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二期工程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采购人: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地址:临西十路与聚才六路交汇处(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
联系方式:0539-2198085(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406-4015室号 |
联系方式:0539-6177977 |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二期工程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00202102000416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二期工程餐厅设备 | 1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登记备案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90.000000 | |
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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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21年7月5日8时30分至2021年7月9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上投标备案后自行下载 |
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投标备案,然后自行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备案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均视为无资格参加投标。 |
4.售价:0 |
五、公告期限:2021年7月4日 至 2021年7月12日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7月27日14时0分至2021年7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开标室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7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开标室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政航招标部 联系方式:0539-6177977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和附件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和附件 |
附件:
货物清单.zip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1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货物类
第一册
项目编号:SDGP371300202102000416
项目名称: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二期工程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2021年 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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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 1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 2章 投标邀请............................................................................................................. 5
第 3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5
第 4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 5
第 5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35
第 6 章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 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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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采购代理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
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投标人。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条件的规
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
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
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
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若所投设备中的配件或附件为进口产品的,
不受此条限制)。
1.4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3.2 规定。
4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
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否则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
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4.7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 货物,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
使用过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 服务,是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部分的要求,完成规定的货物供货过程
中须承担的制造、运输、吊拉、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及其他各项义务。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各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指定一个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有事宜全程负责。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
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
目除外)。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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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
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
件。招标文件分为 2 册共 7 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
第二册
第2章 投标邀请
第3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4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5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6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7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
的,以投标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
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
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5.4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5.5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
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6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5.6.1 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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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
投标人承担。
5.6.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
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6.3 投标人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供货(或施工)现
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
资料,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
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
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7 不论招标过程和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
还。
5.8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
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9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
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10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结果
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
澄清或修 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应当在投标
截止 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或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
人,并对其 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该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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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不因 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
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
异议, 即认为同意和接受招标文件。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 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
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
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
8.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
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
8.3 封面设置
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
号、投标人名称。
8.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
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
8.6 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资料表
中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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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
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3 无论招标文件第 4 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
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
标文件的密封与装订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
任何后果。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
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
权书(格式自定)。
1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
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
认证证书(CA锁)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申请办
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linyi.gov.cn/
linyi/)主菜单“CA 证书办理”栏目。
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投标人需要使用 CA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
购项目,在下载招标文件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使用该软件制作电子投
标文件,并使用 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
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非
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格式)拷贝至光盘备用。
2)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提供的光盘无法上传未加密投标文
件、投标文件内容丢失、签章不完整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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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有多个 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
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
负。
4)投标人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LYZF 格式招标文件在制作完成
电子版投标文件前请妥善保存,否则因丢失造成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果自
负。
5)如果本项目在开标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答疑文件,请投标
人自行下载答疑文件,并依据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会造成无法上传投标
文件或产生不利影响,甚至会造成无效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
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CA锁)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投标人实名认
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或提供
的非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成功导入的。
4)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0.6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 6 章投标
文件格式。
10.6.1 商务部分
10.6.2 资信部分
10.6.2.1 投标人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
不诚信记录。
10.6.2.2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
绝。
10.6.3 技术部分
10.6.3.1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资料
10.6.3.2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并保证所供货物必须是全新
的、未使用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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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3.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技
术(印刷体)支持资料,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
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
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
10.6.3.4 如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完全证
明其投标货物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无法提供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
告的,投标人可提供以下资料:
(1)制造商官方网站下载的技术证明材料,并注明网址备查;
(2)投标货物的详细技术描述并由制造商或省级及以上固定代理商盖章确
认,注明确认方联系方式备查;
10.6.3.5 保证货物在质保期内正常、连续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
单及其货源地与价格;
10.6.3.6 投标人在详细阐述货物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说明时,应注意招标文
件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货物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文
字叙述仅起说明作用,并无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可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文字叙
述,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10.6.3.7 如果投标人未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证明其投标货物是否响应招标文
件,而采取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相关部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6.3.8 投标人必须对所提供货物(如机械、电子、仪器仪表、软件、商标
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及费用,
投标人须全部承担。
10.6.4.关于“技术响应表”的特别说明
10.6.4.1 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
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
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响应情况。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
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与服务是否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10.6.4.2 响应程度分为“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10.6.4.2.1 “正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
技术更先进、档次更高、更适合采购人使用。标注“正偏离”的,投标人必须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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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认为“正偏离”的理由。
10.6.4.2.2 “负偏离”是指投标产品或方案的技术及功能相比招标文件的要求
存在瑕疵和不足。
10.6.4.2.3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复制粘贴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作为其投标文
件的响应情况。
10.6.5 关于质保期的特别说明
10.6.5.1 本次招标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或第 4 章技术要求及说明。
10.6.5.2 招标文件第二册如无特殊要求的,进口货物质保期最短 2年,国产货
物质保期最短 2年。
10.6.5.3 质保期大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视投标需要提供制造商出具的质
保函。
10.7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7.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
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7.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7.2.1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7.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
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7.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已对招标
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7.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0.7.4 货物安装、验收标准;
10.7.5 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包括联系人、详细地址、电话、传真);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
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
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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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
等)的价格,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
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开标一览表与分项
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任何非澄
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6 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
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
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
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1.7 未经检验的新产品、试制品不能参加投标。
11.8 电子版投标文件
●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为上述 10.6.1、10.6.2、10.6.3、10.6.4 条款要求内容。
●电子版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12.投标保证金
12.1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向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收
取投标保证金。
1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
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
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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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电子标
14.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LYTF 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14.1.2 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14.1.3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5.1 电子标
15.1.1 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
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
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
