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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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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02 15:26

项目概况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722202100086
项目名称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4651500.00
最高限价(元) 4651500.00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劳务派遣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05日到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
方式: 网络报名获取
售价: 15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07月2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651500元(大写:肆佰陆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651500元(大写:肆佰陆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3.宣汉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18-5713112;4.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5.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
地址: 宣汉县东乡镇西街173号
联系方式: 134384174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新城管委会武青南路51号1栋6层613号
联系方式: 028-866511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18381918886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 采购编号:[511722202100086]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 7 月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 题,现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 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详 细要求及流程见“川财采[2018]123 号文”)。 开展“政采贷”业务金融机构名单 1.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 14.渤海银行成都分行 2.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15.雅安农村商业银行 3.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 16.雅安市商业银行 4.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 17.眉山农村商业银行 5.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 18.乐山市商业银行 6.中国邮储银行四川省分行 19.乐山嘉州富村镇银行 7.华夏银行成都分行 20.绵阳市商业银行 8.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21.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9.四川天府银行 22.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0.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2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成都银行 24.雅安雨城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12.成都农村商业银行 25.自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上海银行成都分行 26.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省分行包括各支行。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2 第七章 评标办法..............................................................................................................................59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71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采购人名称)委托,拟对宣汉中 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 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1722202100086。 二、招标项目: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内容进行投标的,必须制作投标文件,并响应招标文件的 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投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所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文件第四章,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 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管、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 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 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7月 5 日至 2021 年 7 月 9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网络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52 元/份(现金支付,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网络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明。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截图及相关材料扫描发送至 3484364898@qq.com,相应材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9:30(北京时间)-2021 年 7 月 26 日 10:00(北 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9 号 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宣汉中学来鹿学校 地 址:宣汉县东乡镇西街 173 号 联系人:杨先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 联系电话::0818-523911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昌.海棠对面)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818-2380008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人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 2 采购代理机构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 4 招标编号 511722202100086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评分办法 综合评分法 7 确定邀请投标的投 标人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 请不少于3家投标人参加本项投标。 8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651500元(大写:肆佰陆拾伍万壹 仟伍佰元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9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651500元(大写:肆佰陆拾伍万壹 仟伍佰元整)。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0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 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 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11 小微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实质性要求)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8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提供《中小 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 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 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 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 系。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 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视同中小企业。 12 国家规定的强制 采购范围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 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3 投标保证金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 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 不缴投标保证金。 14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15 联合体投标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投标截止时间 和开标时间 2021年7月26日10:00(北京时间)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9 17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18 投标文件份数 (实质性要求) 正本1份、副本4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 表》(原件1份),电子文档1份。 19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 采购文件内容咨询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818-2380008 20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818-2380008 21 评标情况公告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2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人凭有效身份证 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818-2380008。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 昌.海棠对面)。 23 投标人询问 根据 94 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答复。询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提 出的询问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 朱女士 联系电话:0818-2380008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 昌.海棠对面)。 24 投标人质疑 根据 94 号令、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投标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答复。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原件)提出,以其他形式 提出的质疑均不接受和回复。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818-2380008 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 9号朝阳桥建委综合楼三楼(久 昌.海棠对面)。