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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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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城南新区食材供应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阳市城南新区食材供应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2021FS0075

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食材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560万元

最高限价:280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每年一签;即:如果当前合同期中标人对合同执行情况经考核为合格,续签下一合同期的合同,期间中标人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至少具有两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150人及以上或学校食堂就餐人数在500人及以上的食堂供货业绩;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采购单位性质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业主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在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中无法体现具体就餐人数的,须开具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食堂供货业绩指每个项目须同时供应新鲜蔬菜类、禽蛋类、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干货、半成品、其他农副产品、米、面、粮、油、调料十二种原材料中任意7种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4)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09点00分(注:距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不少于20日)。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6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与广颍路交叉口往南100米路东

联系方式:祁工 0558-215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三清路666号市民中心二楼西北角8-2号厅

联系方式:郭工 0558-2166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58-2166016

2021年7月1日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pdf

[FY2021FS0075-1]阜阳市城南新区食材供应项目.FYZF

1 / 90 阜阳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类) 2 / 90 阜阳市城南新区食材供应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FY2021FS0075 采 购 人: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单 位盖章) 本项目采购文件编制人:郭子君 本项目采购文件审核人:周洋 2021 年 7 月 3 / 90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第七章 公告格式 ................................................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4 / 9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 阳 市 城 南 新 区 食 材 供 应 项 目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阜 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jyzx.fy.gov.cn)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2021FS0075 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食材供应项目 预算金额:560 万元 最高限价:280 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文件内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每年一签;即:如果当前合同期中标人对合同执行情况经考核为合格, 续签下一合同期的合同,期间中标人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 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能 力。 (2)具有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至少具有两项党政机关、企事业 单位 150 人及以上或学校食堂就餐人数在 500 人及以上的食堂供货业绩;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或能够证明 5 / 90 该业绩采购单位性质及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业主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否则不予认可; (2)在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中无法体现具体就餐人数的,须开具业主单 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食堂供货业绩指每个项目须同时供应新鲜蔬菜类、禽蛋类、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 及其制品、干货、半成品、其他农副产品、米、面、粮、油、调料十二种原材料中任意 7 种及以 上,否则不予认可; (4)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址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7月 23日 09 点 00 分(注:距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不少 于 20 日)。 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开标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546 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 阳市民中心五楼)。 4、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 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 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6 / 9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与广颍路交叉口往南 100 米路东 联系方式:祁工 0558-215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三清路 666 号市民中心二楼西北角 8-2 号厅 联系方式:郭工 0558-2166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 话:0558-2166016 2021 年 7 月 1 日 7 / 9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3.1 采购人 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3.2 采购代理机构 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3 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3.4.4 是否为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 购 □是 ■否 3.5 是否允许联合 体投标 □是 ■否 7.3 现场考察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 察,视同放弃现 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1 投标人质疑截 止时间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接受招标文件质疑的电子邮箱:315761766@qq.com 特别提示:提出质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询问答复及澄清或修改: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 不再另行通知。 网址:http://www.jyzx.fy.gov.cn,该答复内容及澄清或修改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所有潜在 8 / 9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电子交易平台自行查询,澄清、 修改及答疑回复视为全部知晓,无需回复确认。)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提出。 3、质疑函格式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9.1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个包 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13.1 投标保证金 免收 13.3 其他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 情形 详见:附录 1: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14.1 投标有效期 120 日历天 15.1 投标文件要求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 的其他材料要 求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未结束,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减少人员聚集, 防止交叉感染,不接受现场投标。各投标人采用远程操作方式在线 投标、在线解密、在线回复询标信息。疫情期间,网上投标请各投 标 人关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大厅下载中心或网站浮动窗口 《阜阳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远程解密操作手册》。咨询电话: 0558-2390028。 16.1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7.3 投标文件解密 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18.1 开标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2.2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22.3 投标报价扣除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 。(扣除比例在 6%-10%间,由采购人自 行选择)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微企业。 9 / 90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2% 。(扣除比例在 2%-3%间,由 采购人自行选择。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 30%以上。) (5)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 。(扣除比例在 2%-3%间, 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 总金额 30%以上。) 26.1 评标委员会推 荐中标候选人 的数量 评标委员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26.2 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 ■采购人确定 28.3 随中标公告同 时公告的中标 人的投标文件 内容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3)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29.1 中标通知书发 出的形式 ■书面 ■数据电文 30.1 告知招标结果 的形式 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阜阳市) http://jyzx.fy.gov.cn/FuYang/ 查看 31.1 履约保证金 (1)金额:遵照《阜阳市财政局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支持企业发展的通知》(财购 〔2021〕178 号)执行 □免收 □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100000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其他要求:采用保函形式的,须提交不低于履约保证金总额 50%的现 金,剩余部分可采用银行保函,且须采用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 份制商业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规定服务期。 若有效期不足应顺延。此银行保函由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 10 / 90 交于采购人保管,待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在签订 合同之前提供履约担保,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 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开具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文本中必须包含 以下内容:1、我行特开立以 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XX 元的见索即 付履约保函;2、我行愿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以本 保 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并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 额支付贵方索赔金额。) (3)收取单位: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4)缴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接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 购人,否则,视为投标人放弃中标资格。 (5)退还时间:服务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33.1 中标服务费 □免收 ■定额收取:人民币 4000 元 定额收取按下列标准收取: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供应商自行考 虑,含在投标报价中,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费用必须从中标 人企业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账户。 收取方式:转账(转款时请备注:XXX 项目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阜阳市颍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幸福路支行 账 号:2000 0614 2558 6660 0000 022 36.3 质疑函递交的 接收部门、联系 电话和通讯地 址 接收部门: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0558-2155058 通讯地址: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与广颍路交叉口往南 100 米路东 投诉函递交的 接收部门、联系 电话和通讯地 址 接收部门:阜阳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8-2390077 通讯地址: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37 其他内容 / 37.1 关于联合体投 标的相关约定 (1)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见投标文件格式),相关证 明材料由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情况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11 / 90 (2)联合 体各成员 单位均须 提供营业 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 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文 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3)关于 联合体缴 纳投标保 证金(如 有): 为简化评标现场投 标保证金查询、后期投标保证金退还及合同备案清算手续,投标保 证金建议由联合体牵头人足额缴纳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37.2 社保证明材料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 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 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 会确认。 (4)参与投标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 明材料即可。 37.3 本项目提供除 招标文件以外 的其他资料 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免费下载。 37.5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 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 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 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 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7.6 其他补充说 明 (1)本次项目中标单位须服从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相 关制度、规定及管理办法,如有违反情节严重时,采购方有权终止 12 / 90 合同,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单位进场时间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书时间为准。(相 关费用同样自采购人发出的进场书面通知书时间开始计费) (3)本项目交由采购人委托的公共事业服务公司(阜阳市城南新区 资产经管有限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并按考核办法,对中标人的服 务进行考核及管理,按照考核结果对应处罚标准扣除相应的服务费 用或履约保证金。如有违反情节严重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 成的影响和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以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日期发布的“阜阳市“价 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的均价(去掉最高、最 低价后平均)为调研价格,每 15 天调研一次价格。结算价格=调研 价格*中标优惠系数。(如:A 类物品“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 日期发布的“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的均价”为 10 元/斤,若投标报价即中标优惠系数为 85%,那么 A 类 物品结算价为 10 元/斤×85%=8.5 元/斤) (5)对于“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无法调研到相同或同类商品零售价格的,采购方将采取其他方式进 行市场调研,采购方将以颍州万达永辉超市、宝龙广场万家福超市、 城南新区华联超市大嘴生鲜、双清路十五中商厦中新超市依次递补 进行价格调研,以调研当日相同或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每 15 天询 价一次)作为调研价格,如部分商品商超仍无法调研将根据临沂商 城或网上询价,以询价的均价作为调研价格。 采购人采取其他市场调研时,如发现中标人有哄抬物价行为的,中 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处罚措施参照《城南新区食材供 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13 / 90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用户投标,注册用户通过阜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阜 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 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二)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 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人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 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办理。投标人需通过数字证书对投标文 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数字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 情形的,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责任。 二、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 资料。 投标人如有疑问,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及时上网查阅,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投标文件。 三、制作投标文件 (一)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下载“阜阳市电子招投标制作工具”“阜阳市网上电子招投标系统 投标企业投标文件制作操作使用手册”,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答 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投标文 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 一数字证书。 四、提交保证金 14 / 90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 五、投标 (一)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标书工具软件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上传。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递交。 (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 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三)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 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已经上传的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补充修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 台应当拒收。 (二)开标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 提示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解密全部完成后,应当现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 标报价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没有解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三)开标后,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 20 号令)有关规 定,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含停电、网络故障等非交易平台原因)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投 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影响继续开标。 (四)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2、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标活动,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 子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 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视同 其放弃澄清。 (三)投标人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 负。 (四)项目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终止对投标文件做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投标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投标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15 / 90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 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 时,除投标人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局报告。经批准 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投标人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投标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投标保证 金、提交的投标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的,后果由 投标人承担,招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16 / 90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 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 为“一”及 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 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 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 之日为追溯节点。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 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 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 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 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 供应商。 3.4.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 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 90 3.5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 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 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 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 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 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8 / 90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公告格式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和投诉范本 7.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 除非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 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 标准。 9.4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 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 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 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 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 标方案。 12.投标报价 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 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9 / 90 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 20 / 90 为投标无效。 12.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 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4 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 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6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投标保证金 1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 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 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如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取消的,需提供相关文件,按 照文件要求提供相当于企业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基本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13.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13.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3.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合同后 5 日内由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负责办理退 还手续,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13.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3.5 投标保证金的管理,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国有资金投资 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秘﹝2018﹞214号)办理。 14.投标有效期 14.1 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须知前附表。 14.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 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 21 / 90 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 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 投标文件的制作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 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 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 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 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15.3 开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 系统上传。 17.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 开开标。 18.2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对本单位 22 / 90 的投标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 18.3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 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 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 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 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19.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 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 作。