请见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lxwm/007004/comdt.htm l。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6.3 除投标人须知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电子标
17.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
17.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
密封情况,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供应商自行查看、打印。
17.1.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
17.1.4 如果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临沂市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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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
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
17.1.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电子标
①各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
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
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②签到完成后各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
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③全部投标企业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招标人进行解密。
④系统予以公开唱标,供应商可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
页面停留 5 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
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⑥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在评标系统中点击“开标结束”。
注: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
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 人操作手册.doc”。)
注: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
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
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
业自行承担。
19.资格审查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
15
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
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
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
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
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
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
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
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
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
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 5 人组成。
20.2 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
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
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
中标人;
(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6
20.4 评标委员会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
人责任;
(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1.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
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
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21.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1.2.3 任何澄清和必要的解释说明的书面答复均需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理人授权代表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21.2.4 若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投标货物的描述前后不一致且对不一致内容无书面
解释或提供官方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要求投标人澄清,在评分过程
中不排除以响应性较差的内容作为标准来确定投标文件的响应及投标货物的性能
情况。
2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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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
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第 21.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 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核心产
品的确定见投标人资料须知表,按如下方式处理:
21.4.1 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
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
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1.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
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 21.4 条规
定处理。
21.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
境标志产品目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
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 5 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
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3.投标无效
23.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
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
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
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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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
(3)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
(4)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
(6)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10)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11)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比较和评价
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
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4.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
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4.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
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19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24.4 根据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对满足加分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国家
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
投标人,可给予认证产品 6%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
办法及比例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24.5 公开发布的招标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评标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
24.6 采购代理机构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打分。
24.7 评分结束后,交采购代理机构汇总、统计,打印出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应
对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得分进行最后的复核,并签字确认。
24.8 投标人得分是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4.9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
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5.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 3
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保密要求
26.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
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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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29 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
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
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
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 5 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
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
标文件第 5 章。
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
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9.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
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0. 中标通知书
30.1 在法定期限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
标公告,应同时公告投标人未中标的原因,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
同。
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 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
动。
31.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
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履约保证金
32.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
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
21
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 31.1 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
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2)。
32.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
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
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3.2.2 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预付款
34.1 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4.2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
付部分合同款项。
34.3 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
款比例为合同金额的 %。其他包无预付款。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
动。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
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
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
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
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2
37.质疑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
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
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
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
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38.1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8.2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
公证费/见证律师费的收费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8.3 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9.招标文件解释权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23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
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
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
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
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
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
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
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
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
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
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
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24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
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
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
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
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25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
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
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
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
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
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
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
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
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
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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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
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
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
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
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27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货物类
第二册
项目编号:SDGP371300202102000416
项目名称: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二期工程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采 购 人: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2021年 07月05日
28
第2章 投标邀请
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委托,对下述货物进行国
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SDGP371300202102000416
2.项目名称: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二期工程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性质:货物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 4 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数量(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二册第 4 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
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www.ccgp.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
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登记备
案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它条款;(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08 时 30 分至 2021年07月 0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不影响招标文件的获取)。
地点:网上投标备案后自行下载
方式 :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范围内先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
(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投标备案,然后自行到临沂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备
案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均视为无资格参加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27日 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29
6.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7日14:30(北京时间)。
7.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 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 号)
开标室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地 址: 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402室
邮 编: 276000
电 话: 0539-6177977
传 真: 0539-6177966
电子信箱: shandongzhenghang@163.com
联系人: 聂工
开户名: 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
账 号: 602057777
采购人: 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地 址: 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聚才六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39-219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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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 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临西十一路与聚才六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39-2198085
1.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406-4015室
号
联系人:聂工
联系方式:0539-6177977
邮箱:shandongzhenghang@163.com
1.3.4
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3)参加政
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zxgk.court.gov.cn)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5)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投标登记备案并在临沂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7)
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3.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1.4.7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1908710.20元
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
(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
(2)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预采购)预算 / 元。
(3)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 / 元,采购年限为 /年,当年安排
数 /元。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
【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31
5.6 是否现场踏勘:否
是否答疑会:否
8.7 是否兼投不兼中: 否
9.3 本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投标: 是
10.6.5 质保期:2年。
11.1
报价要求:人民币完税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
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
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产品生产、运输到指定地点、装卸、安装、验
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
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
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2 样品演示 是? 否?
