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安岳县2021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1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
安岳县 2021 年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履约保证金
资金来源:中央、省、县专项资金。
预算总金额:约 10659 万元。因食用人数每天动态变化、猪
肉价格市场波动大,所以无法确定米、油、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
等食品、冷鲜猪肉、蔬菜的所需数量,也无法确定采购各类食材
的预算资金。
履约保证金:因各类食材采购预算资金无法确定,各中标人
按照采购估算资金的 10%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往年资
金使用比例情况,各类采购资金估算如下:大米 1315 万元;菜
籽油 609 万元;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其他食品 1385 万元;冷
鲜猪肉 4500 万元;蔬菜 2850 万元。各类食材估算资金仅作为计
算履约保证金的参考基数。
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1.大米最高限价 2.6 元/斤;
2.菜籽油最高限价 7.8 元/斤;
3.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食品最高限价 0.6 元/份;
4.蔬菜最高限价 1.3 元/份。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
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
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6.大米:投标人从事大米加工或销售,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菜籽油:
投标人从事菜籽油加工或销售,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有效的《食
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
食品:投标人从事食品销售,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
可证》。冷鲜猪肉:投标人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有 A 类生猪定
点屠宰场(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A类)和《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原件),或与 A 类生猪定点屠宰场有固定的屠宰加工协
附件 1
2
议(提供合作方《生猪定点屠宰证》(A类)和《动物防疫条件
合格证》原件以及屠宰加工协议原件)。蔬菜:投标人从事种植
蔬菜或销售蔬菜,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概述
2021 年 9 月至 2023 年 1 月,全县约 160 个食堂为近 9.35
万学生提供营养午餐,需公开招标采购大米、菜籽油、调味品鲜
鸡蛋及干杂等食品、冷鲜猪肉、新鲜蔬菜。本次招标采购分 5 个
包:第一包大米;第二包菜籽油、第三包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
食品;第四包冷鲜猪肉、第五包新鲜蔬菜。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
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5 个包的采购数量和货款均以具体
食用方案和实际食用数量为准。
(一)投标报价和报价评分计算方式
1.第四包
为确保采购公平,有效解决猪肉价格波动大的问题,本次冷
鲜猪肉报价为单价投标折扣率,不报实际产品单价。
投标折扣率的计算方式:投标折扣率=1-(供货结算单价/
市场平均单价)×100%
市场平均单价的确定:冷鲜猪肉的市场平均单价以四川省资
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价格监测信息中的“②猪肉;带
皮后腿肉,鲜”的平均单价作为市场平均单价。冷鲜鲜猪肉每月
询价 2 次,上半月的监测平均价作为下半月执行市场平均单价的
基准指导价。2021 年 8 月 16 日至 8 月 30 日期间,资阳市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②猪肉;带皮后腿肉,鲜”的平均单
价,作为 2021 年 9月 1日至 9月 15 日期间的冷鲜猪肉市场平均
单价;2021 年 9 月 1 日至 9 月 15 日期间,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官网发布的“②猪肉;带皮后腿肉,鲜”的平均单价,作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的冷鲜猪肉市场平均单价,
其余时间段以此类推。
第四包价格评分计算方式:以本次有效的最高折扣率为基准
折扣率,投标人的价格得分=(1-基准折扣率)÷(1-投标人的
折扣率)×价格分值。
小微企业的投标折扣率的计算。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
企业产品的折扣率给予 10%的增加,用增加后折扣率参与评审。
计算符合该规定的投标人的投标折扣率的方式为:参与计算价格
分值的投标折扣率=投标人报的折扣率×(1+10%)。
2.第一、第二、第三、第五包
3
第一包以实际产品单价报价,最高限价:2.6 元/斤。第二
包以实际产品单价报价,最高限价:7.8 元/斤。第三包以每份
(每生每天食用量)为单位报价,最高限价:0.6 元/份。第五
包以每份(每生每天食用量)为单位报价,最高限价:1.3 元/
份。
第一、二、三、五包的报价评分计算方式:均以最低有效投
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 ×价格分
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计算方式为:参与计算
价格分值的投标报价=投标人报的投标报价×(1-10%)。
(二)供货结算方式
1.各包的采购数量和货款,均以具体食用方案和实际食用数
量进行结算。第 3 包、第 5 包当月结算货款=中标单价×当月实
际食用份数;第 1 包、第 2 包的当月结算货款=中标单价×每月
实际食用数量。第 4 包当月冷鲜猪肉实际结算货款=冷鲜猪肉市
场平均单价×(1-中标折扣率)×当月实际采购数量。
2.各包供货结算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
包装费、运输费、配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
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采购人无
须另向中标人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项目要求:
第一包(大米)
一、技术要求
(一)大米原材料须是优质稻谷,稻谷质量符合国家最新的
相关标准。
(二)大米标准须达到国标一级优质,符合国家标准 GB
2715-2016 和国家标准 GB/T1354-2018 相关技术标准或国家最
新的相关技术标准。
(三)每袋大米净重为 25 千克。
(四)包装制作:包装采用纺织带袋装,须坚固结实,封口
严密。定型包装袋须符合 GB/T17109 的规定和卫生要求,符合食
品标签规定,外形具有 QS 标记或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印有“学生营养餐专用”标志,不得使用
贴标签等方式作标志。
4
(六)大米质量检测合格。
二、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
(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食品配送保障服务体系,有足够的
配送车辆。
(2)投标人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有配置合理、充
足的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有科学有效的食品储藏管理体系,有设有符
合本项目的标准化仓库。
2.供应承诺
(1)凡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交通
安全等),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同时按
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金额,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的安全责任保险。
签订合同前,未向采购人提供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的相关手续,采
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若出现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
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等情形,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
按每次 1 万元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
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
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采购人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
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按每周不少于 1次的原则,将大米配送到采购人指定
的学校储藏室内。从送达学校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必须达 30 天
以上。
(4)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
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
餐天数发生变化的,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新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
训,举办培训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7)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
接,确保电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
供一份有效的自检报告,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
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
5
不发生质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
生,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三、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
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
算。结算资金待县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大米实际结算货款=大米中标单价×当
月实际采购数量。
(二)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期为从 2021 年秋季学校开餐之日(开餐之日在合同中
另行约定)起至 2023 年 1月(具体结束时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
为准)。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学校及学生人数,安
排专人专车于行课期间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将大米送到指定的学
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含村小)一周的食
用量。
(三)食品安全保障
1.采购人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中标人仓库、生产场
地查看货物质量,了解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防范措
施。有权监督中标人向市级及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
过程。
★2.中标人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应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调
换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3.中标人应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实地考察回访,并根据
回访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四)中标人违约责任
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实际采
购总价款10%的违约金。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
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五)合同的解除
★1.中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
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1 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
6
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超过 2 天或造成
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2 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
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
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
等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
同时由中标人承担因事故给采购人或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
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等),
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5. 中标人保证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
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
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
查处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六)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
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
用数量的变化,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因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
拨付货款给中标人,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四、履约能力要求
1.投标人履约能力强,曾有大米项目的销售经验和业绩,其
生产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保障能力、销售服务能力等方面能满足
本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
2.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障有力,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并
承诺购买符合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投标人从事大米加工或销售,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
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食品经营许可
证》的原名称为《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其他商务
投标人在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
键控制点体系、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等方面获得相关部门的认证。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标的 10%的履约保
7
证金,约 132 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专户储存。
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提交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中标人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
的基础上,向采购人申请履约验收。经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
