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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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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西区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中国农业大学西区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6月30日 14:0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西区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4:09
评审专家名单陈芳、朱远超、段亚萍、刘雪川、陈迪
总中标金额¥239.536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柳林、邢园园、于淼、王文革、秦铁仓
项目联系电话010-63268382转8007
采购单位中国农业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2731276
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 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柳林、邢园园、于淼、王文革、秦铁仓010-63268382转8007
附件:
附件1中国农业大学西区食堂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21.06.09定稿.pdf
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项目编号:CAU-FWZB-2021014(BJYM21FW040)(招标文件编号:CAU-FWZB-2021014(BJYM21FW040))

二、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大学西区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鑫源银海商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马甸西村4号1号楼一层0116室

中标(成交)金额:239.536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鑫源银海商务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大学西区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中国农业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运行二部颐园一食堂、颐园二风味食堂、和园一食堂、和园二食堂餐具洗消及餐厅保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芳、朱远超、段亚萍、刘雪川、陈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616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农业大学

地址: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2731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 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3

联系方式:蒋柳林、邢园园、于淼、王文革、秦铁仓010-63268382转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柳林、邢园园、于淼、王文革、秦铁仓

电 话: 010-63268382转8007

中国农业大学西区食堂保洁 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CAU-FWZB-2021014(BJYM21FW040)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书 ................................................ 28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 35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 37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41 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大学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中国农业大学西区食堂保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CAU-FWZB-2021014(BJYM21FW040) 二、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 预算金额:人民币 240万元 四、 采购需求:中国农业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服务中心运行二部颐园一食堂、颐园 二风味食堂、和园一食堂、和园二食堂餐具洗消及餐厅保洁服务。其他具体服务 要求详见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书。 五、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六、 招标项目的属性:服务。 七、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3)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 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面向企业类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十、 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十一、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06月 9日至 2021年 06月 1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 9:30-16:3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15A1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现场办理,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 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须授权代表本人到场办理, 否则不予受理: 1.授权代表办理的。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29 日上午 09:00(北京时间),超 过截止时间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十三、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 楼 15A19会议室 十四、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五、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六、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十七、 招标人信息: 名称:中国农业大学 4 地址: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2731276 十八、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15A13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柳林、邢园园、于淼、王文革、秦铁仓,010-63268382 转 8007 十九、 招标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姓名:蒋柳林、邢园园、于淼、王文革、秦铁仓 联系电话:010-63268382转 8007 邮箱:bjymxmgl@163.com 5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 表为准。 序号 名称 内容 1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国农业大学 招标人地址:北京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陈老师,010-62731276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15A13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柳林、邢园园、于淼、王文革、秦铁仓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010-63268382转 8007 3 资金来源 □招标人自筹 ■财政性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4 预算金额 人民币 240万元 5 最高限价 人民币 240万元 6 现场踏勘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2021年 6月 17日上午 9:30 踏勘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号院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 踏勘联系方式:010-62731276 6 序号 名称 内容 7 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答疑会时间、地点: 答疑会时间:2021年 6月 17日上午 10:30 答疑会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 2号院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 答疑会联系方式:010-62731276 注:①参加答疑会的投标人代表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 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每家投标人仅限 1名代表参加。 8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并予以拒绝。 9 投标保证金金额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4.8万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1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或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现金形 式提交的,不予接受: 1)如为电汇,可直接汇入以下银行账户(请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 证金”): 户 名: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西安分行 账 号:30205770002754 行 号:307791041016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对公账户汇出。 2)如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担保函形式的,则必须采用本招标文件所附 的由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 购投标担保函格式”中的条款及格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 标人应承担投标担保函开具、递交、退还、通知及核印等产生的一切 相关银行费用。