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萨嘎县人民政府教育局(萨嘎县体育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萨嘎县中学新校区功能房简易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萨嘎县中学新校区功能房简易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CQXZ-RKZ-20210304

二、项目名称:萨嘎县中学新校区功能房简易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三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西藏江跃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后藏庄园A区2栋1单元101号

中标金额:643271.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装修(采购)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烟罩带格网

制作5.25*1200*300

m

5.25


2

大锅灶

大锅

4


3

高压锅

1号

1


4

双通货台

1800*800*800

m

6


5

四层放物架

1200*500*1500

10


6

回风管

制作500*400

m

5


7

抽风柜

7.5

1


8

蒸饭车

24盒

2


9

洗碗机

4米(清洗带高温消毒烘干一体机)

1


10

煤气管道

焊接报警器

1


11

抽风管

制作

m

2


12

操作台

1800*800*800

2


13

四门冰柜


2


14

冰柜

1950*800*800

2


15

五格电温槽


8


16

双门消毒柜

1200*500*1700

4


17

洗菜机

1500*800*800+150

1


18

包子机


1


19

和面机

(全钢)50公斤

1


20

全自动切菜机

多功能数控机

1


21

刀具消毒柜


1


22

大锅80

大铁锅

4


23

高压锅


1


24

教职工宿舍制作衣柜

高档铜木双面板长1.9米 高3米

m

102.6


25

教职工宿舍制作吊柜

高档铜木双面板长1.0米 高0.6米

m

54


26

党员活动室吊顶(简装)

国标600*600矿棉板

84


27

校会议室吊顶(简装)

国标600*600矿棉板

235


28

校会议室墙布(简装)

国标壁布

230


29

藏文办公室吊顶(藏式装修)

全木制材料

61


30

藏办公室墙布(藏式装修)

国标壁布

109


31

学生阅览室吊顶

国标600*600矿棉板

65.8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寿坤、李萍、苏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0.8363万元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萨嘎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地 址:萨嘎县

联系方式: 堆都多吉 15348928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日喀则市后藏庄园B区

联系方式:181432054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8143205486

招标文件三次.docx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 月29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一、 总则 9

二、 招标文件 12

三、 投标文件 13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五、 开标 18

六、 评标 19

七、 授予合同 21

八、 其他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23

一、 相关要求 23

二、 评审过程 22

三、 评分标准分项明细表 24

第四章 合同格式 2 8

一、签订合同 2 8

二、 追加合同金额 26

三、质量与验收 26

四、合同主要条款 2 9

第五章、采购清单及技术标准 3 3

一、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 3

二、 交货期 3 3

三、 交货地点 3 3

四、验收 3 3

五、质量保证期 31

六、售后服务 3 4

七、 项目说明 3 4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4

一、 报价文件 3 6

二、 商务文件 4 0

三、技术文件 4 6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项目概况

萨嘎县中学新校区功能房简易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次)招标项目邀请的投标人应在日喀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6291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标段:致: 日喀则市茂益信实业有限公司西藏江跃商贸有限公司、西藏诺尔纳商贸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QXZ-RKZ-20210304

2、项目名称:萨嘎县中学新校区功能房简易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次)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划分为三个包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招标限价:64.5795万元,资金来源为本级预算资金,资金且已落实。

4、采购需求:食堂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 610 2021 年617,每天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持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 年6 291000(北京时间)

地点: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被邀请的投标方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回函(由代理公司提供模板)、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经办人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每页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萨嘎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地址:  萨县           

联系方式:  堆都多吉 15348928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后藏庄园B区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143205486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9
















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收到“萨嘎县中学新校区功能房简易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次)”项目的投标邀请函,本着公平竞争的原则,愿意前往贵公司参加此次项目的竞标活动。

特此回函!

投标人名称: 1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1

日 期: 202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及要求

1

招标人

名称:萨嘎县人民政府教育局

地址:萨嘎县

联系人:堆都多吉

电话:15348928355

2

招标代理机构

称: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日喀则市后藏庄园B区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8143205486

3

项目名称

萨嘎县中学新校区功能房简易装修及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次)

4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采购需要:食堂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5

招标最高限价

招标限价:64.5795万元,报价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者,按无效报价处理。

6

质量标准

合格

7

服务周期、交货地点

建设周期:中标后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资金来源

本级预算资金,且已到位。

9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0

投标

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从企业账户统一缴入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或者由具有相关资格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保单,并注明保证金所交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6000.00元(陆仟元整)。递交方式:

(1)递交要求:

采用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转账支票形式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行

账 号:54050107363600001346

(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 281830

(3)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中。

(4)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单据上必须备注:“项目(标段)全称+投标保证金”字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能通过响应性评审。

11

履约担保

签订合同时与招标人具体协商而定

12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及发改价格[2003]857号文按市场调节价协商收取。以中标价为计算依据。

13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时间:2021 6 29 10 00

地址: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15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澄清文件24小时内

1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7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专家中经济类1人、技术类2人,专家从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8

