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05 15:32
项目概况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劳务服务(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04012021000160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劳务服务(第二次)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预算金额(元) | 450000 | ||
最高限价 | 45万元/年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续签,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止采购协议。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7月06日到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3楼 | ||
方式: | 磋商文件自2021年7月 6 日-2021年7 月 12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3楼】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请在单位介绍信上注明报名联系人电话、邮箱、多包项目注明购买的包号) 本项目可采取网络和现场报名。报名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18982337779。 网络报名:以上材料扫描原件发送至邮箱673595796@qq.com,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资料无误后进行微信转账(转账二维码见下图,转款请备注公司名称),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提供的邮箱发送磋商文件,网络报名成功。现场报名:以上材料现场提交到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3楼。 | ||
售价: | 200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截止时间: | 2021年07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4楼 | ||
五、开启 | |||
时间: | 2021年07月16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泰隆商厦后红星社区居委会4楼 | ||
六、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
七、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地址: | 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50812212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易伟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望江路1号20幢3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玉章;联系电话:028-6392329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俊 | ||
电话: | 18982337779 | ||
|
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 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采购攀枝花钒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劳务服务,我单位现有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及食材等材料,承包商负责职工用餐、公务接待用餐的加工和服务,负责食堂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安全。
二、备餐要求:
1用餐标准:28元?人/天标准配餐,早餐8元?人/天、午餐14元?人/天、晚餐6元?人/天。其中职工支付8元?人/天,单位补贴20元?人/天。
2.根据对现有用餐人数统计,实际用餐人数早餐约90人、午餐约180人、晚餐约50人.一年365天早、中、晚三餐。
3.按周预安排菜单。早餐配备米线(面条)、包子(馒头)、稀饭或豆浆、鸡蛋;午餐配备2荤、2素1汤、1粗粮或1水果;晚餐配备1荤、2素、1汤。
4.为高新区机关提供工作餐、盒饭、接待用餐及服务。
5.所有菜品的初级原料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制作菜品,供应商须在每周四制定下周的菜单(食谱)并提交采购人确认。
三、服务方式
1.采购人负责提供餐厅正常运行所必须的场所、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供应商在遵从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负责对餐厅进行全面的运行管理。
2.供应商对采购人食堂的设备设施、用具、用品等,应按设备设施使用手册的要求谨慎使用,认真维护及保管。采购人定期对食堂的设备设施及用具进行检查和维修,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供应商使用和操作不当造成设备设施及用具损坏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采购人方遇有接待用餐时,提前通知供应商用餐人数和标准,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用餐及服务。
4.所有食材由供应商配合采购人采购,供应商对食材、产品质量有监督权,对不新鲜和假冒伪劣食材、产品有拒绝使用的权利和义务。
5.供应商应正确估计采购人每天的用餐人数,本着不浪费的原则,合理掌控烹饪饭菜的数量。
6.供应商接受采购人对服务进行的监督和管理。
7.用餐时间及方式
用餐时间:早餐07:30-08:50; 午餐12:00-13:30。晚餐:17:30-19:00
用餐方式:自助餐、盒饭、接待桌餐。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1、为保障区机关食堂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实际工作量,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食堂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至少有一人会做面点),其中至少在岗的有一位主厨,服务团队人员数量根据就餐人员数量进行调整。工作人员 100%经过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将供应商所有员工名单、工种、身份证复印件、技术等级证书和体检证明(健康证)等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交采购人备案。(磋商申请人在提供磋商申请文件时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2.供应商应当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性,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提供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3.供应商应当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饭菜质量。
4.服务团队人员应当爱岗敬业,高效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消极怠工。上岗时,必须着装统一整洁,仪容、仪表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5.服务团队人员必须爱护厨房设备设施、用具及用品等,节能降耗,杜绝浪费。
6.供应商应做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保证就餐者的身心健康,杜绝各种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7.本项目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合格,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犯罪记录,未列入诚信黑名单,供应商必须严格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有违法乱纪行为(提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五、管理服务要求:
1.管理目标
(1)员工须通过专业培训。
(2)员工流动率控制在同城同业平均标准以下,管理人员流动率控制在10%之内。
(3)供应商服务团队有规范而完善的为采购人食堂劳务服务量身定做的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4) 服务团队的所有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确定,中标后,采购人可以根据人员表现情况,要求供应商更换该项目的工作人员。供应商调整人员的,须经采购人食堂主管人员同意,且调整的人员数量及相关资格不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
