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JSZJSH20210033
二、项目名称: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服刑人员食堂设备购置及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缔贵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横溪街道陶吴工业集中区
中标(成交)金额:(148.5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南京缔贵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施工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成强 执业证书信息:NJC01520190459 |
o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o 评审专家:秦丽萍、仲勇、李心、薛民、潘文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20%收取,收费金额:1.3716万元 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江苏省常州监狱
地 址: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竹箦煤矿
联系方式: 0519-87720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6楼
联系方式: 025-877084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工
电 话: 025-8770846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
服刑人员食堂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ZJSH20210033
项目名称: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服刑人员食堂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采购单位:江苏省常州监狱
代理机构: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标标准
第四章 招标项目的技术需求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第1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项目概况
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服刑人员食堂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9日14点0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JSH20210033
项目名称: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服刑人员食堂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0万元
最高限价:170万元
采购需求: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服刑人员食堂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交货地点:按照用户指定地点。
供货期:4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供书面申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因项目地点情况特殊,要求安装施工组成人员均为男性(提供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 16:00 (北京时间,双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6楼
方式:供应商的经办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现场报名获取: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②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④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接收时间:2021年 6 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2楼202室)
五、开启
(一)开启时间:2021年6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二)开启地点: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2楼202室)
(三)开启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常州监狱
地 址:江苏省溧阳市
联系方式: 0519-87720668
联系人:潘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6楼
联系方式:025-87708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玥
电 话:025-87708469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 附 表
项目 |
内容 |
1 |
(1)工程名称: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服刑人员食堂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2)工程地点:江苏省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 (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4)供货期:40 日历天 |
2 |
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元):20000 (2)、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票、银行本票、转帐支票、电汇 户名(收款人):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南京建邺支行 银行帐号:409460100100344293 (3)、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时间及注意事项: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时间:投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的17:00时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到指定帐户(如采取网银或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请在汇款附言或备注中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磋商保证金”字样)。各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开户行及磋商保证金到账延时性,视情况及时交纳磋商保证金,如因磋商保证金到账时效问题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作任何答复。 2)、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凭保证金缴费凭证截图,至南京市建邺区所叶路18号振业园6楼601财务室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各投标人应将磋商保证金收据扫描件编制于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加盖公章。 |
3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应提供书面申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因项目地点情况特殊,要求项目组成人员均为男性(提供承诺书原件)。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 |
5 |
响应文件份数: :1、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相关内容涉及到单位及法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 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合并在一个外封套密封包装。2、U 盘壹 张:封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正本中一起递交,U 盘上写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名称,每张 U 盘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工程量清单等)。 |
6 |
谈判时需携带资料:(1)响应文件;(2)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
7 |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 |
8 |
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澄清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以为,请将疑问于2021年6月23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公章)递交至江苏紫金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9 |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70万元,采购单位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文件。 |
