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6月30日 15:5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抚州市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30日 15:5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更正日期 | 2021年06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晏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70429521 | ||
采购单位 |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34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曾勇 电话:139704195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市梦圆商务宾馆院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晏芹13970429521 | ||
附件: | |||
附件1 | 7.22体育局配送公开招标定稿 .doc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ZDD-CY-202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抚州市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基本服务要求( 20分) | 原文件:供应商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 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完全满足的,得满分20分。 现变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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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日期:2021年06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343号
联系方式:曾勇 电话:139704195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市梦圆商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晏芹13970429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芹
电 话: 13970429521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抚州市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标编号:FZDD-CY-2021-08
采购单位(签章):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21年6月
江西 . 抚州
目 录
TOC \o "1-9" \h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19
第四章 框架协议 24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抚州市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网报名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 年7月22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ZDD-CY-2021-08
项目名称:抚州市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1)采购主要内容:
干货(含调味品)类、肉类、蛋类、水果、牛奶、粉类、米、油、蔬菜类、豆制品类、其他农副产品及粮食加工类等学校食堂食材。蔬菜类配送试行期间以毛菜配送,全面实施后是否配送净菜根据学校需求情况而定;猪肉配送以带皮喷烧配送。(最终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结算依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2)采购数量:1批
3)采购预算: / 元
4)最高限价: / 元,以适时市场询价(零售价)。
5)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服务期限
全市直学校食堂食材全面实施集中配送。配送时间为3年,学校与供应企业签订供应合同一年一签,同时要为学校师生投保食品安全保险。并制定管理办法,每年进行考评,建立退出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由采购人、学校代表等有关部门对配送企业在食品质量、价格和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次学期配送资格。履约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历次考核情况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但续签期限不得超过2年。
7)履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0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一总公司下属单位所有分公司只能一家参与本项目投标。
(7)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注: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要求递交有效证件及资料文件(用袋另装)作为资格审查,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9日(8:30-11:30、14:30-17:30)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7月22日09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联 系 人:曾勇 电话:13970419588
详细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赣东大道134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市梦圆商务宾馆院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晏芹
电 话:1397042952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指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认定资格的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2.3“投标人”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3.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4. 合格投标人
4.1具备本招标邀请中所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4.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4.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
5. 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踏勘现场
不组织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构成
8.1招标文件由目录中所列内容组成。
8.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8.3投标人必须在标书内签署保证所投一切资料的真实性,并以承诺书形式递交。
9、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答疑
9.1本项目不进行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送达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答疑结果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上,各投标人应注意浏览。
9.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9.3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0、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10.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10.4代理机构如需变更开标时间,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请各投标人注意浏览。
(三)投标书的编制
11、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11.1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11.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12、投标书的组成(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十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二)所投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十三)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
(十四)投标保证金凭证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
(十五)投标人认为应该附上的其它文件、资料
12.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按本地市场价目表统一下浮5%进行承诺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2.2投标报价包括运费、货物搬运费、装货卸货费、保险、管理费及服务过程所需的设
备设施、发票税金、验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等一切费用。
12.3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缺漏部分中标后须提供补充,且中标价以投标报价为准。若投标人不同意,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分项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的预算金额,投标分项报价如不在采购人的预算金额范围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履行期间固定不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且只提供最优方案一套,投标人提交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按非实质响应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3、投标货币