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同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1 投标要求 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份)、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正本一份、 副本五份)、商务技术册(正本一份、副本五份)、电子版[一份,U 7 序号 名称 内容 盘(投标文件格式为 Word及正本签字、盖章后的 PDF扫描件,应保 证能正常打开并使用),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或投标担保函原件一份)分别密封提交。 1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 6月 29日上午 09时 00分(北京时间) 1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15A19会议室 1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5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6 16.1履约保证金金 额和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正式合同时缴纳 履约保证金金额:20000元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汇款 16.2质量保证金金 额和形式 提交质量保证金的时间:/ 质量保证金金额:/ 质量保证金形式:/ 17 招标代理服务费 1)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服务采 购相应费率,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2)中标服务费缴纳信息:(此账户不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全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 帐 号:1105 0165 5100 0000 0368 18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 用担保试点工作专 业担保机构联系方 式 一、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二、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8 序号 名称 内容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三、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人: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19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 查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总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装订、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 授权书的; (5)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服务条款 响应/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或提供的上述文件不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非固定价格投标的; (8)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1)投标报价小于等于零的,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 (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对评标委员按本须知 26.2条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3)按本须知第 30条规定,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投标文件未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或报价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9 序号 名称 内容 (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10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采购项目的属性 1.1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预算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本次招标设定的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确定本次采购的属性 详见《投标邀请》。 1.5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本次采购标的对 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邀请》 2 定义 2.1 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合格的投标人 : 2.4.1 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2.4.1.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②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 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注:上述“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现场查询并打印。 2.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4.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11 2.4.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5 “星号条款”指注有“★”标志的条款,星号条款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的条款,对其中任意一项的负偏离或不符合或缺失即按无效投标处理。星号条 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 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要求提供的服务及详细采购需求,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 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书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 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潜在投标人的澄清要求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 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 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 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 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不足 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2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 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 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确认,但是投标人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 通知的唯一证据。书面通知送达的通讯方式以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 登记信息为准,因提供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 机构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的语言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 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 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写投标文件(部分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单独装订为一册) (a)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商务技术册(装订为一册或几册) (a)投标函 (b)开标一览表 (c)投标分项报价表 (d)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e)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f)详细技术响应 (g)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9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对于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给出格式附件的文 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确保内容完整;未给出格式附 件的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对于附件格式中要求签字和/或盖章的,应当按要求签字 和/或盖章。投标文件必须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 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 10 投标报价 13 10.1 投标报价为提供所有服务费用的总和,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述的全部工作内容 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如工 作、生活、交通、通讯、设备(仪器)、劳力、利润、税收等以及所有有关的管理成 本,投标人均应计入报价。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投标 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 10.3 投标人须按第六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的《分项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 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 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4 投标人根据上述 10.3条款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评标委员 会和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0.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被视为无效 投标。 