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第二包(菜籽油)
一、技术要求
(一)菜籽油为非转基因、小灶物理压榨、四级及以上的成
品油。
(二)菜籽油执行标准:GB1536-2004。
(三)包装制作:油桶采用符合质量要求的一次性包装桶,
坚固结实,封口严密。油桶和外包装符合食品标签规定,具有
QS 标记或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质量合格
证、生产厂家,印有“学生营养餐专用”标志,不得使用贴标签
等方式作标志。每桶菜籽油净重规格一致,不超过 12.5 千克。
(四)菜籽油质量检测合格。
二、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
(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食品配送保障服务体系,有足够的
配送车辆。
(2)投标人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有配置合理、充
足的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有科学有效的食品储藏管理体系,设有符合
本项目的标准化仓库。
2.供应配送承诺
(1)凡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交通
安全等),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同时按
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金额,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的安全责任保险。
签订合同前,未向采购人提供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的相关手续,采
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若出现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
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等情形,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
按每次 1 万元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
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
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采购人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
8
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按每周不少于 1次的原则,将菜籽油配送到采购人指
定的学校储藏室内。从送达学校之日起计算,保质期必须达 30
天以上。
(4)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
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
餐天数发生变化的,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新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
训,举办培训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7)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
接,确保电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
供一份有效的自检报告,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
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
不发生质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
生,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三、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
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
算。结算资金待县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菜籽油实际结算货款=菜籽油中标单价
×当月实际采购数量。
(二)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期为从 2021 年秋季学校开餐之日(开餐之日在合同中
另行约定)起至 2023 年 1月(具体结束时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
为准)。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学校及学生人数,安
排专人专车于行课期间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将菜籽油送到指定的
学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含村小)一周的
食用量。
(三)食品安全保障
1.采购人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中标人仓库、生产场
9
地查看货物质量,了解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措施,
有权监督中标人向市级及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
程。
★2.中标人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应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调
换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3.中标人应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实地考察回访,并根据
回访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四)中标人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实
际采购总价款 10%的违约金。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
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五)合同的解除
★1.中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
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1 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超过 2 天或造成
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2 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
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
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
味和苦味、掺假等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及时
调换成合格产品,同时由中标人承担因事故给采购人或受害人造
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
故和违法行为等),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追究中标人的责任。并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5. 中标人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
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
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
查处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六)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
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
10
用数量的变化,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因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
拨付货款给中标人,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四、履约能力要求
1.投标人履约能力强,曾有菜籽油项目的销售经验和业绩,
其生产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保障能力、销售服务能力等方面能满
足本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
2.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障有力,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并
承诺购买符合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投标人从事菜籽油加工或销售,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
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食
品经营许可证》的原名称为《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其他商务
投标人在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
键控制点体系、售后服务评价体系等方面获得相关部门的认证和
表彰。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标的 10%的履约保
证金,约 61 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专户储存。
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提交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中标人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
的基础上,向采购人申请履约验收。经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
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第三包(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食品)
一、技术要求。
(一)调味品具有 QS 标记或标有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调味品须全部使用预包装。调味品及干杂等食品的包
装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标注有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说明、生
产厂家等。(预包装调味品及鸡蛋非投标人自身生产的,须取得
生产企业的授权许可)
(三)调味品、鲜鸡蛋、干杂等其他食品符合国家现行质量
标准和国家现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四)鲜鸡蛋蛋壳干净、粗糙、无光泽。壳上色泽鲜明,有
一层白霜,有轻微的生石灰味。
(五)调味品及干杂等其他食品质量检测合格。
(六)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食品每份配送量。
11
1.学生人数在 1-400 人之间的学校
调味品+鲜鸡蛋(干杂等食品)组合为 1份,每份(每生每
天食用量)总重量不少于 45 g,其中调味品(每生每日食用总
量)不少于 15g,鲜鸡蛋、干杂等食品每份(每生每日食用总量)
不少于 30g,详细见下表,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可等值表内进行调
换,此项定量合同期不受价格因数影响。
调味品:单位:g
鲜鸡蛋、干杂等其它食品:单位:g
名
称
鲜
鸡
蛋
黄
花
木
耳
干
粉
条
白
云
豆
花
生
干
米
线
干
黄
豆
干
海
带
紫
菜
重
量
30(每枚鲜鸡蛋不少于 30g,其他干杂品种种类和数量根据采购人的菜谱需要
进行选择搭配)。
备
注
所需品种种类和数量根据采购人的菜谱需要进行选择搭配。
2.学生人数在 400 以上的学校
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食品每份(每生每天食用量)总重
量不少于43.5 g,其中调味品(每生每日食用总量)不少于13.5g,
鲜鸡蛋、干杂等食品每份(每生每日食用总量)不少于 30g,详
细见下表,学校根据实际需求可等值表内进行调换,此项定量合
同期不受价格因数影响。
调味品:单位:g
鲜鸡蛋、干杂等其它食品:单位:g
名
称
食
盐
鸡
精
豆
瓣
料
酒
干
花
椒
醋
酱
油
苕
粉
白
糖
干
辣
椒
八
角
三
奈
胡
椒
面
海
椒
面
花
椒
面
其
他
调
料
总
计
重
量
4.4 0.35
3.
2 0.7
0.
18 0.3
2.
0 1.0
0.0
1
0.1
8
0.
0
1
7
0.
0
1
7
0.0
09
0.
01
0.
00
7
2.6
2 15
名
称
食
盐
鸡
精
豆
瓣
料
酒
干
花
椒
醋
酱
油
苕
粉
白
糖
干
辣
椒
八
角
三
奈
胡
椒
面
海
椒
面
花
椒
面
其
他
调
料
总计
重
量
3.9
0.
35
3.
2
0.
7
0.
18
0.
3
2.
0
1.0
0.
01
0.1
8
0
.
0
1
7
0
.
0
1
7
0.
00
9
0.
01
0.
00
7
1.
62
13.5
12
名
称
鲜
鸡
蛋
黄
花
木
耳
干
粉
条
白
云
豆
花
生
干
米
线
干
黄
豆
干
海
带
紫
菜
重
量
30(鲜鸡蛋不少于 30g,其他干杂品种种类和数量根据采购人的菜谱需要进行
选择搭配)。
备
注
所需品种种类和数量根据采购人的菜谱需要进行选择搭配。
二、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
(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食品配送保障服务体系,有足够的
配送车辆。
(2)投标人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有配置合理、充
足的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有科学有效的食品储藏管理体系,设有符合
本项目的标准化仓库。
2.供应承诺
(1)凡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交通
安全等),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同时按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金额,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的安全责任保险。
签订合同前,未向采购人提供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的相关手续,采
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若出现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
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等情形,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
按每次 1 万元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
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
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采购人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
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按每周不少于 1次的原则,将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
食品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学校储藏室内。从送达学校之日起计算,
保质期必须达 30 天以上。
(4)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
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
餐天数发生变化的,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新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
训,举办培训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7)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
13
接,确保电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
供一份有效的自检报告,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
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
不发生质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
生,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三、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
