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云和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中共云和县委、云和县人民政府接待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1/7/1

一、项目编号: 浙策云采2021-042

二、项目名称: 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最终报价:1867888(元)云和县滨江外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云和县浮云桥头东侧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云和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详见磋商文件详见磋商文件2年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森,兰根成,刘伟华,徐春方,徐纯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2011)534号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94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和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云和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丽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5121325?

质疑联系人:陈庆文

质疑联系方式:13506503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新建南路546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练建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538879

质疑联系人:陈金瑛

质疑联系方式:0578-553887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云和县中山街2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2021年06月16日 2021年07月01日




附件信息:

  • 外滩.jpg

    34.8K

  • 6.16磋商文件(机关食堂发布稿).doc

    554.1K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浙策云采2021-042号

项目名称:

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

云和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6号

2021年06月16日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51501215" 目 录 1

HYPERLINK \l "_Toc5150121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51501217" 第二章 采购需求 3

HYPERLINK \l "_Toc5150121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3

HYPERLINK \l "_Toc51501219"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7

HYPERLINK \l "_Toc51501220"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9

HYPERLINK \l "_Toc51501221" 一 总则 10

HYPERLINK \l "_Toc51501236" 二 磋商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51501239" 三 磋商响应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51501246"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4

HYPERLINK \l "_Toc51501252"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5

HYPERLINK \l "_Toc51501258" 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 15

HYPERLINK \l "_Toc51501265" 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 19

HYPERLINK \l "_Toc51501271" 八 成交和合同 20

HYPERLINK \l "_Toc51501276" 九 其他事项 21

HYPERLINK \l "_Toc51501278"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2

HYPERLINK \l "_Toc51501280"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2

HYPERLINK \l "_Toc51501281"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27

HYPERLINK \l "_Toc51501294"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34

HYPERLINK \l "_Toc51501304" 三 报价文件格式 40

HYPERLINK \l "_Toc51501310" 第六章 评审办法和细则 48

HYPERLINK \l "_Toc51501314"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5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701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策云采2021-042号

项目名称: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标项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

190万元

190万元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合同履行期限: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下载)磋商文件

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1070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

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1)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正式供应商-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管理;

(2)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http://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 ,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磋商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1)条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1. 截止时间:2021070114:30(北京时间)(注:该截止时间为电子交易平台及邮箱接收截止时间)

2. 地点:

(1)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供应商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081948186@qq.com),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0701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其他事项:本项目全称电子招投标,相关的操作规程务必关注《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和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美仙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25737397

质疑联系人:陈庆文      质疑联系方式:1350650331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6号

传 真:0578-5538879  

项目联系人(询问):练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538879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3967040851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云和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云和县中山街2号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1224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介绍

(一)、基本概况

职工食堂位于机关大院第四会议室北面,占地面积1107平方米,一层框架结构,划分为烹饪区、打菜区、就餐区。打菜区设置取餐窗口5个、面点明档窗口1个,就餐区设置座位约350个。食堂东面附属用房设置食堂管理办公室(冲卡点)1个、就餐卡食品换购区1个。目前机关大院职工约有550人,就餐卡700余张,凭卡就餐。

(二)、食堂管理模式

1.食堂管理模式:采取劳务承包、独立核算、收支平衡的管理模式。拟机关事务管理局派员参与库房、食材采购等管理,以厨房、打菜、卫生清洁等劳务外包相结合的方式对食堂进行管理。对承包方实行绩效考核与奖罚机制,办法另行制定。

2.食堂管理定员: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派驻管理人员4人(主管1名、库房、食财采购管理员1名、会计1名)。外包服务人员不能少于16人(主厨兼项目负责人1人、炉灶厨2人、面点师2人、领班1人、厨工、服务人员11人,包括完成清洗、分菜、刷卡、卫生保洁等工作)。

3.劳务外包人员配置要求:

工种或岗位

投入

人数

年龄

要求

岗位要求

备注说明

项目

负责人兼主厨

1

30-50岁

具有五年以上中、大型食堂管理经验,持人力社保部二级以上中式烹饪调师证

从业餐饮行业管理岗位8年以上,沟通能力管理组织能力强。

炉灶

厨师

2

30-50岁

有较强的责任心,持人力社保部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5年以上。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面点

厨师

1

30-50岁

有较强的责任心,持人力社保部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证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3年以上。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领班

1

30-50岁

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3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厨工、服务员

11

60周岁以内

有较强的责任心,受过专业的服务培训

有同等岗位从业经验3年以上健康状况符合行业要求。

合计

16


▲注:响应人员不得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用工符合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

▲项目负责人兼主厨,既为本项目后期实际负责人。未有特殊原因不能到岗,情节严重,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服务期未满6个月,扣除全年考核奖。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30天向采购方提出更换申请,且接替人员需得采购方认可。如接替人员不符合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4.定员岗位职责:

主厨兼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食堂的组织领导与业务管理工作;负责厨房的劳动力调配和班组间的协调工作,了解掌握各岗位人员技术水平和工作特点,根据个人专长合理安排技术岗位;巡视检查各岗位班次安排及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检查厨房用具及设备设施的清洁、安全及完好状况,检查厨房食品及其环境的清洁卫生状况,检查贮存原料及食品的质量和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安排解决;负责各类菜单的筹划工作,负责产品规格和原材料拟定;准确掌握原料结存量,控制食品成本,合理使用各种原料,减少浪费;了解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根据不同季节和需求制定菜单推出新菜;组织每周一次的食堂大清洁工作,加强卫生管理,树立食堂良好的形象。主厨(兼项目负责人职责)不得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必须经得采购人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资质与经验不得低于原岗位人员。

副厨2人,面点师2人,领班1人,厨工、服务人员11人,具体职责由厨师长在确保食堂正常有序运转的前提上自行设定工作职责。(具体职责由承包方设定,并交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审定)

(三)、早中餐菜品安排

要始终坚持品质第一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菜品的烹饪质量,确保菜品荤素搭配营养、干净安全卫生。注重色、香、味、形、器等。

早餐原则上提供种类:【主食】肉包、菜包、粽子、煎饼、煮鸡蛋、荷包蛋、玉米、地瓜等每日至少10个品种,其中至少2个品种一周内不重复;【辅食】白米稀饭、小米稀饭(或黑米稀饭)、豆浆等3个品种;【小菜】6样。【面点明档】馄饨、面条、米线、米面等品种。

中餐原则上提供种类:【菜品】根据时节,提供时令荤菜5个品种、素菜5个品种,营养汤;【主食】白米饭;【面点明档】馄饨、面条、米线、米面等品种。原则上一周内菜品上不出现重复,并且制定食堂常用菜谱,以便于每周菜的安排。

晚餐日常安排【面点明档】馄饨、面条、米线、米面等品种。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菜品】根据时节,【主食】白米饭。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安排足够人员服务。

以上提供的各类菜品,按当日采购相应食材的实际价格摊入油、盐等相关费用确定价格,并每餐在显示屏上公示具体数字,中餐白米饭1元,营养汤免费供给。

(四)、结算模式:

早餐和中餐就餐者可在提供的菜品中任意挑选,费用按实际菜品价格结算。显示屏公布每餐提供的菜名及价格。

机关大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凭卡就餐,负责结算的工作人员严禁使用现金结算。就餐者持卡只能享受早、中、晚餐各一次刷卡消费。

(五)、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一、食堂内部管理

1、承包劳务服务团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2、承包方必须根据各工作岗位实际,制订工作须知和制度,经事务局审定后上墙。

3、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用餐时间:早餐7:00-8:20,中餐12:00-13:00,晚餐17:00-18:00,用餐时间具体根据工作时间及新冠疫情防疫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承包方必须在开餐时间前20分钟做好各项开餐准备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就餐时间:早餐8:40-9:00,中餐13:00-13:30,晚餐18:30之后,由承包方组织。具体时间调整根据职工食堂就餐时间相应调整。

