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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校园食堂大宗(大米除外)食材整体配送服务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1-07-05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SGH21S06001

二、项目名称:2021-2022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除外)整体配送服务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此排名不分先后)

供应商名称:南京旭彩食品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路栖凤佳苑02幢

成交折扣率:4%

供应商名称:南京强强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秦淮大道801号

成交折扣率:4%

供应商名称:南京溧水菜及送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镇仪凤北路板桥市场

????成交折扣率:4%

供应商名称:南京溧水大金山庄国防园管理处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东屏镇

成交折扣率:5%

供应商名称:南京亚盛食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秋湖嘉苑二楼5间一组岛柜

成交折扣率:6%

供应商名称:南京苏先食食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新集东路1183号14号

成交折扣率:12%

供应商名称:南京南江春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青龙社区

成交折扣率:5%

供应商名称:南京金农汇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毛公埠行政村后家村

????成交折扣率: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2021-2022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除外)整体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要求、时间、标准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江鸿奇、邵健、成少华、陈建伟、沈迎春、方金宝、史春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取方式:由供应商支付2、收费标准:供应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招标收费基准费率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3、收费金额:36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地 ???址:溧水区中山西路12号

联系方式:徐鹏?13951838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佑岗8号万谷京东云智慧产业园2楼208

联系方式:025-83602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025-83602880

十、附件

????见附件部分。




附件:(招标文件)2021-2022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整体配送服务公开招标文件.pdf
1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JSGH21S06001 项目名称:2021-2022 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整体 配送服务采购 2021 年 06 月 16 日 2 第一章投标邀请 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就 2021-2022 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大米除外)整体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1、项目编号:JSGH21S06001 2、项目名称:2021-2022 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整体配送服务采购 3、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8655.81万元(根据目前在校就餐人数及餐标测算,已除去 大米费用) 4.本项目按采购人实际需要招录8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服务。(根据“关于进一步 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和送餐企业采购管理的通知”(宁教办[2017]29号),本次成交供 应商的供货范围采取“一次采购二次选择”的方式,由学校来确定供货单位。) 5、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 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说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 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 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5.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产品的销售、配送(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为 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范围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 品生产许可证》)及所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 备查)。 (3)凡是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查处的企业、有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不得 3 参与本项目采购(不良记录由采购方认定,若供货商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 资格或入选供货商、候选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详见 招标文件附件二)。 5.3 第 5.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4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 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上午 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上午 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溧水区大西门街 109 号双高设计院 4楼 8、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开始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上午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大西门街 109 号双高设计院 4楼 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 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9、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于 2021 年 06 月 15 日-2021 年 06 月 21 日每天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南京市溧水区大西门 街 109 号双高设计院 4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 元人民币/份,售后不 退。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 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本招标文件 5.2 特定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1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4 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13951838119 地址:溧水区中山西路 12 号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燕 联系电话:13770775453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大西门街 109 号双高设计院 4楼 12、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 1 ) 招 标 公 告 期 限 : 自 招 标 公 告 在 “ 江 苏 省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4、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 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投标人可先 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投标人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2.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 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12.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投标人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 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 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投标人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响 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 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未提供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 章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南京市政府采购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投标人可就用户 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投标人”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服务及相关产品。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 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 统计局 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 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 采购支持政 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 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组成 4.