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
1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14.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且必须从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转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取得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备注:体育局食材配送项目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于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我公司将视为不响应的投标人而拒绝。投标保证金必须交到:
户名: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农业银行抚州高新支行
银行帐号: 14351201040009077
14.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如投标人的行为使采购人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可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程序的;
15、投标保证金退还
15.1 投标人需于规定时间把投标保证金交到规定的账户上。
1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时间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办理原额退还手续;
15.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90天内。
16.2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在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加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
17.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17.3投标文件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内容和副本内容不符,以正本为准。
17.4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上。
17.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章。
18、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8.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1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18.3投标人的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19.2装投标文件的信袋上应写明:
采购人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0、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20.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20.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1.1采购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提供汇款凭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1.2唱标时,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应持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进入唱标现场,否则不得进入唱标现场。
21.3采购人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并作书面开标记录。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文件有含糊之处的,采购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要求其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解释或澄清。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问题的内容作出书面答复。该书面答复由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3.1采购人将审查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3.2在详细评标之前,采购人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符,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3.3采购人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3.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3.5采购人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3.6采购人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确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有错误,采购人将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分项报价以修正后的分项报价为准,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4、评标标准和方法
24.1采购人根据招标服务特点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4.2评标原则和标准
评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采购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前提下,再进行质量优于基本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比较,得分最高者为预中标供应方。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不列入评标范围。
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由价格分权值20%、技术评议分权值68%,商务评议分权值12%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内容详见“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部分 |
20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报价按本地市场价目表统一下浮5%进行承诺报价”得20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具体价格由学校具体商谈。 |
2 |
商务部分(12分) |
业绩 (6分) |
供应商提供单个合同每日食材供应配餐人数达到3000人就餐的类似业绩,提供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佐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管理体系 (3分) |
供应商具有通过①通过环境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得1分;②通过质量安全管理体系(ISO 9001)得1分;③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 22000)得1分,此项最高得3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佐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
荣誉(3分) |
1. 供应商荣获《政府采购优秀供应商》称号得1分; 2. 供应商荣获《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称号得1分; 3. 供应商提供的蔬果荣获绿色食品认证得1分; 评审依据:开标提供荣誉证书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
||
3 |
技术部分(48分) |
服务人员配置(9分) |
1、拟派专职农产品检验员得2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农产品检验员的资格证书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2、拟派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得2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食品安全专职管理员的资格证书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3、拟派专职营养健康管理师或高级营养师得2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专职高级营养师的资格证书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4、稳定的管理人员及配送人员,具备在岗40人以上(含40人)的得3分;具备在岗30人以上(含30人)的得2分;30人以下得1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在岗人员名单以及三个月的工资花名册佐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配送及加工设备 (19分) |
1.供应商具有的食品配送运输车辆(冷链车及配送车)5台得5分,每增加1台得1分,此项共计10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本公司车辆前后(车牌同框)照片、行驶证正反面扫描件、购车发票扫描件(或租赁合同原件)和机动车登记证扫描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2.供应商具有检测室、检测设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农残快速检测仪、肉类水分速测仪、“地沟油”快速检测仪、试剂盒)得6分,此项最高得6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设备实物照片、购买发票原件或合同原件,不提供者不得分。 3.供应商具备技术先进齐全的洗菜、切菜(肉)、分拣等加工设备及粗加工能力,得3分。 评审依据:开标时提供加工设备实物照片,未提供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识别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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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车间、仓库面积及冷藏库面积(7分) |