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
算。结算资金待县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产品实际结算货款=调味品鸡蛋及干杂
等食品中标单价×当月食用份数。
(二)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期为从 2021 年秋季学校开餐之日(开餐之日在合同中
另行约定)起至 2023 年 1月(具体结束时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
为准)。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学校及学生人数,安
排专人专车于行课期间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将食品送到指定的学
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含村小)一周的食
用量。
(三)食品安全保障
1.采购人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中标人仓库、生产场
地查看货物质量,了解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措施,
有权监督中标人向市级及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
程。
★2.中标人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应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调
换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3.中标人应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实地考察回访,并根据
回访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四)中标人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实际
采购总价款 10%的违约金。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
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14
(五)合同的解除
★1.中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
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1 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超过 2 天或造成
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2 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
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
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
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
和苦味等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
格产品,同时由中标人承担因事故给采购人或受害人造成的全部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
行为等),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5.中标人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
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
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
查处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六)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
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
用数量的变化,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因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
拨付货款给中标人,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四、履约能力要求
1.投标人履约能力强,曾有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食品项目
的销售经验和业绩,其生产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保障能力、销售
服务能力等方面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
2.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障有力,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并
承诺购买符合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投标人从事食品销售,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有效《食品
经营许可证》。(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原名称为食品流通许可
证)。
15
五、其他商务
投标人在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产品企业的危
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无公害农产品认
证、售后服务认证等方面获得相关部门的认证。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标的 10%的履约保
证金,约 131 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专户储存。
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提交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中标人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
的基础上,向采购人申请履约验收。经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
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第四包(冷鲜猪肉)
一、技术要求
(一)冷鲜猪肉肉质柔软细腻,富有弹性,指压后凹陷,能
恢复原状;具有其固有的正常颜色,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
肪洁白;具有鲜猪肉的正常气味,无臭味腊味等异味。
(二)冷鲜猪肉外表无泥污,无血污,肉边整齐,无破碎肉,
无黏液渗出或很干的表皮,无点状、虫状等小颗粒灰白色虫。
(三)冷鲜猪肉经排酸去骨后应达三级以上,瘦肉占比不得
低于 65%,也不得高于 80%。
(四)冷鲜猪肉符合 GB9959.1-2019、GB/T9959.2-2008、
GB2707-2016、GB2763-2016 相关要求。
(五)猪肉具备两证两章一报告且检疫检验合格。
二、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
(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食品配送保障服务体系,有足够的
配送车辆。
(2)投标人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有配置合理、充
足的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有科学有效的食品储藏管理体系,设有符合
本项目的标准化仓库。
2.供应配送承诺
(1)凡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交通
安全等),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同时按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金额,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的安全责任保险。
签订合同前,未向采购人提供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的相关手续,采
16
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若出现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
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等情形,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
按每次 1 万元的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
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
直接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采购人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
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在行课期间的每天早上 6:30 至
上午 9:00 之间,用专用冷藏车将冷鲜猪肉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
学校食堂储藏室内。冷藏车配送时,车箱温度应控制在 0 至 4℃
之间。配送到校的冷鲜猪肉,是 24 小时内宰杀生产的产品,是
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是经职能检疫部门检疫合格的产品(每天
出具“两证两章一报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
检验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以及
《非洲猪瘟测报告》),是中标人指定的 A类生猪定点屠宰场生
产的产品。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生产场地、规模、设备设施、生猪
数量等能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在指定屠
宰场外进行二次加工,不配送非指定屠宰场的冷鲜猪肉。中标人
若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4)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
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
餐天数发生变化的,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新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
训,举办培训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7)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
接,确保电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
供一份有效的自检报告,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
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
不发生质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
生,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三、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一)付款方式
17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
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
算。结算资金待县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冷鲜猪肉实际结算货款=冷鲜猪肉市场
平均单价×(1-中标折扣率)×当月实际采购数量。
(二)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期为从 2021 年秋季学校开餐之日(开餐之日在合同中
另行约定)起至 2023 年 1月(具体结束时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
为准)。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行课期间的每天
早上 6 点 30 分至上午 9点钟之间,安排专人、专车配送冷鲜猪
肉送到指定的学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当天
的需求量。
(三)食品安全保障
1.采购人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中标人仓库、生产场
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措施,有权
监督中标人向市级及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程。
★2.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产品经中标
人当天调换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3.中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和生猪不得来自非洲猪瘟疫区。
中标人提前做好安岳县或中标人生产基地发生非洲猪瘟疫时的
供货应急预案,确保投标产品不断供。
4.中标人应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实地考察回访,并根据
回访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四)中标人违约责任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实
际采购总价款 10%的违约金。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
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采购人。
(五)合同的解除
★1.中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
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1 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超过 2 天或造成
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2 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
18
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
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
等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
同时由中标人承担因事故给采购人或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
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等),
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5.中标人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
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
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
查处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六)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
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
用数量的变化,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因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
拨付货款给中标人,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四、履约能力要求
1.投标人履约能力强,曾有冷鲜猪肉(猪肉)政府采购项目
的销售经验和业绩,其生产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保障能力、销售
服务能力等方面能满足本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
2.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障有力,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并
承诺购买符合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投标人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有 A类生猪定点屠宰场
