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CTYJ-ZFCG-2021-01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1063288-3228
三、项目名称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保办食堂食材供应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食汇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街中心墩9号
中标(成交)金额:92(%)
服务类 |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服务范围:采购内容含水果类、蔬菜类、鱼类、卤制品类、豆制品类、冻品类、鲜牛类、鲜禽类、猪肉类、粮油类、早点类、调料类及其他食堂需要的现货或经加工的农副产品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服务标准:符合食品规定相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艾丹,肖迪安,张翠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6-29
2、评审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发改办[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0.81(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空港经开区综合保税物流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物流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27-83264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楚天永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农投集团2楼204-1室
联系方式:135071090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3507109050
- 武汉市东西湖区综保办食堂食材供应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doc
湖北省政府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CTYJ-ZFCG-2021-015
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保办食堂食材供应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采 购 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物流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
湖北楚天永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六月
采购人授权代表 代理机构授权代表
确认签字: 确认签字:
采购人盖章: 代理机构盖章: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1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4
一、磋商须知 4
1. 采购内容及范围 4
2. 资金来源 4
3. 合格的供应商 4
4. 磋商费用 4
5.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4
6.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4
7. 投标报价 6
8. 投标货币 6
9.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6
10. 投标有效期 6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6
二、磋商程序 6
12. 磋商小组 6
13. 磋商程序和方法 6
14. 磋商响应文件评审 7
15. 抽签及参与磋商 7
16. 最后报价要求 8
17. 确定成交候选人 8
三、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 8
18. 确定成交的标准 8
19. 成交通知书 8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点 8
第四章 合同 9
参与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表………………………………………………………………………………11
评分方法 12
第五章 技术需求及其他要求 15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本 16
(一)、磋商书 16
(二)、磋商一览表 17
(三)、资格证明文件 18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0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1
(四)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22
技术方案书 23
(五)其他资料 24
中小企业声明函 25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计划生成备案单J21063288-3228函号的要求,湖北楚天永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物流产业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保办”)的委托,对其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现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CTYJ-ZFCG-2021-015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保办食堂食材供应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食材供应(采购内容含水果类、蔬菜类、鱼类、卤制品类、豆制品类、冻品类、鲜牛类、鲜禽类、猪肉类、粮油类、早点类、调料类及其他食堂需要的现货或经加工的农副产品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规定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截止本项目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武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及其它有关网站,被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具有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 截止本项目开标前,“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人需提供近一年度的审计报告;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自己的生产基地;
5.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检测的措施(包括检测设备,专业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紧急服务;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许转包、分包。
(三)各包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五)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详见磋商公告。
(二)获取地点:1、现场报名:湖北楚天永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农投集团2楼204-1室;2、网络获取
(三)获取方式及要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获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 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报名表
5.磋商文件如需网上获取或邮寄的,申请人应将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提交的完整资料扫描件及汇款凭证(仅接受与申请人名称一致的转账汇款,汇款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邮箱1471020132@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申请人名称、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申请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详见补充事宜)
6.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详见项目磋商公告,逾时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电子大屏)
