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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广西玉林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中心)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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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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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YLZC2021-C3-000208-GXDQ

二、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1214850(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0(元),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0(元) 玉林市玉州区拾捌蔬菜经营部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茂林镇工业区市场内
2 最终报价:368000(元),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0(元),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0(元) 广西汇拓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南江街道南江社区十六社57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鲜猪、牛羊肉及内脏、鲜鸡鸭肉、鱼等各类生鲜、豆制品类、副食品、蔬菜水果、五谷杂粮类、蛋类、米线面条、佐料香料菌类等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A分标) 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 (鲜猪、牛羊肉及内脏、鲜鸡鸭肉、鱼等各类生鲜、豆制品类、副食品、蔬菜水果、五谷杂粮类、蛋类、米线面条、佐料香料菌类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 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大米、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B分标) 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 (大米、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甘克文,梁昭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4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玉林市茂林镇茂林工业区内

项目联系人:林璟波

项目联系方式:0775-3108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石牛村安置C区11栋玉东大道“小春蕾幼儿园”对面

项目联系人:谢雪梅

项目联系方式: 0775-2660387

2021年06月18日 2021年07月02日



附件信息:

  • 定稿-食堂食材配送-磋商文件(1).DOC

    437.0K

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YLZC2021-C3-000208-GXDQ

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1-C3-10363

采购人: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350009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3500092"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13500132"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13500133"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6

0

HYPERLINK \l "_Toc1350013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6

0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YLZC2021-C3-000208-GXDQ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编号:YLZC2021-C3-000208-GXDQ)项目的潜在竞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7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ZC2021-C3-000208-GXDQ,采购计划文号:YLZC2021-C3-10363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

A分标1335000.00元,B分标:400000.00元

5.最高限价:与预算金额一致

6.采购需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A分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B分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竞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625日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潜在竞标人须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办理报名并自行下载磋商文件;未注册的竞标人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再下载。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石牛路安置C区11栋玉东大道)

注:竞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7月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石牛路安置C区11栋玉东大道)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 系 人:林璟波

地 址:玉林市茂林镇新寨村,玉容公路南侧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联系方式:0775-3108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石牛路安置C区11栋玉东大道

联系方式:0775-2660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芬

电 话:0775-2660387

4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

电话: 0775-2697961

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18日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YLZC2021-C3-000208-GXDQ

采购内容:A分标:鲜猪、牛羊肉及内脏、鲜鸡鸭肉、鱼等各类生鲜、豆制品类、副食品、蔬菜水果、五谷杂粮类、蛋类、米线面条、佐料香料菌类等;B分标:大米、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2年。

采购预算价:A分标1335000.00元,B分标:400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

1.2

采购人: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地址:玉林市茂林镇新寨村,玉容公路南侧玉林市贵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内

联系人:林璟波 联系电话:0775-3108091

3

1.3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石牛路安置C区11栋玉东大道

联系人及电话:梁芬, 0775-2660387

4

1.4

监督部门:玉林市财政局(电话:0775-2697961)

5

2.1

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A分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B分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竞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竞标人是否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被列入以上任意名单之一的竞标人,视为竞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磋商无效。(查询时间为截标后,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作为磋商资格审查文件保存)

6

11.1

磋商报价:

以市场基准价为基础,按下浮率报价。

7

12.1

磋商有效期:60天

8

13.5

响应文件纸质版份数: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共四套。

响应文件电子版: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

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④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形式: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与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内。

9

14.1

1.磋商保证金金额:无

10

16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磋商公告要求。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磋商公告要求。

3、所有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指定的地点,且竞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出示以下证件文件进行核验。如缺少以下资料则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①法人参加开标会的,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如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携带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供应商到现场参加会议的,须携带个人专用的签字笔等文具,全程佩戴口罩。参

加前应按采购代理机构疫情防控要求如实登记信息,如有不实信息,采购代理机构

将报送有关防控部门。同时请参会人员注意执行开标会议地点有关隔离等疫情防控

措施的规定,如因被隔离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行负责。

11

19.5.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见磋商公告要求。

2、地点:见磋商公告要求。

19.5.2

1、磋商时间:2021年7月1日09时00分截标后

2、磋商地点: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厅(玉林市玉州区名山街道石牛路安置C区11栋玉东大道)

