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SXXZB2021-011(招标文件编号:JSXXZB2021-011)
二、项目名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无锡市厨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龙山上荣31号
中标(成交)金额:69.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无锡市厨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采购人定期考核。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余程杰、郑宵、戴寅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类标准的七折计取,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30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
联系方式:陈斌 0510-82228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
联系方式:张媛媛 0510-811924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媛媛
电 话: 0510-81192483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SXXZB2021-011
采购人: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
2 |
采购人: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梁南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本项目拟开办食堂,采用外包方式对食堂进行管理,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要求承担食堂运作的权利和责任义务,采购人按要求开展日常监督(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年; 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内(无锡市梁南路9号);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行业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采购人定期考核。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中查询, 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 |
4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约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本企业2020年12月-2021年5月的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 |
发售磋商文件时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售价:伍佰元/份,现金支付,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磋商文件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 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6 |
供应商要求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10时,以书面传真形式和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2021年6月24日16时前,以书面(或电子稿)形式发送给各供应商; |
7 |
磋商保证金:无 |
8 |
投标有效期:磋商之日起60天 |
9 |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6月30日13:00时始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 06月30日13:30截止, 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响应文件接受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大会议室 |
10 |
磋商开始时间:2021年 06月30日13:30 磋商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大会议室 |
11 |
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1年06月30日评审结束 确定中标单位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大会议室 |
12 |
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响应文件副本份数:2份,响应文件电子光盘1份。 |
13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 购 人: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0MB01648493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梁南路9号 采购人联系人:陈斌 联系电话:0510-82228037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692143554U 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电话:0510-81192483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16号A幢三楼 邮政编码:214000 邮箱:wxxxgczx@163.com |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包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响应文件中充分反映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2.供应商应向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3.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所有条件和规定。
4.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使用。
(三)磋商文件的解释:
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
2.采购人、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磋商截止时间五日前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可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时间。
2.如需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正,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并用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其作为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2021年5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0年12月-2021年5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
7.设备投入一览表(格式自拟)
6.服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外包经营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1)食堂、便宴项目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2)驻点工作人员配备;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
(4)自助餐菜色搭配方案;
(5)项目安全管理;
(6)应急措施、商务接待能力;
(7)食品安全服务承诺书。
8.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9.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函中)
上述1-7项必须全部提供,证明文件中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其中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其投标文件的审核结果。
(六)响应文件的要求:
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
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由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报价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响应文件统一采用A4纸,按照响应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
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电子光盘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将响应文件所有副本密封在另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 “副本”;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部分及评标办法中所需提供的原件资料需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表明“原件资料”;所有响应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章。
