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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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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1年07月05日 13:4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龙井市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5日 13:42
评审专家名单姜星花、张伟、李锡俊、仲伟浩、金星勋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项目联系电话0433-8316525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龙井市开山屯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金警官18843330052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平0433-8316525
附件:
附件1招标文件-JLJY2021-CG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编号:JLJY2021-CG020(招标文件编号:JLJY2021-CG020)

二、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延边州龙井市东霖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延边州龙井市安民街(龙井市人民医院附近)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下浮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延边州龙井市东霖农副食品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星花、张伟、李锡俊、仲伟浩、金星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取,成交金额以(1-成交下浮率)×51.155万元×2年计取:146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46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龙井市开山屯镇

联系方式:金警官188433300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方式:李平0433-8316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电 话: 0433-83165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 送公司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LJY2021-CG020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 送公司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JLJY2021-CG020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1 年 6 月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办法...............................................................................................................................29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0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4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6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 2239 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7 月 2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Y2021-CG020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预算51.155万元/年,以实际配送情况按月进行结算。 5.采购需求: 标项 序号 标的名称 标段 划分 交货地点 招标范围 质量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 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 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 1 招标人指 定地点 主副食品配送 (具体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 法》和《动物检疫法》 等相关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能够开具正规发票,且打印配送 明细三联单,建立单独财务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有在经营的实体店(包括分店、连锁店),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上一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 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7)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 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完成登陆;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6 月 9 日至 2021 年 6 月 16 日,每天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 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 2239 号-3001)四楼招标部; 3.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如下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必须体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 企业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上一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复印件;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 记录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7)供应商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的网页截图。 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逾期不受理,售后不退; 5.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停止 密保卡登录功能。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请查看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2020年8月4 日公布的《关于办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平台技术 咨询服务电话:0433-833303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7月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大厅6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控制疫情发展,根据吉卫明电【2020】190 号文件要求,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 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 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2.未购买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数量时,招标人另行组织采购;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 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龙井市开山屯镇 联 系 人:金警官 联系方式:18843330052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系方式:0433-83165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平 电 话:0433-8316525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6 月 8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 址:龙井市开山屯镇 联 系 人:金警官 联系方式:18843330052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 2239 号-3001 联 系 人:李平 电 话:0433-8316525 电子邮箱:yjsjy8543@163.com 1.1.4 招标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 司采购项目 1.1.5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 预算金额 预算51.155万元/年,以实际配送情况按月进行结算。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主副食品配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2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2 年 1.3.3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信誉 资质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投标人应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 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能够开具正规发票,且打印配 送明细三联单,建立单独财务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4)投标人须有在经营的实体店(包括分店、连锁店),且具 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财务要求: 上一年度(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信誉要求: ( 1 ) 投 标 人 必 须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 供网络截图);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 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 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 诺书);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 次投标(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其他要求: (1)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 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 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代理人参加开标且提供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 人身份证(高、中风险地区(以最新“各地疫情风险等级查询” 为准)的投标人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递交投标文 件时,投标人须提供吉祥码且体温正常);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 形 详见正文 1.4.3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7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 前提出问题 时间:/ 形式:/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电子文档 1.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符合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1.12.3 偏差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偏差幅度: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无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文档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2.2.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 形式 电子文档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 时间:于收到当日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确认函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 形式 电子文档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时间:于收到当日 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版确认函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8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下列证书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 交,供评标委员会审查,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其他资格证明 文件原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必须体现法定代表人(负 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效联系方式。