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现对该项目采购要素公布如下,并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宸众工程2021-07-02
二、征求意见范围: 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2、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和特定的评分标准;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7月08日 17:00时
2、意见递交方式: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07月08日17:00时前(节假日除外)以书面形式(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必须提供电子稿)向诸暨市宸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反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或非书面形式和个人提供的意见建议一般不予受理!
3、意见接收机构: 诸暨市宸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 俞苗锋
5、联系电话: 15068588977
6、联系邮箱: 1375996090@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诸暨市浣东街道办事处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要素(定稿).doc
126.7K
基本格式:
关于对*************项目的意见建议
致:诸暨市宸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贵公司于2021年*月*日公示的*********************项目采购要素,我公司有如下意见建议:
原条款 |
本公司意见建议 |
传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手机:**********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二O二一年*月*日
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要素
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规模: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食堂后勤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63万元,详见采购需求。
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营范围与采购标的内容相符,具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
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
1、采用 综合评分法 。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最高得分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
2、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3、评分办法
(1)满分为100分。总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
(2)技术得分=技术评分,技术评分=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
(4)技术分评分细则(80分)
技术分(80分)
序号 |
项 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 |
企业资质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HACCP认证证书或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本项可累计得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章,否则不得分。) |
0-4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颁发的时间为准),获得政府机关或行业协会颁发的食品或餐饮类荣誉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CA章,否则不得分。) |
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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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经验 |
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有类似食堂管理及运行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CA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
0-12分 |
投标人出具上述业绩项目并获得业主满意度评价为满意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必须有业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及业主单位盖章)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缺一不得分。) |
|||
3 |
派驻服务人员 |
派驻食堂厨师长、面点师等具有中式烹调师等级证书每个得2分,最高得4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CA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
0-4分 |
派驻食堂人员具有餐饮管理或食品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得3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CA签章,不提供不得分。)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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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食堂的每位员工都有健康证和已交纳社保得3分,缺一不得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CA签章,不提供或健康证过期不得分。) |
0-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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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派驻人员分配方案的合理性、稳定性、便于协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打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培训措施方案,不提供方案不得分。(0-4分) |
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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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堂管理方案 |
对本项目食堂情况了解,管理方案内容全面、细致有针对性、操作性强,有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食品安全、菜肴供应、安全防火、岗位职责、员工考核等各方面措施规范,制度健全、思路清晰。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0-15分 |
0-15分 |
5 |
食品安全保障 |
1.投标人有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得5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CA签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保障方案的,根据方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进行综合打分。0-5分 |
0-10分 |
6 |
应急方案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防方案,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及措施的规范性、实际操作性等,由评审专家综合评分。0-5分 |
0-5分 |
7 |
菜谱制定 |
以安全、营养为原则分别安排一份四季菜谱,每季排5天(快餐和包厢桌餐)菜谱。评委根据价格、菜谱制定是否合理进行分析比较、评议,横向打分。0-7分 |
0-7分 |
8 |
服务承诺 |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 1、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 2、承诺按劳动法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纠纷; 3、中标单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保质保量做好食堂三餐、包厢公务接待的供应,以及采购人临时所需的增餐服务工作; 4、承诺对派驻员工安全操作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服务承诺缺一该项不得分。 |
0或4分 |
9 |
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
