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LZBE2021-1023
二、项目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雁鸣湖园办、金融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1、金融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成交结果: 未成交
废标理由:截止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雁鸣湖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成交结果: 未成交
废标理由:截止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1、金融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2、雁鸣湖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五、 磋商小组名单:
标项名称 | 专家 | 采购人代表 |
---|---|---|
金融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 ||
雁鸣湖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金融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失败原因:截止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侯工
联系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
联系电话:8359606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敏 孟小君
电话:029-88228899-651
传真:029-88225678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029-88228899-651
十、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07月02日
项目编号:LZBE2021-1023
西安浐灞生态区雁鸣湖园办、金融园办餐厅
服务承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HYPERLINK \l _Toc5382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四章 采购要求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浐灞生态区雁鸣湖园办、金融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招标五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29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ZBE2021-1023
2、项目名称:西安浐灞生态区雁鸣湖园办、金融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3、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第1包:/
第2包:/
5、采购需求:
第1包:金融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1项,采购预算600000.00元,项目概况:餐厅服务承包,须配置5名餐厨工作人员,满足金融园办170余人正常餐饮活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餐饮服务
第2包:雁鸣湖园办餐厅服务承包项目,1项,采购预算:600000.00元,项目概况:餐厅服务承包,须配置5名餐厨工作人员,满足雁鸣湖园办130余人正常餐饮活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餐饮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30 00:00:00 至 2023-07-0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17 17:0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招标五部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领取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6-29 09: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财政部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浐灞商务中心
联系人:侯工
电话:83596064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敏 孟小君
电 话:029-88228899-651
传 真:029-8822567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社区A座A区5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A、名词解释
1. 说明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1.1 “磋商当事人”是指在磋商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磋商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1.1.2 “采购人”是指:西安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
1.1.3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1.4 “磋商供应商”是指:符合本磋商资格条件,自愿欲向采购人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5 “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
1.1.6 “磋商响应文件”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1.1.7 “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电子邮件。
1.2 磋商供应商
1.2.1 如磋商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随磋商响应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4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餐饮业
2.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3. 合格的磋商响应人和合格的服务:
凡具有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资金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B、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竞争性磋商文件
3.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3.2 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响应无效。
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4.1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2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磋商供应商,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汇总后统一进行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磋商供应商收到后澄清或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文件。
4.3 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5. 备选磋商方案
本项目不得提供备选方案。
C、磋商响应文件
6. 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包含磋商响应函、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相关证明资料、技术响应、商务响应、承诺书等内容。
7.2 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响应报价表为准。
8. 响应内容填写说明
磋商响应文件参考给定格式编制,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扩展,但不得随意删减格式要求内容。
9. 磋商响应报价
9.1磋商总报价应是磋商供应商正确、全面完成磋商响应文件所述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报酬。为完成本项目及相关服务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由磋商供应商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以及利润等都应包括在磋商总报价中,磋商供应商不得要求采购人在报价之外其它任何费用。由于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9.2 磋商报价不因市场因素、政府政策调整、费率调整和税收变化等而作任何调整,磋商单位应充分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
9.3 磋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相关需求,报出合理唯一的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9.4 报价货币:人民币。
9.5 本次磋商采取二次报价,即:磋商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总报价为第一次报价;在磋商供应商初审合格后,第一次报价为有效报价。通过初审的各供应商单位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9.6 特殊情况处理:根据磋商情况,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进行第三次报价。
9.7 磋商后所确定的成交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9.8 最低报价不是磋商成交的唯一依据。
9.9 任何一次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9.10 本项目不公开任何一次报价。
10.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如果成交,则延期到合同期满,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将视为响应无效。
11.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2. 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印章。
12.2 磋商响应文件中需签字的地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需盖章的地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
12.3 磋商供应商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正、副本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并清楚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并各自装订成册。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4 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5 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负责。
