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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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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报价。

1. 项目编号:HMZS202106CSZ006;

2.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 资金

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00

5. 最高限价:900000.00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标。

6. 项目内容及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7. 项目内容: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供货期自签订时开始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8.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9.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分包。

10. 该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期自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8日。

一、 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报价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报价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8. 报价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磋商文件。

二、 符合资格供应商应在2021年7月6日08时30分至2021年7月16日09时30分期间参与投标。

三、 获取纸质磋商采购文件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符合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磋商文件。

2.凡已经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09:30;(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五、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年7月16日09:00至09:30;

六、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09:30;

七、 磋商时间:2021年7月16日09:30;

八、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28号之四),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九、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 0760-2318920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60-88331748

传 真:0760-88331761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5日


招标文件及附件下载: 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第 1 页 共 84 页 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 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HMZS202106CSZ006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采购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 第 2 页 共 84 页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7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24 总则.......................................................................................................................................................................29 一、 磋商文件.....................................................................................................................................................29 二、 响应文件的编制.........................................................................................................................................30 三、 响应文件递交.............................................................................................................................................32 四、 磋商及评审.................................................................................................................................................33 五、 质疑和投诉.................................................................................................................................................38 六、 签订合同.....................................................................................................................................................43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5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61 自查表...................................................................................................................................................................63 一、 投标函.........................................................................................................................................................64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5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6 四、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7 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69 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0 七、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声明函.................................................................71 八、 承 诺 书.................................................................................................................................................72 九、 首次响应报价表.........................................................................................................................................73 十、 报价人情况介绍表.....................................................................................................................................74 十一、 报价人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质和认证.................................................................................................75 十二、 同类项目业绩.........................................................................................................................................76 十三、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77 十四、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78 十五、 报价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 79 - 十六、 服务方案.................................................................................................................................................81 十七、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82 十八、 其它格式.................................................................................................................................................83 十九、 第 轮报价及承诺一览表.....................................................................................................................84 第 3 页 共 84 页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 4 页 共 84 页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以下简称 “采购人”)的委托,组织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 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报价。 1. 项目编号:HMZS202106CSZ006; 2.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00000.00 5. 最高限价:900000.00 元。投标单位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 标。 6. 项目内容及需求:见用户需求书。 7. 项目内容: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供货期自签订时开始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 同随之终止。 8. 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9.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不允许分包。 10. 该项目磋商文件公示期自 2021 年 7 月 6 日至 2021 年 7 月 8 日。 一、 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何 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 2020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12 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 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 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报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 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第 5 页 共 84 页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 项目投标; 4. 报价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 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 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报价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 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 8. 报价人须到采购代理机构参与投标并购买磋商文件。 二、 符合资格供应商应在2021年 7月 6日 08时 30分至 2021年 7月 16日 09时 30分期间参与投标。 三、 获取纸质磋商采购文件文件方式: 1.供应商须在2021年 7月 6日至 2021年 7月 12日期间(上午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 区亨尾万和街 28 号之四)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符合报价人 资格要求的报价人即可购买磋商文件。 2.凡已经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09:30;(投标保证金¥1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万伍仟元整),并成功到达指定账号。) 五、 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09:00 至 09:30; 六、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09:30; 七、 磋商时间:2021 年 7 月 16 日 09:30; 八、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 区亨尾万和街 28 号之四),届时请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开标会。 九、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 第 6 页 共 84 页 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 0760-2318920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 电 话:0760-88331748 传 真:0760-88331761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5日 第 7 页 共 84 页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 8 页 共 84 页 说明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采购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 都被视为无效响应。 2.用户需求书中打“ ★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视为无效响应。 3.用户需求书中打“ ▲ ”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响应条款。 4.总报价(投标折扣率)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磋商时不予核减。 若总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成交后不作任何调整。 5.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6.根据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做好地方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信息填报工作》的 通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通过合同约定,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份额且不能向采购人计算 利润。 7.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要求,建议供应商双面打印响应文件。 一、总体要求 1.本次采购的项目及范围为: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为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质量,采购人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 1 家饭堂食品配送供应商。 3.结算方式:按实际发生供货量结算,但最终的结算金额不超过核准后的采购预算金额。 4.本项目一年采购预算合计 900000.00 元。 5.配送期限:一年,供货期自签订时开始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 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6.成交资格确定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向成交供应商采购其所需的食品或服务,但采购人不保证 向成交供应商采购的具体数额。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合同期限内,给与采购人享受最优惠待遇,即在 配送期限内,若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受(注:成交资格的取得并不 意味着食品(服务)的售出,采购人无法向成交供应商保证采购的数量)。 7.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负责磋商文件要求的一切事宜及责任,包括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等。 8.配送方式:根据实际情况计划内和临时配送并存。特别在采购人临时有任务时,为保障人员的用餐 需要,成交供应商应予以全力配合,能提供临时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对于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 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成交供应商和本项目制约,所涉及的采购费用在当月 货款中抵扣。 9.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渡头派出所和城南派出所)。 二、定价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以“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报价幅度不得高于 100%。供应商应结合 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报价幅度。配送价为全包价,以元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含 食材的购置、检验、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堆放、保险、损耗、退换、售后服务、 雇员费用、管理费和全额税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第 9 页 共 84 页 2.食材的配送价=供货基准单价×供货数量×成交折扣率。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 500 斤, 供货基准单价 3.7 元/斤为例,若成交折扣率为:90%,需要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计算如下:3.7 元 /斤×500 斤×90%=1665 元。 