(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A 类)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原件),或与 A 类生猪定点屠宰场有固定的屠宰加工协议(提供
合作方《生猪定点屠宰证》(A 类)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原件以及屠宰加工协议原件)。投标时,提供 1份所售猪肉的检
疫合格证明。
五、其他商务
1.投标人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猪肉排酸预冷库,在质量管理体
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售后服务
认证等方面获得相关部门的认证。
19
★2.若连续两周冷鲜猪肉生均食用量不足 35g 时,中标人可
以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向学校提供替代式冷鲜肉类。申请经采购
人同意后,中标人可提供。每周最多可提供两次。替代式冷鲜肉
类(鸡脯肉或鸡肉丸、鲜鸭脯肉或鲜鸭肉丸)实行定制生产,其
中鸡肉丸和鸭肉丸须预包装。预包装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标注有
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说明、生产厂家等。替代式冷鲜肉类符
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每批次产品须提供检疫、检验报告。
替代式冷鲜肉类的结算单价按照冷鲜猪肉的中标折扣率进行计
算。鸡脯肉或鸡肉丸以四川省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
价格监测信息中的“鸡肉;白条鸡,开膛,鸡场鸡”的平均单价
作为市场平均单价。鲜鸭脯肉或鲜鸭肉丸以四川省资阳市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价格监测信息中的“鸭肉;白条鸭,开膛,
鸭场鸭”的平均单价作为市场平均单价。其他冷鲜肉类每月询价
1 次,上月的监测平均价作为下月执行市场平均单价的基准指导
价。2021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31 日期间,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官网发布的“鸡肉;白条鸡,开膛,鸡场鸡”,“鸭肉;白条
鸭,开膛,鸭场鸭”的平均单价分别作为 2021 年 9月 1日至 9
月 30 日期间的鸡脯肉或鸡肉丸、鸭脯肉或鸭肉丸的市场平均单
价。其余时间段以此类推。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标的 10%的履约保
证金,约 450 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专户储存。
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提交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中标人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
的基础上,向采购人申请履约验收。经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
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第五包(蔬菜)
一、技术要求
(一)蔬菜优质新鲜、无毒无公害。
(二)蔬菜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法》有关要
求。
(三)蔬菜的外包装制作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四)有符合本项目的蔬菜种植基地。
(五)有符合本项目的蔬菜质量检测设备和有专业的农产品
检测人员。
(六)蔬菜质量检测合格。
20
(七)蔬菜每份(每生每天食用量)总重量不低于 255 g,
此项定量合同期内不受价格因数影响。每日菜谱实行 1 个荤菜+1
个素菜+1个汤菜或1个荤菜+1个蛋菜+1个素菜+1个汤菜的模式,
具体食用方式和食用菜谱由采购人根据学生食用情况进行确定。
中标人根据菜谱的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蔬菜种类进行分类选
择,按照科学合理、营养搭配的原则进行组合每份蔬菜,荤菜和
素菜和蛋菜不能同时选择同一品种或同一种类的菜品进行搭配。
(1)实行 1 个荤菜+1 个素菜+1 个汤菜食用模式:蔬菜每份
(每生每天食用量)总重量不低于 255 g,其中搭配荤菜炒肉的
蔬菜重量不低于 120 g,搭配素菜的蔬菜重量不低于 120g,搭配
汤菜的蔬菜重量不低于 5 g,调味类的姜、蒜、葱等总计重量不
低于 5g,用于荤菜、素菜的配菜(如:二荆条、胡萝卜、芹菜、
蒜苗)等配菜总重量不低于 5g。用于搭配荤菜、素菜、汤菜、
配菜的各类蔬菜在以下列表中按规定选择组合。
①搭配炒荤菜的蔬菜类,每种食材每生定量
食
材
莴
笋
头
甜
椒
青
椒
花
菜
豇
豆
西
兰
花
大
芹
菜
蒜
薹
三
月
瓜
刺
黄
瓜
藕
韭
黄
胡
萝
卜
蒿
笋
洋
葱
备
注
每周重复使用的菜品数不超过两个菜品。荤菜和素菜不能同时选择同一品种或同一种
类的蔬菜。特殊需要时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荤菜的时令菜品。
②搭配炒素菜的蔬菜类,每种食材每生定量
食
材
莴
笋
生
菜
青
菜
花
菜
豇
豆
西
兰
花
茄
子
圆
白
菜
水
白
菜
小
白
菜
三
月
瓜
刺
黄
瓜
藕
鸡
心
白
嫩
南
瓜
白
萝
卜
胡
萝
卜
葵
瓜
备
注
每周重复使用的菜品数不超过 2 个菜品。荤菜和素菜不能同时选择同一品种或同一种
类的蔬菜。特殊需要时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素菜的时令菜品。
③搭配荤菜、素菜的配菜类,每种食材每份定量
食
材
二
荆
条
红
椒
嫩
姜
蒜
苗
大
葱
芹
菜
胡
萝
卜
备
注
与当日两个蔬菜产品不重复,特殊需要时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配菜的时令菜
品。
④搭配汤菜的品种类,每种食材每份定量
食
材
水
白
菜
小
白
菜
黄
瓜
白
萝
卜
西
红
柿
油
麦
菜
生
菜
备
注
①与当日两个蔬菜产品不重复;特殊需要时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汤菜的时令
菜品。
(2)实行 1个荤菜+1 个蛋菜+1 个素菜+1 个汤菜食用模式
(注:蛋菜就是鸡蛋和蔬菜进行搭配,例如西红柿炒蛋、韭黄炒
21
蛋等方式,根据实际需要鸡蛋可以替换成其他等值干杂):蔬菜
每份(每生每天食用量)总重量不低于 255 g,其中搭配荤菜炒
肉的蔬菜重量不低于 110 g,搭配蛋菜的蔬菜重量不低于 30g、
搭配素菜的蔬菜重量不低于 100g,搭配调汤菜的蔬菜重量不低
于 5 g,调味的姜、蒜、葱、蒜苗等总重量不低于 5g,用于荤菜、
素菜的配菜(如:二荆条、胡萝卜、芹菜、蒜苗)等配菜总重量
不低于 5g。用于搭配荤菜、素菜、汤菜、蛋菜、配菜的各类蔬
菜在以下列表中按规定选择组合。
①搭配炒荤菜的蔬菜品种类,每种食材每生定量
食
材
莴
笋
头
甜
椒
青
椒
花
菜
豇
豆
西
兰
花
大
芹
菜
蒜
薹
三
月
瓜
刺
黄
瓜
藕
韭
黄
胡
萝
卜
蒿
笋
洋
葱
备
注
每周重复使用的菜品数不超过两个菜品。荤菜和素菜不能同时选择同一品种或同一种
类的蔬菜。特殊需要时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荤菜的时令菜品。
②搭配炒素菜的蔬菜品种类,每种食材每生定量
食
材
莴
笋
生
菜
青
菜
花
菜
豇
豆
西
兰
花
茄
子
圆
白
菜
水
白
菜
小
白
菜
三
月
瓜
刺
黄
瓜
藕
鸡
心
白
嫩
南
瓜
白
萝
卜
胡
萝
卜
葵
瓜
备
注
每周重复使用的菜品数不超过 2 个菜品。荤菜和素菜不能同时选择同一品种或同一种
类的蔬菜。特殊需要时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素菜的时令菜品。
③搭配炒荤菜、素菜的配菜品种类,每种食材每份定量
食
材
二
荆
条
红
椒
嫩
姜
蒜
苗
大
葱
芹
菜
胡
萝
卜
备
注
与当日两个蔬菜产品不重复,特殊需要时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配菜的时令菜
品。
④搭配汤菜的品种类,每种食材每份定量
食
材
水
白
菜
小
白
菜
黄
瓜
白
萝
卜
番
茄
油
麦
菜
生
菜
备
注
与当日两个蔬菜产品不重复;特殊需要时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汤菜的时令菜
品。
⑤搭配蛋菜的品种类,每种食材每份定量 g:30
食
材
韭
黄
西
红
柿
黄
瓜
青
椒
小
葱
备
注
与当日两个蔬菜产品不重复;特殊需要可以换表内没有的等值的适合汤菜的时令菜品。
二、服务要求
1.售后服务
(1)投标人要有完善的食品配送保障服务体系,有足够的
22
配送车辆。
(2)投标人要建立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有配置合理、充
足的工作人员
(3)投标人要有科学有效的食品储藏管理体系,设有符合
本项目的标准化仓库。
2.供应配送承诺。
(1)凡在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交通
安全等),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同时按
投标文件中的承诺金额,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的安全责任保险。
签订合同前,未向采购人提供购买安全责任保险的相关手续,采
购人有权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
做好配送服务工作。若出现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
格、短斤缺两、质量达不到技术参数等现象,经整改后仍不达标
的,每次扣除 1 万元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如
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
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采购人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上情况
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3)严格按照采购人所需蔬菜的品种和数量,在当天(或
头天)早上 6 点 30 分至上午 9点钟之间,将蔬菜用专车配送到
采购人指定的学校食堂储藏室内。每周配送的蔬菜品种周一至周
五不能重复。配送前,由中标人向采购人报送每周配送的蔬菜菜
单,待采购人同意后方能配送,送到学校食堂的新鲜蔬菜只能是
中标人蔬菜基地经过加工挑选的,经法定检测单位或中标企业内
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每天配送时必须出具检验合格证)的符合
招标要求的新鲜蔬菜,不能是其它蔬菜批发市场的蔬菜。若中标
人配送非本企业的蔬菜到学校食堂,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直接
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的违
约责任。
(4)中标人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
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
餐天数发生变化的,无条件按照采购人新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
训,举办培训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中标人负责。
(7)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
接,确保电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23
(8)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
供一份有效的自检报告,每月向采购人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
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
不发生质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
生,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三、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一)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
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
算。结算资金待县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 个工
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每种蔬菜实际结算货款=该蔬菜企业中
标单价×当月食用份数。
(二)供货时间及地点
供货期为从 2021 年秋季学校开餐之日(开餐之日在合同中
另行约定)起至 2023 年 1月(具体结束时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
为准)。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当天(或头天)
早上 6 点 30 分至上午 9点钟之间,安排专人、专车配送新鲜蔬
菜送到指定的学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当天
的需求量。
(三)食品安全保障
★1.采购人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中标人仓库、生产
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措施,有
权监督中标人向市级及以上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程。
★2.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产品经中标
人当天调换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
视作中标人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给采购人。
3.中标人应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实地考察回访,并根据
回访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四)中标人违约责任
★中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实
际采购总价款 10%的违约金。中标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
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
采购人。
(五)合同的解除
24
★1.中标人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
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2.中标人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1 天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
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超过 2 天或造成
安岳县任何 1 所学校断供 2 天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不退
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经采购人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
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
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4.中标人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
等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
同时由中标人承担因事故给采购人或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
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行为等),
采购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并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5.中标人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
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
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
查处的,中标人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不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
(六)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
同,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
用数量的变化,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3.因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
拨付货款给中标人,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四、履约能力要求
1.投标人履约能力强,曾有蔬菜项目的销售经验和业绩,其
生产技术能力、设备设施保障能力、销售服务能力等方面能满足
本招标项目的实际需求。
2.投标人食品安全保障有力,有蔬菜快速检测设备,未发生