1、在项目本地城区具有生产加工车间并承诺配送仓库到达需配送所在地配送时间在2个小时以内、仓库面积在 2500 平方米(含 2500 平米)的得5分;1000-2500平方米的得3分;1000平方米以下的得1分,此项最高得5分。 2、 在项目本地城区具有冷藏仓库面积在 600平方米及以上得2分;400平方米(含)-600平方米得1.5分;400平方米以下得1分,最高得2分。 评分依据: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佐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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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和养殖基地(3分) |
在项目本地城区具有种植和养殖基地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上得3分;50亩-100亩(含50亩)得2分;50亩以下得1分。 评分依据:开标时提供产权证或场地使用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佐证,不提供者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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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方案 (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净菜生产加工流程、生产管理制度、配送方案、食品配送追溯体系、配送中心实景照片(调味品仓库、粮油仓库、净菜保鲜库、冷藏库、蔬菜分拣区、瓜果存放区、菜(肉)存放区、消毒车间、肉类加工车间、蔬菜加车间、工具存放室、更衣室、检测室、生产办公室),各分项内容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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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措施方案(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交通管制、食物中毒、应急配送、极端天气、停水停电、因食品原料质量或卫生安全引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赔付、疫情防控预案)进行综合评审:各分项内容能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得5分,方案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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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技术部分(20分) |
基本服务要求( 20分) |
供应商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一项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完全满足的,得满分20分。 |
备注: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的,需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需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带至开标现场,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
25.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其间所进行的程序及内容均予保密,评标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5.3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4采购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6、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
26.1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投标
26.1.1中小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6.1.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6.1.3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效证明原件。
26.1.4中、小、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有效证明原件。
26.1.5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参加投标
27.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27.1.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7.1.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
27.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7.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7.2.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27.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7.2.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27.2.4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8、节能、环保产品
28.1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8.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28.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28.4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28.5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8.6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28.7招标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授予合同
29、授予合同标准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前6名且评分在90分(含)以上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备注:评分在90分以下的投标人不列入中标候选人之中),并编之写评审报告。
29.2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抽取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抽取方式由采购人确定) 。
30、确定中标人
30.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30.2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6名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七)公示、质疑
31、中标公示
中标候选人经采购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2、质疑、投诉
3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招标程序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32.2 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3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32.4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2.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使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32.6质疑函应当署名。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质疑函的同时须提供下载招标文件的凭证、法人证或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6.1质疑书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其补充完整,拒不补充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已获取信息回复。
32.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多次质疑。
32.6.3投标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函》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将视同同意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及结果公示的全部内容。
33.6.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有效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机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格式使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
32.7质疑函接收方式
32.7.1对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质疑
接收部门: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970429521
通讯地址:抚州市赣东大道891号(市梦圆商务宾馆院内)
邮编:344000
(八)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
33、中标通知书
