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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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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Y20210701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99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9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应出具《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节能产品应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③“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 2021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5日 至 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北京中路684号

联系方式:韩玉东 0951-3066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IBI育成中心一期8号楼310室

联系方式:孙朝晖、付翔云 0951-864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朝晖、付翔云

电 话: 0951-8647500

竞争性磋商文件.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终稿).pdf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ZCJY20210701 采购人: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代理人: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 目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JY20210701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9980 元 采购需求: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 (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 《招标文件》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 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 3 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 须提供 2021 年 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至 2021 年 07 月 1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 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 IBI 育成中心一 期 8号楼 310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16 日上午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 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日)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 IBI 育成 中心一期 8号楼 310 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07 月 16 日上午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 IBI 育成 中心一期 8号楼 310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4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北京中路 684 号 联系方式:韩玉东 0951-3066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 IBI 育成中心一期 8号楼 310 室 联系方式:孙朝晖 0951-8647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翔云 电话:0951-8647500 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 7月 5 日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采购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 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 采购需求: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需求书 服务期:一年 2 采购人: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北京中路 684 号 电 话:韩玉东 0951-3066091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 IBI 育成中心一期 8号楼 310 室 业务联系人:付翔云 电话:0951-8647500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或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③“信用中国”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 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 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 书须提供 2021 年 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 6 证明)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书。 5 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为 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应出具《监狱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正副本均为投标人 鲜章),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 正副本均为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4)节能产品应提供《节能产品明细表》、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 件、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屏附于投标文件正 副本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 参与评审; (5)环境标志产品应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国家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复印件,最新一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网页截 屏附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并加盖厂家及投标人鲜章,对报价给予 4%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1)投标文件(纸质/电子)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16 日上午 9 点 30 分至 2021 年 07 月 16 日上午 10 点 00 分; 7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左侧胶装,不得活页装订)正本 一份,副本四份, 电子版(U 盘,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签字盖章后的 PDF 扫描件); (3)投标文件封套信息: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文件/电子版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在 2021 年 7 月 日 : 时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 川市金凤区 IBI 育成中心一期 8 号楼 310 室) 9 项目预算金额:¥:79980 元 (大写:柒万玖仟玖佰捌拾元整) 10 保证金:¥:1000 元(大写:壹仟元整) 保证金缴纳方式:公户转账 收款单位: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 账 号:6405 0112 1500 0000 0226 财务室电话:0951-8647500 注:请在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12 磋商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个自然日(日历日) 13 响应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16 日上午 10:00 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 金凤区 IBI 育成中心一期 8号楼 310 室) 8 14 磋商时间:2021 年 07 月 16 日上午 10:00 整 磋商地点: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银川市金凤区 IBI 育成中心一期 8号楼 310 室) 15 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如潜在供应商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 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供应商较少 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家 17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18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19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依据计价格【2020】1980 号文件-货物招标 收取形式:转账 收取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前 20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 围:否 21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 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2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澄清或者修改时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5 日前。 9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1.1 采购人: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 1.2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众诚嘉业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3 磋商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磋 商供应商: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 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及其响应的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 造,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 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 合体共同参加的,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 10 同响应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 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 定为响应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的,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 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3.投标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费用。 11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1 磋商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6 响应文件格式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 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 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5.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 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 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 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 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 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事项 12 7.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 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做出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供应商应当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 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8.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 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 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成交后,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 分。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标的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件 是响应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3 11.投标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 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响应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供应商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及相关货物、工程(如适用)和 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2.响应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交响应保证金的, 应当在磋商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 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 应商的响应保证金。