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JSDZ20210618
二、项目名称
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路17号1幢
成交折扣率:蔬菜类75%;水产类75%;肉类75%;水果类75%;乳制品类75% ;禽蛋类7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数量:1批
服务周期:1个年度
五、评审信息
(一)评审日期:2021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
(二)评审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评标专家:张文(采购人代表)、周剑忠、王庆南
六、代理费用的收取情况:
收费标注: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
注: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为20500元
七、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天华东路89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5-58557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2栋18层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8115162105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6.18磋商文件发布版)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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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SDZ20210618
项目名称: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采购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单位: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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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7
第三章成交标准 ......................................15
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标准 ................................18
第五章合同条款 ......................................20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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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
京市浦口区浦滨路 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2栋 1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Z20210618
项目名称: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万元
最高限价:200万元,超过采购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机关食堂,蔬菜类、水产类、肉类(鸡鸭猪牛羊)、
水果类、乳制品类、禽蛋类食材供应配送,目前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机关食堂日常就餐
人数约 320人。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 务 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企业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不须提供,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其行业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
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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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
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具有自有或租赁进行食品配送服务的运输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
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的近六个月(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
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年 6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时 0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 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2栋 18层)
方式:现场购买。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至江苏大
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 150 号中科创新广场 2 栋 18 层);联系人孙工
18115162105。
售价:600元/份(支付宝账号:18352058855@163.com),备注项目及单位简称。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 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2栋 18层)会
议室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 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2栋 18层)会
议室
六、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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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职称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
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
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
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天
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
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
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
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格
式,U盘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
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
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天华东路 89号
联系人: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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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5-58557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 150号中科创新广场 2栋 18层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18115162105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 6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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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
等。
2、定义
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货物、服务和工程”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货物、服务和工程。
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
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
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
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
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
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
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
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
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
府采购品目清单》,且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
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 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国家标准中二级能效
(水效)指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依据相关标准的最新版本认证的环境
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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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根据财库(2011)59号文规定,如为信息系统项目,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
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分项目的采购活动。
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情形的,不适用本
条。
3.9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等政策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
记录,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联合惩戒工作。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
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
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成交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该项费用请供应
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
4.3评审费:由代理机构先行垫付,最终由成交单位支付。该项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
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
4.4公证费:由成交单位支付,该项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
支。
二、响应文件编制
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法律责任。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
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
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6.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
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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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响应文件的组成
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
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
组成。
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
缺失或无效:
(1)★磋商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证明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
文件);
(4)★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7)合同条款;
(8)《商务条款偏离表》
(9)投标人(企业)业绩表;
(10)人员配备一览表
(11)★《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
(1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
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
缺失或无效:
(1)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价格部分是对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服务仅接受
一个价格。
(2)参考价为南京市华润苏果购物广场和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同规格食材)零售价格(当包
