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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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文件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版本号:1.1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项目资料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审要求
第七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的受理及处理
备注:
1.本招标文件分为第一册“专用条款”和第二册“通用条款”。
2.“专用条款”是对本次采购项目的具体要求,包含招标公告、招标项目需求、合同条款及格式、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等内容。
3.“通用条款”是通用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基础性条款,具有普遍性和通用性。
4.当出现“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表述不一致或有冲突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册《专用条款》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警示条款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
(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
(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
(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
(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
(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
(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
(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
(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
(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及下属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网站(ft.szzfcg.cn)”,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TCG202*******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及下属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60,904,200.00元
4.最高限价:60,904,200.00元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及下属单位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
1.0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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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服务类项目可直接填写服务期限)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才可对本项目进行响应投标,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公告、诚信档案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含有“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或“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信用网(https://www.szcredit.com.cn/web/index.html)”、“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因网站改版或系统问题,导致工作人员无法登陆“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的承诺为准。
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集中采购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网站站(http://ft.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 月 日上午9点30分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 月 日下午18时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地址: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三楼,联系电话:0755- 23884457。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5.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6.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网(ft.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与福民路交叉路
联系方式: 刘先生:0755-84461031
2.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地 址: 福田区景田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三楼
联系方式: 0755-23884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工
电 话: 0755-23884051
第二章 项目资料
说明:
本章节是针对《通用条款》内容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篇所述内容为准。
供应商应全面阅读并理解招标文件,包括《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表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条款号 |
内容 |
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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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采购人 |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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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推荐的候选中标 供应商数量 |
5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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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招标预备会 |
是否组织: 口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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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现场踏勘 |
本项目是否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 口是 ■否 时间、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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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招标文件的修改 |
投标截止日期前3日,供应商有义务在招标期间上网浏览有关本项目的修改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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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服务文件、报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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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投标报价和货币 |
16.1.1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商品报价包括:供应商货物、运输费、服务费、检测费、粗加工费、税金、管理费等所有产生的费用。 2、定价:中农网上存在的商品以中农网商品(蔬菜类、肉类精品价)上浮10%作为基准价,如在中农网上没有的商品,甲乙双方到福田农批市场进行询价确定基准价。 福田分局及下属单位食材配送项目报价表
