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2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827 | 项目名称 | 海安市实小北校区建设工程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827002001 | 标段名称 | 施工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海安市实小北校区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实小北校区建设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企,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安新通扬河生态区人才路与东洲路交汇处西南侧 2.2 工程规模:海安市实小北校区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约暂定为3500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28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市实小北校区建设工程的土建(含基坑支护、桩基)、安装(含消防、空调、智能化、厨房设施太阳能等)、电梯、货梯、室内装修、室外工程(室外给水、室外消防、室外雨污水、供配电(含外线)、室外强弱电、道路、景观、绿化、升旗台、入口大门、围墙、运动场地、亮化、停车位、箱变、化粪池、门卫等)等所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包含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造价初审。(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258万元。招标控制费率为 1.20 %。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19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20年07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自2016年7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承担过建筑面积为2.4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监理。 说明:①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③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否则,不予认可。 ④本工程所指的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办公楼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不包含公寓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和写字楼,不含民用住宅中涉及公共建筑部分。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因本工程规模大,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且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拟派的总监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 3.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1其它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书。 3.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1年07月02日到2021年07月13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月13日 10 时00 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丁志祥:18662609561。 9. 其他事项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5.10万元; 9.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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