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6月30日 19:2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批发和零售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沙坡头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6月30日 19: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01日至2021年07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7月21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0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严东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5-7066817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5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严东旭:0955-706681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蒋菲:18195535010 | ||
附件: | |||
附件1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WSPT-2021-001(NXYT-2021-2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2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总预算金额:204万元 (项目总估算每年 102万元/年)
其中:一标段预算:18万元/年;二标段预算:40万元/年;三标段:44万元/年。
为满足职工餐厅食材正常需求,更好的服务干部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拟采购餐厅食材配送供应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配送服务;第二标段:牛、羊肉配送服务;第三标段:蔬菜、水果类、鸡肉、鸡蛋、牛奶等配送服务;每标段各选一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的食材配送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采购财政部、发展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根据《黄河农村银行 政采贷 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宁黄银发【2018】79号)的通知,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如有 政采贷 需求的,可通过 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贷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6)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1日 至 2021年07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方式:报名通过后在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注: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并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57号
联系方式:严东旭:0955-70668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联系方式:蒋菲:18195535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东旭
电 话: 0955-7066817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委托,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对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ZWSPT-2021-001
招标编号:NXYT-2021-24
标讯区域:中央
行政区域:中卫市沙坡头区
项目联系人:严东旭
项目联系电话:0955-706681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严东旭 0955-7066817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57号
一级预算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三、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蒋菲 18195535010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四、标讯信息:
(一) 基本情况
标题: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行业划分:餐饮配送服务
总预算金额:204万元 (项目总估算每年 102万元/年)
其中:一标段预算:18万元/年;二标段预算:40万元/年;三标段:44万元/年。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职工餐厅食材配送项目
服务期限: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满足职工餐厅食材正常需求,更好的服务干部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拟采购餐厅食材配送供应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米、面、食用油、调味品配送服务;第二标段:牛、羊肉配送服务;第三标段:蔬菜、水果类、鸡肉、鸡蛋、牛奶等配送服务;每标段各选一名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中卫市沙坡头区税务局的食材配送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3)供应商需提供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提供),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文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
(6)本项目各标段投标人均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7 月 1日 至 2021 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 时到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联系人:蒋菲、联系电话:18195535010)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及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报名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复印件、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报名。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7 月 1 日 至2021 年 7 月 7 日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正常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东方红小区二期西门39号营业房)。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报名通过后在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整(下午 14 时 30 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注:限一家公司委托一人参加,并佩戴口罩,且须14天内无外出旅游史和无同发热病人接触史(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并展示宁夏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后附《交易主体疫情防控承诺书》)。
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2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整
开标地点: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采购财政部、发展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中的产品。
5.根据《黄河农村银行“政采贷”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宁黄银发【2018】79号)的通知,成交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如有“政采贷”需求的,可通过“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
(八)其他补充事宜: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招标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县局通知公告(http://ningxia.chinatax.gov.cn/col/col11766/index.html )
宁夏阳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