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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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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来源:政府采购云平台发布时间:2021-07-02 21:25

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2576

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7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频发的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
(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7-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4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胥文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13798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33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传 真:0571-85860230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竞男、曹蕾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31734、85860243

质疑联系人: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传 真:/

联系人 :倪文良、吴聪瑜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298.6K

浙江中医药大学

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

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0625-21212576

项目名称: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

采购单位:浙江中医药大学

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9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35


电子交易须知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登记、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

2、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后,还可以邮寄或送达的方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如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提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未上传“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仅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6、供应商在参加电子交易过程中,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帮助文档”版面获取《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或致电平台400-881-7190获取相关服务支持。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月14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25-21212576

项目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最高限价(元):1,7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

数量:1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1,7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不允许进口)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频发的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 → 项目采购 → 获取采购文件 → 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本次采购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

(2)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系统”进行信息登记,获得线上政府采购活动操作权限。

(3)采购公告所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4.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递交(上传)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网址):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7-1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2021年7月14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磋商、询价)。(3)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5)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胥文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6613798

质疑联系人:汪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6633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曹蕾,张竞男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60243,85831734

邮箱:lei.cao@163.com,1015646446@qq.com

质疑联系人:喻胜良、孙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860241、0571-858602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

2

采购内

容及数量

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

数量:1项

3

预算金额

人民币170万元

4

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5

电子交

易平台

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4

磋商报价

1、本磋商项目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磋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配置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含相应的税金)、福利及社会保险、及可能向员工提供的住宿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投入的间接人员的费用、管理资源投入费用、办公费用、利润以及款项支付过程产生的税金等;供应商对合法用工及用工风险全面承包。

备注:本磋商文件中除非有特别说明,所有的报价均指含税价。

5

现场踏勘

□ 组织

■ 不组织

6

样品

□ 提供(详细内容)

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不提供

7

演示

□ 要求(详细内容)

■ 不要求

8

采购文

件澄清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

9

响应文

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12

响应文件

的编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13

响应文件

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14

响应文件

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等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15

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和地址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递交。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

14楼1407-1室。

收件人:曹蕾,张竞男、0571-85860243,85831734

16

磋商时

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7月14日9:30时(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https://www.zcygov.cn。供应商在线参加磋商。

17

开启(解密)响应文件

1、采购组织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磋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3、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4、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

18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9

响应文

件有效期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

20

进口

□允许

■不允许

21

节能产品

不适用

22

环境标

志产品

不适用

23

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

1、本次采购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次采购标的为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是: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不适用)

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6、本次采购的服务要求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

7、承接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出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提供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4

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收费标准的65%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不到贰仟元按贰仟元收取。

供应商应当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在响应文件中出具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2、代理服务费支付:

代理服务费缴纳形式:汇票/支票/电汇/现金

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账户 :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开户账 号:1202121209006759843

3、增值税发票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税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行名称、账号、地址及联系电话。

备注:代理服务费在报价表中不单列报价子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在企业运营成本等或各投标报价中。

25

解释权

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6

其他

/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供应商: 系指按采购文件规定合法获取采购文件并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供应商代表:是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4.联合体:是指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磋商。

5.甲方:是指合同签订的一方,一般与采购人、用户相同。

6.乙方:是指合同签订的另一方,与成交供应商相同。

7.“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8.“服务”系指采购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9.“项目”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0.“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11.“▲”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磋商费用

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联合体参加磋商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磋商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五)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六)特别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2.采购文件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服务等标准以及推荐、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采购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七)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之日(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为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二 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主要条款

6.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有)

(二)供应商的风险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 5 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澄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采购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发布。

三、响应文件

(一)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1.?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为自然人参加的,则提供身份证明;

(3)政府主管部门频发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

2.商务技术文件

(1)磋商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3)技术响应表(格式见第六章);

(4)供应商的业绩(格式见第六章);

(5)企业情况表(格式见第六章);