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 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 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25 投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宣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5713112 联系地址:东乡镇石岭路 755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 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 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 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27 招标服务费 以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8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 (一份原件)送采购代理机构。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 是宣汉中学来鹿学校。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 购代理机构是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投标人。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1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投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 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投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 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 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投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 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 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 投标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 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2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 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 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 组成员。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 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 避人员应当回避。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 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 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3 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 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 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 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 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 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更正公告通过投标人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 收到相应更正公告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 作用。如投标人未给予书面回复,则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公告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 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本项目不召开现场答疑会; 8.2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8.3 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考察 ,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 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 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4 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 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 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 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 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 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 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下 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资格审查以外的评标)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五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 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二)技术、服务部分。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5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 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服务应答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 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 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 格)(实质性要求); (3)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4)商务应答表; (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标人可 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 采[2020]28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缴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之日 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6 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 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 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 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 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 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 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两部分 应分册装订。“资格性投标文件”用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 查,“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用于评标委员会针对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外的评审。 18.2 投标人应按 18.1 准备两部分投标文件,每部分含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和相应的电子 文档壹份(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电子文档须为正本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的 PDF 扫描件,不得 加密),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 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 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开标一览表”除单独密封提交外,还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如有 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实质性要求)。 18.4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 档采用 U盘制作。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5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6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实质性 要求)。 18.7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7 18.8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 18.9 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 式复制的材料。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 标文件、正本/副本、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19.2 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电子 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开标一览表” 单独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资格性投标文件/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 电子文档、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包号。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 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 予接收的原因。