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 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 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 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 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携 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标现场等情 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 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3 / 90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 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 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 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投标无效 21.1 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 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 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 员会视同其未提供。 21.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 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 / 90 22.3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 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 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 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 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 业。 23.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注: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 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按照本《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 74 号令)、阜阳市财政局印发《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通知》第五条“对已经采用公 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市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的前 提下,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需采用非公开招标 方式(单一来源除外)采购的,采购人可在评审现场提出。应征询现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意, 且现场所有评审专家出具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政府采购中心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 面意见,经报请财政部门同意可现场实施,采购人书面申请可在事后予以补充。”报财政部门批准 前采购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 评标委员会或者 3 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2) 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25 / 90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 说明. 4) 政府采购中心出具招标程序等符合规定的书面意见。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 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 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26.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 26.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 不承担任何责任。 27. 编写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 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 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 意评标结论。 28. 中标公告 28.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 后 2 个工作日内, 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 26 / 90 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注: 1、采购人定标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 购人应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确定 为中标供应商。 4、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5、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 28.2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 www.ccgp-anhui.gov.cn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 阜 阳 市 ) http://jyzx.fy.gov.cn/FuYang/ 上发布中标公告。 28.3 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 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9. 中标通知书 29.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 采购人改变 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告知招标结果 30.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 27 / 90 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 和排序。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 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 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 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 中标服务费 33.1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 供应商恶意串通。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 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 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 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 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8 / 90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 9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 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采购人用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束,中标人提供详细的物 品销售清单与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的收货单核对,确定应 支付的货款金额,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 要求的正规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予以付清当 月货款(结算价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 2 服务地点 阜阳市民中心(城南新区西清路以东、三清路以南、西清 河以西、府前路以北) 3 服务期限 二年,每年一签;即:如果当前合同期中标人对合同执行 情况经考核为合格,续签下一合同期的合同,期间中标人 若不能严格执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 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4 符合性审查业绩 (如有) 投标人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追溯三年): 至少具有两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150 人及以上或学校食 堂就餐人数在 500 人及以上的食堂供货业绩; 注意事项: (1)投标人须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 知书)或采购合同复印件或能够证明该业绩采购单位性质及 项目执行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如业主单位开具的加盖公章 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2)在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采购合同中无法 体现具体就餐人数的,须开具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30 / 90 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食堂供货业绩指每个项目须同时供应新鲜蔬菜 类、禽蛋类、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干货、半成 品、其他农副产品、米、面、粮、油、调料十二种原材料中 任意 7 种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4)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 二、项目概况 阜阳市民中心食堂食材采购,共计就餐职工750-800人。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供 应商应综合考虑我单位全年的订货量,并给予充分的优惠报价。 三、服务需求 一、食材质量要求 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 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 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 害的物品。 3、不得运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 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 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 采购方有权拒收。 4、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5、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 31 / 90 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 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方所要求的时间 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方面承担。 7、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畜禽肉 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8、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 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9、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方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中标人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不 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二、粮油 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09优质一级大米指标要求(遇国家修 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 2、中标人提供的大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 3、大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破损率为零; 4、中标人提供的大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 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5、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6、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 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 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7、面粉:应符合GB1355-1986特制一等粉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 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8、面粉: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6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 32 / 90 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250s;含砂量 ≤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 三、蔬菜 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应当是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 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1、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 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2、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 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 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 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3、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 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4、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 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5、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 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6、净菜率须在95%以上。 四、鲜肉 1、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2、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产品非病死禽畜肉,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4、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当地卫生主 管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残 留检测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33 / 90 5、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 五、副食品 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2、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明; 3、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六、海鲜、冻品 海鲜、冷冻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 行之日采用新标准。 1、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2、产品无过保质期; 3、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 4、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5、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 6、定期提供冻品厂家合格证明。 7、海鲜、冻品运输须全程冷链运输。 