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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峄城区坛山路166号 | 联系方式:0632-7526569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7号 | 联系方式:0632-3283077电子邮箱:sdbszbzx@163.com |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404202102000078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1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所要求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能力;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8.0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0分至2021年7月7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下载,仔细阅读以便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1年7月1日 至 2021年7月7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0分至2021年7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7月26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峄城区市民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特别要求:各投标人须精简人员参加投标,原则上只允许授权一人参加开标活动,并且自觉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人员禁止参加开标活动;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与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需出具“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枣庄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后果自负】。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丁一涵 联系方式:0632-3283077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见招标文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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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06月30日 15时23分59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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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0404202102000078)
采 购 人: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SDGP370404202102000078
2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招标文件 ………………………………………………………………………11
第四章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13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8
第六章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19
第七章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20
第八章 合同授予以及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36
第十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37
第十一章 评标办法 ……………………………………………………………………55
第十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60
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SDGP370404202102000078
3
第一章 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路 166 号
电话:0632-752656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 7号
电话:0632-3283077 电子邮箱:sdbszbzx@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SDGP370404202102000078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
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
额
A包
机关大院
会议室及
食堂运营
管理服务
项目
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及履行合同所要求的提供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能力;2.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无
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
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万元/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7月 1 日 9时 00 分-2021 年 7月 7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免费下载,仔细阅读以便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方式:网上报名。投标人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在报
名截止时间前注册并登陆后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未在网上报名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
标。网上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
准。
4.售价:0
四、公告期限:2021 年 7 月 1日-2021 年 7月 7 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 7月 1 日 09 时 00 分-2021 年 7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 年 7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SDGP370404202102000078
4
2.地点:峄城区市民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特别要求:各投标人须精简人员参加投标,原则上只允许
授权一人参加开标活动,并且自觉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工作;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人员
禁止参加开标活动;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与开标活动的投标人授权代表需出具“电子健康通
行码(绿码)”,近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 7天内枣庄
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
投标人后果自负】。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一涵 联系方式:0632-3283077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招标文件
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SDGP37040420210200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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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其一切后果自负。
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采购公告的方式邀请
不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以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的采购方式。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 容
1 采购人 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1 年(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
可以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服务合同
一年一签)
6 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 5 日前甲方对乙方考核合格签字后付清上月的
服务费用(须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
7 投标人资格条件 见采购公告中“投标人资格条件”
8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不接受
9 踏勘现场 不统一组织
10 偏离 不允许
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12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3 投标保证金 无
14
★递交投标文件
要求
1.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zggzy.com)系统上传的
投标文件需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成功,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投标无效。注:本项目为
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交易系统投标,在开标时间截止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
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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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
信息入库后再办理 CA 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
话:0632-8252190。
2.投标文件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
外,还需要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 1份。
格式要求:word 版、加盖电子签章的 pdf 版、未加密和加密投
标文件 4 种格式必须同时具备,储存介质:U 盘。密封格式,
详见附件。
15
是否退还投标文
件
否
16
提出答疑截止时
间和地点
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
机构(提供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将需要澄清的
问题以 Word 版文本给采购代理机构发电子邮件并电话通知。
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 7号
17
领取答疑地点及
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9 日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市中区兴华路 7号
18
投标人确认收到
招标文件答疑澄
清 、修改、补充
的时间
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 12 小时内
19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代表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尽早将投标文件
电子版网上递交,通过枣 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www.zzggzy.com)上传,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
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电子版( U 盘)送达开标地点(此电子文本仅在启
用应急开评标系统时使用,应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位公章。封套上可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
“投标人名称”等)。如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
的,则按代理机构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根据《电子招
投标办法》第 62 条规定,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故障等情况
导致电子开、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时,现场导入投标人递交
的备份电子文本,通过启用应急开评标系统继续进行开评标活
动】
3.资格证明和商务加分材料不需要密封,投标人在资格审验时
提交评标委员会审验。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20
是否允许递交备
选投标人案
不允许
