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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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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7-02 】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采购预算:80万元/年

三、供货及配送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或合同续签期满后,中标人的服务经能招标人评估满意后,可选择续签壹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四、项目需求:采购及配送内容有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豆制品、蛋、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销售商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单个合同业绩不低于50万元);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须提供投标人食材供应商名录及配送人员健康证明相关资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或分包;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等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其他交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7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或现金。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13-550905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吴江

电 话:0513-68002662

电 子 邮 箱:458101863@qq.com

2021年7月1日

招标文件-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最终版).doc
城市公共交通客车采购项目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人: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一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第五部分 合同和履约保证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七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受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二、采购预算:80万元/年

三、供货及配送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壹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或合同续签期满后,中标人的服务经能招标人评估满意后,可选择续签壹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四、项目需求:采购及配送内容有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豆制品、蛋、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是生产商的,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销售商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单个合同业绩不低于50万元);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须提供投标人食材供应商名录及配送人员健康证明相关资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转包或分包;

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携带要求的资格、技术等材料的原件,供资格审查及技术、商务评审用。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2、获取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报名环节,投标人直接从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其他交易”栏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资料。

、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21年7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座702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或现金

九、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zfcg.nantong.gov.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0513-550905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江海财富大厦A座7楼

联 系 人:吴江

电 话:0513-68002662

电 子 邮 箱:458101863@qq.com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

1、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技术参数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布开始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5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非书面形式的不作为日后质疑提出的依据。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不负责解释。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5、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报价

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

1、投标人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正文可使用宋体四号字,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将内容拆开投标,并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价格标均为一份正本和贰份副本,并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可以将正本、副本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或密封箱内。正本、副本分别密封的,封袋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2、报价标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正本或副本等投标资料中。

3、所有原件资料放入原件包,单独密封。

4、投标文件的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商务技术标和报价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上写明“原件包”、“资格审查资料”、“技术标”、“价格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上述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仅限 银行汇票(并非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或转账支票或现金支票或现金,不接受其他方式。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将投标保证金 (不需密封在投标文件封袋内)递交给代理机构查验。投标保证金上银行汇票必须注明收款人为: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

3、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5066 5820 276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青年东路支行

4、未按时或未按规定方式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缴纳给招标人履约保证金50000元,作为履约期内不能履行合同内容的处罚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且无违约等遗留问题时无息退还。

6、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项目评审结束后退还。

7、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7.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7.3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八、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45日历天内有效。

九、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300元,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不予退回。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780元,评委费按实支付。投标人自行考虑相关费用并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的该项费用及风险并将其综合在单价内,不得单列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为确保食材采购价格公开、透明、合理,现就食堂食材采购和配送进行公开招标,服务期内预估采购金额:80万元。

一、供货及配送服务期:合同期限为壹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期满或合同续签期满后,中标人的服务经能招标人评估满意后,可选择续签壹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二、中标单位数量:一家。

三、采购内容: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豆制品、蛋、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等。

四、配送服务:由中标人对招标人所需的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调味品、干货、豆制品、蛋、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等进行统一配送。

五、质量标准:

1、肉类配送标准:要求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猪肉使用冷鲜肉,肉类质量必须符合GB/T9959.2-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猪前腿肉、猪后腿肉、带皮五花肉、纯精肉、肉丝、肉片、有颈前排、猪蹄、猪肝等。禽肉质量必须符合GB 16869-2005和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豆制品质量要求:豆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3、水产品质量要求: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蔬菜质量要求:新鲜、不腐烂变质,去外层老叶、损伤叶、黄叶,大小均匀,外形完好。

5、鲜蛋质量要求:蛋及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调味品质量要求: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

7、配送要求:中标人须提供食材供应商名录,及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

8、质量保证期限:供货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9、卫生要求: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招标人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须附清单,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招标人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发现多次,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中标人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除蔬菜等散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食品。

11、中标人的菜品须保证新鲜,如因中标人配送的菜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医疗费、赔偿费及招标人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招标人全部损失。

六、食材价格定价方式:

1、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蛋类以(http://fgw.nantong.gov.cn/)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当天公布的南通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遇到节假日、周末或其他特殊日期,南通市发改委未公布当日市场价格,则以发改委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当日的基准价。

