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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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SXCL-2021-028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1日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老干部慰问品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L-2021-028 二、项目名称:老干部慰问品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宁武县顺晟百货门市 供应商地址:宁武县凤凰大街(锅炉公司楼) 中标(成交)金额:50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法、宫二青、王彦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755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共宁武县委老干部局 地址:宁武县人民大街县委大楼 联系方式:13835083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云水世纪明珠A5-3-2102室 联系方式:1361345244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613452441 评审专家名单:宫二青 刘法 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0.7557 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1日 |
目 录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436488504"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2
HYPERLINK \l "_Toc43648850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36488508" 第三部分 合同原则 19
HYPERLINK \l "_Toc436488509"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436488510"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2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老干部慰问品
项目概况
老干部慰问品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杨庄村公路收费站后10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CL-2021-028
项目名称:老干部慰问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8990.00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本次谈判共1包,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需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供应商对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老干部慰问品 |
1 |
批 |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配送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28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杨庄村公路收费站后100米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500元/套,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套:
(1)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的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承办人身份证;(承办人需为本单位在职员工)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基本信息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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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拟投标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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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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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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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户开户行 |
开户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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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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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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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注册登记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层业务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0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层业务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宁武县委老干部局
地 址:宁武县人民大街县委大楼
联系方式:13835083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晋阳街云水世纪明珠A5-3-2102室
联系方式:136134524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郭女士
电 话:13613452441、18735009530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老干部慰问品 项目编号:SXCL-2021-028 |
2 |
采购单位:中共宁武县委老干部局 代理机构: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4 |
谈判有效期: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
5 |
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壹万元整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谈判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前 开户银行及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宾路支行 帐 号:0502122309200263101 行 号:102161000236 注:谈判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企业缴纳谈判保证金时,在凭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简写)、包号。 |
6 |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 |
7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标书发售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谈判。 |
8 |
谈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7月01日14时00分 |
9 |
谈判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7月01日14时30分 谈判地点:宁武县政务服务中心主楼三层业务室 |
10 |
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最低评审价法,选择经评审的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
11 |
■设采购控制价:人民币:528990.00元(伍拾贰万捌仟玖佰玖拾元整) 供应商的报价如高于采购控制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
12 |
不管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自己参与谈判所需一切费用。 |
13 |
成交服务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收取。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4“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加工、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和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良好的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标书发售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谈判。
3.5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信用记录查询: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报价。
4、报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原则;
第四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收到谈判文件后,仔细检查谈判文件页数和附件数量,如发现有缺漏,请即时与代理单位联系补全。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代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递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谈判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7.2采购代理机构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5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召开标前会。如果召开标前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资格、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供应商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谈判无效。(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1)资格、商务部分
*报价函(见‘谈判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谈判文件格式’);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谈判文件格式’);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或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或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企业简况;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2)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报价文件格式’);
技术规范偏离表
运输、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幅),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必须编排页码。
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8.4 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谈判开始一个工作日前递交壹万元整作为谈判保证金
(2)该谈判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或支票倒送的方式交纳。
单位名称: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迎宾路支行
帐 号:0502122309200263101
行 号:102161000236
(3)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电汇、支票倒送交纳后,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重复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简写)、包号。
(4)未按签署各款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或所递交谈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在成交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的供应商持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办理报价谈判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手续。
办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黄龙 联系电话:1361345244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5 谈判报价
(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人员工资、交通费、差旅费、办公费、各种税费等一切费用。 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完成本次采购服务的所有费用。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下浮,但低于成本价格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和提供接近该价格的历史合同文件,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不能提供历史合同文件的,谈判小组可以认定其所报价格低于成本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3)供应商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
8.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
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时:
(a)中小微企业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并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第五条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要求符合上述要求的报价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全将不予以按上述规定执行)。
注:1、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处理,并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3、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 ,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b)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货物价格给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1、监狱企业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c)支持残疾人福利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货物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
(e)采购货物中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中的产品,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
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之内的该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f)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截图、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投标产品若为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该产品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请用醒目标记,标识出所投型号)。
(g)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
(h)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作无效报价处理。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递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9.6 为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不能确定”的字样。