(6)供应商总体经营理念及经营策略;

(7)餐饮服务方案:服务特点、难点分析等;

(8)员工餐服务方案;

(9)本项目的餐饮全年服务计划及美食节安排;

(10)服务响应及服务期承诺、餐饮服务质量承诺;

(11)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12)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简历表;

(13)安全服务能力与管理制度:检测化验能力、设备维护方案、投诉处理方案等;

(14)食品安全保障计划方案;

(15)食品存储、加工与供应方案;

(16)原材料安全检测措施、控制方案;

(17)服务质量及食品卫生管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情况;

(18)应急预案;

(19)与评审、评分有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3.报价文件:

(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六章);

(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4)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方就有关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为完成本项目配置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包括工资(含相应的税金)、福利及社会保险、及可能向员工提供的住宿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投入的间接人员的费用、管理资源投入费用、办公费用、利润以及款项支付过程产生的税金等;供应商对合法用工及用工风险全面承包。

2. 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响应截止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1)“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的签章

采用电子签章。

(七)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和递交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递交:在线上传递交。

(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

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

(2)“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

收回执。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和递交:

(1)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2)“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存入U盘(一份)。

(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递交。

(4)“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至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

2、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

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四、磋商

(一)磋商形式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磋商,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参加在线磋商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二)磋商程序

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 “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解密的,如供应商已按规定递交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则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参与评审,“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如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

2.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3.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响应文件无效情形。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5.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

6.作出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7.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响应或重新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复,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8.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否则视为退出磋商。

9.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作废标处理。

10. 磋商结束后,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三)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小组的澄清内容及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

评审小组发出澄清内容后,供应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错误修正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报价记录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报价记录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评审小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并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五)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评审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评审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人接触。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或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服务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和《采购结果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六、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评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的评审。

一、总则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递交了有效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票决。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除财政部门另有规定外,评审小组推荐得分排列前3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并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技术、资信及商务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人数

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资信及商务分

二、响应无效的情形

1、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无效:

(1)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未提供;

(2)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4)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北京时间),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此项查询由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进行并与采购资料共同保存。此项查询由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进行并与采购资料共同保存。

(5)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6)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的;

(7)磋商响应函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8)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9)采购文件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而采用联合体磋商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在响应文件中未提交联合协议的;

(10)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响应文件标明的商务、技术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11)未响应采购文件标注“▲”的实质性要求的;

(12)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14)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1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1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的;

(18)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在最后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

(1)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3)不接受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修正错误原则修正后的报价的;

(4)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且供应商确认其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5)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三、评审内容及标准

(一)技术、资信及商务部分(70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一个业绩证明材料得1分,本项得分不超过5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能体现评审要素,否则不得分。

5分

2

投标人提供的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业绩中具有业主反馈表的,提供一份业主反馈表且反馈内容为好评(表述为优,满意,80分及以上)的,得1分;得分可累计,最高得分不超过5分。

证明材料:业主反馈表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且反馈表中能体现评审需要的要素。否则不得分

5分

3

投标人同时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每缺少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

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分

4

餐饮服务方案

本项目的服务特点、难点分析准确性,服务特点、难点定位准确性进行评分。

1)分析准确到位,定位清晰,得4分

2)分析欠准确,定位欠清晰,得2分

3)有分析,但不准确,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4分

员工餐服务方案(包括加班餐、营养餐、病号餐及其他接待餐饮服务等)的合理性、全面性及针对性。

1)方案合理,定位全面,针对性强,得4分

2)方案欠合理,定位欠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3)有方案,但方案较差,定位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4分

针对本项目的餐饮全年服务计划及美食节安排的合理性、全面性及针对性。

1)方案合理,定位全面,针对性强,得4分

2)方案欠合理,定位欠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3)有方案,但方案较差,定位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4分