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并承诺购买符合本项目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3.投标从事种植蔬菜或销售蔬菜,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五、其他商务
投标人在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无公害农产品
认证、绿色产品认证、售后服务认证等方面获得相关部门的认证。
25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须在签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标的 10%的履约保
证金,约 285 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专户储存。
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提交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
中标人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
的基础上,向采购人申请履约验收。经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
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注意:
1、以上所有打“★”号的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
不允许有负偏离。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标,如存在资格
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招标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
应当停止评标。
评分标准
第一包:大米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5%
35
分
以本次每斤大米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
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按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的投标报价=投
标人报的投标报价
×(1-10%)。
2 技术30%
30
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4 分;有负偏
离的不得分。(共 24 分)
2.投标人提供 2021 年不同月份所投产品合格
的检验报告 3份,每份得 2分。未提供或检验不合
格的不得分。(共 6分)
产品检验报告
以法定检测机构出
具的原件为准,未
提供的不得分。
3
政府采
购合同
内容条
款3%
3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7分;优于招标文件
要求的,有一项就加0.1分,最多加0.3分。
4
履约能
力7%
7
分
1.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含1日)以来大
米项目的销售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0.5分,最多
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共3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
额1亿元的得1分,保额每增加0.5亿元加1分,最多
2分。
3.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诺(共2分):投标
人承诺企业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没有发生食品
安全责任事故的得2分(2019年1月及以后新成立的
企业,承诺企业成立以来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
故的得2分)
1项,每个项目
业绩须提供项目合
同复印件、合格的
履约验收证明材料
复印件,任缺一项
不得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2项、3项,提供
承诺原件,未提供
的不得分。
5
其他商
务12%
12
分
1.投标人获得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得 3分(体系认证适用范围必须包含“大米”或
1项、2项、3项、
4项,须提供相应证
书复印件,签合同
26
“粮油”)(共 3分)。
2.投标人获得有效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体系
认证证书得 3分(共 3分)。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效的 HACCP 危
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3 分(共 3 分)
4.投标人获得有效的售后服务“五星”认证证书得 3
分(共 3 分)。
时须提供原件核
对。
6
售后服
务及配
送供应
11%
11
分
1.投标人拟投入符合本项目的专用配送车辆
有 5辆车的得 1分,每增加 5辆车增加 1分,最多
得 3分(共 3分)。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服务需求,制订有
售后服务方案:①配送管理服务方案;②应急预案
(包括车辆事故、食品安全、各种突发事件处理
等);③货物质量回访方案;④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以上 4项内容详实完整且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 4
分,每缺一项扣 1分;每项内容错误、不能满足本
项目实际服务需求的扣 1分;每项内容不完整、内
容有瑕疵扣 0.5 分,扣完为止。(共 4分)。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要,配备有行政采购、
库管、安检、分拣和运输、客服、财务、营养师等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置合理且人数不少于 15 人
的得 2分。少于 15 人的不得分;超过 15 人的,每
多 1人加 0.2 分,此项最多得 3分(共 3分)。
4.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在安岳县城城区
建好大米的标准化库房。库房能满足储存、转运、
配送需要的得 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共 1分)。
1项:提供车辆
行驶证复印件、车
辆实物图片;使用
租赁车辆的还必须
提供租赁合同复印
件。
2项:须提供投
标单位交纳工作人
员的社保凭证。
7
扶持少
数民族
地区1%
1
分
投标人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少数民族地区
以营业执照注册地
为准,不提供不得
分。
8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为止。
第二包:菜籽油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 35%
35
分
以本次每斤菜籽油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
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按四
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
的投标报价=投
标人报的投标报
价×(1-10%)。
2 技术 30%
30
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3.4 分;有负偏
离的不得分。若提供三级菜籽油加 0.2 分,提供二
级菜籽油加 0.4 分,提供一级菜籽油加 0.6 分。(共
24 分)
2.投标人提供 2021 年不同月份所投产品合格的
检验报告 3份,每份得 2分。未提供或检验不合格
产品检验报
告以法定检测机
构出具的原件为
准,未提供的不
得分。
27
的不得分。(共 6分)
3
政府采
购合同
内容条
款3%
3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7分;优于招标文件要
求的,有一项就加0.1分,最多加0.3分。
4
履约能
力
7%
7
分
1.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含1日)以来的菜
籽油项目的销售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0.5分,最多
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共3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
额1亿元的得1分,保额每增加0.5亿元加1分,最多2
分。
3.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诺(共2分):投标人
承诺企业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没有发生食品安全
责任事故的得2分(2019年1月及以后新成立的企业,
承诺企业成立以来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得
2分)
1项,每个项
目业绩须提供项
目合同复印件、
合格的履约验收
证明材料复印
件,任缺一项不
得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2项、3项,
提供承诺原件,
未提供的不得
分。
5
其他商
务
12%
12
分
1.投标人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3分(体系认证适用范围必须包含“食用油”或“菜
籽油”或“粮油”)(共3分)。
2.投标人获得有效的 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
证证书得3分(共3分)。
3.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获得有效的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分
(共3分)
4.投标人获得有效的售后服务“五星”认证证书得 3
分(共 3分)。
1项、2项、3
项、4项,须提供
相应证书复印
件,签合同时须
提供原件核对。
6
售后服
务及配
送供应
11%
11
分
1.投标人拟投入符合本项目的专用配送车辆有
5辆车的得1分,每增加5辆车增加1分,最多得3分。
(共3分)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服务需求,制订有
售后服务方案:①配送管理服务方案;②应急预案
(包括车辆事故、食品安全、各种突发事件处理等);
③货物质量回访方案;④新冠疫情防控方案。以上4
项内容详实完整且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4分,每缺一
项扣1分;每项内容错误、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服务
需求的扣1分;每项内容不完整、内容有瑕疵扣0.5
分,扣完为止。(共4分)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要,配备有行政采购、
库管、安检、分拣和运输、客服、财务、营养师等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置合理且人数不少于15人的
得2分。少于15人的不得分;超过15人的,每多1人
加0.2分,此项最多得3分。(共3分)
4.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在安岳县城城区
建好菜籽油的标准化库房。库房能满足储存、转运、
配送需要的得 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共 1分)
1项:提供车
辆行驶证复印
件、车辆实物图
片;使用租赁车
辆的还必须提供
租赁合同复印
件。
2项:须提供
投标单位交纳工
作人员的社保凭
证。
7
扶持少
数民族
地区1%
1
分
投标人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少数民族地
区以营业执照注
册地为准,不提
供不得分。
8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1%
1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
止。
28
第三包:调味品鸡蛋及干杂等食品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5%
35
分
以本次以人为单位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
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按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的投标报价=投
标人报的投标报价
×(1-10%)。
2 技术30%
30
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21 分;有负偏离
的不得分。(共 21 分)
2.投标人提供 2021 年 3 种不同调味品产品检测
合格的检验报告的得 3分,未提供的或不足 3个品
种的均不得分(共 3分)。
3.投标人提供 2021 年所投鸡蛋的检验报告,有
符合《蛋与蛋制品》(GB2749--2015 ) 标准的检
验报告的得 1分;有符合《绿色食品蛋与蛋制品》
(NY/T754-2011)标准的检验报告得2分(共3分)。
4.投标人提供 2021 年除鸡蛋外 3种不同干杂食
品的检测报告且检验合格的得 3分,没有的不得分
(共 3分)。
产品检验报告
以法定检测机构出
具的原件为准,未
提供的不得分。
3
政府采
购合同
内容条
款3%
3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7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有一项就加0.1分,最多加0.3分。
4
履约能
力
7%
7分
1.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含1日)以来的调
味品项目的销售业绩,每个项目业绩得0.5分,最
多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共3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
额1亿元的得1分,保额每增加0.5亿元加1分,最多
2分。
3.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诺(共2分):投标人
承诺企业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没有发生食品安
全责任事故的得2分(2019年1月及以后新成立的企
业,承诺企业成立以来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的得2分)
1项,每个项目
业绩须提供项目合
同复印件、合格的
履约验收证明材料
复印件,任缺一项
不得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2项、3项,提供
承诺原件,未提供
的不得分。
5 其他商务12%
12
分
1.投标人获得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得 2分(体系认证适用范围必须包含“调味品、
鸡蛋和干杂”)(共 2分)。
2.投标人获得有效的 ISO22000 食品安全体系
认证证书得 2分(共 2分)。
3.投标人获得有效的售后服务“五星”认证证书得
2分(共 2分)。
4.投标人提供预包装调味品生产企业获得有
效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
得 2分(共 2分)。
5.投标产品鸡蛋企业获得有效HACCP危害分析
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获得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分,获得无
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得 2分(共 4分)。
1项、2项、3项、
4项、5项,须提供
相应证书复印件,
签合同时须提供原
件核对。
29
6
售后服
务及配
送供应
11%
11
分
1.投标人拟投入符合本项目的专用配送车辆
有5辆车的得1分,每增加5辆车增加1分,最多得3
分(共3分)。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服务需求,制订有
售后服务方案:①配送管理服务方案;②应急预案
(包括车辆事故、食品安全、各种突发事件处理
等);③货物质量回访方案;④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以上4项内容详实完整且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4分,
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内容错误、不能满足本项目
实际服务需求的扣1分;每项内容不完整、内容有
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共4分)。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要,配备有行政采购、
库管、安检、分拣和运输、客服、财务、营养师等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置合理且人数不少于15人的
得2分。少于15人的不得分;超过15人的,每多1人
加0.2分,此项最多得3分(共3分)。
4.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在安岳县城城区
建好调味品鲜鸡蛋及干杂等食品的标准化库房。库
房能满足分区储存、分类分拣、转运配送需要的得
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共 1分)
1项:提供车辆
行驶证复印件、车
辆实物图片;使用
租赁车辆的还必须
提供租赁合同复印
件。
2项:须提供投
标单位交纳工作人
员的社保凭证。
7
扶持少
数民族
地区1%
1分 投标人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少数民族地区
以营业执照注册地
为准,不提供不得
分。
8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为止。