装规格不同时,按每千克或每升计取,包装费用不另行收取)。某类食材华润苏果购物广场和大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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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超市均有,则采用平均价作为参考价,若某类食材只有华润苏果购物广场或大润发独有,则直接
以零售价作为参考价。
(3)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应是完成该食材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
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食材价格、食材损耗、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
二次搬运、加工费、保险、检测费及其他各类费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完
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
条件等
(3)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一旦成交,总
价格不变。如果有漏项,视同让利。
(4)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8、磋商保证金:无。
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9、响应文件签署
9.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四、磋商
10、联合体
10.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
10.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
10.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
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
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
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
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响应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
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10.4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
将联合体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10.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
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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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磋商组织
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
行磋商。
11.2磋商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2、磋商程序
12.1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
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2.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磋
商机会。
12.3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
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
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
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12.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3)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
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4)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
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
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应用记录;
(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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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
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
商的评审方法。
13.2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方案、业绩、信誉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程度等。
13.3成交标准详见文件第三章。
14、确定成交供应商
14.1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
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将综合排名第一的供应商确定
为成交供应商。
14.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
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14.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4.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15、编写评审报告
15.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6、签订合同
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
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6.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
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6.4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
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6.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
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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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十。
五、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7、询问
1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8、质疑
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
18.2质疑投标人的质疑行为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或在采购
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8.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
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8.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
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
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8.5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
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
19、投诉
19.1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0、诚实信用
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
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0.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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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
有关规定处理。
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
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
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20.6供应商不得以低价谋取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不签订合同,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严肃性,
代理机构一旦发现类似情形第一时间将书面报告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有类似
情形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3 年,并处以相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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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成交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折扣
率)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以有效投标的最低折扣率(投标人各
类食品折扣率的平均值)为评标基准折扣率,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折扣率/投标折扣率)×45
备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45
2 类似业绩
投标人自 2018年 1月 1日(以销售合同签订日期或者供货期为准)
以来有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食堂供货的类似经
历,每提供 1个得 3分,最高 12分。须提供销售合同及相对应的结
算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一个合作单位仅需提供一张发票记账联复印
件),不能提供者不得分。
12
3 履约能力
投标人具备自有冷藏运输车辆所有权。(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
证明属于投标人所有)得 1分;投标人需提供驾驶人员健康证,一
人得 1分,累计不超过 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计分);
5
4 采购渠道
采购渠道,投标人应详细说明食材采购渠道为正规途径采购或自有
种植基地或自有生产基地,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能提供证明材料
的得 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1
5 冷库
投标人具有专用冷冻仓库且面积在 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2分,面
积 5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不含)的得 1分。(须提供房屋
产权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冷库位置地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
须能反映出用途为冷冻仓库,否则不得分。)
2
6 证书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
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全部满足得 4分,
缺一项不得分。认证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
盖公章)
2、投标人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得 1 分。如投标人为代理
商不具备可提供生产厂家的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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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食材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应详细说明如何保证食材配送的质量的
保证措施、检验措施。保障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6分;保障措施基
本可行的,得 4分;保障措施有缺陷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
8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切实可行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供货时间响
应磋商文件要求,有合理有效的配送计划和保障措施,有充足的人
员配备和车辆等,措施合理可行的,得 6分;保障措施基本可行的,
得 4分;保障措施有缺陷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
9
围绕招标方的相关管理制度、供货质量及价格、仓储运输,供应服
务等方面的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切实可行的,得 6分;服务承诺基
本可行的,得 4分;服务承诺不全面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
10
投标人为满足采购人临时需求,能够提供包括临时安排人员、车辆、
确保食材品质和及时送达验收使用,有应急管理机构、应急工作队
伍、应急联系方式、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承诺
和服务方案。应急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内容完整,处置措施得力的