10.6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本项目或分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 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被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11 投标货币 11.1 本项目所有投标用人民币报价。 12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2.1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 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 证明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 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部分);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4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正 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 人无法提供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说明: ①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②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③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 12月至 2021 年 5月 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 或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 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 12月至 2021年 5月 任 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 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 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见第六部分) ★9.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①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②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 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注:上述“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现场查询并打印。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15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针对投标人须知第 2.4.2及 2.4.3条要求的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 12.2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应单独装订成一册。 13 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13.1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其综合实力的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1)类似项目案例表(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关键页、合同盖章页等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14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 括: (1) 评分项目响应情况、相关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对应情况说明:评分标准 中如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索引到投标文件对应页码的准确索引。 由于投标人索引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格式见第六部分)。 (2) 项目团队人员构成情况表:所有人员需单独提供人员简历附在该表后,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需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如有)在简历后附上 相关证明材料。 (3) 保洁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提供)。 (4)疫情防控措施方案。 (5)管理制度。 (6)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 (7)服务承诺(投标人自行提供)。 (8)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各种表格及其它内容。 (9)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文件。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 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5.7 条的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6 15.2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3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电汇、支票或投标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以现金形式 提交的,不予接受。直接汇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列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请注明“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 15.4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 金的,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无法入账,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从而 导致其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投 标人。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 33条规定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 日内予以退还。 15.7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 33条规定签订合同。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投标应自开标日起 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 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 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 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 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 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5条有关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电子版 为 U盘形式,不予退还),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的纸质正本及副 本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以及“正本”或“副本”;投 标文件“商务技术册”的纸质正本及副本须在封面除了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外,还应尽量注明该纸质文件的内容(例如 “上册”、“下册”、“图纸” 或“附件”等)。 17.2 若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 17 件为准。 17.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 的代表签字。被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 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7.5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投标人公章,其他印章如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 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 17.6 每本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双面打印,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包装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正本、副本密封为一包,“商务 技术册”正本、副本密封为一包,在包装封面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于__ 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和正本与副本数量。 18.2 为了方便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电汇时为汇款凭 证复印件)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包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字 样。 18.3 投标人应将电子文档 U盘(投标文件格式为 Word及正本签字、盖章后的 PDF扫 描件,应保证能正常打开并使用)单独置于一小包装内,并在该包装上标明“电 子文档”字样。 18.4 为了方便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 “资格、资信证明 文件册”正、副本置于一独立包装内,并在该包装上标明“资格、资信证明文 件册”字样。 18.5 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 17.1条规定包装、标记 外,还应尽量注明包装内的内容(例如“上册”、“下册”、“图纸”、“附件”或 “视频”等)。 18.6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的投 标声明的,应与开标一览表一并或者单独包装,单独包装时需按上述 18.1、18.2 条加施明显标记,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18.7 如果未按本条上述要求加写标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 不负责。 18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 19.1 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的包装均应进行密封。 19.2 投标文件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的包装必须与投标文件其他组成部分的 包装区分开来,单独进行密封。 