第四包冷鲜猪肉评分标准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5% 35分 以本次有效的最高折扣率为基准折扣率,投标人的价格得分=(1-
基准折扣率)÷(1-投标人的折扣率)×35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的折扣率=投标
人报的折扣率×
(1+6%)
2 技术27%
27
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 24 分;有负偏离
的不得分。(共 24 分)
2.投标人提供 2021 年 3 份不同月份所投产品
的检验报告且检测均合格的得 3分。(共 3分)
产品检验报告
以法定检测机构出
具的原件为准,未
提供的不得分。
3
政府采
购合同
内容条
款3%
3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7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有一项就加0.1分,最多加0.3分。
4
履约能
力
10%
10
分
1.投标人提供 2019 年 1 月 1 日(含 1日)以
来冷鲜猪肉(猪肉)的政府采购项目业绩,每个项
目业绩得 0.5 分,最多得 3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
的不得分。(共 3分)
1项,每个项目
业绩须提供项目合
同复印件、合格的
履约验收证明材料
复印件,任缺一项
30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保额1亿元的得1分,保额每增加0.5亿元加 1分,
最多 2分。
3.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诺(共 2分):投标
人承诺企业2019 年 1月至 2021 年 6月没有发生食
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得 2分(2019 年 1 月及以后新成
立的企业,承诺企业成立以来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
任事故的得 2分)
4.投标人提供所售猪肉的检疫合格证明的得 3
分。
不得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2项、3项,提供
承诺原件,未提供
的不得分。
4项,提供原件,
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其他商务12%
12
分
1.投标人建有温度能控制在0-4℃的预冷库,面积
达到100㎡得2分,每增加100㎡加1分,最多得4分。未
建有预冷库的或面积不达100㎡的不得分。(共4分)
2.投标获得有效的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
分(体系认证适用范围包含“猪肉或冷鲜猪肉”)(共
2分)。
3投标人获得有效的 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
书得2分(共2分)。
4.投标人获得有效的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共2分)。
5.投标人获得有效的售后服务“五星”认证证书得
2分(共 2分)。
投标人须提供
预冷库的建设施工
合同、发票、验收
报告的复印件,任
缺一项复印件不得
分。有多个预冷库
的面积可累计。
2项、3项、4项、
5项,须提供相应证
书复印件,签合同
时须提供原件核
对。
6
售后服
务及配
送供应
11%
11
分
1.投标人拟投入符合本项目的专用冷链箱式
配送车辆有5辆车的得1分,每增加5辆车增加1分,
最多得3分(共3分)。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服务需求,制订有
售后服务方案:①配送管理服务方案;②应急预案
(包括车辆事故、食品安全、各种突发事件处理
等);③货物质量回访方案;④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以上4项内容详实完整且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4分,
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内容错误、不能满足本项目
实际服务需求的扣1分;每项内容不完整、内容有
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共4分)。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要,配备有行政采购、
库管、安检、分拣和运输、客服、财务、营养师等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置合理且人数不少于15人的
得2分。少于15人的不得分;超过15人的,每多1人
加0.2分,此项最多得3分(共3分)。
4.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在安岳县城城区
建好0-4℃的冷鲜猪肉分割的标准化库房。库房能满
足分割、转运、配送需要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
分。(共1分)
1项:提供冷链
箱式车辆行驶证复
印件、车辆实物图
片;使用租赁车辆
的还必须提供租赁
合同复印件。
2项:须提供投
标单位交纳工作人
员的社保凭证。
7
扶持少
数民族
地区1%
1分 投标人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少数民族地区
以营业执照注册地
为准,不提供不得
分。
8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为止。
第五包:蔬菜评分标准
31
序
号
评分因
素及权
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35%
35
分
以本次以人为单位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
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5(按
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小微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视同小微企
业)的投标报价=投
标人报的投标报价
×(1-10%)。
2 技术24%
24
分
1.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7.5
分;有负偏离的不得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有
一项就加0.1分,最多加0.5分(共18分)。
2.投标人提供2021年3种不同所投产品的检验
报告且检测均合格的得6分(共6分)。
2项,产品检验
报告以法定检测机
构出具的原件为
准,未提供的不得
分。
3
政府采
购合同
内容条
款3%
3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7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有一项就加0.1分,最多加0.3分。
4 履约能力13%
13
分
1.投标人提供2019年1月1日(含1日)以来蔬菜
项目的销售业绩,每项项目业绩得0.5分,最多得3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共3分)
2.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
额1亿元的得1分,保额每增加0.5亿元加1分,最多
2分。
3.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承诺(共2分):投标人
承诺企业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没有发生食品安
全责任事故的得2分(2019年1月及以后新成立的企
业,承诺企业成立以来没有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的得2分)
4.投标人提供蔬菜种植基地或蔬菜合作种植基
地合同,且有所属基地的土地流转协议证明材料的
得2分。(共2分)。
5.投标人提供具有“蔬菜快速检测设备”的证
明材料的得2分(共2分)。
6.投标人提供检验人员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
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检验人员最近连续3
个月交纳社保凭证的复印件得2分,缺一样不得分
(共2分)。
1项,每个项目
业绩须提供项目合
同复印件、合格的
履约验收证明材料
复印件,任缺一项
不得分,未提供的
不得分。
2项、3项,提供
承诺原件,未提供
的不得分。
4项,基地合同
复印件和所属基地
土地流转协议证明
材料复印件须同时
提供,缺一项不得
分。
6项,证明材料
由投标人当地相关
行政职能主管部门
出具证明原件或由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
图片和承诺书等证
明材料
5 其他商务12%
12
分
1.投标人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
分;(体系认证适用范围必须包含“蔬菜”)(共
2分)
2.投标人获得 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得2分;(共2分)
3.投标人的产品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
分,每增加一个绿色产品的加1分,最高得3分。(共
3分)
4.投标人的产品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的
得1分,每增加一个无公害农产品加1分,最高得3
分。(共3分)
5.投标人获得有效的售后服务“五星”认证证
1项、2项、3项、
4项、5项,须提供
相应证书复印件,
签合同时须提供原
件核对。
32
书得2分(共2分)。
6
售后服
务及配
送供应
11%
11
分
1.投标人拟投入符合本项目的专用配送车辆有
5辆车的得1分,每增加5辆车增加1分,最多得3分
(共3分)。
2.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服务需求,制订有
售后服务方案:①配送管理服务方案;②应急预案
(包括车辆事故、食品安全、各种突发事件处理
等);③货物质量回访方案;④新冠疫情防控方案。
以上4项内容详实完整且能满足项目需要的得4分,
每缺一项扣1分;每项内容错误、不能满足本项目
实际服务需求的扣1分;每项内容不完整、内容有
瑕疵扣0.5分,扣完为止。(共4分)。
3.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需要,配备有行政采购、
库管、安检、分拣和运输、客服、财务、营养师等
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配置合理且人数不少于15人的
得2分。少于15人的不得分;超过15人的,每多1人
加0.2分,此项最多得3分(共3分)。
4.投标人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在安岳县城城区
建好蔬菜标准化冷库。库房能满足分拣、转运、配
送需要的得1分,未承诺的不得分。(共1分)
1项:提供冷链
箱式车辆行驶证复
印件、车辆实物图
片;使用租赁车辆
的还必须提供租赁
合同复印件。
2项:须提供投
标单位交纳工作人
员的社保凭证。
7
扶持少
数民族
地区1%
1分 投标人注册地属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少数民族地区
以营业执照注册地
为准,不提供不得
分。
8
投标文
件的规
范性
1%
1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1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2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
为止。
大米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中标人(乙方):
33
法定代表人:
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
同。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期间: 年 月 至 年 月(具体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三、合同单价
该产品结算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配
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
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供应约定
(1)乙方严格按照投标承诺,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履约
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及交通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乙方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质量达不到技术
参数,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每次扣除 1万元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甲方
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甲方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3)乙方按照每周不少于 1次的原则,将大米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学校储藏
室内。从送达学校之日起计算,保质期达 30 天以上。
(4)乙方配合甲方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
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餐天数的,乙方
无条件按甲方新的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乙方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举办培
训会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乙方负责。
(7)乙方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接,确保电
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乙方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供一份有效
的自检报告,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
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乙方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质
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生,有防火、防盗、防潮、
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五、付款方式。
货物品名
规格型
号、质量要求
单位 数量 中标单价
34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算。结算资金待县
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
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大米实际结算货款=大米中标单价×当月实际采购数量。
六、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学校及学生人数,安排专人、专车于行课
期间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将食品送到指定的学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
超过学校(含村小)一周的食用量。
七、食品安全保障。
1.甲方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乙方仓库、生产场地查看货物质量,了
解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防控措施。有权监督乙方向市级及以上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程。
2.乙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调换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
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
给甲方。
3.乙方建立实地考察回访制度,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
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八、中标人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实际采购总价款 10%的违
约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1天的,
应向甲方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
超过 2天或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2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同时由乙方承担因事故给甲方或
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
法行为等),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
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十、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甲方不承担违
35
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用数量的变化,甲方
不承担责任。