33.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3.2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逾期不签订供货协议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因原中标人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的权利。
33.3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签订合同
34.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授权代表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
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4.3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范围内,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十)采购代理服务费
35、中标服务费
①每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纳成交服务费1万元。
②中标服务费交纳方式:发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付款方式按规定的标准向招标机构一次缴清中标服务费。
(十一)附则
36、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
(一)技术要求
一、供应方式
中标人须根据框架协议再与各配送学校签订食堂食材的质量、价格、公司服务态度等方面具体配送合同,学校与供应企业签订供应合同一年一签,同时要为学校师生投保食品安全保险。并制定管理办法,每年进行考评,建立退出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履约期满,由采购人、学校代表等有关部门对配送企业在食品质量、价格和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表合同中拟定),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次学期配送资格。配送时间为3年,履约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历次考核情况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但续签期限不得超过2年。制定管理办法,每年进行考评,建立退出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配送内容
本次采购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原(辅)材料为以下项目:干货(含调味品)类、肉类、蛋类、水果、牛奶、粉类、米、油、蔬菜类、豆制品类、其他农副产品及粮食加工类等学校食堂食材。蔬菜类配送试行期间以毛菜配送,全面实施后是否配送净菜根据学校需求情况而定;肉类配送以带皮喷烧配送。(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食材标准表)。 要求能做到一天一送(头天配送)。具体时间由各个配送学校确定。
食材标准表
项目 |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
猪肉 |
符合《猪肉卫生标准(GB2707-94)》的要求,中标供应方提供猪肉必须提供防疫部门出具的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杜绝提供母猪肉、黄标猪、死猪肉、注水肉、变质猪肉、隔夜猪肉以及冻肉,优先以本地养殖的生猪为主供应,公司要求每日做瘦肉精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方承担。 |
蔬菜类 |
优先采购本市区范围内蔬菜基地或农户种植的新鲜时令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和欠熟;标注追溯来源,分类择好,按需包装。分为生蛋和蛋制品。生蛋要新鲜、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相关部蛋类门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外壳粗糙、蛋壳完整、干净、光照下会透光。摇晃时,蛋的内部没有摇晃的感觉,打开后蛋黄完整不散开,蛋白浓厚透明。 |
豆制品 |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芽;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水果类 |
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所供应水果须保证表面干净、无泥土、无破损、码放整齐、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提供的水果,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每批次供应的水果必须随行有当地检疫部门出据的与产品安全质量相符合的检疫证等相关手续,保证所售水果及包装箱的卫生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
大米类 |
大米优先采用本地稻谷加工,长颗粒,口感良好,杜绝双季稻或多季稻,符合 GB1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采购大米须是优质精品大米或本地产优质一级大米,且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有生产日期、合格证,并有国家质量检验和卫生检疫报告。 |
牛肉类 |
供应的牛肉必须提供防疫部门出具的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不得供应变质牛肉和隔夜牛肉,供应的新鲜牛肉必须是精肉,不得注水。 |
家禽肉类 |
家禽肉品种包括鸡、鸭、鹅等,肉品需连皮带肉,光泽明亮,摸起来肉质结实有弹性,翅膀尖端无发黄、变黑,且不能有血水、粘液及腥臭味等变质问题。供应商提供的家禽肉必须有防疫部门检验报告单并加盖检疫检验章,不得供应变质家禽肉和隔夜家禽肉,优先以本地家禽为主供应。 |
食用油 |
食用油必须符合 GB2716-2005 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达到国标 3 级及以上标准,在市区内销售价格不低于 12 元/升(需要提供市级至少 3 家销售凭证),且必须采购压榨菜籽油。除菜籽香味外,无其他怪味,加热后无刺鼻、呛人气味、无泡沫或允许有少量泡沫,并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冬天不得出现“结冻 ”即“果冻状” 现象。 |
包装调 味品 |
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
粉类 |
供给货品必须符合 GB2717-2018 国家标准。必须确保米粉质量,杜绝提供有害、有毒、有菌、变质米粉和隔夜粉。 |
牛奶 |
每批次符合国家奶制食品质量检验中心等权威部门认定为《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合格产品》,且每配送批次都需提供相关的质检报告。牛奶有效保质期不得低于生产标准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没有漏包现象,杜绝保质期过期的牛奶。 |
三、食品统一采购来源
食材原料原则上本地化,本市无该食材的扩展到本省,本省无该食材的才能从外地进购,本地化采购比例不低于 80%。
四、配送要求
(1) 供应商须于配送前一周,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制定的膳食营养菜谱指导方案,向学校提供食谱至少3份以上,仅供学校参考选择。
(2) 学校于一周前拟订采购食材数量,向中标供应商进行申请配送,肉类的配送、保存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中标供应方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于规定时间配送到学校(具体的配送时间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
(4) 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5) 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学校实行报账制;
(6) 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7) 食品储存。供应商须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臵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进行专人管理;
(8) 配送公司自备应急车辆一台或多台。当运输车辆在配送途中出现故障时,可迅速补上;
(9) 中标供应方须随时关注天气预报,特殊天气情况下,应提前准备雨衣、电筒、发电机等。提前检查车辆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应加派人手,积极做好配送准备。
(10) 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商对采购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所有食材不得含有转基因成分。对学校提出的需求量要保证按时按量符合要求配送到位。中标供应方要与本市区当地农产品种殖基地、养殖基地(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签订购销合同,有质量安全追溯基地,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障本地农产品采购比例达80%以上。
(11) 中标供应方要积极主动对接,接受采购人、配送学校等相关部门的高密度监督,确保食材质量安全。
(12) 中标供应方在配送中,如发现疑似食堂食材引起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或产生较大负面社会舆论,合同自行立即解除,并承担一切责任。并报请相关部门,依法严格追究中标供应方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商务条款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报价方式:按本地市场价目表统一下浮5%进行承诺报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3、履行服务时间:
全市直学校食堂食材全面实施集中配送。配送时间为3年,学校与供应企业签订供应合同一年一签,同时要为学校师生投保食品安全保险。并制定管理办法,每年进行考评,建立退出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由采购人、学校代表等有关部门对配送企业在食品质量、价格和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次学期配送资格。履约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历次考核情况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但续签期限不得超过2年。
4、服务能力:
(1)具有履行合同的设备和能力(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货架、符合条件的运输车辆、食品安全检测仪器设备,相应的各类食品储存、运输容器、专用留样冰箱等).