(二)时间:详见项目磋商公告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详见项目磋商公告。
九、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综保办
联 系 人:刘主任
电 话:027-832640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湖北楚天永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农投集团2楼204-1室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13507109050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027-83210041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第二章 磋商须知及磋商程序
一、磋商须知
1.? 采购内容及范围
1.1? 采购内容:食材供应服务
1.2? 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54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总预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均为无效投标。
1.3?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1.4?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度据实结算支付。
2.? 资金来源
2.1? 本次项目采购的资金为财政资金。
3.? 合格的供应商
3.1? 详见第一章“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 磋商费用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办[2003]857号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预算价1.5%的代理服务费;按照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须在转账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用途(代理服务费)。
5.?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5.1? 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中文翻译本,在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5.2? 除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另有规定外,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以及所有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6.1? 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6.1.1? 价格部分:
1)? 报价单;
2)? 分项报价表;
3)? 报价计算书。
6.1.2? 商务部分:
1)? 投标函;
2)? 按照本须知第10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证明供应商是合格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3)? 类似业绩列表;
4)? 商务偏离表;
5)? 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6)? 拟从事本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
7)? 拟从事本项目其他设计人员资格和能力。
6.1.3? 技术部分:
1)? 技术工作大纲:
?项目概况
?技术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技术工作进度计划
?技术工作织机构
?后续服务工作安排
?其它
2) 技术建议书
?投标货物(工程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
?售后跟踪服务:在项目结束后,后续支持的形式、内容、频次等;
?以清单形式详细列出项目工作所需获取的资料、数据和素材、工作成果。
3)相关承诺;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其他资料。
6.1.4?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
6.2?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的格式”中提供的格式填写或撰写磋商响应文件,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表格及资料。
6.3? 磋商响应文件分为“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三部分,并装订成一册。
7.? 投标报价
7.1? 投标报价为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8.? 投标货币
8.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9.?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9.1?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见第五章)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满意。
10.? 投标有效期
10.1? 根据本须知规定,投标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的九十(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1.1? 供应商应准备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或光盘),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二套,每套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二、磋商程序
12.? 磋商小组
12.1? 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社会专家共3人组成,专家均从专家库中抽取,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参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漏与磋商有关的其他参与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3.? 磋商程序和方法
13.1? 本次采购为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供应商应派其授权代表持有效身份证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准备参加磋商。
13.2?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3.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3.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5?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4.? 磋商响应文件评审
14.1? 磋商小组将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对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磋商供应商。
15.? 抽签及参与磋商
15.1?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所抽取的磋商顺序依次与磋商小组分别进行磋商。
15.2? 磋商小组将就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合同草案条款等与供应商一一洽谈。
15.3?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应改变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必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5.4? 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5.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情况退出磋商。
15.6?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
16.? 最后报价要求
16.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一致确定响应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候选人,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超出规定时限提交的最后报价将被拒绝 。
17.? 确定成交候选人
17.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7.2?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三、合同授予标准及其他
