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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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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ZSG2106012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2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供货期限

年度采购预估

(万元)

采购预算

(万元)

1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批

合同签订后两年

1250

25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方式:上门或邮寄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莆田市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联系方式:小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05942631836

06012-招标公告.doc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委托,对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PZSG2106012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合同包

项目名称

数量

供货期限

年度采购预估

(万元)

采购预算

(万元)

1

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1批

合同签订后两年

1250

2500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招标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企业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若是网上年检的须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

(4)法人代表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须包含所提供的有效身份证明的全部内容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7)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以上若有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9)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需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11)投标人信用证明: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六、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报名时间:20210702日至202107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0726日上午9:00 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① 上门报名:投标人直接到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② 转账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转帐到指定的帐户,再将转帐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电邮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人。

③标书费: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八、地点安排:

1、投标咨询及来往信函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联系人:小陈,电话/传真:05942631836/2631896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九、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合同包一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莆田市分行

账号:35001632433050002978

投标保证金应以电汇、转帐等公对公、非现金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指定的账号,以款到帐户为准。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投标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请投标人在存款单上注明招标文件的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人开标时应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用于退还投标保证金。

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十一、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官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招标结果等信息,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十二、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莆田市仙游县枫亭蔡襄北街1999号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1386091531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莆田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城港大道99号金海湾中心502

邮 编:351100

电 话:0594263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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