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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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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详情

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项目编号:QZ202107050200
  • 信息时间:2021-07-05 16:56

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代码为 2105-330851-04-01-257226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1、电池标准厂房土建及内部净化、照明、环氧彩砂地面等:一栋生产5GW单晶双面PERC高效电池,组件标准厂房2栋土建及内部装修,固化渗透地面等:生产3GE高效组件;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办5栋(土建装修及热水供应系统建设安装、灶具设备采购及安装,网络,监控等安装);3、电池、组件仓库:新建1栋;4、危废站:新建2栋;5、消防及生产水池:新建2栋;6、厂区道路及汽车停车场,自行车棚等建设工程;7、厂区环境绿化、围墙、监控系统、门卫、门脸、伸缩门、路灯等建设工程;8、厂区给、雨水、污水排水系统、厂区所有电力系统、气体及其他配套设施安装工程;9、污水处理站土建及废水处理设备新建;10、110KVA变电站土建及电力设施新建;11、化学品库房及化学品供液设备新建;12、动力站土建、装修及安装冰机制冷系统(冰机、水泵、冷却塔、工艺冷却水及配电系统)、空压机系统(空压机、干燥机、冷干机、冷却水泵冷却塔及配电系统),配电房(变压器、高低压柜、车间母排、电缆等配电系统),电池、组件厂区消防系统(消防主机、防排烟、喷淋、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特气及化学品供液系统,制纯水系统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13、磷烷间、笑气间、硅烷间、氨气间土建各建设一栋,TMA供气系统,BCL3供气系统等特气供气系统建设安装;14、电池厂区室外管廊新建;15、电池、组件车间新风系统(MAU新风、RCU制冷风、FFU循环风,废气处理系统(热排风机、有机排气处理设备、一般酸碱排气处理设备等),及生产设备动力二次配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341910.3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建筑面积约10028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1.3米,最大建筑跨度24米。 。

项目建设地址: 衢州智造新城芳洲路以西,东港九路以北,霞飞路以东,东港八路以南合围区域 。

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项目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

概算投资额: 总投资约6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50000万元 。

工程类别及等级: 属于一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招标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

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

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不得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汇总表之前的工程;项目总监已被更换的,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取得竣工验收汇总表前,属于原项目总监的在建工程监理业务。余同】。

3.3招标人对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

序号

岗位

上岗证书要求

数量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1

总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建筑专业监理

工程师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1

3

市政专业监理

工程师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1

4

安装专业监理

工程师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1

5

建筑专业监理员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

2

6

造价人员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1

注: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浙江省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下同。

2、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项目组人员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前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社保清单),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5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账户汇出(http://ggzy.qz.gov.cn/)。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4.2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单位信息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ipass.cucns.com.cn:7008/selfservice/hdjk/home.jsp)。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3)招天下移动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招天下移动CA在线办理”或登录网址https://jypt.zhaotx.cn/ydcaLogin,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571-337。

5.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姜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年 7 月 15 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26 日 9 时 30 分00秒。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开标现场递交方式。

6.3开标地址:衢州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屏公告的开标厅。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 地 址: 衢州市智慧新城卢森堡A区8楼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人: 方工

电 话: 0570-3888089 电 话: 0570-3088339、13567025860

传 真: / 传 真: /

2021 年 7 月 5 日


招标文件正文.doc[A330801001372001001]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QZZF
    衢州市建设工程

    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员: 时间: 工作手册编号:

    审核人员: 时间: 工作手册编号: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正文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建设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审查表封面