高、中风险地区的投标企业 须授权委托延边州内人员进行投标活动); 3、上一年度(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含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近三年(2018 年 6 月 1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以投标人名 义独立承接 20 万元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食堂供应 的(如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原件;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 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 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 位公章的承诺书); 7 、 投 标 人 必 须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 供网络截图); 8、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 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 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 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 书);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 投标(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0、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或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12、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13、结合评标办法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提交 1份(载体为 U盘)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 法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2.3 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方式为下浮率,0<下浮率<1(例如:填报下浮率 15%, 即结算价相当于打 8.5 折)。 3.2.4 最高投标限价 /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 √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现金, 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 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 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保函应当由“工商银行、农业银 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及全国 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从 企业基本账户划拨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账户,或提供 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日前将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提供保兑支 票、银行汇票、提供银行、工程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扫描件发至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保证金信箱(jljybzj@163.com), 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保函原件(或 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及已将扫描件发至上述信箱的网上截图一 并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退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基本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延边分行河南支行 账 号:2712 1160 2010 1412 06238 联 系 人:禹香春 联系电话:0433-2758882 注:填写转款凭证时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 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0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 要求 上一年度(2020 年度)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 年 6 月 1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 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2018 年 6 月 1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A(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 电子版文件 1 份(载体为 U 盘) 3.7.3A(3) 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书规格为 A4 纸,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按废标处理。 4.1.1(B)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 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JLJY2021-CG020 招标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在 2021 年 7 月 2 日 13 点 30 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2日 13 点 30 分 4.2.2(A)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龙井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龙井市海兰西路政务大厅 6 楼 东侧)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否 □是,退还时间: 5.1(A)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A)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外聘专家从吉林省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聘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 候选人的人数 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 3名 7.1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 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 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示期限:1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人数: 3家 7.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7.7.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 标 √否 □是,具体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成交金额以(1-成交下浮率)× 51.155 万元×2年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计取。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2 投标人须知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服务机构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合同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 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3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 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 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 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服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 体、非关键性服务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1.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 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响应和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 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4 1.12.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服务内容及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 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 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 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 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5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报价表; (6)资格审查资料; (7)中小企业声明函; (8)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9)技术服务方案; (10)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 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 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 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 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 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 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 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 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 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 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成交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 金。(不计利息)。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6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 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 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 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 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服务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提供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成交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 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派出项目管理人员”应填报项目管理人员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3.5.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6 项规定的表格 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 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 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 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范围 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 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7 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 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 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 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 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1 (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单独密封,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的外包封。 4.1.4 未按本章第 4.1.1 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 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A)项的要求签 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 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 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 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8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A)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 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 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 录在案; (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 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合同履行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A)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B)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 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 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 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19 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 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确定中标人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1 天。