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2日09:3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AJJFZ00137
项目名称: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
预算金额:419.78万元
最高限价:414.8484万元
采购需求:合肥经开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采购等一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02日上午09:00至2021年07月09日下午17:30
2.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2日09:3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398号B座1楼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266号
联系方式:0551-63810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0551-63679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3679165
2021AJJFZ00137-采购需求.doc
采购需求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服务费用实行每月全额考核,按月支付。 2、以每月检查考核结果作为服务费用拨付的依据,在扣除相应费用(如有)并在中标人开具发票后支付。 注:中标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服务地点 |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到期后,经采购人年度考评合格(总分100分,均分90分及以上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证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续签合同中标价格不变,最多续签2次,合同一年一签。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二、项目概况
合经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市政管理中心服务外包即将到期,现对市政管理处及排水厂站处市政工人、驾驶员、管理员、电工等人员进行服务外包采购。市政管理处、市政绿环处位于繁华大道266号;厂站处位于蓬莱路和云谷路交口东南角向南三百米。
三、服务需求
1、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为新签、转签以及员工增减替换提供劳动合同签订、设立服务联系卡、工资卡办理、按月代发工资、体检、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伤亡险)缴纳购买、人员入离职手续、个税申报等相关工作;
2、建立并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的合同以及档案等人事材料;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进行思想教育和专业培训,做到遵纪守法,配证上岗,按相关法律法规配证上岗,未按照要求持证导致的相关责任的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负责承担并处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劳动争议、劳动纠纷妥善解决、员工违纪辞退、退工风险、工伤风险、工亡风险、非因工医疗期满退回风险和员工工伤责任等全部用工风险和责任。
4、负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的各类人事劳动保障风险管控及重大或群体性事件处理等工作。不得无故拒绝购买社保、工资代发延迟,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报政府监管部门处理。
5、为本项目建立专业团队,派专人进行服务对接,及时完成现场人员到位工作,合同期内,采购人提出人员增减需求或者因突发、应急和上级主管部门任务下达等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人员的,中标人须予以配合,增加或减少人员须按采购人需求落实到位,增加人员的费用标准参照合同约定标准执行。
6、社会保险最新政策解析、享受医疗、生育、退休待遇的解答与办理等。
7、提前储备同岗位员工,及时解决空缺岗位的需求;教育、督促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期间按采购人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服务,服从采购人人员与服务相关的管理和安排,接受采购人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以保障采购人业务的正常进行。
8、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形成恶劣社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9、保证所提供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资质、敬业精神,遵纪守法;中标人负责对外包服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能、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服务资格考核,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应遵守采购人的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采购人制订的岗位职责、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10、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在服务期间,不得发生影响采购人形象的行为。在合作过程中,如中标人员工严重违规、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整、退回该人员,相应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11、采购人对中标人管理进行考核,中标人需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进行考核,对不符合标准的服务人员进行适当岗位调整或调离项目。
12、在服务有效期内维持其与外包服务人员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如中标人与外包服务人员劳动关系发生变化,中标人及时调整或补充外包服务人员。
13、中标人应教育、督促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保证采购人业务利益不受损失,对采购人各类客户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采购人相关文件及服务要求执行保密义务。
14、中标人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从采购人领取服务工具、服装、设备和其他物品的,当其离职或离开项目点工作时,由中标人负责收回并交还采购人。
15、中标人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应当妥善保管、精心维护、正确使用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源,双方按期核对和检查,确保资源安全和完整性,如有损毁或遗失,由中标人负责处理赔偿事宜。
16、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政府和群众的利益,坚决杜绝由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引起的投诉、媒体曝光、监察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通报等事件的发生。
17、合同签订后提供服务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有关资料,包括身份证、健康证、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书等进行查证。
四、人员配备
(一)岗位职责:
为保障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质量,中标人需配备符合劳动法和相关岗位资质要求的项目服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项目对接人(可非专职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的管理费用中,不再另行支付),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具体职责如下:
(1)全面主持采购人各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工作,保证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质量。
(2)对接采购人相关人员,及时满足采购人相关需求。
(3)依据采购人需要,及时完成采购人项目人员增减更换等工作,对于薪酬结构和培训方案等工作相关事宜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4)其他需要配合的相关事宜。
2、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负责按时按量按质完成采购人安排的各项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市政工人(含队长、技术工、巡查员、普工):全面负责管辖范围的市政道路、桥梁、路灯等的维修养护、巡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其中队长全面负责市政工作及市政工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2)管理员(含市政、绿环):负责市政、绿环养护管理工作,做好现场巡查、日志记录;现场问题的整改落实、及时处理;负责案件处理等工作并及时将信息反馈项目经理和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3)高压电工(含电工):持有相关岗位证书,负责我区管辖范围内路灯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路灯照明概率、设施完好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加强巡查,强化施工质效监管,确保路灯设施安装工程质量;负责我区所管辖泵站、水闸、一体化污水设备的电器设施运行、巡查、养护、维修、保养工作。主汛期配合各排涝泵站运行管理及维护质量编制工作,按公司安排参与应急值班。
(4)驾驶员:持有相关驾驶证件,负责项目范围内作业车辆的安全驾驶,确保所服务项目工作顺利完成,并承担一切安全和经济赔偿责任。其中班长负责对驾驶工作的组织实施、对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5)泵站看护工:负责所管辖泵站设备看管、室内外卫生、低矮绿化养护、安全隐患排查;设备巡检及运行记录、拦污设施运行及杂物清理;配合电工和机械维修工做好泵站运行、保养、维修工作。
(6)机械维修工:负责我区所管辖泵站、水闸、一体化污水设备的机械设施运行、巡查、养护、维修、保养工作。主汛期配合各排涝泵站运行管理及维护质量编制工作,按公司安排参与应急值班。
(7)环保设备技术员:负责所管辖的雨污水净化等环保设施、智慧水务控制平台、氧化塘、调蓄塘等设施的运行、巡查、维修、保养及维护质量编制工作。按公司安排参与应急值班。
(二)人员数量及任职资格
序号 |
工种 |
需求人数 |
学历要求 |
年龄要求 |
岗位要求 |
备注 |
1 |
市政队长 |
2 |
初中以上 |
≤55周岁 |
具有驾驶证,男性,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
|
2 |
市政技术工 |
9 |
初中以上 |
≤55周岁 |
男性,相关工作经验,身心健康,举止文明,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
|
3 |
市政普工 |
4 |
初中以上 |
≤55周岁 |
|
|
4 |
市政巡查员 |
2 |
初中以上 |
≤45周岁 |
男女不限,身心健康,举止文明,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
|
5 |
市政管理员 |
2 |
中专以上 |
≤45周岁 |
大专以上,男女不限,身心健康,举止文明,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
|
6 |
市政驾驶员 |
2 |
/ |
≤55周岁 |
具有驾驶证,男性,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
|
7 |
市政驾驶员 |
8 |
/ |
≤55周岁 |
|
|
8 |
市政高压电工(参与值夜班) |
2 |
中专以上 |
≤50周岁 |
有高压电工及电工证,男性,相关工作经验,身心健康,举止文明,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
|
9 |
市政高压电工 |
2 |
中专以上 |
≤50周岁 |
|
|
10 |
市政电工 |
2 |
初中以上 |
≤50周岁 |
|
|
11 |
绿环管理员 |
1 |
大专以上 |
≤45周岁 |
大专以上,男女不限,身心健康,举止文明,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
|
12 |
绿环管理员 |
1 |
大专以上 |
≤45周岁 |
|
|
13 |
绿环驾驶员 |
5 |
/ |
≤55周岁 |
具有驾驶证,男性,相关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和执行力强。 |
|
14 |
泵站看护工 |
6 |
初中及以上 |
≤55周岁 |
|
泵站24小时值守 |
15 |
机械维修工 |
5 |
初中及以上 |
≤50周岁 |
|
|
16 |
机械维修工 |
初中及以上 |
≤50周岁 |
兼顾泵站夜间看护值班 |
||
17 |
高压电工 |
4 |
初中及以上 |
≤50周岁 |
|
|
18 |
高压电工 |
初中及以上 |
≤50周岁 |
兼顾泵站夜间看护值班 |
||
19 |
环保设备技术员 |
4 |
专科及以上 |
≤40周岁 |
|
|
20 |
环保设备技术员 |
专科及以上 |
≤40周岁 |
兼顾设备夜间看护值班 |
||
合计 |
|
61 |
|
|
|
|
注:(1)除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下述人员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由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中标人进场服务前核查,人员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报监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2)原人力资源外包单位服务到期,中标单位接管后须优先接收原有上述岗位的工作人员,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按照相关要求负责招聘补充。
五、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相关权益保障
1、在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和中标单位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中标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得发生歇工和维稳事件。
2、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为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购买保险,且至少包含购买不低于一百万元额度的人身意外伤害伤亡保险。
3、中标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必须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4、中标单位必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有关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员工保障的其它规定。
5、中标单位需建立工资发放明细台账,对于银行工资发放流水、社会保险购买情况和商业保险购买情况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材料进行存档,以备采购人查看和索要。
6、若采购人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委托合同(含前期服务合同)解除或终止;或政府指令性、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采购人项目数减少、招标事项无法履行的,则涉及相关项目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费用结算要求