2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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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开标地点:峄城区市民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坛山东路路首南
侧)
22
评标委员会的组
建
随机抽取。
23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直接确定中
标人
是
24 采购控制价 见采购公告部分
25 中标公示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26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
依法实施的监督。
27
投标备案确认及
投标文件上传相
关要求
投标人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后,并于报名时间截
止前把以上网站报名成功网站截图发至代理机构邮箱
sdbszbzx@163.com,同时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投标备案
确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通过枣 庄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上传成功截图发至以上邮箱,否则其投标无效
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8
★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
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6]34 号)文
件规定,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递交响应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之 前 的 信 用 记 录 进 行 查 询 , 查 询
网 址 为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 并
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网页页面留存。查询截
止时间为报价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9 备注
本招标文件中“★”为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
效报价处理,“▲”为重要指标,未加标注的为一般指标或要
求。
一、 当事人
1.“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通过中国山东政府
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3.“评标委员会”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定,由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人的临时组织。
4. “中标人” 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标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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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招标依据及原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5.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机关大院会议室及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五、合格的投标人
5.1 基本条件:
5.1.1 具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资质;
5.1.2 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5.1.3 通过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并且投标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枣庄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成功;
5.1.4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1.5 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1.6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2 投标人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
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5.3 在最近 3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如有,采购人
将有权拒绝其投标。
5.4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的投标人,并将具有参与评标的资格。
六、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七、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7.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7.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7.3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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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勘查现场
8.1不统一组织,可以自行勘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
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8.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
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3投标人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
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
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九、投标答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十、履约担保:无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11.1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
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 号)规定,代理服务收费采用差
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 20%, 以中标金额为基准计算并
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 亿~5亿 0.05% 0.05% 0.05%
11.2 代理服务费用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缴纳。
11.3 中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场地费、公证费(若有)。
十二、费用承担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十三、其他条款
13.1投标人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
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可取消其中标
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13.2招标文件载明转包或者分包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中标后需要转
包或者分包的,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中标人可依法采取分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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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履行合同,但分包金额不得超出采购限额,超出采购限额的,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
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和分包人与采购人共同签订分包合同,中标人和分包人就分包项目
承担责任;分包履行合同实施前,采购人必须将分包情况和分包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
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3.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
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3.4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人
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投标程序,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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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采购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
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文件内容及要求;
4、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5、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7、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8、合同的授予、合同主要条款;
9、纪律和监督;
10、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11、评标办法;
12、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网上成功报名并免费获取了招标文件后,若对招标文件、踏勘现场等有询
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出,采购人
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答疑、澄清回复。
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询问或者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
所有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报价的,后果自负。
3、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者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招标文
件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在规定时间未一次性提出或者对已澄清的条款再提异
议者,即视为同意和接受相关条款。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
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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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2、从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投标人应在12小时内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
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
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的修改在
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四、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1、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
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变更或者更正
公告,不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较多时,采购人应重新组织招标或者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但必须给予投标人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内容进行研究以及编制
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重新补
发合格的招标文件,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不得收费;重新补发的合格招标文件距投
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的,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
网发布更正公告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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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一、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可以自行考察服务现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表