说明:①、商品基准价=中农网商品价格×(1+10%)(运输费、服务费、检测费、粗加工费、税金、管理费等所有产生的费用),中农网商品价格原则上按中农网每月5号、15号、25号的平均价格计算;②、折扣率:供应商在基准价上报折扣率,如九折,在基准价上下浮10%,则在投标文件中折扣率填报0.90),折扣率填报采用小数点格式进行填报,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③折扣率填写要求:0<折扣率≤1。 结算价:商品基准价格×供应商实际配送的数量×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折扣率。 供应商参与投标即视为对A、B、C三个标段完全响应。一家供应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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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投标币种: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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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投标报价超出财政预算,或者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超过对应的财政预算限额的,投标将被否决。 (1)财政预算金额为:60,904,200.00元 (2)财政预算以下的最高限价金额为:60,904,200.00元 (3)单个采购预算条目的财政预算限额为: A标段: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食材配送。18,094,800.00元; B标段:东片区。包含香蜜湖、天安、景田、沙头、莲花、福保、梅林7个派出所食材配送。21,236,400.00元; C标段:西片区。包含福田、福强、南园、华富、华强北、八卦岭、通心岭、皇岗口岸8个派出所食材配送。21,573,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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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合理评判供应商报价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标人的说明作相应处理。 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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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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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替代方案 |
是否接受供应商的替代方案: 口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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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 |
投标关键信息填写说明
上述开标一览表格式在投标书编制软件中自动生成,软件中提示开标一览表中有些必填项(带*号),其中有些填写项的单位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要求不太相适应,为了避免各供应商填写不统一,现特别说明如下: 投标总价(人民币/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价一栏中填写 扣率。(例如:投标人所报的折扣率为九折,则在投标文件中折扣率填报0.90”。 除“投标总价”外,“完工期”、“备注”等其他信息填写不作评审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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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 |
投标文件大小 |
≤100M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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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
现场演示(答辩)要求 |
是否进行:■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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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1 |
资格条件核查 |
供应商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其中未列示的资格要求不得导致投标被否决);供应商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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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2 |
符合性检查 |
符合性检查 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服务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 投标总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或项目报价表中单个采购预算条目报价高于财政预算限额;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和要求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的; 不满足表三《实质性条款一览表》中涉及的内容的;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 未填写《商务条款承诺书》;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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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口定性评审法; 口最低价法; 具体评审细则如下:详见《表二、评审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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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
■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 1、本项目分为A、B、C 3个标段。 中标单位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承接标段C、B、A标段(按预算限额由高到低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分别按服务得分、商务得分的高低顺序排列。(说明: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不足5家时,本项目采购失败,项目重新实施采购。) 如有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等原因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不影响其它标段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在合格候选中标供应商中按综合得分排名替补确定中标供应商(法律法规规定需重新采购的情形除外)。 中标供应商对应的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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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评审细则》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的“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的声明函”,声明函须放入投标文件正文,否则不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条不适用)联合体投标的情况下:1、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该联合体视同为优惠主体享受同比例价格扣除;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注明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对该联合体的投标总价给予/(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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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部分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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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部分 |
5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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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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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方案 |
项目服务方案 |
