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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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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05 17:15

一、项目编号
5105012021000474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重庆莘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镇今宏家苑1栋1单元1-8号
中标(成交)金额 1,832,4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名称:餐饮劳务服务,一项;服务范围: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和市府路院区营养餐厅;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评审专家:施旭康、王时鲜,采购人代表:何强。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10%计算,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1949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编号:zjg202106485。本项目可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的“结果公告”栏目查看。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泸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316号(沙茜院区)
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先生;联系电话:0830-2279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 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号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啸;联系电话:0830-3161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830-316102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1 四川政府采购网编号:5105012021000474 市网招标编号:zjg202106485 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餐饮劳务服务 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泸州) 泸州市人民医院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 06月 2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3 第二章 磋商须知..........................................................................................5 第三章 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21 第四章 竞标人资格证明材料....................................................................22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24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37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38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39 第九章 评审方法........................................................................................58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模板)............................................... 68 3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泸州市人民医院(采 购人)委托,拟对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采 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竞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 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202106485; 2.采购项目名称:泸州市人民医院营养餐厅餐饮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第二 次); 3.采购人:泸州市人民医院; 4.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 1个包,餐饮劳务服务,一项; 四、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竞标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竞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竞标人须承诺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 4 7.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竞标人 1.竞标截止当日,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视情况通 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竞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 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竞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 2021 年 06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 成为注册用户,网上在线购买采购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磋商文件售 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09:00-09:30(北京时间)。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09:30(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 号楼 2301 号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中金招标有限责任 公司四川分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二段 316 号(沙茜院区);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830-2279186; 采购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 2301 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5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竞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竞 标人数量和方式 本次磋商邀请的竞标人数量:三家及以上;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泸州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 竞标人。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2,120,000.00 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为无效竞标。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2,120,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竞标。 4 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在评审过程中,竞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 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竞标人书面 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竞标人 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竞标人企 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竞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竞标人为法人的,由其发法定代表人 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竞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 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竞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 代理人签字确认。竞标人提交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 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竞标人财务状况报告、 与其他竞标人比较情况等就竞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 竞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竞标文件作为无 效处理。 6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实质性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的规定,对符合文件规定以及符合认定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 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6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竞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 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 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 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 编)》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竞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 造货物,也有中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 扣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 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 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应据实提 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竞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据实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据实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原件。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 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 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优惠政策。 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预留部分采购包除 外。 7、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 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7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7 政府采购节能、环 保、无线局域网产品 1、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 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 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 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竞标 人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竞标人单 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2、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 366 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 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 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 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 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 8 磋商情况公告 竞标人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 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 市)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1. 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金额的6%)由中标竞标人在收到中 标通知书后至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约定以非现金的 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专户。 2.户名:泸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名称: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账号:2250 0000 0007 2833 3.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至签订合同之前(中标竞标 人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请在转账单备注栏处注明: xx 采购项目履约保 证金。 4.采购人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和中标单位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5.中标竞标人在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凭《泸州 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在采购人处以非现金形式申退履 约保证金。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830-3161022 8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 咨询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 川省.