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成中标公示另有规定的,应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7.3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 收到异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中标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 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5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6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 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7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标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声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的除外。招标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8 履约保证金 7.8.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 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保证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0 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8.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 签订合同 7.9.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 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 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9.3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 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 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 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 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1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质疑与投诉 11.1 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1.1.1 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11.1.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否则招标人或者招标代 理机构不予受理。 11.1.3 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 11.1.4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1.1.5 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1.2 投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1.2.1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1.2.2 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2 外。 11.2.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11.2.4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11.2.5 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3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 号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报价(下浮率) 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 期限 投标人代表 签名 招标人代表: 主持人: 记录人: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4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 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 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5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 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 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6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 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合同履行期限: 。 成交价(下浮率)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7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成交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 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 盖章)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8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 /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29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所有评审中要求的材料,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 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 法 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推荐前 3名。 2.1.1 形式评 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 位章。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 人(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 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 式” 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 审标准 资质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能够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能 够开具正规发票,且打印配送明细三联单,建立单独财 务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 力; (3)投标人须有在经营的实体店(包括分店、连锁店), 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财务要求 上一年度(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原件(含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0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投标 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 讼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 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其他要求 (1)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 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 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 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 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2.1.3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投标报价 投标人报价下浮率,0<下浮率<1 招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1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已按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且提供投标保证金转款凭证或提供银行保 函原件 服务内容及要求 符合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实质性内容。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2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技术服务方案评分标准: 50 分 商务评分标准: 20 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 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进入报价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的最低值(1-最大下 浮率) 2.2.3 (1) 技术服 务方案 评分标 准 (50) 供货渠道及产 品质量保证措 施 (0-16 分) 供货渠道链简洁、可靠、安全,建立食品及原材料进货 100% 可追溯制度,横向对比,切实可行得 5-8 分,合理可行得 3-5 分,基本可行得 0-3 分,无不得分。 投标人提供产品及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可实施性强,切实可 行得 5-8 分,合理可行得 3-5 分,基本可行得 0-3 分,无不 得分。 应急保障能力 (0-12 分) 具有2小时内退换货及补货能力的得3分,具有2小时以上4小 时以内退换货及补货能力的得2分,4小时以上得1分,提供 具体实施方案,无不得分。 具有应急保障措施,24小时内具有储备3日份需求能力的得6 分。 提供优先保障和应急保障承诺的得3分。 人员配备 (0-4 分) 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配置齐全,数量合理,应具备完整的人 员管理体系,包括装载、运输及售后服务保障人员,合理可 行得 2-4 分,基本可行得 0-2 分,无不得分。 服务实施方案 (0-12 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提供具体项目服务实施方案,包括原材 料筛选、装载、运输、卫生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有效 现场质量控制、售后服务及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化措施等方 面,切实可行得8-12分,合理可行得4-8分,基本可行得0-4 分,无不得分。 优惠条件 (0-6 分) 提供招标文件之外的实质性优惠条件的,每增加一条得2分, 最高得6分,无优惠条件不得分。 2.2.3 (2) 商务评 分标准 (20) 供货能力 (0-10 分) 投标人实体店内具有一定数量调味品、蛋类、奶类、水产、 肉类、禽类、蔬菜、水果、饮料、米面粮油齐全得 10 分, 每缺少一项扣 1 分,(提供照片,开标结束后招标人现场核 实)。 仓储实力 (0-3 分) 对投标人储存规模,面积、硬件设备进行横向对比打分(需 提供仓库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第一名得 3 分,第二名得 2分,第三名得 1 分,以后名次 0分。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3 运输配送能力 (0-1 分) 投标人具有独立运输配送能力,至少具有 1辆专业配送车辆。 无车辆不得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租赁需提供租赁 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业绩 (0-6 分) 近三年(2018 年 6 月 1日至 2021 年 7 月 2 日),以投标人 名义独立承接 20 万元以上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大型企业食 堂供应的有一项得 3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 同协议原件,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 (3) 投标报 价评分 标准 (30) 投标报价得分 (30 分) 投标报价方式为下浮率,0<下浮率<1(例如:填报下浮率 15%,即结算价相当于打 8.5折)。 最大下浮率得满分 30 分 评标基准价=(1-最大下浮率) 投标报价得分=30×(评标基准价/(1-下浮率)) 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磋商报价予以 6%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4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2.2 款 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资信等级高的优先;资信等级也相等的,以服务 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服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确定。