    资格审查表

    监理人员配备表

    资格审查承诺书

    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

    商务标封面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

    投标函

    监理费报价表

    人员到位承诺书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代码为 2105-330851-04-01-257226 ,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_%。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1、电池标准厂房土建及内部净化、照明、环氧彩砂地面等:一栋生产5GW单晶双面PERC高效电池,组件标准厂房2栋土建及内部装修,固化渗透地面等:生产3GE高效组件;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办5栋(土建装修及热水供应系统建设安装、灶具设备采购及安装,网络,监控等安装);3、电池、组件仓库:新建1栋;4、危废站:新建2栋;5、消防及生产水池:新建2栋;6、厂区道路及汽车停车场,自行车棚等建设工程;7、厂区环境绿化、围墙、监控系统、门卫、门脸、伸缩门、路灯等建设工程;8、厂区给、雨水、污水排水系统、厂区所有电力系统、气体及其他配套设施安装工程;9、污水处理站土建及废水处理设备新建;10、110KVA变电站土建及电力设施新建;11、化学品库房及化学品供液设备新建;12、动力站土建、装修及安装冰机制冷系统(冰机、水泵、冷却塔、工艺冷却水及配电系统)、空压机系统(空压机、干燥机、冷干机、冷却水泵冷却塔及配电系统),配电房(变压器、高低压柜、车间母排、电缆等配电系统),电池、组件厂区消防系统(消防主机、防排烟、喷淋、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特气及化学品供液系统,制纯水系统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13、磷烷间、笑气间、硅烷间、氨气间土建各建设一栋,TMA供气系统,BCL3供气系统等特气供气系统建设安装;14、电池厂区室外管廊新建;15、电池、组件车间新风系统(MAU新风、RCU制冷风、FFU循环风,废气处理系统(热排风机、有机排气处理设备、一般酸碱排气处理设备等),及生产设备动力二次配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341910.3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建筑面积约10028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1.3米,最大建筑跨度24米。

    项目建设地址: 衢州智造新城芳洲路以西,东港九路以北,霞飞路以东,东港八路以南合围区域

    监理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项目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概算投资额: 总投资约6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50000万元

    工程类别及等级: 属于一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2 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招标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服务阶段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相关服务

    监理工作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3.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要求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 房屋建筑工程 ;不得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汇总表之前的工程;项目总监已被更换的,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取得竣工验收汇总表前,属于原项目总监的在建工程监理业务。余同】。

    3.3招标人对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

    序号

    岗位

    上岗证书要求

    数量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1

    总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1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建筑专业监理

    工程师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1

    3

    市政专业监理

    工程师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1

    4

    安装专业监理

    工程师

    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1

    5

    建筑专业监理员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

    2

    6

    造价人员

    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

    1

    注:1、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浙江省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下同。

    2、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项目组人员不得出现退休返聘人员),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止前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清单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的社保清单),缴纳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一致。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 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备案账户汇出(http://ggzy.qz.gov.cn/)。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衢州市工商银行南区支行或中国银行衢州分行;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4.2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3071815370。

    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z.gov.cn/)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衢州市级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下同)备案事宜。

    5.3.1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根据显示界面提示免费注册,填写、上传相关主体信息,带“*”号的必填,填好后“提交”。 投标企业同时可申领招投标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经人工形式审查后公示三天,自动入库。具体操作可参考衢州市企业入库操作手册(投标人)。

    5.3.2 CA办理:

    (1)中国联通衢州CA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单位信息后点击左侧“联通CA在线办理”,根据流程图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8256007,0570-8252229(流程图网址http://ipass.cucns.com.cn:7008/selfservice/hdjk/home.jsp)。

    (2)天谷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天谷CA在线办理”,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570-3899008,15762980753。

    (3)招天下移动CA在线办理流程:投标人注册登录系统后点击左侧“招天下移动CA在线办理”或登录网址https://jypt.zhaotx.cn/ydcaLogin,根据系统操作手册以及流程说明在线申请办理,联系电话:400-0571-337。

    5.3.3 投标工具

    投标工具有以下三家:擎州、品茗、招天下,投标人可自行选择。

    擎洲公司联系方式,徐工,0570-8757622,杜工,15088719872;

    品茗公司联系方式,姜工,15157078007;

    招天下公司联系方式,400-0571-337。

    5.4潜在投标人可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qz.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确定参加投标的企业可凭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陆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报名之后按照操作手册在对应模块领取。