得 6分;应急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内容较完整,处置措施较为得力
的得 4分;应急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性和处置措施得力度
一般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
11
实施方案及
服务承诺
投标人提供的法定节假日配送方案:投标人提供的一年中春节等法
定节假日货源准备及配送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6分;投标人提供的一
年中春节等法定节假日货源准备及配送方案较为合理可行的得 4分;
投标人提供的一年中春节等法定节假日货源准备及配送方案可行性
一般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
合计 100
8 三星级的加 1分,四星级的加 2分,五星级的加 3分; 3
9
供应商诚信
档案记录评
分
诚信指数在 40-30分的扣 2分;诚信指数在 29-20分的扣 3分;诚
信指数在 19-10分的扣 4分;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分。
-10
备注:评分细则说明:
(1)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评分细则,客观分由评委统一打分;方案由评委各自进行打分,
然后平均计算出方案的得分值,最后根据各供应商的总分汇总进行排名,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2)总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以报价低的优先;投
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果技术指标得分也相等,由采购人确定。
(3)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采购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采购项目的实
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次投标资格,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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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小微企业提供的服务给予投标价的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
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
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6)所有认证、证明和合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为依据,原件备查。供应
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投标处理。
(7)上述评分办法均以响应性文件、评委的判断为准。
(8)磋商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成交。
(9)若供应商未在响应性文件中声明贵司是小微企业的,一律不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
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招标代理单位、评标委员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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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标准
一、服务要求:
1、供货食材按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其中:
1.1、蔬菜类:
货物种类 质量要求标准 其它要求
叶菜类
外形正常,色泽新鲜,根茎部肥满挺直,基本无黄叶,去除根须,不
含土,无虫害、腐烂、浸水等情况,农药残留不超标。
根茎类
如香芋、土豆、莴笋,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
甲方自购标准相当,个别情况需根据园方净菜加工;农药残留不超标。
花果类
如西兰花、白菜花,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
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
瓜果类
外表正常,色泽新鲜,清洁卫生,根据园方要求大小适中及均匀,无
软塌,无腐烂、无异味、无病虫损害等情况,成熟度适中,品种好、
口感好,农药残留不超标。
开具正规发
票,按要求送
货上门,必须
每天提供农
药残留检测
报告,保证送
货质量,诚实
守信。
1.2、禽蛋豆制品类: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1.3、水产品类:必须符合 GB2733-2015 标准;外表新鲜无异味,根据甲方要求大小适中及均匀,按
照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如活鱼类现场宰杀,刨肚去鳞等。
1.4、肉食类: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鲜无异味,
无注水现象,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如肉糜类上门现场加工,鸡鸭类宰杀刨肚等;
1.5、水果必须符合 GB23200-2016 标准、大小适中及均匀,成熟度适中,品种好、口感好。
1.6、乳制品类:乳制品类(酸奶小塑杯)必须符合 GB19302-2010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
全认证;
以上涉及的国家食品安全、卫生生产标准均按照最新标准执行,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台了更新的
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2、所供货物必须每批都持有相对应的检验检疫证,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有效使用期限,包装状
态、大小,产地。
3、甲方不定期抽查供应食材的价格、质量和重量,如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第一次书面警告,并及时
调整到位;第二次书面警告,扣除当天乙方供应食材价格的 10%;第三次书面警告,扣除当天乙方
供应食材价格的 50%;第四次书面警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其他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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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交供应商需前一周,对接好下周需要配送的食材。为保证每天正常的餐点供应,所有食材务必
在当天上午 7 点前配送到位。
5、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
好消毒记录。
6、如乙方供应的食材有感官、气味等异常,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及时调换,不
得影响甲方当天的正常供餐,并由乙方承担损失。
7、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引起食用者呕吐、腹泻等不良反应或食物中毒现象,经权威部门鉴定,确属产
品质量引起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且甲方可终止服务合同。
注:本章为实质性要求不接受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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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合同条款
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
合同
(项目编号:)
采购人:
供应商: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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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
方”)平等协商,就沿江街道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履行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每日供应的食材品种、数量
以甲方提供的需求计划单为准。
三、合同价款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食材供货结算价格,以南京市华润苏果购物广场和大润发超市(同类同质同
规格食材)零售价格为依据。某类食材华润苏果购物广场和大润发超市均有,则采用平均价作为结
算依据,若某类食材只有华润苏果购物广场或大润发独有,则直接以零售价作为依据。由乙方在结
算时提供,甲方进行真实性审核。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食材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配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及签收后,乙方向甲
方提交完备有效单据和合法的正式发票,由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2、货款结算及支付时间为每月结算支付一次,乙方须于次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结算清单和正式
发票,甲方应在次月2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供应的食材货款。若发票户名、开户行申请人、账号与
乙方的法定名称不一致,甲方不予付款。
五、供货时间、地点和相关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食材供货周期为日供货。
2、交货地点为甲方食堂人员指定的地点,并按要求摆放整齐。配送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送货
的运输车辆进入甲方院内,必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损伤与设施损坏,均由乙方承担
责任。
3、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员或有外来客人就餐,需乙方临时补充食材或外购食物的, 乙方应在
临时约定的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要求的食材或食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
4、乙方在供货过程中,针对不同食材的烹饪、加工、制作的要求,无偿向甲方食堂工作人员进
行指导。
六、质量保证:
1、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保证所提供食
材货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和国家及地方各级政府强制性规范要求,拥有“QS食品质量安
全认证,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提供残留农药检测达标报告及相应的质量检测报告。所供应的食
材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达标、品种规格准确、数量充足等。
第22页共 44 页
2、相关监管部门如对乙方所提供的食材货物进行检测,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从乙方结
算货款中扣除。甲方对乙方所提供食材货物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具有检测权。经检测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食材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的,在尚能继续食用的前提下,乙方应
无条件接受甲方降价、减重等,如不能继续食用,则退货处理。同时,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确保
甲方食堂能正常向员工提供用餐。
4、如乙方所提供的食材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甲方员工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包含但
不限于此类原因和后果)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1、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甲方食堂供餐延误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履行本合同,并由乙方向甲
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2、乙方存在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情形,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履行本合同,并扣留乙方当月应取得
的食材供应货款作为乙方的赔偿预付款。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食材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相关监管部门确认后,甲方有权终
止本食材供货合同,并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4、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除继续向乙方履行本次应付的货款外,还应向
乙方承担违约金5000元。
八、争议的解决:
1.因提供的食材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由乙方申请国家认可的相关质量检测机构对食材货
物质量进行鉴定。经鉴定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
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其他条款引起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争议,则任何乙方可向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约定: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
采购人名称:(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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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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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配送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 产地
到货日期:
送货人(签字):