泸州市)上公告后,请成交竞标人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 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卿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 号 14 竞标人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竞标人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2301 号 15 竞标人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招标代理 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对于采购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 号楼 2301 号。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的规定,竞标人 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竞标人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 的范围; (2)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提出时间:竞标人购买采购文件之 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3)对评审过程和评标结果的质疑提出时间:结果公告有 效期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竞标人逾期提出的质疑,有权 予以拒绝。 16 竞标人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电话:0830-3101562; 地址:泸州市财政局; 注:竞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竞 标人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须符合《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规定。 9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 否 19 其他说明 (如涉及) 1、在报价、商务、服务、技术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老少 边穷不发达地区企业的产品或服务。 2、凡涉及如 CCC、进网许可、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销售许 可证等国家针对产品的强制认证或许可,在交货现场查验相 关材料。 3、如因行业惯例或习惯,在招投标文件中使用了非法定计 量单位,不影响招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注:磋商文件中有另行规定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20 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下浮10%计算,按此标准 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 次磋商的采购人是泸州市人民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磋商事宜的采购机 构。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2.3 “竞标人”、“竞标人”系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竞标人(实质性要求) 合格竞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项目采购活动的范围; 3.3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上报名且缴纳工本费(注: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显示为准)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竞 标。 10 4. 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竞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活动 有关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竞标人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竞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 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竞标人可以参加资 格预审,但只能由竞标人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竞标人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 动,否则,其竞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竞标人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竞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竞标 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 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竞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 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 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竞标人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 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 否则,其竞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4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竞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 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竞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竞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竞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 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竞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 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 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竞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竞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 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 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标(实质性要求)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竞标人响应 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 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 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竞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 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 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竞标人承 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约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 及知识产权。 9.3 竞标人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 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竞标人 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 (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竞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文件是竞标人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 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 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磋 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磋商邀请; (二)竞标人须知; (三)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四)竞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五)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六)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七)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2 (八)响应文件格式; (九)评审方法; (十)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10.2 竞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 范要求。竞标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 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 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质性要求)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 动地或在解答竞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11.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 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由于报名竞标人名单在开标前自动保密,潜在 竞标人须自行在开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川省.泸州市)上进行关注并查询相关信息,以免遗漏造成损失,采购单位 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单独通知和提醒。 11.3 为使竞标人在准备竞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文件的修改,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截止日期,并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报名截止时 间前,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 布变更公告。 11.4 竞标人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的,可以在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决定是否采纳竞标人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组织答疑会,竞标人提出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任何 问题,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 12.2 采购人向竞标人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 使竞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竞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2.3 所有问题的答复,将迅速以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方式提供给获得采购文 件的竞标人,竞标人应以传真、信函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上述文件。 12.4 竞标人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竞标人自己承 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3 竞标人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竞标人在成交后将成交 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 商过程中澄清。竞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一套(含一正两副) 和其他响应文件一套(含一正两副)以及电子文档(U盘)一份,分册装订。 资格性响应文件应包括: 按照磋商文件第三、四章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实质性要求) 其他响应文件应包括: (1)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2)报价函; (3)响应报价表; (4)分项报价明细表; (5)服务要求应答表; (6)商务应答表; (7)服务方案; (8)其他竞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材料。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竞标人提交响应文件以及竞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 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 翻译成中文并加盖竞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竞标人的响应文 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 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 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 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依据为人民币,报价方式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竞标人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竞标人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其他响 14 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竞标人名称以 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竞标文 件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 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 U盘制作。 