2、调味品、干货、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签订合同时定价,作为合同期内的基准价。(报价基准价参照南通大润发线上APP或南通麦德龙线上APP价格)

3、若投标人采购的品种不在南通市发改委公布的清单中,该品种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竹行星怡农贸市场的当天的实际市场价格为基准价;若该品种在竹行星怡农贸市场无法采购到的,则参照南通大润发线上APP或南通麦德龙线上APP价格执行。

4、中标人根据项目中标价下浮率定价,分四类下浮率定价:

(1)肉类、水产品;

(2)蔬菜、水果;

(3)豆制品、蛋;

(4)调味品、干货、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

5、本次下浮率报价包含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费、各种税费、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

6、含税结算单价=基准价*(1-投标人投标所报的下浮率);

含税结算总价=含税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七、配送要求:

1、在合同期内,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每周食谱及第二天计划用餐人数,列出采购计划,以书面、微信或QQ方式提前一天发给招标人第二天需要采购的菜量,经招标人确认菜量后,中标人按照招标人订购要求及确认的菜品数量、质量准时提供配送。

2、配送菜品标准:招标人食堂每天供应早中晚及夜宵四顿,每顿不重样。具体是:早餐约20人,标准为稀饭、豆浆、包子、馒头、饼等;中餐约90人,标准两荤两素加水果;晚餐约30人,标准两荤两素;夜宵约20人,标准为面条、炒饭和馄饨。中标人按照招标人食谱及确认的菜量进行配送。

3、配送数量:中标人应保证菜品配送斤两的准确性,以招标人验货数量为准。如验收数量与配送单上不符,中标人须及时补送菜品或扣除菜款。

4、送货:中标人每天早上七点前将菜品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协助招标人完成收货验货工作。

5、验收:中标人每次配送菜品须附上一式两联的《食品验收单》,经招标人验收后,由招标人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及要求的菜品,招标人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人换货,且中标人须在1小时内完成菜品换货送货工作,保证招标人食堂按时开饭,如因配送问题导致不能及时开饭,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出现多次配送不及时,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招标人全部损失。

6、中标人向招标人配送的菜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标准。

7、中标人须配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材,不得有在食品中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8、中标人须严格按照确认的菜量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9、中标人须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杜绝食品污染。

10、若因市场变化食材价格有突发性增长,中标人应提醒招标人并给予菜品替换建议。

11、根据招标人需要应急配送的菜品中标人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送达。

八、违约责任:

1、中标人的菜品单价必须公允,如招标人发现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招标人全部损失。

2、招标人有权在验收发现不合格情况下,及时提出退换。在使用时发现假货或食品不新鲜,一经发现立即退换,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中标人配送的菜品须保证新鲜,严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因中标人配送的菜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医疗费、赔偿费及甲方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中标人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招标人全部损失。

九、结算与付款方式:

含税结算单价=基准价*(1-中标人投标所报的下浮率);

含税结算总价=含税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招标人每月5日前对中标人上月采购菜品金额进行核对汇总,对账后经双方签字确认,招标人根据《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对上月配送情况进行考核,若中标人违反《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招标人将从菜品配送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中标人及时提供对应的增值税等额发票,菜品金额为含税价,食堂购菜金每月结算一次,招标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增值税等额发票后,办理上月食堂菜金支付手续。

十、考核管理:

招标人根据中标人的采购及配送情况,实行月度考核,每月5日前对中标人上月配送菜品情况进行考核。若中标人违反《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招标人将从菜品配送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每次考核总分100分,得分95分(含)以上,本次结算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5分时,每低5分,本次结算价格按正常结算价格下降2%执行,3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招标人会定期或不定期对食材配送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中标人的配送工作,终止与之签订的配送协议,并取消中标人参加下一轮招标人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投标资格:食材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因配送质量差,招标人提出整改意见,态度恶劣拒不整改或考评等原因被终止配送协议的;被监管部门查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查实,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在配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检测资料和索证资料的;在配送过程中配送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招标人要求其整改且拒不整改的。

十一、综合说明:

1、食材配送价格包括产品本身、包装、运输、配送、人工、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4、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发布的书面通知为准。


配送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小计分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