18 分 |
1、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蔬菜种植基地面积情况,满分为8分: 1)5000(含)亩以上得8分; 2)3000(含)--5000亩(不含)得6分; 3)1000(含)--3000亩(不含)得4分; 4)1000亩以下或无种植基地不得分。 证明文件: 自有蔬菜种植基地的须提供基地营业执照、工商股权查询截图;租赁蔬菜种植基地的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扫描件、基地营业执照。资料不齐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库,冷库容积,满分为4分: 1)1000(含)立方米以上得4分; 2)500(含)-1000立方米(不含)得2分; 3)200(含)-500立方米(不含)得1分; 4)200立方米以下不得分。 证明文件: 提供冷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如产权证明或合同未体现冷库容积的,需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带有CMA和CNAS认证的校准报告扫描件(校准报告的委托单位需为投标人,且需体现冷库容积),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运输车辆情况,满分为6分: 1)冷藏运输车≥15辆,得6分; 2)10辆≤冷藏运输车<15辆,得4分; 3)5辆≤冷藏运输车<10辆,得2分; 4)1辆≤冷藏运输车<5辆,得1分。 证明文件: 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置发票扫描件;租赁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合同扫描件。运输车辆行驶证需年审合格。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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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措施 |
6 分 |
1、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NAS认证的蔬菜、禽类、肉类、水产品类、牛奶、水果、干货、调料类的检测报告,每提供一类得0.5分,满分4分; 2、投标人提供3年内(具体是指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蔬菜基地土壤检测报告,合格得1分; 3、投标人提供3年内(具体是指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蔬菜基地灌溉水源检测报告,合格得1分。 证明文件: 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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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6 分 |
一、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实施措施及应急时间响应。(4分) 1、响应时间:半小时(含)内响应得1分,半小时以上得0分; 2、送达时间:2小时(含)以内送达得1分,2小时以上送达得0分。 3、提供缺货补货应急预案得1分; 4、提供事故应急预案得1分。 二、对项目专项服务小组人员配备、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包括食品来源、入库、出库等全过程的检测与监管措施)、配送服务计划(包括配送流程、客户沟通、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专业性意见及合理化建议等)进行评审,要求内容详尽,具有科学性与可操作性。(2分)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优:团队人员素质好;食品来源进、出库等流程清晰可查;配送服务计划合理;有较好的客户沟通能力;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专业性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好的,得2分; 2、良:团队人员素质较好;食品来源进、出库等流程清晰可查,配送服务计划合理;有对客户沟通能力;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专业性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得1分; 3、一般:团队人员素质一般;食品来源进、出库等流程清晰可查,配送服务计划一般;有对客户沟通能力一般;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专业性意见及合理化无建议,得0.5分; 4、差:不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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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3 分 |
1、配送方案(2分):针对供货时间安排、人员安排、设备配备、临时事故处理等(换货、调货能力)。分档评分: 1)按预定的时间提前20分钟内到为优:得2分; 2)按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内到为良:得1分; 3)按预定的时间到为一般:得0.5分。 4)按预定的时间迟到、不提供者不得分。 2、处罚方案(1分):针对供应商更改食品安全有效期、更换食品包装、拖延供货时间等行为制定处罚方案。横向比较,分档评分: 1)制定处罚方案严格可行为优:得1分; 2)制定处罚方案可行为一般:得0.5分: 3)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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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 |
5 分 |
1、投标人自有检测功能室且具有检测设备的,每提供一台得0.5分,最高3分。 证明文件: 提供检测功能室照片、设备清单、设备图片、设备购置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以及提供投标人承诺自有食品检测实验室的承诺函。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2、投标人与具有全流程检测实力(包括检测服务、抽样服务、云检测数据服务、实验室管理服务、加工配送环节服务、餐饮环节服务)且具备CNAS及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保持合作关系,确保全流程满足采购方对食品安全、卫生标准的要求,得2分。 证明文件: 提供与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需涵盖以上六项服务内容)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CNAS及CMA认证资质的证书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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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 |
12分 |
1、拟派本项目人员: 1)拥有政府部门颁发证明的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4分; 2)拥有政府部门颁发证明的食品检测员,每提供1名得1分,最高3分; 2、额外增派本项目人员: 提供6名专业配送工作人员为本项目服务的得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名得1分,最高得5分。 证明文件: 1)所有人须提供健康证明扫描件; 2)提供证书扫描件; 3)所有人须提供近3个月(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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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便利化服务 |
3 分 |
投标人在深圳市内自有厂房或租赁场所面积情况: 1)8000(含)平方米以上的,得3分; 2)5000(含)-8000(不含)平方米的,得2分; 3)2000(含)-5000(不含)平方米的,得1分; 4)20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场所地权属证明(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的扫描件,未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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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 |
1 分 |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或者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0.5分; (2)投标文件目录中节点与内容对应错误或修改节点的,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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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部分 |
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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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具体 分值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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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效业绩 |