13.1 保证金形式:无
14.1
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领取电子磋商文件之
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
资源系统中。
②纸质版投标文件:成交供应商需在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提供正
本一份、副本肆份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存储)。
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
(发改电〔2020〕170 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
施意见》(临政字〔2020〕70 号)、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市各类公共资
源交易项目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企业登
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
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
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
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
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
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
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2
15.1
不见面开标:
①各投标企业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 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
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签到的投标单位将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
②签到完成后各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
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响应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
达。
③全部投标企业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招标人进行解密。
④系统予以公开唱标,供应商可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
该页面停留 5 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
⑤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⑥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在评标系统中点击“开标结束”。
注: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jy.linyi.gov.cn/linyi/)“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
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
注: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
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
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
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16.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14:30,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
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
18.1 开启投标文件时间:
2021年07月27日14:30
开启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 5楼(北城新区北京路 8号)开标室
21.4 核心产品:按分包及设备实际情况自行描述。
24.2 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
28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家
29 采购人是否委托招标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
32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是
34.1 预付款比例为:无
35.3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0539-8113015
33
37.3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 山东政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539-6177977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县(区)沂蒙路北段昆仑商务港B座402室
38.1
成交服务费:按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的通知》之规定,由中标人缴纳。(若需开具发票,请于交纳代理服务费当
月到我公司财务科办理,逾期不办。
支付形式:电汇或转账
支付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
38.2 公证费/见证费:按公证处规定执行,由成交人支付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具体要求/无
2
1、投标人提供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
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2、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3 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 否?
合同条款
1 付款途径:采购人支付
2 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在验收合格
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3 交付日期(服务期限):30日
4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不少于2年
6 争议的解决:提交临沂仲裁委员会
34
、
第4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1、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本项目最高限价:1908710.20 元,报价超出采购最高
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2、项目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3、实施地点:临沂市高级财经学校
4、质保期: 2 年。
5、供货安装时间:供货、安装、调试,30日内完成。
6、付款方式: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7%,剩余3%在验收合
格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7、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各自
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货物的(包括
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等)设计、生产、包装、保险、运输、装
卸、安装、采编、调试、移交使用前的看护看管及成品保护费、验收、售后服务及
技术支持、税费(含关税等各种税费)、合理利润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
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8、招标文件中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图片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
是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招标文件要求,没
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中制定的设备参数由采购人结合市场情况制定,某些参数可能指向某
个设备,并不代表招标指定了该型号的设备,参数只做参考作用,投标人的投标设
备应以参数为标准,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全部符合或部分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者
不影响使用单位实际使用需求,都认为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响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
评审。
35
二、需求清单
详见附件
第5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定中
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方法本次评审综合评法
将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对其资信、业绩、投标产品质量、服务、技术方案、价
格等各项因素进行评价,综合评选出最佳报价方案。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
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由高到
低顺序排列。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
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
序确
定中标人,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确认函。如采购人 5 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
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
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
(一)初步评审
评审
办法
序
号 评审因素 是否符合
资格
1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获取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注册地是否符合
3 营业执照等证明 是否有营业执照
36
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
格式及内容是否完整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是否按要求提供
7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是否按要求提供
8 信用记录 是否存在不良记录
9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要求的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是否按要求提供
10 其他内容 是否按要求提供
符合
性评
审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是否按要求提供
2 报价一览表 是否按要求提供
3 分项报价表 是否按要求提供
4 技术明细表(含偏离) 是否按要求提供
5 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本项目不要求) /
6 未按规定提供进口产品(本项目不要求) /
7 “第 4 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实质性要
求条款情况
是否满足
8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是否超出
9 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0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文件协议书的(本项
目不接受)
/
11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是否存在
12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是否存在
13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是否存在
14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是否存在
15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是否存在
(二)评分细则
评标办法
评审
项目
评分点 评分标准 分值
价格部
分
(30 )
投标报价
本次采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
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
价/投标报价)×30。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投标最高
限价的均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
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
30
37
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
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技术部
分
(50
分)
产品质
量、技术
性能
所投主要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参数说明、技术彩页、
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性能稳定
性、技术成熟程度能最大程度满足的得 20 分。
所投主要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参数说明、技术彩页、