    5.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1 日16:30。招标人将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1 9 30 分00秒。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开标现场递交方式。

    6.3开标地址:衢州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电子屏公告的开标厅。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 地 址: 衢州市智慧新城卢森堡A区8楼

    联系人: 郑女士 联系人: 方工

    电 话: 0570-3888089 电 话: 0570-3088339、13567025860

    传 真: / 传 真: /

    202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

    联系人: 郑女士 ;电话:0570-3888089

    电子邮箱: /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衢州市智慧新城卢森堡A区8楼

    联系人: 方工 ;电话: 0570-3088339、13567025860

    电子邮箱: 317175766@qq.com

    1.1.4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衢州智造新城芳洲路以西,东港九路以北,霞飞路以东,东港八路以南合围区域

    建设规模: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主要包括:1、电池标准厂房土建及内部净化、照明、环氧彩砂地面等:一栋生产5GW单晶双面PERC高效电池,组件标准厂房2栋土建及内部装修,固化渗透地面等:生产3GE高效组件;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办5栋(土建装修及热水供应系统建设安装、灶具设备采购及安装,网络,监控等安装);3、电池、组件仓库:新建1栋;4、危废站:新建2栋;5、消防及生产水池:新建2栋;6、厂区道路及汽车停车场,自行车棚等建设工程;7、厂区环境绿化、围墙、监控系统、门卫、门脸、伸缩门、路灯等建设工程;8、厂区给、雨水、污水排水系统、厂区所有电力系统、气体及其他配套设施安装工程;9、污水处理站土建及废水处理设备新建;10、110KVA变电站土建及电力设施新建;11、化学品库房及化学品供液设备新建;12、动力站土建、装修及安装冰机制冷系统(冰机、水泵、冷却塔、工艺冷却水及配电系统)、空压机系统(空压机、干燥机、冷干机、冷却水泵冷却塔及配电系统),配电房(变压器、高低压柜、车间母排、电缆等配电系统),电池、组件厂区消防系统(消防主机、防排烟、喷淋、消火栓、灭火器、消防水泵、消防水箱等),特气及化学品供液系统,制纯水系统等配套设备采购及安装;13、磷烷间、笑气间、硅烷间、氨气间土建各建设一栋,TMA供气系统,BCL3供气系统等特气供气系统建设安装;14、电池厂区室外管廊新建;15、电池、组件车间新风系统(MAU新风、RCU制冷风、FFU循环风,废气处理系统(热排风机、有机排气处理设备、一般酸碱排气处理设备等),及生产设备动力二次配施工。总建筑面积约为341910.38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建筑面积约100288平方米,最大建筑高度21.3米,最大建筑跨度24米。

    工程类别与等级: 属于一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概算工程造价: 总投资约6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50000万元

    1.2.1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

    监理服务范围: 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招标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监理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3.2

    监理服务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2、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3、对其他人员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内容。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4.3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5.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0天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不署名的方式送至或传真至代理公司(传真:0570-3088339)。

    1.5.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

    澄清、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供投标人下载,不足15天的,招标人将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上款相同的形式发布。

    下载地址: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注:潜在投标人应密切关注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或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有补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补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应于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0天前

    2.2.2

    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如果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澄清文件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公布后视为投标人已获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须自行到网上查看,否则后果自负。

    3.1.1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用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商务标)。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由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内容需保持一致。

    3.1.6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见投标文件的组成。

    3.2.1

    投标报价方式

    投标人自行报价:采取投标人自行报价的,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最终报价的费用组成情况。

    3.2.2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5438700 元。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

    1、投标报价不包括监理附加工作报酬、其他技术咨询服务报酬和招标人给付的奖金。

    2、投标报价不包含平行检验费用,若招标人在监理实施过程中需委托投标人进行平行检验的,费用另行协商确定。

    3.3

    投标有效期

    不少于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

    3.4

    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 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方式:见招标公告。

    4、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时间:见招标公告。

    3.5.1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及评审打分资料

    见投标文件的组成。

    3.5.2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签字或盖章要求

    一、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在招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签字和盖章处,投标人必须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章和单位电子公章。