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招标项目的服务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 订方式、提供服务的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 等。 4.2 招标文件如果要求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 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5.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补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 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5.3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 6 公告。 三、投标 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南 京**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 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 准。 6.2 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6.5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 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6.6 投标文件应逐页编码,不得跳页(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证明材料、声明及产品介 绍、彩页等)。 6.7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 话、传真等。 7、联合体投标 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 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2代理服务费:参照有关收费标准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 次付清。按每个中标供应商3600元收取(含专家评委费用),以上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以上费用并不单独列项,请在投标报价中综合 考虑。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 账号: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9.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 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9.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10.1 商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 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7 (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5.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 件; (4)★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5.2 特定条件规定的证明材料;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7)合同条款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等。 11、投标文件的服务部分 11.1 服务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 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1.2 若提供的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 11.3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说明,技术资料、文件和有关证明,包括 但不限于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货物内容的详细说明; (2)项目(实施)方案; (3)★《技术条款偏离表》; (4)★服务承诺;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2、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 12.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 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12.3 投标人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 降低质量的理由。 12.4 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 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并由本企业提供服务,须在 《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投标人应当如实申报,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 消其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12.5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 加盖单位公章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13、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 13.1 其他部分由投标人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14、投标有效期 14.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 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 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15、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 8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 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招标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 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 投标人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 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5.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 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6.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密封; 16.2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 投标地点。 17、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 书面通知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 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如果撤回的,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政 府采购活动。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投标人 19、开标 19.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委派代表准 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邀请采购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 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主要内容。 19.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评标时不予承认。 19.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9.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 19.6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19.7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9.8 同时出现20.4-20.7中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20.4-20.7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 报价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投标无效。 19.9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9.10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 采购人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9 如果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南京**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竞争 性谈判文件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只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或竞争性磋商。 20、评标 20.1 评标组织 20.1.1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 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 (4)向采购人、财政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0.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 工作。 20.2 评标程序 20.2.1 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 20.2.1.1 采购人代表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0.2.1.2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 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2.1.3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投标 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0.2.