10 |
代理机构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收费基准80%计算。评委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产品”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规定。
(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6)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7)供应商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8)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
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南京”网站(www.nj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www.njgp.gov.cn)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并将网站查询有关记录留存(财库[2016]125 号)。
4、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服务费:成交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代理收费基准80%计算。评委费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 、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 A4 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响应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绍、彩页等)。
6.7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7.2 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磋商申请及声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合同草案条款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 磋商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服务内容的详细说明;
(2)* 《技术条款偏离表》;
(3)项目实施方案;
(4)* 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 磋商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货物和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 磋商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磋商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8.1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2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发出后 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代理机构联系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8.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等。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 、响应文件签署
9.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四、磋商
10 、磋商组织
10.1 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10.2 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0.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1 、磋商程序
11.1 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1.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商机会。
1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1.4 如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响应(或补充)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1.5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1.6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1.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5)没有说明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 .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2 、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2.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2.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 技术 、服务、业绩、信誉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12 .3 评定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13 、确定成交供应商
13.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根据评审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或推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
1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13.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招标代理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3.5 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招标代理均不退回。
14 、编写评审报告
14.1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5 、 签订合同
15.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5.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4 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财政部门视情将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5.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5.6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 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6 、 询问
16.1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7 、质疑
17.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招标代理。
17.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7.3 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7.4 采购人或招标代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招标代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8 、 投诉
1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的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9 、 诚实信用
19.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9.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9.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第三章 评分标准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分方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履约能力、业绩等。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
一 |