七、具体质量要求 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 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 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合同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合同要 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 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 34 / 90 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 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4、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 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6、乙方保证提供的肉均为阜阳市内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 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 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鲜肉类要有阜阳市内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脑单据作 为依据。 7、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肉类: 鲜猪肉等—分割肉销售凭据、动物防疫合格证 鲜牛肉等—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冻肉—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鸟—动物防疫合格证 8、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 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 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总额的2倍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 确实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还将没收履约保 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与乙方供货合同,乙方 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说明:1、肉类必须为放心肉,严禁私宰肉,必须具有检验、检疫验讫标志、肉 35 / 90 品品质检验证明并经药物检测合格的产品。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 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必须为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 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标识等相关信息,进行预包装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 准 2、冻品及其他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 准外,还应包括以下方面: (1)凡是冻肉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 (2)冻肉类产品中冻3号肉和冻肋排必须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准; (3)冻肉类产品质量必须合乎验收标准(如新鲜度等); (4)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 (5)冻肉类产品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6)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 要扣除纸箱、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 没有净重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7)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3、票证要求: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 证》。 供货商所供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食品中污 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 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 卫生。具体食材采购标准,严格按照《城南新区食材采购标准表》执行,否则 按照《城南新区食材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中标单位做出相应处罚,另:采购标 准表中样品图片只作参考,食材的品牌、规格以实际采购需要为准。 八、采购需求 采购食材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城南新区食材采购标准表》中的食材 36 / 90 九、供货时间及相关事宜 1、批次订货:采购人每个工作日向中标人订货一次,前一天下午16:00前以微 信群通知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2、临时订货:采购人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中标人订货, 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3、批次订货交货时间为每日7:00,延误交货时间在30分钟之内的,向采购人 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次货物总价的10%;延误时间超过30分钟的,采购人有权 拒绝收货,或另行安排采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中标人须支付 延误批次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临时订货交货时间以通知为准,但中标人应在 2小时内把增加菜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标人每月延误累计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偿权力。 4、中标人必须做好商品配送工作,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 品质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食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 以其它商品的品种代替或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中标人供货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退货或在指定时间内换货。中标人 供货的商品必须可溯源,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商品,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检。 5、中标人供货量与采购计划误差5%以内的,按实际数量验收。超过5%的部分, 采购人有权予以退回;不足95%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需即时补 足的中标人必须在一小时内补足。 6、中标人所供货物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装卸等劳务费用,以及其它 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 (1)中标人须派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搬运上下楼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对运输车辆定期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 37 / 90 性出现问题。 (4)中标人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具体事项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运输食材的交通工具必须干净整洁,运输时食材必须摆放整齐,对易破损的物 品应当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如有破损的现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7、中标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固定人员长期送货,送货人员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不得指派临时人员送货。 8、禁止下列食材送入食堂: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 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可能造成食品卫生安全的行为。 9、乙方所提供食材的品种由甲方决定;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食材的资料及检 测报告。乙方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的检疫检验报告和蔬菜农药残留检 测报告。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 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中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名下至少两辆配送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11、中标人送货人员必须是正式员工,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持健康证上岗。 第一次配送之前配送人员须提供核酸检测单或注射疫苗证明 38 / 90 (皖事通安康码)。 十、售后服务 1、中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2、中标人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3、中标人须按采购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方 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采购价格的确定及结算要求 1、中标人以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日期发布的“阜阳市“价比三家”大 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的均价(去掉最高、最低价后平均)为调研价 格,每15天调研一次价格,结算价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 2、对于“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无法调研到相 同或同类商品零售价格的,采购方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市场调研,采购方将以 颍州万达永辉超市、宝龙广场万家福超市、城南新区华联超市大嘴生鲜、双清 路十五中商厦中新超市依次递补进行价格调研,以调研当日相同或同类商品的 零售价格(每15天询价一次)作为调研价格,如部分商品商超仍无法调研将根 据临沂商城或网上询价,以询价的均价作为调研价格。 采购人采取其他市场调研时,如发现中标人有哄抬物价行为的,中标人须承担 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处罚措施参照《城南新区食材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采购人用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束,中标人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采购 人指定的管理人员的收货单核对,确定应支付的货款金额,经双方确认无误后, 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予以付清 当月货款(结算价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 十二、其他要求: 39 / 90 1、中标单位签订为期2年1+1合同的模式,根据服务质量续签下一年合同。 2、在后期服务过程中出现供应商无法配送或拒绝配送,招标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 金,造成的损失招标方有权对其进行追索。 四、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括本次服务全部的费用。投标报价采取中标优惠系数方式报价(中标优惠系数< 100%,否则作为无效报价)。结算价参照“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 的均价(去掉最高、最低价后平均)为调研价格”。结算价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如:A 类物品“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日期发布的“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 价格信息”的均价”为 10 元/斤,若投标报价即中标优惠系数为 85%,那么 A 类物品结算价为 10 元/斤×85%=8.5 元/斤)对于“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无法调研到 相同或同类商品零售价格的,采购方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市场调研,采购方将以颍州万达永辉超 市、宝龙广场万家福超市、城南新区华联超市大嘴生鲜、双清路十五中商厦中新超市依次递补进 行价格调研,以调研当日相同或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每 15 天询价一次)作为调研价格,如部分 商品商超仍无法调研将根据临沂商城或网上询价,以询价的均价作为调研价格。 五、其他要求 中标候选人需无条件接受采购人现场考察及本项目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审查,考察不合格采购人有 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二、评标方法 2.1 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 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40 / 90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 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 证合一”登记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不 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并 加盖投 标人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4 投标人资质 符合投标人资 格中的资质要 求 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中的要求的资质证书扫 描件 41 / 90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一 2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二 3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 明即可。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 4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2 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五 5 / / / 6 符合性审查业绩 (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业 绩要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可编辑) 42 / 90 7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 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 地点的要求。 (可编辑)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六(6.1 商务响应 表) 8 技术响应情况 (如有,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 技术参数要求 (可编辑)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六(6.2 技术响应表、6.3 货物说明一览 表) 9 人员配备 (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 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七 10 服务方案 (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 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八 11 服务承诺 (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 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九 12 联合体协议 (可编辑)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十 13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 其他要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43 / 9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 法 2.1 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 格审查表如下: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 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 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 证合一”登记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联合体投 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不 良信用 记录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 合招标文件规定 并加盖投 标人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4 投标人资质 (可编辑) 符合投标人资 格中的资质要 求 提供符合投标人资格中的要求的资质证书扫 描件 (可编辑) 44 / 90 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 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开标一览表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 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一 2 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二 3 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 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 可。