根据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的可行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打分,0-3分。 |
0-3分 |
(5)本次评审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单位全部入围进行商务评审。
五、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食堂地点:街道食堂设置在诸暨市暨东路95号浣东街道办事处2号楼二楼,总面积约908.2㎡,包厢4只,就餐人数满员时约160人;
第一驻村指导分中心食堂:廿里牌村,就餐人数约20人;
第二驻村指导分中心食堂:李村二村,就餐人数约20人;
浣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堂:丁严王小区1号,就餐人数约60人。
目前基本需求:街道食堂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早、中餐以快餐为主兼顾包厢桌餐(一般至少提前3小时通知,特殊情况例外),周一晚提供全体机关干部快餐,周二—周五提供值班人员晚餐(桌餐);双休日提供值班人员中、晚二餐(桌餐)。全体加班或特殊情况需提供加班餐的,党政办另行通知。
第一驻村指导分中心、第二驻村指导分中心食堂提供中餐,以桌餐形式。
浣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堂提供早、中、晚餐,以快餐形式。
(二)食堂工作人员配备要求
工作人员要求10人及以上,其中街道食堂厨师(含厨师长、面点师)2人,服务员兼洗理杂工4人;第一驻村指导分中心、第二驻村指导分中心食堂厨师兼洗理杂工各1人;浣东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堂厨师1人,服务员兼洗理杂工1人。年龄要求:男性在60周岁以下、女性在55周岁以下、技术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持健康证、职业素质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挂牌上岗。所有派驻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证明报采购单位报备。
(三)管理项目
1、餐饮服务内容:
(1)工作餐厅:街道食堂工作日提供早、中、晚三餐;第一驻村指导分中心、第二驻村指导分中心食堂提供中餐;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堂提供早、中、晚餐。
(2)包厢公务接待:满足不同标准、规格的公务接待需要。
2、餐饮服务标准与要求:
(1)早餐:提供稀饭、豆浆、面条、包子、面包、饺子、蛋糕、馄饨等中西式餐品,花色品种不少于10个;卤、酱菜5个以上。街道食堂就餐人数140人左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堂就餐人数50人左右。
(2)中餐:快餐提供菜肴4荤4素以上;汤及适量的粗杂粮和中西式点心、水果。街道食堂就餐人数160人左右;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食堂就餐人数约60人。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做到勤变换,按季节及时调整菜品,菜品花色在每日每周每月都有一定的变化率,色泽、营养安排合理,饭菜必须现烧,保证新鲜。
(3)晚餐:周一晚提供全体机关干部快餐,其余时间提供值班工作桌餐,菜饭必须现烧。
(4)包厢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按需提供服务,准备若干标准的接待菜单(冷、热炒菜)。
(四)运行模式
食堂采用劳务托管与原材料配送相结合的模式,食堂经营管理由采购单位负责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食堂运行劳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原材料由采购单位指定第三方配送,中标单位应对原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管,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标,让干部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1、具体要求
(1)采购单位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落实专人对食堂所用菜品、原料采购进行监管;对劳务托管人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食堂的账目和收支管理;菜品安排、菜品定价等均由采购单位管理;提供食堂日常维修保障。
(2)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运行和劳务人员管理:积极参与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食堂事务管理,制定每周菜谱,负责食堂菜单安排、原料订单、加工,合理安排上菜的节奏,减少浪费,以及对食堂运行管理、食品卫生安全、人员管理和培训、等一切食堂业务相关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包厢、窗口、大厅等各项服务;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垃圾处理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
2、合同期限与纠纷处理
合同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中标单位履约期间要认真履行合同,若中标单位未能达到履约要求,则采购单位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因此解除的,中标单位应按年度服务费用的20%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及赔偿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全部损失。
若在合同期内,中标单位未经采购单位同意,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采购单位扣除一个季度服务费,且中标单位应向采购单位承担一年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并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赔偿其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采购单位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不得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承担一年合同额20%的违约金。其他纠纷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未能协商解决的通过诸暨仲裁委员会解决。
(五)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1、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无异议后七天内退回(不计息)。
2、付款方式:合同期内采购单位对服务单位的服务质量按季进行考核,并按照考核结果在次季度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若达不到采购单位的考核标准,采购单位有权扣减服务费,并对服务单位提出期限整改,限期整改一年超过三次仍达不到采购单位的考核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损失。
按照合同要求的支付日期,凭发票及时支付。
(六)双方职责
1、中标单位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给他人,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包厢公务接待以及招标单位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等工作。
(2)中标单位应自觉遵守采购单位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采购单位的监督和管理。
(3)中标单位应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
(4)中标单位应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按原价赔偿或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采购单位视实际情况决定,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5)中标单位须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
(6)中标单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合同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五险一金”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时,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与采购单位无关。
(7)中标后实际提供的服务团队要符合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在履行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服务团队人员(厨师长、厨师、面点师)不能自行更换,如变动要事先征得采购单位食堂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调整,更换的人员必须与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同等资质和要求。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当月10%服务费,若未能及时落实采购单位意见的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赔偿。