3.供货基准单价确定:参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食品零 售价格执行,以每半个月(15 日)当天价格确定次半个月的供货基准单价;对于“中山市菜篮子信 息发布平台”没有公布的食品零售价格(部分特定牌子的产品除外),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参 考南下市场同类食品当天平均零售价作为供货基准单价。 4.成交供应商应按第 3 款要求,每半个月向采购人至少提供一次供货基准单价(即供货食品价 目表),该食品价目表价格不得高于当天在“中山市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食品零售价格或南 下市场平均零售价。供货食品价目表的货物价格在一个定价周期(一般为半个月)内价格不再调整。 如因市场变动较大,根据结算定价对比菜篮子价格本半个月平均价的浮动率,单价在 10 元以下 的食品原料涨跌幅度达到 30%,单价在 10 元以上的食品原料涨跌度达到 20% 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 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调整价格执行。 三、服务标准(食材品类及品质要求) (本项目食材配送的品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蔬菜、水果类食材 (一) 总体要求: 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 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2.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确保食材外包装(带包装的)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4.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生产商原厂、原装产品。 (二)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来源:无公害种植基地,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 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2.新鲜度: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是 24 小时内收成,须为新鲜时令蔬菜、水果。 3.成熟度:适中,无腐烂,肉质鲜嫩。 4.水量:充足、饱满,但外观干爽,无过份萎蔫、皱皮。 5.色泽:各种蔬菜、水果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光泽,色泽一致、均匀。 6.气味: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不得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 异味。 7.形态:完整均匀、大小适中,不得有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异常形态。 8.病虫害:无虫害、虫嗑、无残虫卵。 9.机械伤: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10.污染:达到无公害蔬菜、水果质量标准,不带泥沙,无污染、残留农药,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第 10 页 共 84 页 11.包装:有包装的,完整、干净。 12.加工:所有蔬菜在交付前须经过前期处理,使用率达到 95%以上。 13.蔬菜类要求: 14.叶菜类:包括白菜类、甘蓝类和绿叶菜类的各种蔬菜。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无烧 心焦边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菠菜和本地芹菜可带根;花椰菜花球洁 白、无毛花,不带叶麸,无畸形花;青花菜无托叶,可带主茎, 花球青绿色、无紫花、无枯蕾现象。 15.根菜类:包括萝卜、胡萝卜、大头菜、芜菁甘蓝等。皮细光滑,不带茎叶和须根,无畸形、 裂痕、糠心、软化、生芽等现象。 16.薯芋类:包括马铃薯、薯蓣、芋、姜、豆薯等。不带须根、茎叶,无干瘪、畸形等现象;马 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色。 17.茄果类:包括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果实整洁,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 茄果无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畸形、异味。 18.瓜果类:包括黄瓜、瓠瓜、越瓜、丝瓜、苦瓜、冬瓜、毛节瓜、南瓜、佛手瓜等。无斑点、 疤点、断裂、畸形、软化、变质等现象。 19.葱蒜类:包括葱、蒜、韭菜、洋葱等。葱、青蒜类可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 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20.水生菜类:包括茭白、马蹄、藕、荸荠、慈菇、菱角等。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21.豆类:包括豇豆、菜豆、豌豆、蚕豆、刀豆、毛豆、扁豆等。食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 无发芽。 22.芽苗类:包括绿豆芽、黄豆芽、豌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不浸水。 23.食用菌类:如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 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无杂质,无畸形菇。 24.水果类要求: 24.1 柑桔类:不空壳,水分充足,外表完美。 24.2 梨果类:色泽鲜,大小适中,无硬节,有果把。 24.3 浆果类:无腐烂,变色,外形不完整,不成熟现象。 24.4 瓜果类: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无软塌处,成熟。 25.蔬菜及水果的使用率不得低于 95%,成交供应商需要对所供蔬菜及水果的质量把关,符合日 常的使用或食用习惯进行挑选。 3.2 畜、禽肉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 (一) 总体要求: 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 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2.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 第 11 页 共 84 页 4.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在有效 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 5.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 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 少于 92%,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二)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生鲜畜(猪、牛、羊等)肉类 1.来源: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当日屠宰的新鲜肉,具有由地方政府定点屠宰厂(场)加 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具有可追索性。 2.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 3.加工:按照规格要求进行分割、砍件、分条等。分割肉具有分割肉销售凭据。 4.鲜肉:颜色均匀,肌肉呈淡红色或鲜红色(牛肉),脂肪洁白或淡黄色(牛、羊肉);外表微 干或微湿,触摸不粘手,切面有湿润而无黏性,有各种畜肉的特有光泽;肉质紧密,纤维清晰,鲜肉 有坚韧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无异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 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精肉无多余脂肪。 5.五花肉:肥瘦比例为 3:7(三线肉)。 6.猪蹄:去蹄壳,不带蹄筋,无毛、趾间黑垢,无松香等异味。 7.鲜骨:骨管内充满骨髓,质硬,色黄,骨的折断处有光泽,骨髓与骨腔边缘紧密结合。 2、生鲜禽(鸡、鸭、鹅等)肉类 1.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品质新鲜,无霉烂变质。 2.鲜禽:有头颈,有腿翅,无内脏;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眼球饱满,角膜有光泽;口腔粘 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口腔及宰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腹内无过多脂肪, 腹下刀口整齐、不过长;皮肤有光泽,微干或微湿,紧缩、不粘手;毛孔隆起,无长毛及毛、毛根; 肌肉有光泽,呈鲜禽肉正常颜色,稍带微红;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肌肉结实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 即恢复,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有鲜禽肉正常气味,无异味。 3.鸡壳:整鸡去肉,即鸡骨架,有颈无头,无内脏,骨架颜色纯正,外表微湿润,不粘手,具有 鸡的正常气味。 4.鸡腿:无残羽,无血水、血污、残骨,无伤斑、溃烂、炎症,允许有少量红斑,无多余皮和脂 肪。按部位分割,全腿 300g 左右,下腿 15g 左右,周边修整齐,形如琵琶。 5.鸡翅: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允许有少量红斑点,允许修剪但最大范围不 超弯关节处,全翅 200g 左右,翅中 100g 左右,按部位分割。 6.鸡脚:白色或灰白色无黄衣趾壳,外形完整,无断骨,脚垫上无黑斑或黄斑,无血污、血水。 3、冷冻禽、畜肉类 1.冻猪肉:肌肉有光泽、色红均匀、脂肪洁白、无霉点、肉质紧密、有坚实感、外表及切面微湿 润、不粘手、无异味。 2.冻牛肉: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白色或微黄、肌肉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 第 12 页 共 84 页 但不粘手、肌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3.冻羊肉:肌肉色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或外表湿润、但不粘手、肌 肉结构紧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4.冻鸡肉:眼球饱满或平坦、皮肤有光泽、因品种不同而呈淡黄、淡红或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 光泽、外表微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恢复、且不能完全恢复。 5.鸡全翼、鸡中翼、鸡腿: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色淡红、无骨折和破皮、无 黄衣、无异味、无鸡毛、大小均匀、无碎杂、无黄认、无淤血斑、有光泽、肉质淡红、无异味。解冻 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6.鸡爪:大小均匀、色泽乳白、无粘手、无异味、无黑斑、无碎架、爪底部。 7.鸡肾:呈鸡肾特有色泽、无病斑、外表及切面湿润、但不粘手、无污物及其它杂质、无异味, 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8.猪耳:无种猪耳、无毛或少毛、无异味、色泽正常,解冻后与鲜禽特征相同。 9.猪副产品:无冻干脱水发暗迹象,解冻后与鲜猪副产品特征相同。 10.猪肉丸、牛肉丸:新鲜瘦猪(牛)肉或碎杂肉或符合卫生标准的瘦肉。 3.3 水产类(含生鲜及冷冻)食材 (一) 总体要求: 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农产 品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安全、卫生和动植物检验、检疫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执行。 2.确保食材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持食材的新鲜感。 3.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在有 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 4.确保食材质优量足,不得采用转基因原材料,并为制造商原厂、原装产品。 5.所有冷冻食品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 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 温 20℃)。 (二) 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活鱼类 鲜活、体色正常、体态及鳞片完整,体表有透明色的粘液,捞离水后,挣扎有力或持续拨动尾巴; 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 2、鲜鱼类 1.鲜活、体色正常、体态及鳞片完整,体表有透明色的粘液;鱼体坚硬肉实,手感富有弹性,挺而不 软,弯度小,用手压之有凹陷,抬手后立即复原,肉的横断面紧密,肋骨与背骨处的鱼肉组织坚实, 不离刺;内脏鲜红,肠鳃坚韧有弹性,胆囊完整,腹腔清洁。 2.加工:根据采购人的需要,按照时间和规格要求进行宰杀、分割、砍件、分条等。 3、冻鱼类 第 13 页 共 84 页 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解冻后与鲜品特征 相同,用刀切开肉质坚实、有弹性,肉不离刺,背骨处无红线,胆囊完整无破裂。 3.4 粮油、米面制品、牛奶类、干货副食、调味品类 (一) 总体要求: 1.确保食材无毒、无害、无污染、无辐射,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 2.确保带包装的食材外包装完整,包装材料清洁、卫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规定; 在有 效质保期内,供货时的剩余质保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二分之一。 3.食材不得含硫酸铝钾、硫酸铝铵等,不得使用或掺入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 (二)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食用油 1.外包装完好,具有 SC 标志,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 具有产品合格证。 2.具有正常植物油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3.气味、滋味:具有固定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4.加热试验(280℃)油色不得变深,无析出物。 5.不得混有其他食用油或非食用油。 2、大米 1.符合大米国家标准(GB1354-2009)与国家粮食卫生标准(GB2715-2005)。 2.包装规格:50 公斤/包、30 公斤/包、25 公斤/包、15 公斤/包。 3.外包装完好,具有 SC 标志,标明加工厂名称、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品标 准号、产品合格证。 4.具有固有色泽和香味,无污染、无虫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无异味或霉味(霉变),无 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等。 3、面粉 1.外包装完好,具有 SC 标志,标明商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商、产地、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 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所有商品须具有《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出厂检验 报告》。 2.须新鲜、色泽呈现乳白或微黄色、手感细腻、颗粒均匀、有自然浓郁的麦香味、手抓后自然流 出、松开手后不成团,用它制成的成品如馒头有麦香味、香甜入口不粘牙。 3.面条、面饼、方便面等面制成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牛奶类 1.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无异味、无霉烂变质,从加 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食用方便,保质期长,包装完整、无破损。 2.鲜牛奶的质量及其标识应执行国家标准 GB-19645《巴氏杀菌乳》、标准 GB25190-2010《灭菌 乳》和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采用符合 GB19301-2010《生乳》。 3.牛奶包装符合 GB/T 18706-2008《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GB/T27590《纸杯》 第 14 页 共 84 页 标准;每盒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供应有保质期限的牛奶剩余保存期时长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时长的三分之二。 5、干货副食 (1)淀粉制品 具有各自品种固有的形态和色泽,不酸、不粘、不发霉,无变质,无异味,无杂质,口尝无砂质。 (2)腊肉、腊肠 腊肉: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干燥结实, 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腊肠:肠衣干燥,不发霉,无粘液,肠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有弹 性,色泽均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3)鸡蛋 蛋壳清洁完整,色泽鲜明,无破损、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桔黄色至橙红色,蛋 黄不见或略见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霉味、酸味、 臭味等不良异味。 (4)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 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5)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视蛋黄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 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生蛋打开可见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 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脂,品尝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6)花生 果荚呈土黄色或白色,果仁呈各不同品种所特有的颜色,色泽分布均匀一致,带荚花生和去荚果 仁均颗粒饱满、形态完整、大小均匀,子叶肥厚而有光泽,无杂质,具有花生特有的气味、香味,无 任何异味。 (7)大豆 皮色呈各种大豆(黄豆、绿豆、黑豆)固有的颜色,光彩油亮,洁净而有光泽,颗粒饱满,整齐 均匀,无虫蛀粒,无杂质,无霉变。 (8)豆腐 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 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 (9)油炸豆卜 金黄色或棕黄色,色彩鲜艳而有光泽,块形整齐,有弹性,皮脆,内质呈蜂窝状,不粘不散,无杂质, 具有豆腐泡特有的清香风味,无其他任何不良气味;取样品细细咀嚼, 外皮酥脆适口,泡内软嫩, 咸香适度,具有豆腐泡固有的滋味。 (10)腐竹 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 第 15 页 共 84 页 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11)腐乳 红腐乳表面呈红色或枣红色,内部呈杏黄色,色泽鲜艳,有光泽。白腐乳外表呈乳黄色。块形整 齐均匀,质地细腻,无霉斑、霉变及杂质。具有各品种的腐乳特有的香味或特征气味,滋味鲜美,咸 淡适口,无任何其他异味。 (12)酱腌菜 具有酱腌菜固有的色、香、味,无杂质,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霉斑白膜。 (13)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得有酸、苦、焦糊及其它异味、 异物。 6、调味品 (1)酱油 色泽红褐,光亮清透,无霉花、浮沫、沉淀物;香气浓郁,滋味鲜美醇厚,咸度适中,无酸、苦、 涩等异味和霉味。摇动瓶子产生的泡沫细腻、持久,挂碗现象好。 (2)味精 无色至白色结晶或粉末,具有特殊的鲜味,无异味,无肉眼可见杂质。 (3)食醋 具有正常酿造食醋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不良气味与异味;不浑浊,无悬浮物或沉淀物, 无霉花、浮沫,无醋鳗、醋虱。 (4)酒 无色、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物。 (5)生粉 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不发暗,无杂质的颜色,呈细粉末状,不含杂质,手指捻捏时无粗粒感, 无虫子和结块,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不成团,具有生粉的正常气味,无其他异味。 (6)食盐 必须是碘盐;结晶整齐一致,粗细均匀;洁白,呈透明或半透明,坚硬光滑,干燥、不结块,无 反卤吸潮现象,无杂质;咸味正,无苦、涩等异味。 (7)食糖(分为白糖、红糖、冰糖、方糖等) 1.白糖色泽洁白明亮,有光泽,具有白糖的正常滋味和气味,无酸味、酒味等异味。干燥、不粘 手,无肉眼可见的杂质,水溶液清晰透明无杂质。白砂糖:颗粒大如砂粒, 晶粒均匀整齐,晶面明 显,晶粒松散,不结块,无碎末,糖质坚硬;绵白糖:颗粒细 小而均匀,质地绵软、潮润;冰糖: 块形完整,个粒均匀,结晶组织严密,透明或半 透明,无破碎;方糖:呈正六面体状,表面平整, 无裂纹,铁边,断角,无突出砂粒, 无霉斑。 2.红糖包括赤砂糖和红糖两种,其中赤砂糖是机制未经洗蜜的糖,红糖是用手工制成的土糖。颜 色有红褐、青褐、黄褐、赤红、金黄、淡黄、枣红等呈晶粒状或粉末状,干燥而松散,不结块,不成 团,无杂质,其水溶液清晰,无沉淀,无悬浮物,具有甘蔗汁的清香味,无酒味、酸味或其他外来不 第 16 页 共 84 页 良气味,口味浓甜带鲜,微有糖蜜味,无焦苦味或其他外来异味。 (8)辛辣料 辛辣料是采用植物果实和种子粉碎而配制成的天然植物香料,如五香粉、胡椒粉、花椒粉、咖喱 粉、芥末粉等,辛辣料的主要原料有八角、花椒、胡椒、桂皮、小茴香、大茴香、辣椒、孜然等。辛 辣料呈干燥状,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 异味。 四、配送要求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微信或电话等方式向成交供应商下采购计划订单,订单内容包括食材 品名、品牌、规格、质量、数量等。 2.若采购计划存在不清晰、不准确、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成交供应商有义务及时提醒采购人 修正计划单。 3.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成交供应商对配送产品进行再加工,如食物的去皮、研磨等。属 粗加工的,采购人不支付加工费。 4.成交供应商在非不可抗力情况下不得拒绝采购人提出的采购计划。 5.每次供货时应向采购人提供加盖公章的食品清单(送货单)。 6.★成交供应商应安排 2 名或以上配送专员负责送货,配送专员需有健康证,并在成交后向采购 人提供配送专员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并接受采购人对配送专员进行相关背景审查,若 合同履行期间由于配送专员存在其他原因需更换,更换后的配送专员仍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进行备案 及背景审查,指定的配送专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配送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时必 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且应安排 1辆或以上运输车辆 负责配送货物,运输车辆应做好消毒措施,且需配有监控器材进行配送过程全程监控。 7.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至少配置一个配送中心,提供具体地址(提供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等相关 证明)和负责人资料及联系方式。 8.供应商具有或者拥有供应商满足本项目食材采购规模相适应的农产品种植基地,冷藏库,配送 场地。 五、交货时间、地点 1、配送规定时间:每日上班 8:30 后 9:30 前送到。 2、配送地址:①中山市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中山市南区悦来南路 62 号; ②中山市公安分局渡头派出所:中山市兴福路 3 号 3、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的采购计划,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当天所应供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 的饭堂,每天首批食材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到。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 除扣分外,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当天总菜款的 10%作为违约金;如累计迟到到达 3 次或 以上,除扣分外,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支付当月货款的 10%作为违约金。 4、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1 小时内送达,如送货迟到超过 30 分钟,视为成 交供应商违约,除扣分外,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当天总菜款的 10%作为违约金;如累计 第 17 页 共 84 页 迟到到达 3 次或以上,除扣分外,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支付当月货款的 10%作 为违约金。 六、包装、装卸、运输、保管及保险 1、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由于不适当 的包装而造成食品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丢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 (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中山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3、每一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 号、装运标志(唛头)、毛重(kg)、尺码(长×宽×高,用 mm 表示)、净重(kg)、到货地址、 收货人名称、食品名称、合同编号以及“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4、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报价内。 5、食品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验收完毕。 6、成交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食品都是正规合法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食品,每种食品的信息应与 订购清单一致。保证不送出长期积压污损的食品。 七、食材验收要求 7.1 交货质量检验 1.首次配送食材时,成交供应商需提供相关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 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给采购人备案。 2.实物检验。成交供应商当天将采购人计划内的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人员 对食材质量进行实物检验,初步检验合格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如发现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不符或非 当天计划内配送的,在不影响烹煮(没有质量或品质问题)的前提下,采购人接收该批次食材。采购 人按考评细则对其进行扣分,且不予支付该批次配送不符或非计划内配送的食材费用。 3.★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质量(如食材新鲜度等)不符而需要退(换)货的食材,采购 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有问题的食品立刻进行更换,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30 分钟 内对有问题的食品进行更换并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超过 30 分钟,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除扣分外, 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支付当天总菜款的 10%作为违约金。 4.交货质量检验仅为简单的初步检验,不代表成交供应商所供食材的最终质量。经检测发现成交 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存在农药残超标等情况,第一次出现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成 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扣除当月货款的 5%作为违约金,如出现第二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有 权拒绝支付尚未支付的项目货款,成交供应商应按本合同总额的 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供货食 品质量问题导致食物中毒或造成第三者伤亡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成交 第 18 页 共 84 页 供应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5.因食品的质量或产地等问题发生争议,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认为有需要,可以共同提出或分别 提出质量鉴定,广东省质检部门与中山市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不一致的,以广东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 论为准。食品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食品不符合规定标准的,鉴定费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并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7.2 交货数量检验 1.成交供应商每次配送食材须随货附上一式三联的送货单作为凭证,数量由双方当面清点并签字 确认(质量以采购人的实际验货为准)。送货单须详细注明食材品名、品牌、规格、单价、数量。送 货单涂改或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 2.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均属成交供应商,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成交供应商 负责。 3.凡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出现食材数量不足而需要补货的食材,成交供应商须在 30 分钟内补充到 位。在补充到位之前,均视作成交供应商未交货。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到位,视作成交供应商拖 延配送。 7.3 退(换)货及质量处罚 7.3.1 食材出现以下情况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退(换)货: 1.不符合本项目约定的质量要求或采购人的计划要求的。 2.带包装的食材,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 3.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 4.交货质量检验合格,但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 5.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不得供应以下食材。一经发现, 采购人将对该批食 材全部退货,对成交供应商作出该批食材货款 10 倍的罚款,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禁止销售的。 (3)掺假、掺杂、伪造的。 (4)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的。 7.3.2 监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每年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其提供的食材及配送服务须服从采购人的监 督、管理。 第 19 页 共 84 页 2.采购人不定期抽查成交供应商的食材质量及配送服务情况,若不符合投标承诺或采购要求的, 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限期内整改。 3.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对采购人的饭堂或成交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检查时,成交供应商 须无条件全力配合,不得借口推脱。成交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其提供的符合食品安全监督部 门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 八、违约责任 (一)成交供应商如违反合同有关规定,采购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处罚,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等。 (二)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提前一天与采购人协商,且未影响采购人伙食供应 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出现上述情况 2 次, 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做出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累计 3 次的,将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人 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三)经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私自更改供货内容情况,将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 成交供应商承担。同时,出现上述情况 2 次,将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做出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 况累计 3 次的,将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四)因质量问题退货且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记录在案,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成交供应商 承担,并对成交供应商予以书面警告,出现上述情况 2 次,将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做出书面警告, 出现上述情况累计 3 次,将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 扣除,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人民币 10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 货结算款内扣除(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1.发生上述(二)或(三)或(四)情况其中一项累计达到 4 次以上; 2.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经沟通仍不提供的; 3.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经沟通仍不同意更换货物; 4.供货数量仅为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90%(不含本数),且影响采购人伙食供应;(成交 供应商供货数量大于采购人计划数量的,采购人有权退回给成交供应商) 5.未按采购人指定地点、规定卸货; 6.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 2 天内不向采购人提供关于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原因的书面 回复,3 天内不反馈处理结果; 7.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 (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处以人民币 20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 货结算款内扣除(采购人保留终止合同的权利): 第 20 页 共 84 页 1.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2.因退换货或未按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采购人无法按时供应伙食; 3.供货数量低于采购人采购计划数量的 80%(含本数); 4.同一品种货物连续两次在验收过程中因质量不合格原因退货; 5.把采购人验收不合格并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采购人; 6.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采购人业务部门,造成 无法及时联系; 8.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不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采购人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 响; 9.食材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七)发生上述(四)或(五)项中的违规情形累计超过 5 次,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违约责任。 九、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 万元)的 10%作为项目的履约保 证金。形式:银行转帐或电汇或银行保函或采购人认可的方式。 2、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采购人有权扣划相应金 额的履约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由采购人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3、本项目服务期满之日起,10 个日历天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按规定扣罚的除外)。 十、付款方式 1、当月实际发生的货款,采购人根据考评结果于次月 10 日前支付。(成交供应商应提交经采 购人确认的收货单和等额发票等相关材料)。 