(2)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办公室、食品安全检测室、储存仓库等。经营场所、仓库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不得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内。
5、服务承诺:
(1)本项目中标供应方须承诺在项目所在地配送中心需配备快速检测果蔬等农产30品的设备及专业人员(建立不少于 1 个果蔬农残检测室(化验室),配置检测人员至少3 名)。
(2)若中标供应方提供了不合格的食品原料,按市管局的处理进行处罚。
(3)投标供应商需承诺若中标将有投入本项目的基地及冷藏类、冷链运输类等设备,且面积不少于厂房面积的 1:4( 冷库容积≥ 1000 立方)。
6、验收标准:
(1)符合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的其他要求。具体质量要求详见《食材标准表》。
(2) 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供应商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7、付款方式:所有资金结算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供应方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由学校审核无误后,按照相关财务支付规定进行支付。
8、合同签订要求:中标供应方须与采购人签订框架协议,并按照采购要求和框架协议分别与各个学校签订具体配送合同。
9、中标供应方必须购买了食品安全100万元保险。
备注:以上技术要求及商务条款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不得负偏离,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第四章 框架协议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成交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抚州市区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项目编号:
FZDD-CY-2021-08)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
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本着诚实守信、公平自愿的原则,签署本协议。本协议
为框架协议,具体的配送合同由甲方指定的学校与乙方按照本框架协议及招投标文件要求签
订。
一、协议期限
甲乙方双方签署框架协议,协议服务期限为3年,甲方指定学校与乙方签订具体配送合
同,配送合同服务期限时间为一年签订一次,同时要为学校师生投保食品安全保险并制定管
理办法,每年进行考评,建立退出机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配送合同服务期限届满,由甲
方、学校代表等有关部门对配送企业在食品质量、价格和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经
考核为合格,甲方指定学校与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继续签订配送合同,双方如有另行签订具体
服务协议的,按照新签订的具体服务协议执行。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取消乙方次学期配送
资格,乙方不得再与甲方指定学校签订配送合同。3年履约期满后,采购人根据历次考核情
况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但续签期限不得超过2年。
二、配送种类
干货(含调味品)类、肉类、蛋类、水果、牛奶、粉类、米、油、蔬菜类、豆制品类、
其他农副产品及粮食加工类等学校食堂食材。蔬菜类配送试行期间以毛菜配送,全面实施后
是否配送净菜根据学校需求情况而定;肉类配送以带皮喷烧配送。(具体要求详见-食材标准
及价格)。乙方按要求按时送达甲方指定的各学校。
三、配送区域和范围
1.配送范围:乙方应在协议期限内负责抚州市区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服务。
2.乙方为本项目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供应商,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对采购项目内容进
行分包或转包。
四、配送要求:
(一)乙方根据甲方指定学校提供的种类和数量,对采购的肉类、蔬菜类、调味品、牛奶等
食品,按乙方与甲方指定学校双方约定的配送方案进行配送。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按甲方指定学校要求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确保安全,并
且要根据季节提供时令新鲜蔬菜,务必保证食品的质量和数量。若因配送食材所造成的安
全问题,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乙方提供的食品应符合下列几点要求:
1.乙方提供甲方指定学校的肉类(净肉)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定点屠宰。
(2)必须经过动物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
任。
(3)保障本地采购比例达80%以上。
2.乙方供应给甲方指定学校的蔬菜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是新鲜,符合国家标准,做到公司有检验检测室,有人员、有设备、有记录,每天
每批次检测无误,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抽检、检查等,有食品安全可追溯。
(2)蔬菜类供应要以同价优先的原则优先采购本县种植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的产品。
(3)保障本地采购比例不低于80%。
3.乙方供应给甲方指定学校的货物应符合下列要求:
(1)粮食加工品、米粉制品、食用植物油、油脂类制品、豆制品、肉制品(生鲜肉除外)、
调味品、乳制品、饮料、冷冻饮品、糕点等采购食品,供货企业或公司等必须是获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3)不能是过期、霉变、病死肉类、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的产品。
(4) 每批次要有检验合格报告。
4.乙方供应给甲方指定学校的货物,必须按配送学校上报的需求量供应。供应的产品需要用
冷链专用车配送,必须要用冷链专用车配送,配送过程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不得与其它货
物混运,确保清洁卫生。做到供货及时,保质保量,各学校及幼儿园查验合格后签收。
五、食材标准及价格
(一)食材标准
项目 |
技术、规格、质量要求及包装标准 |
价格 |
猪肉 |
符合《猪肉卫生标准(GB2707-94)》的要求,中标供应方提供猪肉必须提供防疫部门出具的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杜绝提供母猪肉、黄标猪、死猪肉、注水肉、变质猪肉、隔夜猪肉以及冻肉,优先以本地养殖的生猪为主供应,公司要求每日做瘦肉精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
蔬菜类 |
优先采购本市区范围内蔬菜基地或农户种植的新鲜时令蔬菜,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和欠熟;标注追溯来源,分类择好,按需包装。分为生蛋和蛋制品。生蛋要新鲜、无破损、色泽光滑,须出具相关部蛋类门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外壳粗糙、蛋壳完整、干净、光照下会透光。摇晃时,蛋的内部没有摇晃的感觉,打开后蛋黄完整不散开,蛋白浓厚透明。 |
|
豆制品 |
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红豆芽;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
|
水果类 |
当季各类水果,无虫、无杂质,所供应水果须保证表面干净、无泥土、无破损、码放整齐、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提供的水果,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每批次供应的水果必须随行有当地检疫部门出据的与产品安全质量相符合的检疫证等相关手续,保证所售水果及包装箱的卫生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 |
|
大米类 |
大米优先采用本地稻谷加工,长颗粒,口感良好,杜绝双季稻或多季稻,符合 GB1354-2009《大米》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具有产品检验报告;采购大米须是优质精品大米或本地产优质一级大米,且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有生产日期、合格证,并有国家质量检验和卫生检疫报告。 |
|
牛肉类 |
供应的牛肉必须提供防疫部门出具的两证两章,即: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不得供应变质牛肉和隔夜牛肉,供应的新鲜牛肉必须是精肉,不得注水。 |
|
家禽肉类 |
家禽肉品种包括鸡、鸭、鹅等,肉品需连皮带肉,光泽明亮,摸起来肉质结实有弹性,翅膀尖端无发黄、变黑,且不能有血水、粘液及腥臭味等变质问题。供应商提供的家禽肉必须有防疫部门检验报告单并加盖检疫检验章,不得供应变质家禽肉和隔夜家禽肉,优先以本地家禽为主供应。 |
|
食用油 |