3、参加磋商的竞标人代表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并自觉接受核验身份。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磋商的,视为竞标人自动放弃磋商。

12

19.8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

13

25

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的方式:可以银行保函、现金、工程担保或保证保险等形式【备注:严禁要求中标人只能以现金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行为,严禁现金形式缴纳的额度与其他形式不一致】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5% (签约酬金的0~10%)

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成交单位须在 30 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否

履约保证金退还:

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成交竞标人按第七章附件“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的要求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14

27

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延期自误。采购合同必须与本磋商文件中的合同书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

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16

31.1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17

31.1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18

现场踏勘

1、如竞标人认为需要现场踏勘的,请自行踏勘。在现场踏勘的过程中,竞标人的费用和非采购人的原因所造成的竞标人的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

2、采购人向竞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竞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竞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竞标人应对项目现场现状进行充分了解,不能在中标(成交)后再对场地现场提出异议,不能以场地存在瑕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费用或索赔的要求,或拒绝签署合同书或拒绝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19

本项目分为2个分标

采购预算价:A分标1335000.00元,B分标:400000.00元,凡超过本次政府采购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均为无效竞标。

有效报价:竞标报价下浮率≥1%的为有效报价,如报价下浮率≥10%,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类似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支撑证明材料:

①政府机构税务部门开具的拟派项目组人员的《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依法免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与本次投标所提供社保证明同月份)》;

②2018~2020年度经第三方具备审计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其固定资产成本及折旧、管理成本、人工费成本(如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及差旅等费用)、技术成本、税收等所有成本及利润]复印件;

③提供项目成本组成明细,其中:人力成本必须根据供应商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关于2018~2020年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税务成本必须提供近一年不少于3个项目或公司的年度税务缴纳凭证作为参考依据(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项目成本组成明细需经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投标报价审核文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查),如不提供或评委认定其资料不能详尽合理说明其成本的,则视为低于供应商成本价报价,报价无效,作投标无效处理。

2、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报价;包含全部设备(含随配附件、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材料、部件及配件的运输费、装卸(含到工地卸车费)费、检测费、规费、税金、验收、代理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及生产厂家对业主承诺售前、售后保修、人员技术培训等相关费用在内一切可能发生的成本费用总和。

竞标人须知正文

一 总 则

1.项目基本情况、适用范围及定义

1.1项目基本情况:见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人:见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代理机构:见须知前附表。

1.4监督部门:见须知前附表。

1.5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中所述项目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1.6定义:

1.6.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见本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

1.6.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人委托办理政府采购事宜的组织方,见本章须知前附表第3项。

1.6.3“监督管理部门”见本章须知前附表第4项。

1.6.4“竞标人”系指按要求在政采云平台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且提交“响应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在磋商阶段称为潜在竞标人或磋商竞标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阶段称为成交竞标人。

1.6.5“产品”系指竞标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1.6.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竞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支持、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服务。

1.6.7“响应文件”是指竞标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1.6.8“公章”系指竞标人用自己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签名印章,不包含其他替代章(如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

1.6.9“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系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lin.gov.cn)。

2.合格的竞标人

2.1竞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2.2竞标人自2018年起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竞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3竞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项目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4符合竞标人资格的竞标人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5凡两家或以上竞标人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有如下情形的,一经发现,将视为串标处理:

(1)为同一法人代表的;

(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4)不同竞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不同竞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6)不同竞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项目经办人)为同一人;

(7)不同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8)不同竞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9)不同竞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磋商费用

3.1竞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特别说明

4.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竞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竞标人,其他磋商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竞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4.2关联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授权给竞标人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磋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竞标人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所拥有。

4.4竞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5竞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磋商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竞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竞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如成交竞标人出现转包或分包情形,按相关规定报送玉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5.询问、质疑和投诉

5.1询问。竞标人如发现磋商文件内容有误或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磋商截止日期5日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竞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2质疑。

5.2.1竞标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竞标人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2.2提出质疑的竞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竞标人。潜在竞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5.2.3竞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按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竞标人质疑函范本》编制。