得分

考核标准

设备设施

10

运输工具

10分

送货均使用专用冷藏车(5-10月须开启冷藏设备,其余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送货车辆不得随意更换,送货车辆应在中标人备选车辆里调换。

未用冷藏车或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次扣2分,随意更换送货车辆,发现一次扣2分,可进行倒扣。

配送服务

65分

准时送货

5分

送货人员应固定,准时送货,每天所需食材一车且准时送达。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发现委托其他人代送扣1分,可进行倒扣。

服务态度

5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服务好。

配送野蛮运装或与甲方人员争执,每次扣2分,可倒扣。

工作细致

5分

送货无差错。

误差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

单据清晰

5分

送货单、结算清单项目齐全,字迹清晰。

有一次不符合标准扣1分,不清晰扣1分,可进行倒扣。

足斤足两

5分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没有故意增加或减少菜量。

每发生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

保证质量

20分

保证商品质量。

发现不合格商品每次每样扣2分,可倒扣。发现假冒商品或过期食品一次扣5分。

检测资料

15分

一次不漏地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索证资料。

肉类、冻品必须提供,少提供一次扣2分,遗忘而后补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

结算精准

5分

结算价格与定价价格一致。

高于定价价格,每次扣3分,可倒扣。

科学管理

25分

安全清洁

5分

配送人员持证上岗;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

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可倒扣。

及时整改

20分

对提出的合理意见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

每次整改效果不明显扣5分,未见整改效果时不得分。

总分

100分

总得分95分(含)以上,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5分时,每低5分,结算总价下降2%,3次低于80分时,中止合同。

备注

1本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必须在结账前完成。

2招标人有权对考核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招标人组织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

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评委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有关资质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查后进入评审环节。

(一)评审内容

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

2、投标资格是否符合;

3、投标文件是否完整;

4、投标文件是否恰当签署;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相应的规定

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

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

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提供原件包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外,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

七、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技术标(40分)、价格标(60分)两部分评审,总分值为100分。

(一)资格审查

1、开标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

(二)技术分(40分)

技术分取各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序号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1

质量管理

(10分)

1对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食品卫生管理、采购配送流程、内部管理考核、服务质量监督)进行横向打分:优6分,良4-5分,一般2-3分,差0-1分。

2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货物达到国家标准,以检验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内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疫合格证、产品检测检疫报告、海关进口证明等)为准,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2

履约能力(18分)

1、配送业绩:最高得4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食材采购及配送业绩证明,合同金额70万以上,每提供一个加0.5分,合同金额100万以上,每提供一个加1分。(同一客户只能算一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对应的70%发票复印件,通过公开招标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

2、仓储情况:最高得4分,仓储面积在1000㎡以上的,得4分;仓储面积在800㎡以上的,得3分;仓储面积在600㎡以上的,得2分;仓储面积在400㎡以上的,得1分。(此项投标人需提供食材仓储服务点的证明文件,包含房屋所有权证明扫描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仓库食材摆放照片等)

3、物流能力:投标人用于食材配送的车辆,有一辆得1分,最高得4分。(投标人食材运输车辆为自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投标人无自有车辆的,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2018年1月1日以来的付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需车辆内部及外观照片)

4、服务团队:最高得6分。本项目配置的服务团队情况(包括服务团队人数、项目负责人荣誉等),进行酌情评分:优6分,良4-5分,一般2-3分,差0-1分。

3

沟通配合

(6分)

根据招标人需求,评委根据投标人对招标人日常沟通及配合方案进行横向比较,最高得6分:优6分,良4-5分,一般2-3分,差0-1分。(视方案完整性、适用性评分)

4

保障服务

(6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质量保证承诺、应急预案进行酌情打分:优6分,良4-5分,一般2-3分,差0-1分。(需提供保证供货质量承诺、优质服务承诺、突发情况的应急预案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三)价格分(60分)

1、有效评标价基准值的计算:所有有效评标价(下浮比例不低于15%,保留二位小数,否则作废标处理)里下浮率最高的为有效评标价基准值。

(1)肉类、水产价格标得分=(投标下浮率报价/基准值)*25%*100;

(2)蔬菜、水果价格标得分=(投标下浮率报价/基准值)*20%*100;

(3)豆制品、蛋价格标得分=(投标下浮率报价/基准值)*5%*100;