投标费用自理。
(七)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响应文件中有磋商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磋商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等);
响应文件未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不同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的;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磋商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响应文件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响应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磋商供应商未能在一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通过响应文件资格性检查、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少于15页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的;
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畸高或畸低,但响应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八)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磋商小组,并实行回避制度。
响应文件有关内容表不一致时的评判标准:
2.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磋商开始工作程序
3.1 密封性审查:
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按照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应递交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之外单独准备一份)予以审查。
4.信用信息查询
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相关渠道查询的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与项目其他采购资料一并保存。
5.评审工作程序:
5.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检查。
5.1.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5.1.2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5.1.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要求的符合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5.1.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1.5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1.6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1.7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数量、材质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5.1.8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2家。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1.9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2 比较与评价
5.2.1本项目对磋商小组对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较与评价。经评审有效的响应文件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磋商小组进行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2.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5.2.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供应商得分,确定各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2.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2.5评标标准和主要因素:
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1)报价(20分)
各投标供应商的有效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有效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20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高得分为20分: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
(2)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23分)
1)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 (2分)
2)投标供应商提供“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在响应文件中,格式自拟。通过评价薪酬体系考评方案是否符合相关行业内的工资水平标准而且具有可操性及合理性。(4分)
薪酬评价体系:投标供应商员工应得工资(包含实发工资和5险1金中个人所缴部分,不含加班费、高温费、奖励等其他费用)不得低于无锡市最低保障工资(人民币2020元)。人均应得工资是无锡市最低保障工资的1.2倍以内(不含1.2倍)得0.5分;1.2至1.5倍(包含1.2倍)得0.7分;1.5至1.8倍(包含1.5倍)得1分;1.8至2倍(包含1.8倍)得1.5分;2至2. 3倍(包含2倍)得2分;2.3至2.5倍(包含2.3倍)得3分; 2.5倍以上(包含2.5倍)得4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起与本次采购项目类似的食堂服务业绩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 2分。(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4)投标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证书、HACCP危害分析的关键控制点体系,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6分。证书复印加盖公章做到响应文件中,投标时另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不得分。(6分)
5)客户满意度调查:供应商承担过类似单位食堂外包服务满意度调查,有1个得1分,最多3分。
6)供应商相关人员配备齐全除项目经理外,具有三级及以上厨师证、三级及以上面点师、西点师、营养配餐师/营养师、高级食品检验工、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每个证书得1分,满分6分。同一人具备以上所述证书2种(含)以上的,不重复得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证明、身份证,健康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2月~2021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投标供应商的2020年12月~2021年5月的缴费证明带有二维码打印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装订进响应文件中,投标时提供原件,否则不得分。
(3)外包经营方案(57分)
1)食堂、便宴项目的管理方式和措施7分;
2)驻点工作人员配备9分;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7分;
4)自助餐菜色搭配方案9分;
5)项目安全管理9分;
6)应急措施、商务接待能力9分;
7)食品安全服务承诺书7分。
外包经营方案编制粗糙、缺漏项、格式混乱、条例不清、页数偏少(少于30页的)外,技术标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取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
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在3家成交候选单位中,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处理。
投标、开标及定标的整个过程均由采购人或纪律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定标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正本及副本(两份)留存,其余响应文件副本和原件退还各供应商。
(十)采购项目的中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磋商保证金:无