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全部服务的费用以及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所需发生的加班酬金
及与前述工作的完成所不可或缺的相关工作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拟派本项目人员工资、
补助、保险费、交通费、餐饮费、劳保用品、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并包括各项
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者未尽事宜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预见风险
的一切费用。
(2)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即
开标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
无效。
(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2.政策性功能
(1)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
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 号、财政部发展
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财政部生态
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执
行。在评审时,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和技术4%的加分(报价加分:节能环保
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价格分;技术加分:节能环保产品报价/投标总报价×4%×
技术分)(本项计分以投标人现场提供的国家相关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
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原件和投标产品明细表及占比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
件中,否则不给予优惠加分)。
(2)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①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及《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含
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监狱或戒毒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投标进行价格扣除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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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政府采购仅针对投标产品中属中小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产品进行相应价格扣除,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须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
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
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
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
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等十六类】,承诺所属行
业若不属于以上类型的,其中小企业资格将不予认可。
③监狱企业须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中关于监狱企业的定义。
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⑤投标文件需要列出中小微企业(监狱或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
表,并符合制表要求。
(3)自主创新产品优惠办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财库[2007]30
号),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应当增加自主创新评审因素,并在
评审时,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
加分:在价格评审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的5%的加分;在技术
评审项中,可以对自主创新产品给予技术评审总分值的5%的加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评
审的项目,对自主创新产品可以在评审时对其投标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说明:投标人有前述情形的,应保证填写的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
经查实将导致投标无效。在进行资格审验时投标人须现场提供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原
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及“节能环保产品投标清单及占总价比例”、小微企业声
明函(若属于货物类,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小微企业制造的,不
享受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大型企业提供的所有采购标的均为小微企
业制造的,可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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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自主创新产品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及自主创新产品清单及
占总价比例等原件,其扫描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享受价格扣除或优惠。
3.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报价部分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
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照以上原则对错误报价的修正,投标人应签字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
的,其投标无效。
4.唱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只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报价进行唱标,若有多个报
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的中标价格在合同执行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
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三、投标文件的时间单位、有效期以及费用
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天”、“日”均指日历天,时、
分均为北京时间。
2.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内投标文件以及其补充、承
诺等部分均保持有效。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在投标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
面通知为准并作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
其投标失效。
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投标文件格式以及编制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投标文件按照以下要求、格式统一编制:
1.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及包号、项目编
号、投标单位全称。
2.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对招标文
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者资料应按规定认真填写。
2.1投标文件不得加行、涂改、插字或者删除。
2.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逐项填写。
4.投标人可对供货现场以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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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考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5.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
6.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人案。
7.投标文件数量以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密封格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对编制的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性、准确性以及完整性,并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三部分组成:
2.报价部分
2.1开标一览表;
2.2投标报价明细表;
2.3投标报价内容的其他要求。
3.技术部分
3.1参照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要求自行编制。
3.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技术文件。
4.商务部分
4.1 投标函;
4.2 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3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商务标加分项一览表,后附加分项内容材料的复印件须加
盖公章);
4.4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4.5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4.6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4.7投标人简介及经营状况介绍;
4.8 投标人相应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证书或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4.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10 招标文件其他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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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交的商务资格、技术支持等证明材料:
1.需提供证明材料:
序号 证明材料名称 需要提供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
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应身份
证
□√原件
3 ★采购公告要求的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结果 采购人或代理机
构通过网站查询
4 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
5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1.上述证明材料第1-2项项是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的,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完全
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且以中文为准,其中的字体、印
章要清晰。
3.将资格审查资料全部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若扫描件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未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导致废标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
原件或者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按资格要求材料按前后顺序依次排放,以便于核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或复印件按前后顺序依次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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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以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
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等,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投标人可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
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后,在投标文件开启前递交至现场监督人员,以便以及时处