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 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0.2.2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2.2.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 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2.2.2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的商务和服务要求或文件 中作出特别说明的其他要求。 20.2.2.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 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0.2.2.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以及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 标一览表》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的; (2)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0 (4)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8)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9)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10)没有详细做出各项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的; (11)不同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 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12)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 (1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 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投标人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 金、公积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 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 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2.2.5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 20.10 款执行。 20.2.2.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 20.2.3 投标文件的进一步评审。 20.2.3.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 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进行修正;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 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0.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 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3.3 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 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0.2.3.4 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 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 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 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3.5 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 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1 20.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0.3.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0.3.2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综合实力和业绩等。 20.3.3评分标准详见文件第四章。 21、确定中标投标人 21.1 在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将综合排名第一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得分且 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先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1.2中标投标人确定后,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并向中 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1.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由 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 以通报。 21.5 采购代理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21.6 所有投标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中标与否,采购代理人均不退回。 22、编写评标报告 22.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 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2.1 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2.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22.3 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 的其他人员透露。 五、签订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 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 实质性修改。 23.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 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 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中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下一顺序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 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 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投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 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24、询问 24.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 12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5、质疑 25.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 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以书面形式送 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5.2 质疑投标人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 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5.3 质疑必须以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原件 送达的方式提交,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5.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投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投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5.5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 明材料。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 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投标人全 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 修改建议); (4)质疑投标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 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 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 体权限和事项。 25.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 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 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 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7、投诉 27.1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8、诚实信用 28.1 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 采购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8.2 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 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投标人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 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8.3 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 13 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投标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 以处罚。 28.4 投标人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8.5 投标人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投标人诚信档案。