评标方法

合理低价法

19

其它要求

20

支付方式

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条付款方式执行

21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一份;资格审查文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壹份(U盘,PDF格式包含投标文件签完章的所有内容)。

2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处和密封袋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23

装订要求

每册采用无线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4

封套上写明

封套上写明:

项目名称:

招标人名称:

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2021629 1000分前不得开启

25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及投标函分开密封,且在密封袋上标明“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函”等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合封,电子文档和投标函合封,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

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函”,并在外封袋上标明“投标函”字样。(投标函包含投标函、投标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凭据复印件等)

26

补充说明

1.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一、总 则

1.1 采购概述

1.1.1 采购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1.2 该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该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产品服务商。

1.1.3 资金来源:见前附表,满足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支付。

1.1.4 服务周期:中标后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1.1.5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 质量要求:合格

1.2 投标报价

1.2.1招标最高限价:见前附表

1.2.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最高限价进行投标报价。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1.2.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不变,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价不是唯一的或不是固定不变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投标报价指最终结算价(包括全部货物的报价,具体为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安装、检测验收、安装高度、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了解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1.2.5投标货物涉及的专利费用,招标人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货物涉及到的专利问题,招标人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1.3 投标说明

1.3.1投标人必须注明服务的相应技术参数。

1.3.2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主要技术性能应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并符合招标人的技术标准。

1.3.3若投标服务与招标服务有偏差,应填写偏差表。

1.3.4除产品报价外所能提供的优惠条件可附页说明。

1.4 付款方式

1.4.1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与甲方另行协商

1.4.2 项目的验收:按照招投标文件相关标准由招标人、投标人共同验收。若发现所服务物的质量不符时或质量不符合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所发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5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问题的有关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请提供证明文件):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6 合格的货物采购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1.7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8投标报价

各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在招标人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不按要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标准

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及其他必要的文件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质量指标要求

须达到招标人第六章所规定的技术标准。


注: 具体要求中标人可在合同中与甲方约定。




三、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3.2 投标报价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招标最高限价进行投标报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此次招标因投标方的行为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以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3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银行转帐等方式提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户名、开户行及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项;

(1)必须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上。投标保证金汇错账号、迟到或不足额均作废标处理。

(2) 投标人的保证金必须是从户名为投标人的帐户汇出的,即投标单位名称与汇出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处理。

(3)投标人在汇出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该项目名称。

(4)不接受现金提交、存入或个人账户汇款。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4.3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在评标过程或中标之后查出投标文件内容有虚假。

(4)投标人不接受错误修正的。

(5)投标方有违反政府采购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其他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投标文件中含有故意的虚假陈述等。

3.4.5无论投标保证金来源何方,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只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回收款单位的名称与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人的名称相符)。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投标文件应用70克白色A4纸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及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函一份;资格审查文件一份;投标文件纸质文档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投标价格应包括

3.6.1投标报价指最终结算价(包括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具体为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各种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高度、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专利技术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6.2若授予合同,将要支付的产品税和其他税费。

3.6.3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售后服务的费用。

3.6.4投标人按照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3.6.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应为履行合同的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可以调整价格的投标将按规定予以拒绝。

3.6.6含商品采购费、运输费、装卸人工机械费、保险费、税金、风险金、系统维护费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费用等,详见投标货物分项报价表。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1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电子文档等分开密封,具体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1.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函”,并在外封袋上标明“投标函”字样。(投标函包含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等)

4.1.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截止日期

4.2.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未送达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4.2.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4.3 迟交的投标文件

4.3.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4.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4.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4.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的有关规定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4.3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4.4.4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注: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过期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投标保证金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的。

9)其他实质性影响评标活动的。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3)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的或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或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的;

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4.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五、开 标

5.1 开标

5.1.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招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5.1.3开标程序:

5.1.3.1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5.1.3.2由现场监督及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人共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1.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承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4.3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5.2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5.2.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5.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2.3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5.2.4 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2.5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5.2.6 报价超过招标人招标最高限价的;

5.2.7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2.8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2.9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2.10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5.2.11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六、评 标

6.1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6.1.1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专家中经济类1人、技术类2人,专家从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1.3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6.1.4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1.5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6.1.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6.1.7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6.2 投标文件的澄清

6.2.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提出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6.3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6.3.1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6.3.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3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6.3.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6.4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确定中标人

6.4.1评标委员会将对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6.4.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6.4.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评标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报告,按得分高低推荐合格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4.4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5 评标过程的保密

6.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

6.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七、授予合同

7.1 合同的签订与履约担保

7.1.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和相关协议。

7.1.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经双方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1.3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按国家相关规定以中标金额的10%交纳后签订采购合同,保证金交至政府采购中心账户:

开户银行:建行日喀则分行

户名:日喀则地区政府采购办保证金专户

帐号:54001073636053001508

2、如果中标人没能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等,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将标授予第二预中标人,依此类推(投标有效期内)或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在履约期间,中标人不履行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承诺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八、其 他

8.1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方

8.2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一、 相关要求

“同类项目”是指投标人已经完成的与本次采购要求相同或类似的货物,并且签订合同供货方必须是投标人。

二、评审过程

2.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