13. 踏勘和磋商预备会
13.1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
13.2 本项目不召开磋商预备会,磋商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代理机构。
D、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记及递交
14.1 磋商响应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内。正本单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有磋商供应商公章。
14.2 封皮上写明:
项目及标包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
注明“磋商响应文件”字样。
15. 磋商时间
15.1 采购人推迟磋商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磋商时间约束。
15.2 磋商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相关的资料,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16.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16.1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新旧该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写、密封,还须注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修改文件须在磋商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16.3 磋商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磋商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E、磋商及评审
17. 磋商
17.1 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
17.2 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磋商供应商等相关人员参加。
17.3 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出席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同磋商结果。
17.4 磋商大会程序:
(1)宣布磋商大会现场纪律。
(2)公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名称。
(3)查验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4)开启磋商响应文件,公开唱出磋商供应商名称、递交文件份数。
17.5 采购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案。
17.6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按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2 |
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3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4 |
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5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6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合法有效。 |
7 |
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截图留存)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定结果: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评定为不合格。 |
18. 磋商小组
18.1 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及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18.2 磋商小组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漏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8.4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收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8.5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
19.1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初步审查
磋商小组按照下列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出现任何一项不符合,按响应无效处理:
序号 |
审查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磋商报价 |
唯一报价,并未超出采购标包预算 |
3 |
响应文件数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磋商文件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服务期限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定结果:以上内容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初步审查评定为不合格。 |
19.2 评审中,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一)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五)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为准;
(六)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19.3磋商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同意后,按上述规定修正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9.4 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判定,只依据磋商响应文件所列内容,不依靠任何外来证明。
19.5 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均不得向磋商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9.6 磋商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响应无效处理:
(一)磋商供应商未经正常渠道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或磋商供应商名称与领取文件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不符,且未出具有效证明的。
(二)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要求(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除外,但须提供身份证件)。
(三)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四)产品供货渠道不明确的,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的。
(五)提供虚假证明、虚假资质(包含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进行相应的处罚。
(六)磋商小组认为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磋商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七)磋商供应商不按照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澄清或说明。
(八)响应内容存在重大缺漏项。
(九)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
(十)出现相关法律法规所不允许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19.7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
19.7.1 磋商小组有权就磋商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磋商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磋商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9.7.2 询标澄清时磋商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投标报价、服务期限、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
19.8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19.9 磋商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
19.9.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9.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19.9.3 磋商小组各成员应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19.9.4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10 评审内容、原则及标准(满分100分)
评标因素 |
分值 |
评价要素 |
价格 |
3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各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条件的供应商,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技术方案
|
58分 |
服务团队(15分) 人员配备数量、分工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得5分,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方案得0分。 拟派厨师(主及副厨)全部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烹饪工作 3 年以上得5分,否则得0分;(附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磋商中提供的所有服务人员须有效的健康证或近一年内合格的体检报告复印件,得5分。健康证或合格的体检报告复印件如有缺失或数量不足的,此项计0分。 |