(4)调味品、干货、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报价=(投标下浮率报价/基准值)*10%*100。

2、价格得分:肉类、水产品报价得分+蔬菜、水果报价得分+豆制品、蛋报价得分+调味品、干货、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报价得分。

下浮率评审项目及分值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下浮率(%)

价格标得分

1

肉类、水产品

25分

2

蔬菜、水果

20分

3

豆制品、蛋

5分

4

调味品、干货、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等

10分

合 计 得 分(1+2+3+4)

八、中标人及中标价的确定

1. 汇总价格分、技术商务分后,推荐得分由高到低前第一名为中标人。

2.如出现二个及以上相同的最高分,按投标报价分高的推荐为中标人。

3.如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现场随机抽签决定。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在开标、评审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压低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

4.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比如:招标人在开标中提示评委是否回避,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评委回避事项提出质疑。

十、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中标人后补

因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违反合同约定,被招标人根据合同条款中止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根据原招标评审结果选择后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金额为后一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五部分 合同及履约保证

一、中标人和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一式肆份(招标人、中标人各贰份)。所签合同不得对招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招标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人履约,中标人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验收申请,招标人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

三、招标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中标人串通或要求中标人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中标人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人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招标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不响应付款方式的,视同无效投标处理。款项由招标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六、合同模板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

甲方: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以 公开招标方式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 项目进行招标。经评定, 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招标文件。

1.2 价格和合同期限

1.2.1基准价及下浮率

(1)肉类、水产品、蔬菜、水果、豆制品、蛋类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http://fgw.nantong.gov.cn/)当天公布的南通各市场平均价格为基准价;遇到节假日、周末或其他特殊日期,南通市发改委未公布当日市场价格,则以发改委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当日的基准价。

(2)调味品、干货、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签订合同时定价,作为合同期内的基准价。(报价基准价参照南通大润发线上APP或南通麦德龙线上APP价格)

(3)若采购的品种不在南通市发改委公布的清单中,该品种以南通市发改委网站公布的竹行星怡农贸市场的当天的实际市场价格为基准价;若该品种在竹行星怡农贸市场无法采购到的,则参照南通大润发线上APP或南通麦德龙线上APP价格执行。

(4)下浮率

A.? 肉类、水产品:下浮率

B.? 蔬菜、水果类:下浮率

C.? 豆制品、蛋类:下浮率

D.? 调味品、干货、奶制品、饮料、一次性餐具:下浮率

1.2.2合同总价为货到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价,包含食材费、各种税费、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

1.2.3本合同货物根据1.2.1规定的基准价和投标下浮率来确定结算价格;

1.2.4本合同货物品种发生变化或超出本合同采购的货物,双方签署书面材料作为本合同补充协议;

1.2.5货款根据基准价,按投标下浮比例下浮,结合考核结果后的价格进和实际发生的采购量进行结算,含税结算单价=基准价*(1-投标人投标所报的下浮率),含税结算总价=含税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1.2.6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有效期壹年。合同期满或合同续签期满后,乙方的服务经甲方评估满意后,甲方可选择续签壹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2、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前缴纳给甲方履约保证金50000元,作为履约期内不能履行招标文件的处罚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后且无违约等遗留问题时无息退还。

3、甲方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 (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联系人: ;电话: ;微信号: 。 (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甲方)

4、经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 考核

甲方根据乙方的采购及配送情况,实行月度考核,每月5日前对乙方上月配送菜品情况进行考核。若乙方违反《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甲方将从菜品配送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每次考核总分100分,得分95分(含)以上,本次结算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5分时,每低5分,本次结算价格按正常结算价格下降2%执行,3次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会定期或不定期对食材配送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配送工作,终止与之签订的合同,并取消乙方参加下一轮甲方食材采购及配送投标资格:食材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的;因配送质量差,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态度恶劣拒不整改或考评等原因被终止配送协议的;被监管部门查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经查实,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在配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检测资料和索证资料的;在配送过程中配送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甲方要求其整改且拒不整改的。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付款方式:按月结算,甲方每月5日前对乙方上月采购菜品金额进行核对汇总,对账后经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根据《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对上月配送情况进行考核,若乙方违反《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考核方案》,甲方将从菜品采购配送费用中扣除相应金额。乙方及时提供对应的增值税等额发票,菜品金额为含税价,食堂购菜金每月结算一次,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等额发票后,办理上月食堂菜金支付手续;