19.3 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送达,投标人应按 19.1和 19.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后,按照 投标邀请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0.2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6 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 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 拒收投标文件 21.1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 拒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 16条规定编制,按第 17条的规定包装、 标记,按第 18条规定密封和递交。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主动修改。 22.4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 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 15.7条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3 开标 23.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招标代理机构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 投标价格、折扣声明(如有)、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 合适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折扣声明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 23.3 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将做开标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 19 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 结果。 24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4.1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 审查只针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进行审查,如资格性证明文件 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中缺失或有误,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4.2 在资格审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1)投标人不符合本须知 2.4条要求的; (2)投标人未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中提供本须知 12.1 条规定的资格、资 信证明文件或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4.3 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将不进行评标。 25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25.1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负责具体评标事务。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综合评分。 26 投标的评价 26.1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 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 内容的一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及时、有效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的,将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6.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以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 20 须知 25.1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3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 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 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 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 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6.3.2 实质性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总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2)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装订、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5)投标人未提供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服务条款响应/偏 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的或提供的上述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非固定价格投标的; (8)服务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1)投标报价小于等于零的,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且未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投标人对评标委员按本须知 26.2条修正 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3)按本须知第 30条规定,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4)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5)投标文件未对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或报价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1 (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26.4 计算评标价格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 10条规定的投标报价。 26.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6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 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进行综合评分。 26.7 评分原则: 26.7.1 评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评 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投标文件按如下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总分 100分。 26.7.2 投标价格的评价 (1)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 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6.7.3 评分标准:具体见第四部分《评分标准》。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 对于全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商务及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 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评标排序, 依次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 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认排序。 28 与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8.1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代理 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8.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 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9 废标 29.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 22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0 投标人被视为串标 30.1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授予合同 31 中标人的确定及合同授予 31.1 招标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将合同授 予中标人。 32 中标通知 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有关规定公告中标结果,并向中标人发出中 标通知。 32.2 公告的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 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再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3.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3.1条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取消该 中标决定,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将 合同授予下一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4 履约保证金 34.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 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部分附件 1)。 23 34.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标人除 34.1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 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部分附件 2)。 34.