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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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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2021-07-0509:00

招标详情

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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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已获批实施,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受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 团队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竭诚欢迎符合要求的合作方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红河州职教园区食堂大餐引进后厨团队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HZB-2021-0025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项目地点: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A区 B食堂一楼;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A区 B 食堂二楼;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B区 C食堂一楼;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B区 C食堂二楼; (五)采购范围: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A区 B食堂一楼(主要服务于红河州农业学校);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A区 B食堂二楼(主要服务于红河州农业学校);红河州职教园区生 活 B区 C食堂一楼(主要服务于红河州财经学校);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B区 C食堂二楼(主 要服务于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合作方负责后厨人员招聘及工资、社保和福利发放管理; 菜品研发及加工管理;后厨的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食品留样管理等; (六)合作期限:两年,从 2021年 8月 3日起至 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终止(具体时 间以学校开学和放假时间为准); (七)合作经营管理方式:后厨人员由合作方根据食堂需求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工资、 社保、福利由合作方负责;食堂所需原材料及日常消耗品由采购人统一采购管理; (八)合作经营管理费用:由采购人提取不高于 19%的营业流水支付给成交合作方作 为服务费,次月结算上月的服务费; (九)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4个包,具体划分如下: 包件号 食堂名称 楼层 服务学校名称 A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A区 B食堂 一楼 B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A区 B食堂 二楼 主要服务于红河州农业 学校 C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B区 C食堂 一楼 主要服务于红河州财经 学校 D 红河州职教园区生活 B区 C食堂 二楼 主要服务于红河州民族 师范学校 注: 1.各合作方均可对上述 4 个包件进行投标,但 A、B 包件仅可中选一个,C、D 包件 仅可中选一个; 2.本项目的磋商评审按 A→B→C→D 的包件顺序进行评审。若某一合作方在 A 包件 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时,则 B 包件不再推荐该合作方为成交候选人;在 C 包件被推 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时,则 D 包件不再推荐该合作方为成交候选人(若某包件第一成交 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的,则视为该合作方放弃所有包件的成交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 成交人自行承担)。 三、合作方资格要求 (一)合作方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餐饮经营服务管理能力的独立法人, 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团队要求:拟派项目团队配有项目负责人、行政总厨、厅面经理、至少 2名中 级及以上厨师、服务员若干名,所有职工必须持证上岗,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三)成交合作方必须按照“6T”模式进行管理; (四)信誉要求:在餐饮经营中信誉良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在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物中毒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 和债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须出具承诺书; (五)本次招租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向参加的潜在合作方请于 2021年 7月 05日起至 2021年 7月 09日,每 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下述资料到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红河州蒙自市余庆街 48号)报名并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若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合作方,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磋商资格。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500.00元/包,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 07月 16日 08时 00分至 09时 00份(北京时间, 下同);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 07月 16日 09时 00分; (三)地点:红河州州委党校知行楼 301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届时请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 商会议。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 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采招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ebidcn.com/)网上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红河红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长线南段(州委党校) 联 系 人:谭工 电 话:139880614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余庆街48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98794101、13577115480 传 真:0871-63355782 日期:2021年 07月 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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