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应当与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 的文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 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 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 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 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8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到 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 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 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 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 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 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 后,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 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 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 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 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 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19 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 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 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 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 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 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 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 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 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 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 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 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 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人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 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0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 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 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 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 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 与中标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 义务。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29.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 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 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 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1 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 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 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 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 府采购合同一致。 32.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 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 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 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 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 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2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 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 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 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 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3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8.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 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 查询)。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41.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42.在本次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投标中对同类型服务报价与其在中国 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 20%(实质性要求)。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4 4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实质性要求)。 44.本章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外,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对投标文件是否违背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 4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 [2020]123 号)、成都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 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 知(成财采[2019]17 号)的要求,符合通知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 网公示的银行或成都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系统集中展示的融资机构 及其“政采贷”产品,自 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选择“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的需向代理机 构进行登记。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 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5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 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 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 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 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6 第一部分 “资格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1-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资格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7 格式 1-2 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 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注: 1、中标人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标人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书”,中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8 格式 1-3 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处任 (职 务名称)职务,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说明:上述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 两面均应复印)时才能生效,不允许粘贴。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样式(仅供参考): 身份证复印件背面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29 格式 1-4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本项目所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 记录。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 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0 九、我单位承诺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正确、妥善处理各种关系,不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上访、滋事行为。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公司/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1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 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 求的格式自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2 第二部分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 2-1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时间: 年 月 日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3 格式 2-2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 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总价 元, 服务期限 年(1年按 月计算)。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U盘 份, 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式 份。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 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4 格式 2-3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 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 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中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中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中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 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 记录。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 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 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 致未能中标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 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5 格式 2-4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年) 总价(元) 1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 食堂劳务项目 投标总价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招标所需服务(招标文件第六章)详细报 出各类服务的价格,不得漏报,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单独另行报价,不影响投 标有效性。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除了单独密封递交外,投标文件(正副本)也应当 提供,如有遗漏,将视为无效投标。 4. 服务期限:3年(1年按 10 个月计算)。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6 格式 2-5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岗位 单位 数量 报价 (元/每人每月) 服务期限(年) 合价 (元) 1 项目现场经 理 人 1 2 厨师长 人 1 3 厨师 人 4 4 红案师傅 人 2 5 白案师傅 人 2 6 小组长 人 7 7 普通员工 人 36 8 总 价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 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服务期限:3年(1年按 10 个月计算)。