5.2.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纸质材料形式的质疑,不接受电子送达的质疑材料,即不接受以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的质疑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竞标人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竞标人和其他有关竞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3投诉。质疑竞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 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构成

6.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更改、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竞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6.2竞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竞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竞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竞标人如发现磋商文件内容有误或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或者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竞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更正公告。

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截标时间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7.4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修改、补遗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该所有通知文件在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之日起,视为竞标人已收到该通知。竞标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通知文件造成的损失,由竞标人负责。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文件编

8.1竞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如果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其响应文件无效。

8.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竞标人必须对磋商文件中涉及磋商项目的价格、技术要求、数量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8.3在磋商报价表中,竞标人必须按格式文件完整填写,不能自行修改格式内容。

9.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9.1竞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竞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另有规定的除外)。

9.2响应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装订要求

10.1响应文件由商务、资格、技术文件组成,竞标人应按下列说明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写和提供。应递交的有关文件如未特别注明为复印件的,须提供原件,以下所有文件必须加盖竞标人公章;以下标注“必须提供”的竞标人必须提供,否则磋商无效。

一、商务文件(1~3项必须提供)

1、磋商函;

2、磋商报价表;

3、商务条款响应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A分标:(1~5项必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时);

3、竞标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在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5、竞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截图查询结果(其中,信用中国页面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采购网页面包含: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B分标:1~8项必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身份证明书;

2、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竞标时);

3、竞标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如是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在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如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竞标人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磋商截止之日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主管国税或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磋商供应商如为近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6、磋商截止之日半年内磋商供应商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格式自拟);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磋商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原件备查);磋商供应商如为近三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

7、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8、竞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截图查询结果(其中,信用中国页面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采购网页面包含: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技术文件(1-2项必须提供)

1、实施方案、配送计划及应急方案(格式自拟)

2、食品及服务质量保证方案(格式自拟)

3、竞标人认为必要提供的或声明或文件资料(由竞标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供。)

10.2竞标人可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装订成册,响应文件装订位置建议用胶装封边。

10.3竞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10.4竞标人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5如果因为竞标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竞标人承担。

11.磋商报价

11.1以市场基准价为基础,按下浮率报价,竞标报价下浮率≥1%的为有效报价,如报价下浮率≥10%,必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类似项目中应用过的经验等,否则视为原则性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2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11.3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11.4竞标人必须就所投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11.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6竞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磋商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单位或者其他竞标人的合法权益。

12.磋商有效期

12.1磋商有效期:60天。

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竞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竞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不同意延期的竞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同意延期的竞标人根据原截止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期,但不能要求对原响应文件(经磋商小组确认有效且没有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的实质内容的澄清或说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作任何改变,并同意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内遵循本响应文件,在延长的磋商有效期满之前继续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13.1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组成并装订成一册,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工整书写或打印。

13.2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有签字,竞标人为法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签字和盖公章。否则磋商无效。

13.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磋商。

13.4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单位公章;否则其磋商无效。

13.5响应文件正本需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或委托代理人每页签字,否则其磋商无效。

13.6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并在每份文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响应文件电子版: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①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

②响应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③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

④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形式: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与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内。

13.7 竞标人如投多个分标,各分标的响应文件应单独编制、单独封装,否则作为无效竞标。

14.磋商保证金:无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5.1竞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响应文件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标人名称等内容。

15.2竞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一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并在封口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3响应文件袋上应写明:

⑴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⑵ 项目名称:

⑶ 项目编号:

⑷ 竞标人:

⑸ 注 明“开标前不得拆封”

15.4响应文件袋有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拒收所产生的后果由竞标人自负。

16.磋商截止时间、地点

16.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章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的截止时间。

16.2竞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送到本章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地点。

16.3若遇到参加报价的竞标人过多造成部分竞标人在截止时间前已抵达截标会现场但未能签到的情况,竞标人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以其进入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标场地的时间为准。

16.4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竞标人的响应文件:

① 响应文件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送到达的;

② 响应文件未送达指定的递交地点的;

③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封装标记的;

④ 竞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未同时携带证件文件进行核验的。

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竞标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竞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17.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通知应按本章须知第15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7.3在磋商结束后的磋商有效期内,竞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 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审

