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项目编号:ZP-GK2021-060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P-GK2021-0607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
1.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承包经营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项目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8日17:30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项目采用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站,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系统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网址详见: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 articalID=98681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5 articalID=201773
咨询电话,综合收件窗口: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请按下载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V1.3-20201010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工作。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综合交易)网上缴纳保证金通知书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人/供应商应在2021年7月15日时17时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通过综合交易系统申请并按照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上内容缴纳。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下载下载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V1.3-20201010。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23日09:00至9:30: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3日09:30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7月23日09:3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交易大厅开标室安排)。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760-8663762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60-88665226
传 真:0760-88665236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市坦洲镇教体文旅局/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联系人:韦女士/麦老师
电 话:0760-86736158/0760-86786372
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
中山市坦洲镇教体文旅局
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日
|
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ZP-GK2021-0607)
招标文件
采购单位: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
监督/主管单位:中山市坦洲镇教体文旅局
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阅前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一、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二、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按照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到达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开户行及账号由供应商/投标人自行登录综合交易系统领取)。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转账。
四、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要求签名、盖章、签署日期。
五、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建议供应商/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登记,便于顺利完成获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统一在中山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售,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通过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实名下载获取完整的招标文件(含有关附件)即视为招标文件已发售给投标人。
八、综合交易系统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1
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章 评标方法 19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 2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项目编号:ZP-GK2021-060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ZP-GK2021-0607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项目内容:
1.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饭堂经营权承包项目,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承包经营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3.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全部项目内容进行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自拟)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6.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参与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1.项目采用系统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供应商/投标人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门户网站,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综合交易系统项目暂不支持使用粤商通。网址详见: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3&articalID=98681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http://ggzyjy.zs.gov.cn/Application/NewPage/PageArtical_1.jsp?nodeID=85&articalID=201773
咨询电话,综合收件窗口: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请按下载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V1.3-20201010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采购文件的工作。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按(综合交易)网上缴纳保证金通知书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人/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时 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通过综合交易系统申请并按照缴纳保证金通知书上内容缴纳。
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下载下载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V1.3-20201010。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月 日 : 至 :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交易大厅开标室安排)。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760-8663762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小姐
电 话:0760-88665226
传 真:0760-88665236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市坦洲镇教体文旅局/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联系人:韦女士/麦老师
电 话:0760-86736158/0760-86786372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第%1章 用户需求书
总 则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在招标文件中凡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出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不可以出现任何负偏离,如果出现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饭堂概况
1.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食堂共有两层,建筑面积约1960平方米,可容纳2000人就餐。
2.中标人需自行配备所有学校厨房原设施设备(详情中标后可到饭堂实地考证)之外的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饭堂用品,承包合同结束后,各自取回自己的物品。
3.承包期间,饭堂设施设备的维护及维修,由中标人负责,损坏采购人的设施设备时,须照价赔偿,中标人在承包期满时,需对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设备做一次全面的维修,然后移交给采购人。
二、饭堂供餐对象、供餐方式、供餐标准要求以及就餐区域