理。否则视为同意和接受。
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14时00分。
4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二、投标文件分为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按招标文件的
规定进行电子签章。
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包号、投标人名称等,在封签处标注“请勿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启封”字样(见附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及法定
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
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
标记、盖章和递交,并清楚标明“修改投标文件”或者“撤回投标”字样。
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
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采购人
不予受理。
四、开标地点:峄城区市民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坛山东路路首南侧)。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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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一、开标程序
1.1宣布开标纪律;
1.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1.3投标人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1.4按照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内容,并记录在案;
1.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
上签字确认;
1.7开标结束。
二、开标
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采购代
理机构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召开开标会议。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CA锁参加开标并签到。否则,责任自负。
投标人少于法定家数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重新组织招标,且不承担任何
费用和责任。
2.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和投标人进行验标(检查网上开评标系统
是否正常,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投标文件上传情况),确认无误后
并请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认为
某个或者某些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当面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
相关各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后,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处
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投标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投标文件
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进行
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现场解密。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
标文件被退回。因网上开评标系统原因导致所有投标人均解密失败或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开标现场直接导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电子投标
文件进行开标、评标。但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上传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识别码不一致时,系统将拒绝导入。
经确认无异议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及递交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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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内容。投标人若有报价错误或优惠未被唱出等情况, 应在
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包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和递交电子招
投标文件或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或由于投
标人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带或错带 CA 锁、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过期、上传投标文件后更新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
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标记的;
4.3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4.4开启投标文件后,投标人再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
5.开标和唱标由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唱标和记录,开标记录由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或被授权人等有关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存档备查。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以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人签字的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场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采购人代表、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7.开标记录由代理机构保存。
8.开标结束后进入评标阶段,评标阶段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三、评标委员会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评标委员会可以由采购人和相关评标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标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专家的抽取
2.1采用随机抽取方式从财政部门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任何单
位和个人都不得指定评标专家或干预评标专家的抽取工作(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
员会主任)。
2.2参加评标专家抽取的有关人员对被抽取的专家的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负
有保密的义务。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严格保密。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标活动,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
当回避,已经进入的必须更换。
4.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比较、评定,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确
定中标人。
5.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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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独立、负责地提出评标意见,并对自己的评标意见承担责任。对评
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
应当注明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评标或者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并且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6.评标委员会职责:
6.1 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6.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6.3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
标人;
6.4 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7.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7.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7.2提出真实、可靠的评标意见;
7.3严格遵守评标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标情况;
7.4发现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者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财
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7.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7.6参与并审定评标报告;
7.7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7.8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采购人、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7.9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
8.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8.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8.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近姻亲关系或者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8.3与投标人有其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评标程序
1.宣布评标纪律以及回避提示;
1.1按时到达评标现场,不迟到、早退或缺席,对因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给政府采
购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如实记录并作出评价。
1.2在评标工作开始前,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
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统一保管,不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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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廉洁自律,不私下接触政府采购当事人,不接受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宴请、财物或
其他不当利益输送。
1.4公正评标,不私下串通或达成协议左右评标结果。
1.5珍惜名誉,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信誉,不以评标专家的身份从事有损政府采购公信
力的活动。
2.组织推荐评标委员会主任;
3.资格性审查;
4.符合性审查;
5.技术评标;
6.澄清有关问题;
7.比较与评价;
8.确定中标人;
9.编写评标报告;
五、评标
1.评标
1.1 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文
件的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1.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2 澄清有关问题。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评标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或向其明确投标文件中
的遗漏和错误。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拒绝,并且不允
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3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
件进行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须进行修正的,应符合下列原则:
1.3.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照单