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等 一、项目概况 1. 协议供货期:2021 年 9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服务期满后重新招标。 2. 项目背景: 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强化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业 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中小 学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0〕108 号)、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南京市中 小学食堂财务管理控制规范(试行)》(宁教财〔2018〕47 号)、《南京市中小学食堂管 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宁教办[2015]4 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办好学校食堂,进一步提高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餐质量,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公 益事业健康发展,需对溧水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大宗食材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中 标服务商将为全区 43 所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含村级办学点)提供采购并整体配送大宗食 材服务。大宗食材包括学校食堂制作饭菜所使用的粮食类、食用油、肉类、禽类、预包装 类(调理类、冷冻类)、蔬菜类、豆制品、各类调味品等原辅材料(本次招标大米除外)。 14 3. 采购数量 本次采购为供应商入围采购,取综合得分前 8 名为中标服务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确 定评审得分排名(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第 1 至第 8名为中标供应商。若合格投标供应 商等于 8家(含)的按实将全部合格供应商作为中标服务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如有各种 原因退出,排名靠后的不作递补。) 4. 项目服务委托方式:另行制定委托方式。 5.项目预算: 溧水区学校(园)食堂每学期餐费预算 序号 学校名称 餐费预算 序号 学校名称 餐费预算 1 溧水区实验幼儿园 2049000 20 开发区中心校 1994000 2 溧水区机关幼儿园 857000 21 三小中心校 2453000 3 溧水区爱涛幼儿园 1223000 22 东庐小学 729000 4 溧水区工交幼儿园 648000 23 新区小学 1531000 5 太平巷幼儿园溧水分园 304000 24 柘塘中心校 333600 6 溧水区东屏街道中心园 524000 25 石湫中心校 1925650 7 溧水区洪蓝街道中心园 604000 26 和凤中心校 1779000 8 溧水区石湫街道中心园 648000 27 游小 2060400 9 溧水区晶桥镇中心园 471000 28 特校 107000 10 溧水区和凤镇中心园 185000 29 省溧附 2582000 11 溧水区白马镇中心园 459000 30 一初中 2228400 12 溧水区永阳中心园 970000 31 柘塘中学 303000 13 溧水区开发区中心园 1255000 32 东屏中学 361000 14 实小 6000000 33 群力中学 258000 15 二小 1939000 34 金中溧水分校 1329000 16 东屏中心校 724000 35 云鹤中学 296000 17 白马中心校 1332000 36 和凤中学 523000 18 洪蓝小学 1420000 37 明觉中学 658000 19 晶桥中心校 914000 38 孔镇中学 274000 39 石湫中学 607000 40 白马中学 585000 41 东庐中学 505000 42 洪蓝中学 658000 43 晶桥中学 173000 15 合计:46779050.00-3500000.00(扣除一学期大米费用)=43279050.00 元(一个学期的餐费) 二、服务范围及需求 1.服务范围: 上表中公办幼儿园及公办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服务各镇街中心幼儿园中标供应商必须服 务中心幼儿园下属的各村办班,各镇街中心幼儿园选中的中标供应商不得拒绝签约,否则 作退库处理。 2.服务要求: 根据采购使用人要求进行食材采购、粗加工及配送。 三、报价要求 在基准价(基准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人工费、 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位,供应商须开具国家 正规发票)基础上以折扣率承诺的方式进行报价【即基准价× (1-折扣率 % )】。折 扣率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每天配送至学校配送单上的单价应是承诺【即基准价×(1- 折扣率 % )】后的价格。(价格承诺书见附件一) 由于和凤镇、东屏街道、洪蓝街道、石湫街道中心幼儿园下属的村办幼儿班个数较多, 点位分散,以上 4个镇街范围内的幼儿园不享受折扣率,结算价格为基准价。 基准价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nanjing.gov.cn/”公布的上一周“南 京市部分农贸市场蔬菜周平均价格水平”为准;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市场同品牌同类商 品零售价为准(以教育局成立的询价小组,本周在溧水城西农贸市场及马家园菜市场询得 的零售价格作为下周的基准价)。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独家达成以下所有服务标准) 所供货物应符合相应 GB 标准(具体标准详见下附表),预包装及散装食品须具有 SC 16 标志。鲜冻畜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肉品检验合格证;蔬菜须提供农药残留检测 达标报告; 所供货物必须每批都持有相对应的检验检疫证或产品合格证,生产日期,标签标识符合食品 安全法相关规定,包装完好,无污染,在保质期内; 在供应商供货期间,国家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有调整的,以最新标准执行。 1. 溧水区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采购 实质性要求*(此项不接受 负偏离) 1、大宗食材包括学校食堂制作饭菜所使用的粮食类、食用油、 肉类、禽类、预包装类(调理类、冷冻类)、蔬菜类、豆制品、 各类调味品等原辅材料。 2、所有食材卫生、新鲜、安全。 非实质性要求 2. 根据具体使用单位要求进行粗加工 实质性要求*(此项不接受 负偏离) 1、蔬菜类达到超市里售卖的净菜标准。 2、肉类、禽类根据具体使用单位要求,进行切割。 3、冷冻类根据具体使用单位要求解冻好配送到位。 4、米、油、各类调味品等材料为各大超市在售品牌。 非实质性要求 3. 溧水区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材配送 实质性要求*(此项不接受 负偏离) 配送按照具体使用单位要求时间节点和地点一次性配送到位。 非实质性要求 五、质量要求 1、所供应原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预 包装食品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及甲方相关要求。 2、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 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在入选后如出现因食用其提 17 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入选供应商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经发现供应 以下食品,采购方将立即取消入选供应商的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入选供应商 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 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 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3)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4)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5)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6)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7)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8)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9)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0)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11)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12)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13)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14)预包装食品标签标识不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因产品质量或供货服务问题被学校投诉 3次,且经查属实的,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出现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合同立即终止。 食用油 品名 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 备注 一级大豆油 GB/T1535-2003 GB/T1535-2017 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 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1;过氧 18 化值小于 6;密封良好,无渗漏 非转基因大豆 油 NY/T675-2003 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 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0.2%;过 氧化值小于 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 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 非转基因玉米 油 GB/T19111-200 GB/T19111-201 7 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 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0.2%;过 氧化值小于 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 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 非转基因葵籽 油 GB/T10464、 GB10464-2017 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 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0.2%;过 氧化值小于 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 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 