18.? 确定成交的标准
18.1? 磋商供应商报出最后报价后,磋商小组根据报价、商务及技术三部分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
18.2? 采购人依据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审查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在成交候选人中按排序先后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19.? 成交通知书
19.1?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第三章 磋商内容及要点
1.对供应商的服务方案书是否符合相关业务要求等进行核实。
1)? 要求供应商对经核实确定后的内容进行确认。
2.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人员配置情况、付款方式等进行核实。
2)? 要求供应商经核实确定后的内容进行确认。
3.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服务款项等进行核实。
3)要求供应商对服务工作的认识、前期相关研究的观点、工作计划、工作开展形式、整体规划和配置服务方案等相关服务工作等方面综合说明。
4.对磋商响应文件所报价格的单价和总价进行核实。
1)? 要求供应商对核实后的投标报价进行初步确认;
2)? 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出优惠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
3)? ※ 本次招标,投标人所供的食材数量包含:综保办54万元(财政资金)+汉口海关 92 万元(自筹资金)两个单位,共计 146 万元的食材量,请各投标人谨慎报价。
第四章 合同
请采购人与中标人自行拟定
参与磋商供应商资格审查表
项目编号:CTYJ-ZFCG-2021-015
序号 |
审查内容 |
备注 |
||
资格性审查条款 |
须提供证明材料 |
|||
1 |
企业综合情况 |
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
2 |
参与磋商供应商无违法、违 规、降级、用户投诉等行为 |
供应商近三年来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记录,并能提供承诺函。 |
||
3 |
财务状况 |
近一年度审计报告 |
||
4 |
其他证明 |
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的证明 |
||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
||||
参与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被委托人: |
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综保办食堂食材供应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注:1、磋商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上所需材料接受磋商小组的资格审查(可单独做一册,也可在投标文件中的某一部分体现出来),如资料提供不全或确认是伪造、变造、无效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评定办法
评定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报价 |
每一种采购内容是否只有一个报价 |
投标金额是否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能否支付 |
|||
经营范围 |
是否超出经营范围投标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 |
||
信誉情况 |
是否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 |
||
采购需求响应 |
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商务要求的所有相关规定 |
||
其他要求 |
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其他规定 |
||
1.2 |
资格性审查标准 |
资格要求 |
符合第一章第二款供应商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完整有效。 |
1.3 |
确定响应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无需要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向所有通过初步审核的响应供应商发出报价书,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磋商文件不能完整、明确列明采购需求,需要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 |
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
||
2. |
评定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详见《评分表》 |
评定办法
1.? 初步审查标准
1.1? 资格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1.3? 确定响应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见评定方法前附表。
2.? 评定方法:见评定办法前附表。
2.1? 综合评分法:见《评分表》。
3.? 评定结果
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2完成评定后,磋商小组须在评审报告上共同签字。
4.? 其它
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评分表
评审项目 |
评审内容 |
分值(分) |
|
报价部分 (10分)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评标基准价为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即折扣率最优惠的)。 2、投标报价得分为: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
10 |
|
商务部分 (40分) |
企业业绩(5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6月18日-2020年6月18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大型采购配送项目的项目业绩(提供以年为单位的采购合同,不满1年的不计入评审),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得0.5分,相应业绩有业主好评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5分 |
5 |
企业荣誉(15分)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ISO22000食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绿色食品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7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相关专利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15 |
|
项目团队人员配置情况 (5分) |
人员配置合理,分工合理,专业齐全,能满足项目需求的,酌情评分,最高得5分。 |
5 |
|
自有基地(5分) |
具有自有基地种植,提供证明证照齐全(需提供权属证明、土地合同),提供得5分,否则不得分。 |
5 |
|
响应后到现场时效情况(8分) |
能为采购人提供快速高效的响应时效情况,少于30分钟的给予8分;多余30分钟少于40分钟的给予4分,40分钟以上给予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
8 |
|
文件编制(2分) |
根据各投标文件的目录索引、编页、排版等制作规范,内容查找是否方便准确等方面综合评分,酌情评分,给予 2-0.5分 |
2 |
|
技术部分(50分) |
货源渠道(5分) |
投标人具有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须详细描述本项目食材的供货渠道,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提供渠道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近一年的供货合同或协议),根据货源供货合作时间、货源地及供应品种数量、供应管理规范化程度,综合打分,给予5-0分 |
5 |
食品安全的控制措施(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的详尽程度以及安全检测的措施(包括检测设备,专业检测人员,检测报告等),酌情打分,控制措施合理,安全检测性强,切实可行,得15分;控制措施较合理、安全检测性较强,得10分;控制措施一般、安全检测性一般,得3分;没有不得分 |
15 |
|
配送服务措施(1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服务措施的详尽程度及安全保障措施的合理性酌情打分(需配备专车专人配送),配送服务措施合理,安全保障性强,切实可行,得15分;配送服务措施较合理、安全保障性较强,得10分;配送服务措施一般、安全保障性一般,得3分;没有不得分 |