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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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1.3.3 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单价明显不合理的
可以进行纠偏。
1.3.4 按前款规定调整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1.4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5 投标文件中没有列入的价格和优惠条件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2.1 投标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其授权代表签字及印鉴的;
2.2 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或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3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 投标人针对同一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
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
明的;
2.7、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材料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2.8、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
2.9、未提供所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
2.10、未提供开标一览表的;
2.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核查,经集体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投标人所投标书作为废标处理:
2.1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2.11.2 总报价相近,但其中分项报价不合理,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提不出计算依据
或者主要材料设备价格极其相近或者没有成本分析,乱调乱压的;
2.1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综合单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2.1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六、定标
1.本次招标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2.定标办法
2.1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兼投不兼中)。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
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标
和比较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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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按评标后综合得分
排名由高到低对投标人进行排名,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中标。若得综合得分相同,投
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技术部分最优的投标人中标。
3.对未中标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
5.按照有关规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放弃中标
资格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确定排序后一名的投标人中标或依次递补,也可以重新组
织招标。
七、中标查询以及中标通知书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中标人确定之日起,按规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按规
定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出中标公告。
2.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人应于 10 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相关要求,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人必须持中标通知书,否则签订合同无效),
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合同签订后原件一份交由代理机构备案)。
八、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或者投标文件未按照规定制作的;
2.发生重大偏离的;
3.不按照规定报价、拒绝报价的;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人未按照时参加开标会议或者参加开标会议未提供有效
证明,以及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的;
5.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6.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有多个投标报价的;
8.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9.评标委员会2/3以及以上成员认定投标人案技术含量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无效
报价的;
10.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人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1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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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投标无效的书面说明,经评
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九、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法定家数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控制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废标情形。
废标必须经评标委员会集体做出决定,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废标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相关媒体发布废标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再
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
十、特殊情况处置程序
1.评标活动终止
1.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
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出现评标专家临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标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
法定标准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补抽专家,继续组织评标。
如无法及时补齐专家,则要立即停止评标工作,封存招标文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
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1.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评标:
1.2.1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
1.2.2评标委员会名单泄密或评标委员成员无法中途更换的;
1.2.3评标委员会成员未经监督人员同意离开评标区域或擅自打电话及采用其它方式与
外界联系或通报评标情况的;
1.2.4发生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
出现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废标或者建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封存招标文
件和所有投标或投标文件,择期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2.评标中途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
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2.1.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1.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2.2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向监督人员提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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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并获准后,根据有关规定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2.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标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十一、违法违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投标投标人串通投标:
3.1采购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3.2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3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3.4采购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5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3.6采购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4.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4.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4.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4.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十二、违规处理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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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7.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8.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9.不按照规定程序以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
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
人进入初审、详细评标或者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
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
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
纠正措施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
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
措施仍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
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者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招标
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
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
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
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
次招标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
本次招标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
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
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
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
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
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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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合同授予以及合同主要条款