1.本项目中采购人依据岗位(工种)报价和各项目实际需求人数以及用工人员标准据实结算员工工资和社保费用。中标人须将人员工资和社保的费用全额用于外包员工工资发放与社保办理,不得挪为他用。管理费包含意外伤害伤亡险等应由中标人承担的一切费用及收益。累计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
2.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每月考核情况据实发放外包人员工资,并在工资发放后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项目名称:人力资源服务,附已发工资表清单(提供银行发放证明)、社保清单(提供社保办理部门证明)等并盖章,上述材料须报采购人审核。
七、管理、监督、考核
1、依据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及《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单位监督考核标准》(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等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支付服务费用及奖惩的依据。
2、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经采购人函告后,仍然未整改的,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3、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引起群体上访事件或歇工事件影响采购人项目工作开展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严禁中标人对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进行转包或分包,中标人擅自将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转包或分包给第三人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5、对于工作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限期整改,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无须向中标人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的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6、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的服务需要制订相应的服务规范、考评办法,并要求中标人执行;服务规范、考评办法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所有;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外包服务人员遵照采购人的服务规范和合同的约定为采购人提供服务。
7、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的服务进行一次考核,如有相应处罚则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8、月考评采用百分制,月考评得分的平均分即为年考核评分,年考核得分达90分为合格,作为合同续签依据之一。
注:本项目的相关考核标准,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八、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定价招标,定价包含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报价应建立在对项目服务范围、要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成交后签订合同及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费用或其他的要求。
2、在各付款节点采购人按照下列结算表中所列相应项目综合单价标准进行据实结算,据实结算总价不得高于414.8484万元。
表1 结算依据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管理费 |
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 |
暂定人数 |
期限 (月) |
小计金额 |
1 |
市政队长 |
200 |
6412 |
2 |
12 |
158688 |
2 |
市政技术工 |
200 |
5262 |
9 |
12 |
589896 |
3 |
市政普工 |
200 |
4862 |
4 |
12 |
242976 |
4 |
市政巡查员 |
200 |
5262 |
2 |
12 |
131088 |
5 |
市政管理员 |
200 |
5362 |
2 |
12 |
133488 |
6 |
市政驾驶员 |
200 |
7012 |
2 |
12 |
173088 |
7 |
市政驾驶员 |
200 |
5712 |
8 |
12 |
567552 |
8 |
市政高压电工 |
200 |
5862 |
2 |
12 |
145488 |
9 |
市政高压电工 |
200 |
5412 |
2 |
12 |
134688 |
10 |
市政电工 |
200 |
5212 |
2 |
12 |
129888 |
11 |
绿环管理员 |
200 |
5362 |
1 |
12 |
66744 |
12 |
绿环管理员 |
200 |
6062 |
1 |
12 |
75144 |
13 |
绿环驾驶员 |
200 |
5712 |
5 |
12 |
354720 |
14 |
泵站看护工 |
200 |
4887 |
6 |
12 |
366264 |
15 |
泵站机械维修工 |
200 |
5287 |
5 |
12 |
329220 |
16 |
泵站高压电工 |
200 |
5487 |
4 |
12 |
272976 |
17 |
泵站环保设备技术员 |
200 |
5787 |
4 |
12 |
287376 |
注: 1、采购人如有除采购需求岗位人员外的增补,以采购人审批的需求申请表作为依据。 2、本表中管理费是指包含但不限于除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以外的管理人员费用、含中标人购买人身意外险、税费、利润、中标服务费以及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 (1)人员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加班考核工资、岗位补贴餐补、福利折算等,其中福利、岗位补贴、餐费补助等项目的费用标准详见本表备注4; (2)社会保险为中标单位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费用中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费用。投标人按照相关政策标准进行测算,采购人根据中标单位缴纳社保的缴费凭证据实结算。 4、相关费用标准: (1)福利标准:春节200元、端午节和中秋节各100元、防暑降温200元、冬季取暖费100元。另驾驶员和市政队长(兼驾驶)全年无安全事故和违章计发600元,入职不足半年的计发50%(须经采购人考核)。 (2)餐费补助标准:对不能在食堂就餐的计发480元/月,缺勤按照16元/天扣发。 (3)岗位补贴标准:仅为承担专项工作支付的工作补贴,以出勤情况实际工作质量作为评价标准,不考核出勤情况。市政队长岗位补贴700元,露天看仓库人员另每人每月补贴1300元,参与路灯大夜班值班的电工每月补贴450元。 |
3、因突发性工作(如水侵、防汛、防台、防霉、防暴雨、防雪及火灾应急处理,以及停水、停电、盗窃等应急工作),需要中标人提供额外服务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不在本项目预算中,具体按不低于合肥市最低人员工资标准在合同中另行约定,对没有相关应急预案费用标准的,驾驶员按照160元/天标准计发,其他岗位按照平时/双休/法定:13.4元/17.8元/26.7元的标准计发,必须提前报采购人审核批准。此项费用低于30万。
4、对于泵站机械维修工、泵站高压电工、环保设备技术员需要安排值夜班的,每月给予值夜班补贴,相关费用由采购人另行支付,不在本项目预算中,具体补贴标准为:泵站夜间值班的每月补贴1200元,泵站高压电工、环保设备技术员参与夜值班的每月补贴1500元。
5、采购人将按采购需求前附表规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中标人自行垫付采购人未支付前所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垫付1个月及以上人员工资等)。
6、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报价应考虑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