18.3 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 须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竞标人公章。 18.4(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 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竞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 替。 18.5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逐页编目编码。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 装订。 18.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 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8 响应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 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名称(若有)、竞标人名称以及资格性响应文件或其他响应文件或报价 单或电子文档。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 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送达指 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最终报价函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竞标人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3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竞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 15 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 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竞标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竞 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竞标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 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竞标人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 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本章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 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 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 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竞 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竞标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竞标人确 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竞标人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 竞标人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 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竞标人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竞标人顺序确定成交竞标人。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 采购人确定成交竞标人。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 推荐的成交候选竞标人顺序确定成交竞标人。成交候选竞标人并列的,采购人按 照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竞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竞标人且 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竞标人为成交竞标人。 16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竞标人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竞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竞标人: (1)发现成交候选竞标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竞标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竞标人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竞标人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竞标人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竞标人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竞标人 为成交竞标人,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竞标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竞标人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承诺。 24.2 成交候选竞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 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 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确定成交竞标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 告。 25.2 成交竞标人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 成交竞标人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 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竞标人。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竞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 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竞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竞标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 定以后,将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 确定成交竞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竞标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 17 同。由于成交竞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竞标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 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一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竞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成交竞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 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竞标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竞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 可以与排在成交竞标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竞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 交竞标人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竞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 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 包竞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 竞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竞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 人负责,分包竞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采购项目严禁成交竞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 是指成交竞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 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 人的行为。 成交竞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竞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 18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 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31.1 成交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 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 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竞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 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其他验收要求详见第六章。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项目的采购资金支 付;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资金将不予支付,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 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商务要求。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竞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竞标人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标人;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竞标人恶意串通; 19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 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竞标人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竞标人投 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 号令) 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 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 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 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竞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1.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为必须符合要求,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42. .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 格〔2002〕1980 号)收费标准下浮 10%计算,按此标准计算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20 元计取,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竞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 43. 成交人携带公司介绍信(注明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事宜)及被介绍人身 份证原件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43.代理费办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卿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61022 招标代理费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分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南区支行 账号:511610015018170335724 注:转代理费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包号。 21 第三章 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竞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 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竞标人须承诺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 录; 2、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参与竞标。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无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是指:若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 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 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 317 号)的规定为 准。) 