服务响应及服务期承诺、餐饮服务质量承诺情况。

1)服务承诺完全满足采购要求,得3分

2)服务承诺对采购要求的满足一般,得1分

3)服务承诺不能满足要求,得0分

3分

5

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

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

(1)项目经理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
(2)服务团队内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烹调师证书的得1分;

(3)项目经理或厨师长具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同级别)餐饮管理经验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提供证明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中的服务团队配置及岗位构成合理性打分。针对本项目作出详细的人员配备方案及岗位构成合理得5分;配备及构成较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得4分,配备合理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得3分,配备不合理、不能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5分

提交日常运营期间人员招聘计划、人员离职补充方案以及人员稳定方案、员工管理及绩效考核方案:方案详细、完全可行且综合风险最小的,得5分;较为详细、基本可行但存在一定风险的,得3分;方案一般,且综合风险性较大的,得1分;

5分

6

安全服务能力与管理制度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检测化验能力、是否具有良好的设备维护方案、是否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方案、是否与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的合作检测情况(须提供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同复印件,否则无效)等进行评分。

4项内容都具有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扣分至0分止

3分

食品安全保障计划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及针对性进行评分。

1)方案合理,定位全面,针对性强,得4分

2)方案欠合理,定位欠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3)有方案,但方案较差,定位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4分

食品存储、加工与供应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及针对性进行评分。

1)方案合理,定位全面,针对性强,得4分

2)方案欠合理,定位欠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3)有方案,但方案较差,定位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4分

原材料安全检测措施、控制方案的合理性、全面性及针对性进行评分。

1)方案合理,定位全面,针对性强,得3分

2)方案欠合理,定位欠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3)有方案,但方案较差,定位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分

7

服务质量及

食品卫生管控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适用性进行评分。

1)方案合理,定位全面,针对性强,得3分

2)方案欠合理,定位欠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3)有方案,但方案较差,定位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分

就餐满意度调查与投诉处理方案的全面性、合理性、适用性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合理,定位全面,针对性强,得3分

2)方案欠合理,定位欠全面,针对性较强,得2分

3)有方案,但方案较差,定位不够全面,针对性不强,得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3分

(1)投标人在项目经营管理中购买过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赔付累计总额不低于3000万),且承诺中标后能为本项目购买此保障的,得2分(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在项目经营管理中购买过食堂公众责任保险(赔付累计总额不低于5000万),且承诺中标后能为本项目购买此保险的,得2分(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投标人购买过雇主责任险并提供有效期内的雇主责任险保单(意外医疗、死亡、伤残总计赔偿限额不低于每人25万元),且承诺中标后能为本项目购买此保险的,得2分。(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及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6分

8

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且可操作性强的,得3分;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应急预案不健全的,得1分;未提供应急预案或所提供的应急预案完全不具备可操作性的不得分。

3分

(二)价格部分(3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报价)×30%×100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序号

政策名称

内容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

3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提供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证明文件”

4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5

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6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二、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采购人按月支付管理服务费给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每月实际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管理服务费金额根据岗位、满意度等各项考核结果结算。采购人按如下方式考核:

(1)岗位人数。食堂经营服务团队按采购人要求配置,每月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实际用工和各岗位经费标准提交采购人;

(2)满意度。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90%为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工作目标;低于75%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按照每低出1个百分点扣款500元,上不封顶;当连续三次综合满意度低于75%时,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管理服务费,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检查。采购人按照A级食堂标准对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服务进行日常考评,对照标准,每扣1分扣款100元;

(4)投诉。在日常生活及食堂工作中,成交供应商若被投诉,则投诉查实一次扣除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费500元每人次。

三、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服务结束后经采购人书面确认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后无息返还给成交供应商(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付款。

2.采购人在任何时候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以修复成交供应商损坏的设备、设施、场地(经双方或权威部门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员工损坏)或因成交供应商违约金,且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金额,保证成交供应商管理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四、项目基本要求