食用油必须符合 GB2716-2005 标准,并具有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使用转基因油,达到国标 3 级及以上标准,在市区内销售价格不低于 12 元/升(需要提供市级至少 3 家销售凭证),且必须采购压榨菜籽油。除菜籽香味外,无其他怪味,加热后无刺鼻、呛人气味、无泡沫或允许有少量泡沫,并达到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冬天不得出现“结冻 ”即“果冻状” 现象。 |
|
包装调 味品 |
包装调味品必须具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余配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在配送期间,供应商须向所配送学校提供每批次包装调味品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不得使用散装调味品。 |
|
粉类 |
供给货品必须符合 GB2717-2018 国家标准。必须确保米粉质量,杜绝提供有害、有毒、有菌、变质米粉和隔夜粉。 |
|
牛奶 |
每批次符合国家奶制食品质量检验中心等权威部门认定为《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合格产品》,且每配送批次都需提供相关的质检报告。牛奶有效保质期不得低于生产标准保质期的三分之一。没有漏包现象,杜绝保质期过期的牛奶。 |
|
(二)食材来源
食材原料原则上本地化,保障本地农产品采购比例达 80%以上。
(三)食材价格
按照本地市场价目表统一下浮5%进行结算。
六、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督促指定学校按照卫健部门的食谱指南科学制定一周营养食谱,食谱制定要按各学
龄段营养标准进行合理搭配,营养餐按照三菜一汤的标准执行,要根据当地饮食习惯,膳食
搭配做到丰富、均衡,并监督遵守。学校要在一周前将需配送食材种类及数量交乙方,便于
乙方提前准备。
甲方指定学校需临时增加、变更食材、食品计划的,必须提前36小时书面或电子邮件通知
乙方(以电子邮件形式的须辅以电话通知乙方,防止邮件不能及时收到或丢失),变更实
施由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甲方需督促指定学校派专人对配送的所有食材、食品进行验收和入库,必须留有完整的验
收记录,建立台账,做好48小时保鲜食品留样。
4.甲方和甲方指定学校有权核查食品原料供应商资质等情况。
5.甲方需督促指定学校按照配送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在配送中心内设立监管部门联合办公室,供相关部门现场指导及监督。配送中心应
有视频监控系统,对于存储、配备等过程,实现供货地点网络智能监控,实现“画面可存储、
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全程可监控”,确保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管部门及社会公众可
参加食品安全监督。视频监控系统和网络连接安装、运行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全程留痕、
可监控、可追溯)。
乙方按甲方指定学校的食谱要求和配送时间将食材原料配送到甲方指定学校(具体的配送
时间根据各个学校的实际情况确定),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
乙方供应的商品、原料必须确保进货渠道正规,并对质量负责。乙方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要
求及时向甲方指定学校提供每批次食品的各类票据及检验证明材料。
乙方无故不按时供货,导致学校误餐的,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如遇不
可抗拒因素导致延期送货或不能送货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学校不误餐。
乙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配送的学校进行食品留样,并作好登记,实行食品安全责任
制。在食堂食材配送中,如发现疑似食堂食材引起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或产生较大负面社
会舆论,合同自行立即解除,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报请相关部门,
依法严格追究中标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乙方从业人员须遵守《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持有效健康证
上岗,健康证交学校及甲方备案,所有办理及体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在食材运输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和指定学校无关。
8.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有关数据录入与上报。
七、其他要求
1.乙方与甲方指定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
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乙方要与本县当地农产品种殖基地、养殖基地(合作社)、农户(贫困户)签订购销合同,
有质量安全追溯基地,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和销货台账,保障每年本地农产品采购比例达80%
以上。
乙方食品原材(辅)料配送服务所涉及的费用(含食品原(辅)料、食品包装、运输、装
卸、配送、税费、抽检和售后服务、安全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出现的安
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八、配送方式
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九、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乙方必须向甲方指定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不能虚开、多开发票
金额,具体付款方式由乙方与甲方指定配送学校协商确定。
甲方督促学校按时负责审核本学校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
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十、协议终止及违约责任
(一)在协议履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向乙方索赔
相关损失。同时建议县财政采购管理办公室将
乙方企业记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对服务不到位、学生反映强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后发现存在问题的,经甲方或学校书面
限时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经调査属实的。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食材配送不到位、不及时,数量不足,每年导致无法正常开餐达3次
且学校覆盖面高于20%的。
食堂食材原材料以次充好,出现变质情况,经相关职能部门检测食材不合格,发生食物中
毒等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4.乙方有违反本协议的重大违约行为等其他情形。
(二)在协议履行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况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
抗力因素包括战争,不可预测的自然灾害,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调整因素等。
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因维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
执行费、律师费等所有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十一、协议生效
(一)实际履行协议中遇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双方每次确认的食材配送计划、验收单据、补充协议、来往函件等均为本协
议有效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争议解决: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由向
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保密:双方应当严格保守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本协议的内容,因泄露对方商业秘
密和本协议内容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通知:甲乙双方关于本协议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协议载明的地址发出。
如果以快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收到之日即为送达之日;如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
发送之日即为送达之日。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否则因此