按投标下浮比例下浮,结合考核结果后的价格进和实际发生的采购量进行结算,含税结算单价=基准价*(1-投标人投标所报的下浮率),含税结算总价=含税结算单价*实际采购数量。

1.5 质量标准

1、肉类配送标准:要求提供同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配送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不得与其他货物混装,防止肉品二次污染。猪肉使用冷鲜肉,肉类质量必须符合GB/T9959.2-200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主要产品包括大排肉、猪前腿肉、猪后腿肉、带皮五花肉、纯精肉、肉丝、肉片、有颈前排、猪蹄、猪肝等。禽肉质量必须符合GB 16869-2005和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豆制品质量要求:豆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面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豆制品的有关安全健康指标符合国家规定。

3、水产品质量要求:鲜、冻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产调味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腌制生食动物性水产品质量必须符合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藻类及其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1964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蔬菜质量要求:新鲜、不腐烂变质,去外层老叶、损伤叶、黄叶,大小均匀,外形完好。

5、鲜蛋质量要求:蛋及蛋制品质量必须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调味品质量要求: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

7、配送要求:乙方须提供食材供应商名录,及配送人员的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

8、质量保证期限:供货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9、卫生要求:乙方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标准,并根据协议约定和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每日的配送须附清单,如发现食材卫生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甲方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如发现多次,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0、乙方严禁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预包装食品(除蔬菜等散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预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1、乙方的菜品须保证新鲜,如因乙方配送的菜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医疗费、赔偿费及甲方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1.6 食材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在合同期内,乙方根据甲方的每周食谱及第二天计划用餐人数,列出采购计划,以书面、微信或QQ方式提前一天发给甲方第二天需要采购的菜量,经甲方确认菜量后,乙方按照甲方订购要求及确认的菜品数量、质量准时提供配送。

2、配送菜品标准:甲方食堂每天供应早中晚及夜宵四顿,每顿不重样。具体是:早餐约20人,标准为稀饭、豆浆、包子、馒头、饼等;中餐约90人,标准两荤两素加水果;晚餐约30人,标准两荤两素;夜宵约20人,标准为面条、炒饭和馄饨。乙方按照甲方食谱及确认的菜量进行配送。

3、配送数量:乙方应保证菜品配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如验收数量与配送单上不符,乙方须及时补送菜品或扣除菜款。

4、送货:乙方每天早上七点前将菜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协助甲方完成收货验货工作。

5、验收:乙方每次配送菜品须附上一式两联的《食品验收单》,经甲方验收后,由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作为送货凭证。对不符合质量及要求的菜品,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换货,且乙方须在1小时内完成菜品换货送货工作,保证甲方食堂按时开饭,如因配送问题导致不能及时开饭,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出现多次配送不及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6、乙方向甲方配送的菜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标准。

7、乙方须配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各类食材,不得有在食品中掺假、以次充好的行为。

8、乙方须严格按照确认的菜量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9、乙方须定期对运送食品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辆清洁、无异味,杜绝食品污染。

10、若因市场变化食材价格有突发性增长,乙方应提醒甲方并给予菜品替换建议。

11、根据甲方需要应急配送的菜品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半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送达。

1.7 包装及运输

乙方供应的全部食材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食材安全无损。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食材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每次送货应有送货单,于货物验收时一并交给甲方。乙方负责安排运输、搬运到库。乙方配送的食材不应超过订单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乙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1.8 甲方责任

1.8.1需采购清单由乙方发给甲方进行确认,确保所需食材项目、数量、质量准确无误。

1.8.2甲方验收时须仔细核对采购清单,严格执行验货和出入库制度,确认无误后,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签收,发现乙方违规,应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处理,并进行考核。

1.8.3甲方食堂工作人员要支持、配合乙方工作,使食堂配送工作有序有效进行。对乙方做到不索要,不为难,不马虎。

1.8.4甲方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

1.8.5如甲方采购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违约责任,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乙方。