1.主要服务内容:教工食堂设立快餐、包厢、点心铺等,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中、晚餐,包厢服务、盒饭送餐、净菜、粮油销售等服务。成交供应商在满足教师用餐需求情况下,可在工作日的晚餐、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将快餐线对学生开放,待条件成熟时供应早餐。

2.经营场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三楼教工食堂,建筑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其中堂食用餐面积500平方米,250个餐位,包厢包含3个大包厢和5个连体包厢。

3.运营方式:委托一家餐饮公司经营,运营团队维持23人左右,日常的收支由成交供应商独立运营负责,即每天的营业收入归成交供应商,所有食材、消耗品及小型维修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学校负责日常食材的采购监管、出售菜品定价、出入库管理及财务管理,所有食材供应商由采购人确定,价格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价格。采购人补贴成交供应商管理服务费用不高于170万元,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当年的服务满意度等考核进行结算,按月支付。水电气及炉灶、米饭生产线、蒸汽发生器、洗碗机、油烟机、空调等大型设备维修、更新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经营业绩要求: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教工餐厅的营业规模合理组建不少于23人的经营服务团队,年度综合满意度测评不低于90%,未达到此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核减相应合同人数,按照人均工资扣减相应管理服务费。

5.菜价要求:中餐菜价在现有定价基础上打6折左右,每餐人均消费由现在一荤两素14元左右降至8元左右,减去校方补贴的3元,教工实际支付5-6元。晚餐按成本价提供。包厢业务公务接待菜价按成本价提供,个人业务利润控制在20%以内。

6.采购人管理团队绩效奖励工资:成交供应商按年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付给采购人,用于采购人发放3人管理团队人员的绩效奖励工资,管理人员绩效奖励工资不低于现发放标准。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

六、管理要求

1.人员用工管理

1.1经营服务团队中,厨师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厨师长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具有技师及以上职称,专业经验丰富,能指导他人,有自己的特色;面点师不得少于2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证书,从事本专业5年及以上,能制作多种中式糕点及西式糕点;包厢服务员形象良好,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

1.2 经营服务团队的主要人员要保持稳定,经双方确认的厨师长、面点师等半年内不得更换,采购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每月成交供应商团队缺岗人次累计超过5人次;

2.安全卫生管理

2.1 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教工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

2.2 成交供应商必须自行做好防盗、防火(食堂内部加工用气或用电不得使用其它燃具)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如属成交供应商责任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2.3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体检、办理健康证及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落实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协助采购人按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年检、换证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检验;并在投标文件中单独附页做出相应承诺。

2.4 负责落实食堂服务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每学期组织1-2次食堂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确保卫生安全;

2.5 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和上级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采购人派出的食堂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加工、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全方位地监控;

2.6 落实食堂安全值班制。配有专人对下班前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关好,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2.7 食堂内部用火、用电、用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私拉电线,严禁违章用电;

2.8 定期检查与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如有破损须及时报修;食堂员工要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火警,经常进行消防演练,常备不懈;

2.9 保证就餐环境的安全,并对用餐者因环境不完善而受到的意外伤害承担全部的责任。

3.设备设施管理

3.1 服务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成交供应商管理范围)和设备设施位置(包括水电线路及土建);

3.2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等应及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3 设备实行定位放置,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4 按设备流程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或非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拆修机械设备。

4.服务质量要求

4.1 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堂标准化管理标准》所订立的人员配备、服务质量、伙食质量、花色品种等指标要求,合理控制成本;

4.2 教工食堂的自选快餐线每个季度至少提供150个菜品,每个季度重复的菜品不得超过70%,工作日中餐每周至少提供90个菜品,每餐至少提供30个菜品,每天至少更换50%的菜品,每周更换50%菜品。点心铺根据采购人指定要求提供各类风味小吃和面点,每周至少提供15个品种,每天至少提供5个品种,每天至少更换50%的品种。

4.3 售卖窗口每类菜品必须标注菜价;