餐厅服务方案(8分):员工食堂的餐饮服务工作流程与制度,流程与制度方案合理细致得(5-8]分;制度方案简单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菜谱设计方案(8分):菜谱设计种类丰富、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得(5-8]分;菜谱种类设计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安全保障及留样方案(8分):方案设计合理细致,能够很好的保障食品及人员安全,得(5-8]分;方案设计较为细致,能够基本保障食品及人员安全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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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考虑应急餐饮保障、夜餐保障等临时性餐饮保障方案(8分):方案涵盖内容全面,细致合理、针对性强、出现问题时响应时间迅速得(5-8]分;方案内容缺失、合理性欠缺、问题响应不及时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餐具消毒、卫生保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8分):方案涵盖内容全面,细致合理、操作性强、责任明确得(5-8]分;方案内容缺失、可操作性不强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合理化建议(3分):供应商提出的有利于项目实施及采购人的合理化建议得1-3分。 |
||
企业业绩 |
12分 |
供应商自2018年至今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12分。附完整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或不清晰均不得分。 |
注:以上内容缺项或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的,此项得0分。 |
20. 评审过程保密
20.1 从磋商之日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止,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有关审查、澄清、评价等情况或授标意向。
20.2 任何人员如发生泄密现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3 磋商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人的任何行为,将导致该磋商供应商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1. 评审原则的其他要求说明
1、如供应商对多个标包进行响应,最多可以中标1个标包。
2、评审顺序按照预算金额大小评审:依次为第1包金融园办 (预算600000元)、第2包雁鸣湖园办(预算600000元)。
3、若供应商在评审时已作为前一标包第一成交候选单位,将不再推荐为下一标包成交候选单位,即每个供应商只能中一个标包。
F、确定中标
21. 成交通知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其得分和排名。咨询电话:029-88228899-651,联系人:李敏。
21.2 采购代理机构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1.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2. 签订合同
22.1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在法定期限内签订供货合同。
2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有关的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
22.3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磋商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通报:
(1)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
(2)将成交项目转让他人,或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G、招标代理服务费
23. 招标代理服务费
23.1 成交供应商应依据成交金额向代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交费金额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中的规定计取,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
23.2 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或现金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信息如下:
1、开户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银行:平安银行西安高新路支行
3、账 号:30201278008416
H、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促进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脱贫攻坚工作的政策(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不执行1.1、1.2、1.3条款。)
1.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依据《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作为其价格分。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1.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3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2、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
2.1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的,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
2.2 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规定“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
2.4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要求,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所有投标产品进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所有投标产品进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相关证书的颁发机构应来自《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
3、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条件。
依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含各市分平台)”查询并办理相关业务。
I、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见本章附件),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者质疑。联系电话:029-88228899-651,联系人:李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附件: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甲方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合同期限
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服务费用
1.服务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2.本合同执行期间服务费用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 服务费方式
1、本项目餐厅运营管理费按月进行。当月餐厅运营管理费于次月15日前,最后一个月的费用在合同结束后的30日内结清。
2、成交单位按付款金额开具发票交付款单位结算。
第六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七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直到达到标准。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除不可抗力事由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膳食的行为。否则,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
1.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竞争性磋商相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采购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浐灞生态区城管局及各园办的正常餐饮活动,须进行餐厅服务承包采购,详情如下。
标包 |
使用单位 |
人员配置 |
用餐人数 |
服务期限 |
||
主厨 |
副厨 |
帮厨 |
||||
1 |
金融园办 |
1 |
2 |
2 |
170余人 |
2年 |
2 |
雁鸣湖园办 |
1 |
2 |
2 |
130余人 |
2年 |
二、采购人提供的条件包括:
1、免费提供工作场地、设施、设备、用具;
2、免费供水、供电;
3、免费提供食品加工所需原材料;
4、免费提供食宿。
三、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
1、配合采购人采购食堂所需原材料,并做好验收、保管、成本核算;
2、负责食品饭菜加工制作及就餐服务;
3、食堂的防火、防盗、防投毒、防疫等安全工作;
4、餐具洗刷消毒;
5、厨房、员工食堂等区域内卫生管理;
6、食堂后厨、员工食堂设施设备运行和维护保养等。
7、食堂为非盈利性单位内部食堂,每日提供早、中、晚及夜餐等。
8、服务地点:详见表格中的地址栏。
四、对餐饮服务公司的管理要求:
1、负责员工食堂的餐饮服务工作,制订员工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具备较强的管理水平、良好的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带动食堂全体员工认真完成日常工作。树立全心全意为管委会各单位服务的精神。
2、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全面提升员工食堂服务质量水平,努力增加服务项目。
3、做好监督和管理工作,严把食品质量关,检查食品是否过期或变质
4、做好考勤,提倡文明服务,奖罚分明,表彰先进,惩处落后,防止不良现象的发生。
5、遵守职业道德,不断钻研业务,虚心接受员工合理化建议,提高员工食堂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6、对员工食堂设备进行监管,经常检查保养所有员工食堂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7、厉行节约,经常检查员工食堂的物资库存保管情况。做到即不积压不短缺。
8、廉洁自律,要求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浪费或截留食材。
9、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员工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
10、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储存、加工等过程要规范操作,餐饮服务公司派专人每天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经常与食堂员工谈心并掌握思想动态,关心员工生活,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并每周召开全体食堂员工会议,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12、发生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