(十三)成交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成交服务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费基数,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服务类标准的七折计取。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
(十六)其他:
1、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供应商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
采购需求
投标供应商所投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2、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指定地点(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内)承担本项目工作日员工早中晚餐的制作和供应。
3、本项目就餐采用自助餐的模式。
4、截至招标公告日,本单位工作日应就餐人数约为180人,但存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因素,如:合同期内单位员工人数增加或减少、员工不在食堂用餐等,本局最终按照食堂实际刷就餐卡用餐次数来进行结算,供应商应充份考虑上述因素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
二、服务要求
(一)用餐要求
1、每工作日为每位员工提供早中晚餐各一份。
2、就餐模式:自助餐(中餐)
菜品标准:与当日实际菜品相同
就餐时间工作日白班8:30-12:30,下午16:00-17:30。如有接待任务时间顺延。另每天(含法定节假日)有1名厨师和1名保洁值班。值班阿姨到岗时间为上午6:00;值班厨师到岗时间为上午6:30。负责每日早饭供应,休息日的食堂烹饪及卫生清洁。特殊情况各餐就餐人数及开饭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就餐地点: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内(无锡市经开区梁南路9号)。
如采购人有特殊应急或安保要求需临时加餐或增加餐次的,投标供应商须无条件给予配合并保质保量完工供餐工作。且同时具备商务接待的服务能力,比如会议餐、便当、商务宴请、团建活动等。
5、供应商必须在本局食堂厨房内加工制作餐食,不得采用外送方式将加工好的餐食供应给本局员工食用。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在食堂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采购方有权例行检查。
6、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工作服,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7、 严格遵守采购单位的用餐时间,保证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8、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二)食堂管理要求
1、食堂餐饮卫生许可证明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并负责提供工作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配合工作。
2、采购人提供厨房并配置必要的能源水电燃气、食堂场地、食材加工厨具、用餐餐具等基础设施、设备,供应商应实地勘察,有需要调整的事先提出,无问题提出视作厨房满足供应商的实际使用和安全要求,中标后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制定符合自助餐就餐标准的改造方案。
3、供应商必须保证食堂日常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软硬件配置等通过相关部门检查,并承担全部责任。
4、供应商是食堂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对食堂的安全生产所有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如食品安全、防火、防爆、防盗抢、安全操作等)负全部责任。
5、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行业及各监管部门要求开展食堂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排查如液化气钢瓶、燃气使用、水电、空调、环境、食品安全等各方面存在的隐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向采购人食堂管理部门报告。供应商对在合同期内食堂的安全生产负完全责任。
6、就餐管理:
(1)供应商应每周公布菜单,供员工知晓,菜单由采购人负责审核并签字确认。
7、原材料管理:
(1)所有供本食堂使用的原材料均由采购方单独采购,直接配送至食堂仓库,供应商需陪同采购方每天进行验收,每周对储藏食品进行2次随机抽查。
(2)原材料储藏要求及时保证新鲜,因储藏不当使原材料腐败变质的,供应商应对食品安全负全责。
8、厨房管理: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要求,开展日常餐食的加工。
(2)所有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从业人员体检,持证上岗。
(3)供应商进驻前应系统检查厨房设施的完好性、安全性,有问题及时和采购人沟通解决,一旦进驻即视作认可。
(4)爱惜厨房设施,注重日常维护保养,供应商进驻后因操作不当所发生的厨房硬件设施损坏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维修更换。
(5)厨房日常应保持整洁干净,排污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供应商应定期清理下水道,避免堵塞发生,废弃物按规定处置,不得乱扔乱放。
(6)厨房日常应规范管理运行,避免扰民,一旦发生相关事件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7)供应商应精心安排餐食的制作,经常翻新品种花样,确保食物清爽干净、味道可口,厨具、餐具使用后应按照规范清洗、消毒并保存,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8)消杀控虫:食堂每年的控虫消杀、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烟灶定期清洗由供应商联系专业公司处理 ,费用由采购方承担。
(9)易耗品提供:食堂低值易耗品(餐巾纸、牙签、纸杯、桌布等)及清洁用品由采购方承担。
(三)人员管理
1、本项目拟配备工作人员不得低于8名(厨师长1名,厨师2名,面点师1名,工勤人员4名),且工资及社保缴纳标准不得低于无锡市最新相关政策。
2、中标单位为本项目拟派的工作人员,负有政治、业务、健康的审核责任,必须无违法犯罪记录。如果采购方对服务人员不满意,中标单位必须在一周内更换到位。
3、人员要求:
厨师长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五年以上厨房工作经验,熟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熟知各种菜点的制作程序和风味;有较强的管理经验,能有效合理安排、分配工作,并能培训和考核下级厨师;具有中餐食品准备、制作的知识,特别是原料的各个部位综合性的食品制作知识;全面了解餐厅对食品质量的要求和质量标准,保证食品质量,督导厨师制作食品,能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
(2)掌握食品生产质量的要求和标准,具有丰富的中餐原材料采购、供应、库存的知识;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厨房管理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厨师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熟知厨房热菜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厨房规定的热菜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热菜加工设备;
(2)获得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厨师等级证;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面点师任职资格
(1)制订点心制作规格标准,报厨师长审批后执行,不断推出新品种,提高面点的制作质量,出品;
(2)安排原料的审领,加工掌握客情,做好开餐前后的准备和收尾工作;
(3)按标准和不同风味面点的规格质量要求,加工制作各类面点,做到及时出品有序质量精细可靠,有效的控制成本核算;
(4)本岗位卫生和包区卫生,做好点心间收尾工作。
勤杂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3)负责餐厅各类餐具清洗和消毒储存工作;
(4)随时做好洗碗间清洁卫生工作,保证洗碗间物品摆放标准,卫生干净整洁;
(5)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及公司餐具清洁要求操作,保证客用餐具及时清洗干净,确保就餐人员的使用。
(6)做好个人卫生,符合员工仪容仪表规定。
(7)在工作时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和合理使用清洁用品、用具,杜绝浪费现象;
(8)清洗餐具时要轻拿轻放,爱护公司物品,降低餐具损耗;
(9)按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好开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备用调料要充足,摆放整洁美观;
(10)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每日各项清洁工作;
(11)开餐时随时巡视检查各处清洁状况并及时整理干净,随时检查调料使用情况及时补货;
(12)及时帮助客人解决就餐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必要时将客人的问题和投诉及时反馈给主管,寻求解决办法;
(13)当班结束认真做好收尾工作。
保洁任职资格
(1)做好整个食堂的保洁工作,桌椅三餐三擦,地面三餐必拖,保持地面、门窗玻璃、桌椅、餐具橱柜等明亮洁净;