6 分 |
投标人近三年(具体是指2018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的食材配送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不同用户单位业绩且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的,得1分,最高得6分。 证明文件: 提供合同关键页及评价为优或满意的履约评价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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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诚信评审 |
5 分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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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质、资格证书、奖励 |
9 分 |
1、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 1分; 2、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得 1分; 3、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4、具有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 5、具有 HACCP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 6、获得生鲜农产品供应商服务规范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7、获得食品配送操作规范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8、获得售后服务认证证书,得 1分; 9、获得履约能力评价AAAAA级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 证明文件: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提供不清晰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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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安全责任险情况 |
6 分 |
1、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满分为3分: 年总保额在5000万元或以上的,得3分; 年总保额在3000万(含)-5000万元(不含)的,得2分; 年总保额在1000万(含)-3000万元(不含)的,得1分。 2、提供有效的公众责任保险,满分为3分: 1)年总保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的,得3分; 2)年总保额在500万元(含)-1000万元(不含)的,得2分; 3)年总保额在200万元(含)-500万元(不含)的,得1分。 证明文件: 须提供保险发票及合同的清晰扫描件。 |
|||
其他荣誉、获奖与表彰情况 |
6 分 |
1、属于地级市或以上 “菜篮子基地”的,得3分; 2、属于地级市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得3分。 证明文件: 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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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响应情况 |
4 分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优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投标人需承诺配合采购方,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预留年度食材采购份额的20%用于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 证明文件: 提供服务承诺函,未提供的不得分。 |
表三《实质性条款一览表》
说明:本表系招标文件及修改性文件中涉及的部分实质性条款的汇总。不允许有任何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实质性条款 |
1 |
投标无效 若授权公司、被授权公司参与同一采购标的投标,则被授权公司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属同一公司的二个或以上分公司,或一公司与其分公司就同一采购项目分别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两公司法人相同者,亦同样作无效投标处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程序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2 |
招标文件中打“★”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
3 |
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响应条款。(根据项目情况设置本项) |
第三章 招标项目需求
一、服务项目清单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
备注 |
所属行业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福田分局及下属单位食材配送项目 |
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
60904200 |
|||
1 |
A标段: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食材配送。 |
18094800 |
|||
2 |
B标段:东片区。 包含香蜜湖、天安、景田、沙头、莲花、福保、梅林7个派出所食材配送。 |
2123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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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标段:西片区。 包含福田、福强、南园、华富、华强北、八卦岭、通心岭、皇岗口岸8个派出所食材配送。 |
21573000 |
二、服务需求
序号 |
名称 |
具体内容 |
标注 |
其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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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概况(必选) |
本次服务主要为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及下属单位6000多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因涉及人员多,食材需求量大,且种类多样,为保证食材配送质量和效率,拟按照配送地点分三个标段,择优选定 3 家不同的供应商提供服务。 项目采购范围:蔬菜类、水果类、鲜肉类、水产类、粮油品、奶制品、副食品、干货类及调配料等主副食品。 |
||||
2 |
服务要求(必选) |
一、食堂货物配送服务招标内容及要求 货物的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应在国家《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范围内,严禁超标。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1、大米须当年出产,正规厂家出品,其中大米须达到纯度95%,每批次有相关报告,其他大米须当年生产,并提供符合国家级质量认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 2、鱼类、海鲜及河鲜类:生猛鲜活,鱼麟刮除,去除内脏、鱼鳃,去除腹内黑膜,肉质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鱼类淡水鱼验收前必须是活的,海鱼必须是冰鲜新鲜、无味、肉感好。如海鲜类要求送货是活的必须要配有冲气装备及海鲜车配送服务。 3、禽类来源于大型家禽供应场,并提供当天当批禽类《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是送货前12小时内屠宰好的新鲜鸡、鸭。表皮光滑,新鲜肥美,不打水。 4、蛋类由正规大型厂家出品,新鲜无污染。无变质,无臭蛋。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在保质期内的产品。 5、河粉、豆制品类来源于正规食品公司出品的货物。 6、调料、米面、干货类、饮料类等综合副食品类需由正规厂家生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所提供的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名牌信得过产品。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收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调料须有QS标志。 7、油类来源于正规油脂公司。并提供贴有卫生许可验证和商标及地址、电话、保质期内食用产品,有QS标志。 8、蔬菜瓜果类来自大型“无公害”蔬菜基地,保持良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经过初步整理,除去泥、沙、黄叶、烂叶及老叶后的合格率为85%,所提供的蔬菜保证是送货前12小时内收成的,蔬菜瓜果类需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蔬菜新鲜嫩绿、无黄叶老叶和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不带泥。