2、竞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 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 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2 第四章 竞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竞标人必须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 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磋商和成交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一)资格、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竞标人资格、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应表 序 号 竞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竞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1、(1)竞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 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2)竞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 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提供企业分支机 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竞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 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如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 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竞标,无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 提供竞标人单位财务制度或财务报告及承诺 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 竞标人提供单位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 其他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 好记录; 提供竞标人 2020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 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免税单位须提供国家税 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不足六 个月或无纳税情况,提供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或 承诺函。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承诺函。 23 7 竞标人须承诺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 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提供承诺函。 8 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参与竞标。 提供承诺函。 以上要求提供的承诺函可合并提供一份。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竞标人自 愿以外,不能要求竞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 竞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竞标 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24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 求 一、项目概况 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和市府路院区营养餐厅餐饮服务。餐厅面积约 2000 平方米,分设职工和病员就餐区。 二、服务范围及内容: ▲1.服务范围: ▲1.1 服务地点: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和市府路院区营养餐厅 ▲1.2 服务对象:医院职工、住院患者(家属)及其余就餐人员 ▲2.服务内容:由竞标人委派专业厨房管理人员在营养师(采购人配备)的 指导下完成营养餐厅普通饮食、治疗饮食、肠内营养的订餐制作与配送服务(含 节假日)。营养餐厅用水、电、气、设施设备、原辅材料等由采购人负责提供。 包含如下内容: ▲2.1 负责住院患者的订餐、制作和配送,以及当日错时的医嘱补餐。 ▲2.2 根据医院营养科开具的各类特殊饮食菜单,制作特殊饮食菜肴,并按医院 要求进行针对性的配送。 ▲2.3 竞标人按餐厅餐饮品质要求,制作职工一日三餐(早餐、午餐、晚餐 及临时接待餐)及临床值班科室配送服务。职工采用自助餐的形式,如疫情防疫 需要则采用分餐制。 ▲2.4 个性化订餐制作和配送服务。 ▲ 2.5 负责每餐的餐具回收、清洗、消毒。 3.原材料验收、保管: 协助采购人食材验收、检查、入库、出库登记及保管。 4.就餐时间安排: 25 职工就餐时间安排 序号 餐次 时间 1 早餐 07:00—08:30 2 午餐 11:30—13:00 3 晚餐 18:00—19:00(夏令时) 17:30—18:30(冬令时) 备注 根据节气时间差异,就餐时间根据上级通知调整。 患者及家属就餐时间安排 序号 餐次 时间 1 早餐 07:00—09:30 2 午餐 11:00—13:30 3 晚餐 17:30—20:00(夏令时) 17:00—20:00(冬令时) 备注 根据节气时间差异,就餐时间根据上级通知调整。 5.营养餐厅保洁: 每餐营业结束后,竞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必须对碗盘器皿、厨房、营养餐厅环 境卫生进行清洁消毒,保证就餐区、炉灶、原料台、工作台干净整洁,将厨房垃 圾、泔水及其他废物存放到指定容器及地点,餐厨垃圾由采购人与回收公司签合 同处置。竞标人应定期每周一次对厨房、营养餐厅进行大扫除,保证营养餐厅卫 生清洁。竞标人在合同期内应满足采购人除日常工作外,需满足采购人三甲复审、 创文、创卫、评优评先和采购人重大活动等临时突击性保洁任务(采购人不再另 行支付费用)。 6.营养餐厅管理: 竞标人要按“泸州市标准化食堂管理”和“互联网+明厨亮灶”的要求,对 营养餐厅的日常生产、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消防卫生等安全工作; 制定营养餐厅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配合采购人进行营养餐厅物资、设备管理, 并做好营养餐厅各项登记、统计等工作。 26 7.其他要求: ▲7.1 为确保营养餐厅人员稳定,正常运行,竞标人提供营养餐厅管理服务, 管理好现有厨师团队人员,切实提高营养餐厅服务水平,现有人员非自动离职, 不得更换。 ▲7.2 项目按月一次性包干费用,竞标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国家相关规 定,为营养餐厅管理员、厨师等团队人员购买社保“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由竞标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购买,竞标人根 据采购人的款式要求为员工购买两套春秋季工作服、两套冬季工作服、防滑鞋、 一次性卫生用品(手套、口罩)等必须品,为员工提供住宿(如需要),采购人 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7.3 竞标人管理员、厨师等团队人员生病住院,伤亡等所发生的费用由竞 标人自行承担。 7.4 竞标人需提供智慧餐饮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模块包括 APP 订餐送餐管 理、收支管理、报表统计、食谱制定及分析、食物成分分析等。 三、服务要求: 岗位名称 人数 职责概述 岗位要求 营养餐厅经 理 1 1.负责管理营养餐厅整 个团队及与采购人相关 人员就项目在履约中一 切相关事宜的沟通及处 理。 2.负责接待的现场协 调、调度。 3.负责整个营养餐厅 水、电、气安全检查和 清洁卫生监督检查。 4.负责人员培训、服务 管理、考核方案、应急 管理。 1.具有 5 年及以上 酒店或餐饮公司同类管 理经验。 2. 大专及以上学 历,年龄 45 岁以下。 3.熟练操作办公软 件。 4.管理能力、沟通 能力强。 厨师长 1 1.负责验收食材质量, 核对数量、价格。 1.持人力资源(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 27 2.负责食品安全及卫 生;厨房内的水、电、 气安全监督检查。 发的中式烹调师资格 证,有从事厨师工作 15 年及以上从业经验,有 较强菜品创新能力,有 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 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 熟练使用及保养。 2.具备 2-3 个菜系 经典菜品的操作水平。 厨师 4 1.负责职工餐、病员餐 的制作。 2.负责烧菜、蒸菜、炒 菜、凉菜等类型菜品制 作。 3.协助厨师长做好其他 工作。 1.持人力资源(劳 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 发的中式烹调师资格 证。 库管兼台账 资料员 1 1.负责食材资料台账管 理。 2.负责人员健康证管 理。 3.负责职工餐卡充值。 1.具有餐饮服务相 关工作经验。 2.年龄 40 岁以下。 捞面师 1 1.负责早、中餐现煮面 条(米粉)的供应。 2.负责各类汤类的熬制 及调味料的准备。 具有 2 年及以上工 作经验。 白案 2 负责营养餐厅早餐面 点、西式面点的制作。 1.熟悉中式面点、西 式面点的制作,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能 制作多种中式、西式糕 点。西式面点师持人力 资源(劳动)和社会保 障部门颁发西式面点师 资格证。 2.能熟练使用面点间 的设备及保养,有较强 的责任心。 墩子 3 1.负责生鲜肉类的切 配。 2.负责凉菜切配。 1.具有营养餐厅相 关工作经验。 28 1.人员配置: ▲1.1 营养餐厅管理员、厨师等团队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参见下表。 3.负责加工区域卫生及 器械的清洗、保养。 2.年龄 40 岁以下。 3.受过专业培训, 有 5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 经验。 4.熟练操作烹饪间 的相关设备,熟悉菜品 的切配要求,吃苦耐劳。 菜班 5 1.负责食材原材料的粗 加工工作。 2.负责加工区域卫生以 及一楼病员套餐的售卖 工作。 具有餐饮服务相关 工作经验。 蒸饭 1 负责蒸饭、烧稀饭。 具有 3 年及以上工 作经验。 送餐 3 负责职工工作餐、病员 餐的外送服务及餐盘的 回收。 工作责任心较强, 服从安排。 大厅服务 员 3 1.负责将烹饪后的菜品 传递用餐大厅的服务工 作。 2.负责接待餐的传菜及 服务。 1.女性,年龄 45 岁 以下,具有相关工作经 验,工作细心敬业。 2.二楼雅间服务员 要求35岁以下,身高1.6 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 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政治素质强;二楼雅间 服务人员须经采购人审 核通过后才能聘用。 洗碗工 3 负责所有餐具的清洗和 消毒。 工作责任心较强, 服从安排。 卫生保洁 3 负责营养餐厅大厅及外 围环境的卫生工作。 工作责任心较强, 服从安排。 收银 2 负责营养餐厅一楼、二 楼收银工作。 女性,年龄 45 岁以 下,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工作细心敬业。 29 ▲1.2 上述人员在到岗之前需向采购人提供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的有效证 明(需提供四川天府健康通疫苗接种信息)或七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 风险所在区到达我省人员需提供 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3 竞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实际到岗的人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配置清单 完全一致,待双方确定人员配备后,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更换,新员工 未到岗,老员工不得离开,增减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人每月将抽查人数, 以双方共同确认的人数计劳务工资。 1.4 因特殊情况如采购人职工人数变动,采购人有权调整劳务人员配置,竞 标人不得提出其他附加条件。 ▲1.5 所有服务人员均需经过岗位培训且体检合格,经采购人核准后方可上 岗。 2.食品安全 2.1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保证食品 安全。 2.2 签订食品安全承诺责任书。 2.3 严把食品加工、制作、烹制、出品关,做到生熟、荤素分开加工,分开 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2.4 加工制作食品必须保证安全,若因加工制作环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造 成食物中毒发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全部由竞标人承担。 2.5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国家规定使用目录品种,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 准,并不得超剂量使用。按文件要求做到每餐食品留样,每样不少于 125 克, 保留 48 小时后无问题销毁,并做好记录,记录应具备留样时间、品名、数量、 留样人、启封人、销毁时间。 3.菜品质量 3.1 加工制作食品应达到色、香、味、型、器、养应有的质量标准。即:色 正,保持原料固有属性、特点,有良好的感观;香浓,气味芳香,醇正可口;味 美,酸、甜、辣、麻、咸、鲜,复合味醇正鲜明;型好,粗细均匀,厚薄适度, 30 大小一致,长短整齐,形态美观,讲究艺术;器净,干净无损,盛器得体,菜器 合理,具有美感;养身, 原汁原味,保证营养,绿色环保,具有很好的营养和 养身价值。 3.2 营养餐厅餐饮要按社会餐厅餐饮以上的菜品质量,菜品按菜谱进行。剩 饭剩菜不过夜,当餐剩余数量不能超 30 斤。 3.3 所制菜品必须保证质量,凡因出售菜品有异味、不洁、粗糙、被退回或 投诉成立,当锅菜品由竞标人全额自行买单支付。 3.4 加工制作任何菜肴,保证出售的食品新鲜、安全。 3.5 变换菜品,菜肴、花色、品种要常更换更新,做到每月推出新菜,一周 内不出现 3 次及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的情况。若采购人对菜品提出相应要求 的,竞标人须全力配合满足。根据季节变换调整食材,最大限度使用时令蔬菜及 水果,尽量少用或不用反季节蔬菜。 3.6 保证营养,使用油和调味料使用要适量,菜品齐全,做到菜品荤素搭配 合理、科学、营养。 4.环境卫生 4.1 竞标人对营养餐厅全部、餐厅厨房及库房必须实行分片、分类、分样包 干负责,责任明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一个人头。 4.2 竞标人必须将设施设备、厨房用具清洁干净,生熟用具分开,摆放整齐, 定期消毒;各种调料缸、盛器、容器无油垢,干净整洁、整齐,做到标志明显。 4.3 员工工作时,必须着工作服、工作帽,主食间操作人员必须带口罩,不 得留长发、长指甲、戴首饰、穿拖鞋、短裤、背心或赤脚赤背,随时保持仪容整 洁。 4.4 工作人员禁止吸烟,售饭菜时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4.5 必须保持整个营养餐厅全部、餐厅后厨无灰尘、无油垢、无蜘蛛网、无 鼠迹、无积水、阴沟畅通、无苍蝇、无蟑螂。 4.6 工作人员须将纸块、油桶、馊水等收集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1 4.7 油烟机滤网的清洗每月不少于 2次,由竞标人负责清洗,费用由竞标人 承担。清洗完毕后,竞标人需负责验收并登记。 5.节能管理 竞标人应根据营养餐厅的运行情况制定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营养餐厅 运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协助采购人管理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建立节能降耗工作 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职人员,建立水电气节能管理制度;建立水电 气设备日常登记工作,每月按时上报统计报表、材料;认真巡查,杜绝浪费,每 月数据出现异常应查缺补漏,细化措施,深度挖潜,做到人走闸闭。 6.其他要求 ▲6.1 因竞标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安全事故、火灾事 故等),竞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所有责任及采购人或第三方的全部损失,且采 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竞标人违约责任(竞标人须在其他响应文件中单独 对本项要求以承诺函的形式作出响应,格式自拟)。 6.2 竞标人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若竞标人已购买该保险的,则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完整保单复印件;若还未购买该保险的,则在响应文件中承诺 在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按照承诺的额度要求购买该保险且在本项目履约 期间不脱保,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查验。 ▲6.3 为保障采购人员工的健康,采购人有权对竞标人菜肴营养搭配、服务 水平及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竞标人及时整改。采购 人不承担因竞标人供餐行为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如因竞标人供餐行为出现过失而 致使采购人遭受任何损失的,竞标人应负责全部赔偿。 6.4 采购人负责对食堂相关废旧物品的处理,由此产生的收入由采购人承担 或归采购人所有。 6.5 如采购人认为竞标人的员工工作能力欠缺、工作失职、不适合工作岗位, 有权要求竞标人更换,竞标人应遵照采购人要求。 ▲6.6 采购人负责每月对竞标人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服务态度、环境卫 生、菜品质量等,采购人在中标人入场前制定考核细则)。 32 6.7 竞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遵守采购人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和采购人的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承担经营活 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6.8 竞标人根据本项目需求制定服务人员计划以及后续的可行性方案,包括 项目人员组建、培训、到位情况以及平稳进场、出现应急情况的人员安排以及各 项承诺等。 6.9 竞标人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保证经营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当日清理, 定期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四害消杀和烟道清洗等专业服务由采购人负责委 托合同单位处置和承担相应费用,竞标人应做好相关台账和配合),确保食品的 卫生安全。每餐营业结束后,竞标人按采购人要求必须对厨房、食堂环境卫生进 行清洁,保证炉灶、原料台、工作台干净整洁,将厨房垃圾、泔水及其他废物存 放到指定容器及地点。竞标人应定期每周一次对厨房、食堂进行大扫除,保证食 堂卫生清洁。 6.10 卫生标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采购人的相关 规定执行。 6.11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按规范操作。 6.12 服务过程中不得人为破坏采购人的设施和环境、影响采购人正常的运 营秩序。 6.13 竞标人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岗位责 任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岗位必须对水、电、气等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同 时做好台账登记并签字确认。每天营业结束后,由专人负责对食堂电源、天然气、 水、门窗等设施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并在登记簿上签字方可离开。竞标人必须 在安全、优质的基础上做好节能降耗工作,不浪费能耗。能耗费用不计入运行成 本。 6.14 保证招聘的食堂工作人员的身体条件符合食品卫生工作要求,员工须 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方可上岗。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身体检查,不符合卫生要求 的人员必须调离食堂,在没有完全康复前不得上岗。 33 6.15 保证做好仓库物资的保管工作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 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6.16 做好公共餐具、用具的消洗管理,接受国家、地方相关部门及采购人 对餐具、用具的卫生检测。规范操作规程,提供洁净的餐具及用具,确保饮食安 全。由于餐具、用具不洁而造成疾病的感染和传播,竞标人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 济和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协助竞标人做好洗碗设备维护、药剂提供及消毒保洁设 备正常运行的保障)。 6.17 加强预防食物中毒的管理意识,针对员工进行定期专项培训,并能从 洗、切、烧各环节进行严格把控,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食品加工流程中的不当 行为引起食物中毒,竞标人应负责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18 竞标人负责检查食堂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如有设备故障,根据流程及 时报修,确保正常运行。正常情况下设施设备维保、维修及零配件更换费用不计 入食堂的运行成本。因竞标人操作不当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竞标人负责维修,承担 维修费用。 6.19 竞标人必须无条件的遵守采购人单位制订的规章制度,同时符合医院 健康膳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制度。 ▲6.20 竞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员工的人员费用核算基数不得低于泸州市最低 工资标准,否则竞标人自行承担被取消中标资格的风险。 6.21 竞标人也不得以报价优惠为理由而降低人员的工资待遇。 7.其他管理 ▲7.1 竞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和行政管理,凡因违 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所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财物损失,由竞标人全额承担。 ▲7.2 必须保证人员安全,凡发生不安全的人和事,造成经济损失和财物损 失以及其它法律责任自行承担,采购人概不负责。 7.3 营养餐厅管理员、厨师等团队员工一日三餐不得另外烹制。不得私吃、 私拿一切食品和食品原料,违者按私吃、私拿价值的二倍赔付,从劳务包干费中 扣除。 34 7.4 不得损坏设施、设备、餐厨用具,若有恶意损坏者,按损坏物品原价二 倍赔付,从劳务包干费中扣除。 7.5 不得将设施、设备、餐厨用具私自拿出或借给他人,违者除追回原物外, 视情节给予罚款。 ▲7.6 不得与他人吵架、打架、斗殴,不得有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违者 除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外,同时每次从劳务包干经费中扣除 500 元。 ▲7.7 竞标人不可随意扣减员工工资或增减人员,若有特殊情况,需上报采 购人批准同意后实施。 ▲四、就餐人员满意度调查 竞标人每月对餐厅就餐人员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就餐人员调查人数应不低 于 200 人,总分 100 分,平均满意度不低于 85 分。若平均满意度低于 85 分, 采购人有权对竞标人进行扣减服务费的处罚,具体细则按照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 执行。对就餐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积极响应,对存在的瑕疵制定有效的改善 措施并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五、考核管理 1.有相关投诉,经确认是竞标人原因导致的有效投诉,罚款 500 元/次。 2.若中标竞标人擅自更换人员配置清单中的人员,发现一次则罚款当月结 算费用的 5%。 3.营养餐厅监管小组每月不定期对营养餐厅进行质量、服务、卫生、综合满 意度等方面进行考核。每次检查前,现场抽取职工代表(一般情况下不少于 3 名,以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为主),共同参与考核和评分,具体细则按照采购人 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六、商务条件 1.服务要求 1.1 交货时间/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验收要求 2.1 验收时间:每月考核一次。 35 2.2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根据合同、投标文件要求及月考核情况查验 考核实际劳务人数与餐饮服务情况。 2.3 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响应文件及承诺 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 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响应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 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4 验收程序: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泸州市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进行 验收。采购人应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竞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 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报告,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 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 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存档备查。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 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 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结果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 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 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报价要求 竞标人可实地勘察现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竞标人应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与自身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若因 竞标人原因造成的漏报、错报而导致本项目无法履行的,由竞标人负责,采购人 不承担任何费用。 4.付款方式 采购人每月根据实际人数、合同单价及考核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并按验收的 结果按实结算,采购人在收到结算金额正规发票等资料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 服务费用。 5.其他要求 36 竞标人需承诺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今,在开展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食品 安全责任事故。(需单独提供承诺函,一经发现虚假承诺,则需承担取消中标资 格的风险) 6.信息化建设: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特点,提供信息化服务软件和配套的硬件, 需保证病员堂食点餐及职工刷卡就餐。(需单独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无效投 标) 注: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在服务应答表里逐条响应即可,均不允 许负偏离,负偏离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7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一、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1. 竞标人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资格性要求。 2. 竞标人提供的方案不能实质性偏离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技术和商务要求。 3. 响应文件中不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8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 动的内容 一、磋商内容: 1.本次采购需求范围中的技术与服务。 2.相关专利、专有技术等情况说明。 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 二、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1、竞标人报价。 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 内容,须经磋商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确认。 39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 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竞标人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 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竞标人根据自身报价情况 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 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竞标人可以不予 填写,但应当注明。 40 一、声明函 致: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 关于贵方 X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XXXXXX(项目编号)磋商邀请,本公司愿 意参加响应,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 XXXXXXX(项目名称)的服务,本公司确认资 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响应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竞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人印章): 日 期: 41 二、报价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1.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XXXX),决定参加贵 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我方授权 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本项 目磋商报价的有关事宜。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 XXXX 元。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 XX 份,副本 XX 份,用于磋商报价。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 XX 天。