13、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14、定期督促食堂员工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体检,及时办证验证。
15、依法为餐厨人员缴纳社保。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编制说明:
1、本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仅起到样式作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的明确答复;磋商供应商认为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3、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表格如不够填写时,磋商供应商可以自行扩展。
4、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响应的内容应完整,不得随意删减。
项目编号:LZBE2021-1023 正本或副本
西安浐灞生态区雁鸣湖园办、金融园办
餐厅服务承包项目
(第 包)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盖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响应函
第二部分 磋商响应报价表
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四部分 相关证明资料
第五部分 技术响应
第六部分 商务响应
第七部分 承诺书
第一部分、磋商响应函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收到你公司 (项目名称)第 包(LZBE2021-XXX) 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决定参加该项目磋商活动,并参与磋商会议。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总报价详见磋商响应第一次报价表。
2、我方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如果我们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4、我们理解,你们有选择成交人的权力。
5、我们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6、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公司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7、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如果成交,则延期到合同期满。
8、所有关于本磋商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地 址:
开 户 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磋商响应报价表(第一次)
标 包 |
|
磋商报价(元)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限 |
|
服务标准 |
|
其他说明事项(如有) |
|
在下面对应的括号内打√ 是否符合于小微企业 是( ) 否 ( ) 是否监狱企业的政策 是( ) 否 ( ) 是否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政策 是( ) 否 ( ) |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类别 |
每人每月费用 |
人数(个) |
每月费用 |
费用合计 |
备注 |
总计 |
注:1、以上表格根据内容,磋商单位可自行添加。
2、表中“总计”须对应“开标一览表”中的“磋商报价”。
3、“总计”费用须包含为餐厨工作人缴纳的社保费用。
第三部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磋商供应商全称)的(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及标包名称) (项目编号:LZBE2021-XXX )的磋商活动,全权处理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授权期限自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费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5)供应商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文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请提供,格式见附件一);
(9)监狱企业、福利企业证明材料(如适用,请提供);
(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请提供,格式见附件二);
(11)投标人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
(12)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四)
(13)其他资料。
注:供应商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77条执行: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餐饮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非小型、微型企业无需提供。
3、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 __单位的___ 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三:
投标人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投标人股东及股权证明。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中,不存在与其它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有控股、管理等关联关系承诺。
2-1、管理关系说明:
我单位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下属单位有: 。
我单位的上级管理单位有 。
2-2、股权关系说明:
我单位控股的单位有 。
我单位被 单位控股。
2-3、单位负责人:
3、 我方 (填“没有”或“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说明:
我单位承诺以上说明真实有效,无虚假内容或隐瞒。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供应商书面声明函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作为项目及标包名称(项目编号:____)的磋商供应商,在此郑重声明:
1、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 没有 (填“没有”或“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应提供期限届满的证明材料。
2、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我方______(填“未被列入”或“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有不实,我方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遵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磋商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技术响应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根据“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19.10 条评审内容、原则及标准”及“第四章 采购要求”内容作出全面响应,格式和内容自拟。
技术方案:
1.1服务团队
1.1餐厅服务方案
1.2菜谱设计方案
1.3安全保障及留样方案
1.4应急餐饮保障、夜餐保障等临时性餐饮保障方案
1.5餐具消毒、卫生保持,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
1.6合理化建议
企业业绩
第六部分 商务响应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根据“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及“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内容作出全面响应,格式和内容自拟。
如有偏差,列明偏差表,如无偏差,按全部响应承诺。
第七部分 承诺书
采购供应商拒绝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承诺书(一)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号召,我公司再次承诺:
1、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标。
2、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评审专家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3、不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供虚假资质文件或采用虚假应标方式参与采购市场竞争并谋取中标、成交。
4、不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获取采购订单。
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6、不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偷梁换柱、以次充好”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7、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评审专家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进行质疑和投诉,维护采购市场秩序。
8、尊重和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要求,承担因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9、不发生其他有悖于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的行为。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承诺书(二)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招标之前不存在被依法禁止经营行为、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承诺书(三)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的供应商,本公司郑重申告并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
承诺书(四)
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作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的供应商,本公司承诺:参加本次磋商提交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证明是真实的、有效的,如有隐瞒实情,愿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