15 |
|
服务承诺及处罚措施(5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承诺及处罚措施情况,有明确合理的服务承诺及惩罚力度,酌情打分,给予3-1分,没有不得分。 特色服务承诺: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在节假日前提供特色服务优良情况,酌情打分,给予2-1分,没有不得分 |
5 |
|
应急预案(10分) |
根据突发事件(汽车运输事故、交通拥堵、气温变化,造成食材不能及时送达以及气温变化影响食材变质等)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给与5-0分 |
5 |
|
根据临时性大型活动、接待等事件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给与5-0分 |
5 |
||
政府采购政策 |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供应商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若提供非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还应当提供货物制造商、工程或服务承担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明材料,依据“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不适用)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应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不适用) |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第5章? 技术需求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需求
每天须购买水果类、蔬菜类、鱼类、卤制品类、豆制品类、冻品类、鲜牛羊类、鲜禽类、猪肉类、粮油类、早点类、调料类及其他食堂需要的现货或经加工的农副产品等。(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商品品类(不局限于此)
类别 |
品类(种) |
鲜活类 |
蔬菜、水果、肉制品、河鲜、海鲜、活禽、禽蛋等 |
冻品类 |
冻鸡(副)、冻鸭(副)、冻海鲜等 |
农副产品类 |
腌腊及熟食制品、豆制品等 |
粮油类 |
各种品牌、包装、规格的食用油、食糖、大米、面粉、杂粮等 |
日用百货类 |
生活用品、厨房用品、洗涤用品、护理用品等 |
副食类 |
除米、面外的各种食品 |
调料、调味类 |
油、盐、酱、醋、辣椒酱、八角、香叶、桂皮、陈皮、茴香、草果等 |
干货类 |
木耳、紫菜、香菇、红枣、枸杞、桂圆、花生等 |
生鲜食品类 |
西式面包、中式面点、熟卤制品、豆制品、便当盒饭、鲜食产品、速冻食品等 |
(一)商务要求
1、供货数量:采购人就餐人数为50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货物数量,当实际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供货数量不一致时,以采购人调整计划为准。
2、投标价格应包含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实物工作收费、税金、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
(二)质量标准
1、投标人所供食品的包装、质量、卫生安全和营养成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食品质量、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1)畜肉、禽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和“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且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鲜猪肉必须为质量等级达到二级(含)以上标准的冷鲜肉。鲜度标准: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脂肪为白色或乳白色、整体色泽光滑、切面红色、微微湿润但不粘手、无异味、无淤血、无注水、无寄生虫。
(3)鲜牛肉质量标准:肉色深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小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异味、无寄生虫,无注水。
(4)鲜羊肉质量标准:肉色为均匀的红色、有光泽、肉质紧密面细腻,有弹性、外表微干、不粘手、肉皮为白至浅灰白色、无异味、无注水、无寄生虫。
(5)鲜鸭质量标准:表皮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明显淤块;无注水、无内脏、无血水、无异味。
(6)鲜鸡质量标准:外形完整、大小适中、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鸡肚内无内脏、眼球饱满,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灰白或灰黑等颜色,鸡肉切面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指按压凹陷立即恢复,淤血斑无或极少,无打水症状、无破皮、鸡翼部或关节,无骨折或因骨折破皮而使骨头外露。
(7)水产类质量标准:必须提供水产品的产地证明、检验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水产品类原料必须来自无污染水域,新鲜度良好,组织紧密有弹性,无异味,无外来杂质,不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水产品的包装应干燥、清洁、卫生、坚实、无破损,且明确注明保质期限。
(8)豆制品类质量标准:必须具有合格产品检验报告。所用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油炸豆制品所用油脂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禁止反复使用。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不得将次硫酸氢钠甲醛(吊白块)等工业原料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豆制品加工中使用。所使用的稳定剂和凝固剂必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9)蔬菜类质量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清洗干净,符合“八无六有”要求。“八无”:即无农药残留超标、无重金属残留超标,无亚硝酸盐残留超标、无青帮老叶、茎叶类蔬菜无根须、无泥沙、无杂物、无其他污染;“六有”:有生产标准,有质量检测、有产品包装,有采摘日期、有产地标示、有冷链储运。
(10)水果质量要求:达到二等(含)以上标准。颜色鲜艳、外型端正、细腻光滑、富有光泽的水果,成熟度适中,应具有良好的色泽及形态特征,果品表面清洁新鲜,无病虫害和机械损伤等,农药残留量须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11)调料干杂类质量要求:经“QS”认证或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具体标准为“六有三无”,“六有”:有生产日期、有保质期、有质量合格证、有生产厂家、有注册商标、有国家管理质量体系认证标示;“三无”:无假冒伪劣、无腐烂变质、无过期产品。
2、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必须按照超市供应的品牌和规格如实供应,不得擅自调整更换。中标投标人所供食品有外包装的,在食品外包装上必须有明确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国家标准的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生产许可证编号,严禁供应“三无”食品;没有外包装的,中标投标人必须提供食品检验检疫证明资料。送达的干调、奶类、冻品等食品保质期不超过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一。
3、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生产商,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若供应商为肉类生鲜冻品的经销商,须出具厂家授权书或经销许可,及厂家动物检疫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生猪定点屠宰证。
如上述未尽事项,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食材检验检疫的标准执行,拟投所有品目均要有正规厂家、厂址、生产日期等,在质保期内,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三)服务质量要求
1、食品卫生安全:遵守国家、行业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食安全;因食品安全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负责,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及赔偿;