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 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 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第 21 页 共 84 页 十一、考核管理办法(采购人可以结合实际需要对服务质量评价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 1、总体考核打分表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标分标准 1 规章制度 十项制度(索证采购制度、采购验收储存制度、分拣 加工管理制度、农药残留检测制度、食材留样制度、从 业人员晨检制度、场地车辆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 度、 食材安全保卫制度、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 事件报告制度、食材卫生责任追究制度)齐全 3 缺一项制度扣 0.3 分 2 岗位职责 八项岗位职责(单位法人岗位职责、财务人员工作职 责、卫生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食材采购员验收员岗 位职责、分拣员岗位职责、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农 药 残留检测员岗位职责、送货员岗位职责)齐全,落 实到人 2 缺一项岗位职责扣 0.25 分 3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名册及健康证原件 1 须持有效健康证,缺一个 扣 1 分 统计、会计、驾驶员、残留农药检测员从业资格证 1 须持有效资格证,缺一 扣 0.5 分 晨检记录 1 每一工作日均有记录,缺 一扣 0.5 分 4 安全保障 领导小组、管理网络健全 1 缺一扣 0.5 分 食材卫生应急预案 1 如无扣 1 分 配送车辆安全检查 1 如无扣 1 分 电路器材安全可靠、消防设施配置合理、有防盗措施 1 缺一扣 0.5 分 5 货源组织 从符合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货、有协议及资质证明材料 6 缺一扣 1 分 产品证件(合格证、检疫证、检验报告等原件或复印 件) 6 缺一扣 1 分 6 质量保障 包装产品有“SC”编号 6 缺一扣 1 分 散装产品有质量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 6 缺一扣 1 分 7 各类台帐 及时对帐 进出库记录 3 缺一扣 2 分 残留农药检验检测记录 4 缺检一样扣 1 分 48 小时食材留样记录 2 缺一扣 0.5 分 财会人员与采购人及时对帐 2 不及时每次扣 0.5 分 退换货记录 1 缺一扣 1 分 8 环境卫生 车况整洁,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4 不符要求扣 1 分 用具干净卫生,每天进行清洗消毒,有记录 4 不符要求扣 1 分 第 22 页 共 84 页 序 号 考核内容 考核细则 分 值 标分标准 配送场地整洁卫生 4 不符要求扣 1 分 9 食材储存 货物存放要求离墙、离地,有货架、垫仓板、货物标 牌 2 不符要求扣 1 分 库内五防(防火、防鼠、防蝇、防尘、防盗) 2 不符要求扣 1 分 冷冻库、保鲜库内货物堆放整齐,清洁无异味,正常 使用 4 不符要求扣 2 分 10 食材配送 按时到位 6 发现一次不及时扣 1分 指定品牌食材采购情况 6 发现一次不属指定品牌 的扣 1分 11 价格执行 按本项目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执行 10 不按本项目磋商文件/ 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执 行一次扣 2分 12 采购人评 价 采购人后勤管理人员评价 5 优 5 分,良 4 分,一般 3 分,差 1 分 采购人食用者满意度测评 5 优 5 分,良 4 分,一般 3 分,差 1 分 总分: 100 注:每个单项分扣完为止。 考核日期: 考核人: 采购人每月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求,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 处 理: 1、评估成绩第一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10%; 2、评估成绩第二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20%; 3、评估成绩第三次低于 90 分的,扣除当月货款的 30%,并与成交供应商解除服务合同。 第 23 页 共 84 页 2、内部人员考核打分表 序号 实施细则 分值 评分细则 1 按要求穿戴工衣、配戴胸卡 15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2 按时把食材送达到指定目的地 15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3 熟悉并履行岗位工作职责要求 10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4 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采购人 单位形象和利益 15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5 熟悉应急服务预案,按时供货,保障质量 15 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扣 5 分 6 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采购人有效投诉(由业 务 实施部门提供数据) 15 每次扣 5 分 7 无合理原因拒绝受理采购人合理工作要求。 15 每次扣 5 分 合计 100 考核日期: 考核人: 采购人每季度进行不多于 3 次的内部人员考核(人数不小于 5人),对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评估,若服务指标未达到要求,则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当季度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一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1 万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 2、当季度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二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3 万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 3、当季度评估成绩(平均分)第三次低于 80 分的,扣罚 5 万元(罚款在配送食材货款结算时扣除), 并与成交供应商解除服务合同。 第 24 页 共 84 页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 25 页 共 84 页 报价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一、 说明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 5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原件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中标服务费递交账户: 帐号:138088516010002143 开户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 收款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注:1、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 二、 磋商文件 6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 28 号之四 邮编:528400 电话:0760-88331748 传真:0760-88331761 联系人:张小姐 7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三、 报价文件的编制 8 本次招标不允许供应商提交备选方案。 9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否。 10 供应商应提供近 3 年无违法违规活动的申明; 11 报价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 90 天内有效。 12 1、报价文件一式 四 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电子文件一份。 四、 报价文件的递交 13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30 分钟; 第 26 页 共 84 页 序号 内 容 磋商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邀请书》;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为:详见《投标邀请书》。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14 磋商时间:详见《投标邀请书》; 磋商地点:详见《投标邀请书》。 15 采用 综合评分 法,详见第三部分《磋商及评审》 16 采购结果公告媒体: ①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http://www.gd-hongmaozs.com/); ②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zbxx/)。 六、质疑和投诉 17 质疑受理人: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经营部 地 址: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 28 号之四 联 系 人:张小姐 电 话:0760-88331748 传 真:0760-88331761 报价人对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 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附注: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及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或盖章,匿名信不予受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8 本次招标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22 1、关于不参与投标的要求 购买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 3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 构。 2、报价文件中要求提交“原件”的应独立递交(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按招标文 件所附其它格式,须提供“评审资料原件目录”。 3、合同签订前,若发现中标供应商在“省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出现“被人 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信用记录,且该记录时间在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由下一名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4、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 定: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 第 27 页 共 84 页 序号 内 容 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中人银发【2017】82 号)规定,凡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取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的 中小微企业,均可向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截至当前,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报备的联系方式如下: 序 号 银行机构 经办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 客户业务部 邹可仕 18802598981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陈小龙 15889891688 2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陈炳菁 18928108782 普惠金融事业部 杨培鹏 15900085352 3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赖思韵 22644682 4 广发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林光宇 88862643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 黄嘉霖 13824720741 6 中山农村商业银行 总行公司业务部 杜保森 88884181 7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林晓冰 13823931817 8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企业金融部 刘中芳 0760-88368666-203 172 9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事业部 唐庆颖 13924998608 10 中国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业务管理部 张梓颖 0760-88858067 11 广州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杨顺龙 88776919 12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陈廷忠 15113386853 普惠金融部 余超贤 15918291829 13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李建夏 13631124024、 0760-87911816 分行营业部 徐艺 13928142042、 0760-87911808 14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营销管理部 叶怡 28137855 15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业务部 赵荣耀 13042854636/86939 959 16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山 支行 中山支行 王涛 89986282/18926998 881 第 28 页 共 84 页 序号 内 容 17 浦发银行中山分行 交易银行部 付涛 0760-89982303 2)中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 和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网址:www.zsythxt.zs.gov.cn)向辖内特定或 非特定银行机构咨询并提出融资申请。 3)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确认债权债务 关系,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4)中小微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合同的,由采购人牵头与中小微企业 和银行机构三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政府采购资金唯一回款账户确认函》,确保合同 款支付到中小微企业在融资银行机构开立的回款账号。 5)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对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 供银行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考。 第 29 页 共 84 页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本磋商文件的 采购人特指: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2.2 “监管部门”是指: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 2.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4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5 “合格的供应商”是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 3. 合格的货物、服务 3.1 货物:指所有的由响应供应商为满足磋商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设备、仪表、工具、备件、软件、 图纸和其它材料。 3.2 服务:指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货物有关 的运输和保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4. 磋商费用 4.1 响应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的成交服务费,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商务要求。 一、磋商文件 5. 磋商文件的构成 5.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一) 磋商邀请函; (二) 用户需求书; (三) 报价人须知; (四) 合同书格式; (五)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六) 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 第 30 页 共 84 页 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 资料,或者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供应商的风 险,有可能导致其磋商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 构对其收到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 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答复中包括相关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文件也是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响应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6.2 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要求对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 无异议。对磋商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 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响应供应商。 7. 磋商文件的修改 7.1 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根据项目的需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和变更。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的形式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知本磋商文件的所有收受人。该 修改文件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在收到该修改文件后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并 受其约束。 7.3 考虑到该修改和变更的影响,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磋商的 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 并受其约束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8.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8.1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 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 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 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第 31 页 共 84 页 8.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 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 8.4 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及政府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8.5 响应供应商应以人民币报价。 9. 响应文件的构成 9.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 9.2 报价标人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参照磋商文件第 六部分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供全面的响应文件。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价的内容与磋商文件的技术、商务要求有偏离时,无论这种偏离是否有利于采购人, 供应商都应按附件的格式如实填写与用户需求差异表和合同条款响应表; (2)供应商应按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3)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10. 报价要求 10.1 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0.