(5)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供应商需制订人员岗位配置表。男性年龄应小于55周岁,女性年龄应小于50周岁(服务员年龄应小于45周岁),品行端正,具备一定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实质性要求)
(6)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供应商必须提供从业人员的技术等级证书、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材料和派遣人员花名册,花名册与采购人要求一致,与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一致。
(7)供应商工作人员费用由采购人按时发放,包含但不限于薪酬及福利待遇、加班、社会保险、人员培训、体检、产假、伤残疾病、工伤待遇、经济补偿金等。供应商以采购人支付的劳务服务费自行承担以上所有费用,承担用工责任。
(8)供应商应为其服务团队工作人员按规定签定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保。供应商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同时满足攀枝花市最低工资标准要求,供应商承担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所有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
(9)供应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供应商承担因违规违法造成的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如因供应商违规违法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10)供应商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按照餐饮业工作规范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不戴首饰,无长指甲,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符合餐饮从业者工作规范。
(11)供应商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及时向采购人报备厨师团队人员信息,对所提出的问题和采购人用餐人员的投诉及时整改纠正。
2、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季度考核)
考 核 标 准 |
分值 |
备 注 |
|
员工满意度 |
低于70%,扣10分,两次判0分 |
||
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 |
一次发现无扣10分,两次判0分 |
||
工作时穿戴干净的工作服、帽、围裙,按要求规范佩戴口罩。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不得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首饰(戒指、手链、手表)。 |
2分 |
每项0.4分,扣完为止 |
|
工作时不得抽烟、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背心。 |
2分 |
每项0.5分,扣完为止 |
|
不得穿戴工作服、帽上厕所。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售饭使用专用工具,不得用手拿食品,售饭工具手柄部分不得接触食品。 |
6分 |
每项3分,扣完为止 |
|
盛食品容器、售饭工具清洁卫生,主食品盖布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
4分 |
每项2分,扣完为止 |
|
各类炊具、用具摆放整齐、规范。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炊事机械定期保养,保持清洁。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地面、墙面、工作台、灶台、售饭台、餐桌保持清洁,做到地面无油腻、锅台无污垢、瓷砖无污痕、售饭台无灰尘、墙面无蛛网、餐桌无油腻。 |
6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洗菜池、洗肉池、洗鱼池分开并有明显标记,保持池内清洁。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下水道通畅,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设有带盖、密闭的垃圾桶,垃圾随产随清,垃圾容器洁净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生熟食品,成品、原料、食品与非食品严格分开存放。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生熟刀、砧板、容器设有明显标记,严格分开使用。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砧板使用后洗刷干净,浸烫后立起晾放,防止发霉。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有生、熟标识,冰箱内半成品、原料分层存放,不得叠放;冷冻、冷藏食品不得带外包装箱放入冰箱,原料,半成品须放入容器内放入冰箱,放入冰箱内的原料、半成品不得使用有色塑料袋盛放。 |
10分 |
每项2分,扣完为止 |
|
生菜粗加工后,先洗后切,上架存放。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必须在冷拼间内加工、销售凉菜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加工食品所用原料和半成品不得腐烂变质,不得购进未经检疫的肉禽食品,不得购入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须索取检验合格证的产品均应索证。 |
10分 |
每项2分,扣完为止 |
|
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粮食存放应离墙、离地20公分以上并注意通风干燥。各类调料容器加盖并有标记。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仓库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做到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有序。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每餐收回餐具,按除残渣→碱水刷→净水冲→消毒→保洁的顺序,及时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不隔夜。 |
4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消洗间清洁卫生,剩饭、菜渣及时清除。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公共餐具严格蒸汽消毒,餐具消毒后方可放入保洁柜内并有完整的消毒记录,未经消毒不得放入保洁柜。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保洁橱、调料橱、杂物橱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混用,个人物品不得带入操作间。 |
2分 |
每项1分,扣完为止 |
|
从业人员熟练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个人卫生知识。 |
4分 |
每项2分,扣完为止 |
|
考核总分 |
100分 |
备注:每次考核≥95分,不扣除服务费;85分≤考核<95分,扣除费用500元;75分≤考核<85分,扣除费用1000元;60分≤考核<75分,扣除费用1500元;考核<60分,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费用采购人从考核当月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
3、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维护要求
(1)房屋及配套建筑物完好率达98%。
(2)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完好率100%。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突发事件处理及时率达100%。
(2)消防火灾发生率为0。
(3)消防安全率达100%。
(4)治安恶性事件发生率为0。
(5)因管理失职造成的重大事故为0。
(6)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0。
5、保洁服务承诺
(1)保洁服务范围覆盖率100%。
(2)保洁达标率100%。
6、餐厅服务承诺
(1)年度职工满意度调查中的餐饮管理满意度不低于80%,及时解决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诉求。
(2)严格遵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捡制度,严格执行食品采购、仓储、加工、存放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餐具清洗消毒程序,保证不合格的食品不出堂,坚决杜绝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3)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除非采购人提出不使用昂贵食材和反季节食材。菜品每周间隔翻新,早餐隔日变化,针对就餐人员的不同口味喜好,及时调整厨房菜品;