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四。 4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2 条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五 5 投标保证金 (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 文第 13 条要求 评标系统查询投标保证 金缴纳情况 6 符合性审查业绩 (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业绩 要求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可编辑) 7 商务响应情况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 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 要求。 (可编辑)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六(6.1 商务响应表) 45 / 90 8 技术响应情况 (如有,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 技术参数要求 (可编辑)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六(6.2 技术响应表、6.3 货物说明一览 表) 9 人员配备 (可编辑) 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 要求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七 10 联合体协议 (可编辑)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 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十一 11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 其他要求。 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3 详细审查 2.3.1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 2.3.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价 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价格分值不得少于1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 下: 46 / 90 2.3.3 分值汇总 (1)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并汇总每 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 技术资信分。 类别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范围 技术资信分 ( 分) 服务方案 0- 分 人员配备 0- 分 服务承诺 0- 分 业绩 0- 分 放心消费企业 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 阳市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阜政办秘﹝2017﹞162号)文件 精神,投标人获得阜阳市放心消费示范单 位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 单位”得0.5分,获得安徽省省级“放心 消费示范单位”得1分 1分 0- 分 0- 分 价格分 ( 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 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 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0 47 / 90 (2) 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 总得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某项目(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48 / 90 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 委员会评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 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约定以下合同条 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 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 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服务 1.2.1 服务名称: ; 1.2.2 服务内容: ; 1.2.3 服务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分 项价格: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价格 1 2 3 ?? 总价 49 / 90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服务期限: ; 1.5.2 服务地点: ; 1.5.3 服务方式: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 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 %计算,最 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 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 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 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 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 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 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 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 在合同签 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 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 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 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50 / 90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 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 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 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 则裁决; 1.7.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 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51 / 90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 并包括所 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 中标人的价格。 2.1.3 “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 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 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 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 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 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 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 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 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52 / 90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 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 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 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 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 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 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 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 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 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 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 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53 / 90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 应的责任。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 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 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 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 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 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 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 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 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 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54 / 90 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 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 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 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 保证金;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 述约 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 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5 / 90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 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 行编制 阜阳市城南新区餐厅原材料采购合同 采购方: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 方本着平等、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必 须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供货方资质要求 (一)合同期限:签订为期2年1+1合同的模式,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中标优惠系数 为: 根据服务质量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期间乙方若不能严格执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服 务资格。 (三)为保障甲方餐厅的安全运行,乙方应是资质齐全的企业,乙方应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单位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 方备案。 二、配送内容及质量 (一)乙方按照协议规定向甲方提供: 1、蔬菜水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海鲜类; 2、粮油类;干货/半成品;副食调料类等;物料类。 乙方无条件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要的有关食品检验、检疫合格的资料。 (二)订货及供货有关事宜 1、批次订货:甲方每个工作日向乙方订货一次,前一天下午16:00前以微信群通知方式向乙方 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56 / 90 2、临时订货:甲方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乙方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 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3、批次订货交货时间为每日7:00,延误交货时间在30分钟之内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金 额为当次货物总价的10%;延误时间超过30分钟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或另行安排采购,由此产 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中标人须支付延误批次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临时订货交货时间以通知 为准,但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把增加菜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标人每月延误累计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偿权力。 4、中标人必须做好商品配送工作,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品质等要求在 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食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以其它商品的品种代替或更换商品 品牌、规格。 中标人供货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退货或在指定时间内换货。中标人供货的商品必须 可溯源,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商品,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检。 5、中标人供货量与采购计划误差5%以内的,按实际数量验收。超过5%的部分,采购人有权予 以退回;不足95%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需即时补足的中标人必须在一小时内补足。 6、中标人所供货物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装卸等劳务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 税金和应缴的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 (1)中标人须派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搬运上下楼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对运输车辆定期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 (4)中标人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具体事项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运输食材的交通工具必须干净整洁,运输时食材必须摆放整齐,对易破损的物品应当做好相应 的保护工作,如有破损的现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7、中标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固定人员长期送货,送货人员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不得指派临 时人员送货。 