1.本项目经营范围为,上学时段每周一至周五为师生提供早、午、晚餐(含周六日部分师生用餐)。饭堂供餐对象仅为本校学生和教职工。
2.经营方式及定价机制。
(1)目前学校早餐用餐人数1250左右、午餐用餐人数2000左右、晚餐用餐人数1400左右,具体数量根据学校实际提供的为准。中标人应当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配备充足的食材,为师生提供早、午、晚餐。
①早餐种应该丰富多样,讲究营养搭配种类应该包括但不限于鸡蛋、面包、馒头、花卷、蛋糕、粥、粉、面、饺子、红薯、玉米等。
②午餐、晚餐饭菜要求为学生提供二荤一菜的三种套餐供学生选择,每餐必须要有汤水供应。三种套餐的餐标为7元每份、10元每份、12元每份,可以为学生提供3—5元/份的加菜窗口。
饭菜的质量、份量要优于市场同等价位的饭菜。中标人应当根据就餐者的基本状况,出售饭菜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公布价出售饭菜且数量充足。中标人具有独立的财务支配权、原材料采购权、自购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处置权,但不得拒绝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
(2)如因物价上涨等原因需调整餐标必须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审批同意方能实施。
(3)因特殊情况(如家长会、学校集体活动等)需要食堂提供师生用餐的要满足学校要求,学生放假但是教师上班期间,教师餐要继续供应。
(4)中标人必须为采购人拟定好菜谱,并在每周的周五前提供下周早中晚餐的菜谱给采购人确认。
★3.对持有特困生证的学生,经采购人审核认定,中标人要无条件每天免费提供与其他学生相同价位的套餐膳食。
三、承包期及有关费用
1.承包期为2021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采取(1+1+1的形式),第一年经营完毕后,进行师生满意度调查,满意率高于60%的继续经营二年,否则终止合同,以此类推。禁止中途转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禁止搞不法经营,未经采购人允许禁止向供餐对象以外的其他单位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禁止中途转包、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禁止搞不法经营,未经采购人允许禁止向供餐对象以外的其他单位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没收或扣减部分承包保证金。
2.中标人入场经营经饭堂前,需一次性向采购人缴纳10万元(¥100000.00)的承包保证金和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金人民币1万元整(¥10000.00元),押金和风险应急金在合同解除时,扣除因违反合同条款而造成的扣款后退回,不计利息。中标人缴纳12万(¥120000.00)元/年设备维护管理费,每年应于当年9月1日开学前缴纳给财政局,并将单据复印件交给学校财务室保存。
3.使用管道煤气及电进行蒸煮,饭堂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支付。
4.中标人应在每学年8月31号之前办理经营食堂场所500万元的责任保险,并于9月1号当日将责任保险原件交给采购人验明,同时向采购人上交责任保险复印件。
5.在停水、停电、设备故障、食物中毒等各种紧急情况下,能利用公司的资源,保证正常供餐。
四、饭堂经营及管理
1、中标人自主管理,自负盈亏,坚持微利原则。
2、中标人应因地制宜,设有本地食材配送点,自行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和配送,并保证品质;米、油等主要食材必须从正规合法供货商进货,至少保证有3家供货商,以月为单位,循环采购;所有调味品(如酱油、醋、味精等必须是合格的产品);食堂洗洁用品必须安全环保;一旦发现有违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改正并进行符合情理的一定处罚。
3、采购人协助中标人对饭堂秩序的管理,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采购人的相关监督、检查活动予以全力配合。
4、中标人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各行政部门对于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5、采购人可随时对中标人经营的饭堂作价格、卫生、服务、菜品质量的抽样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有权作出相关处理;采购人及学校可随时要求中标人对不完善的事物进行限期改善;
6、采购人及学校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食材进行不定期的质量抽检,对于质量不达标的食品有权要求中标人退货并及时更换。
7、配餐、分餐、收拾餐具、餐具消毒、饭堂清洁、分餐点的清洁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对餐具须定期检查,餐具不能出现变形、凹凸、破裂情况,一经发现,马上更换。
8、保证供配餐正点、足量(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制作的菜肴需多样化,菜式搭配合理,调配比例均匀,味道可口,保证营养;禁止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一经发现并经市一级食品质量监察部门确认,中标人须向校方缴纳师生健康补贴基金2万元/次。
9、中标人每次餐前、餐中、餐后应及时擦洗饭桌上的残渣、剩饭、油污,打扫饭堂清洁卫生,并把餐桌椅摆放整齐,每周规定二次大扫除(门窗、电扇及各个角落都要清洗干净:清除饭堂、厨房、仓库内的老鼠、蟑螂、蚂蚁等不洁物)。
10、中标人必须自备垃圾桶,不乱倒垃圾、剩饭菜,不得将垃圾及杂物倒入学校垃圾筒或垃圾房,馊水要及时处理,保持饭堂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11、积极申报相应部门组织和评优及等级评定工作,每获荣誉一次可记功一次。
12、饭堂一个周内主菜不能重复。肠仔、火腿肠、鱼蛋等再生食品,每周食用不超过一次。冻品类食材不超过出总食材的40%。菜谱必须提前一星期由营养师及学校主管领导确认。(特殊情况要提前和校方沟通)
五、饭堂工作人员
1、中标人自行负责所有饭堂工作人员的招聘、任免、薪资、住宿、福利以及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若涉及人员解聘,中标人要依《劳动法》补偿其相关费用。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无论是校内、校外,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如出现不可抗力的事故,则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2、中标人员工需遵循采购人的相关制度,并配合、服从采购人管理。
3、中标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配备标准是:专职管理人员1名以上,中级厨师1人以上,初级厨师5人以上,营养配餐员1人以上(其中营养配餐员由采购人聘请,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员工总人数与就餐总人数按1:60以上进行配备。按照2000人的就餐人数计算,原则上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3人。若发现食堂工作人员未按上述比例配备人数,则必须在三天内补充齐备。
4、中标人员工进驻采购人场所服务之前,须到镇区及以上公办医院或中山市防保所进行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将结果反馈给采购人,合格者方可为采购人师生提供服务。
5、中标人员工如有感冒、皮肤划伤及其他传染病等,不得带病上班;在工作期间患有传染病者,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康复后方可上岗。
6、饭堂工作人员在进行餐具洁净、消毒、饭菜制作以及给学生打饭菜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工作卫生流程和要求,例如食材必须洗净、餐盘消毒达标、员工头发不能过长、严禁指甲过长或不戴口罩和头套等违背食堂卫生工作要求的情况;
7、中标人员工应文明用语,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采购人师生有言语冲突或其它过激行为。一经发生尚未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中标人须向校方相关人赔礼道歉;一经发生且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中标人须解雇责任人,并依法承担相关民事或刑事责任。
六、食堂改造投入及维修要求
1.中标人不得随意改动原有的建筑物结构。中标人如需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或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需将所有的装修和土建工程施工图纸报采购人审核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能动工,装修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食堂拟增购的相关设施、设备购置方案报采购人审查同意,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验收。中标人须提供投入本项目资金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投入资金进行核查,如发现中标人没能提供足够的投入本项目资金,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投入足够的资金才给与中标人进场。
3、承包期结束后,装修后的格局可以保持原有使用功能或恢复装修前状态,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4、如本项目食堂装修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者未能通过采购人或环保、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重新施工直至验收合格为止,重新施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5、中标人需于进场前完成上述食堂设备设施的添置,食堂设备添置要求于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设备添置方案必须由采购人审核及中标人协商确定上报后方可实施。
6、经营期间,建筑主体结构、用电在总开关前(包含总开关)、用水在水表前(包含水表)、网络在光纤终端前(包括终端设备),如出现问题由采购人负责维修,其他一切由中标人负责维修维护保养,费用由中标人负责,特殊情况或遇不可抗拒因素而产生问题双方另行协商。
7、中标人应该定期清理厨房下水道油污等,保持下水道畅通,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七、伙食质量要求、标准
1.质量要求
1.1、中标人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制作各种食品,做到食材新鲜、饭熟菜香,营养搭配科学合理。中标人在承包期间应注意保证提供每天每餐的质量、份量,菜式要经常更新,兼顾南北方特色口味,品种要齐全,保证每餐有新鲜鱼/肉/禽/蛋、蔬菜等菜品供应,每周提前在公示栏中公示带量菜单并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渠道向食堂监督群公示,每天还要公示当天所用的全部材料及进货单,做到阳光采购,营养到位。中标人应全力协助采购人实施营养膳食,认真完成采购人提出的其他膳食要求或开膳方式。
1.2、中标人保证不使用过期食品,一切原料、辅料须正规渠道供应,不能采用散装原料,不采用非法生产的食盐,采购票据妥善保存,以备检查。
1.3、周六、周日应提供与周一至周五相同质量的饭、菜、汤标准。
1.4、大米:供应的米饭须符合卫生和营养要求,应颗粒均匀、无杂质、有米饭香,不能采购每斤3元以下的大米。