1 签订合同
1.1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
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作实质性修改。
1.2 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
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
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
法处理。
1.4 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
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投标
单位最终得分排名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5 招标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提供中国山
东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2 追加合同金额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且在合同履约期限内,经招标人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与中标人协
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且总额
不得超出项目采购预算,否则招标人应重新组织采购。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
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有过错的
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责任。
3 质量与验收
3.1 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满足国标、部标、行业标准或者双方技术协议或者招标文件、投
标文件、书面承诺的技术要求。
3.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
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
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3.3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将政府采购验收书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进行公示,但政府采购验收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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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
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
实现
合同履约时
间、
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
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
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 该表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4 合同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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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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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招标文件
B.投标文件
C.报价清单及技术要求等
D.质疑澄清及承诺
E、中标通知书
F、合同执行期间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次序在先者为准。
3.甲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三、项目内容
详见合同清单(同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六、时间和地点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
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
件。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
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
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
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
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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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
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八、合同的解释
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
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
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
间期限均指日历日。
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
九、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
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
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法律适用
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
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
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十一、权利的保留
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
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
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
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
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
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
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解决:(1)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
员会仲裁;(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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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合同甲、乙双方一致认为,本合同仅属于甲、乙双方之间的协议,任何争议均
只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方式处理,任何情形下代理机构均不应当成为该等争议的当事
人,无论该等仲裁或诉讼均不得针对代理机构提起。
3、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
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有关联合报价须在本次采购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采购的全部规定。
3、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2份,代理机构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公章: 乙方(成交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增加补充条款,
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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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一、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
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
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三、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
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
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四、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
投标文件的评标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
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五、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有权依
法向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章内容提出,接收质疑函的
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见采购公告部分,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
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或当地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
疑和投诉办法第三章内容提出),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按照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
诉查无实据和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均由
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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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
1..1 经营场所:机关政府餐厅(1楼-3 楼)管理运营服务和视频会议室会议服务及
保洁服务
1.2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
(1)经营范围:早餐、午餐、晚餐(一楼用餐大厅,二楼 3个包间,一个小型自助
餐厅,一个贵宾室,整栋楼内外卫生保洁)
(2)用餐人群及时间: 单位职工:400-600 人,持餐卡用餐。每日 7:00-22:00(夜
间配备值班人员)
(3)经营模式:酒店全面承包食堂,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及售卖(采购人无偿提供
场地、设备设施、桌椅、餐具、水、电等经营条件,支付人工成本、管理费、税金和生
产所需低值易耗品费用等)。
①食堂:早餐(小菜、面食、稀饭),午餐(热菜、小菜、面食、稀饭、水果),
用餐人员对菜品可以自由选择。同时提供免费食品(应季水果、手工酱菜、节日传统美
食、避暑养生汤茶等),早餐及午餐明码标价,价格在 0.5 元,1元,2元,3元范围内,
用餐人员自由选择后付款,二楼自助餐,5元每位,按照要求搭配:凉菜、热菜、面食、
粥品、饮品,水果、酸奶等。
②包间套餐,晚餐等按照预定餐标进行制定套餐,按照成本价制定。
③其他时间由采购人结合工作实际确需随时加班应服从安排。
④包间套餐,周末工作餐,晚餐等按照预定餐标进行制定套餐。
(4)食堂人员配备
负责人
经理
财
务
经理
采购
1 名
仓库
1名
出 纳
1 名
服务
人员
3 名
驾 驶
员
会议
人员
4 名
收银 2
名
厨师
主 厨
4 名
切 配
摘 菜
3 名
面 点
师
3 名
PA+洗
碗工 4
名
1.3 会议服务及保洁服务
(1)服务范围:三楼视频会议室的日常维护及会议服务工作,整楼内外卫生保洁服
务。
(2)服务内容:做好会议室内部及整楼内外等的每天清洁卫生,保证无灰尘、无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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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无污渍、无痕迹、无絮状物、金属件表面光亮。提供垃圾袋、洗手液、消毒液等耗
材用品,确保充足供应,卫生环保。
二、具体服务要求
2.1 食堂运营管理服务要求
(1)负责机关政府餐厅的经营管理服务工作,并做好会议室的日常维护和服务工作,
餐厅运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行承担责任(包括用工责任、合同责任、法律责
任等),餐厅以实际消耗食材、附料计算成本,并以保持成本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供应
饭菜,保证零利润销售,燃气、税费、物料等实际开支去除,做好成本控制。
(2)★承包方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
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
溯率达到 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 100%;倡导健康饮食,开展营养配餐。
(3)承包方采购查验食品时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各
承包方做好备查。若出现食物中毒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