性能指标、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性能稳定
性、技术成熟程度能较好的满足的得 15分。
所投主要产品主要参数满足要求,性能较稳定,技术较
成熟,能基本满足招标项目特点要求的得 10分。
所投主要产品主要参数基本满足要求,性能稳定性一
般,技术成熟度一般,满足招标项目特点要求较差的得 5
分。
20
供货、安
装、调试
方案
结合本项目实际特点,提供完整、合理、针对性可行的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的得 10 分。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切实可行,便利高效,针对性较
强的得 7分。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具有可行性,较为便利高效,针
对性较强的得 4分。
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可行性较差,针对性一般的得 1
分。
10
设计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考虑,提供整体解决方案、摆放设计方
案、水电点位、系统图纸设计方案等,根据方案是否合
理、规范、是否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进行综对比评审
(10 分)
设计方案合理、规范、满足或优于需求,摆放位置美
观、科学,水电设计科学、合理,得10分;
设计方案基本合理、规范、能满足需求,摆放位置相对
美观、科学,水电设计相对科学、合理,得 7分;
具有相应的设计方案,摆放位置相对基本科学、合理,
水电设计基本合理、规范,得4分;
整体设计方案较差,存在疏漏、瑕疵、描述或组织混
乱,得1分。
10
质量保证
措施
1、对本项目投标人的组织机构健全程度进行综合评比,
组织机构健全的,得5分,组织机构基本满足本项目实际
操作需求的,得2分。
2、对本项目投标人的产品质量保证措施综合评比,投标
人产品质量保证措施齐全,得5分;投标人产品质量保证
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10
38
商务部
分
(20
分)
企业综合
实力
根据投标企业提供企业及产品证书等因素考虑企业综合
实力情况,综合实力强得 4 分,综合实力较强得 2 分,
综合实力一般得 1 分。
4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体系完备,承诺细致,设有维修服务部门;维
护保养及应急维修安排合理可行,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
到达现场排除故障的时间及时得6分。
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备,承诺较细致,维护保养及应急维
修安排合理可行,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到达现场排除故
障的时间较及时得4分。
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备,承诺不细致,维护保养及应急维
修安排不合理,可行性较差,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到达
现场排除故障的时间不及时得2分。
6
业绩
供应商自身近三年(2018年 7 月至报价截止日,合同签
字日期为准)已完成的同类产品项目,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的为准)
10
备注:a)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
注:参与报价的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监
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
参与评审报价=非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监狱企业产品价格×95%。
注: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4]33号)文件规定,有
制服、消防设备和特种车辆采购在项目评审时,对其产品给予8%的价格扣除;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
列明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明细,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c)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39
与评审。
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
参与评审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95%。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见附件),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明细
,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
受政策;3、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d)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期环境标志
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6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属于节能
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
节能产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
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
标志产品。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
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根据《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
129号)文件规定,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
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监
控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具体品目以“★”标注)。
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
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
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时加分。加分计算方法是:
报价部分加分=报价得分×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得分×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
40
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
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
府采购清单》并附截图,且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保产品是指列入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附截图,且
取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产品是否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上
述类型,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书以原件为准,超过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的自动失效;3、在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
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环保清单。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
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上期或本期环保清单,采购文
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环保清单;4、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清单的通知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本期节能清单。在本通知发布
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约定执行
上期或本期节能清单,采购文件未约定的,可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节能清单。
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须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节能环保产品价格
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否则不予计分。
41
第 6 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包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二、开标一览表(样表)
1.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报价
大写:
小写:
交付日期:
说明:投标报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合计总价相一致。
42
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
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43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
致×××××(XXXXX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长、总
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4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参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
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5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的
证明文件(参考)
说明:
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
位章。
46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
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
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47
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
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
资格证明文件。
48
四、 商务及技术文件
9.投标书
致:×××××(XXX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文档 份。(电子标:
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1 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
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XX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
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
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
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我方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
担。
49
(8)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
标服务费。
(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单位章:-------------------------
日期-:------------------------------
50
10.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0.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 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
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 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
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 资产总
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
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51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
策。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
十七条规定,
由财政部门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52
1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0.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1.投标分项报价表(样表)
11.1货物分项报价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编
号
货
物
名
称
数
量
单
位
是否
强制
节能
是
否
核
心
产
品
是
否
接
受
进
口
制
造
商
产
地
品
牌
型
号
单
价
合
价
小微企
业产品
1.