2、采购单位权利及义务
(1)采购单位负责提供食堂所需的用房与水、电、气等,并负责做好食堂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维修工作,费用由采购单位负责。
(2)采购单位有权对中标单位任何指派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管,在正当理由下,有权向中标单位提出更换指派人员(包括厨师长、厨师、面点师、帮工)的要求。
(3)采购单位根据每季度实际考核结果,按季向中标单位支付服务费,无特殊情况,在次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季度服务费用。
3、中标单位权利及义务
(1)应在周四前制定好下一周的菜单,交采购单位食堂管理人员确认。同时公务接待餐要根据用餐人数和要求,及时提供菜单及原材料品种、数量等。
(2)中标单位人为造成原材料浪费,按原值的2倍赔偿,发现个人私拿原材料等物品或做人情的,按原值的5倍赔偿,将在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3)应确定一名具有较好管理水平和沟通能力的负责人,指派技艺与素质较好的厨师与面点师等相关人员。其中窗口服务员要求品貌端正,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
(4)应对指派人员经常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操作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并要统一规范着装与持证上岗。
(6)应想方设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做到品种多样化,对干部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确保服务满意度在85%以上。
(7)应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和食品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因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派遣单位管理不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与承担。
(8)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厨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
(9)应落实一名专业人员对采购食材和菜品新鲜,保证安全、卫生管理,严禁剩菜或变质食品上餐桌。
(10)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采购单位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火、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中标单位承担并赔偿。
考核细则
(一)本考核采用百分制,每月考核一次,并按以下原则评定考核等级:
1.考核分高于90分(含)视为优秀,全额拨付当期食堂管理服务费用。
2.考核分高于85分(含)但低于90分(不含)视为良好,扣除当期食堂管理服务费用的2%。
3.考核分高于80分(含)但低于85分(不含)视为合格,扣除当期食堂管理服务费用的5%。
4.考核分低于80分(不含)视为不合格,扣除当期食堂管理服务费用的10%。连续
两个月低于80分,根据合同相关条款,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与服务单位终止服务合同。
(二)中标单位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当月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配足工作人员,经采购人督促后,一周内仍未
按照标准配备到位的。
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因故缺岗,应及时安排补缺,当月被发现工作人员缺岗2
次以上的。
因中标单位工作人员怠于履行职责,造成后果,影响恶劣的,评定不合格,
扣除当期食堂管理服务费用的10%。
(三)考核细则:
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扣分标准 |
一、食品 卫生 |
1.把馊的、变味的、不熟的食物供应的 |
发现一次扣3分 |
2.隔夜后不宜再食用的饭菜供应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3.去皮的、切分的原材料随意摊放在地上而未及时放入干净框内的 |
发现一次扣0.5分 |
|
4.菜肴等食品中发现虫、蝇、清洁球、毛发等杂物的 |
发现一样扣2分 |
|
5.加工结束、餐后及下班前不做好相关工作,不及时冷藏、处理剩余半成品、成品食品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6.未按规定做好成品留样及登记工作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7.经调查核实,因操作不当,发现食物中毒的 |
发现一次扣20分 |
|
二、食堂环境 卫生 |
1.厨师在操作间有吸烟、两手不洁、对着食品打喷嚏等现象的 |
发现一次扣3分 |
2.餐具、炊具未按程序清洗、消毒、存放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
3.清洗后的餐具仍残留食物残渣,碗筷勺盘等留有油腻、黑点的 |
发现一样扣1分 |
|
4.餐厅地面不干净、桌椅有油污的,不及时清理餐桌、窗口供菜台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5.工作间地面不干净、有积水和杂物,操作台及灶台未及时清理、打扫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
6.未及时做好灭鼠、灭蝇、灭蟑、灭蚊等四害工作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
7.加工结束后相关原辅料(调料)、厨餐具、工具及个人茶杯等物不按“五常法”指定位置放置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三、食品 供应及口感 |
1.早、中、晚餐及接待餐未能及时供应的,等待时间较长的; |
发现一次扣3分 |
2.剩余菜品、原材料未经相关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倒掉的或者私自处理的; |
发现一次扣3分 |
|
3.未能准确预估供应量,导致供应不足或者铺张浪费的,经督促整改后仍未落实到位的 |
酌情扣除1-2分 |
|
4.食品种类单一,干部多次反映后未及时调整。 |
酌情扣除1-3分 |
|
5.食品口味不佳,经提醒要求改进仍未改善的。 |
酌情扣除1-2分 |
|
四、劳动 纪律 |
1.未按规定上班或上班(值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玩手机、看报刊、干私活、外出等 |
发现一次每人次扣2分 |
2.不服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且无理顶撞的,或只表面应付不及时整改的 |
发现一次扣3分 |
|
3.员工之间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团结或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的 |
发现一次扣5分 |
|
4.未按规定持有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的 |
发现一次扣5分 |
|
5.未按规定着装上岗,不戴口罩,工作服不洁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6.就餐时间食堂工作人员在食堂内边工作边吃饭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7.食堂工作人员擅开小灶,工作餐喝酒的 |
发现一次扣3分 |
|
8.未及时关闭水龙头、天然气、空调、电灯、电子屏等开关,下班后未关好食堂门窗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9.擅自带家属、朋友等到餐厅免费就餐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10.操作中捞吃水果、点心、熟食等食品(厨师烹饪品味除外);未经统一安排,擅自捞吃餐后剩余水果食品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
五、日常 管理 |
1.食堂打卡处无人值守,随意放行未打卡或未交餐券者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2.故意损坏食堂公物的 |
发现一次扣3分 |
|
3.私藏、留存或拿走菜肴、水果、糕点等食品(物资)或就餐人员的遗留物品的 |
发现一次扣3分 |
|
4.未建立相应工作台帐的 |
发现一次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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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妥善安排请假人员的相关工作,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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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就餐人员投诉(经核实确有过错并造成影响)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
7.相关管理人员未及时参与验菜的,或者未及时对不良菜品提出意见的 |
发现一次扣2分 |
|
8.多次反映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 |
酌情扣除3-5分 |
(八)最高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陆拾叁万元(?630000.00)整,任何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一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