专用煎炸油 GB/T1536-2004 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 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 1;过氧 化值小于 6;密封良好,无渗漏 … … … 鲜肉 品名 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 备注 前腿肉(带皮) GB2707-2005、 GB2707-2016 表皮洁净,膘厚不超过 1.5cm,色泽正常,去骨,无异 味,无注水 前腿肉(去皮) GB2707-2005、 GB2707-2016 膘厚不超过 1.5cm,色泽 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五花肉(带皮) GB2707-2005、 GB2707-2016 表皮洁净,肥瘦适中,色 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 19 水 五花肉(去皮) GB2707-2005、 GB2707-2016 肥瘦不超过 1.5cm,色泽 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后腿肉(带皮) GB2707-2005、 GB2707-2016 表皮洁净,膘厚适中,色 泽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 水 后腿肉(去皮) GB2707-2005、 GB2707-2016 膘厚不超过 1.5cm,色泽 正常,去骨,无异味,无注水 大排 GB2707-2005、 GB2707-2016 色泽正常,无异味,规格 按发标方使用规格提供 小排 GB2707-2005、 GB2707-2016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颈 骨 肋排 GB2707-2005、 GB2707-2016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颈 骨 带皮中方(扣 肉) GB2707-2005、 GB2707-2016 色泽正常,无肥膘,无异 味,无注水 2:8 肉丝 GB2707-2005、 GB2707-2016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 水 2:8 肉片 GB2707-2005、 GB2707-2016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 水 猪爪(猪手) GB2707-2005、 GB2707-2016 色泽正常,无异味,无注 水 … … … 20 冷冻制品 品名 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 备注 黑椒 鸡块 SB/T10379-2012 鸡柳 GB16869-2005 无刺 鮰鱼块 GB/2733-2015 带鱼段 (中) GB/2733-2015 小黄鱼(10 条) /斤 GB/2733-2015 面筋塞肉 SB/T10379-2012 北极甜虾 (熟 16-20) GB/T30889-2014 光鸡 (肉鸡) GB16869-2005、 GB2707-2016 干冻,无注水, 全净膛,表皮完整 洁净 光鸡 (三黄鸡) GB16869-2005、 GB2707-2016 干冻,无注水, 全净膛,表皮完整 洁净 鸡腿小腿 GB16869-2005、 GB2707-2016 干冻,无注水, 表皮完整洁净 鸡腿大腿 GB16869-2005、 GB2707-2016 干冻,无注水, 表皮完整洁净 鸡中翅 GB16869-2005、 GB2707-2016 干冻,无注水 21 鸭腿 GB16869-2005、 GB2707-2016 干冻,无注水 蔬菜 品名 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 备注 青菜 农 药 残 留 符 合 GB2763-2016 新鲜、干净 萝卜 同上 新鲜、干净 包菜 同上 新鲜、干净 青芹 同上 新鲜、干净 西红柿 同上 新鲜、干净 黄瓜 同上 新鲜、干净 土豆 同上 新鲜、干净 大白菜 同上 新鲜、干净 茄子 同上 新鲜、干净 薄皮青 椒 同上 新鲜、干净 … … … 豆制品 品名 质量标准 基本要求 备注 高钙豆腐 GB2712-2014、 GB/T22106-20 08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饱满、结实、 颜色正常,如有包装,应整洁、份量足。 板豆腐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大条干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22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牛皮干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千层干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白干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片干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五香条干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千张结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油果、条、 角 同上 新鲜,保证当天货品,干净、无灰尘、 异味,外形完整、无破损, … … … 说明:基本要求为产品最低质量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基本要求的货物参与竞争。 六、服务要求 1. 供应商企业内部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 的督察,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才可上岗服务,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 措施(特别是分拣区、粗加工区)。 2. 原材料要按照餐饮店的要求采购,保证食材的新鲜,符合卫生标准的好食材,不符合卫 生标准的退回并及时更换。 3. 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到指定的地点。 4. 采购的家禽、肉类食品要索要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 5. 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商标上应有品名、生产厂家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23 6. 采购原材料的单据随原材料送达,便于验收人员验收登记,对于缺斤少两的应及时补购, 经常发生缺斤少两情况的扣罚该批材料的所有款; 7. 供应商食材配送必须采用规定的冷藏、高温灭菌等方式; 8. 运输应采用封闭式专用车辆,车辆运输前应进行清洗、消毒,在运输过程中应当注意操 作卫生,供货方运输工具进入学校必须接受学校统一管理,发生任何人员及设施损伤,均 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9. 运输车辆和容器应专用,严禁与其他非食品类混装混运。 10. 若有临时紧急事件,需临时采购时必须及时采购。 11. 供应商根据具体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完善的索票索证。 12.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仓储场所,中标后必须在溧水区范围内有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要求的分拣场地(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原件备查)。 七、合同签订与付款方式 1.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一年,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具体使用单位在入围 供应商中自主选择一家签订配送服务合同,此合同一学期一签。 2.付款方式:采购人自收到中标供应商发票后 30 日内付款,结算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正规 发票。 八、履约与违约 1.中标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时向溧水区教育局交纳壹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2.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配送不及时导致 2次师生伙食供应延误的(非人力因素除外),合同 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 中标供应商中标后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校 方不良影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作为供应商向学校支付的违约金,三次终止配 送服务合同。 4.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擅自将部分或全部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转让,如有转让甲方一 经核实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4 5.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及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基准价 及投标时的价格下浮比例承诺给予价格优惠,如果在实际配送过程中发现与基准价及承诺 的下浮比例不符,第一次约谈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20%,第二次终止合同且纳入溧水区校 园大宗食材招标的黑名单,不得参与下一年的投标;“阳光食堂”均价预警多次超高且无 任何整改措施的,甲方下属使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有权终止合同。 6.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必须无条件接受教育局委托的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 不定期的进行快检检测(所有品种每月 2-3 次),如有检测不合格的第一次警告并扣除履 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约谈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20%,第三次终止合同。凡经相关部门认 定,如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学校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中 标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 用,立即终止合同。 7.如中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违背投标时的承诺,或经营异常,或丧失商业信誉, 或产品被曝光不合格或被政府部门取缔相关生产经营资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 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25 第四章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价格(10 分) 1 价格分 (1)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按照食材基准价下浮比例 最高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二位)。投标报价得分=(投标下浮比例/评标基准价 的下浮比例)×10(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所报下浮比例明显高于其他通过 审查供应商的报价下浮比例,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 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食材基准价包括供应产品和产品运输到使用单位的服务费、检测费、 人工费、管理费、税金等一切将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单 位,供应商须开具国家正规发票。