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本协议项下司法文书的送达地址亦为该地址,该地址可以用于收取各类诉讼、仲裁等司
法文书,按照该地址送达的,视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效力。
本协议任何一方可通知另一方变更其地址,变更生效时间为通知中指明的变更日期,如
通知中没有指明变更日期或指明的日期早于通知送达日,则变更生效时间为通知送达日。如
一方变更地址未通知另一方的,原约定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人(签章): 法人(签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投标单位: 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应包括并不仅限于下列部分)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分项报价表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有)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有)
(十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二)所投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十三)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
(十四)投标保证金凭证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
(十五)投标人认为应该附上的其它文件、资料
一、投标函(格式)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抚州市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配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FZDD-CY-2021-08)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投标人的名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保证投标文件中所述本单位情况属实;
4、保证忠实地履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资料、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本次投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盖章)
单位地址: 邮编:
电 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FZDD-CY-2021-08 金额单位:元
项目名称:
标题 |
内容 |
投标报价 |
|
履行期限 |
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盖章)
分项报价表(根据项目采购需求食材标准表清单)
注:1、小、微企业产品、监狱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明细表中注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 由投标人承担。
2、节能、环保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标明该产品在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清单中的页码,并提供复印件或截图,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不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不需提供)。
3、如果投标人在“分项报价表”中没有提供详细的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此表可根据实际招标文件内容更改)
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四、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FZDD-CY-2021-08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 |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注: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中(一)技术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里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做出了响应或偏离。
2、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FZDD-CY-2021-08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注:1、商务条款包括报价方式、付款方式、履行期限、项目验收等内容;
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中(二)商务条款要求的内容,必须逐条说明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作出了响应或偏离;
3、投标人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 别: 身份证号: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投标人名称: (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七、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必须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制作在投标文件里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营业执照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具有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开标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税收完税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原件)
(6)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及行为记录(操作步骤:①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②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点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入,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截图打印)注: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注: 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中、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 为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九、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
抚州市大地建设监理造价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我方对此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期: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不需提供)
十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注:
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谈判时提供原件。
十二、所投产品属于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文件
注: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2. 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形式制作在电子投标文件中。
3.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需提供。
十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承诺,我方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十四、投标保证金凭证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信息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如有)
收款人:(投标人)名称: |
|
递交的保证金金额:(大写) |
(小写单位:元) |
收款人开户银行:(写清楚开户银行全称,不能简写。) |
|
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 |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