1.9 乙方责任

1.9.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

1.9.2乙方承接甲方的食材采购及配送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配送。

1.9.3乙方应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甲方的管理。

1.9.4乙方根据投标书的有关条款,联系配送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食品安全。

1.9.5乙方必须根据合同和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送货,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到,并附每日的配送清单。

1.9.6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法标准,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甲方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换货,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若出现多次情况,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9.7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1.9.8乙方供货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4)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水果、蔬菜等;(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1.9.9乙方向甲方提供食材的品牌、规格、价格必须与中标食材相同,严禁擅自更换食材品牌、规格或者擅自提价。

1.9.10乙方若多次出现短斤缺两、擅自涨价、质量问题的,或情节较为严重的,甲方有权中止供货协议,并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9.11乙方的菜品须保证新鲜,如因乙方配送的菜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医疗费、赔偿费及甲方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配送单位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1.9.12乙方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以及甲方的监管。乙方建立台帐制度,对配送的食材做到证货同行、证货相符。

1.10 检验工作

在配送前,乙方应对货物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如果食材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报请当地质检局或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质检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11 违约责任

1、乙方的菜品单价必须公允,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货物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2、甲方有权在验收发现不合格情况下,及时提出退换。在使用时发现假货或食品不新鲜,一经发现立即退换,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3、乙方配送的菜品须保证新鲜,严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如因乙方配送的菜品质量问题导致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人员医疗费、赔偿费及甲方遭受的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4、如乙方在履约期间发生违约行为,经甲方要求整改而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全部损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中止乙方送货并废除与之签订的协议,并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1)食材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发生的;(2)配送单位的考核3次得分低于85分;(3)被能达水务或监管部门查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4)经查实,将部分配送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他人或其他单位的;(5)在配送工作中弄虚作假,提供伪造检测资料和索证资料的。(6)有严重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情况的;(7)乙方提供的货物单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的。

1.12 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2、中国政府调整税率的,货物的含税价作相应调整。

1.13 争议的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有关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效,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委托代理人: 法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配送工作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小计分

分值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

得分

考核标准

设备设施

10

运输工具

10分

送货均使用专用冷藏车(5-10月须开启冷藏设备,其余时间视气温情况而定。送货车辆不得随意更换,送货车辆应在中标人备选车辆里调换。

未用冷藏车或未开启冷藏设备发现一次扣2分,随意更换送货车辆,发现一次扣2分,可进行倒扣。

配送服务

65分

准时送货

5分

送货人员应固定,准时送货,每天所需食材一车且准时送达。

非不可抗拒情况下延误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发现委托其他人代送扣1分,可进行倒扣。

服务态度

5分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运送搬装服务好。

配送野蛮运装或与甲方人员争执,每次扣2分,可倒扣。

工作细致

5分

送货无差错。

误差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

单据清晰

5分

送货单、结算清单项目齐全,字迹清晰。

有一次不符合标准扣1分,不清晰扣1分,可进行倒扣。

足斤足两

5分

送货无短斤缺两现象,没有故意增加或减少菜量。

每发生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

保证质量

20分

保证商品质量。

发现不合格商品每次每样扣2分,可倒扣。发现假冒商品或过期食品一次扣5分。

检测资料

15分

一次不漏地提供有关商品的检测资料、索证资料。

肉类、冻品必须提供,少提供一次扣2分,遗忘而后补一次扣1分,可进行倒扣。

结算精准

5分

结算价格与定价价格一致。

高于定价价格,每次扣3分,可倒扣。

科学管理

25分

安全清洁

5分

配送人员持证上岗;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

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1分,以此类推,可倒扣。

及时整改

20分

对提出的合理意见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协调有效果,及时整改。

每次整改效果不明显扣5分,未见整改效果时不得分。

总分

100分

总得分95分(含)以上,按正常结算价格结算;低于95分时,每低5分,结算总价下降2%,3次低于80分时,中止合同。

备注

1.本考核每月考核一次,必须在结账前完成。

2.招标人有权对考核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七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

2、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根据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中“第一款”的约定提出疑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后未进行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不能就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后的开评标过程、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在开标过程中,凡主持人或评标小组明确提出须由投标人确认的事项,投标人当场无异议的,事后不得提出质疑、投诉。