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 10 技术(30 分) 2.1 食材整体 配送服务 总体规 划、目标 设定 评委根据投标人规划包含对采购服务单位食材配送工作整体设想、项目重点 难点、食材品质目标、配送服务目标、安全质量目标、风险评估以及风险承 担目标分析及应对措施,与配送校(园)对接方案以及对配送校(园)的具 体建议等进行综合评分:要求结合本区域学校规模、地理位置特点等实际, 设计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合理,针对性强,且有优于其他投标人新颖 思路的得 7 分;方案设计合理,操作性强的得 5分;方案设计较合理,有一 定的可操作性的得 3 分;设计方案基本合理,操作性较差的得 1 分;如出现 与采购单位实际完全不相符的情况不得分。(公司对设定的目标数据要提供 书面承诺函)。 7 2.2 售后服务 方案 根据投标人承诺的质量保证范围,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具体,明 确,且优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得 4 分;方案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得 3分; 方案较具体,操作性较强的得 2 分;方案基本具体,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 1 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 4 2.3 公司管理 规章制度 工作流程 等 评委根据投标人公司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劳动纪 律、奖惩办法、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程度和制度合理性等进行综 合评分:公司各项制度明确,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且优于其他投标供应商 的得 3 分;公司各项制度明确,操作性和针对性强的得 2 分;公司各项制度 较明确,操作性较强的得 1分;公司各项制度不明确或操作性较差的得 0.5 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 3 2.4 组织货源 的详细工 作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组织货源的详细工作方案(方案不限于但至少包含货 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具体,明确,且优于 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得 4分;方案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得 3分;方案较具体, 操作性较强的得 2分;方案基本具体,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 1 分;未提供 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货源供应合同、配送场地、配 送数据等、要附有佐证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 2.5 品质监控 和日常管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品质监控和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案(方案不限于但至少 包含品质监控的具体实施办法、项目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法、公司检测设备情 4 26 理的具体 方案 况以及检测人员能力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具体,明确,且优于其他投标 供应商的得 4分;方案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得 3 分;方案较具体,操作性 较强的得 2 分;方案基本具体,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 1分;未提供或完全 不符合的不得分。(方案中涉及的相关设备、人员数据要附有佐证材料或书 面承诺函) 2.6 物流配送 方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物流配送方案(方案不限于但至少包含车辆信息、配 送人员信息及物流配送的具体做法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具体,明确,且 优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得 4分;方案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得 3 分;方案较 具体,操作性较强的得 2 分;方案基本具体,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 1分; 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方案中涉及车辆、人员的相关数据要附有 佐证材料或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 2.7 应急处置 预案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处置预案(预案不限于但至少包含物流配送应急 预案、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分:方案具体,明确,且优于其他 投标供应商的得 4 分;方案具体,明确操作性强的得 3 分;方案较具体,操 作性较强的得 2 分;方案基本具体,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得 1分;未提供或 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得分。 4 综合实力(35 分) 3.1 食品安全 保险 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合同及发票的得 2 分,不提供不得分。 2 3.2 基础设备 (1)投标人自有核定载质量(以机动车行驶证为准)1.5 吨及以上厢式货 车,每一辆得 2 分,最高得 6 分;租用 1.5 吨及以上厢式货车,每一辆得 1 分,最高得 2 分;上述两项总计最高得 6 分。(有车辆需提供车辆发票及机 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及机动车行 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自有冷藏车得 2分,最高得 2 分。(需提供车辆发票、机动车 行驶证复印件以及车辆一致性证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投标人经营场所内自建有合格的冷冻库、保鲜库,有一项得 1 分,大 于等于 100 立方米的得 2 分,最高得 4 分; 有符合需要的食材配送分捡场 地(不小于 100 平米)得 1分,每增加 50 平米加 1 分,最高得 4 分。 有符 合需要的食材粗加工区(不小于 50 平米)得 2 分,每增加 30 平米加 1分, 最高得 4分。(提供公司经营场所房产自持或租赁、场所现场图片等有效证 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具有独立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设备的得 1分,有合格的检验 人员的得 1 分。(提供设施设备的购置发票、图片、人员资格证书和近一年 的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2 3.3 种养殖基 地及环境 情况 (1)投标人具有自有种养殖基地证明材料的得 2 分; (2)投标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加盖 CMA 或 CNAS 印章的 2019 或 2020 年种植基地检测报告(土壤、灌溉水源、空气等)的得 1 分。 (3)投标人提供有机食品认证证书的得 1分,提供绿色食品认证证书得得 1 分。(提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 27 3.4 资质证明 投标人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2 分;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得得 2 分;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 分;ISO45001 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得 1 分。(须通过年度审验,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相关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现场查验,网站查询不到的作为废标处理。) 6 业绩(25 分) 4.1 业绩 以一所校(园)食堂或以一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为单位。投标人 2020 年 度每履约完成过一所校(园)食堂食材整体配送服务合同,经服务单位总体 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得 1.5 分,最高得 20 分;每履约完成过一 个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食材整体配送服务合同(合同应为整体配送项目,单 一品种配送不得分),,经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的得 1.5 分,最高得 10 分。上述两项累计最高限 25 分。(提供合同、供货发票 (发票开具应体现合同期内相对应的月份)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 章,原件核查) 25 总分 100 5 信誉 被命名为诚信三星级的加 1 分,四星级的加 2分,五星级的加 3分;被评为 南京市政府采购“重诚信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加 5分。 5 6 诚信指数 诚信指数在 40-30 分的扣 2 分;诚信指数在 29-20 分的扣 3 分 ;诚信指数 在 19-10 分的扣 4分;诚信指数在 9分以下的扣 10 分。 -10 说明: 1、对小微企业给予投标价的 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2、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原件备查。(供应商必须提供真实 信息,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合同或证书等虚假资料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如已签署合同的,则中止合 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在一至三年内取消其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8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使用单位 : 供应商 : 签订日期 : 29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投标人:(以下称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江苏国豪项目管 理有限公司采购办“2020-2021 学年校园食堂大宗食材整体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 号:JSGH21S06001)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招标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 方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 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第一条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详见 乙方投标文件。 