2、食品采购:应制定科学、完善的采购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不得腐败变质、霉变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采购的肉类食品必须有合法检验单或印证,外加工食品(熟食)采购须确认定点;食品贮存有专人负责、生熟分区域,不得超期,定期清库检查,防止食品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等,做好采购物品的登记,妥善保管票据、检验单等。并接受招标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3、生产安全:安全无隐患,操作规范,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人员须持证上岗,服务规范;
4、所提供的菜品价格不得高于商超价格。
5、所供蔬菜须是符合相关质量要求的时令菜。生肉及制品应提供《生猪产品批发单》第二联、《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检疫证》和《信誉卡》。
6、粮面油、干货、调料等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
7、提供的任何食材必须是来源明确可追溯,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及无生产日期的食品。
8、为保证食品的质量及安全性,中标人应对每批次配送的主要采购项目:蔬菜类、水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肉类、鸡鸭类等建立档案,做到配送产品的可追溯性。
9、如发现供货商有缺斤少两,以次充好等不诚信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拒收,重送,补送等措施,如类似情况达到三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采购人需求按指定的品牌、容量、级别、形态、要求配送相关食物、食材。
2、投标人不能满足供货要求时,应提前1个月通知采购人,经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
3、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和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4、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或农残报告。
5、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投标人必须按照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品质要求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影响到食堂的正常运转,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投标人有义务按食堂要求将鱼、肉、禽等加工成半成品供食堂使用。加工人员须具有健康证(持证上岗)。本次招标的净菜仅为食堂方便深加工使用,不作为售卖使用。结算时应按照计价小组核实同等产品(例如:采购人需要将肉加工成丸子,则计价小组应考察肉丸子的价格)的基准价乘以综合折扣率进行结算。
8、投标人最终结算价不得高于计价小组核实的核算基准价。
9、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文本
(一)磋商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项目名称/文件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我方(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价格文件正本一份,技术服务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 份。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3.供货范围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5.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资格证明文件。
在此,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补充说明文件等)(如果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供应商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签章):
开户银行: 账号/行号:
(二)磋商一览表
项目编号: 年 月 日
包号:
序号 |
项目内容 |
单位 |
约定内容 |
1 |
投标总报价 |
折扣率 |
按武商量贩(东西湖区吴家山田园街店)售卖得价格下浮 %计价 |
2 |
投标服务期 |
月 |
|
3 |
其他优惠条款 |
如无就填“无” |
|
4 |
备注 |
参与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三)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湖北楚天永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东西湖区综保办: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招标编号为 的投标邀请,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证明随本文件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 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我方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2.? 所有投标文件或资料的内容。
上述文件及资料如有失实之处,我单位及文件签署人愿承担因此将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单位名称[盖章]: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营地址:
传真: 授权代表签字:
邮编: 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处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注册于 [地址]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编号]的合同投标及合同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委托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详细通信地址:
电话: 传真:
此处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进行投标及投标文件签署,本文件可不提供。
(四)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格式自定(包括拟投入人员数量、学历及专业、职称、专业资格、工作年限及已承担类似项目)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1 |
||||
2 |
||||
3 |
||||
· |
注:供应商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中与磋商文件的商务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商务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供应商接受磋商文件的要求。
参与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技术方案书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详细描述,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货源渠道;
2.食品安全的控制措施;
3.配送服务措施;
4.服务承诺及处罚措施;
5.其他辅助说明资料(证明等);
6. 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根据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第6项《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一起组成磋商相应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五)其他资料
1.磋商文件要求参与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其它资料。
2.参与磋商供应商认为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参与磋商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于货物类项目)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详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 参加__(采购人)_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由本公司制造的货物清单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分项合计(元) |
备注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