(2)坚持每周一次大扫除制度,对桌腿、凳腿、门窗、餐具橱柜全面清擦,地面冲洗,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无痰迹,墙面无灰尘;
(3)遵守、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
二、 有关说明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包括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从中标起和服务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技术偏离请于投标偏离表中说明。
2、本项目合同履行地点为无锡市,具体地点以合同书约定为准。
3、服务期限:一年。
4、质量及验收: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质疑,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
5、食堂管理考核细则:
一、服务人员
1、主管缺岗扣5分,其他成员每缺一人扣2分。人员变动率3个月超过10%,全年超过30%(采购方认为不合格要求更换的除外)的扣5分。
2、着装整洁。在工作岗位上穿统一工作服,售卖处戴一次性手套口罩等,未按规定扣1分。
个人要讲卫生。做到勤理发修胡须、勤洗澡、勤修指甲、勤换衣物。未按规定扣1分
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吸烟、吐痰、闲聊等。未按规定扣1分。
员工请假超过3天,未及时安排人员上班,扣5分
二、服务态度
1、未按规定时间开饭超过10分钟。扣2分
2、服务时说话不文明,态度生硬扣1分(要求做到微笑服务,和蔼可亲,热情大方,不卑不亢)
3、服务时与就餐人员发生吵架对骂或是打架斗殴视情况扣3-20分
4、员工之间发生吵架对骂或打架斗殴的视情扣3-20分
三、日常保洁
1、餐厅、操作间、更衣室等脏乱,积灰,蜘蛛网等现象扣2分
2、灶台及周围使用后没有打扫干净,地板、面板墩头使用后未打扫干净,油烟机未清理有油污的扣2分/次
3、售饭菜窗口,餐桌、餐椅未打扫干净或摆放不整齐扣2分
4、下水道不通外溢未处理,洗碗池有脏污扣2分
四、餐饮卫生
1、提供的主副食有杂物(苍蝇、烟头、头发、清洁球丝等)或夹生扣2-5分
2、油炸食品有异味扣2分
3、提供霉烂变质食品扣20-50分
4、生熟未分开存放或菜品被严重烧焦、炒糊、盐味过重等现象扣2分
5、剩饭剩菜未及时处理或妥善保存造成损失的扣1分
6、提供食品时不用专用工具直接用手接触的扣1分
7、餐饮工具用后不洗或未洗干净未作消毒处理投入使用的扣1分
8、荤菜素菜未洗干净使用的扣1分
9、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扣50分。
10、未按采购方要求供应品种的,每天扣2-5分
11、原料、半成品、成品原则上做的日清,确有剩余应按食品安全法要求妥善保管,未及时按规定存放的发现一次扣2分
五、台账记录
1、仓库进出没有明细的扣2分,管理不到位扣5分。
2、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缺失扣1分。
3、固定资产及易耗品盘点记录不明的扣2分
4、成本核算、充值售券工作有失误,记录不明的扣5分,并承担相应后果。
六、安全管理
1、值班人员擅离岗位的扣5分
2、贵重物品未按规定存放,保管造成损失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扣2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4、食堂出现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处理的扣3分。
5、故意损害采购方财物设备的扣5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6、发生食堂火灾、重大伤害事故、重大财产损失的,扣5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7、按合同要求,全面完成餐饮任务得满分,达不到要求的视情扣分。
七、节能管理
1、未能及时关闭水电气等设备的扣1-5分
2、未能计算成本合理供求造成原材料浪费的视情况扣2-10分
3、私自乱拉乱接的扣1分
备注:以上扣分标准均为每人每次扣分值。
合同书(格式文本)
发包人: (以下简称为“甲方”)
地址:
承包人: (以下简称为“乙方”)
地址:
根据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文件(采购编号:)及该文件的响应文件和成交通知书。为解决甲方职工全天就餐问题,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成交通知书;
②乙方中标的响应文件;
③磋商文件;
④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二、承包期限
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服务地点:
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内(无锡市经开区梁南路9号)
四、服务费和付款方式
1、服务费(即中标价):大写 小写
2、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价的50%,服务半年后支付剩余款项。
五、甲方用餐人数、开餐天数和餐费标准
1、甲方用餐人数为:约180人
2、开餐天数:全年自然日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设备并维修保养;
2、根据菜谱,按时按量提供原材料;
3、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各种监督和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综合治理、监督等,如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4、甲方有权对乙方按合同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品质、身体健康状况、专业业务水平、综合素质等进行面试审核,如甲方审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使用此工作人员,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工作人员,直到达到甲方要求为止。但提供工作人员和更换工作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提供(按合同拟派的工作人员在合同生效当天到位,因甲方要求更换的工作人员在三天内到位),否则,造成的后果损失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扣除缺位工作人员的工资,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乙方每发生一次此类违约情况,应补偿甲方2000元作为违约金。
5、乙方除因不可抗力外造成误餐、停餐和饭菜质量不高等问题,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服务费用作为损失赔偿,合同期内,第一次扣除500元,第二次扣除1000元,第三次扣除2000元,如超过四次或造成耽误会议、宴会等误餐、停餐和饭菜质量不高等问题情节严重,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还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每月考核分数至少达到90分,未达到90分的,每低1分扣500元。
6、在乙方按规定履约的情况下,甲方按照合同规定付款。
7、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所派遣员工的安全事故、工伤和其他福利待遇等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如甲方因人员或经费调整等原因,甲方有权增减服务人员和相应的服务费用。
9、如连续两个月考核不达标,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10、如发生安全事故等,情节严重的,甲方除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外,还可同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要求,开展日常餐食的加工。
2、乙方负责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体检,持证上岗。
3、乙方必须保证食堂日常规范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通过相关部门检查,并承担全部责任。爱惜厨房设施,注重日常维护保养,乙方进驻后因使用不当发生的厨房硬件设施损坏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更换。
4、乙方在提供工作人员时,必须向甲方提供与工作人员签订的用工合同和工作人员的体检证明、技师证书、工作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书资料,在甲方管理处留存。用工合同中应明确聘请工作人员的时间(合同时间不得低于本合同期限)和工资福利待遇,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使用此工作人员和拒付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
5、乙方必须确保食堂饭菜质量,对菜品质量严格验收把关, 经得起专业部门检查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否则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乙方对损失和后果负全责。
6、乙方提供工作人员时,必须统一提供工作人员工作服装,工作服的材质和样式要适合甲方食堂环境,端庄大方,同时要按季节提供,并经甲方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更换,如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更换,甲方有权扣除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服费用并扣除合同总价款(一年)的1%作为违约金。
7、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作息时间,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通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