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1 年 月 日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7 格式 2-6 五、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 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虚假响应,则招标人有权单方 面中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若招标人在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发现投标人有虚假 响应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并追索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8 格式 2-7 六、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 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若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中发现投标人虚假响应,则招标人有权 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相关法律责任;若招标人在项目验收后一年内发现投标人有 虚假响应行为,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其质保金,并追索投标人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39 格式 2-8 七、商务、技术、服务应答附表 (仅用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此表不作为评审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要求,中标、成交结果 公告应当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内容,请供应商根据响应情况如实完善以下内容, 结果公告时公布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 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 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问题,由其自身承担。 供应商应 答“招标 文件第六 章服务要 求”的主 要内容 1、...... 2、...... 3、...... 注:1.供应商需如实完善表格内容。 2.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可以进行简要概括性表述。 3.供应商应答的主要内容仅用于结果公告,供应商自行完善的内容视为不涉及供应商商 业秘密。若供应商没有填写或没有递交此表,视为允许采购代理机构将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 有相关的应答内容进行公告。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1 格式 2-9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或 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2 格式 2-10 九、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2.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3 格式 2-11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 人员 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可增减。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4 格式 2-12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 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 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 2.本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5 格式 2-13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 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1 年 月 日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6 格式 2-14 六、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2021 年 月 日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7 格式 2-15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格式自拟)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本项目所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9.1 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9.2 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 9.3 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4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 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 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9.6 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9.7 投标人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2万元。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因有重大违法记录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49 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 好的商业信誉。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 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①企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均为复印件】。 ②事业法人: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均为复印件】。 ③其他组织: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均为复印件】。 ④个体工商户: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均为复印件】。 ⑤法人或投标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上述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可自拟】。 ②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 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 ③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 润表】。 ④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⑤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 程【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也可提供 2020 年至今任意 1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投标可提 供自然人纳税承诺和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书 面承诺,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1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根据本项目所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劳务派遣 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8、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0、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 3年内无行贿犯罪 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1、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 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13、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4、投标人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响应。 3、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实质性要求,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 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 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 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 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为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派遣。 2.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按 10 个月计算)。 3.资金情况:其他资金 4651500 元。 三、服务要求 1.服务模式。采用劳务服务外包的模式。由中标单位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人员对 采购方食堂管理服务,食堂用水、电、气、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等由采购方负责提供。 2.食堂餐饮制作。中标单位按餐厅餐饮品质要求,加工售卖一日三餐(早餐、午餐、晚餐),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学生人数大约 3900 人,教师大约 205 人,食堂面积大约 900 ㎡。 3.加工售卖。中标单位参照制订的菜谱,按照采购方要求的菜品质量以及花样品种加工制出工 作餐、标准餐、接待用餐、临时客餐等工作任务,向学生提供特色小炒,并按各类标准售卖。 (1)服从采购方就餐时间安排。 学生就餐时间表(参考) 序号 餐 次 时 间 备 注 1 早餐 06:50--07:10 2 午餐 11:40--12:10 考试期间临时有变化 3 晚餐 17:00--18:30 (2)用餐方式:自助餐 (3)早餐:粥和热饮每天轮换提供;常规面点 3 款,包子、馒头、花卷、油条,每周固 定提供;蛋类 2款,白水鸡蛋、煎鸡蛋,每天固定提供;面食类面条、饺子、抄手,每周轮换 提供,应尽量避免重复。 (4)午、晚餐:按八荤八素二汤二小菜及特色小吃(糕点)标准出菜,每日所有菜品做 到荤素、咸淡搭配合理。食材以季节性食材为主,根据每日就餐人数分批次制作。菜品搭配提 前 1周制定,最终以采购人的安排为主。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3 (5)公务用餐。由双方共同制定用餐标准,采购人根据用餐标准据实支付。 4.食堂保洁。中标单位负责餐后碗盘器皿以及各种用具清洗消毒,保证后厨区、就餐区、 工作区等的保洁服务,保证就餐区的清洁度和舒适度,工作区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如:楼梯、 卫生间等)。加工后废弃物、学生就餐后剩菜剩饭等,按要求回收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5.食堂管理。 (1)中标单位对食堂全部、餐厅厨房及库房必须实行分片、分类、分样包干负责,责任 明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头。 (2)中标单位必须将设施设备、厨房用具清洁干净,生熟用具分开,摆放整齐,定期消 毒;各种调料缸、盛器、容器无油垢,干净整洁、整齐,做到标志明显。 (3)员工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工作帽,主食间操作人员必须带口罩,不得留长发、 长指甲、戴首饰、穿拖鞋、短裤、背心或赤脚赤背,随时保持仪容整洁。 (4)工作人员在厨房内禁止吸烟,售饭菜时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6.食品安全。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食品安 全。 (2)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烹制、出品关,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加工,分开存放,并有明 显标志。 (3)加工制作食品必须保证安全,若因加工制作环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食药监管局鉴定 为依据),造成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4)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国家规定使用目录品种,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不得超 剂量使用。 7.人员配置 (1)食堂管理员、厨师等团队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参见下表。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食堂岗位人员配置表》 序号 岗位 单位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元 /每人每月) 备注 1 项目现场经理 人 1 4500 2 厨师长 人 1 4800 3 厨师 人 4 3650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4 4 红案师傅 人 2 4500 5 白案师傅 人 2 4300 6 小组长 人 7 2850 7 普通员工 人 36 2600 8 合计 数量(人) 53 金额(元/月) 155050 以上部分为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载明人员配置。 (2)在双方确定人员配备后,确因特殊情况更换,新员工未到岗,老员工不得离开,增 减人员必须经采购方同意。采购方每月将抽查人数,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人数计劳务工资。因特 殊情况学生人数变动,采购方有权调整劳务人员配置数量。 ★(3)投标人拟派遣人员年龄必须符合国家法定用工年龄,并持有身体健康证。(提供 承诺函,格式自拟,人员到岗时相关证件原件交采购人查验并上交复印件,若未提供采购人有 权解除采购合同)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中标单位管理员、厨师等团队人员生病住院,伤亡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 行承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菜品质量 (1)加工制作食品应达到色、香、味、型、器、养应有的质量标准。即:色正,保持原 料固有属性、特点,有良好的感观;香浓,气味芳香,醇正可口;味美,酸、甜、辣、麻、咸、 鲜,复合味醇正鲜明;型好,粗细均匀,厚薄适度,大小一致,长短整齐,形态美观,讲究艺 术;器净,干净无损,盛器得体,菜器合理,具有美感;养身,原汁原味,保证营养,绿色环 保,具有很好的营养和养身价值。 (2)食堂餐饮要按社会餐厅餐饮以上的菜品质量,菜品按菜谱进行。剩饭剩菜不过夜。 (3)所制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凡因出售菜品有异味、不洁、粗糙、被学生退回或投诉成 立,当锅菜品由中标单位全额自行买单支付。 (4)加工制作任何菜肴,都必须亲自加工制作,保证出售的食品新鲜、安全。要指定每 餐成品菜第一试尝人并记录。 5.其它管理 (1)必须服从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行政管理,凡因违反采购方相关管理规定,所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5 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或财物损失,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 (2)不得将设施、设备、餐厨用具私自拿出或借给他人,违者除追回原物外,视情节给 予罚款。 (3)食堂管理员、厨师等团队员工一日三餐与值周团队、陪餐人员相同,不得另外烹制。 不得私吃、私拿一切食品和食品原料,违者按私吃、私拿价值的二倍赔付,从劳务包干费中扣 除。 (4)不得损坏设施、设备、餐厨用具,若有恶意损坏者,按损坏物品原价二倍赔付,从 劳务包干费中扣除。 (5)中标单位不可随意扣减员工工资或增减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上报采购方批准同 意后实施。 (6)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作服、胸 卡、工资、加班费、过节费、福利、食宿、交通、办公设备等有关问题。 (7)中标单位所有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执行,如遇到工资纠 纷问题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 (8)中标单位须保障所有人员待遇不得低于达州市月最低生活标准 1650 元。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按 10 个月计算)。 2.报价要求:投标人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劳务项目食堂 岗位人员配置表》中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次月支付。(以每学期工人进场和退场时间据实具体到月进 行结算,上班时间不足半个月,按半个自然月算,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算。采购方每个自然 月将抽查人数,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人数按实结算。具体以合同为准。) 3. 食堂的收入和支出由学校统一管理,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4. 如遇政策性调整,采购人有权根据政策性调整内容修改采购合同条款,采购合同条款 的修改采购人应与中标单位协商解决。 5、验收标准及方式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五.考核要求 (1)采购方每天根据?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违规违章处罚条例?对食堂员工服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6 务及工作进行督查考核,由学校食堂经营管理组负责督查。 (2)违返条例的所有罚款一律由食堂经营管理组出示通报,从乙方当月劳务管理费中扣 除。 宣汉中学来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违规违章处罚条例 条 款 范 围 序 号 违规违章内容 处罚对象 处罚 形式 处罚 金额 备注 当 事 人 组长 (厨师 长) 食堂 经理 第 一 条 食 堂 操 作 间 及 大 厅 卫 生 管 理 1 餐师生态度恶劣,举止不 文明,没有穿工作服、戴 工作帽,口罩、手套等规 定的卫生防护用具,经查 属实 1 次。 √ √ √ 罚款 20/10/ 5 2 在岗期间,没有按 四勤”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 洗涤、勤理发)要求,做好 个人卫 生 1 次。 √ √ 罚款 20/5 3 食堂工作人员夏季穿拖 鞋、高跟鞋,背心,短裤 头、戴首饰、戒指、故意 大声喧哗等。 √ 罚款 20 4 在操作间、餐厅随地吐 痰、厨房内抽烟、接打手 机 1 次。 √ √ 罚款 20/10 5 食堂卫生脏、乱、差、物 品摆放无序。 √ √ 罚款 10/5 6 刀具、容器、抹布、厨具 等用品没有随时洗净 1 次。 √ √ 罚款 10/5 7 加工及打餐时,未戴一次 性手套,或直接用手接触 入口食品。 √ 罚款 20 8 菜墩不干净,检查发现有 细菌,菜洗不干净,发现 有泥土、昆虫等杂物。 √ √ 罚款 10/5 9 垃圾不及时清理,垃圾容 器脏,不加盖。 √ √ 罚款 10/5 10 操作间内物品摆放乱,餐 厅地面不干净,餐厅饭桌 椅不清洁。 √ √ 罚款 10/5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7 11 蒸饭柜、蒸盘、面案、炒 锅、盛汤桶清洗不干净。 √ √ 罚款 10/5 12 锅台、调料盒、灶具、菜 框、面盆、菜盆、饭勺等 清洗不干净。 √ √ 罚款 10/5 13 餐具不及时收拾清理、洗 净并摆放整齐并进行定 期消毒,经查属实 1 次。 √ √ 通报及 罚款 10/5 14 冰柜及消毒柜、存储柜内 脏乱。 √ √ 罚款 10/5 15 操作间内地面有积水、物 品摆放杂乱。 √ √ 罚款 10/5 16 在非指定区域择菜,或在 地上切菜。 √ √ 罚款 20/5 17 发现食品变质,菜肴发 霉,腐烂物品未及时正确 清理。 √ √ 通报及 罚款 100/50 情 节 严 重 加罚 18 食品中有苍蝇、虫、杂物 等。 √ √ 通报及 罚款 100/50 情 节 严 重 加罚 19 食堂大厅(含楼道和食堂 屋外相关区域)卫生扫除 不到位、地面湿滑。 √ √ 罚款 30/20 20 仓库物品杂乱无章、有变 质、虫咬、鼠迹等现象, 经查属实 1 次。 √ √ 罚款 30/20 第 二 条 安 全 管 理 1 洗米时不认真剔除米中 异物,如玻璃碎片铁丝、 烛蜡等,给师生用餐安全 构成危害,经查属实 1 次。 √ 罚款 50 2 每日不认真进行煤气、 水、电、炊具抽气机、油 烟机及门窗安全检查,发 现问题未及时进行处理 者。 √ √ 罚款 50/20 情节 严重 加罚 3 未按要求严格掌握餐具、 炊具清洗消毒时间,经查 属实 1次。 √ √ 罚款 50/20 4 不按要求确保库存粮食、 √ √ 罚款 100/50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8 食品及其制品不变质生 虫;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 影响供餐者,经证明属实 1 次。 5 食堂潲水未及时清理、清 运、潲水桶清洗不干净。 √ √ 30 6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学校 的定价售卖饭菜及其他 物品,不得私自调价处 理。 √ √ √ √ 50/30/ 20 第 三 条 服 务 及 采 购 管 理 1 服务态度生硬、蛮横、吵 骂就餐者,经查属实 1 次。 √ √ 罚款 50/10 2 与就餐者吵架、打架一 次,不 分先后,有理无理,主动 被动,内部外部,经查属 实 1 次。 √ √ 通报罚 款 200/30 情节 严重 加罚 3 主副食品质量不达标,食 物出 现酸、黄、臭,饭夹生, 稀饭糊锅,菜咸淡不均。 √ 罚款 100 4 故意不验收食堂食品、日 用品 或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 食品仓 库,食品过期未处理,经 查属实 1次。 √ √ 罚款 100/20 5 发现无健康证人员上岗, 经查属实 1 次。 √ 罚款 100 6 违犯操作规程,造成伤残 事故,医疗费自负。 √ √ 通报及 罚款 300/20 0 第 四 条 说 明 1 本处罚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学校食堂自主经营管理领导小组,从 2019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若有修改,将另行通知。 2 所有罚款一律由食堂经营管理组出示通报,从乙方当月劳务管理费中扣除。 3 全体师生员工均可随时进行监督及建议,若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拍照报食 堂经营管理组,进行查证处罚。 特别注意:“★”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参与评分,“★”条款有负偏离的将被 视为无效响应。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59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 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 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 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 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招标文件一并存档。 1.3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4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 有的投标人。 1.5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0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及 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 (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 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 评标程序 3.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性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3.1.1 资格性审查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1.2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结束后,出具资格审查报告。 3.1.3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3.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2.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 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2.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1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 (2)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进行书面澄清导致评标工作 无法进行; (3)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4)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 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5)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 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7)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8)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2.4 出现本条 3.2.