    二、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应用不褪色的材料,由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内容需保持一致,不必再次盖章。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封面需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如有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3.6.2

    投标文件份数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2、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作为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其文件格式后缀:nQZTF,存储介质为U盘或光盘,单独封装,当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因系统原因无法解密(识别、读取)时启用。

    3、备用纸质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投标文件,因系统异常等特殊情况,经市监管办同意后启用,具体份数如下:

    资格审查标:一份(不分正副本);

    商务标:一份(不分正副本)。

    4、中标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份数免费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副本。

    3.6.3

    装订要求(备用纸质投标文件)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投标人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分资格审查标、商务标二项内容分别装订,分别为:

    资格审查标,包括投标须知3.1.1.2的内容;

    商务标,包括投标须知3.1.1.3的内容;

    每册采用左侧书本装订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人提供的原件无需密封,单独装袋。

    4.1.1

    备用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存储介质,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备用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在投标人自己制作的投标文件袋(二个投标文件袋:1.资格审查标、2.商务标)中,在密封袋上需清楚标明“资格审查标”或“商务标”字样,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牢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1.2

    备用投标文件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浙江汇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商务标/备用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2021 9 30 分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2021 9 30 分。

    4.2.2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和地点

    一、将由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传完成时间为准)上传至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

    二、将备用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备用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至以下地点:衢州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五楼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天公告的开标厅。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原件资料除外。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衢州市智慧新城花园东大道169号5楼)电子显示屏公示的本标段开标厅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2

    开标

    一、投标人参加开标须携带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以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二、由工作人员按照电子交易系统内,投标文件上传完成的先后顺序进行开标。

    三、开标时,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相应投标文件不予开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

    (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到场参加开标的、或未能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的、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或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未能提供有效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投标授权书的。

    四、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工作人员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受理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有)资格及到场情况;

    (二)投标人解密

    投标人解密时间:工作人员宣布开始解密后30分钟以内。

    投标人解密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qz.gov.cn/)——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签到解密,找到所投标段并点击“我要解密”。

    (三)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四)工作人员当众启封各投标人纸质的资格审查标,当场查询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是否存在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登记情况和监理人员配备表中人员的社保关系等情况,并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五)工作人员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六)开标系统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工作人员当众启封通过资格审查评审的投标人的纸质商务标,送评标委员会评审。

    (七)工作人员公布商务标评审结果。

    (八)工作人员公布各投标人的总得分。

    (九)工作人员宣布中标候选人。

    (十)开标会议结束。

    五、开标特别说明

    (一)开标解密使用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二)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识别、读取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提供备用纸质投标文件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三)部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但最终解密(识别、读取)成功的应不少于3家。

    (四)因系统原因,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识别、读取)时,方采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五)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可使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脑或自带的笔记本电脑,自行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解密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造成投标失败的,投标人自行负责。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成员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依法随机抽取。

    6.2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7.2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

    履约担保的交纳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10.1

    否决投标的情形

    1、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投标人放弃接受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不予答复的)。

    2、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1)投标人的资质、人员、设备等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的;

    (3)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4.3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之一的;

    (4)投标函载明的服务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服务期的;

    (5)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6)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

    (9)主要的服务方案不可行或主要服务设备不能满足需要的;

    (10)采用的服务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采用的服务方法或采用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要求的;

    (11)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内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未响应的。

    (12)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

    10.2

    异议与投诉

    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4)对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的异议,提出和答复的形式应采用书面形式。

    2、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特别提醒

    1、请投标人事先自行将项目部人员社保缴纳情况在网上等查询确认并在开标现场提供查询密码,以便开标时提高查询速度。

    2、在开标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电话后20分钟未到评标现场或5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招标人将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各投标人的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情况进行查询,查询方式不限,如在网络、信息平台查询等。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或“其他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有在建监理项目登记的,如已通过验收,请提前准备好五方责任主体或四方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备询标使用,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标涉及的原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

