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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某部队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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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某部队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辽宁某部队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某部队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领取地点:1.现场领取: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2.电子邮件领取:按照公告要求将材料发送至邮箱lnthzbb@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H2021220E

项目名称:辽宁某部队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辽宁某部队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宁某部队委托,对辽宁某部队副食品供应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TH2021220E)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概况:副食品配送服务。

副食品采购包括:食用油类、干货类、调配料类、禽蛋类、禽畜肉类、海产品类、蔬菜瓜果类、奶、豆制品类、速冻食品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送货地点:

地点1:01包:大连地区: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旅顺口区北海街道兴海路、高新园区龙王塘街道顺港路、中山区中南路、金州区金石街道东什线、瓦房店长兴岛街道锦城路、西岗区疏港路;

地点2:02包:丹东地区:东港市、孤山镇孤山大街

地点3:03包:盘锦地区:大洼县辽东湾新区滨海大道、盘山县东郭镇;

地点4:04包:营口地区:西市区博文路、鲅鱼圈望海街道、盖州市团山街道

地点5:05包:锦州地区:太和区滨海新区渔人码头、凌海市娘娘宫镇;

地点6:06包:葫芦岛地区:龙岗区锦葫路、兴城市钓鱼台街道、绥中县二河口村。

以上为固定配送地点,临时配送地点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按年签订,服务质量好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不超过3年。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分为6个包,每包中标数量3家,兼投兼中,按中标名次每月轮流供货,轮流供货期间不保证3家单位所供应货物的结算金额相同。

01包:包名称(大连地区),每年大约预算860万元,其中固定金额为530万元,浮动金额为330万元。

02包:包名称(丹东地区),每年大约预算350万元,其中固定金额为174万元,浮动金额为176万元。

03包:包名称(盘锦地区),每年大约预算180万元,其中固定金额为120万元,浮动金额为60万元。

04包:包名称(营口地区),每年大约预算285万元,其中固定金额为137万元,浮动金额为148万元。

05包:包名称(锦州地区),每年大约预算180万元,其中固定金额为90万元,浮动金额为90万元。

06包:包名称(葫芦岛地区),每年大约预算285万元,其中固定金额为180万元,浮动金额为105万元。

注:每年预算为固定金额+浮动金额总和,采购单位执勤人员流动性大,预算不能保证全部中标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最高限价金额:投标报价按照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不得超过9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资金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货物必须是经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由于本项目采购单位的特殊性,供应商不得为“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5、无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无不良记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7月2日起至2021年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1.现场领取: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2.电子邮件领取:按照公告要求将材料发送至邮箱lnthzbb@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每包,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9日。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某部队 地址: 大连市

项目联系人:周参谋 联系电话:0411-62596777-6310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联系电话:024-23241055

传真:024-23229123 邮箱地址:lnthzbb@126.com

开户行:建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001383701052504198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按年签订,服务质量好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不超过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项目所采购内容相适应的商品经营能力(包括资金能力、供货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且拟用于本项目的投标货物必须是经正规渠道销售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质量检验的合格产品。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由于本项目采购单位的特殊性,供应商不得为“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或有外商投资背景,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外籍员工。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5、无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无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2日 至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领取地点:1.现场领取: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2.电子邮件领取:按照公告要求将材料发送至邮箱lnthzbb@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楼(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辽宁省委正门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每包,售后不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某部队

地址:大连市大连湾

联系方式:周参谋 0411-62596777-6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号玉麟地产B座5楼)

联系方式:李志强 024-23925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强

电 话: 024-2392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