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 真: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2 三、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竞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 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八)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 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 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竞标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竞标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 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 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六、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 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 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 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43 竞标人名称:XXXX(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人印章):X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4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授 权 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 XXX 项目(采购编号:XXX)磋商采购活 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 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 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 务: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5 五、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竞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6 六、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报价总价(元) 服务时间 备注 1 合计报价: (大写:) 注: 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人工工资、五险、住院(伤亡)费、管理费、 税费、劳保消耗用品、住宿费、信息化管理设备折旧、服装折旧等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 2. 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报价人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报价人可自行补充。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7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磋商编号: 序 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 名员工单月综合单价(人 民币:元) 注:含人工工资、五险、住 院(伤亡)费、管理费、税 费、劳保消耗用品、住宿费、 信息化管理设备折旧、服装 1年单项服务总价(人民币: 元) 注:(1 人单月综合单价*人数 *12 个月=1 年单项服务总价) 1 营养餐厅经理 1 2 厨师长 1 3 厨师 4 4 库管兼台账资料员 1 5 捞面师 1 6 白案 2 7 墩子 3 8 菜班 5 9 蒸饭 1 10 送餐 3 11 大厅服务员 3 12 洗碗工 3 13 卫生保洁 3 14 收银 2 48 总价(人民币:元) 注:1、竞标人必须按照此格式进行填写,不可自行拟定。(实质性要求)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响应报价表”报价合计 相等。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49 八、最终报价函 一、关于最终报价函的说明: 1、响应文件中不含最终报价函; 2、最终报价函需要竞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 盖公章(鲜章); 3、最终报价函可以由竞标人授权代表在最终报价仪式以前填写; 4、最终报价函应按现场要求密封。 报 价 函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报价总价(元) 服务时间 备注 1 需附最终报价 的分项报价明 细表 合计报价: (大写:) 其他承诺: 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 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 名员工单月综合单价(人 民币:元) 注:含人工工资、五险、住 院(伤亡)费、管理费、税 费、劳保消耗用品、住宿费、 信息化管理设备折旧、服装 1年单项服务总价(人民币: 元) 注:(1 人单月综合单价*人数 *12 个月=1 年单项服务总价) 1 营养餐厅经理 1 2 厨师长 1 3 厨师 4 50 4 库管兼台账资料员 1 5 捞面师 1 6 白案 2 7 墩子 3 8 菜班 5 9 蒸饭 1 10 送餐 3 11 大厅服务员 3 12 洗碗工 3 13 卫生保洁 3 14 收银 2 总价(人民币:元) 竞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注:1. 此表格在首次响应文件中不用填写,需竞标人单独携带 2-3 份到磋商现场,进行最终 报价。 2.此表格可授权代表现场签字或盖章(关于价格、数量等调整的内容需竞标人现场更改并报 价,请各竞标人将第一次的价格、数量等谨记),在磋商现场填报递交。 51 九、商务应答表 序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1.本表只填写竞标文件中与磋商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 竞标文件中商务响应与磋商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但此表格 式须留存。 2.竞标人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并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2 十、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名称: 磋商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竞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竞标人必须根据谈判文件服务要求据实全部填写和响应,不得虚假响应。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3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 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 填报。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次采购项目属于 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未提供此函不影响竞标有效性。 54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及《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监狱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2、如竞标人不属于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认定 标准的,可提供本声明函。 3、未提供此函不影响竞标有效性。 55 十三、竞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元)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56 十四、知识产权承诺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我公司承诺同意以下内容: 1、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 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 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所有相关责任。 2、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3、我公司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将在响应文件中声明, 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公司将提供开发接口和开 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 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4、我公司如采用我公司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报价中将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竞标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57 十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材料或报价人认为必 要的其他补充材料(如适用) (报价人根据磋商文件及本项目情况自拟格式) 58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 号)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磋商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竞标人。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 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审查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 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 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竞标人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竞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竞标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竞标人;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竞标人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行为, 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59 2.1 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 括磋商文件中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 和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竞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磋商文件将竞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 2.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或者可以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 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 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 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 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竞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竞标 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 格审查的竞标人,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 磋商小组应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 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竞标人名单。 2.2.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竞标人名单时,应 当告知竞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竞标人不足 3家的(符合财库〔2015〕124 号文规定 60 情形的,可为 2家),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 磋商。 2.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竞标人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并 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竞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竞标人 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 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 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竞标人。 2.4.5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竞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 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竞标人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 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竞标人必要的时间,但是竞标人变更 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 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竞标人的技 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竞标人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磋商小组应当将该竞标人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8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 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 最后报价。 2.5.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竞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 后报价的竞标人不得少于 3家(如满足《财库〔2015〕124 号》文件要求,按《财 库〔2015〕124 号》文件执行)。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 61 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竞标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至少推荐 3 家以上竞标人的设计方案或 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如满足《财库〔2015〕124 号》文件要求,按《财库〔2015〕124 号》文件执行)。 2.5.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竞标人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竞标人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 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 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竞标 人,说明理由。 