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 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 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5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 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 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6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参加本 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 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 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 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 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 程施工 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 物既有中小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 各方均为小微 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7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 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 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 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 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8 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 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 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 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 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 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 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 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39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 2003 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可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1 合同编号: 供货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乙 方: 订 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选定主副食品配送公司采购项目 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供应品种及数量 1.1 乙方为甲方供应下表所列副食产品。附《副食品价格一览表》 1.2 以上价格为落地价格,包括包装、检验、税金、运输及其他服务费用。 1.3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产品使用及存放的技术指导。 二、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二年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三、供应标准 3.1 乙方需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食堂提供 主副食产品及其他食堂所需食品,配送地点分别为位于龙井市工农村的业务技术用房和 位于龙井市开山屯镇的执勤用房。每日用餐人数大约 40-50 人。具体配送物品种类和用 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3.2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措施; 3.3 乙方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对服务商进行 监管,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服务商的供货资格,并由乙方承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2 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 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四、定价机制 供应价格分供应首期和供应后期两个阶段,定价机制为: 4.1 本项目按下浮率数报价。招标人代表和中标人每月初到当地市场采购部分主 副食品或询价,以考察价格为基准确定下个月供应价。具体计算方式为:供应价=考察 价格*(1-下浮率)。 4.2 招标人支付的货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 相关服务费用,除双方核对无误的货款之外,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五、结算方式 5.1 甲方根据实际采购量,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需每日向采购人提交当天所购 置物品费用清单,每月月初采购人、中标人核对上一个月的货款,双方核对无误后,投 标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5.2 因乙方采购结算凭证遗失致无法结算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3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款结算支付,有特殊原因需推迟结算时,应及时 向乙方做出说明。 5.4 双方银行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以本合同所提供为准。 六、包装、运输及费用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3 6.1 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所需的包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6.2 乙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保质、保量、安全的要求, 没有污染, 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坏或变质。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破损、污染、变质、 丢失的,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七、货物验收及争议处理 7.1 货物验收标准为本合同第三条质量标准。 7.2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 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因产品质 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7.3 乙方需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收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 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甲方、乙方各一份作为送、收货的 凭证; 7.4 甲方在验收中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时,可拒绝接收,乙方应对出现质量问题 的货物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费用。甲方在使用当中发现质 量问题,应保留证据, 对乙方进行质量违约处理,如发现问题需要到地方检疫部门送检, 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7.5甲乙双方对验收货物质量存在异议时,可采取当场封存并邀请当地工商管理、 食品卫生检疫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进行鉴定和仲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终止 8.1 合同期满终止合同。 8.2 乙方一个星期内无故履约延误超过 2次。 8.3 如遇上级政策变化(上级统一筹措等未可预知因素),合同截止时间以上级 指示为准。 8.4 供货过程中,甲乙双方因商品价格产生较大分歧,经协商仍然不能达成一致 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且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4 8.5 若发现甲乙双方存在违规套现、现金交易等其他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合同并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必要时 报请甲方上级业务管理部门协调解决或向驻地有关部门提起法律诉讼。 十、不可抗力 10.1 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延期履行或解除合同, 并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 并于事实发生 5日内将有关证明交对方确认。不可抗力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 能预见的,并且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严重自然灾害等。 10.2 由于甲方撤销、调动、换防、战备以及执行紧急任务等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 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一切违约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11.1 本合同一式五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采购部门持两份, 财务部门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 系电 话: 联 系电 话: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5 开 户名 称: 开 户名 称: 开 户银 行: 开 户银 行: 银 行账 户: 银 行账 户: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6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中标人需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食堂提供主副食产品及其 他食堂所需食品,配送地点分别为位于龙井市工农村的业务技术用房和位于龙井市开山屯镇的执勤 用房。每日用餐人数大约 40-50 人。具体配送物品种类和用餐人数,以实际发生为准。 二.采购需求 1.货物要求: (1)肉类: 鸡、鸭、鹅等禽类:投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肌 肉切面有光泽,保证品质。 猪、牛、羊等肉类: 投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肉类来源于正规肉联厂,肉品须表皮洁 净、膘厚适中、色泽鲜亮、纹理清晰、肉质细腻、无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品质好。猪净廋肉、 五花肉、后腿肉、排骨、猪肝、猪油、筒子骨等; (2)水产类: 鱼类:鲤鱼、鲫鱼、草鱼、鲈鱼等新鲜鱼类,鲜鱼眼睛凸起,鳞片鳍条完好,有光泽。带鱼、 黄花鱼、龙利鱼等。肉质新鲜,品质有保证。 (3)蔬菜水果类: 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 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 工、码放整齐。 (4)禽蛋类:要求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无破损、散黄现象。 (5)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绿豆、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 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包装、码放整齐、无蛀虫、无杂质。 (6)米、面粮油类:大米、小米、紫米等各类米,各类面以及食用油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 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属于非转基因产品,符合国家食 品行业的标准。 (7)调料类:各种调料需有标签,注明品名、生产厂家,保质期,合格证等。 (8)糖果饮料类:需有独立包装,注明品名、生产厂家,保质期,合格证等。 2.供应要求 (1)服务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措施。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7 (2)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对服务商进行监管,一 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服务商的供货资格,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经 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 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6 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7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 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 事故,由中标单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 (4)中标人需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 式三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人、供应商各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5)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商务要求 (1)配送时间:中标人应提供 7×24 免费上门供货服务,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 采购人指定地点,临时增加的采购内容,中标方应在 3小时内送达到位。成交人如送货迟到,影响 采购人正常用餐,中标人应负责由此为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2)配送地点:该项目分为两个配送地点,一是位于龙井市工农村的业务技术用房,二是位于 龙井市开山屯镇的执勤用房; (3)定价机制:本采购项目按折扣系数报价。采购人代表和中标人每月初到当地市场采购部分 主副食品或询价,以考察价格为基准确定下个月供应价。