4.4 烹饪制作流程符合相关规范,讲求工艺技术,高、中、低档饮食合理搭配,各种风味菜肴兼备,营养充分。

七、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以下内容:

1、餐饮服务方案

2、项目经理及服务团队组成情况

3、安全服务能力与管理制度介绍

4、服务质量及食品卫生管控方案

5、应急预案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本条款为双方必须遵守的基本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文本;正式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为准。)

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合同

项目编号:

确认书编号:

甲方(采购人):浙江中医药大学

乙方(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鉴证方):

经采购代理机构 通过 方式采购,确定 为成交单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基本要求

乙方管理服务的前提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社会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的原则,具体管理的范围和要求如下:

1.主要服务内容:教工食堂设立快餐、包厢、点心铺等,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中、晚餐,包厢服务、盒饭送餐、净菜、粮油销售等服务。乙方在满足教师用餐需求情况下,可在工作日的晚餐、节假日、寒暑假期间将快餐线对学生开放,待条件成熟时供应早餐。

2.经营场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三楼教工食堂,建筑面积约为1000平方米,其中堂食用餐面积500平方米,250个餐位,包厢包含3个大包厢和5个连体包厢。

3.运营方式:日常的收支由乙方独立运营负责,即每天的营业收入归乙方,所有食材、消耗品及小型维修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日常食材的采购监管、出售菜品定价、出入库管理及财务管理,所有食材供应商由甲方确定,价格参照浙江省高等学校后勤物资联合配送中心价格。水电气及炉灶、米饭生产线、蒸汽发生器、洗碗机、油烟机、空调等大型设备维修、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

4.经营业绩要求:乙方根据甲方教工餐厅的营业规模合理组建不少于23人的经营服务团队,年度综合满意度测评不低于90%,未达到此标准的,甲方有权核减相应合同人数,按照人均工资扣减相应管理服务费。

5.菜价要求:中餐菜价在现有定价基础上打6折左右,每餐人均消费由现在一荤两素14元左右降至8元左右,减去校方补贴的3元,教工实际支付5-6元。晚餐按成本价提供。包厢业务公务接待菜价按成本价提供,个人业务利润控制在20%以内。

6.甲方管理团队绩效奖励工资:乙方按年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付给甲方,用于甲方发放3人管理团队人员的绩效奖励工资,管理人员绩效奖励工资不低于现发放标准。

(二)管理要求

1.人员用工管理

1.1乙方经营服务团队中,厨师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厨师长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具有技师及以上职称,专业经验丰富,能指导他人,有自己的特色;面点师不得少于2人,需具有中级及以上证书,从事本专业5年及以上,能制作多种中式糕点及西式糕点;包厢服务员形象良好,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及以上;

1.2 乙方经营服务团队的主要人员要保持稳定,经双方确认的厨师长、面点师等半年内不得更换,采购人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每月成交供应商团队缺岗人次累计超过5人次;

2.安全卫生管理

2.1 乙方为采购人教工食堂安全、卫生、防火、防盗等第一责任人,对相应工作负有直接的组织和管理;

2.2 乙方必须自行做好防盗、防火(食堂内部加工用气或用电不得使用其它燃具)和食品卫生等工作。如属成交供应商责任发生失窃、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2.3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所有员工都要经过体检、办理健康证及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落实防鼠、灭蝇、防虫、防毒等措施;协助甲方按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年检、换证手续、接受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2.4 负责落实食堂服务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建立和健全一整套生产管理、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制度;每学期组织1-2次食堂人员岗位培训,规范操作,确保卫生安全;

2.5 乙方接受甲方和上级组织的监督与管理,积极配合甲方派出的食堂监督员的工作,接受监督员对原材料加工、生产流程、卫生消毒、服务规范等全方位地监控;

2.6 落实食堂安全值班制。配有专人对下班前检查水、电、气、门窗是否关好,并做好相关台账记录,以防安全事故发生;

2.7 食堂内部用火、用电、用气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私拉电线,严禁违章用电;