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3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 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5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5.1 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 融资担保。 35.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为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 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35.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5.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其他 36 质疑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根据《政 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 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和《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并及时向招标人和 招标代理机构确认送达。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 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 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6.3 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提交方式:现场、书面提交 联系部门: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联系电话:010-63268382转 800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 3号楼 15A13室 37 招标代理服务费 24 37.1 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服务采购相应费率, 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用。 25 附件 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编号: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应向你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 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投标人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 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 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 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26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下 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部分免除投标人保证金义务 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导致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 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向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 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27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高校食堂是深入开展“文化育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工作的宝贵阵地。俗 话说“民以食为天",当代大学食堂不仅仅是要解决学生吃饭的问题,更多的关系到学 生的日常生活,包含着整个学校的正常运行。是给老师和同学提供舒适、干净的用餐环 境,并接待学校各种会议用餐的多功能场所。如何能把学校食堂建设好,优质、稳定的 服务团队是必不可少的。由于食堂的特殊性,食品安全是食堂工作的重点。因此,引入 优秀的保洁公司服务管理,可保障食堂用餐安全,提升服务质量。 二、人员要求 食堂 岗位 人数 性别 食堂总体管理人员 (2人) 经理 1人 男女均可 主管 1人 男女均可 颐园一食堂 (16人) 领班 1人 男女均可 保洁 15人 男女均可 颐园二食堂(11人) 领班 1人 男女均可 保洁 10人 男女均可 和园一食堂(14人) 领班 1人 男女均可 保洁 13人 男女均可 和园二食堂(12人) 领班 1人 男女均可 保洁 11人 男女均可 每月用工人数合计 不少于 55人 备注:(1)以上人员要求为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执行具体情况配 备拟投入人员; (2)根据食堂实际运行情况,按照每年 11个月报价。 具体人员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服务保障支撑体系,能够提供规范合法、及时良好的保洁 28 服务,并遵守执行《饮食中心监控检查实施细则》。各食堂保洁人员年龄、岗位配置合 理。 2、派驻的项目经理、主管要求:具有 3 年以上保洁服务管理经验,能够熟练使用 office办公软件,具有管理 50人以上保洁员团队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和沟 通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 项目经理、主管的主要职责:根据投标人的工作安排,在学校饮食服务中心的指导 下,结合行业服务标准与招标人有关规定,落实食堂保洁整体服务方案,并结合实际变 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必须与学校饮食服务中心进行必要的工作交流,及时汇报所承担 的保洁工作开展信息回馈,重大情况需及时报告招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优质保洁服务,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投标人全面负责保洁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担保洁员违规违纪的连带责 任。 2)传达落实招标人的各项服务要求与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并不断完善保洁服务的 整体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与招标人要求,实时对岗位做出调整,完善岗位职责。 3)定期向招标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配合招标人对违规违纪 事件进行处理。 4)组织开展保洁员的上岗前培训。 3、各食堂需明确领班一名,协助管理好食堂保洁员。领班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 于: 1)协助项目主管管理食堂保洁员。2)按频次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日常 检查。3)对所有保洁员每日进行严格的晨、午、晚检。4)将保洁员的请假申请报食堂 经理审批。 4、保洁人员会说普通话,表达意思清楚,会写自己名字,并认识楼内常用字,身 体健康无高危疾病。 5、保洁人员男 60岁及以下,女 55岁及以下。 6、保洁人员应品行端正、善良,捡拾非本人的物品应一律及时上交。 7、保洁人员需接受投标人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上岗,投标人需提供培训合格证 明。 8、保洁人员均能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上岗前必须经体检合格并持有从业人员 健康检查证明方能上岗。 9、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 29 工作服和毛巾。保洁领班须按频次对员工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 应及时上报。 10、上班必须穿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工作帽,不准在操作间随地吐痰,不准吸烟,不 准穿拖鞋,不准戴戒指,操作前后及大小便后要规范洗手。 11、保洁领班要严格进行晨、午、晚检制度,在岗人员出现腹泻、手外伤、烫伤、 皮肤湿疹、长疖子、耳、眼、鼻溢液、黄疸等症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 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并及时治疗。 12、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制定适合本项目的各项规章制度。 13、投标人必须保证保洁人员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合法有效。若保洁人员与投标人 发生劳资纠纷,由投标人全权负责,不能影响学校食堂的正常保洁工作。 14、投标人应负责办理保洁人员在京务工的就业证、居住证等各种证件。 三、服务范围 1. 根据颐园、和园食堂保洁要求和实际情况对除售饭区和后厨以外的所有区域进 行保洁,重点为餐厅、桌椅、门厅、台阶、立柱,保证所有区域的干净、卫生、 整洁、无死角。以上场所涵盖了地面、天花板、墙面、踢脚线、暖气(缝)、开 关线槽、门及门框(帘)、拉手、电梯、玻璃、窗台、栏杆及楼内装用配套设施 等保洁服务。 2. 负责公用餐具管理,包括餐具回收及餐具的清洗、消毒、储存、配送、保管等, 保证餐用具的回收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彻底、配送保管到位,各环节中应有 保证措施使餐用具损耗低于规定标准,月底对餐具进行盘点,破损率为 5%,超 出部分由乙方全部负责。 3. 每日对托盘架、筷子推车、勺子架等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4. 随时清理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的粘贴物和小广告,雨雪天气做好除雪、防滑措施 等必要工作。(餐厅周边及学校领导指定区域) 5. 看管免费汤和免费调料及公用餐具,注意食堂公共区域的人员动态,保存警觉, 辅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6. 完成垃圾分类,随时保持垃圾桶内、外的整洁,保洁负责区域内的厨余垃圾和 生活垃圾每日定时运到食堂垃圾清运点保持垃圾清运点周边卫生。 7. 负责保洁卫生责任范围区域内的设备实施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消防器材设备、 门帘、空调暖气设备、餐桌椅等。 30 8. 按照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负责食堂所有区域的环境卫生消杀工作及疫情期间 安排的其他工作等。 四、服务要求 1. 食堂公共区域保洁工作流程 餐前,主管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布置保洁工作,主要包括: (1) 出现极端天气(如雨雪、风沙等),及时做好包括工用具在内的相关准 备和防护工作,工用具包括防滑垫、雪橇等。 (2) 对公共卫生区域进行巡查清理,收集公共区域垃圾,并将垃圾分类运送 到指定的垃圾点,并保证垃圾点周边卫生整洁。 餐中: (1) 负责收餐、回收、洗消、配送餐具; (2) 及时清洁餐桌椅及公共通道; (3) 及时擦拭地面上的水渍、污渍。 餐后: (1) 清洗、消毒、储存、保管公用餐用具; (2) 对公共卫生区域进行保洁,尤其是餐桌椅、通道、地面、门厅、台阶、等重 点区域的保洁; (3) 对收餐区、洗消区、餐具储存区等保洁使用工作区域进行保洁,对相关设备 设施进行清洗保洁; (4) 随时保洁卫生区域的粘贴物和小广告,定期对食堂“三包”卫生区域进行保 洁; (5) 随时保持垃圾桶内、外的整洁,保洁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每日按指定时间准时 运到食堂垃圾清运点、保持垃圾清运点周边卫生; (6) 定期清洁食堂门窗(帘)、玻璃、隔板、暖气(缝)、窗台、栏杆扶手以及其 他细小部位。 