收货人(签字):
验收情况:
验收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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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
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规定,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和第二十八条关
于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规定。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
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
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
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
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
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
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从事食品批
发业务的,做到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
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相关信息的销售票据。记录、票据的保
存期限不得少于 2年。
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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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及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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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资格证明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技术条款偏离表
九、供应商(企业)业绩表
十、企业实力
十一、质量保证措施及服务承诺
十二、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十三、最终报价一览表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附件四、信用查询
附件五、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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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
和职务)代表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并参加磋商。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采购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本次采购
活动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为 ,联系电话: 。
3、蔬菜类折扣率为 %、水产类折扣率为 %、肉类折扣率为 %、水果
类折扣率为 %、乳制品类折扣率为 %、禽蛋类 %。
平均折扣率为: %。其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平均折扣率为 %;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磋商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
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
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内完成本项
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
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磋商小组进行商业贿
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
罚。
7、我方正式通讯方式为:
地址:
电话:
传真:
8、我方正式开户银行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帐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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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
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以本公
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注:应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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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证明文件
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企业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成立不满一年不须提供,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其行业规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
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
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
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
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具有自有或租赁进行食品配送服务的运输车辆,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
车辆需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和租赁协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拟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的近六个月(2020 年 12 月至 2021 年 5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纳清单;(须加盖社保
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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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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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序号 名称 折扣率 (%) 品牌 产地
其中,小、微型企
业折扣率 (%)
1 蔬菜类
2 水产类
3 肉类
4 水果类
5 乳制品类
6 禽蛋类
平均值折扣率
总价(人民币,大写) /
提供的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 有 无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
1、在“提供的货物中有无进口产品”栏后“有”或“无”上打“√”。
2、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
3、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应是完成该食材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
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食材价格、食材损耗、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
二次搬运、加工费、保险、检测费及其他各类费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完
成本次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
条件等。
4、磋商报价均为含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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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介绍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情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
大违法记录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页不够可另加页附后)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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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填
是或者否)
磋商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
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7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序
号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填
是或者否)
磋商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名称: (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第35页共 44 页
七、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36页共 44 页
八、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规格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第37页共 44 页
九、供应商(企业)业绩表
供应商业绩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合同价 签订日期
采购人方联系
人、联系方式
其它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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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企业实力
十一、实施方案及服务承诺
十二、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竞争性磋商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第39页共 44 页
十三、最终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采购内容名称 调整因素 最终折扣率(%) 服务期
1 蔬菜类
2 水产类
3 肉类
4 水果类
5 乳制品类
6 禽蛋类
平均值(折扣率)
最终确定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优惠条件)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
2.“服务期”是指服务内容全部完成达到采购人要求,并能保证项目下一步工作继续实施所使
用的具体时间(日历日)。
4.在“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和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评审过程中,如果小、
微型企业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5、此报价单可单独封装,盖好公章现场填写或提前报价密封同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第40页共 44 页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
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
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第41页共 44 页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第42页共 44 页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及证明材料
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若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若有)
具体设备明细表
设备名称 型号 备注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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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信用查询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的。(提供查阅记录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44页共 44 页
附件五、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沿江街道办事处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
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本项目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
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
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中标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
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七、我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近三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