18.组建磋商小组

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三人以上(含三人)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9.评

19.1本采购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及磋商应答文件等。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其他的外部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19.2磋商小组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竞标人。

19.3响应文件初审

19.3.1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资质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及按规定进行原件核查,以确定竞标人是否具备资格条件。它所涉及到的主要文件和内容为磋商文件所述的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和签章的合格性、合法性等。如果竞标人不具备磋商资格,不满足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可根据具体项目的情况对实质性要求作特别的规定)。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磋商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成交竞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竞标人的竞争地位。

19.4澄清有关问题、算术性修正

19.4.1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竞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4.2磋商小组要求竞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竞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9.4.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 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与《磋商函》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函》为准;

②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③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④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⑤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⑥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磋商报价,在竞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磋商报价对竞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竞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或内容的,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的响应文件。

19.5磋商

19.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本章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9.5.2磋商时间及地点:本章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9.5.3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竞标人分别进行磋商(最多三轮),磋商的内容包括技术条件、商务性条件及磋商小组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

19.5.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竞标人。

(2)竞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 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6最后报价

19.6.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不得少于3家。

19.6.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竞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含3家)竞标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6.3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总报价。最后报价是竞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若竞标人成交,各子项最后单价成交价均不得高于各子项首次单价报价。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可以为2家。

19.6.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竞标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9.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竞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竞标人未在通知的时间内到达现场参加磋商的,或未提交书面说明退出磋商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应答文件和最后报价的,视为竞标人自动放弃磋商。

(2)未书面退出磋商的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竞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9.8比较与评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9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第五章“评标办法和成交标准”中推荐成交候选人原则,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和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人。

19.10在评审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均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时,由磋商小组现场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全体磋商小组投票表决,以得票率二分之一以上磋商小组成员的意见为准。

19.11评标会纪律

(1)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磋商小组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响应文件评审、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 竞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公正性的活动,将可能导致其成交资格被取消。

20.无效的响应文件

20.1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竞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

20.1.1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确定为无效响应文件:

(1)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公章或盖手指纹的;

(2) 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属于谈判文件中“必须提供”的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而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5) 响应文件有效期、服务要求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6) 磋商内容与采购内容及要求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如严重背离采购需求、合同协议要求等);

(7) 通过对“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的修改以达到满足技术要求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没有按要求表述的或与项目要求表述不一致却没有提供相关依据说明的;

(8)未按磋商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应标样品的或经磋商小组评审应标样品不符合采购要求的;(若磋商文件要求递交应标样品的)

(9)竞标人报价方案不是唯一确定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金额的;

(10)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11)未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未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有文件规定除外);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14)竞标人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的;

(15)竞标人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不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

(16)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被视为无效磋商的其它条款的;

(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21.废标

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章须知第21.3条款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竞标人或者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竞标人不足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竞标人。

21.3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情形

21.3.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①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竞标人(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② 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可以为2家。

22.响应文件及应标样品的退回:无

六 确定成交竞标人

23.确定成交竞标人

23.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3.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竞标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竞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竞标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竞标人为成交竞标人。

成交公告

24结果公告及成交通知

2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竞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成交竞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24.2成交竞标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成交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竞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竞标人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 签订合同

25.履约保证金

25.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5% (签约酬金的0~10%)(详看前附表第13项

25.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成交竞标人按合同履约后,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的要求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采购人收到退还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5.3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如成交竞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5.4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成交竞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竞标人自负。

26.成交通知

26.1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竞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延期自误。

27.签订合同

27.1成交竞标人须凭成交通知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不得再与采购人签署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7.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竞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竞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候选竞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竞标人为成交竞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竞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采购人将违约竞标人的不良行为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27.3由于成交竞标人放弃成交或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本项目的合同成交价提高(指采购人选择第二成交候选竞标人导致成交金额高于违约人的成交价),所超出违约人的成交价部分由违约人承担赔偿责任。

27.4政府采购合同必须与磋商文件第四章格式(包括内容和结构)相一致,不能改变主要条款。

九 其他事项

28.代理服务费

28.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8.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5000万元~1亿元