31 注:要求员工爱护公物,节水、节电,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所用的洗消车、平板 车等、以及洗碗机、消毒液机进行日常的保养及维护。 2. 其它要求 见附件中国农业大学餐具洗消和餐厅保洁标准要求 附件 中国农业大学餐具洗消和餐厅保洁标准要求 区域 工作内容 方 式 标 准 周 期 餐 具 洗 消 消毒液 配制 机器自制 按照配制要求严格制作 每天按需配制,严 谨浪费 消毒液 使用配比 专用量具 1:20 每日配用 清洗 清水和洗涤灵 洗掉残渣、油污 每餐随时清洗 浸泡 消毒液浸泡 浸泡 30分钟,化学消毒 每餐随时浸泡 冲洗 用洗碗机冲洗 水温 85度以上,约 1分钟 每餐随时冲洗 消毒 远红外线消毒 柜消毒 温度 120度以上,保持 10分 钟以上 每餐随时消毒 存放 放置碗柜 洗消后放入碗柜中,关严柜 门,避免蚊蝇、蟑螂进入,并 用消毒后的盖布盖上 每餐后 随时储存 餐用具 就位 专用车配送 按照每餐需用的品种、数量, 及时运送到指定位置 每餐随时配送 餐 厅 地面 踢脚线 清扫 无杂物、废弃物 不定期巡视 全面墩擦 无油污、污渍、积水 每天三次 全面清洗 无污渍、油污,洁净 每周一次 桌、椅面 全面擦拭 表面无残食、油垢、杂物 及时巡视 桌椅框架 全面擦拭 表面无污迹、无灰尘、 无油垢,摆放整齐 每月两次 洗手池 疏通、擦拭 无杂物、无油污,畅通 每天三次 墙面 除尘、清理 无污迹、尘土、小广告 墙面每月一次 空调 表面擦拭 无灰尘,洁净 每周一次 顶灯 表面擦拭 无灰尘,洁净 每学期一次 装饰 显示屏 表面擦拭 无灰尘,洁净 每周一次 门、窗及框、 表面擦拭 无灰尘,洁净,及时清除小广 每周一次 32 台、帘、玻璃 及时清除 告 残食 间、台 擦洗、消毒 无杂物、油污、污渍,无污染 源,洁净 每天三次或及时清 除 残食桶内、外 擦拭、更换 及时更换垃圾袋,洁净 每天两次 垃圾桶 更换、擦拭 更换垃圾袋、清理污迹 每天两次 步行梯地面、 栏杆 擦拭 无灰尘、垃圾、污渍,洁净 每天三次 指示牌 擦拭 无灰尘、垃圾、污渍,洁净 每周一次 货梯 门、地面 擦拭 无灰尘、垃圾、污渍,洁净 每天一次 注:保洁范围规定的其它相关区域,均匀保持洁净 门前 三包 避风阁及区域 擦拭 无灰尘、垃圾、污渍,洁净 每天一次 规定内地面 清扫 无灰尘、垃圾、污渍,洁净, 每天一次 车辆摆放 整理 摆放整齐,有序 每天一次 洗 碗 间 洗碗间 冲刷、擦拭、 消毒 无污渍、油迹、异味、无杂物 和私人物品 每天三次 消毒柜 储存柜 冲刷、擦拭、 消毒 无污渍、油迹、异味 每天三次 地面 冲刷、擦拭、 消毒 无污渍、油迹、异味 每天三次 垃圾桶 更换、擦拭 更换垃圾袋、清理污迹 每天两次 墙壁 擦拭、除尘 表面干净、无灰尘 每周一次 洗碗机 擦拭、消毒 表面干净,及时消毒 每天三次 洗 手 间 便池、洗手池 清理、墩擦 及时清理、无污迹 每天三次 墙壁 表面擦拭 表面洁净、无灰尘 每周一次 地面 清扫。墩拖 无垃圾、污渍、水迹 每日三次 门窗 表面擦拭 垃圾桶 更换、擦拭 更换垃圾袋、清理污迹 每天两次 更 衣 间 更衣柜、鞋柜 里外擦拭 无灰尘、污渍,洁净 每周一次 墙壁 表面擦拭 无灰尘,洁净 每周一次 地面 清扫、墩拖 无垃圾、灰尘 每天一次 门窗 表面擦拭 无灰尘 每周一次 其 它 个人卫生 工服整洁,发帽端正,指甲等干净整洁 每次上岗前 免费汤 专人打盛 严守岗位,售完方可离岗 每天两次 关灯、关空调、 锁门 专人 工作完毕要做到人走灯灭、空 调关上、门窗上锁 每天三次 33 免费汤、调料及 公用具 专人 打盛、看管 每餐 注:保洁范围规定的其它事项,也要保质保量地做好。 五、服务标准 1. 要设立专人负责学生餐厅保洁服务。 2. 地面整洁无油污、污物、痰迹、积水、杂物;屋顶、门窗、玻璃、墙壁等所有公共 区域干净无尘土、塔灰;桌椅、洗手池、洗碗池、售饭台整洁无油污;垃圾桶内、 外干净整洁无异物,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点干净整洁;每日三次对食堂环境进 行全面的消杀,确保食堂用餐安全可靠。 3. 餐具达到光、洁、涩、干的要求,达到检验室化验全通过。具体详见附件中国农业 大学餐具洗消和餐厅保洁标准要求。严格按照后勤保障处饮食中心相关操作标准工 作,服从中心及各食堂的安排。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七、服务地点: 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 34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通过了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评价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汇总各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合计,每名投标人的 最终综合得分是所有评委对其进行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审条款 评审项 评审细则 1 价格部分 (10 分) 价格 (10 分) 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100 注:1.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要求且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2. 投 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除外。 2 商务部分 (36分) 人员安排 (15 分) 1、排班情况、岗位等方面的人员配备方案的合理性(10分):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合理、经验丰富、分工明确,得10分;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较合理、经验较丰富、分工较明确,得7分; 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一般有欠缺、经验欠缺、分工模糊,得4分; 人员配备较差、不满足采购需求,得0分。 2、拟驻派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5分): 1) 经理及主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的得2分,否则0分; 2)具备3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餐厅或食堂保洁服务管理经验且 管理保洁员团队人数在55人以上的得3分,否则得0分,须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 业绩 (15 分)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同类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首页、项目金 额 页和盖章页),每提供 1 项得 3 分,最多得 15 分。 相关证书(6分) 相关证书: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 管 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都具备 的得6 分,缺少一项扣2分 35 3 技术部分 (54分) 保洁服务方案 (30 分)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食堂保洁、餐具洗消服务提出的服务保障方 案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进行综合评价(0-10分) 服务保障方案非常全面、可行、合理得 10分; 服务保障方案比较全面,可行性、合理性一般得 6分; 服务保障方案不全面或可行性、合理性较差得 3分; 未提供服务保障方案得 0分。 2、针对本项目服务流程工作安排是否完善、合理(0-5分) 对食堂食品安全保洁流程(尤其食品安全要求)熟悉,相应工作 安排完善、合理得 5分; 对食堂食品安全保洁流程(尤其食品安全要求)熟悉程度一般、 相应工作安排基本合理得 3分; 对食堂食品安全保洁流程(尤其食品安全要求)不熟悉、相应工 作安排不完善或合理性较差得 1分; 未提供服务流程工作安排方案得 0分。 3、服务过程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设置是否周全、高效。 (0-10分) 服务过程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设置方案全面、合理、方 案好得 10分; 服务过程中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设置方案基本合理、方案 一般得 6分; 未提供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设置方案得 0分。 4、对投标人提供的创新服务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0-5分) 方案可行性较强,能够较好的提升食堂服务水平得 5分; 方案可行性一般,对提升食堂服务水平的支撑力度一般得 2 分; 未提供创新服务设计方案得 0分。 疫情防控措施 方案(6分) 措施及方案合理得6分 措施及方案较合理得3分 措施及方案较差 得1分 管理制度 (10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管理制度进行打分 ①考勤制度②劳资制度③培训制度④安全管理制度⑤文明服 务制 度 管理制度包含以上 5 项内容:制度全面、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全部 满足得 10 分,有一项部分不满足的扣 1 分,有一项不满足或遗漏 本项目重点及 难点分析 (8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的重点难点及问题分析进行 打分,分析全面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的得 8 分; 分析全面,解决方案一般的得6分 分析合理,解决方案较差得4 分; 分析差,解决方案差得 2 分; 提出的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不明确得1 分;未提供不得分。 36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食堂保洁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食堂保洁服务项目 达成如下约定: 1. 合同期限 服务期一年,本合同有效期自 2021年 月 日至 2022年 月 日止。(食堂如遇 学校规划等情况,可提前终止合作服务) 2. 服务范围 2.1 保洁服务: 2.1.1 根据保洁要求和实际情况对除售饭区和后厨以外的所有区域进行保洁,重点 为餐厅、桌椅、门厅、台阶,负一层公共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对食堂前后楼道进行保洁, 及地下室全部公共区域保洁(包括所有楼梯及地下库房全部区域),保证所有区域的干 净、卫生、整洁、无死角。 2.1.2 负责公用餐具管理,包括餐具回收及餐具的清洗、消毒、储存、配送、保管 等,保证餐用具的回收及时、清洗干净、消毒彻底、配送保管到位,各环节中应有保证 措施使餐用具损耗低于规定标准,月底对餐具进行盘点,破损率为 5%,超出部分由乙方 负责。 2.1.3 每日对托盘架、筷子推车、勺子架等用具进行清洗消毒。 2.1.4 随时清理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的粘贴物和小广告(餐厅周边及学校领导指定区 域)。 2.1.5 看管免费汤和免费调料及公用餐具,注意食堂公共区域的人员动态,保存警 觉,辅助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2.1.6 随时保持垃圾桶内、外的整洁,保洁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每日定时运到食堂垃 圾清运点保持垃圾清运点周边卫生。 2.1.7 负责保洁卫生责任范围区域内的设备实施的使用和管理,包括消防器材设 备、门帘、空调暖气设备、餐桌椅等。 2.2 食堂餐厨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2.2.1 根据服务要求和实际情况对食堂楼所有餐厨及生活垃圾收集、分类、整理、 搬运及清洁垃圾桶进行必要的工作服务。(包括颐园一食堂、颐园二食堂、清真食堂、 颐园三招待餐厅、和园一食堂、和园二食堂) 37 2.2.2 随时保持垃圾桶内、外的整洁,保洁负责区域内的垃圾每日定时运到食堂垃 圾清运点保持垃圾清运点周边卫生。 3. 工作时间安排 保洁服务工作时间:与甲方工作时间同步,每日晚上卫生清理完毕后才能下班。下 班后所有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离开工作现场。 4. 