8、禁止下列食材送入食堂: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7 / 90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可能造成食品卫生安全的行为。 9、乙方所提供食材的品种由甲方决定;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食材的资料及检测报告。乙方 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的检疫检验报告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 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食堂。乙方供 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 担。 (三)供货质量要求 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合同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合同要求。保证合同 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 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 齐、已拆封的商品。 4、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 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6、乙方保证提供的肉均为阜阳市内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 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鲜肉 类要有阜阳市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电脑单据作为依据。 7、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58 / 90 肉类: 鲜猪肉等—分割肉销售凭据、动物防疫合格证 鲜牛肉等—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冻肉—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鸟—动物防疫合格证 8、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 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食 品货款总额的2倍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 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还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 方供货资格,并终止与乙方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说明:1、肉类必须为放心肉,严禁私宰肉,必须具有检验、检疫验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证 明并经药物检测合格的产品。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必须 为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标识等相关信息,进行预包装的 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冻品及其他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包括 以下方面: (1)凡是冻肉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 (2)冻肉类产品中冻3号肉和冻肋排必须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准; (3)冻肉类产品质量必须合乎验收标准(如新鲜度等); (4)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 (5)冻肉类产品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6)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要扣除纸箱、 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7)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3、票证要求: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59 / 90 供货商所供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 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 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具体食材采购标准,严格按照《城南新区食材采购 标准表》执行,否则按照《城南新区食材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中标单位做出相应处罚,另:采购标 准表中样品图片只作参考,食材的品牌、规格以实际采购需要为准。 每次配送的商品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版的要求,禁止 下列食品送入市民中心食堂: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 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 药(残留)的。 乙方在送货时,由甲方食堂管理人员、餐厅厨师等人负责检查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 份的配送清单,甲方验收后签字确认作为送货、结帐凭证。甲乙双方要遵守交货时间,互相积极配合。 三、采购价格的确定及结算 1、中标人以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日期发布的“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 生商品价格信息”的均价(去掉最高、最低价后平均)为调研价格,每15天调研一次价格,结算价 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 2、对于“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无法调研到相同或同类商品 零售价格的,采购方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市场调研,采购方将以颍州万达永辉超市、宝龙广场万家 福超市、城南新区华联超市大嘴生鲜、双清路十五中商厦中新超市依次递补进行价格调研,以调研 当日相同或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每15天询价一次)作为调研价格,零星物料及调料如市场超市无 法满足将以临沂商城或网上询价,以询价的均价作为调研价格。 采购人采取其他市场调研时,如发现中标人有哄抬物价行为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处罚措施参照《城南新区食材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采购人用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束,中标人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 员的收货单核对,确定应支付的货款金额,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 (税金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予以付清当月货款(结算价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 四、付款方式 60 / 90 采购人用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束,中标人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 的收货单核对,确定应支付的货款金额,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税 金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予以付清当月货款(结算价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 货款支付到如下帐户 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拾万元整。 2、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甲方在合同期限内,对乙方违约的罚金,管理服务期限届满时,甲方依据 乙方履约情况,确定全额或部分返还乙方。 3、在合同期满后,如无扣除费用的,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其他要求: (1)收取单位:阜阳市城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2)缴纳时间: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接收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人,否则,视为投标人 放弃中标资格。 (3)退还时间:服务期结束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 (4)采用保函形式的,须提交不低于履约保证金总额50%的现金,剩余部分可采用银行保函, 且须采用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不得低于规定服务 期。若有效期不足应顺延。此银行保函由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交于采购人保管,待服务期 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履约担保,否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开具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文本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1、我行特开立 以 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为人民币(大写)XX 元的见索即 付履约保函;2、我行愿无条件的、不可 撤销的以本保 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承担担保责任,并在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全额支付贵方索赔金 额。) 61 / 90 六、违约责任 (一)批次订货交货时间为每日7:00,延误交货时间在30分钟之内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金额为当次货物总价的10%;延误时间超过30分钟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或另行安排采购,由此 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中标人须支付延误批次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临时订货交货时间以通 知为准,但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把增加菜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超时每半个小时扣除500元的违 约金。 (一)乙方每月延误累计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偿权力。 (三)乙方应保证供货的品质和数量,乙方供货量与采购计划误差5%以内的,按实际数量验收。 超过5%的部分,采购人有权予以退回;不足95%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乙方如果货物 出现以次充好、缺斤少两、菜品不新鲜、质量不合格等的情况,乙方必须在一小时之内无条件更换 或补足,并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元/次。 (四)乙方每月累计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缺斤少两、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达2次及以上的,甲 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同时向乙方追偿甲方所受损失。 (六)乙方每次送货须提供当批次食材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明材料。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的材 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的,须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甲方发现乙方配送食材存在过期、腐烂、变质情况,应留样取证,核实无误后扣除乙方保证 金1000元/次,累计两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给甲方人员及第三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 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 (十)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拒绝配送,否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由乙方全部承担。 (十一)合同期内如乙方被投诉三次及以上,甲方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十二)供应商应严格按食堂的采购单采购,保证质量和数量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不得以次 充好,要求配送新鲜的食材不得配送冷冻食材。在菜品进场检验时,被查出不合格或与食堂所需食 材标准不符,一小时内更换合格菜品,若更换后仍不合格罚款300元;本月份第二次更换后仍不合格 罚款1000元;第三次解除供货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十三)供货价要跟调研价格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提高菜价、更换品种,违者每次罚款200元。 62 / 90 不合适的菜品要及时更换,耽误食堂用料一次罚款500元并承担补缺食材的全部费用。 (十四)不得私下与食堂和甲方工作人员有工作之余的任何来往。不得向食堂和甲方工作人员 行贿,一行查实,立即解除合同。 各级食品监督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每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为不合格的厂家货物含有乙 方所供货物的,视同本轮次该货物为不合格,该货物价格不予结算。 乙方所供货物被各级食品监督主管部门抽检或送检第三方结果为不合格的,该货物价格不予结 算,并承担违约责任,以当轮次货物总价的20%赔偿甲方。 各级食品监督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每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为不合格的厂家货物含有乙 方名字,但不含乙方所供货物的,累计达3次(期)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在服务期内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该处罚涉及食品卫生安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 对造成甲方损失的进行追偿。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伍份,乙方执壹份 (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四)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甲乙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时,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裁决。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63 / 9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4 / 90 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全称 投标范围 全部/第 包 投标报价 人民币或费率(大写) (小写 )元或% 其他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备注: 1. 此表用于开标唱标之用。 2. 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 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别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65 / 90 二、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招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所有服务的最终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愿意 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 2. 