承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食堂经营管理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分包、
转租。
(5)承包方应根据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
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6)所有从业人员由承包方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经营人负责发放所属人
员工资与劳保福利等,受雇佣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经营者及其雇佣人员,
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经营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租赁经营者承担经
营场所范围内的独立法律责任。承包方工作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并自觉接受监督。
(7) 配合各类检查,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各种活动用餐及应急用餐等情况,采购
人及采购人委托方对承包方实行监督和管理,并将按照本采购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对承包
方的违规行为进行纪录和处罚。采购人和承包方及采购人委托方应建立固定的监督和管
理制度。承包方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8)承包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其他经营。一经发现,
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9)承包方负责厨房设备的维修、维护、保养。因设备使用年限需要更换或者增加
的,由承办方提供申请单报给甲方,甲方审批后并给予购买。
(10)具有完善的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因承包者的管理不善造成食物中毒和安
全事故,由承包方负全部经济责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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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要保证就餐正点,做到足量优质、品种多样化。不准存留变质、变味以及剩
饭菜。
(12)食堂餐厨垃圾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规范管理,不允许私自外流。
(13)承包方在原材料采购中,要保证从正规渠道购进,并经过有关食品检验检疫
部门的正规检验合格,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规。其中,肉制品的采购必须实行定点
采购,并应提供定点采购采购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蔬
菜类材料采购必须从正规市场购入并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规定。各种主食材料
(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商或商场购入,并
提供产品的品牌和采购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保证
质量、杜绝使用假冒伪劣、过期产品。一经发现承包人在经营过程中违反上述采购规定
和承诺,视情况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2.2 保洁服务要求:
(1)全体员工仪表仪容规范整洁、统一着装。做好地面、墙面、台阶、玻璃、宣传
牌、大小便池、洗手盆、天花板、灯具、装饰画、踢脚线、楼梯扶手、门窗、围栏、窗
框、窗槽、垃圾桶、果皮箱、楼顶露台的每天清洁卫生,保证无灰尘、无斑点、无污渍、
无痕迹、无絮状物、金属件表面光亮。
(2)对办公楼区域四害消杀灭菌。
(3)擦拭镜面、不锈钢制品;清洁面盆、擦拭台面及台面下方;清洁小使器及蹲坑;
擦拭所有墙面及门;补齐卫生间所有物品、做好物品摆放;清理茶叶筐,清扫地面,更
换垃圾袋;院落雨雪天后,随时保洁。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用部位的卫生保洁及垃圾的收集工作。
(5)设备机房、管道无卫生死角、无垃圾堆积,无尘土、目视无蜘蛛网、无污渍、
水渍;空调、各类明处管道,照明灯泡、灯管、灯罩开关、插座、配电箱无灰尘、无污
迹;其它装饰件无灰尘、无污迹、保持光亮。
(6)保持路面无积水,管井、积水井不漫溢,积水井窨盖无缺损,发现损坏应在规
定时间内修复,通风口、明沟、垃圾房按时喷酒药水,及时消灭蟑螂、老鼠和蚊蝇。
(7)对影响工作区环境卫生的意外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对清理范围以外的临时
性任务,要高标准、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服务标准:
3.1 人员:依照就餐人数设置服务岗位和人员,日常在岗人员总数必须保证充足,
工作人员应注重仪表,身体健康(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和工作态度。各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所从事工作的职责,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及相关设备的
安全操作,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的人员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相应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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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需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2 食品:承包方自行配置车辆,自行购买食材,所有食材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现行
国家质量标准及要求,提倡使用绿色食品。严格做好从食材采购、加工和成品出菜等每
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提供的菜肴荤素搭配合理,食品花样丰富、口味稳定。
3.3 卫生:所有餐具须每餐消毒,餐厅厨房干净卫生,符合卫生标准,执行相关记
录;保持食堂内部干净整洁,所有人员每日清理各自卫生区;坚持日常食品加工操作规
程,保证卫生和安全;食堂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工作期间需按规定着装。
四、考核及结算
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承包方的服务质量每月考核一次,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支付相应
款项给承包方(中标金额的 85%为基础运营管理费按月支付,中标金额 15%为绩效奖金,
视其质量及安全等考核成绩、加班情况动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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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评标办法
1.技术汇总得分的计算方法: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值。
2.投标人总得分为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得分之和。
3.投标人的资信、业绩等加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编制商务标加分项一览表列明加分项
具体内容(格式详见附件),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此表的后面,否则不予计分。
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评标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
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技术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5.投标人中标后,若发现资质业绩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1-3 年内禁止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或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采购人均可以确定排名后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依次递补,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评分细则
评分办法
报 价
部 分
10 分
投 标
报 价
10 分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
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10%×100。(小数点后保留 2位有效
数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商 务
部 分
20 分
资信
及合
同业
绩 20
分
1.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餐饮饭店服务行业荣誉称号(优秀会议饭店
或餐饮业、健康宾馆饭店或餐饮业等)的,每有 1个得 2分,本项最高
得 6分。
2.项目人员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餐饮方面优秀高级职业经理、优秀
职业经理人、新锐领军人物、服务明星等荣誉称号的,每有 1个得 2 分,
本项最高得 10 分。
3.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合同业绩的,每有 1个得 2分,本项最
高得 4分【提供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加盖公章的网上或系统
截图)】。
以上材料须提供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或相关图片或证明文件或网上查询
截图(图片、截图、复印件需要加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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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部 分
70 分
食堂
经营
管理
方案
35 分
1.服务总体经营目标描述方面:能体现为采购人营造整洁、舒适、安全、
健康等工作环境的得 7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少缺项的得 5分,上述描
述项中有较多缺项得 3分,全部缺项不得分;
2.食堂管理模式描述方面:能体现以人为本、以服务为主、以诚信管理
等内容的得 7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少缺项的得 5分,上述描述项中有
较多缺项得 3分,全部缺项不得分;
3.食堂人员配备、工作要求描述方面:体现对员工着装、仪容仪表、行
为举止、业务操作等规范化管理的得 7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少缺项的
得 5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多缺项得 3分,全部缺项不得分;
4.食物及安全措施描述方面:符合国家和本地相关卫生标准的得 7分,
描述存在稍微漏项的得 5分,描述存在明细或稍多漏项的得 3分,全部
漏项不得分;
5.食堂环境卫生措施描述方面:有制度、有检查、有奖惩的得 7分,上
述描述项中有较少缺项的得 5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多缺项得 3分,全
部缺项不得分。
质量
保证
措施
35 分
6.膳食配餐方案描述方面:所报膳食配餐方案完善、有针对性、营养膳
食搭配合理、花样繁多、荤素均衡、烹饪种类多样的得 7分,上述描述
项中有较少缺项的得 5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多缺项得 3分,全部缺项
不得分;
7.季节配餐描述方面:投标人设置有多季节替换菜单,增加菜品的时令
性、丰富性、功能性的得 7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少缺项的得 5分,上
述描述项中有较多缺项得 3分,全部缺项不得分;
8.反馈机制描述方面:投标人设置有口感反馈机制,结合抽样、采访、
问卷等手段深入了解各用户单位就餐人员的口味分布随时调整菜单组合
的得 7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少缺项的得 5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多缺
项得 3分,全部缺项不得分;
9.特定需求描述方面:投标人应设置有沟通机制,对采购要求的部分特
定人群的特定需求给予特殊菜品支持并提供若干合理性预案建议的得 7
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少缺项的得 5分,上述描述项中有较多缺项得 3
分,全部缺项不得分;
10.食品流通溯源要求:建立食品流通溯源查询平台系统(以购买发票复
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同时提供查询食材来源、采购、配送,以及
农药残留检测报告等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 7分,不满足不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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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全称(盖公章):
二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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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部分目录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投标人针对投标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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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内容
1 投标报价