工作要求和卫生标准 工作要求和卫生标准按照上级监管部门和餐饮中心要求标准执行。 5. 费用及支付方式 5.1 保洁服务费用: 5.1.1 颐园一: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洁费用共计__元/月,共计 人。 5.1.2 颐园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洁费用共计__元/月,共计 人。 (注:颐园二保洁费用由颐二各档口按营业额分摊) 5.2.3 和园一: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洁费用共计__元/月,共计 人。 5.2.4 和园二: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洁费用共计__元/月,共计 人。 5.2.5 保洁项目经理及保洁主管: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洁费用共计_ _元/月,共 计 人。 (注:保洁项目经理及保洁主管费用由以上四个食堂平均分摊) 5.2.6 甲乙双方根据要求支付保洁费用,此费用包括保洁服务费及各类极端天气情 况应急加班费,乙方提供正式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双方协商乙方同意在学校寒暑假 期间听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5.2.7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食堂停业,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 结算保洁服务费。(例如:新冠疫情期间等类似事件) 6.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向乙方传达甲方监督检查规定及餐厅相关规章制度。 6.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保洁服务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 建议的权利。 6.3 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和要求返工,并可进行处罚。 6.4 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水、电、员工更衣柜等必要工作条件。 6.5 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协助安排乙方住宿事宜,住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交纳住宿费按宿管中心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由宿管中心收取。 6.6 及时维修室内外各种设备设施的破损(不含乙方责任的破损)。 6.7 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38 7.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按照双方谈判文件中约定的各项服务项目、范围、工作要求、卫生标准完成服 务工作。 7.2 乙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甲方监督检查规定及餐厅相关规章制度,并接 受甲方监督、检查,如果保洁服务工作达不到第三条中的要求,接受甲方的处罚;乙方 应根据原合同约定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保洁服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标准作业流 程,并与合同签订后 10日内送甲方备案。 7.3 乙方在工作范围内,甲方如因乙方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 (食药监局等)处罚,该罚款由乙方承担。 7.4 乙方开展各项服务的工作人员由乙方选聘,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及 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因乙方员工工作 服、住宿、出入证件等有甲方标志而改变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关系。乙方每月向甲方提 供乙方盖章确认的工作人员名单备案。甲方有权对相关问题提出质疑,乙方应如实报告。 7.5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健康证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健康证由甲方 保管。 7.6 乙方员工言谈举止文明,说话和气,尤其对待就餐者态度要好,禁止在公共场 合聊天和大声喧哗。 7.7 乙方合理控制完成保洁服务工作所需日常消耗品。 7.8 由于乙方在日常工作中不慎给甲方设施、材料及甲方食堂就餐师生物品造成损 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9 乙方应积极采纳甲方在服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协助甲方处理有关投诉。 7.10 餐厅内部设施、设备如发现损坏及时报甲方维修。 7.11 乙方应注意防火、防盗,正确使用灭火器,随时制止就餐者的不良行为。 7.12 乙方在工作中遇到有可疑人员时,及时报告甲方。 7.13 乙方享有按时获得服务费用的权利。服从经理、厨师长指挥,员工统一着装, 衣帽整洁,佩戴胸卡,工作牌标志为乙方公司名称,不能出现中国农业大学饮食中心字 样。 7.14 服务项目中,乙方应派人管理,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各项服务费,延期支付应提前向乙方说明,无故延期应向 乙方支付每日 10‰的滞纳金。 8.2 如乙方未按原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各项服务(按合同标准)给甲方造成恶劣影 响和损失时(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向乙方做出 1000-2000元的罚款。 8.3 如乙方工作未达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标准 500-1000元。 39 8.4 甲乙双方盘点餐具每月破损率超过餐具 5%部分,由乙方全部赔偿。 8.5 双方变更或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对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支付剩 余月份 5‰的违约金。 9. 合同解除 9.1 因学校对食堂有其他规划或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可提前解除合同,但 需提前 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9.2 甲方无故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费用,经乙方催讨后 10 个工作日仍未支付 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9.3 乙方严重失职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9.4 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及行 动,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0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 (单独装订为一册) 目录 1) 证明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 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 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本部分附件 1);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括审计报告 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 标人无法提供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说明: 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2.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 等;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 能够说明投标人已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 12月至 2021 年 5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 或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 人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 2020年 12月至 2021年 5月 41 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 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 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 明。(格式见本部分附件 2) ★9.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 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查询投标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 ①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公司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 ②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 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注:上述“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于评标现场查询并打印。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须知第2.4.2及2.4.3条要求的声明(格式见本部分附件3)。 42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 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43 附件 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招标代理机构) 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特此声明。 若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现我公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公司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44 附件 3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须知第 2.4.2及 2.4.3条要求的声明 1、我公司声明,单位负责人与我公司为同一人或者与我公司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情况的其他相关联单位如下: 序 号 其他相关联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企业类型 备注:如没有相关关联单位的,请填写“无”。 