水果类需个头均匀,无斑点,无破损,果实成熟,味道纯正。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书(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的检验报告,及每天供货公司提供的《无公害叶菜类检测记录表》原始单或复印件。 9、鲜肉(猪肉、牛肉)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的鲜肉,保证送货前12小时内的新鲜肉,确保是有动物检疫及正规肉联厂屠宰证明的放心肉,肉质新鲜,不打水,无病毒。并提供当天的《肉类屠宰出厂单》和《动物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公司肉品提供《无公害肉类监测记录表》原始单据或复印件。 10、冻品类:有出厂日期,距保质期半年以上,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病毒。 11、卤货类:菜篮子三鸟食品加工厂、色香味美,无异味、腹肉干水、全面烧熟、无病毒、符合卫生要求。 二、食品安全 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禁止供应的食品包括下列类别: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7、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8、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9、超过保质期限的; 10、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1、含有未经过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2、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三、验收流程及要求 1、 检验流程 :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验收设备做好准备,并对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检查。食品的质量要求,按索证→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 2、对蔬菜类现场进行残留农药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品种给予退货处理。 3、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退货要求,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退货前应实行留样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检部门检测。 4、供应商送货时,需提供一式三联货物清单,经双方确认代码、品名、价格、数量、双方现场工作人员签字后,供应商持一份,招标人持两份,作为结算凭证。送货单不得涂改,涂改为无效清单,清单须有甲、乙双方验货人员现场签名,否则不予结款。 5、当招标人临时增加送货时,供应商派专人负责将所需货物送到招标人的指定地点,并有专人负责跟踪服务,保证招标人的需求。 6、根据双方约定的时间,迟到30分钟以内的警告;迟到45分钟以上的,从当月货款中扣2000元;当月第二次迟到,从当月货款中扣4000元。 7、如供应商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产品,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招标人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第一次发现扣当月货款2000元,第二次发现从当月货款中扣4000元,同一品种连续三次不合格的,取消供应商的配送资格。假冒伪劣情节严重的,中止合同。 四、监管办法 1、资格审定。要求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原件,审原件,留复印件。 2、实地调研。组成调研小组,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调研,包括厂房情况、车辆情况、台账情况、历史合同情况等。 3、日常验收。每天组成验收组,对中标供应商送来的货物进行验收,包括数量、质量、品种等。 4、溯源。对每种商品的来源、检验报告、发票每周溯源一次。上述资料提供不齐的、拒收该商品。 5、服务指导。对中标供应商派来的粗加工员工,进行粗加工的服务指导,要求所派人员提供健康证、身份证。 6、询价。如存在中农网上没有的商品(蔬菜类、肉类需精品价商品),则组织甲乙双方到福田农批市场进行询价,以零售价定价。 7、结账。对厨房所定商品及供应商所送商品进行比对,中农网上存在的商品以中农网商品(蔬菜类、肉类精品价)上浮10%作为基准价,如在中农网上没有的商品(蔬菜类、肉类需精品价商品),甲乙双方到福田农批市场进行询价确定基准价。 8、惩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对供应商违反的行为进行统计,对违反情节严重的给予惩罚。 五、供应商承诺函的要求: 五、承诺函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应急措施:换货、调货的能力等。 2、做好配送方案,按照采购方约定时间、地点、按时按地供货。 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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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要求(必选) |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安排工作团队,团队成员均为投标人在职员工。 (1)人数: 每个标段须安排 1 名项目负责人,1名食品安全主管,指定至少3名员工专门负责各服务点下单食材对接配送事务,按食堂每天制订的采购单进行配送。以上人员应相对固定,如更换,需提前三日通知采购人并获得认可。 (2)人员素质: 相关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并具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遵守纪律、服从安排,确保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须提供健康证明原件扫描件及入职本公司的证明文件。 |
||||
4 |
服务期限(必选) |
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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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入设施要求(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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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成果要求(可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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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要求(可增加或删除) |
1、本项目分为A、B、C 3个标段。 中标单位按照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承接标段C、B、A标段(按预算限额由高到低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分别按服务得分、商务得分的高低顺序排列。(说明:当有效投标供应商家数不足5家时,本项目采购失败,项目重新实施采购。) 如有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间放弃中标资格,或因质疑等原因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不影响其它标段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在合格候选中标供应商中按综合得分排名替补确定中标供应商(法律法规规定需重新采购的情形除外)。 应急条款:如服务过程中出现某一标段配送供应商出现严重违反采购要求的情况,需解除合同的,经区财政部门同意后,在重新招标完成以前,该标段的配送服务将由另外两个标段中的一名中标人作为应急替补供应商继续提供,届时将通过抽签的方式抽取最终的应急替补供应商。 2、中标单位须保证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评分细则中所有“原件备查”证明文件原件供采购单位审核。 |
||||
… |
技术资料 |
标准描述 |
本项目所必须的技术资料,由供应商自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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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要求 |
□无 □有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专用条款
说明:
(1)、以下序号并非和格式合同序号相对应,仅为本合同主要条款编排;内容如与格式合同不一致,以本条款内容为准。
(2)、以下商务条款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属于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满足商务条款中各条款,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目录 |
★商务条款要求 |
1※ |
服务期要求 |
本项目服务期限最长为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 |
2※ |
服务地点 |
A标段:分局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食材配送。 B标段:香蜜湖、天安、景田、沙头、莲花、福保、梅林7个派出所食材配送。 C标段:福田、福强、南园、华富、华强北、八卦岭、通心岭、皇岗口岸8个派出所食材配送。 因工作原因,配送点需要调整时,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采购方。 |