第三条:项目价款及服务期限 1、合同金额:按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根据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据实结算(含税)。 2、项目服务期限:2021 年 09 月 01 日至 2022 年 06 月 30 日。 第四条 合同款支付 1、合同金额的支付: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具体使用单位自行支付,乙方向甲 方具体使用单位开具发票。 2、支付币种: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3、付款方式:本次招标服务有效期为一年,合同由具体使用单位与中标供应商每学期 一签。付款方式:供应商为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服务后每月一结,学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 将本学期全部余款结清。 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 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第五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 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 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技术规格响应表; (3)投标承诺/服务承诺; 30 (4)中标通知书; (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 第六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 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条款偏 离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所提供货 物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3.货物必须卫生新鲜、质量达标、品种规格准确、数量保证。 4.甲方对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具有检测权,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上级市场监管部 门如对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进行检测,检测费也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乙方结算货款中扣除。 5.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以上约定,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降价、减重、退 货(视具体情况定)处理,并及时送达质量合格的相同品种货物,确保甲方正常计划使用 需求。 6.乙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乙方未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 乙方承担。 7. 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委托的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定期、不定期的进行 快检检测(所有品种每月2-3次),如有检测不合格的第一次警告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 第二次约谈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第三次终止合同。 8.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学校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食品 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 的一切费用,立即终止合同。 第八条 交付和验收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具体使用单位配送服务合同要求的服务期完成服务事项。 2.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 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31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壹拾 万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配送服务期满时止。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 乙方。 第十条 服务 乙方需免费指导甲方正确使用其产品。 第十一条 其他要求 1.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所需的食材由乙方供应,乙方负责送货上门,于甲方指定的时间、地 点送达。 2.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有需临时加送菜品,需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时送达。 3.甲方具体使用单位必须提前于上周五前将下一周所需的菜品的数量清单以电话、手机短 信、微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乙方。 4.乙方必须保证按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提供的清单供货,数量、质量以甲方验收为准。 5.乙方每次随货的送货清单,经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指定人员验货后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 执一份,以此作为结算时的数量依据。 6.乙方配送的食材等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每次随送货清单附相应食材的检测报告。 7.凡属于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2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8.配送合同期内,一旦乙方出现弄虚作假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9.实行每月考核制度,甲方具体使用单位对乙方所提供的配送服务、价格、质量进行评价, 评价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服务款的,由甲方具体使用单位向乙 方偿付合同期内已发生总价款的 5%违约金。 2.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服务款的,每逾期 1天甲方向乙 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3.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 2次师生伙食供应延误的(非人力因素除外),合同立即终 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32 4.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导致师生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方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校方不良影 响的,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作为乙方向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支付的违约金,三次终止 配送服务合同。 5.甲方具体使用单位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 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无 条件把指定的原材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 4条处理。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 整改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退回全部合同期内已发生总价款,并按第 3 条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具体使用单位因此遭受的损失。 7.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甲方具体使用单位食堂岀现食 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 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立即终止合同。 8.凡乙方向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经三方确认,第一 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10%,第二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30%,第三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60%且 终止合同。 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 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凡定量包装货品应符合相关规定,足量供应。如有供应货物串规、短斤少两的,一 经查实,均需按当月总釆购量的 3倍误差值作为乙方向甲方具体使用单位支付的违约金。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及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基准价及投标时 的价格下浮比例承诺给予价格优惠,如果在实际配送过程中发现与基准价及承诺的下浮比 例不符,第一次约谈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20%,第二次终止合同且纳入溧水区校园大宗食 材招标的黑名单,不得参与下一年的投标;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除《政府采购法》第 50 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 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 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33 乙方不得擅自将部分或全部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转让,如有转让甲方一经核实立即终 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 2种方式解决争议。 2.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或甲方具体 使用单位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七条 合同服务期限及其他 1.