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MZTJ-DL-202106004)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网络形式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TJ-DL-202106004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577.24万元
最高限价:577.2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577.24 |
577.24 |
餐饮服务 |
本项目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食堂外包项目,采购预算为577.24万元,主要内容:为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提供1年的经营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后壹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2020年或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2日到 2021年07月0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网络形式进行
方式:电汇购买招标文件(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dianzizhaotoubiao@163.com),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逯遥,联系方式:18322778325)。每包售价 500 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
联系方式:26249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
联系方式:183227783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逯遥
电 话:18322778325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日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概况
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位于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 1 号,医院职工 1600 人左右。
2.目前餐厅操作间具备基本运行设备。
3.医院餐厅采用一卡通管理。管理系统由经营者操作管理。
<二>项目预算
577.24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20年度或2021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
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 2020 年或 2021 年至少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
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
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
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
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
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拟派驻现场主要成员需求 38 人,需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需求岗位
需求
数量
持证需求 技术职称需求 从业年限需求
项目经理 1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厨师长 1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厨师 4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面点师 2 面点师证书 高级面点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面点师帮工 2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墩上 4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洗碗工 2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清真厨师 1 烹调师证书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服务员 13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送餐员 6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餐卡管理员 1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司机 1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合计 38 人
拟派驻的所有人员进驻前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合格的健康证。
<五>托管经营年限★
1.托管经营年限: 1 年。
<六>食堂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食堂服务内容:
1. 全院职工饮食的制作、出售及部分送餐;
2. 医院患者、家属饮食的制作、出售、送餐;
3. 配合医院迎宾、迎检工作制做工作餐、送餐;
4.食品原材料采购(包含营养科食材采购),采购通过正规渠道,有检验检疫证明、并
接受院方的监督;
5.餐具消毒、膳食部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符合医院要求;
6.制定丰富、营养、健康的食谱;
7.为健康查体中心制作早餐、送餐、发放餐食服务。
(二)要求
1.投标方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且需经正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品原材料采购需响应国家号召,按比例采购边远地区的食品
3. 提供 24 小时 X 365 日全天候服务(全年无休息日)
4.在防汛、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无条件安排夜班值班,积极参
加抗灾抢险工作
5.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及管理
6.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员感染伤亡及招标人的设备设施损毁及其他等一切损失、后
果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需要协助采购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七>项目服务费用内容★
1、本项目服务费应包括以下内容,由供应商负责
1)职工食堂所有原材料(三餐主、副食、蛋、奶、蔬菜、肉类、调料、配料、水果)
采购费用;
2)人员费用:包括员工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员工制服(样式须经采购方同意)
等;
3)餐厨服务耗材费用:包括果蔬一洗净、农药残留检测试纸、亚硝酸盐快速检测试纸、
食用油过氧化值检测试纸、甲醛检测试纸、黄曲霉素快速检测试纸、环保配餐盒、一次
性手套、口罩等保洁服务耗材;
4)办公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5)企业税金;