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10.3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 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0.4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等全部工作。 11. 磋商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按以下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文件。 报价人必须提交报价保证金:¥15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户 名: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工行中山孙文支行 账 号:2011 0280 1920 0094 593 投标人的保证金可转入账号,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此账号仅作为保证金缴纳。 第 32 页 共 84 页 11.2 磋商保证金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供应商缴纳的磋商保 证金无效。 11.3 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银行转账。 11.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原 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原额退还。 11.5 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 1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响应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12.1 报价人应准备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和与报价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报价文件一份(U盘/ 光盘,封面注明公司名称和采购代理编号),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 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2 报价文件副本,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报价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 12.3 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报价人加盖报价人公章。 12.4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 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报价而予以废标。 12.5 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 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2.6 在磋商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报价文件正本均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经报价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12.7 传真和电传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三、响应文件递交 13.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正本和电子报价文件一起封装,副本三份一起封装,在每一封口处加盖公章,封套上标明“正 第 33 页 共 84 页 本”“副本”字样。 13.2 信封或外包装正面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和“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日期和时 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封套均应按以下格式标记: “递交: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采购代理编号)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4. 响应文件的递交和退回 14.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点前递交到开标地点。 14.2 未按要求密封的,或迟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 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点之后收到的任何 响应文件。 14.3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报价。 14.4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除非在磋商期间应磋 商小组的要求,否则供应商不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 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 14.5 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要求所作的澄清、说明、更正和最终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 14.6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14.7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采购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14.8 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起,报价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天数。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 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 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在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 责任也相应延续。 四、磋商及评审 15. 评审方法 15.1 本次磋商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 第 34 页 共 84 页 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5.2 磋商评审分四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只 有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才能获得参加磋商的权利,对未作 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实行现场告知,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第二阶段磋商小组与符合资格 的供应商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 小组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其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磋商小组的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集中进行最后磋商报价,除非在磋商时磋商小组 根据用户需求书内容作了调整增加,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响应报价的最后磋商报价, 最后磋商报价内容现场公布。第三阶段磋商小组在磋商和最终报价结束后,按照《初步审查表》 (见附表 1)内容对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不通过初步审查的最终响应文件 不能进入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第四阶段进行技术、商务及价格的详细评审。磋商小 组各成员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值)分配的规定,就各个供应商的技术状况、 商务状况及其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技术商务评分(评审内容见 附表《技术商务评分表》),各评委技术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 然后,算出各供应商的价格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位)。将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和价格 得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 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第一名、 第二名 … ,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优先;得分相同,价格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 最后,磋商小组将依据综合得分的次序推荐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成交资 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成交备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成 交备选人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5.3 将磋商小组校核后的各供应商的投标折扣率定义为评标价格。取各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作为磋商基准 价。各供应商的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权重×100 15.4 评分总值为 100 分,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权重(分值)分配: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的综合评分及其权重分配,代入下列公式计算各供应商的总得分。进 评分项目 技术评分 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总和为 100%) 50% 20% 30% 第 35 页 共 84 页 入详细评审的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相同时,投标折扣率低者优先)。 评标总得分= F1×A1+F2×A2+F3×A3 其中,F1、F2、F3 分别为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分的汇总得分;A1、A2、A3 分别为技术、商务及 价格评分所占权重值(A1+A2+A3=1)。 15.5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后 生效,供应商应受其约束。该签字人参加磋商时需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否则,其签字的 澄清文件和最终响应文件无效。 15.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15.7 最后磋商报价的核实: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进行核实,如存在报价的算术错误、 漏项、缺项等,磋商小组按下述原则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修正,并以此作为评审价格。如 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报价将被拒绝。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对主要服务,供应商报价漏项的,作非实质性响应处理; 5) 对非主要服务,供应商报价漏项的,评审时将要求漏项的供应商予以澄清,但该澄清不作为 评审的依据;磋商小组将以其他供应商对应项的最高报价补充计入其评审价格; 6) 对非主要、非主要服务的费用,如果供应商是另行单独报价的,报价时也相应另行计入其评 审价; 7) 对数量的评审,以《用户需求书》所明示数量为准;《用户需求书》未明示的,由磋商小组 以其专业知识判断。 15.8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 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格=核 实后的投标总价-小型或微型企业核实后的价格×6%; 2)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 36 页 共 84 页 a、《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 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b、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c、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 式),如供应商为非制造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也应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 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15.9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的规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发展,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给 予相当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监狱企业。 (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5.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相当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 (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 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 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 报价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 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15.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 投标产品(针对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 第 37 页 共 84 页 节能产品投标报价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 在清单页加盖报价人公章)。 (2) 投标产品纳入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报价 占总投标报价比例在 30%或以上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 2%的扣除,在 30%以下的,对 节能产品的价格给予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加盖 报价人公章)。 16. 磋商小组 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磋商 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等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负责全部的评审工作,任何人不得 干预磋商小组的工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6.2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完成。磋商小组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澄清和最终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 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6.3 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6.4 磋商小组依法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及对响应文件和最终磋商结果进行评审, 并据此推荐成交候选人。 16.5 参加磋商工作的所有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保密,确保竞争性磋商工作公平、公正,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无理干预磋商小组的正常工作。 16.6 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 17. 法律责任 17.1 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 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磋商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 第 38 页 共 84 页 透露。 17.2 从报价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 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 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 18. 权利 18.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保留在成交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 报价,以及宣布竞争性磋商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8.2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报价。 19. 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 磋商小组将出具评审报告,推荐 3名成交候选人。对提供产品质量、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规 定最低要求的报价供应商归列为推荐成交的候选对象。 19.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 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 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 事实不符,采购人可以取消该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并将合同授予另一成交候选人,或者依法重新 采购及采取其它采购方式。采购人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20. 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0.1 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供应商。 20.2 采购人通过法定或规定的程序,有权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响应供应商,以 及宣布本次磋商无效,对受影响的响应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响应供应 商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21. 成交结果公告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成交结果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zbxx/)、广东宏茂 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http://www.gd-hongmaozs.com/)等相关媒体公告。 五、质疑和投诉 22. 