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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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
配餐服务
合同编号:21103013076_002
采购编号:SDGP370102202102000405
甲 方: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乙 方:德州康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局(本级)(甲方)所需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局保洁员配餐服务(项目名称)经 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102202102000405(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德州康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150,000.00元,大写:壹佰壹拾伍万元整 (7元/人/天)。(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德州康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支行 帐号: 80901050101421009771
五、付款途径
□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 元 财政专户资金 元 自筹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财政专户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 分期支付方式
每季度末根据实际已完成的送餐人数进行结算。甲乙双方核对人数后,中标单位提供招标人正规发票,招标人一次性支付中标单位。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以甲方通知为准)
2、服务配送地点:济南市历下区。(以甲方安排为准)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九、履约保证金
无。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 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核盖章后生效。
十一、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双方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行约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十二、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提请济南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三、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山东九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份 ,山东省财政厅一份。
甲 方: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乙 方: 德州康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代理机构盖章处
附件:
保洁员配餐服务内容
一、配送标准
1.按照每人每天7元标准配送。遇法定节假日应适当提高供餐标准,费用自理,且节假日前三个工作日内,将配送食品内容提前报至甲方经同意后方可配送。
2.如有上级政策变动调整,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如服务终止,甲方提前15日告知乙方。
二、配送要求
1.时间:全年365天配送,节假日不休息;每天6:00至7:00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活动按照甲方指定的变更时间配送,
2.地点:必须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
3.数量:甲方每天提前1天17点前将次日各点位配送数量通知乙方。
4.如甲方需要中餐或晚餐配送,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数量及标准进行配送,费用另计。
5.食谱:乙方应每周五12点前上报下周每日配餐计划,经甲方审阅同意后执行,如有调整,应按照甲方确定的内容配送。
三、配送内容(不限于):
(1)主食:馒头≥150 克,花卷≥150 克,大包子(含肉馅、素馅) ≥150 克,粽子等, 主食每日不少于2样。
(2)汤类:甜沫、玉米粥、小米粥、豆浆、八宝粥等,每天至少保证一个汤。
(3)配餐:牛奶、煮鸡蛋、卤蛋、咸菜、火腿肠(名牌,70 克以上),鸡蛋包,每天搭配内容不得少于7元标准,乙方所供应早餐必须为已制成品,可直接食用,禁止现场加工。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提出改变配送样式的,乙方必须配合执行,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6.卫生:(1)乙方应具备多种早餐制作能源设备(电、燃气等)、配送车辆≥2辆、配送设备,确保早餐质量,每天自行收回、消毒、刷洗,确保正常使用。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正常配送。乙方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行采购留样保存设备且保存时间满足相关规定。
(2)乙方提供早餐的器具(如保温箱、铁桶、勺子等)做到每日一消毒,干净卫生。配送车辆需干净整洁,早餐要按份分好。
7.质量:乙方应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使用的原料蔬菜、粉类、面类、鸡蛋、面包、调料等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蒸煮不熟、发霉、变质、异味、有毒有害食品。
(2)乙方使用的米、面、油、肉的原料需有检测报告。
8.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提供本季度产品供应情况,进行相关说明,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销售发票。每季度结算前须将本季度的所有资料整理成档案并报送甲方。
四、处罚规定
1.不符合时间规定:乙方派车将早餐配送至甲方指定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耽误配送时间,每超出约定时间 20 分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后进行配送时间变更,否则将扣除1000元作为违约处罚。再出现类似情况扣罚金额每次递增1000元。
2.未及时送达到地点:乙方派车将早餐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中途随时更改配送地点,若有特殊情况,需要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协商环卫所后进行配送,否则将扣除1000元作为违约处罚。再出现类似情况扣罚金额每次递增1000元。
3.不符合配送数量:配送中早餐出现数量缺少,乙方应及时于当日中午前补全,不得延误,否则每次扣除缺少份数相对应的早餐经费。
4.未及时提交食谱:未按照时间提供下一周食谱每次扣除当日餐费500元早餐经费作为违约处罚。如需调整餐食乙方应提前一天告知甲方。如发现配送早餐与当日食谱不相符,甲方可以选择拒收当日配餐或扣除当日配餐经费。
5.配餐器具不干净:乙方提供的早餐设施设配,每天自行收回、清洗、消毒,确保正常使用。如出现不卫生的情况,甲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扣款(2000至5000元),再出现类似情况罚款加倍处罚,三次以上(包括三次)出现以上问题,甲方直接和乙方无条件解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6.早餐质量不达标:甲方有权根据意见调整品种、花样、规格等要求,配送过程中损坏应对应损坏数量种类于当日10点之前进行重新配送。甲方提出改变配送样式的,乙方须配合执行,确保工作正常进行。拒不执行或者未达到甲方满意,甲方可以提前无条件解约。如乙方违反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使用劣质原料制作早餐或者食品过期、变质等问题由此造成保洁员出现食物中毒等相关疾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医疗费及各项损失,严重的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