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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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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学院2021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7-02

招标详情

亳州学院2021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亳州学院2021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10点00分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BTWHN02152
项目名称:亳州学院2021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万元
最高限价:37.8万元
采购需求:亳州学院2021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采购等一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要求(分批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7月03日09:00至2021年07月12日17:30
2.地点: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645。 (3)供应商可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或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4)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方式: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 4.采购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200元整,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4日10点00分
2.提交(上传)响应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三楼评标室(三)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4日10点00分
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4872号金融港中心A9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三楼评标室(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亳州学院
地址:亳州市汤王大道2266号
联系方式:0558-3037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6
九、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户名: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76700188012221527
开户银行: 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户名: 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0000536770766600032952
开户银行: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瑶海支行

附件: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 (仅供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根据每次提货券的需求数量据实结算当次款项 2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货期限 合同生效后,接采购人通知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要求(分批供货) 4 免费质保期 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5 所属行业 零售业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职工慰问品供应。 三、货物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固定单价 数量(暂定) 备注 1 2021年教职工节日慰问品提货券 400元/份 540份 1、年暂定量仅供参考,以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供货、据实结算。 2、慰问品具体内容及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成交供应商不得限定提货券适用范围。 300元/份 540份 四、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负责货物的运输、质检、分解到位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单位人员凭成交供应商发放的提货券领取慰问品(成交后,采购人有权选择自提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送货上门两种方式, 送货上门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5)成交供应商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供应)。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供应),应提前通知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延误(供应)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给予成交供应商相应处罚; 6)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提前 10 天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7)采购人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退货;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交接食品类货物的服务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服务实施前采购人有权进行核查; 9)成交供应商须开具正规发票。 五、报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统一费率报价,统一费率=固定单价/实际货物每人份金额*100%。 如某供应商所报统一费率为80%,成交后,则其提供的每人份实际货物价值为(400元+300元)/80%=875元。其他批次以此类推。 注:1)所报统一费率不得高于 100%,否则响应无效;2)成交后提供的实际货物单价不得高于平均市场价;3)货物需求中的暂定量仅供参考,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报价包含配送、运输、人工、搬运等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除磋商文件列明的结算方式外,不再追加任何费用,请供应商谨慎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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