供应商在磋商结果公示期间内,对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 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论是质疑还是投诉,供应商均须对质疑或投诉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 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 39 页 共 84 页 22.1 质疑 一、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质疑或投诉必须是书面的原件,应 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 其权益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 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 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 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管理 部门依法处理。 5)被质疑的供应商须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调查,被质疑人不提交相关证据、依据和其它有关 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 6)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 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原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但答复内容 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 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三、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第 40 页 共 84 页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2.2 投诉 一、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第 41 页 共 84 页 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二、《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 提起投诉的日期。 三、下列情形投诉将不予受理: 1) 投诉人不是参加所投诉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 2) 被投诉人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当事人; 3) 所投诉事项未经过质疑的; 4) 所有投诉事项超过投诉有效期; 5) 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投诉; 6) 同一投诉事项已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的; 7) 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监督管理机构及时告知投诉人限期补充或修改后重新投诉,投诉人 逾期不按要求补充或修改投诉书的。 四、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 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其 1 至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 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 42 页 共 84 页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采购代理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第 43 页 共 84 页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六、签订合同 23. 成交通知书 23.1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依法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 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23.2 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 如因成交供应商逾期领取通知书导致合同未能签署、项目工期延误等,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中标 资格被取消、磋商保证金被没收、赔偿损失等一切后果。 23.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 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 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4 采购代理机构在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所有未成交供应商发出《采购 结果通知书》,但中标与未中标原因不作任何解释。 23.5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按照《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 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23.6 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 第 44 页 共 84 页 何理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来书面函 退出,则采购人视为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推荐符 合采购要求且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 中小微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相关规定 24.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 中山市财政局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人民政府 金融工作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人银 发【2017】82 号)规定,凡通过政府采购法定程序取得我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均可 向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业务。 截至当前,辖内开展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业务的银行机构报备的联系方式如下: 序 号 银行机构 经办部门 联系人 联系方式 1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山市分行 客户业务部 邹可仕 18802598981 信贷与风险管理部 陈小龙 15889891688 2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陈炳菁 18928108782 普惠金融事业部 杨培鹏 15900085352 3 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事业部 赖思韵 22644682 4 广发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林光宇 88862643 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山市分行 小企业金融部 黄嘉霖 13824720741 6 中山农村商业银行 总行公司业务部 杜保森 88884181 7 平安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林晓冰 13823931817 8 兴业银行中山分行 企业金融部 刘中芳 0760-88368666-203172 9 招商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事业部 唐庆颖 13924998608 10 中国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业务管理部 张梓颖 0760-88858067 11 广州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杨顺龙 88776919 12 中信银行中山分行 普惠金融部 陈廷忠 15113386853 普惠金融部 余超贤 15918291829 13 渤海银行中山分行 公司金融部 李建夏 13631124024、 0760-87911816 分行营业部 徐艺 13928142042、 0760-87911808 14 华夏银行中山分行 营销管理部 叶怡 28137855 第 45 页 共 84 页 15 东莞银行中山分行 业务部 赵荣耀 13042854636/86939959 16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 中山支行 王涛 89986282/18926998881 17 浦发银行中山分行 交易银行部 付涛 0760-89982303 24.2 中小微企业有融资需求的,可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和中山 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网址:www.zsythxt.zs.gov.cn)向辖内特定或非特定银 行机构咨询并提出融资申请。 24.3 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www.crcrfsp.com)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 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24.4 中小微企业与银行机构签订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合同的,由采购人牵头与中小微企业和银行机构 三方签署《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政府采购资金唯一回款账户确认函》,确保合同款支付到中小微 企业在融资银行机构开立的回款账号。 24.5 财政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不良行 为予以记录,并纳入中山市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供银行机构融资授信时审慎性参 考。 25. 成交服务费 25.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的收费 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标准如下表 所列: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收费费率 100 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 400 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 × 1.5% = 1.5 万元 (400-100)万元 × 0.8% = 2.4 万元 合计收费 = 1.5 万元 + 2.4 万元 = 3.9 万元 25.2 成交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第 46 页 共 84 页 25.3 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帐、电汇、汇票、支票或现金的形式支付。 25.4 成交服务费支付时间:成交服务费必须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纳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法 律责任的权利。 25.5 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25.6 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交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递交账户(请在汇款单上写明本项目的采购代理编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 账户名称: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银行账号:1380 8851 6010 0021 43 注:以上账户仅用于接收中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 2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归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第 47 页 共 84 页 附表 1:(注:本表不需要供应商填写) 初步审查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 号 供应商 报价 人符 合合 格报 价人 的基 本条 件 报价 保证 金已 按规 定足 额递 交 报价 有效 期 报价 文件 主要 资料 齐全 报价 文件 签署 合格 报价 价格 是唯 一固 定价 报价 无重 大漏 项或 重大 不合 理 首次 报价 不高 于本 次采 购项 目采 购上 限价 重要 响应 指标 满足 要求 商务无重 大保留或 偏差 实质性 响应磋 商文件 是否合 格进入 下一阶 段评议 1 2 3 4 注:1、符合审查表的打“○”,不符合审查表的打“×”。全部打“○”的结论填写合格,出现一个“×”的结论填写不合格。 2、结论为合格的报价人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委成员签名: 日期: 第 48页 共 84 页 附表 2: 技术评分表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序 号 评审 项目 分配 分数 评议内容 供应商 (一) 供应商 (二) 供应商 (三) 1 食材追溯、检 测 5 根据供应商食品的可追溯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可以测试追朔商品的清单): 1)有较完善的食品可追溯体系、系统、可有效的保障食材的质量,得 5 分; 2)有基本的食品可追溯体系、系统、可基本保障食材的质量,得 3 分; 3)无食品可追溯体系、系统、有较完善的食品检测设备,得 2 分; 4)无食品可追溯体系、系统、有基本的食品检测设备,得 1 分; 5)无食品可追溯体系、系统、无食品检测设备,不得分。 2 供货渠道 的广泛性 和稳定性 10 根据供应商供货渠道的广泛性和稳定性进行评审打分: 1)供货商多样,资质优秀,能覆盖全部供货产品范围,很好地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10 分; 2)供货商良好,供货商资质良好,基本覆盖全部供货产品范围,得 7 分; 3)供货商一般,供货商资质一般,供货产品范围合格,得 3 分; 4)供货商较少,供货商资质较差,不能覆盖全部供货产品范围,得 1 分。 3 供货保障 10 根据供应商固定的食品供应场所情况(提供食品供应场所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丰富的物资配送经验,有稳定的配送点或商场、供货便利优势明显;采购备货优势明显,得 10 分; 2)供应商有良好的物资配送经验,有良好的配送点或商场、供货便利较强;采购备货优势良好,7分; 3)供应商有基本的物资配送经验,配送点基本达到要求、供货便利基本达标;采购备货能力基本达标,4 分; 4)供应商物资配送经验较差,配送点安排较差;采购备货能力较差,得 1 分。 4 食品配送 服务方案 15 根据供应商食品配送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1)清晰、明确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可行,有有效的保证措施,技术支持,能提供其他增值特色服务等 有详细的应急服务预案,反应迅速,方案合理。得 15 分; 2)符合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可行,有良好的保证措施,技术支持,能提供一定的增值特色服务。有较为详 细的应急服务预案、反应迅速良好,方案较合理。得 12 分; 3)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基本可行,保证措施,技术支持一般。应急服务预案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得 8 分; 4)本项目服务内容,人员、资源配置较差,保证措施,技术支持。没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得 5 分。 第 49页 共 84 页 5 食品安全 保障及检 测设备能 力及记录 10 根据供应商食品安全保障及检测设备能力等情况评审打分: 1)供应商有优秀的食品安全保障、有详细的应急服务预案、有专门的食品检验室和设备能及时检测和记录食品的品质的, 得 10 分; 2)供应商有良好的食品安全保障、有较好应急服务预案、能提供食品检验并能检测和记录食品的品质的,得 7 分; 3)供应商有基本的食品安全保障和应急服务预案、能提供食品检验的,得 4 分; 4)供应商食品安全保障和应急服务预案较差的,得 1 分。 6 质量保证 措施及方 案 15 根据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方案进行评审打分: 1)供应商能很好地提供供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人员身体健康具有健康证明,措施行之有效,得 15 分; 2)供应商能提供供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措施良好,得 10 分; 3)供应商基本提供供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措施基本符合采购要求,得 5 分; 4)供应商供货食品质量保证措施较差、不可行,得 0 分。 7 服务的便 捷性及优 势 20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的便捷性及优势进行评审打分: 1)供应商提供服务的配送地点较近、供货便利优势明显;采购备货优势明显;响应时间及应急服务优秀,得 20 分; 2)供应商提供服务的配送地点能满足磋商文件需要、供货便利优势良好;采购备货优势良好;响应时间及应急服务良好, 得 15 分; 3)供应商提供服务的配送地点较远、不统一、供货便利一般;采购备货优势一般;响应时间及应急服务一般,得 10 分; 4)供应商提供服务的配送地点的较远、供货便利优势较差;采购备货优势较差;响应时间及应急服务较差,得 5 分。 8 临时配送 预案 15 1)有详细的临时配送应急服务预案,反应迅速,方案十分合理,得 15 分; 2)有较为详细的应急服务预案,反应迅速良好,方案合理,得 10 分; 3)临时配送服务预案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要求,得 6 分; 4)临时配送服务预案一般,得 3 分; 5)临时配送服务预案较差、反应迅速较差,方案较差,得 1 分; 合计 100 得分总计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 50页 共 84 页 附表 3: 商务评审表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序 号 评审 项目 分配 分数 评议内容 供应商 (一) 供应商 (二) 供应商 (三) 1 商务响应 程度 10 根据供应商用户需求书各条款响应程度进行评审打分: 1.对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各条款的响应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得 10 分; 2.对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各条款的响应程度较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得 8 分; 3.对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各条款的响应程度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 4 分; 4.对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各条款的响应程度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偏离,得 2 分。 2 质量体系 认证 15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全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 体系 认证证书,每个得 3 分,最高得 15 分,无不得分。 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或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 http://www.cnca.gov.cn/)的相关查询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已失效或撤销或未获得的不得分。 3 投保食品 安全责任 险情况 10 供应商承诺成交后为采购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公众责任保险:投保 2000 万(含)得 10 分; 投保 1000-1999 万得 6 分; 投保 1000 万元以下得 2 分; 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4 检测能力 4 根据供应商的检测中心检测能力: 1.