价格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报价被视为废标。 1、? 评标基准价指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响应报价的最低价; 2、? 磋商响应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 3、?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报价)×40。 |
40 |
|
二 |
技术响应 |
技术标准响应 (25分) |
技术要求符合性投标产品技术符合性,满足清单及技术要求的,满分25分。有一项负偏离评委视其重要程度酌情扣1-2分,扣完为止。如出现负偏离过大或过多,经评委认定影响实际使用效果的,将被定义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
30 |
技术方案评价 (5分) |
横向比较,好得5分,中得3分,差得1分 |
|||
三 |
商务响应 |
业绩 (12分) |
自2018年 6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类似厨房项目合同金额≥140万元的业绩合格证明材料,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12分;(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材料、银行汇款凭证,原件核查;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时间以竣工材料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共12分) |
12 |
综合能力 (10分) |
投标人具有合格省级及省级以上(含第三方机构)关于厨具电器质量管理技术检验课程培训人员培训资格证书或售后服务资格培训合格证书。有一个得2分,最多4分(提供相关人员合格的培训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近一年(2020年6月至2021年5月)的投标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10 |
||
提供有效期内相应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证书需覆盖本次服务范围)。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四 |
售后服务 |
售后服务内容 (8分) |
承诺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免费质保期每延长6个月加1分,最多2分;(以承诺书原件为准) |
8 |
售后服务根据售后服务体系及管理制度、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现场服务,满分3分。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没有不得分。 |
||||
当出现设备故障,卖方在接买方通知后4小时内 (情况紧急时2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并在24小时内免费排除故障(修复、更换零部件、提供替代品)。满分3分(需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
一并递交,开标后不再接收任何原件及资料。
说明:
1、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
(1)如供应商为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或《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第一条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第一条的相关规定。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折扣。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第四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项目名称:常州监狱薛埠分监狱服刑人员食堂设备购置及安装项目
2.? 送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3.? 采购内容:详见下表采购清单,预算费用约为170万元。
4.?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 ★交货期限:中标供应商自合同生效后40 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6.?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18个月(计算时间以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所有设备的质量保修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免费保修(若设备原厂承诺的保修期高于国家规定的,则按原厂承诺的保质期执行)。
7.?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7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服刑人员食堂炊具设备采购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规格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单价 |
合价 |
推荐品牌1 |
推荐品牌2 |
推荐品牌3 |
收货区 |
|||||||||||
1 |
电子称 |
|
|
台 |
2 |
300kg |
|
|
香海 |
有声 |
精密 |
2 |
灭蝇灯 |
|
|
台 |
2 |
灭蚊驱虫驱螂种类:灭蚊灯 灭蚊灯种类:电击式 灭蚊灯 适用面积:20-50平米 额定电压:220(V) |
|
|
海克 |
亨得利 |
飞利浦 |
检验室 |
|||||||||||
1 |
双星水池 |
1200*760*800/150 |
|
台 |
1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0mm;星盆:不锈钢板厚度1.0mm,配不锈钢落水;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
|
|
厂制品 |
|
|
2 |
水龙头 |
|
|
套 |
2 |
台式8"间距混水摇摆龙头,10" (254 mm) 摇摆水嘴。 |
|
|
J&C |
T&S |
CHESTON |
3 |
双层工作台 |
1800*760*800 |
|
台 |
1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 |
|
|
厂制品 |
|
|
4 |
留样冰箱 |
|
|
台 |
1 |
采用不锈钢外壳及内胆 |
|
|
星星 |
立德 |
凯普顿 |
5 |
灭蝇灯 |
|
|
台 |
1 |
灭蚊驱虫驱螂种类:灭蚊灯 灭蚊灯种类:电击式 灭蚊灯 适用面积:20-50平米 额定电压:220(V) |
|
|
海克 |
亨得利 |
飞利浦 |
周转库 |
|||||||||||
1 |
四层货架 |
1200*500*1500 |
|
台 |
5 |
层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0mm;平板式承受力强,焊接连接,坚固耐用,易清洁;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0mm;脚通:不锈钢方管;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
|
|
厂制品 |
|
|
2 |
灭蝇灯 |
|
|
台 |
1 |
灭蚊驱虫驱螂种类:灭蚊灯 灭蚊灯种类:电击式 灭蚊灯 适用面积:20-50平米 额定电压:220(V) |
|
|
海克 |
亨得利 |
飞利浦 |
蔬菜加工间 |
|||||||||||
1 |
单星大水池 |
1200*1000*800/150 |
|
台 |
5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0mm;星盆:不锈钢板厚度1.0mm,配不锈钢落水;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
|
|
厂制品 |
|
|
2 |
水龙头 |
|
|
套 |
5 |
台式8"间距混水摇摆龙头,10" (254 mm) 摇摆水嘴。 |
|
|
J&C |
T&S |
CHESTON |
3 |
四层货架 |
1200*500*1500 |
|
台 |
2 |
层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0mm;平板式承受力强,焊接连接,坚固耐用,易清洁;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0mm;脚通:不锈钢方管;柱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
|
|
厂制品 |
|
|
4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
台 |
2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 |
|
|
厂制品 |
|
|
5 |
切丝切片专用机 |
200-1000kg/H |
|
台 |
1 |
用途:将根茎类蔬菜切成片、丝状。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6 |
清洗去皮机 |
1000kg/H |
|
台 |
1 |
用途:适用于马铃薯、胡萝卜、莲藕、甘薯等蔬果类清洗去皮。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7 |
灭蝇灯 |
|
|
台 |
2 |
灭蚊驱虫驱螂种类:灭蚊灯 灭蚊灯种类:电击式 灭蚊灯 适用面积:20-50平米 额定电压:220(V) |
|
|
海克 |
亨得利 |
飞利浦 |
洗菜流水生产线 |
|||||||||||
1 |
多功能切菜机 |
300 - 1000kg/H |
|
台 |
1 |
1.用途:根茎类切菜部:马铃薯、竽头、蕃薯、瓜类、竹笋、洋葱、茄子; 叶菜类 :芹菜、大白菜、高丽菜、菠菜等长条状之物切成丁、片、丝条状,刀盘可简易的进行更换,以配合不同的生产需求。 根茎类,成品形状:片、四角丝条、丁、斜片。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2 |