3、承包方负责厨房的组织、管理和烹饪工作。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经常进行《食品卫生法》的学习,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做好采购方要求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4、承包方必须给每位工作人员承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按岗位要求,统一配制工作服,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除承包合同上的指定承包数额和奖惩考核外,承包方的其他费用开支与甲方无关,自行负责。

二、食品卫生管理

厨师团队要保持与采购部的良好沟通,监督指导菜品质量、数量,每日及时开出次日所需采购的原材料清单,交由采购员负责采购。熟悉掌握时令食材供应情况,保证食材供应及时,生态安全,严禁使用受污染、变质、虫蛀食材,如用餐者发生饮食安全问题,由承包团队负责。

三、成本控制管理

保持厨房与厅面的相互配合,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控制成本、合理使用各种原料,不浪费。每月进行成本核算,要确保食材的购买费用与伙食收入持平,不亏空。

四、绩效考核

1.甲方将每月进行成本核算,并进行绩效考核,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亏空由承包方承担实际数额,需持平或略有盈余。绩效考核办法见下附表。


云和县机关大院职工食堂 年 月考核表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考核组成员

考核项

考 核 内 容

分值

扣分记录

一、食堂管理

(服务态度、工作纪律、仪容仪表)

(225分)

1.做好成本核算, 达到“收支平衡”要求,若当月经营出现盈亏,酌情扣分;

-50分/次

2.未按工作要求穿戴工作服、口罩、手套工作;

-10分/次

3.上班时间玩手机、工作拖拉、没能按计划协助其他岗位;

-10分/次

4.和客人争吵,与同事争吵、挑唆影响团结;

-20分/次

5.食品柜不干净,生熟食品未分类存放;

-10分/次

6.物品没有归类存放,如蔬菜未上菜架等,岗位卫生不整洁。

-10分/次

7.开餐结束后,未关闭电源、水源和回收剩余食品的;

-10分/次

8. 工作时间偷吃东西,拿走食堂的任何一样食品、物品;

-50分/次

9.不及时完成业主或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分/次

10.售菜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物,要用夹子或菜铲取食物;

-10分/次

11.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虚心、耐心听取好的意见和建议;

-5分/次

12.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头发应梳理整齐,无头皮屑,不得过份火局染;

-5分/次

13.女员工不得留披肩发,不留长指甲,并要保持整齐;

-5分/次

14.男员工不得烫发,不得留长发或理光头;

-5分/次

15.节约用水、电、气和清洁用品,控制用水量,人离开或洗涤完毕及时关闭水龙头;

-10分/次

16.售菜员、明档厨师必须带口罩、手套上岗。

-10分/次


二、厨房烹饪

(95分)

1.菜肴烹饪不当,如菜肴有焦味异味、主配料搭配不当;

-20分/次

2.使用不当对材料有明显浪费;

-20分/次

3.餐中吃出头发、铁丝等异物的;

-5分/次

4.进出食品没按要求验收,出现食品质量不符合要求;

-20分/次

5.不断提高烹饪技术,根据季节不断推陈出新,基本上一星期内菜品不重复;

-10分/次

6.认真督促检查领料、摘洗、切配、烹调等各个环节,如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

-20分/次

三、卫生清洁

(120分)

1.桌椅摆放不整齐;

-5分/次

2.餐厅地面、桌椅、取菜窗台、取筷处等不干净;

-10分/次

3.菜、工具、碗、筷子、餐盘等餐具没有清洗干净;

-10分/次

4.地面、墙面、玻璃、窗台、工作台等卫生包干区不干净;

-10分/次

5.工作区域内出现老鼠、蟑螂等四害;

-10分/次

6.工作结束后厨房每天冲洗,保持厨房、工作间地面清洁;