具体计算方式为:供应价=考察价格*折扣 率; 采购人支付的货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除 双方核对无误的货款之外,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实际采购量,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需每日向采购人提交当天所购置 物品费用清单,每月月初采购人、中标人核对上一个月的货款,双方核对无误后,投标人开具发票, 采购人以转账方式支付货款;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年; (6)包装和运输:中标人自行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所需的包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及运输应符合保质、保量、安全的要求, 没有污染,避免货物在运输中损 坏或变质。由于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破损、污染、变质、丢失的,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 任。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49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0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报价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九、技术服务方案 十、其他资料 (注:须编制详细目录及页码)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1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下浮率 的 投标总报价,质量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报价表 (6) 资格审查资料 (7) 中小企业声明函 (8)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9) 技术服务方案 (10)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2 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3 三、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项 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4 四、投标保证金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填写备注表格。 若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此提供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并填写备注表格。 备注:(必填) 1、投标人可采用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函格式,但相关内容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实质性内容。 2、根据本单位递交保证金的形式填写下表信息。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现金支票 □保兑支票 □银行汇票 □银行保函 □担保公司保函 □保险保函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承 保银行或担保公司名称 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5 五、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投标报价(下浮率) 合同履行期限 质量要求 备注 例如:填报下浮率 15%,即结算价相当于折扣 8.5 折。报价中包含利润、管理费、 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说明: 1.本“投标报价表”还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 还须需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2.“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 不允许补充。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6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公章) 企业名称 主管部门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单位简介 单位优势 及 特 长 单 位 概 况 职工总人数 人 技术人员 人 服务工人 人 销售人员 人 固定 资产 万元 流动 资金 万元 主 要 服务内容 主 要 设 备 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原件备查。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7 (二)上一年度(2020)财务状况表 提供上一年度(2020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 表、利润表)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8 (三)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的复印件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59 (四)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合同名称/内容 合同金额 合同签订日期(年) 注:提供完整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复印件或影印件(如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鲜章,在本 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0 (五)供应商派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注: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后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序号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年龄 备注 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1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情况表 序号 车辆品牌 型号规格 车辆牌号 车辆所有人 购置日期 保险日期 备注 附: 提供车辆配置情况。要求提供行车证(车辆所有人为供应商、供应商法人或股东,股东需提供股权 证明)、车辆照片(含车牌)的清晰复印件,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2 (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3 (八)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招标采购单位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 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投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4 (九)未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 项目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在 该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也没有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如 有虚假信息,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5 (十)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 项目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不 存在下列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 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 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6 (十一)无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同时投标的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我公司作为 项目投标人,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我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7 (十二)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须提供网络截图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8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 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1、属于中小微企业的供应商填写此表。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69 八、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采购人) : 我公司 (供应商名称) 已详细阅读了 (项目名称) 项目(项目 编号: )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报价,材料真实。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报价内容均真实、合法、 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报价,不弄虚作假;未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 商,不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及其他 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行贿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 三、不捏造事实或借用他人名义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和投诉,不以质疑或投诉为名 排挤竞争对手,干扰政府采购秩序; 四、若成交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人订立有悖 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及相关 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 收投标保证金、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 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70 九、技术服务方案 技术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供货渠道及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2. 应急保障能力 3. 人员配备 4. 服务实施方案 5. 优惠条件 (注:须编制详细目录及页码)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吉林 建宇 71 十、其他资料 吉 林 建 宇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中标人需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山屯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业务技术用房食堂提供主副食产品及其他食堂所需食品,配 二.采购需求 1.货物要求: (1)肉类: 鸡、鸭、鹅等禽类:投标人配送的家禽类渠道来源正规可溯,禽类的表皮光滑,新鲜肥嫩,肌肉切面有光泽,保证 猪、牛、羊等肉类: 投标人配送的猪肉、牛肉、羊肉等渠道来源正规可溯,肉类来源于正规肉联厂,肉品须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泽 (2)水产类: 鱼类:鲤鱼、鲫鱼、草鱼、鲈鱼等新鲜鱼类,鲜鱼眼睛凸起,鳞片鳍条完好,有光泽。带鱼、黄花鱼、龙利鱼等。 (3)蔬菜水果类: 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 (4)禽蛋类:要求鲜新、大小均匀、无破损、色泽光滑、无破损、散黄现象。 (5)豆制品:豆腐、豆腐干、绿豆芽、黄豆芽、绿豆、红豆等;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 (6)米、面粮油类:大米、小米、紫米等各类米,各类面以及食用油要求原材料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 (7)调料类:各种调料需有标签,注明品名、生产厂家,保质期,合格证等。 (8)糖果饮料类:需有独立包装,注明品名、生产厂家,保质期,合格证等。 2.供应要求 (1)服务商必须严格执行采购人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措施。 (2)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对服务商进行监管,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 ① 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②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 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⑤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及其制品; ⑥ 掺假、掺杂、以次充好,影响营养、卫生的; ⑦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 (3)中标人提供的产品须经过验收人员的感官检验、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 (4)中标人需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 (5)中标人不得再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3.商务要求 (1)配送时间:中标人应提供7×24免费上门供货服务,每天按采购人的时间要求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配送地点:该项目分为两个配送地点,一是位于龙井市工农村的业务技术用房,二是位于龙井市开山屯镇的 (3)定价机制:本采购项目按折扣系数报价。采购人代表和中标人每月初到当地市场采购部分主副食品或询价, 采购人支付的货款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及其他所有相关服务费用,除双方核对无误的货款 (4)付款方式:甲方根据实际采购量,每月结算一次。中标人需每日向采购人提交当天所购置物品费用清单,每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6)包装和运输:中标人自行承担货物运至交货地点所需的包装、运费、装卸费等相关费用。中标人提供的货物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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