有检测能力及检测室得 4 分; 2.无检测能力及检测室得 0 分 备注:提供所购买检测设备的发票复印件,或租赁设备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5 项目 负责人 5 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类或食品检验类相关证书或专业培训证书,高级得 5 分,中级得 3 分,无不得分。 提供人员相关职称(或技能)证书以及近半年内供应商为其在购买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或劳动合同)资料复印 件或者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承诺内容含成交后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资格情况。(关于社保证明:因疫情受国 家政策支持,属于减免社保或暂缓社保缴纳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视为对应月份已经缴纳 社保,不提供不得分) 6 配送运输 能力 8 供应商具有冷藏车配送的能力,每提供一辆得 4 分,最高得 8 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租赁证明等,否则不得分。 10 供应商具有其他配送运输车辆情况,每提供一辆得 2 分,最高得 10 分。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或租赁证明等,否则不得分。 第 51页 共 84 页 7 业绩和用 户评价 20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同类业绩(食材配送或食品供货)业绩情况进行打分, 每提供一个 2 分,最高得 20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15 针对上述业绩项目,由用户单位出具的服务评价,每得到一个好评或以上(结果为“好评”或“优秀”或相同含 义的评价)得 1.5 分,最高 15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评价证明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8 信用报告 3 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的,得3分,不提供 不得分;(须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以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合法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为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 构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的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备案的机构,出具信用报 告或记录时须附信用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信用报告或记录的,不需要附备案证明),不 提供备案证明不得分。信用报告须在有效期内,若信用报告没有显示有效期的,信用报告为近一年内开具有效(以投 标截止之日计近一年)。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合计 100 得分总计 磋商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第 52 页 共 84 页 评标价格修正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A投标人 B投标人 C投标人 1 投标总报价 2 修正后的价格 3 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 4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扶持的价格扣 除(元) 5 评标价格(元) 说明: 1)价格修正包括: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 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2)本表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交的 中小企业申明函,投标人及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均应提交) 3)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格=核实后的投标总价-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核实后 的价格×6% 评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第 53页 共 84 页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签订。)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二○ 年 月 日 第 54页 共 84 页 食材配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HMZS202106CSZ006 )的磋商结果,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合作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 就乙方向甲方配送食材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内采购金额达到合同总额(人民币 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二、配送范围: 三、配送食材要求 (一)质量保证: 1.冷冻品:由正规厂家生产,检验或检疫合格,剩余保质期不少于标示保质期的一半。 2.水产类:由正规养殖场提供,确保安全无污染。 3.鲜肉类:由政府指定的肉联厂提供且为当日新鲜肉。 (二)所订食材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 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4.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因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搀假、搀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第 55页 共 84 页 7.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加入非食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特殊需要,食品监管部门禁止出售的。 10. 含有未经食品监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许可量的。 11.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要求的。 (三)数量保证 乙方配送食材的数量应与甲方订货数量相符,实际以甲方收货时双方共同验收的数量为 准。 (四)配送时间、地点 乙方应保证每天 前将甲方所订食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渡头派出所和城南派出 所)。 (五)货单确认 乙方送货单一式 3 份,双方交接时签字确认,甲方持 2 份,乙方持 1 份。 四、价格条款 1. 乙方须根据“中山市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食品零售价格(以每半个月(15日) 当天公布的价格确定)向甲方提供最新一期的食品价目表,甲方原则上每半个月调整一次价格, 每次调整价格经甲方确认后,作为供货基准单价。若中山市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无发布的产品, 则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参考中山市南下市场同类食品当天平均零售价作为供货基准单价,具体 详见磋商文件定价原则。 2. 由于台风、暴雨等原因需对个别品种的价格进行临时调整,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反映,经 双方共同协商确认供货基准单价。 3. 特殊食材的供货基准单价未能通过第四条第 1、2 款确定的,由双方参照每星期最后一天的市 场交易价格共同协商确定供货基准单价。 4. 根据磋商结果,成交折扣率为 。食材的配送价=供货基准单价×供货 数量×成交折扣率。 五、付款方式 当月实际发生的货款,采购人根据考评结果于次月 10 日前支付。(乙方应提交经甲方确认的收 货单和等额发票等相关材料)。 备注: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 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 第 56页 共 84 页 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 享受乙方提供的供货服务。 2. 对乙方提供的供货服务报价进行商议。 3. 如发现服务期间的服务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供应商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甚至更换服务 人员,直至满意为止。 4. 试配送期内,如乙方配送食材在质量、数量、时间等服务上不达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 止合同。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未按照订单配送食材或食材不符合质量要求,甲方可要求退货、 无偿换货或提前终止合同。 5. 向乙方追究违约行为。 (二)甲方义务 1. 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货款。 2. 在送货日前一天的 时前之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订单, 订单内容应明确包括订购食材的品种、规格、数量、配送时间以及其他要求。 3. 根据乙方的送货单做好货物验收,妥善保管验收凭证,以供查阅。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权利 要求甲方按时结清供货服务采购款项并向甲方提供正规发票。 (二)乙方义务 1. 依据磋商文件要求和乙方响应文件承诺,按时向甲方提供全新且符合国家规范的供货服 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条款、不得将协议服务任务转给别的供应商。 2. 保证具有食品配送的经营资质,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配送的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 全标准或甲方的要求,可提供食材来源证明,以备查验。 3. 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公众责任保险, 保额为 万 元,保障范围须经甲方同意。 4. 按照订单或甲方指定地点、规定卸货,并确保食材在贮存、运输和装卸过程中食品安全卫 生。 5. 积极配合甲方配送需求,如甲方临时提出配送,乙方应当在接到需求的 时内响 第 57页 共 84 页 应。 6. 合作期间乙方须安排 1 名客服专员,负责每月 5 日前(节假日顺延)向甲方报送上月协议 服务统计表和有关资料;定期回访并收集甲方意见, 及时回复、解决。 八、乙方违规的处罚 (一)乙方如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处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等。 (二)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利益受损(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且未影响甲方正常伙食供应 的除外),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情况累计发生 2 次,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书面警 告;累计发生 3 次的,由甲方对乙方处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三)乙方存在私自更改供货内容,视同违约,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上 述情况累计发生 2 次,将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书面警告;累计发生3 次的,由甲方对乙方处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四)因质量问题退货且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记录留底,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上述情况累计发生 2 次,将由甲方对乙方做出书面警告;累计发生 3 次的,由甲方对乙方处人民币 1000 元罚款,罚款在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五)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10000 元罚款,罚款由供货 结算款内扣除: 1. 发生上述(二)、(三)、(四)情况其中一项累计达到 4 次以上。 2.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凭证,经沟通仍不提供的。 3. 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经沟通仍不同意更换货物。 4. 供货数量仅为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 -90 (不含本数),且影响甲方伙食供应;(乙 方供货数量大于甲方计划数量的,甲方有权退回给乙方)。 5. 未按甲方指定地点、规定卸货。 6.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 2 天内不向甲方提供问题原因的书面回复、3 天内不反馈处 理结果。 第 58页 共 84 页 7. 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 (六)发生以下情形,经调查属实的,由甲方对乙方处以人民币 20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 款内扣除: 1.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 2. 因退换货或未按甲方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甲方无法按时供应伙食。 3. 供货数量低于甲方采购计划数量的 80 (含本数)。 4. 同一品种货物在验收过程中因质量不合格连续两次退货。 5. 将验收不合格且办理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 6.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7.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业务部门,造 成无法及时联系。 8. 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9. 食材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 (七)发生上述(四)或(五)项中的违规情形累计超过 5 次,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乙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八)在未影响甲方伙食正常供应、未因所供货物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前提下,合同期的第一、 第二个月内予以豁免罚款,第三月起将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九、法律责任 1. 由于乙方配送食材未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造成甲方食用人员 食物中毒或出现不 良反应,同时经市级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确属乙方责任的, 由此产生的治疗、医药等一切费用全部 由乙方承担,且采购人将取消乙方 的供货资格,因此产生的经济赔偿及相应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 人承担。 第 59页 共 84 页 2. 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配送食材且延迟超过 30 分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当天货款 10%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除外)。 3. 乙方的工作人员不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或泄露甲方内部情况,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4. 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 则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十、其他条款 1. 本合同一式 5 份,甲方持 2 份,乙方持 2 份,采购代理机构持 1 份, 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3.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讼诉。 4.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约定本合同 与附件之间的内容是互为补充和解释关系,若存在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 为准,本合同附件包括: 附件 1:成交通知书 附件 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 附件 3:乙方盖公章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书》之签署页】 甲方: 乙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第 60页 共 84 页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合 同 附 件 ( 合 同 编 号 ) 1、成交通知书………………………………………………………………… 2、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3、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 备注: 3. 本合同附件均在签订合同时编制,依据是磋商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相应内容; 4. 合同附件的具体条目及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注:(此合同格式供参考) 第 61页 共 84 页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请报价人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 能将影响对响应文件的评价。 第 62页 共 84 页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第 63页 共 84 页 自查表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内容 证明文件(如有) 1 见响应文件()页 2 见响应文件()页 3 见响应文件()页 4 见响应文件()页 5 见响应文件()页 6 见响应文件()页 7 见响应文件()页 … 注:报价人应根据《技术评审表》《商务评审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符合性自查表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被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各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页码范围 符合性审 查文件 报价人符合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保证金已按规定足额递交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有效期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文件主要资料齐全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文件签署合格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价格是唯一固定价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报价无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首次报价不高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上限价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重要响应指标满足要求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商务无重大保留或偏差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第 64页 共 84 页 一、 投标函 致: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 项目磋商采购服务的谈判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据此函,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本报价文件所附“首次响应报价表”规定的应提供的服务报价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 (小写)。