3.因安岳县县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拨付货款给
乙方,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由甲方专户储存。乙方在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基础上,向甲方申请履约验收。经
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
物不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甲方三份,乙方、县财政局、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址: 住址: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菜籽油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中标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
同。
36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期间: 年 月 至 年 月(具体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三、合同单价
该产品结算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配
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
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供应约定
(1)乙方严格按照投标承诺,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履约
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及交通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乙方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质量达不到技术
参数,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每次扣除 1万元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甲方
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甲方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3)乙方按照每周不少于 1次的原则,将菜籽油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学校储
藏室内。从送达学校之日起计算,保质期达 30 天以上。
(4)乙方配合甲方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
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餐天数的,乙方
无条件按甲方新的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乙方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举办培
训会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乙方负责。
(7)乙方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接,确保电
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乙方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供一份有效
的自检报告,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
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乙方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质
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生,有防火、防盗、防潮、
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算。结算资金待县
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
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菜籽油实际结算货款=菜籽油中标单价×当月实际采购数
货物品名
规格型
号、质量要求
单位 数量 中标单价
37
量。
六、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学校及学生人数,安排专人、专车于行课
期间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将食品送到指定的学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
超过学校(含村小)一周的发放量。
七、食品安全保障。
1.甲方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乙方仓库、生产场地查看货物质量,了
解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防控措施。有权监督乙方向市级及以上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程。
2.乙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调换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
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
给甲方。
3.乙方建立实地考察回访制度,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
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八、中标人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实际采购总价款 10%的违
约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1天的,
应向甲方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
超过 2天或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2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同时由乙方承担因事故给甲方或
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
法行为等),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
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十、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甲方不承担违
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用数量的变化,甲方
不承担责任。
3.因安岳县县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拨付货款给
38
乙方,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由甲方专户储存。乙方在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基础上,向甲方申请履约验收。经
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
物不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甲方三份,乙方、县财政局、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址: 住址: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调味品、鸡蛋及干杂等食品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中标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
同。
一、合同标的
货物品名
规格型
号、质量要求
单位 数量 中标单价
39
二、合同期间: 年 月 至 年 月(具体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三、合同单价
该产品结算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配
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
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供应约定
(1)乙方严格按照投标承诺,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履约
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及交通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乙方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质量达不到技术
参数,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每次扣除 1万元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甲方
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甲方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3)乙方按照每周不少于 1次的原则,将调味品、鸡蛋及干杂等食品到配
送到甲方指定的学校储藏室内。从送达学校之日起计算,保质期达 30 天以上。
(4)乙方配合甲方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
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餐天数的,乙方
无条件按甲方新的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乙方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举办培
训会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乙方负责。
(7)乙方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接,确保电
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乙方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供一份有效
的自检报告,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
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乙方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质
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生,有防火、防盗、防潮、
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算。结算资金待县
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
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产品实际结算货款=该产品中标单价×当月实际采购份数。
六、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学校及学生人数,安排专人、专车于行课
期间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将食品送到指定的学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
超过学校(含村小)一周的需求量。
七、食品安全保障。
40
1.甲方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乙方仓库、生产场地查看货物质量,了
解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防控措施。有权监督乙方向市级及以上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程。
2.乙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调换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
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
给甲方。
3.乙方建立实地考察回访制度,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
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八、中标人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实际采购总价款 10%的违
约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1天的,
应向甲方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
超过 2天或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2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同时由乙方承担因事故给甲方或
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
法行为等),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
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十、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同,采购人不承担
违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用数量的变化,采购
人不承担责任。
3.因安岳县县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拨付货款
给中标人,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由甲方专户储存。乙方在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基础上,向甲方申请履约验收。经
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41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
物不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甲方三份,乙方、县财政局、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址: 住址: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冷鲜猪肉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中标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
同。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期间: 年 月 至 年 月(具体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三、合同单价
该产品结算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配
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
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供应配送约定
货物品名
规格型
号、质量要求
单
位
数量 中标折扣率
42
(1)乙方严格按照投标承诺,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履约
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及交通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乙方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质量达不到技术
参数,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每次扣除 1万元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甲方
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甲方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3)乙方按照根据甲方每天所需鲜猪肉数量,在行课期间的每天早上 6点
30 分至上午 9点钟之间,用专用冷藏车将冷鲜猪肉配送到甲方指定学校的食堂
储藏室内。冷藏车配送时,车箱温度应控制在 0至 4℃之间。配送到校的冷鲜猪
肉,是 24 小时内宰杀生产的产品,是符合招标要求的产品,是经职能检疫部门
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每天出具“两证两章一报告”:《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以及《非
洲猪瘟测报告》),是乙方指定的 A类生猪定点屠宰场生产的产品。生猪定点屠
宰场的生产场地、规模、设备设施、生猪数量等能满足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在合
同履行期间,不在指定屠宰场外进行二次加工,不配送非指定屠宰场的冷鲜猪肉。