1
53
1.
2
1.
3
…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填写主要产品的品牌、型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须填写相关内容,投标工具自动合成。
3、如所投产品为强制性认证产品,应如实、准确填报,否则按无效投标处
理。
12.货物明细表(样表)
13.1项目概述(样表)
编
号
内
容
说明编
号
说
明
响应内容
1.
1
1.
2
1.
3
…
54
13.2货物技术明细表(样表)
编号
货
物
名
称
指
标
项
重要程
度
技术指
标要求
品
牌
型号
详细技
术指标
偏
离
偏
离
说
明
证明材
料
2.1
2.2
2.3 …
13.3服务要求(样表)
编号 服务名称 重要程度 服务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 偏离说明
4.1
55
4.2
4.3 …
13.4其他要求(样表)
编号 其他要求名
称
重要程度 其他要求 响应内容 偏离 偏离说明
5.1
5.2
5.3 …
56
13.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如所投货物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投标工具自动合
成,否则评分时不予价格扣除。
编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 产品型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57
1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如所投产品为环保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投标工具自动合成本表;
2、需上传PDF格式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
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58
15.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1、如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投标工具自动合成本表;
2、需上传PDF格式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完
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加分(非强制节能产品);如为强制节能产品,未提供
产品认证证书或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不完全一致的,将被认定为投标
无效。
编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节字标志认证证书编
号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59
16.进口产品明细表(样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说明: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
序号
货物名称 制造商 品牌型号 产地
价格
单价 数量 小计
1
2
3 …
4
合计
60
17.技术评审文件(参考)
技术部分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技术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
件。
18.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参考)
评分中要求的相关文件。
61
19.案例一览表
案例一览表及合同复印件(样表)
(1) 同案例一览表
项目编号、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
号
项目内容
合同
金额
项目单
位
名称
项目单
位
地址
合同签
订
日期
项目单位
的有效联
系方式
合同复印
件
1 上传
2 上传
3 上传
4 … 上传
说明:以上合同案例须真实有效,相关内容在中标公告中予以公示。
62
20.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21.其他材料
21.1 投标其它材料
63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
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64
合 同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 (采购
代理机构)以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
购。经评标委员会(或甲方)确定 (乙方)为 包中标人。甲、乙双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
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详见合同清单。
见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四、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或货
物清单)。
65
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五、付款途径
□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
六、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具备实施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 %(≥30%);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
方支付合同总额 (5%-10%)的质量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即
人民币 元。质保期满 年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给乙方。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交付(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交付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
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
货物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
诺。
八、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
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九、运输要求
66
1、运输方式及线路: XXXXXXXXXXXXX
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一、验收
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 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
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
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 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
《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
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
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
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
合同。
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
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
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十二、售后服务
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
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见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
67
十三、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
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
货物)本合同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履行的违
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
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
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
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
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
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
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
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
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
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
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
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
68
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
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
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如济南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
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2、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 份。
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
甲 方: 乙 方:
69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
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货物类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投标文件构成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资格审查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2.投标偏离
25.废标
六、确定中标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货物类
第3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4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5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初步评审
备注:a)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
注:参与报价的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
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
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
参与评审报价=非监狱企业产品价格+监狱企业产品价格×95%。
注:1、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司法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c)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参与评审报价的计算方法是:
参与评审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95%。
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且须在投
d)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
根据《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7〕129号)文件规定,节能清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文件规定,对节能、环保产品评审
报价部分加分=报价得分×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技术部分加分=技术部分得分×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
其中节能产品报价中不含强制性节能产品的报价。
注: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附截图,且取得
开标时,须提供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相应页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
第 6 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二、开标一览表(样表)
1.开标一览表
三、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考)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参考)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的证明文件(参考)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
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参考)
四、 商务及技术文件
9.投标书
10.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投标人需提供的资料
12.货物明细表(样表)
14.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样表)
16.进口产品明细表(样表)
17.技术评审文件(参考)
18.其他用于评分的证明材料(参考)
19.案例一览表
20.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21.其他材料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合 同
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
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