3、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4、对本次招标有质疑的,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质疑人应在质疑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请下载),《质疑函》内容应包括质疑事项、主要内容、事实依据、适应法规条款、佐证材料等。同时,质疑人应保证其提出的质疑内容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涉及商业秘密的、非书面形式的、非送达的、匿名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相关佐证材料要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不能作为佐证材料。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搜集相关佐证材料等工作。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回复

1、《质疑函》须由质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本次招标授权人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

2、对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签收并出具《质疑受理通知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需要质疑人进一步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的,请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质疑回复时间相应顺延。质疑人不能按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3、对不符合提出质疑要求的,出具《质疑退回通知书》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要求,质疑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补充佐证材料的,视同放弃质疑。

4、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负责将质疑人提出的质疑相关材料提供给相关专家或评委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回复质疑人。

必要时,可向被质疑人转发《质疑函》及相关佐证材料。被质疑人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据。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被质疑事项。

5、因质疑情况复杂,组织论证或审查时间较长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可适当延长质疑回复处理时间。

三、质疑处理

1、质疑成立的处理。招标人终止采购,并建议有关部门给相关当事人予以处理。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1)质疑人书面《申请撤回质疑函》的,不作违约处理。

2)质疑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配合进行质疑调查处理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函》处理。

3)质疑人不按《质疑函》格式就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视情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4)质疑人虽提供了相关佐证材料,但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招标人请质疑人补充相关佐证材料,仍不能证明其质疑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50%作为违约金;同时,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5)质疑人不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招标人已指出,质疑人仍然坚持提出质疑的,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同时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

6)对明显有违背事实的、经相关专家或评委认定无依据的、经其他投标人举证无依据的质疑,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收取其保证金的100%作为违约金,列入不良投标人名单;同时,对其中每一项不成立的质疑给予质疑人1年内禁入由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的违约处理,依次类推;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省、国家级相关媒体予以披露。

7)质疑人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四、无佐证材料的举报作违约处理。投标人不得进行不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含无法查实的如宣传册、媒体报道、猜测、推理等)向有关部门的举报,否则作违约处理,并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由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

五、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投标人进行质疑后,招标人回复质疑不成立,投标人仍进行投诉的,并最终投诉不成立的,作违约处理,并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由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

六、《质疑函》、《质疑回复函》,质疑、举报、投诉不成立的等相关情况,视情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省、国家级等相关媒体予以披露。并在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由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组织的采购活动。

第八部分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原件包、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技术标、价格标四部分组成。

一、原件包(单独密封):

提供本项目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在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没有递交原件包或包中资料不全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如遇特殊情况部分原件不能提供的,则投标人可以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单独密封):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提供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除外)原件的复印件或(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受权人身份证,这2项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销售商的,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以上资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投标人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须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单个合同业绩不低于50万元;

8、投标人提供依法开标前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材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9、提供投标人食材供应商名录及配送人员健康证明相关资料原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三、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贰份,不得出现报价。单独密封):

1、根据评标办法提供相应资料。

2、商务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四、价格标(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单独密封。不得出现在原件包、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技术标):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为方便评委评审,请投标人按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

补充相关材料。

附件1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我公司认真对照招标公告,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参加投标响应,并保证提供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提供虚假材料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公司承诺投标前3年内没有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被事后发现的,我公司同意被取消报名、投标、中标等资格,同时自愿承担违约处理(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身份证号码: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被委托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被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委托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提供被委托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附件4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投 标 函

致: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

(一)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有关规定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下列投标报价表中的费率投标。投标费率已包含:完成招标文件包含的招标内容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费、各种税费、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

(二)我单位接受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并承诺如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在招标的任何环节拒绝我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责任由我单位自负,且不向招标人索赔任何经济损失。

(三)无论是否中标,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四)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南通能达水务有限公司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项目报价

下浮比例

(不低于15%)

肉类、水产品食材下浮比例

    %

蔬菜、水果食材下浮比例

豆制品、蛋类下浮比例

    %

调味品、干货、奶制品、饮料、 一次性餐具下浮比例

    %

备注:以上报价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费、各种税费、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费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

(由投标人据实提交,表格不够自行添加)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注: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中的商务、技术部分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经三分之二评委认定。

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承担被没收全额投标保证金的风险。

4、投标人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