(4)在保证菜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创新,提高接待能力。
7.食品卫生管理
(1)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原则,分片包干,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安排专人按国家相关标准做好垃圾分类管理。
(2)生熟用具分开,不得混用,保持炊具、灶具清洁卫生。
(3)供应商每 2 周一次进行灭“四害”处置,并做好登记。
(4)食堂仓库专库专用,食品与非食品分开保管。原料分类存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污染。
(5)对腐烂变质的食品(由原料到成品)做到“三不”:即不收,不保存,不加工。
(6)食堂工作人员要按食品行业的要求统一着装,做到“四勤”, 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服。
(7)供应商为食堂全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停止工作。
(8)食堂工作人员要经常学习卫生知识,按照设备分工和划分的卫生区域,经常打扫,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8.菜肴质量管理
(1)保证原材料新鲜,严禁使用过期、发黄、腐烂变质的食材制作菜肴。
(2)保证食材卫生操作,严禁使用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清洗干净的食材。
(3)口感好,对每道菜认真烹制,做到咸淡适宜,色味具备,饭菜温热可口。
(4)菜品,菜肴、花色、品种要常更换更新,做到每月推出新菜,一周内不出现 2 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若采购人对菜品提出相应要求的,供应商须满足。根据季节变换调整食材,最大限度使用时令蔬菜,尽量少用或不用反季节蔬菜。
(5)保证营养,食用油和调味料使用要适量,菜品齐全,做到菜品荤素搭配合理、科学、营养。
(6)坚持做好每日留样管理制度。
(7)食品应烧熟煮透,熟制品在 10℃到 60℃之间的温度存放时间应小于 2 小时。
9.餐具、炊具和设备管理
(1)所有工作人员均应爱护食堂炊事用具,合理使用,防止丢失,存放整齐。
(2)凡食堂的一切用具设备须责任落实到人,规范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帐卡和记录。
(3)设备管理人员,应熟练掌握设备性能和操作技术,严禁非技术人员操作;设备设施应规范操作,确保操作人员的自身安全,禁止违规操作。
(4)食堂的一切餐具和炊具,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外借、外带。
(5)按照国家有关餐具卫生管理要求,做好公共餐具消毒保存工作。
(6)因服务项目扩展及业主服务要求所需的设施设备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配置。
10.节能管理
供应商应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运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协助采购人管理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建立节能降耗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职人员,建立水电气节能管理制度;建立水电气设备日常登记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甲方交办的各种报表、材料;认真巡查,杜绝浪费,每月数据出现异常应查缺补漏,细化措施,深度挖潜,做到人走闸闭。
11.应急措施
供应商制定突然断水、断电、刷(指纹)卡系统出现故障等应急措施、消防应急措施、公共卫生(疫情)应急措施、食品卫生事件应急措施,并做好培训工作。
%1、 奖惩机制
(1) 供应商菜品成本节约奖励机制:以用餐补贴为基数,按季度的统计数据对节约部分的菜品成本资金对供应商进行20%的奖励。
(2) 供应商菜品成本惩罚机制:以用餐补贴为基数,按季度的统计数据对增加部分的菜品成本资金对供应商进行50%的惩罚。费用从服务费中进行相应扣除。
(3) 若采购人在工作期间不定时抽查时发现主厨不在岗,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第一次发现时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0%,第二次发现时扣除当月服务费的30%,第三次发现时扣除当月服务费的50%且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
13.其他要求
(1)服务期内,食堂水、电、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厨具等现有设备由供应商管理并无偿使用,烟道至少一年清理一次,避免火灾,维护、修理等产生的高昂费用,如设备、设施因正常使用产生的维护、修理等费用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报告同意后由采购人缴付;因供应商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更换,供应商使用的办公耗材由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就餐区域空调、照明等日常管理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负责监督,供应商有义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供应商需将人员配备方案报采购人审核后方可实施,供应商拟委派的人员须经采购人核准后方可上岗。若在岗服务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更换,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并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人员更换。
(3)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负责组织服务人员的岗位培训。所有服务人员均需经过岗位培训且体检合格,经采购人核准后方可上岗。
(4)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办理交接期间,供应商应维护本餐厅的正常秩序。
(5)供应商经营所需其它设备由供应商向采购人申请,如要进行特殊装修、改造、申购,供应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6)供应商应积极做好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按采购人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供应商委派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或遇到其他事故伤害时,所产生的责任及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和解决,如果采购人因此承担了任何费用或责任,可向中标供应商全额追偿。
(7)供应商工作开展不力,达不到服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启动引退机制,当引退机制生效时供应商应在二十日内做好退场准备,并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提供商签订合同后七日内办理交接。在采购人与新的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且完成交接前,原供应商有义务按采购人要求继续正常提供餐饮服务。
(8)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所有责任及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且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供应商违约责任。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两年, (中标价) 万元/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考核合格续签,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终止采购协议。
2、履约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3、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或成交人投标文件执行。
4、验收标准:成交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付款方法和条件:供应商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后,根据每天≤320人次就餐按基本服务费结算;就餐人次每天超过320人,将按照每人次1元计算进行服务费补贴,接待用餐服务费补贴按照接待费用的30%进行计算,最终按每月或每季实际就餐人数累计结算。
6、由于搬迁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合同自行解除,业主不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