2.8 定期检查与维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使其保持良好的状态,如有破损须及时报修;食堂员工要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会报火警,经常进行消防演练,常备不懈;

2.9 保证就餐环境的安全,并对用餐者因环境不完善而受到的意外伤害承担全部的责任。

3.设备设施管理

3.1 服务期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成交供应商管理范围)和设备设施位置(包括水电线路及土建);

3.2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甲方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包括消防设施等应及时进行检查保养、维修。

3.3 设备实行定位放置,责任到人,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3.4 按设备流程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或非岗位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拆修机械设备。

4.服务质量要求

4.1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堂标准化管理标准》所订立的人员配备、服务质量、伙食质量、花色品种等指标要求,合理控制成本;

4.2 乙方提供甲方教工食堂的自选快餐线每个季度至少提供150个菜品,每个季度重复的菜品不得超过70%,工作日中餐每周至少提供90个菜品,每餐至少提供30个菜品,每天至少更换50%的菜品,每周更换50%菜品。点心铺根据甲方指定要求提供各类风味小吃和面点,每周至少提供15个品种,每天至少提供5个品种,每天至少更换50%的品种。

4.3 售卖窗口每类菜品必须标注菜价;

4.4 烹饪制作流程符合相关规范,讲求工艺技术,高、中、低档饮食合理搭配,各种风味菜肴兼备,营养充分。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三、合同金额

甲方补贴乙方管理服务费用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元)。

四、管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甲方按月支付管理服务费给乙方,甲方每月实际支付给乙方的管理服务费金额根据岗位、满意度等各项考核结果结算。甲方按如下方式考核:

(1)岗位人数。食堂经营服务团队按甲方要求配置,每月由乙方按照实际用工和各岗位经费标准提交甲方;

(2)满意度。甲方每月对乙方的经营服务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90%为乙方的服务工作目标;低于75%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按照每低出1个百分点扣款500元,上不封顶;当连续三次综合满意度低于75%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拒付管理服务费,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检查。甲方按照A级食堂标准对乙方的经营服务进行日常考评,对照标准,每扣1分扣款100元;

(4)投诉。在日常生活及食堂工作中,乙方若被投诉,则投诉查实一次扣除乙方管理服务费500元每人次。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经营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有权要求乙方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积极协助乙方搞好和外界的联系协调等工作。

2.甲方负责食堂运行所需的所有合法证件的办理。

3.合同期间,甲方确保水、电、管道煤气、蒸汽的正常供应,以配合乙方工作正常运转。

4.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确保“一卡通”的服务及系统的正常工作。

5.甲方有权随时抽查乙方的食品安全、消防、治安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6.甲方负责食堂的账务处理、原料采购及销售定价。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用工总数提出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甲方的质疑予以响应,对超期不响应的,甲方视为乙方认同,有权在月底扣减相应的用工数及对应岗位的工资。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宗旨,以维护甲方的稳定为己任。

2.房产及设施设备的管理。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无事故隐患,完好率达到95%以上,因疏于管理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基本完好如数移交给甲方。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乙方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洗碗设备维护、药剂供应及消毒保洁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

3.乙方协助甲方对油烟管道及排烟风机(由甲方委托专业清洗合同单位承担,每两个月清洗一次)清洗质量管理,每次清洗完毕后乙方管理人员需签字确认。

4.乙方负责对水、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台账登记并签字确认。每天营业结束后,由乙方专人负责对食堂电源、天然气、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并在登记簿上签字方可离开。