小写:
大写:
单价:_______元/月
2 服务期限
3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
度
4 其他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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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投标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项目 描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合 计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明细分类,表格可修改,单价及小计等金额可
以不填写。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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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内容可参考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自行编制相关表格或说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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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技术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
2
3
4
5
6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
偏离”,本表可扩展。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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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参考目录
1. 投标函;
2. 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资格审查资料(包括商务标加分项一览表,后附加分项内容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
公章);
5. 资信以及商务响应表;
6.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7.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8.投标人简介及经营状况介绍;
9.投标人相应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10.招标文件其他规定或者投标人认为应介绍或者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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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
名称及包号)(编号为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
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
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以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日历日。
6、投不同包应注明。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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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上述人员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山东百顺招标
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活动;签署
上述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附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证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
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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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被授权人,以本单位的
名义参加山东百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被授权人在参加山东百顺招标咨
询有限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
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授权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此处附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被授权人姓名: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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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标加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及包号: 项目编号:
序号
加分内容名称
(企业业绩加分的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
其他需要扩张
的内容
备注
(后附所有加分项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加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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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包号:
采购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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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我公司 (投标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项目编
号: )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投标,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投标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投标,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投标
人,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提供利益以牟取中标。
三、若中标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
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
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
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全
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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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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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是)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___________(单位名称)的
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标的名称)属于____________(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______________(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
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 万元,属于__________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
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供应商应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具体行业类别划型标准所涉及到的指标
项进行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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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如有)
序
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
制造厂名
称
产品制造商所属
类型(监狱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
1
2
…
监狱、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总计
附注:
1、填入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代理的其他监狱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的产品;
2、填写本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须同时按附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本
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代理监狱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须同时提
供该企业的监狱企业证明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声明函。
3、不填报本表,不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相关材料,评标时不对其产品给予
评标价折扣。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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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如有)
序号
产品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单价 合计
制造
商
品牌
型号
节能
环保
证书
编号
认证
有效
截止
日期
1
2
3
…
合计
注:投标文件中不含此表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不参与价格扣除。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表中部分或全部产品价格畸高,属恶意提高节能环保产品价格而
谋求价格扣除的,评标时不对其产品给予评标价折扣。
投标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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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 U 盘封面封口格式
封面格式:
电子文档 U盘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及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封口格式:
…………于 年 月 日 :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第一章采购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当事人
1.“采购人”系指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招标依据及原则
四、项目概况
5.1.4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1.5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1.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5.2投标人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
5.4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的投标人,并将具有参与评标的资格。
六、保密
八、勘查现场
十三、其他条款
第三章 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第四章 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
第五章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第六章 开标、评标、中标以及废标
六、定标
第八章 合同授予以及合同主要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增加补充条款,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第九章 纪律和监督
第十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4.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按照评标后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综
评分细则
第十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