1.5、食用油:须采购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纯正食用油,禁止采购棕榈油、转基因调和油及其他餐饮食用油。
1.6、酱油: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酿造以上产品。
1.7、味精:建议不用或尽量少用,须采购标准为国家一级以上产品。
1.8、严格限制采购:①冰冻骨、肉;②动物内脏;③火腿肠、腊味、咸鱼等不利健康的深加工食品;④采购人提出禁止采购的其他食材。
1.9、熟食: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采购。
1.10、每天饭菜按要求留样48小时,以备查检。
1.11、不得提供奶茶等含反式脂肪酸类的饮料。
八、合同终止及责任
1、采购人在检查中发现中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次以上、违反省市有关学校饭堂管理的有关规定二次以上,违反质量标准三次以上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人经营权,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2、采购人每学期将组织对中标人经营饭堂的情况进行一次满意度的问卷调查,一学年共2次,调查对象为教学校教师和学生,按教师40%、学生60%的权重,折算出每学期度的满意度值,最低满意度值为60%。满意度低于60%,记过错一次,连续二次低于60%,学校有权利中止运营承包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3、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经学校审核认定,中标人要无条件免费提供普通套餐膳食。
4、中标人负责承担经营饭堂过程中所牵涉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5、中标人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无论是校内、校外,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如出现不可抗力的事故,则按国家有关条例处理。
6、合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政策性调整致使无法全面履行合同的,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责任。
7、如果因不可抗力或上级政府部门出台新文件而学校必须要执行,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九、付款方式
师生就餐采取当场刷卡结算。
十、未尽事宜
1、学校有义务积极制定师生用餐文明纪律,维护饭堂正常秩序,做好师生文明有序科学用餐。
2、未尽事宜,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其他则由双方另行协商。
3、中标人不得私自更改饭堂内部设施设备,如有特殊情况要经校方同意才能更改,合同到期后须恢复原样。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 说明
1. 适用范围
(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
(2) 在招标文件中标有“★”标识的内容条款被视为重要的响应要求、技术指标要求和性能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此作全面响应和满足,任何负偏离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 本次采购行为参考法律体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 定义
(1) “采购人”是指:中山市坦洲实验中学。
(2) “监管部门”是指:中山市坦洲镇教体文旅局/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5) 合格的投标人
1 参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2 除联合体外,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接受作为参与本采购项目中同一包(组)竞争的服务商。
3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投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的约定提供的服务。
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采购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5. 日期:指公历日。
6. 时间:指每天24小时制。
7. 合同: 指由本次采购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8. 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
9. 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文件,包括电报和传真发送。
10. 现场勘察(本项目不适用)
1 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前往指定地点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勘察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 采购人必须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该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 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另行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勘察。
6 未参与现场勘察不做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条款。
11. 投标费用
(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 本次采购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 中标人应在收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以用餐总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 中标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3 中标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 招标文件
12. 招标文件的构成
(1)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1 在采购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3.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网络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天的,采购人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综合交易”栏下载,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获取相关资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4. 投标的语言
(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5.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6. 投标文件编制
(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7. 投标报价(本项目不需要报价)
(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2)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
18. 备选方案
(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9. 联合体投标
(1) 如果允许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
21. 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 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转账等形式。交纳时间:见招标公告。
(3) 投标人必须按综合交易系统网上缴纳保证金通知书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邀请函》。
(4) 从投标人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或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见《保证金缴纳通知书》
开户银行及账号:见《保证金缴纳通知书》
(5)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6)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退还。
(7)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3 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
4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 本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22. 投标的截止期、投标有效期
(1) 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在原投标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也相应延续。
23.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 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和与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项目编号),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 投标文件正本均须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3) 投标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4)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的签名人用姓氏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6) 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投标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7) 传真和电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查验的,请投标人附原件清单。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 正本一份和电子投标文件一起单独封装,副本五份一起单独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 封套均应按以下要求标记:
“递交: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4)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或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5.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5、 开标、评标、定标
26. 开标
(1)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和主持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含纸质签到和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其中电子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的,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并要求与会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7.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6、 采购结果公告
28. 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
7、 质疑
(1) 参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2) 投标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署名(加盖公章)。《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所质疑的采购项目,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包括证据资料);
提起质疑的日期;
(3) 质疑人进行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质疑人是参与所质疑采购项目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在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
电 话:0760-88665226 传 真:0760-88665236
8、 投诉
(1)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采购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山市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四楼3A06卡
电话:0760-88665226 传真:0760-88665236
(3) 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他们未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中山市坦洲镇教体文旅局/中山市坦洲镇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
9、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9. 合同的订立
(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 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合同正本壹份备案。
30. 合同的履行
(1) 除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规定外,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书面通知中标人;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书面通知中标人。
10、 公开招标失败后的处理
31.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32. a)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
b)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经监管单位批准后改变采购方式或不再进行采购。
11、 纪律和监督
33.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4.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若出现上述情况,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35.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36.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2、 适用法律
3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采购活动均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13、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38.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所有。
第四章 评标方法
1、 总则
1. 评标委员会
(1) 本次采购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评委会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干预评委会的工作。评委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 在评标期间,为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评估和对比,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但该澄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 如有必要,评标委员会将书面要求投标人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而且这些修正不会影响评标的公平公正。
(6)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2. 评标方法
(%2) 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2)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3. 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的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三位中标候选人。
4. 评分及其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各评委的技术、商务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分即为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2、 初步评审(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两阶段)
(%2) 资格性检查是指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本项目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代表负责审查。
(%2) 符合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指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而无任何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实质上影响到合同项下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指与招标文件有实质不一致,限制了合同项下委托人的权利和承包人的义务, 或对该重大偏离的修改对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其他投标人将不公平。
(%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是基于投标文件的内容本身而不靠外部的证据。
(%2) 对是否符合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有争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成员将以记名方式表决,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才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2)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3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采购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采购;
(%2) 无效投标的认定
按《资格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 详细评审
(%2) 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技术、商务的评审。
(%2)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技术、商务评分表中各项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技术评分表》、《商务评分表》,评分统计按本评标方法第一条规定进行。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监督部门。
(%2) 技术、商务分值分配
评分项目 |
技术评分 |
商务评分 |
(总分100分)分值 |
50分 |
50分 |
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 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中标人的确定
(%2)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2)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投标。
附表1: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人 投标资格审查项(即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A |
投标人B |
投标人C |
1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自拟) |
|||
3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格式自拟) |
|||
4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
5 |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将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
|||
6 |
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成功参与投标; |
|||
7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
结论 |
备注: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采购人代表签名: 日期: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