2.5.3 竞标人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 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竞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 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 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 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 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直接将竞标人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 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 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竞标人的响 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 推荐成交候选竞标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 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家以上成交候选竞标人(如满足《财库〔2015〕124 号》文 件要求,按《财库〔2015〕124 号》文件执行),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 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 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 候选竞标人并列,成交候选竞标人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 选择成交竞标人。 2.8 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 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竞标人的、报价最低的、竞标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竞标人 62 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 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 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 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 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 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 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磋商小组 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 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竞标人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竞标人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63 (3)获取磋商文件的竞标人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竞标人的资格审查情况、竞标人响应文 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竞标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 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竞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 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 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 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 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 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 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 竞标人澄清、说明 2.12.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 可以要求竞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 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 磋商小组要求竞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 作出。竞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授权 代表与响应文件中的授权代表为同一人则可不提供) 2.13 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 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竞标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竞标人不 足 3家的。 64 3.综合评分 3.1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评分明细表。 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竞 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 素由抽取的技术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抽取的经济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府采购合同主要 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取的法律方面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 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 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3.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3.2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 1 报价25% 25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竞标人的价格为磋商基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竞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 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5%×100; 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 2.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按 第二章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价格扣除。 共同评分 因素 2 人员配置 14% 14分 1.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长具有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 会同有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一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 6分;厨师长具有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有关行业协会颁 发的二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3分。 2.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厨师具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 有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每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3.竞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白案具有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 同有关行业协会颁发四级及以上西式面点师资格证,每有一个 得2分,最多得4分。 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人员在竞标人单位任职的相关证 明材料;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满足多个评分条件的按照得 技术类评 分因素 65 分高的一项计分。 3 服务方案 39% 39分 1.根据竞标人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制作的配餐方案进行综 合评分:方案应包含:①膳食健康平衡方案;②周、月度菜品 搭配设计方案;③定制一楼病员餐厅叫号、送餐方案;④临时 就餐人员应急安排计划;⑤厨房开放日或节假日职工制餐活动 方案; 上述内容完整且符合实际的得 10分;每缺一项扣 2分,每有一 处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2.根据竞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进行综合 评分:应包含①人员规范化工作流程管理;②食品留样制度; ③食品卫生管理保障;④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⑤食品安 全事故预防措施等5项内容;上述内容完整且符合实际的得10分; 每缺一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3.根据竞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食堂运行管理方案进行综 合评分:方案应包含:①员工管理制度;②卫生清洁维护管 理制度;③厨具维护管理制度;④食堂秩序维护管理;⑤节 能减排管理;⑥仓储管理;⑦疫情防控就餐、人员管理制度等7 项内容;上述内容完整且符合实际得 14分,每缺一项扣2分,每 有一处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 4.根据竞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处理预案进行综合评 分:方案应包含:①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处理预案;② 火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③食物中毒等食品 卫生突发情况的应急措施;④工作人员、就餐人员突发意外 人身伤害事件的处理预案;⑤应急培训演练计划等5项内容; 内容完整无错误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 错误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 注:①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是指:方案与实际情况不匹 配、不符合项目特点、措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管理制度不 符合本项目特点、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内容简略、内容与 本项目无关等情形。 ②以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响应文件独立评审为准。 技术类评 分因素 4 履约经验 8% 8分 2018 年 1 月 1 日(含)以来具有同类项目履约经验的,每提供 一个证明材料得 2分,最多得 8分。 注: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 共同评 分因素 66 5 信息化建设方 案5% 5分 竞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及特点,提供的信息化管理平 台,功能模块包含:①APP 订餐送餐管理;②收支管理;③报表 统计;④食谱制定及分析;⑤食物成分分析,完整提供上述功 能模块得 5 分,每缺一项扣 1 分,每项内容中有 1 处错误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错误是指竞标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内容与本项目采购 需求及特点无关。投标文件提供信息化建设方案,并提供该方 案在实际工作中系统日常界面记录及操作流程记录。 6 风险承受能力 6% 6分 竞标人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 的赔偿额≥5000万(含)的得6分;≥3000万得4分;≥1000万得2 分,<1000万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提供承诺函) 7 扶持少数民 族地区1% 1分 竞标人注册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得1分。 注:指注册地在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的竞标人,提供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 共同评分 因素 8 投标文件规 范性 2% 2 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 2分;有一项细微 偏差扣 0.5 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竞标人 单位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 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 给竞标人或与竞标人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 在磋商过程中,竞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 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 对各竞标人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竞 标人。