该服务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壹份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报送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鉴证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35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36 目 录 名 目 页码 一、投标申请及声明……………………………………………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开 标 一 览 表 …………………………………………… 四、技术规格偏离表 ……………………………………………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 六、项目服务方案(包括食材整体配送服务总体规划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组织货源的详细工作方案、品质监控和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案、物流配送方案和 应急预案等)…………………………………………… 七、服务与承诺 …………………………………………… 八、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九、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及证明材料)… 十、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十三、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 十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说明:本目录内容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及评标标准内容需要,自行细化或补充目录条 款及内容) 附件一、价格承诺书 附件二、承诺书 37 目录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 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 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报价为: 元, (折扣率)。 3、本项目交付时间为: 。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 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 条件接受处罚。 5、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或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 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我们酌情决定是否参加当场变更的竞争性谈判 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服务的启 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 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人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 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38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江苏国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 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 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签章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投标单位: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三、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报价 备注 39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填写“是”或“否) 投标人名称:(盖章) 说明: 《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 的,将拒收其文件),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 目录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 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1、投标人应逐一说明技术参数和偏离情况,“投标响应”栏内容如直接拷贝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按照 无效投标处理;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目录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投标响应 偏离 40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六、项目服务方案(包括食材整体配送服务总体规划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组织货源的详细工作方 案、品质监控和日常管理的具体方案、物流配送方案和应急预案等)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及评标标准内容自行编写,详尽、完整、易于理解。 目录七、服务与承诺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及评标标准内容自行编写,详尽、完整、易于理解。 目录八、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序 号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和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请提会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请提供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 7 其他本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如有,请对照填写) 目录九、投标近两年以来类似业绩一览表 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时间 合同金额 (人民币) 业主单位 备注 1 2 3 4 5 ..... 附: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投标单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十、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专业 学历 执业 资格 证书号 技术 职称 相关 工作 年限 备注 42 说明: 1、“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 2、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3、所有职称、证明、业绩和奖项均需要提供有效的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名称: (盖章) 目录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 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情形的,请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并在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十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 提交投标文件。 43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我单位(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 日 期:年 月 日 目录十三、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目录十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我单位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 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提供照片)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若有) 声明人:(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价格承诺书 价格承诺书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本公司郑重承诺,按食材基准价下浮 %的比例进行报价,食材基准价按照供货前一 天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nanjing.gov.cn/nj sfzhggwyh/?id=382”公布 的“溧水区城西农贸市场当日价格”为准。未公布的食材价格,以市场同品牌同类商品零 售价为准(以教育局成立的询价小组,本周在溧水城西农贸市场询得的零售价格作为下周 的基准价)。 备注: 44 1.食材规格、品牌等在合同签订时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本公司还就未列入清单的商品给出与清单内商品相同的折扣率。 3.基本要求为产品最低质量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基本要求的货物参与竞争。 4.本承诺下浮比例一律不得涂改。 *反对低于成本、串通报价、哄抬价格等恶意竞争行为,任何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报价、串 通哄抬报价等价格将会被拒绝。 供货商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承诺书 承 诺 书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本企业清楚知晓招标文件中对供货商关于“凡是政府有关部门正在查处的企业、有违 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招标竞争。(不良记录由采购方认定,若竞 争人承诺不属实,一经查实将取消竞争资格或入选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的 规定,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本企业自 2017 年 6 月至今的三年内,未受到食药监、卫生、 环保、农业等国家行政部门的任何处罚,无不良行为记录;如果被采购方查实有上述行为 的,本企业在往后的三年内将不再参与教育系统任何招标或招投标活动,同时愿意承担一 切后果和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45 2021年06月16日 1、适用法律 2、定义 5、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 三、投标 8、投标费用 四、开标、评标与确定中标投标人 五、签订合同 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三、报价要求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局及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的基准价及投标时的价格下浮比例承诺给予价 目 录 十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投标申请及声明 致: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二: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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