    1. 投标人须知正文

    1.1 概述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监理服务期

    1.3.1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监理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监理服务的资格条件、要求。

    (1)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总监注册执业证书中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

    (5)其他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人员证书上如有注册执业单位名称或聘任单位的,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同一专业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中不同成员分别承担不同专业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以联合体成员各自的专业资质和等级认定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资质和等级。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代建人(不含项目管理人,下同);

    (3)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的;

    (6)为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

    (7)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项目的施工承包单位(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国家版)

    (12)投标人或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正被衢州市各县(市、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浙江省省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及国家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投标资格的(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官网查询到的为准);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有衢州市各县(市、区)住建局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浙江省住建厅、住建部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或被上述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有期限的按期限,无期限的按6个月计);

    不良行为是指在招投标或建设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被追究刑事责任、被行政处罚或被明确为“不良行为”;

    (15)投标人或其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有行贿犯罪(以行贿罪判决的)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为准】;

    (16)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或从业登记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

    (1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9)被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计价货币

    本标段招标投标涉及计价货币的,均为人民币。

    1.10 踏勘现场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10.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10.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5 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的相关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1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上传疑问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及下载网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建设监理服务标准、要求和设计文件;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1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完善。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方式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3款。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资格审查标、商务标。

    3.1.2资格审查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标封面;

    (2)资格审查表(表一、表二);

    (3)资格审查承诺书;

    (4)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原件;

    (5)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

    (6)浙江省以外监理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提及的原件无需密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资格审查表》后,如原件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3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

    (1)商务标封面;

    (2)投标函;

    (3)监理费报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需密封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人);

    (5)人员到位承诺书。

    3.1.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在工程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监理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办公、交通、仪器、设施等全部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内容、监理人员要求进行报价,投标人未填报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报价中。

    3.2.2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报价方式,结合自身因素,进行竞争性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 本工程最终监理费:

    中标费率(百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中标价÷本工程建安费(暂按50000万元)*100%;工程最终监理费:以审核后的工程最终结算价乘以中标费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3.4 投标保证金

    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及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汇入帐户的投标保证金,由监管办投标保证金财务管理人员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招标人验收到帐汇总表,检查投标保证金交纳情况。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开标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5天内退还原账户,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账户(不计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出现上述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告知衢州市监管办登记后,保证金不再退还给投标人。

    3.5投标人资格、能力、信誉情况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要求。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份数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和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5投标文件的拒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开标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作为评标依据。

    6.4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及定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公示

    招标人自确定中标候选人之日起,应在与发布招标公告或资格预审公告一致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示 ,公示期不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给予答复并制作记录。

    7.3 中标通知

    7.3.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提出异议与投诉的权利,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章第10.2条的要求。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异议与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的要求。

    以评标办法中的要求为准。

    10.4投标人信誉要求

    (1)以第二章1.4条为准。

    (2)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0.5特别说明。

    10.6.1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10.6.2上传至下载网站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10.6.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评标中,发现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专家应将有串通投标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作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监理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10)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11)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1、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原则上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

    评标委员会应推举产生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评标、掌握评标进程、主持询标、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其他成员具有同等的权利。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评标程序和内容

    3.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3.2资格审查;

    3.3商务标评审;

    3.4必要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进行询标,包括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前对相关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实;

    3.5根据评标办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排序;

    3.6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4、评审细则

    4.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4.1.1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

    如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1“否决投标的情形” 第二款内容之一的,经询问核实并认定后,即可判定该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不通过予以否决,不再进入后续的综合评分程序。

    4.1.2询标

    (1)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组织询标。

    (2)凡是评标委员会拟做出否决投标认定的,须组织相关投标人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的,不得做出否决投标的认定,投标人放弃询问核实机会的除外(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活动或不予答复的)。

    (3)询标应通过专用录音电话通知相关投标人。询标内容及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5)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4.2商务标的评审

    4.2.1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评审。评标专家应对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4.2.2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投标评标价为依据。投标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