带式切菜机 |
5000kg/H |
|
台 |
1 |
用途:长条状葱、大蒜、韭黄、芹菜、切高丽菜、大白菜、菠菜、瓜类、茄子类蔬菜切成段或片。 切割尺寸可以调节,连接蔬菜清洗生产线,达到切洗一体化。 技术参数:电压:220V/1.5kW,切割长度:1-100mm(可调),切割厚度:1-6mm,产量:5000kg/H。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3 |
蔬菜类 |
2650*800*1700 |
|
台 |
1 |
用途:将蔬菜均匀、自动地输送至洗菜清洗线缸体。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4 |
蔬菜清洗线 |
2000kg/H |
|
台 |
1 |
用途:适用于叶菜类蔬菜和根茎类蔬菜洗涤。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肉类加工间 |
|||||||||||
1 |
单星大水池 |
1200*1000*800/150 |
|
台 |
5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0mm;星盆:不锈钢板厚度1.0mm,配不锈钢落水;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
|
|
厂制品 |
|
|
2 |
水龙头 |
|
|
套 |
5 |
台式8"间距混水摇摆龙头,10" (254 mm) 摇摆水嘴。 |
|
|
J&C |
T&S |
CHESTON |
3 |
双层工作台 |
1800*800*800 |
|
台 |
2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 |
|
|
厂制品 |
|
|
4 |
三网两刀大型绞肉机 |
1000kg/H |
|
台 |
1 |
用途:将肉类绞成碎状。三网两刀式,有颗粒感。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5 |
万能切割机 |
1200kg/H |
|
台 |
1 |
用途:将0-5℃度左右的排骨、五花肉、冻半片鸡、半片鸭,切丁块。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6 |
肉片肉丝机 |
800kg/H |
|
台 |
1 |
用途:能将各种鲜肉一次性切成(丝)条、片状。 |
|
|
天烨 |
台乙 |
铭勋 |
7 |
灭蝇灯 |
|
|
台 |
1 |
灭蚊驱虫驱螂种类:灭蚊灯 灭蚊灯种类:电击式 灭蚊灯 适用面积:20-50平米 额定电压:220(V) |
|
|
海克 |
亨得利 |
飞利浦 |
主厨房 |
|||||||||||
1 |
自动炒菜机 |
2190×1700×1900 |
|
台 |
2 |
1、锅直径:¢1400mm,容积650L,球型锅、锅底厚度不少于 10mm;2、额定加热功率:60kW/380V,最高加热温度≥300℃,可分档调节控制火力大小,可实时监测锅体、食物温度;3、采用行星式刮底搅拌,无搅拌死角,搅拌功率:3kW/380V,变频控制,可分档调节控制搅拌速度;4、液压控制锅翻转;5、频率:50/60HZ;6、采用电磁加热,适用于炒菜、炖菜、熬汤等烹饪加工。 |
|
|
霍氏 |
新丽 |
乾山 |
2 |
自动炒菜机底架 |
与炒菜机配套 |
|
台 |
2 |
下台下部框架采用8号槽钢制做,平台面铺设不锈钢3.0mm花纹板。前部位做台阶。平台边缘及台阶处做不锈钢防护拦。平台前侧部采用SUS304-1.0mm不锈钢封闭。 |
|
|
厂制品 |
|
|
3 |
双层工作台 |
1800*900*800 |
|
台 |
3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 |
|
|
厂制品 |
|
|
4 |
油网烟罩 |
|
|
m? |
14 |
罩体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0mm; |
|
|
厂制品 |
|
|
主食间 |
|||||||||||
1 |
电磁汤锅 |
2100*1400*1600 |
45KW/380V |
台 |
1 |
1、电磁汤锅机芯、线盘、显示屏通过GB/T2423.3-2016环境试验的恒定湿热试验;通过GB/T2423.51-2012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的流动混合气体腐蚀试验, 通过GB/T6461-2002《金属基体上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经腐蚀试验后的试样和试件的评级》 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印章,出具的检测报告须与产品整机制造商一致。 2、电磁汤锅机芯通过GB/T 2423.16-2008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长霉试验,试验菌种为黑曲霉,在(29±1)℃,(90%~100%)RH条件下,试验时间56天后,外观,结构以及功能正常。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加盖投标人印章,出具的检测报告须与产品整机制造商一致。 3、功率:45kW/380V。带预约功能。容量620L含电源控制箱、控制箱下端电缆、镀锌穿线管、铁构件等辅材、安装调试并提供培训服务 |
|
|
沁鑫 |
名厨 |
美的 |
2 |
油网烟罩 |
|
|
m? |
14 |
罩体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0mm; |
|
|
厂制品 |
|
|
3 |
单星大水池 |
1200*900*800/150 |
|
台 |
8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0mm;星盆:不锈钢板厚度1.0mm,配不锈钢落水;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
|
|
厂制品 |
|
|
4 |
水龙头 |
|
|
套 |
8 |
台式8"间距混水摇摆龙头,10" (254 mm) 摇摆水嘴。 |
|
|
J&C |
T&S |
CHESTON |
5 |
全自动电磁煮粥机 |
2500*1700*1900/ |
|
台 |
1 |
加热功率:60kW/380V 2.一键启动煮粥,自动加热搅拌。 3.智能全自动,无人看管。 4.全自动进水(可设定进水量,可计量用水。),煮粥,自动搅拌。 5.电机变频自动控制转速。 6.温度自由设定,精准控温。7.带急停控制开关。 8.自带故障代码提示。 |
|
|
霍氏 |
新丽 |
乾山 |
6 |
全自动电磁煮粥机底架 |
与炒菜机配套 |
|
台 |
1 |
下台下部框架采用8号槽钢制做,平台面铺设不锈钢3.0mm花纹板。前部位做台阶。平台边缘及台阶处做不锈钢防护拦。平台前侧部采用SUS304-1.0mm不锈钢封闭。 |
|
|
厂制品 |
|
|
7 |
油网烟罩 |
|
|
m? |
29 |
罩体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0mm; |
|
|
厂制品 |
|
|
面点间 |
|||||||||||
1 |
双星水池 |
1200*760*800/150 |
|
台 |
1 |
台面: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2mm;衬筋:不锈钢板厚度1.0mm;星盆:不锈钢板厚度1.0mm,配不锈钢落水;台脚:可调不锈钢子弹脚。 |
|
|
厂制品 |
|
|
2 |
水龙头 |
|
|
套 |
2 |
台式8"间距混水摇摆龙头,10" (254 mm) 摇摆水嘴。 |
|
|
J&C |
T&S |
CHESTON |
3 |
油网烟罩 |
5200*1350*550 |
|
m? |
7 |
罩体板: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0mm; |
|
|
厂制品 |
|
|
4 |
烟罩前封板 |
L=5200 |
|
米 |
5.2 |
材料采用sus304厚1.0mm。 |
|
|
厂制品 |
|
|
5 |
封墙板 |
L=5200 |
|
米 |
5.2 |
材料采用sus304厚1.0mm。 |
|
|
附件(1)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江苏省常州环境监测中心关于耐高温隔热手套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关于厨房家电配件的网上商城合同公告
2025-04-11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厨房家电配件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漏勺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1
常州市武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关于DIY配件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10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街道办事处关于厨房家电配件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09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街道办事处关于厨房用品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09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关于厨房家电配件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09
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关于文化创意文具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09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人民政府关于网络收发器的网上商城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5-04-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