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 日期内完成所有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 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 件,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 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 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 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 我方承诺如投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我方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 方承担。 6. 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 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 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 7.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8. 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免费质保要求。 9.诚信承诺书(见附录)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66 / 90 附录 1: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 (采购人) 阜阳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承诺如下: 1. 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如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承诺(声明),同意取消投 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2. 不存在借用资质、串通投标等情形。如被发现,同意取消投标和中标候选人资格。 3.如我方为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 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不因任何其它 原因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4、我方中标后,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我单位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合同。 5、我方同意将达不到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投标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 停、取消公共资源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投标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 6、我方参与投标如出现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情形,同意视为串通投标 并接受处理。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情形之一的,我单位还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 1 至 3 年内不参 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且后期我单位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恢复 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也不应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 的处理。愿意公开披露我单位违反承诺的不良行为信息,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和法 律责任。 后期履约过程中除不可抗力外如我单位放弃(拒绝)履约,同意招标人(甲方)不予退还履 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不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我单位(乙方)三年不参与阜阳市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且在处理期间不因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向招标人申请予以提前恢复参与阜阳市公 共资源交易活动,招标人(甲方)也不能以公司表现良好等各种理由为由提前解除对我单位(乙 方)的处理。 此承诺不受投标有效期的限制。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7 / 90 投诉承诺 (项目监督部门): 我单位如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起投诉,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或由委托代 理人办理投诉事务,并做如下承诺:由法定代表人自行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当将《投诉递交函》 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委托代理人投诉的,应当将《投诉授权委托书》随同投诉书同时递交。《投 诉递交函》或《投诉授权委托书》为采购申请文件内容,我单位编制采购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 其中一项详细填写,内容填写不完整,系否决条款,可能导致采购申请文件被否决。 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的调查、处理。法定代表人三次以上不到监管部门 指定约谈场所的,视为拒绝配合投诉调查。如我单位为投诉人,监管部门可以驳回我单位提出的 投诉;如我单位为被投诉人,将承担对我单位不利的投诉处理决定风险。 有关示范文本如下: (项目名称) 包段投诉递交函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电话 , 由我负责办理本项目投诉事务。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我单 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受理, 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其法律 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 4.配合监管部门 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 8.其他与 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 (盖单位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68 / 90 注:投诉递交函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应与 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诉时应持该投 诉递交函,否则投诉不应受理。 (项目名称) 标段 投诉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我已知晓投诉事 项,本人电话 用于投诉沟通。现委托( 1 名 2 名)代理人,分别为: 1.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2.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为我方办理投诉事务授权代理人。 代理人根据我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提起投诉,办理有关投诉事务。以上人员无权转托他人 办理有关投诉事务,除以上人员外,我单位不再委托其他人员办理有关投诉事务。如有他人以 我单位名义办理该项目投诉事务,均视为冒充我单位人员,属招摇撞骗行为,监管部门应不予 受理,有权对冒充人员身份信息予以曝光,并可凭此委托书代表我单位向有关国家机关报案, 其法律后果由冒充人员承担。 委托期限:与投标有效期相同。 本委托书中办理投诉事务是指:1.投诉书的提交 2.投诉的陈述和申辩 3.投诉质证 4. 配合监管部门对投诉事项的调查 5.投诉回复领取 6.撤回投诉 7.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 况 8.其他与投诉有关的事项。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1. 2. 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中法定代表 人签字应与供应商单位数字证书(CA 锁)内的法定代表人签字一致(系同一人所签),供应商投 69 / 90 诉持该授权委托书,否则投诉不予受理。 70 / 90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1.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 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 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 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 案; (3)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 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71 / 90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公司(工厂)(纳税人识别号: )的 (法人代表姓 名、职务)代表本公司(工厂)授权本公司(工厂)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 司(工厂)的合法代理人,参加 采购项目活动(项目编号: ), 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 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 承担责任。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电子签章: 授权委托日期: 注: 1. 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72 / 90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仅供参考,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投标人电子签章: 备注: 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序号 服务内容 项 单价 小计金额 (元) 1 2 3 ? 其他费用 ?? 合计金额(元) 73 / 90 六、投标响应表 6.1 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6.2 技术响应表(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 数要求 所投产品的品牌、型 号及技术参数 偏离 说明 1 2 3 4 ? 6.1 货物说明一览表(适用于含货物采购的项目,否则删除)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 数量 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74 / 90 七、人员配备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75 / 90 八、服务方案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76 / 90 九、服务承诺 (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 77 / 90 十、联合体协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 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现就联合体 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 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 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 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 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 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 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 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 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78 / 90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 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 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 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79 / 90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 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由本单位提供 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电子签章: 日 期: 80 / 90 81 / 90 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 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82 / 90 第七章 公告格式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可填写下浮率、折扣率或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 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83 / 90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 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 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84 / 90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采购结果更正,还需同时在附件中公告变更后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85 / 90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 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86 / 90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采购项目名称: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 话: 87 / 9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 地 址: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 合同金额: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如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 七、合同签订日期: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88 / 90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89 / 90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90 / 90 质疑函制作说明: 1.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 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 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 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 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 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 适用范围 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4.资金来源 6.适用法律 7.招标文件构成 9.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投标文件构成 12.投标报价 12.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 15. 投标文件的制作 17. 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 18. 开标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 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3.废标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7. 编写评标报告 28. 中标公告 29. 中标通知书 31. 履约保证金 32. 签订合同 33. 中标服务费 35. 人员回避 36.