    4.2.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

    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4.5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

    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分为商务标评分。

    4.6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6.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4.6.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规定,确定中标人或推荐中标候选人。

    4.7具体的评审标准和方法

    4.7.1资格审查标评审

    投标人资格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1)企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浙江省外企业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不得有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含已中标工程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监理业务,余同)。

    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之前的工程。

    (3)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及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部人员配置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和资格审查表表二“注”的要求。

    (5)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3条的规定。

    (6)投标人按“资格审查承诺书”进行承诺【投标文件的格式见第六章,如不承诺或不按要求承诺的(包括关键字或句错误或缺漏或未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浙江省以外监理企业须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提及的原件无需密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资格审查表》后,如原件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注:1、以上第(1)~(2)条所涉及的资料须在开标前入库,审查时,将《资格审查表》中填写内容与投标人在衢州市工程建设企业信息库(新库)的内容进行核对,如一致,《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如有不一致的,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的原件核对,如《资格审查表》中填写的内容与原件一致的,《资格审查表》审查予以通过,否则不予通过。(如有需要,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上所涉及的资料的原件或可于开标前到衢州市监管办业务处核对企业入库信息或补充入库,否则后果自负)

    2、若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但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查询有项目在建信息的,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证明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无需密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资格审查表》后,如原件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或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7.2商务标评分(100分)

    (1)有效投标监理费: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5438700 元,进入商务标评分,报价在最高投标限价以下且投标未出现被否决情况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时,价格精确到元(即以“元”为单位保留到整数),如有违反,商务标扣10分。

    (2)最佳评标监理费

    有效投标监理费少于等于三家时,所有有效投标监理费中最低值作为最佳评标监理费,否则,在下列办法中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一种,产生最佳评标监理费:

    ①二次平均法

    所有有效投标监理费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第一次平均值,四舍五入后精确到整元),再计算所有在第一次平均值以下的有效投标监理费的算术平均值(第二次平均值,四舍五入后精确到整元),第二次平均值作为最佳评标监理费。

    ②平均价下浮法

    所有有效投标监理费的算术平均值为报价平均值(投标报价在5个至7个时,去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投标报价在8个及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一个次高价和一个最低、一个次低价)。

    最佳评标监理费的计算:

    由招标人代表,从8%、8.5%、9%、9.5%、10%中随机抽取一个百分数,作为下浮值;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先按上述办法计算出报价平均值,再按以下公式计算出最佳评标监理费:最佳评标监理费(四舍五入后精确到整元)=报价平均值×(1-下浮值)。

    (3)商务标评分

    有效投标监理费与最佳评标监理费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百分数小数部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K=(有效投标监理费-最佳评标监理费)/最佳评标监理费*100%。

    计算投标人商务得分: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商务分上扣2.0;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商务分上扣1.0;K值不为整数时以直线插入法计算,商务标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4.8有效投标不足3个,以致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4.9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得分前二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时,商务报价低的优先;商务报价也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4.10定标

    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根据公示结果,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按招标文件其他条款规定不能中标,或在本项目投标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而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或经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如排名第二中标候选人有同样情况不能中标的,招标人重新招标。

    4.11本办法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5、完成评标报告

    5.1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5.2评标报告的内容

    5.2.1开标记录;

    5.2.2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5.2.3询标澄清纪要;

    5.2.4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及依据;

    5.2.5推荐中标候选人;

    5.2.6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条件业绩和评分业绩;

    5.2.7其他建议。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施工监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为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图纸的全部内容及其深化后图纸内容和委托人同意的合理变更项目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本工程建安费用约为50000万元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款;

    5. 通用条款;

    6. 附录(略):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元 ,含税)。

    包括

    1. 监理酬金: 工程最终监理费:按监理工程项目施工结算价×中标费率进行结算,中标费率(百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中标价 万元÷建安费用50000万元×100%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相关服务期限: /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日始,至///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A330801001372001001]5GW高效单晶电池3GW高效组件项目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监理.QZZF 招标文件正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