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一) 同意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磋商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二) 投标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天,成交供应商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三) 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 晰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 疑的权利。 (四)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五) 我方承诺在本次磋商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 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分,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六)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 格。 (七) 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成交服务费。 投 标 人: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65页 共 84 页 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下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报价并签署报价文件,需提 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为避免废标,请报价人务必提供本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 66页 共 84 页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兹授权 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 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 兼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报价,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 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报价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第 67页 共 84 页 四、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我司参与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 ) 的采购活动,我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且不是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及其附属机构。 (二)我公司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情形。 (三)我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司承诺参与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文件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并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相关文件如下: 报价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的“合格报价人资格要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 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等证明文件)。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68页 共 84 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单位 年 月 日发布项目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 购代理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活动,并承诺: 我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 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承诺。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69页 共 84 页 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 (报价人为中、小企业时适用)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 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如不适用,可不填写或备注说明。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第 70页 共 84 页 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报价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 购人名称)单位的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发布的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 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政策文件链接: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http://www.mof.gov.cn/gp/xxgkml/gks/201709/t20170901_2689542.html) 5、若报价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备注说明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第 71页 共 84 页 七、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 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财库〔2019〕19 号)及《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的规定,本单位所投下列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中的“非政府强制性采购产品”。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序 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小计(元) 节能或环保认证证书 见报价文件(报价文 件)第 页 合 计 元 注:1、供应商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名称(三 级目录名称)自行填写上表,以便进行价格评审。 2、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3、本表如不适用的,可不填写。 第 72页 共 84 页 八、 承 诺 书 致: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对(项目名称)的磋商文件(采购代理编号: )所有的内容完全明了。 我方在此承诺,如我方中标,被确认为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成 交供应商,我方保证: 1、 提供满足“用户需求书”要求的服务; 2、 按照“用户需求书”的要求提供报价; 3、 我司承诺满足磋商文件中所有★号条款。 4、 保证按上所述与用户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磋商文件及合同的有关规定。 特此承诺!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73页 共 84 页 九、 首次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 服务内容 投标折扣率 配送服务期限 备注 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 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备注:详细内容见《报价明细报价表》 备注: 1、本项目以“投标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报价幅度不得高于100%。供应商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 本报价,确定报价幅度。配送价为全包价,以元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含食材的购置、检验、粗加工、分拣、包装、仓储、 运输、装卸、堆放、保险、损耗、退换、售后服务、雇员费用、管理费和全额税费等,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 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2、食材的配送价=供货基准单价×供货数量×成交折扣率。例如:采购人需要采购大米 500 斤,供货基准单价 3.7 元/斤为例,若成交折扣率为:90%,需要付给成交供应商的款项计算如下:3.7 元/斤× 500 斤×90%=1665 元。 3、供货基准单价确定:供货基准单价确定:参照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食品 零售价格执行,以每半个月(15 日)当天价格确定次半个月的供货基准单价;对于“中山市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没有公 布的食品零售价格(部分特定牌子的产品除外),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参考南下市场同类食品当天平均零售价作为 供货基准单价。 4、如因市场变动较大,根据结算定价对比菜篮子价格本半个月平均价的浮动率,单价在 10 元以下的食品原料涨 跌幅度达到 30%,单价在 10 元以上的食品原料涨跌度达到 20% 时,双方均有权要求调整价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按新 调整价格执行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74页 共 84 页 十、 报价人情况介绍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报 价 人 情 况 报价人全称 经营场所面积 地 址 法人代表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业务范围 近三年的获奖、认证情况 近三年是否有违法、违约、 合同中止、纠纷、争议、 仲裁和诉讼记录 近三年所承担的项目是否 出现过重大事故 报价人近 3 年财务简况表 序号 年份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年营业额(万元) 年净利润(万元) 1 2016 2 2017 3 2018 注:1、报价人所述奖励、认证情况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75页 共 84 页 十一、 报价人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质和认证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资质或认证项目名称 等级 获得日期 有效期 颁发机构 1 2 3 …… 注:须后附相关资格和认证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76页 共 84 页 十二、 同类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合同内 容 合同总价 质量情况 用户联系人及 电话 注:业绩是必须以报价人名义完成的项目。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业绩项目的合同(或合同 要点)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77页 共 84 页 十三、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移动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项目管理年限 具有认证资质 已完成项目情况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完成日期 项目完成质量 项目负责人获得的资质认证必须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证明和及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78页 共 84 页 十四、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序号 职责分工 姓名 人数 专业及级别 资质证书 备注 注:提供相关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报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 79 -页 共 84 页 十五、 报价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 附表一: 项目名称: 序号 章节 磋商文件要求 报价人应答 响应或差异情况说明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注:1、请在上表填写与磋商文件要求有差异的内容,包括优于/差于磋商文件的要求; 2、如果与磋商文件完全没有差异,此表可填全部响应。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 80 -页 共 84 页 附表二: 重要指标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磋商文件 页数 节/段 磋商文件带“★”的条款 描述 供应商应答 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 响应/负偏离) 查阅/证明文 件指引(如 有) 带“★”的条款 见投标文件 ()页 见投标文件 ()页 见投标文件 ()页 见投标文件 ()页 …… 注:如磋商文件有“★” 、“重要指标” 或供应商认为重要的内容,请在上表填写。 (此表可延长)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81页 共 84 页 十六、 服务方案 1. 报价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根据《用户需求书》及《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内容做出全 面响应并编制技术服务方案。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 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服务方案内容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自 身技术和专业优势。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报价人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 全。 2. 格式自定。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 期: 第 82页 共 84 页 十七、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致: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单位组织的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 号: )磋商中被确立为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 向贵单位(地址:中山市东区亨尾万和街 28 号之四,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中山石岐支行,帐号: 1380 8851 6010 0021 43)交纳成交服务费。 我方如违反上款承诺,愿凭贵单位开出的相关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我方提交的报价保证 金及买方根据成交合同约定支付给我方的合同款中扣付。 特此承诺!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报价人法定地址: 报价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 话: 传 真: 承诺日期: 年 月 第 83页 共 84 页 十八、 其它格式 项目评审时如须报价人提供相关评审资料原件,请各报价人按以下表格填写并提供相关原件以方 便评审,此表不用装订在报价文件中,随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原件不用密封。采购代理机构 对报价人所提供的原件真实性不负责任。 评审资料原件目录 序号 资料名称 件数 备注 采购代理确认件数 1 2 3 … 采购代理确认签字: 报价人名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取回所有原件签名: 日 期: 第 84页 共 84 页 (独立于响应文件之外,开标当天单独准备) 十九、 第 轮报价及承诺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代理编号: 谈判项目名称 投标折扣率 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相关承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报价日期: 提醒:供应商参加报价磋商时自备两张或以上《第 轮报价及承诺一览表》,并加盖报价单位红色公章或委托人按指模。《第 轮报价及承诺一览表》为 评标小组与供应商磋商结束后作最终报价而用。如若因投标单位没有准备此表,临时打印的表格又未能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或委托人按指模有可能导致第 轮报价评 标委员会不予认可,责任自负。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0年的财务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一、总体要求 1、总体考核打分表 第三部分 报价人须知 报价须知前附表 总则 一、磋商文件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三、响应文件递交 四、磋商及评审 五、质疑和投诉 六、签订合同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三、配送食材要求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请报价人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 自查表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七、供应商投标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品目清单产品”声明函 八、承 诺 书 九、首次响应报价表 十、报价人情况介绍表 十一、报价人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质和认证 十二、同类项目业绩 十三、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十四、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十五、报价响应与磋商文件差异一览表 十六、服务方案 十七、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十八、 十九、第 轮报价及承诺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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