乙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并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配合甲方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
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餐天数的,乙方
无条件按甲方新的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乙方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举办培
训会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乙方负责。
(7)乙方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接,确保电
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乙方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供一份有效
的自检报告,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
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乙方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质
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生,有防火、防盗、防潮、
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10)若连续两周冷鲜猪肉生均食用量不足 35g 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申
请,向学校提供替代式冷鲜肉类。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提供。每周最多可
提供两次。替代式冷鲜肉类(鸡脯肉或鸡肉丸、鲜鸭脯肉或鲜鸭肉丸)实行定制
生产,其中鸡肉丸和鸭肉丸须预包装。预包装符合食品标签规定,标注有生产日
期、保质期、使用说明、生产厂家等。替代式冷鲜肉类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
准,每批次产品须提供检疫、检验报告。替代式冷鲜肉类的结算单价按照冷鲜猪
肉的中标折扣率进行计算。鸡脯肉或鸡肉丸以四川省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
网发布价格监测信息中的“鸡肉;白条鸡,开膛,鸡场鸡”的平均单价作为市场
43
平均单价。鲜鸭脯肉或鲜鸭肉丸以四川省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价格
监测信息中的“鸭肉;白条鸭,开膛,鸭场鸭”的平均单价作为市场平均单价。
其他冷鲜肉类每月询价 1次,上月的监测平均价作为下月执行市场平均单价的基
准指导价。2021 年 8 月 1 日至 8月 31 日期间,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
布的“鸡肉;白条鸡,开膛,鸡场鸡”,“鸭肉;白条鸭,开膛,鸭场鸭”的平
均单价分别作为 2021 年 9 月 1 日至 9月 30 日期间的鸡脯肉或鸡肉丸、鸭脯肉或
鸭肉丸的市场平均单价。其余时间段以此类推。
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算。结算资金待县
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
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鲜猪肉实际结算货款=鲜猪肉市场平均单价×(1-中标折
扣率)×当月实际采购数量。
六、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学校及学生人数,在行课期间的每天早上
6点 30 分至上午 9点钟之间,安排专人、专车配送冷鲜猪肉送到指定的学校储
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当天的需求量。
七、食品安全保障。
1.甲方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乙方仓库、生产场地查看货物质量,了
解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防控措施。有权监督乙方向市级及以上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程。
2.乙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调换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
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
给甲方。
3.乙方建立实地考察回访制度,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
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八、中标人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实际采购总价款 10%的违
约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1天的,
应向甲方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
超过 2天或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2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同时由乙方承担因事故给甲方或
44
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
法行为等),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
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十、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同,采购人不承担
违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用数量的变化,采购
人不承担责任。
3.因安岳县县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采购人不能按时拨付货款
给中标人,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十一、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由甲方专户储存。乙方在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基础上,向甲方申请履约验收。经
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
物不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甲方三份,乙方、县财政局、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址: 住址: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蔬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45
采购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中标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及《中标通知书》的约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
同。
一、合同标的
二、合同期间: 年 月 至 年 月(具体时间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三、合同单价
该产品结算单价已包括货物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包装费、运输费、配
送费、调换费、损耗费、检测费、培训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所有其他有关
各项的含税费用。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供应约定
(1)乙方严格按照投标承诺,自行购买该产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在履约
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含食品安全及交通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全部法
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保质保量、按合同约定做好配送服务
工作。乙方无故延迟交货时间、擅自更改产品规格、短斤缺两、质量达不到技术
参数,经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每次扣除 1万元履约保证金,且还应赔偿甲方
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付的费用),甲方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履约保证金不足时,甲方将在当月货款中扣除。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 3
次后,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
约责任。
(3)乙方根据甲方所需蔬菜品种和数量,在当天(或头天)早上 6点 30
分至上午 9点钟之间,将蔬菜用专车配送到甲方指定的学校食堂储藏室内。每周
配送的蔬菜品种周一至周五不能重复。配送前,由乙方向甲方报送每周配送的蔬
菜菜单,待甲方同意后方能配送,送到学校食堂的新鲜蔬菜只能是乙方蔬菜基地
经过加工挑选的,经法定检测单位或乙方内部检测部门检验合格(每天配送时必
须出具检验合格证)的符合招标要求的新鲜蔬菜,不是批发市场的蔬菜。若乙方
配送非本企业的蔬菜到学校食堂,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不予退
还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乙方配合甲方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
公司人员配置、食品流转安全保障情况。
(5)因客观原因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食用学生人数和供餐天数的,乙方
无条件按甲方新的需求供货,并据实结算。
(6)乙方协助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实施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举办培
货物品名
规格型
号、质量要求
单
位
数量
中标
单价
46
训会的会务费和资料费等由乙方负责。
(7)乙方落实身体健康、工作负责的工作人员,与学校对口衔接,确保电
话每天 24 小时畅通。
(8)乙方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每次配送均向学校提供一份有效
的自检报告,每月向甲方提供一份该产品的第三方检测报告,不定期接受安岳县
相关职能部门的抽样检验。
(9)乙方落实专人,实行仓储专业化管理,确保产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质
变、不出现破损。配用的仓库标准,面积达标,安全卫生,有防火、防盗、防潮、
防鼠等设备设施和全方位监控设备。
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人应具有垫资供货的经济实力,不得出现断供等所有违约行为。
2.中标人与学校完成对账后,再与采购人进行食用资金结算。结算资金待县
财政专项资金到达采购人账户之次日起 7个工作日内直接支付到中标人指定帐
户,节假日顺延。
3.计算办法:当月每种蔬菜实际结算货款=该蔬菜中标单价×当月实际采购
份数。
六、供货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学校和份数,在行课期间的每天(或头天)
早上 6点 30 分至上午 9点钟之间,安排专人、专车配送新鲜蔬菜送到甲方指定
的学校储藏室内。每次配送的数量不能超过学校当天的需求量。
七、食品安全保障。
1.甲方有权组织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到乙方仓库、生产场地查看货物质量,了
解生产进度、生产工艺、卫生条件及防控措施。有权监督乙方向市级及以上的第
三方检测机构的抽检送检过程。
2.乙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于当天无条件更换。如调换后的产品仍不能达到
约定要求和质量标准,校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产品而须支付违约金
给甲方。
3.乙方建立实地考察回访制度,定期对供应产品质量进行回访,并根据回访
情况及时优化供应配送方案,保障供货质量。
八、中标人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实际采购总价款 10%的违
约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
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九、合同的解除
1.乙方因质量问题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的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2.乙方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交付产品,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1天的,
应向甲方支付实际采购总价的 10%的违约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逾期交付产品
超过 2天或造成安岳县任何 1所学校断供 2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报省营养办备案。
3.乙方提供的产品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质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
检测结果认定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退还
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47
4.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过期、产品内有异物、产品有异味和苦味等质量问题,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及时调换成合格产品,同时由乙方承担因事故给甲方或
受害人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和违
法行为等),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5.乙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
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产品主张权利或国家
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不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十、责任免除
1.如国家政策调整,安岳县人民政府有权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甲方不承担违
约责任。
2.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或供餐模式调整而导致的食用数量的变化,甲方
不承担责任。
3.因安岳县县财政资金未及时到采购人账户,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拨付货款给
乙方,甲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由甲方专户储存。乙方在按时、
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且无任何安全事故的基础上,向甲方申请履约验收。经
履约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否则不予退还。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
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本合同及国家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
物不符合本合同及国家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
调解不成发生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甲方三份,乙方、县财政局、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住址: 住址:
收款单位: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2021-06-30 16:57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名称: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采购预算:10659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
采购人:安岳县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人:石女士
联系电话:028-24528868
采购代理机构:安岳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8-24520193
附件: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