2、我公司声明,我公司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如我公司声明与实际不符,我公司将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45 二、商务技术册 附件 4 投标函 致:(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 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一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一份: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本投标函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分项报价表 (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7)中国农业大学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告知书 (8)详细技术响应 (9)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10)我方投标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项目的投标总价为 (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 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个日历日。 5.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中第 15.7条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信函请寄: 46 地址传真__________ 电话电子函件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 公章 日期__________ 47 附件 5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元/年)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投标保证金 (有或无) 备注 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单独提交(应满足招标文件封装要求,同时在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中仍应提交本表)。 2. 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3. 根据食堂实际运行情况,按照每年 11个月报价。 附件 6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费用名称 人数(月) 单价(/人/月) 总价(月) 备注 1 食堂总体管理人员 经理: 元/月 主管: 元/月 2 颐园一食堂 领班: 元/月 保洁: 元/月 3 颐园二食堂 领班: 元/月 保洁: 元/月 4 和园一食堂 领班: 元/月 保洁: 元/月 5 和园二食堂 领班: 元/月 保洁: 元/月 全年服务费(11个月)合计(人民币:元)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金额) 元(即¥ (小写金额) 元)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注:1、投标人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根据项目情况填写表格内容,表格栏目不得空白。 2、投标报价要求根据本项目要求的用工人数以人民币形式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保洁人员工薪资、加班费、各类保险、管理费、税金、 餐费、住宿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49 附件 7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注:投标人如果对包括交货时间、付款方式/条件、质保期及合同条款在内的商务条款 的响应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 “无偏离”。 50 附件 8 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招标编号:__________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服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技术应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_________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注:1.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服务条款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自己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 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服务条款作为响应内容。 2.对招标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对招标文件无偏离应标 明“无偏离”。 51 附件 9 详细技术响应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需求书和第四部分评分标准 编写详细技术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评分项目响应情况、相关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对应情况说明:评分标准中如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索引到投标文件对应页码的准确索引。由于投标人索引错误造 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格式见 9.1) (2)项目组成员构成情况表:需按照评分标准要求(如有)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 见 9.2) (3)保洁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提供)。 (4)疫情防控措施方案(投标人自行提供)。 (5)管理制度 (6)本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 (7)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各种表格及其它内容。 (8)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文件。 52 9.1评分项目响应情况、相关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对应情况说明 评审条款 评分标准 投标人响应情况相关说明 相关内容所在投 标文件中的页码 53 9.2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表 类别 (填表时, 此列应与 评标细则 中保持一 致) 序号 姓名 职称 学历 本项目中职责 工作年 限 工作经验/履历简 介 …… …… …… …… …… …… …… …… 注:按照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在本表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不按要求填表 造成评委评审不便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4 附件 10 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目录 (1)类似项目案例表[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关键页、合同盖章页等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 10.1) (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 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如不提供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则评标时不给予价 格扣除;(格式见 10.2;10.3) (3)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 55 10.1类似项目案例表 序号 案例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用户单位 案例概况 简介 其他说 明 注:须按评分细则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56 10.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 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 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7 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 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 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 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 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8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营业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万 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 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9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万元以下 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 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 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60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 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 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61 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2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说明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与评标 六、授予合同 七、其他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第三部分 招标需求书 第四部分 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2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附件3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须知第2.4.2及2.4.3条要求的声明 二、商务技术册 附件4 投标函 附件5 开标一览表 附件6 投标分项报价表 附件7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附件8 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附件9 详细技术响应 9.1评分项目响应情况、相关说明文件及证明文件对应情况说明 9.2项目组人员构成情况表 附件10 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10.1类似项目案例表 10.2中小企业声明函 10.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