9.7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0.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如果响应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供应商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如果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11.3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谈判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谈判小组成员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1.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1.6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是带有供应商代表签字盖章的原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也可以是原件,但是必须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副本”字样。从内容上来说,正本和副本必须是相同的,如果正副本内容不同,以正本为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递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皮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谈判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须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送达。在谈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
14.3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
15、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制作的;
(2)未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
(3)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或未通过响应文件有效性审查的;
(4)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谈判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5)未按谈判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6)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
(7)供应商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该供应商又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8)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
(9)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谈判、串通谈判、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谈判;
(10)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16. 第一轮公开报价
16.1第一轮公开报价:
(1)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2)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7. 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8.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商务谈判)
18.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8.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 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2) 报价标准和方法及服务承诺等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6)不符合谈判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7)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报价协议书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8.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评标报告’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8.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
18.5谈判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进行商务、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要点,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商务、技术谈判;
(2)商务、技术谈判后,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相应承诺。
18.6二次报价: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报价。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时间内报出。
18.7 第二轮谈判。
19. 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19.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19.2 第三轮报价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19.3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注:三次报价后,出现供应商的报价均高于市场平均价或供应商的报价均在采购人接受范围之外,则需进行多轮报价的,按上述程序执行。
20、报价的澄清
第三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 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以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2.谈判过程保密
22.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3谈判结束后,参与评审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与法律法规要求违背的任何资料。
23.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谈判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均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成交通知
24.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成交服务费
25.1成交服务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周内,按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依据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由成交人一次性支付。
26. 签订合同
26.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6.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成交人一旦成交,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除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外,其他情形将被视为严重违约。
26.5违反28.1条、28.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6.6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合同或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七、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披露
2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29供应商有权就竞争性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29.1 谈判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29.2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谈判前4日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29.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9.4 供应商认为其报价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29.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9.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29.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29.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谈判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9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9.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29.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0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报价;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说明:具体合同以双方签订为准)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采购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
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货物
(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货物交货单,对所有物资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依据合同交货清单,对货物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标准,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质量、数量,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采购物资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采购物资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备案一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响应文件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商务、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SXCL-2021-028
项目名称:老干部慰问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28990.00元
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本次谈判共1包,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需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供应商对所报价内容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老干部慰问品 |
1 |
批 |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配送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安装期):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采购内容、数量及技术参数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印花毛毯 |
规格:200*230cm 面料:牛奶绒 里料:牛奶绒 填充物:100%聚酯纤维,抗静电,高温处理,不褪色,不起球 |
2387 |
条 |
2 |
全棉活性棉四件套 |
床单:245*250cm 被罩:200*230cm 枕套:48*74cm*2 要求:全棉活性印染,100%优质全棉、绿色环保,经高温处理,不褪色,不缩水,不起球,密度:40S144*76 |
88 |
套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封面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包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加盖名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资格、商务部分
一、报 价 函 ( 格 式 )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日起的有效期 个日历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4、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5)在谈判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成交后未按本谈判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面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 |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报 价 人: (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应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全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粘贴处 |
四、供应商企业概况
报价单位(盖章):
单位名称 |
电话、传真 |
|||||||
地 址 |
企业性质 |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注册或成立日期 |
注册资金 |
|||||||
法人代表及电话 |
授权代表及电话 |
|||||||
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 |
||||||||
序号 |
用户 名称 |
项目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实施时间 |
合同金额 (万元) |
备注 |
||
1 |
||||||||
2 |
||||||||
3 |
||||||||
4 |
||||||||
5 |
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打款凭证、业绩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五、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供应商自行填写)
内容包括: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现在有无正在诉讼的案件和有无不良记录。
报 价 人:
(加盖单位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八、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九、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结果截图
(格式自拟)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报标人公章);
技 术 部 分
一、报价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人民币/元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价 |
备注 |
1 |
||||||
2 |
||||||
总计 |
大写: 小写: |
|||||
交货地点 |
||||||
交货期 |
||||||
质保期 |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规范偏离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供应商名称:
包号 |
序号 |
品名 |
谈判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
报价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 |
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代表(签字) :
日 期:
三、运输、配送及售后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格式自拟)
格式:
基本账户信息函
山西诚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为 ,交付谈判保证金 万元,转入贵公司(××银行)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 号:
行 号:
开户银行:
联系人: 电话:
公司负责人签字: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为了能及时退付谈判保证金,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提交此函。我公司将依据此信息退付谈判保证金。如以上资料提供错误责任自负。本信息函不需要装订入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