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 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 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3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完成后,应书面签字确认本招标文件是否有属于应当 停止评标的情形。 3.4 评标委员会符合性检查。 3.4.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 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 否则,不能对投 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4.2 符合性审查事项:(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 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正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未载明的; (3)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影响 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2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文件未完全应答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的(应答后的正负偏离按照综合评分进行 评审);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4.3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 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 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3)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4)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 法辨认的除外); (5)投标文件中表格、顺序等格式(如:“注”等),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制作的。 (6)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5 评标委员会依法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结束后,出具符合性审查报告。 3.6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家的,本项目废标。 3.7 比较与评价。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商务和技术、服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8 复核。 3.8.1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 2 名 及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 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 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3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 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 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 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投标人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 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2)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3.9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中标候选人应当排序。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 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且满足 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 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投标人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 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 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10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 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4 (5)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 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 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 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 3.11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 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 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 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 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 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2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1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 要求投标 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1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 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 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 无效。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3 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 此让投标人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2)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12.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 览表(报价表)为准;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5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 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 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出现本条第(4)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 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 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13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 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 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 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 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如下 序 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 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6 1 投标 报价 10%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 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 注:对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 企业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共同评 审因素 2 采购服务 要求的满 足性 16% 16 分 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采购服务要求的得 16 分;低于招标文件服务要求的(有负偏离),每有 一项负偏离扣 0.54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作为评分项。 技术评 审因素 3 管理 制度 25% 25 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内容包括:1. 服务人员管理制度;2.服务人员培训制度;3.食品 安全管理制度;4.卫生清洁管理制度;5.设备维护 管理制度。上述方案完整、内容描述详细、完全符 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25 分;每有一小项缺失 的扣 5分,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够合 理的或只有简单描述却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每项扣 2.5 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评 审因素 4 应急 措施 预案 20% 20 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应急事件处理方案应 至少对以下情形明确组织领导和处置程序:1.消防 安全应急措施;2.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3.停水 停电应急措施;4.临时接待保障服务;5.应急响应 时间。上述方案完整、内容描述详细、完全符合采 购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20 分;每有一小项缺失的扣 4 分,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不够合理的或 只有简单描述却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每项扣 2分,直 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7 5 服务 方案 20% 20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服务项目方案,方案内容包 括:1.响应时间;2.服务质量目标;3.食材储存; 4.食材加工;5.食谱计划。上述方案完整、内容描 述详细、完全符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得 20 分; 每有一小项缺失的扣 4分,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采 购需求、不够合理的或只有简单描述却没有实质性 内容的每项扣 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技术评 审因素 6 履约 能力 6% 6 分 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含 1日)至今具有 类似项目业绩的,每一个业绩得 2分,最多得 6 分。 注: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等 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的或未按要 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共同评 审因素 7 不发达地 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 的相关规 定 1% 1 分 投标人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 1分。 