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二、项目概况 三、服务需求 一、食材质量要求 1、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和《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标准地方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不得运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3、不得运送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品(含熟制品)、蔬菜制品,对带骨头肉制品按要求切块,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卫生防疫证明》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采购方有权拒收。 4、不得运送假冒、伪劣、过期或者不符合规定包装、卫生标准的物品。 5、不得运送来历不明、不能提供相应产品标签的散装物品。 6、当天送达食品,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变质腐败、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中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方所要求的时间更换货物,如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方面承担。 7、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安全标准,蔬菜、禽蛋、畜禽肉类等食品能够按批次提供相应的质量检疫检验报告。 8、物资产品如有标示产品保质期的,在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时保质期剩余时间应在三分之二以上。 9、如因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方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的民事赔偿责任和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中标人配送的食品应无毒、无害,具有完好的形、色、香、味等性状,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并符合下述质量要求。 二、粮油 1、中标人提供的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09优质一级大米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及《食品卫生法》所规定的行业标准; 2、中标人提供的大米应有食品安全标志,蒸后应可口有粘性、有香味; 3、大米包装方式和包装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包装破损率为零; 4、中标人提供的大米不允许有糟糠、碎米、发霉、结块、砂子及黄色、黑色或蒸后有酸味、霉味、异味、无粘性等及其他质量问题; 5、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应符合“国家标准一级”产品质量标准。 6、食用油应外包装完好,有QS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具有产品合格证。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7、面粉:应符合GB1355-1986特制一等粉指标要求(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起采用新标准)。 8、面粉:水分≤14.0%;灰分(以干基计)≤0.60%;粗细度:全部通过GB36号筛;湿面筋25.0%~30.0%;粉质曲线稳定时间≥3.0min;降落数值≥250s;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气味、口感:正常。 三、蔬菜 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应当是新鲜、青嫩、干净、无腐烂、无杂质、无杂草、无黄叶、无老叶、无浸水泡水或注水,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1、新鲜指各类蔬菜无腐烂、变质、无臭水伤味、无糟软状态,尤其是黄、绿豆芽、鲜菌类应保持应有的新鲜度; 2、青嫩是指绝大多数蔬菜(冬瓜、南瓜等外)不但青而且嫩;豆角类及葫芦瓜等要保持青色,外壳不能呈白色;青菜类和白菜类的外叶折断时不能有丝相连不断连的现象;丝瓜、苦瓜等折而易断,籽嫩而不硬;鲜蒜叶子不黄,头部与杆部一般大小相同; 3、干净、无杂质、无杂草泛指各类蔬菜,特别是根(块)茎类的蔬菜不能有泥巴,鲜蒜、香葱、香菜、洋葱等的根部要干净; 4、无黄叶、老叶主要指青菜、白菜类要见白、不能有老叶,花菜不能有青杆,鲜蒜、香葱等的杆部应当见白; 5、无浸水、泡水或注水主要指白菜类(含花菜)、瓜果类、鲜菌类及根(块)茎类蔬菜不能浸水、泡水或注水; 6、净菜率须在95%以上。 四、鲜肉 1、产品为在政府规定的屠宰场所屠杀的生鲜禽畜肉; 2、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产品非病死禽畜肉,产品非“注水”禽畜肉、母猪肉、老猪肉; 4、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能提供相应的检验、检疫证明,提供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定点屠宰厂“瘦肉精”残留检测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5、新鲜的肉类,表明有光泽,颜色均匀,有弹性,不得呈现青紫色死斑。 五、副食品 1、产品无发霉、无变质、无变味、不掺杂、不掺假、不掺水、干货无受潮; 2、产品包装应该有产品名 称、厂名、厂址或出产地等,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3、产品生产厂家应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产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标准。 六、海鲜、冻品 海鲜、冷冻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相应国家标准。遇国家修改标准,自新标准施行之日采用新标准。 1、产品无变质、无异味、无腐败、无杂质; 2、产品无过保质期; 3、产品非病死禽、畜制品; 4、产品应经检验、检疫合格; 5、产品不得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法规规定的指标; 6、定期提供冻品厂家合格证明。 7、海鲜、冻品运输须全程冷链运输。 七、具体质量要求 1、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合同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合同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3、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4、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5、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6、乙方保证提供的肉均为阜阳市内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新鲜肉类要有阜阳市内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脑单据作为依据。 7、乙方应能够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 肉类: 鲜猪肉等—分割肉销售凭据、动物防疫合格证 鲜牛肉等—畜产品检验合格证 冻肉—动物防疫合格证 三鸟—动物防疫合格证 8、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总额的2倍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乙方提供有毒食品的,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除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外,还将没收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终止与乙方供货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说明:1、肉类必须为放心肉,严禁私宰肉,必须具有检验、检疫验讫标志、肉品品质检验证明并经药物检测合格的产品。每批肉类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检验合格证、分割销售凭据。必须为生猪屠宰厂(场)进行预包装或在包装物上标注可溯源的标签、标识等相关信息,进行预包装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冻品及其他带有包装的食品,其质量卫生标准除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外,还应包括以下方面: (1)凡是冻肉类产品必须包装完整并有生产厂址和生产日期; (2)冻肉类产品中冻3号肉和冻肋排必须有产品卫生检疫标准; (3)冻肉类产品质量必须合乎验收标准(如新鲜度等); (4)冻肉类产品中间不能有过多冰块; (5)冻肉类产品重量必须和包装箱上标明的重量一致; (6)验货时,拆箱检查,如含水量太多称重时适当按比例除冰块的重量。称重时要扣除纸箱、以货品净重为准。如果外包装箱上标有净重,按净重入库,如果没有净重标识,按5%扣除含冰量; (7)验收品质的好坏要用眼去辨认,如出现肉制品风干、变色之冻品不能收货。 3、票证要求:畜禽冻肉类和肉制品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肉制品《食品生产许可证》。 供货商所供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具体食材采购标准,严格按照《城南新区食材采购标准表》执行,否则按照《城南新区食材供应商管理办法》对中标单位做出相应处罚,另:采购标准表中样品图片只作参考,食材的品牌、规格以实际采购需要为准。 八、采购需求 采购食材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城南新区食材采购标准表》中的食材 九、供货时间及相关事宜 1、批次订货:采购人每个工作日向中标人订货一次,前一天下午16:00前以微信群通知方式向乙方发出订货单,乙方收到订货单后向甲方确认订货单。 2、临时订货:采购人因临时需要,有权在批次订货时间以外临时向中标人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头方式。 3、批次订货交货时间为每日7:00,延误交货时间在30分钟之内的,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次货物总价的10%;延误时间超过30分钟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或另行安排采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另中标人须支付延误批次货物总价20%的违约金,临时订货交货时间以通知为准,但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把增加菜品送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标人每月延误累计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偿权力。 4、中标人必须做好商品配送工作,按照采购人指定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品质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食堂,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擅自以其它商品的品种代替或更换商品品牌、规格。 中标人供货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立即退货或在指定时间内换货。中标人供货的商品必须可溯源,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商品,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抽检。 5、中标人供货量与采购计划误差5%以内的,按实际数量验收。超过5%的部分,采购人有权予以退回;不足95%的,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需即时补足的中标人必须在一小时内补足。 6、中标人所供货物涉及的一切费用(运输、搬运、装卸等劳务费用,以及其它原因应支付的税金和应缴的费用等)由中标人承担。 (1)中标人须派车辆和司机负责配送,货物装卸、搬运上下楼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应负责将采购的物资,在规定的时间内运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3)对运输车辆定期消毒,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导致交叉感染,使所需物资安全性出现问题。 (4)中标人应安排专人专车运送,具体事项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运输食材的交通工具必须干净整洁,运输时食材必须摆放整齐,对易破损的物品应当做好相应的保护工作,如有破损的现象,由中标人承担损失。 7、中标人必须是拟派本项目固定人员长期送货,送货人员须提供有效健康证明,不得指派临时人员送货。 8、禁止下列食材送入食堂: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他可能造成食品卫生安全的行为。 9、乙方所提供食材的品种由甲方决定;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食材的资料及检测报告。乙方每次送货必须提供当批次肉类的检疫检验报告和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乙方提供的物资合格证明材料与本批次物资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中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投标单位名下至少两辆配送车的行驶证复印件。 11、中标人送货人员必须是正式员工,员工上岗前必须参加体检并办理健康证,持健康证上岗。 第一次配送之前配送人员须提供核酸检测单或注射疫苗证明(皖事通安康码)。 十、售后服务 1、中标人对所提供的产品提供“三包”,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实行包换、包退。 2、中标人应对采购的物资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配送,不得短斤少两、以次充好。 3、中标人须按采购方要求将采购物资进行分包、单独包装、加工,否则采购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十一、采购价格的确定及结算要求 1、中标人以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日期发布的“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的均价(去掉最高、最低价后平均)为调研价格,每15天调研一次价格,结算价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 2、对于“阜阳市“价比三家”大型农贸市场民生商品价格信息”无法调研到相同或同类商品零售价格的,采购方将采取其他方式进行市场调研,采购方将以颍州万达永辉超市、宝龙广场万家福超市、城南新区华联超市大嘴生鲜、双清路十五中商厦中新超市依次递补进行价格调研,以调研当日相同或同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每15天询价一次)作为调研价格,如部分商品商超仍无法调研将根据临沂商城或网上询价,以询价的均价作为调研价格。 采购人采取其他市场调研时,如发现中标人有哄抬物价行为的,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处罚措施参照《城南新区食材供应商管理办法》执行。 3、采购人用转帐方式支付,每月结束,中标人提供详细的物品销售清单与采购人指定的管理人员的收货单核对,确定应支付的货款金额,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正规发票(税金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予以付清当月货款(结算价格=调研价格*中标优惠系数)。 十二、其他要求: 1、中标单位签订为期2年1+1合同的模式,根据服务质量续签下一年合同。 四、报价要求 五、其他要求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一、总则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一、总则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书 1.1 合同组成部分 1.2 服务 1.3 价款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5 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 1.6 违约责任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 合同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2.2 技术规范 2.3 知识产权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 质量保证 2.8 延迟履行 2.9 合同变更 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 2.11 不可抗力 2.12 税费 2.13 乙方破产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5 检验和验收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8 合同份数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 开标一览表 二、投标函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五、投标分项报价表 六、投标响应表 七、人员配备 八、服务方案 九、服务承诺 十、联合体协议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更正信息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终止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合同公告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2021-07-01T16:19:49+0800 6页(296,383) 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2021-07-01T16:19:34+0800 2页(398,221) 阜阳市同创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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