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竞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 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竞标人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 通等违法行为; 67 (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 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 说明情况; (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 (七)配合答复处理竞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 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 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 采购活动中参加磋商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 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 管; (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 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竞标人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 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 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 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 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 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竞标人,不得收受竞标人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 68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模板)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中标/成交人) 甲方委托,对进行采购,于 年 月 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 方为中标/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 格遵循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清单及合同金额(详见报价表,附后)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3. 具体内容:(详见乙方报价表) 4. 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三、合同期限/交货时间、服务/安装地点及交付方式 1. 合同期限/交货时间:。 2. 安装/服务地点:。 3. 交付方式: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到能正常使用。(此条为一般 条款,具体以政府采购计划规定为准)。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本部分具体条款应来源采购文件、竞标文件) (1) (2) (3)……(逐条填入)。 五、履约验收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整体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 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 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69 3、甲方按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自行组织有关专业人员验 收。 (1)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采购文件的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 指标、乙方的竞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服务质 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甲方采购文件 与乙方竞标文件中按服务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 标准进行验收; (2) 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 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 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3) 如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应在《泸州市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报告》 相应栏目签署服务质量验收合格意见。 4、甲方应自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 逾期不进行验收工作的,视同验收合格。 六、乙方在竞标文件中的其它服务承诺。 (1) (2) (3)……(逐条填入)。 七、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核对 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设备等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部分有权下达 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减付应付款项。 3.甲方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 甲方有义务并指派专人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服务。 指派人员: 电话: 5. 甲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6. 乙方有义务按竞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良好的服务。 7.乙方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8.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相应合同款项。 9.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 处理投诉。 10.乙方应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70 11.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服务事宜。 指派人员: 电话: 12. 甲方、见证方有义务对因本项目而知悉的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 密。 1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甲、乙各方应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 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 10%的违约金;如因 乙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服务/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取消其中标资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10% 的违约金,按照泸州市竞标人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或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继续履行合同,甲方视情况在延迟服务/交货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准收 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竞标人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 交货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条文及本合同 第八条处理。 3、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5%的违约金并限期 日内整改,否则,视作乙方无法提供合格的服务违 约,按第七条第 2款进行处理。 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 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除应 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 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应严格遵守服务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 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 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 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并 按照泸州市竞标人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 6、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及时支付合同款项,如因 甲方原因造成付款延误的,乙方视情况在延迟付款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 3‰的标 准收取违约金。 九、不可抗力 甲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乙方和见证方、项目同 级财政部门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乙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 71 履行合同时,应在交货时间到期以前及时向甲方和见证方、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通 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可以签订延 期履行、部分履行补充合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 违约责任。 十、争议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检 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 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 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如不能协商 解决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标的减少与追加处理 1、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存在减少服务的情况,经甲乙双方书面 确认,报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 价对总价进行调减,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2、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需追加与本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总价不得超 过本合同金额的 10%,在不改变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报项 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科/股)审核同意后,按乙方中标时的固定单价对总价进 行调增,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补充合同。 3、如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变更,甲、乙双方其中一方不同意进行变更的, 经双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视为提出变更方违约。 十二、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约定其他事项: (1) (2) (3)……(逐条填入)。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执一份,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 购科/股)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竞标文件等是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 律效力。 5、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合同编)》有关条款执行。 附:乙方报价表。 72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见证方 (印章):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竞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有关定义 3. 合格竞标人(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6.联合体竞标(实质性要求)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6.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17.响应文件格式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竞标人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5.成交结果 26.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30.补充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33.合同备案 34.履行合同 35.验收 36.资金支付 八、磋商纪律要求 37.竞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竞标人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 41.磋商文件中实质性要求为必须符合要求,否则视为无效竞标。 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三章 竞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第四章 竞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第七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声明函 二、报价函 三、承诺函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五、竞标人基本情况表 六、响应报价表 七、分项报价明细表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名员工单月综合单价(人民币:元) 注:含人工工资、五险、住院(伤亡)费、管理费、税费、劳保消耗用品、住宿费、信息化管理设备折旧、服装折 1年单项服务总价(人民币:元) 注:(1人单月综合单价*人数*12个月=1年单项服务总价) 1 营养餐厅经理 2 厨师长 3 厨师 4 库管兼台账资料员 5 捞面师 6 白案 7 墩子 8 菜班 9 蒸饭 10 送餐 11 大厅服务员 12 洗碗工 13 卫生保洁 14 收银 八、最终报价函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1名员工单月综合单价(人民币:元) 注:含人工工资、五险、住院(伤亡)费、管理费、税费、劳保消耗用品、住宿费、信息化管理设备折旧、服装折 1年单项服务总价(人民币:元) 注:(1人单月综合单价*人数*12个月=1年单项服务总价) 1 营养餐厅经理 2 厨师长 3 厨师 4 库管兼台账资料员 5 捞面师 6 白案 7 墩子 8 菜班 9 蒸饭 10 送餐 11 大厅服务员 12 洗碗工 13 卫生保洁 14 收银 九、商务应答表 十、服务要求应答表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声明函 十三、竞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十四、知识产权承诺 十五、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及证明材料或报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补充材料(如适用) 第九章 评审方法 1.总则 2.磋商程序 3.综合评分 4.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5.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十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模板)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