6)中标供应商需自备厨杂用品;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配餐盒(配餐盒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环保型消耗品,且符合
医院的院感要求)。
2、采购方承担费用
1)采购人承担职工餐卡注资实际消费费用
2)采购人承担营养科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
3)采购人承担为查体科提供早餐费用
4)采购人承担餐厅所需水、电、气能耗费用;
5)采购人免费提供住宿用房(40 人)。住宿人员的安全管理由中标方负责
6)采购人提供现有食堂厨房设备免费使用。
<八>餐饮服务过程中,对餐饮公司评价考核标准与细则★
1.力求真实客观、组织形式多样。业务外包服务考评形式可参照调查问卷情况、各科室
反馈意见、意见箱及举报电话、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部门自行上报工作表现等,总务科
可依据部门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相应考评办法,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形式。
2.外包服务所涉部门与成交供应商订立的合同,应明确外包服务考评标准办法与奖惩措
施并依据外包服务考评最终结果,按比例向承包商支付费用。考核过程中发现不足之处,
成交供应商应在业务部门的监督下须尽快落实整改。外包服务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应服务
项目是否延续合作的重要依据。
3.考评结果:
3.1 服务类外包服务考评于每月将综合成绩进行汇总。考核成绩 80 分以上支付 100%服
务费;70-79 分之间,每低 1分扣 1%服务费;低于 70 分扣服务费 50%。考核成绩连
续两个月低于 70 分,采购人发出改善要求的书面通知书,14 天内成交供应商无明显改
善,严重影响服务项目运行,采购人停发服务费并进行整顿三个月,如成绩仍低于 70
分,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2 上级主管部门(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或医院领导再巡查中发现突出重大问题
视情节严重责令整改,并根据情况处罚 1 万至 2万或 2 万至 4万元。
3.3 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一票否决,视情节严重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部分为实质性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位于天津市河北区中山路1号,医院职工1600 人左右。
2.目前餐厅操作间具备基本运行设备。
3.医院餐厅采用一卡通管理。管理系统由经营者操作管理。
<二>项目预算
577.2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
3、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
4、提供2020年或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拟派驻现场主要成员需求38人,需满足如下基本要求
需求岗位
需求数量
持证需求
技术职称需求
从业年限需求
项目经理
1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厨师长
1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厨师
4
烹调师证书
高级厨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面点师
2
面点师证书
高级面点师级别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面点师帮工
2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墩上
4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洗碗工
2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清真厨师
1
烹调师证书
三年以上从业经验
服务员
13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送餐员
6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餐卡管理员
1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司机
1
一年以上从业经验
合计
38人
拟派驻的所有人员进驻前需取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合格的健康证。
<五>托管经营年限★
1.托管经营年限: 1年。
<六>食堂服务内容与要求★
(一)食堂服务内容:
1. 全院职工饮食的制作、出售及部分送餐;
2. 医院患者、家属饮食的制作、出售、送餐;
3. 配合医院迎宾、迎检工作制做工作餐、送餐;
4.食品原材料采购(包含营养科食材采购),采购通过正规渠道,有检验检疫证明、并接受院方的监督;
5.餐具消毒、膳食部所辖区域的卫生保洁符合医院要求;
6.制定丰富、营养、健康的食谱;
7.为健康查体中心制作早餐、送餐、发放餐食服务。
(二)要求
1.投标方工作所有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健康证且需经正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食品原材料采购需响应国家号召,按比例采购边远地区的食品
3. 提供24小时X 365日全天候服务(全年无休息日)
4.在防汛、暴风雪等恶劣天气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期,无条件安排夜班值班,积极参加抗灾抢险工作
5.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规章制度及管理
6.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员感染伤亡及招标人的设备设施损毁及其他等一切损失、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需要协助采购人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1、本项目服务费应包括以下内容,由供应商负责
1)职工食堂所有原材料(三餐主、副食、蛋、奶、蔬菜、肉类、调料、配料、水果)采购费用;
2)人员费用:包括员工薪金、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员工制服(样式须经采购方同意)等;
3)餐厨服务耗材费用:包括果蔬一洗净、农药残留检测试纸、亚硝酸盐快速检测试纸、食用油过氧化值检测试纸
4)办公费用:包括日常办公费用;
5)企业税金;
6)中标供应商需自备厨杂用品;
7)中标供应商需提供配餐盒(配餐盒通过国家相关部门审批的环保型消耗品,且符合医院的院感要求)。
2、采购方承担费用
1)采购人承担职工餐卡注资实际消费费用
2)采购人承担营养科食品原材料采购费用
3)采购人承担为查体科提供早餐费用
4)采购人承担餐厅所需水、电、气能耗费用;
5)采购人免费提供住宿用房(40人)。住宿人员的安全管理由中标方负责
6)采购人提供现有食堂厨房设备免费使用。
1.力求真实客观、组织形式多样。业务外包服务考评形式可参照调查问卷情况、各科室反馈意见、意见箱及举报
2.外包服务所涉部门与成交供应商订立的合同,应明确外包服务考评标准办法与奖惩措施并依据外包服务考评最
3.考评结果:
3.1服务类外包服务考评于每月将综合成绩进行汇总。考核成绩80分以上支付100%服务费;70-79分
3.2上级主管部门(市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或医院领导再巡查中发现突出重大问题视情节严重责令整改,并
3.3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一票否决,视情节严重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