-10分/次

7.工作结束后不锈钢台面的清洁无油迹、无污染;

-10分/次

8.洗手间地面、便池不干净有异味;

-10分/次

9.玻璃门窗有污渍;

-5分/次

10.走廊等公共通道卫生不干净;

-10分/次

11.及时清理食堂内及周围绿化区域的纸巾、烟头等垃圾;

-10分/次

12.保持厨房内的刀具、墩头等加工用具的清洁卫生,无污迹、无异味;

-10分/次

13.餐具洗涤消毒要以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法的程序操作,做到“一客一消毒”。

-10分/次

四、设备保管使用

(100分)

1.食品物资要有专人管理,每月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

-10分/次

2.超出正常破损率按实际价款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10分/次

3.每天检查各自使用的工具,炉台煤气灶等运转是否正常;

-10分/次

4.每餐工作结束后检查是否已关闭电源、煤气等,以免安全隐患;

-50分/次

5.餐厅内冷藏设备定期清理卫生,定期保养。

-20分/次

五、食品安全

(190分)

1.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规,把好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确保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20分/次

2.做好每餐提供的菜品留样工作,在冷藏条件下保留48小时以上;

-20分/次

3.由于管理不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酌情扣分;

-80分/次

4.定期检查库存原料、调味品等是否有变质或过期食品;

-20分/次

5.每天检查整理冰箱内的库存,发现有变质食品及时处理;

-20分/次

6.食品仓库应当通风,保持清洁,防潮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10分/次

7.严厉在仓库内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并做好食品记录和卫生工作,勤查勤理。

-20分/次

六、用电消防安全

(270分)

1.在工作区内禁止吸烟;

-10分/次

2.相关工作操作人员必须培训到位,持证上岗,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允许其入内,每日上岗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20分/次

3.每日下班后检查并关闭所有厨房设备; 因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

-30分/次

4.做好下班前检查工作,检查水、电、气的安全和节约;因疏忽造成不良影响;

-50分/次

5.对库存食用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应分类旋转并保持良好通风;因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

-80分/次

6.用气结束后必须关闭燃气阀门;未关闭造成严重后果。

-80分/次

2.食堂内部可采取分班、组及岗位包干的办法实行内部责任考核制。对在班中因人情不开或少开多售饭菜单销售饭菜,给食堂利益造成损失或导致员工与员工,员工与就餐职工之间发生口角等问题,给直接责任人从重处罚:多给主食一份(个)罚款50-100元;肉、蛋菜类食品每份罚款200元。态度恶劣或认识不足者,合同工停工反思,临时工解除劳动关系。

五、厨房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管理

定期检查库房、冰箱原料储存与质量,有效控制物品,按程序领用材料。每月配合管理人员和财务部进行原料盘点工作,降低各类物品用料消耗,减少浪费。餐具类易损耗用具每季度进行盘点,甲方承担相应正常消耗破损率,超出正常破损率损失将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餐厅卫生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实行“五四”制。

(2)、不使用变质、不洁食品。

(3)、生熟食品及刀案、容器分开。放入冰箱的熟食品要盖好,无交叉污染。

(4)、保持厨房、操作间、餐厅清洁卫生。地面、餐桌整洁无油污。

(5)、仓库整洁通风、无鼠。食品分类存放、离墙垫高,防止受潮霉变。

(6)、做到餐厅无苍蝇、防鼠、防蟑螂工作。

(7)、经常保持室内外操作间清洁卫生,做到每餐后进行清扫,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彻底、全面的清洗。

(8)、污物存放于固定地方,随时清理。

(9)、餐具一律做到一餐一消毒。

(10)、每餐必须留样食品,坚持专人负责,做好留样记录,切实做到有样可查,有据可依。

因违反上述要求,造成不安全事故,承包方负全责。

二、外包期限:

服务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根据采购人满意度可续签合同一年

三、付款方法

1、签订合同后预付中标价的15%预付款,该预付款在后期每季度支付过程中扣除。采购人于次月20日前支付给中标人食堂经营管理费,最后一个季度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的10日内结清。