注:须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不是的或未按要求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 共同评 审因素 8 投标文件 的规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 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共同评 审因素 注: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3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评标得分=(A1+A2+……+An)/NA+(B1+B2+…… +Bn)/ NB+(C1+C2+……+Cn)/ NC+(D1+D2+……+Dn)/ NDA1、A2……An 分别为 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 为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 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 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 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 NC 为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8 (共同评分类),ND 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4.3.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 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扶持政策。本项按投标人须知附表执行。 5.废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 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 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 定中标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 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 人。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 中标人。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69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排名并列的由采购人自 主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中标人。 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 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 推。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 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 准进行独立评审; (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投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 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6)配合答复处理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 的规定。 (2)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3)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 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4)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 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投标人主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70 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 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5)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 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6)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及有关业务单位和 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71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本合同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X 采购项目(项 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 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 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 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2. 3. 4. 5.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72 2. 万元; 3.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 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 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 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 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 乙方限期整改。 (二)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 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三)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五)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 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73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 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 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或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超过【】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与乙方续签下年合同。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 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 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 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74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注:其他合同专用条款在合同签订时另商签订。 双方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合同公示及合同备案。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75 附件 1: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地址 报名日期 包号(如有) 联系人 职务 联系电话 邮箱 四川众鑫铭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公平 公正 公开 76 附件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联系电话:0818-238000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2. 有关定义 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2.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5.投标文件格式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3. 开标程序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26.评标情况公告 27.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 签订合同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1. 补充合同 32. 履约保证金 33.合同公告 34. 合同备案 35. 履行合同 36. 验收 37.资金支付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42.在本次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投标中对同类型服务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 43.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 44.本章中作为实质性要求的内容,除明确要求提供承诺函等证明材料的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 45.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20]123 号)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日 期: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三、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二、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与同一合 四、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投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 六、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 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 九、我单位承诺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十、正确、妥善处理各种关系,不发生因我方原因造成上访、滋事行为。 本公司/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单位愿意接受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投标总价 元,服务期限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U盘 份,用于开标唱 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中标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中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 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五、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单位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 六、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招标编号: 注:1.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招标所需服务(招标文件第六章)详细报出各类服务的价格,不得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四、分项报价明细表 招标编号: 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服务期限:3年(1年按10个月计算)。 五、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六、技术、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答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行政区域 *供应商规模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微型企业(对应处打“√”) *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 *单位电话 *单位邮箱 注:以上*号项信息供应商须如实填写,信息将录入四川省政府采购计划执行系统,若因供应商提供错误信息造成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八、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招标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日期: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标 6.定标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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