0.25%

0.1%

0.2%

1~5亿元

0.05%

0.05%

0.05%

5~10亿元

0.035%

0.035%

0.035%

10~50亿元

0.008%

0.008%

0.008%

50~100亿元

0.006%

0.006%

0.006%

100亿以上

0.004%

0.004%

0.004%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的收费基准价格;

(2)采购代理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服务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或者暂定价为2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l.5 %= 1.5 万元

( 200 - 100 )万元 ×0.8%=0.8万元

合计收费= 1.5+0.8= 2.3(万元)

29.解释权

29.1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和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本采购代理机构。

30.响应文件的所有权

30.1所有竞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均归采购人所有,不予退还。

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A分标

一、采购内容:鲜猪、牛羊肉及内脏、鲜鸡鸭肉、鱼等各类生鲜、豆制品类、副食品、蔬菜水果、五谷杂粮类、蛋类、米线面条、佐料香料菌类等。

二、配送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年。

三、场地及配送要求:

1车辆: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易变质、有异味及其它物品混装运输,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

2.响应时限:基于场所特殊需要,全年无停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及其他地方性节假日照常供应)每日日常例行配送分早餐、中餐、晚餐食材三次,早餐食材配送到点为上午4点30分前,中餐食材配送到点为上午9点前,晚餐食材配送到点为下午3点前。临时配送响应为接到配送需求2小时内。 3.供应商需有专门配送车辆和固定工作人员(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特殊性,工作人员配送时进入封闭管理区需提供当日核酸检测报告)

4.猪肉类配送时应附带提供同批次食材《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蔬菜类配送随车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5、其他食材配送时提供近半年的质检报告一份。

6.肉类生鲜类食材供应价格根据当日市场行情由双方拟定,对不符合供应要求的食材采购方可以当面拒收,由于供应商方原因造成延误食堂加工、误餐等情况,供应商负相应赔偿责任。

四、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金额

五、采购清单表

序号

类型

标准和要求

年约需求量(公斤)

备注

A分标

1

鲜猪肉类

配送时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7000

2

鲜牛肉

配送时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680

3

鲜鸡肉

配送时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880

4

鲜鸭肉

配送时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920

5

蛋类

配送时提供近半年质检报告

10200

鸡蛋、鸭蛋

6

豆类及制品

配送时提供近半年质检报告

4200

大豆、豆芽、豆制品

7

配送时提供近半年质检报告

1900

三大家鱼为主

8

米粉面条

配送时提供质检报告,标签标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准要求。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25000

河粉、米粉、面条

9

副食干货

配送时提供质检报告,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600

木耳、香菇、花生、

10

调味品

配送时提供质检报告,标签标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准要求。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1、酱油4800,2、白糖7000,3、料酒2500,4、五香料10,5、腐乳辣椒20,6、味精20等及其他调味品

11

蔬菜类

以当季蔬菜、当日采摘为主,应提供自有种植基地或与农户种植户签订的协议复印件,配送时随车提供《残留农药检测报告》

76000

各种绿叶蔬菜、瓜、根茎类

B分标

一、采购内容:大米、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

二、配送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年。

三、配送要求:

1、投标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合法资格供应商;

2、花生油:符合花生油国家标准(即符合GB 1534—2017的要求),具有SC许可编码,无异常色泽和气味,新鲜不变质,无污染等,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有害香精和香料。无异味;澄清、透明。包装容器上标明品牌、生产厂家名称、地址、产品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基本信息。标签标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标准要求。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3.大米:籼米,等级一级、三级,规格:25kg/袋。 符合GB/T 1354标准,呈清白色或精白色,具有光泽呈半透明状,大小均匀,颗粒饱满,表面光滑、完整,无虫,不含杂物(如沙石、色素等异物)。包装完整,保质期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剩余保存期时间不得少于保质期的50%。

4.供应商需有自有配送车辆和固定工作人员(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特殊性,工作人员配送时进入封闭管理区需提供当日核酸检测报告)

五、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能高于预算金额

六、退换货处理制度

如若供货商提供的货品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需要退货或者换货,要求竞标人须在1.5小时内完成退货换货服务 。

采购清单表

序号

类型

标准和要求

年约需求量(公斤)

备注

B分标

12

花生调和油

花生油:符合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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