2、10%为年度考核费(按年度支付),90%为食堂经营管理费按季度支付(含预付款15%)。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人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或国家政策性调整外,合同价按成交价不作调整。供应商报价包含项目人员费用(工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奖金等)、综合费用(办公费用、服装费、培训费)、委托第三方完成专项服务的费用、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费用,供应商应在报价中自行考虑,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2、采购人根据现有条件,提供服务团队综合管理人员的办公场地和物资仓库。

五、服务质量要求

1、各供应商需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磋商。

2、各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组织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

4、服务区内垃圾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卫、保洁及生活服务的工作质量按国家卫生城市管理的有关标准严格验收。

5、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供应商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

6、供应商需制定消防、抗台、安全等紧急预案,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7、供应商需积极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2.2

采购代理机构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4.1

联合体

不接受;

1.7.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8.1

答疑会

不召开;

1.9.1

分包

不允许;

1.11.1

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

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

2. 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13.6

质疑联系人

1. 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

单 位:云和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陈庆文    联系电话:13506503315

2. 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浙江策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8-5538879

1.13.11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2.4

澄清、修改发布网址

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3.4

资格审查文件组成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2. 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 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4. 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

▲7.特定资格要求(若有;

▲8. 联合体协议书(若有)

9. 其他。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3.5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

1. 磋商响应函;

2. 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若有)

3. 商务响应表;

4. 实施方案及实施计划(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评审办法和细则”进行编制)

5. 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证明。

注:结合“第二章招标需求”和“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进行编制,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3.6

报价文件组成

1. 开标一览表;

2. 磋商响应分项报价表;

3. 供应商类型声明函(若有);

4. 制造企业声明函(若有);

5. 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6.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若有)。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设计。

4.3.1

磋商有效期

90

4.5.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份;

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邮件提交一份,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2081948186@qq.com)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6.1.1

开启时间和地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供应商可以远程在线参加,不需现场参加开标

6.3.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8.2.1

成交公告发布网址

1.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8.3.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作要求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发布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0616

1.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

2

发放磋商文件

20210616日起

获取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3

现场踏勘和地点

4

更正公告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5日前,不足5日的,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更正公告

5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6

开启时间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7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8

成交结果质疑期限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9

成交结果投诉期限

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

10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


一 总则

1.1 适用范围

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定义

1.2.1 “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2.3 “供应商”系指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参加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1.2.5 “供应商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2.6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附件、附录、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7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应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8 “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1.2.9 “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产品;

1.2.10 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1.2.11 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1.2.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1.2.13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1.2.14 “磋商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

1.3 供应商应具备资格条件

1.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1.4 联合体

1.4.1 联合体: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4.2 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4.3 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 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5 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1 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5.2 磋商响应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3 磋商响应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现场踏勘

1.7.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踏勘;

1.7.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7.4 采购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5 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

1.8 答疑会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

1.8.2 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2.2款规定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1.8.3 供应商自身原因不参与答疑会的,不得就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提出质疑。

1.9 分包

1.9.1 分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9.2 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10 保密

参与磋商响应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的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 政府采购政策

1.11.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⑴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⑵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供应商类型声明函》及相应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及《制造企业声明函》。

1.11.2 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1条的扶持政策;

1.11.3 供应商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11.1条的扶持政策。

1.11.4 采购进口产品:采购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产品。

1.1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2.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12.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将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依据;

1.12.3 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2.4 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式进行留存;

1.12.5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3 质疑和投诉

1.1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3.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1.13.3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

1.13.4 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相关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1.13.5 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⑶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1.13.6 质疑联系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13.7 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13.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

1.13.9 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3.10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1.13.11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13.12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

1.14 特别声明

1.1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以及属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4.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14.3 本项目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会影响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外滩.jpg 6.16磋商文件(机关食堂发布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