8、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工作区域及其它禁止区域,如有违反,甲方可依相关规定处置。
9、甲方厨房现有的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由乙方照价赔偿。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履行合同时,双方签署设备交接清单。
八、合同的履行和解除
1、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无故自行提前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可以自行提前解除合同:
1.1甲方无故不按时支付承包服务费用,连续拖欠上述费用15日以上的;
1.2乙方提供的食品不能达到备餐标准三次以上,或拖延开餐时间三次以上,经甲方督促整改后仍不能达到标准的;
1.3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经甲方督促整改后仍不能如期整改的;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按合同约定的各类事项,若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职工食堂的卫生管理制度,提供不洁的食物造成甲方食物中毒的,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如乙方经营不善,造成饭菜的质量差、卫生差等,经甲方监督整改无效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若一方有意提起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否则需赔偿对方合同总价的8%。
5、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或单方面无正当理由终止本合同者,应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6、如因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违约方应当另行赔偿。
7、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经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方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调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服务结束后,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并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代表协商处理。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见证方1份。
4、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备注:以上格式仅供甲乙双方拟定合同时参考,具体内容以协商为准。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竞争性磋商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采购编号为 的 (采购项目名称 )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我方经过踏勘现场和对采购文件等所有文件的研究后,我方愿以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的价格,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承包本项目。
我公司出具的项目负责人为: 。
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交原件或公证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携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2019年或2020年)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被授权委托人提供企业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社保部门出具的2020年12月-2021年5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费2020年12月-2021年5月带有二维码验证的打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10)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5.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自拟)
7.设备投入一览表(格式自拟)
6.服务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7.外包经营服务方案
(1)食堂、便宴项目的管理方式和措施;
(2)驻点工作人员配备;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
(4)自助餐菜色搭配方案;
(5)项目安全管理;
(6)应急措施、商务接待能力;
(7)食品安全服务承诺书。
8.补充性文件(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9.其它(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至响应函中)
三、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磋商之日起60天。
四、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人。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双方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 期:
(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三)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
(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1.如本公司(单位)中标,将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确定的费用结算方式进行费用结算;
2.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编号: )投标所提供的数据均以事实为依据统计填报,均能提供确实的书面资料以备核查。如若中标,将在服务有效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提供优质服务。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新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 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
夹
(五)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项目总报价(含税) (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
|
服务地点 |
|
服务标准 |
|
投标文件 份数 |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 1份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2份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报价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报价一览表中内容为准,报价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六) 明细报价表(格式)
明细报价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采购编号:
序号 |
收费项目 |
数量单位 |
单价 (元/餐/人) |
单项总报价(元) |
备注 |
||||
1 |
餐费 |
||||||||
2 |
其他 |
||||||||
3 |
…… |
||||||||
总报价(一年):大写 小写 |
|||||||||
服 务 承 诺 |
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 (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供应商参考,投标供应商应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 |
||||||||
注 :价格为含税价格。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七)服务要求偏离表 (格式):
服务要求偏离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名称 |
采购要求 |
实报内容 |
偏离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注:(1)本表不得删除;
(2)如无任何技术偏离,请于本表 “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
(3)如有技术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
(八)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九)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仅供参考)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