3※ |
付款方式 |
货款每月结算一次,供应商按时提供税务发票,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批,次月15日以前完成支付货款。 |
4※ |
关于验收 |
1)服务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 2)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技术资料。 b、服务项目符合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
5 |
关于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中标后,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 10 %(不得超过10%)。 本项目中标后,每个标段的中标人需分别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 1、各个标段的中标供应商在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十个工作日内须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提交银行出具的中标金额的 10 %的保函,并签订服务合同。在中标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30日历天内,办理退还履约担保手续。 2、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除2%履约保证金: A.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 B.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 C.未按采购单位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提前一天与采购单位协商除外); D.供货数量仅为采购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80%-90%(不含本数); E.未按采购单位指定秩序和地点卸货; F.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G.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单位各项管理规定。 3、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除5%履约保证金: A.供应货物品种、品牌、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 B.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C.供货数量低于采购单位采购计划数量的80%(含本数); D.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验收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并退货; E.把采购单位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单位; F.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G.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造成无法及时联系; H.食品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4、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 A.中标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单位各项管理规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B.中标供应商提供假冒伪劣、过期产品。 5、若同时出现上述履约保证金扣除情形,则仅按扣除数额最大的情形执行,不对同时出现的情形累计扣除履约保证金。 6、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因中标供应商违约导致履约保证金部分扣除,中标供应商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的履约保证金补齐。 7、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需终止执行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单位,否则按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处理,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8、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如期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双方协商延期退还;如因采购方原因导致未如期退还,采购方支付违约金,金额合同签订协商的为准。 |
6 |
其他 |
1.招标人权利与义务 (1)招标人根据物美价廉的原则和实际需要有权调整、更换供应商提供的品种、数量、配送的时间、地点。 (2)付款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否则招标人延时或拒绝付款。 (3)招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结算费用并付款。 2.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全面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 (2)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货品的新鲜。供应商应随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各类货物检测报告。 (3)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换招标人认为不合要求的物品,并及时加以更正,确保招标人能正常就餐。 (4)供应商工作人员和配送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并具有食品卫生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 (5)供应商有权要求招标人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费用,但每次要求招标人结算费用前,供应商应向招标人提供正规的发票。 (6)因供应的货货物量达不到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而造成食物中毒或其它后果,经政府相关部门鉴定属于供应商责任,其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且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已付货款总额的30%的违约金。 (7)供应商承诺管理好供应商的员工,并自行负责送货人员的一切法律责任。 3.合同签订 合同经营风险说明:中标供应商须考虑服务期内物价变化因数,合同签订后无法更改结算的价格。 |
采购人以上填报的商务条款若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将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
二、合同条款及格式
(有专业类别的格式合同范本请选择相应的合同)
(仅供参考)
采购人:
供应商:
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 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 (以下简称甲方)和 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 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荷载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 日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 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九条 甲方的责任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 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二条 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三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四条 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 三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第十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款项。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 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日,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且金额不得超过损失额的30%。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日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日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十九条 其他
1、本合同与 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