5.乙方需做好仓库物资的保管工作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6.努力降低成本,控制食品价格,食堂须严格实行食品菜肴售价核准制度,每季度初由双方按照浙江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有关毛利控制的行业标准进行产品售价测算,一经确认季度内不做调整;食品菜肴做到安全、卫生、营养、保温。因甲方要求出现的政策性亏损,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7.人员配置:组建高质量的项目管理班子,其中主要成员需事先告之甲方并备案,为稳定乙方的管理团队,经双方确认的项目经理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进行更换。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或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项目服务管理经验;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或以上烹调师,主打菜系以杭邦菜为主,有创新意识,专业经验丰富,能够指导他人,有自己的特色为佳,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及以上,年龄在50岁以内;西点师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能制作多种中式糕点及西式糕点;窗口服务员形象良好,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乙方管理的食堂员工的工资等收入,由乙方向当地税务部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加强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制定完善的年度、季度、月度、专项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落实和记录。各类管理服务人员要挂牌上岗,着装统一,遵守职业道德,操作程序,规范、语言文明得体,服务热情主动,同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

10.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合法经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合同期间,乙方应充分重视卫生防疫、消防、治安等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把好食品卫生“四关”、“三白”、“二消毒”“一留样”,保证各类餐饮食品卫生,食品卫生各项指标达到A级单位标准,杜绝食物中毒事件;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定,保证各种消防设施的正常运作。同时建立相关的台帐,进一步完善可追溯体系。如因乙方原因发生食品卫生防疫事故、消防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等,由乙方负全责。

11.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餐饮场所、设备和家具,在积极配合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基础上,优化经营服务项目,提高伙食质量,增加花色品种,不断调整口味,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时间的就餐要求。

12.加强各项监督体系建设。随时接受、积极配合甲方职能部门以及膳管会的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在食堂的食品卫生、餐饮质量等方面配备专人或兼岗进行监控。

13.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安排做好假期值班等服务工作,并为甲方参观及大型活动等提供切实有效的支援。

14.乙方应制定完善的考勤制度,并配备考勤设备供员工实施考勤,确保数据和信息真实有效,不得虚报瞒报。

七、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即 元(大写: ),本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服务结束后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无违约行为后无息返还给乙方(遇寒暑假及国定假日顺延)。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付款。

2.甲方在任何时候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以修复乙方损坏的设备、设施、场地(经甲乙双方或权威部门确认为乙方员工损坏)或因乙方违约金,且乙方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金额,保证乙方管理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八、监督与考核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传播,按有关法律处理,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承担所有因操作员工引起的劳动用工投诉、工伤事故责任。

3.乙方现场管理:甲方按照A级食堂标准对乙方的经营服务进行日常考评,对照标准,每扣1分扣款100元;

4.有相关投诉:在日常生活及食堂工作中,乙方若被投诉,则投诉查实一次扣除乙方管理服务费500元每人次。

5.人员考核:乙方管理的各食堂如每天的工作人员少于合同规定的用工,造成缺编缺岗,按实际用工结算费用。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提岀终止合同到合同终止时间为60天。

6.1.发生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工伤事故、治安事故;

6.2.食堂管理混乱,职工人心涣散,就餐率、满意率低;

6.3.卫生防疫存在严重问题。

九、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完成,不得转让、转包、分包给任何第三方;

2.乙方转让或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拒付(或要求乙方退还)合同价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和要求乙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和鉴证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磋商记录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0571-86613563

电话:

传真: 0571-86613563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工行景江苑支行

开户银行:

帐号:1202023419100001174

帐号:

签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滨文路548号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鉴证方(鉴证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注:各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合同条款》中的条款全部响应,如有偏离需在商务条款偏离表中注明。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1.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

项目编号: 0625-21212576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2.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竞争性磋商采购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滨文校区教工餐厅委托服务

项目编号: 0625-21212576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3.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供应商须知


4.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致:_______ __:

_______ __(供应商名称)符合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承诺如下。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满足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7.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详见供应商须知


8.磋商声明函格式

磋商声明函

致: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___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磋商采购,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我方就参加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 ______日。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 我方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情况:                           

4.我方单位负责人同时为下列单位的负责人:

                           

5.我方直接控股的单位、由我方管理的单位,没有同时参加本合同项下的磋商。

6. 我方委托授权人 (姓名)为我单位的正式在职职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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