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之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的; 12.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有效期 13.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 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 14 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 担任何责任。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电子响应 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以 U 盘形式提供,须为 word 格式完整投标文件。 14.2 响应文件需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磋商文件规 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响应文件,其 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应当 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响应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响应 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参与 政府采购活动) 15.3 电子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响应截止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 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响应文件。 15 17.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修改,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 申请,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 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响应文件以后, 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将予以接受。 (五)磋商评审 18.成立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 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8.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 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有参加磋商的资格。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 商的信用记录。 18.3.1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 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 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8.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 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 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 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6 19.磋商 19.1 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 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 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19.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 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9.3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 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由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19.4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9.6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应通知所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并给所有磋商供应商提供较充分的修正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 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 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 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 17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文 件。 19.8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19.9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 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 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 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10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 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相关 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19.11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响应无效 20.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0.1.1 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0.1.2 未满足响应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0.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0.1.4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0.1.5 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0.1.6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8 21.保密要求 21.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1.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从评 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成交 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2.1 除磋商小组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外,磋商小组应当 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 总分:100 分。 序 号 评审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A1 投标报价 10 分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 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 绝外,每年承包价79980元,得基础分5分,每高1% 加1分,得够标准分为止。 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的价 格给予 8%的补贴,用补贴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A2 商务 评审 20 分 类似 业绩 20分 近三年投标人每有一项类似承包业绩得 4 分,得够 标准分为止。(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原件为依据, 未提供不得分) A3 技术 评审 70 分 企业 实力 30分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本次招标所需服务对投标单位 进行综合打分(评比内容:项目组成人员、服务人 员专业证书、投标人经营成功案例),A、20-30 分,B、10-19 分,C、1-9 分。 19 运营 方案 30分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本次招标所需服务对投标单位 进行综合打分(评比内容:经营方案、管理制度、 应急方案), A、20-30 分,B、10-19 分,C、1-9 分。 服务 质量 保证 承诺 10分 实施中保证管理人员、保障人员配备情况、食品安 全、各种保障技术服务标准的承诺并有无处罚措 施,进行综合评比 A.7-10 分,B.3-6 分,C.1-2 分,没有不得分。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3.1 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 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 小组按照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4.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 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 同的组成部分。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5.签订合同 2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 25.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不 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5.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须按响应函内容向采 20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排 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 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5.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 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 开展采购活动。 26.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 27.履约验收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财(采)发[2014]686 号文件执行。 28.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 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成交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 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0.质疑 3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1 3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 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0.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0.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 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1.投诉 3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 政部门提起投诉。 31.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 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2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为加强医院食堂规范化管理,促进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广泛征 求医院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介绍 1、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以下简称职工餐厅)外包项目合同执行 期 1年,采购预算金额每年 79980 元。承包方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禁转租、 二次承包,由医院监督管理。 2、职工餐厅所用设备由现经营方投资(已经营三年),设备延用及费用等相 关事宜由本次中标方与前承包方自行协商,如协商未果,所有设备由前承包方自 行处理,中标方应按照市场监管局对餐饮服务行业的卫生安全管理要求及满足医 院职工用餐所需进行配备,原则上所购设备须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 3、医院目前按每位职工 150 元/月标准给予职工用餐补贴(全体院内在岗职 工),每月由职工餐厅充值,医院与餐厅隔月进行结算。 4、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须向医院一次性缴纳财产保证金和管理保证金,保 证金以不低于全院职工月餐费补贴总金额为原则,具体金额在合同中明确,服务 期满,扣除考核应扣费用后的保证金将余额退还给中标承包方。 5、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报送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 等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中标承包方每年须在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 平台消费采购农产品不少于 10000 元(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承诺,如 未提供则以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6、医院职工餐厅须根据实际用量缴纳水、电、气、暖等相关费用,具体按 照水电气用量表及银川市相关收费标准于每月主动向医院上缴,中标方在经营中 的各种税费自理。 二、项目服务要求 23 1、中标方须确保每日早、中、晚三餐充足供应,所供餐品营养卫生、价廉 质优、花色齐全。 2、由于医院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中标承包方须保证全年无间断供餐(含国 家法定节假日)。 3、职工餐厅应配合医院医疗救治工作,积极为住院患者提供配餐和送餐服 务,做好救助站来院病人用餐服务,费用由救助站结算,不得推诿讲条件及出现 失误。 4、所有食材(含原材料、配料、调味品及食品添加剂等)和灶具、餐具符合 食品安全监管和质检部门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严格落实每日留样制度。 5、供餐方式由中标承包方在广泛调研和征求职工意见的基本上确定,具体 可在合同签订中明确,餐品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市场价。 6、中标方应具备应急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供餐能力,配合院方完成各 类政府性指令和任务,履行好纳税人的社会责任。 三、人员配置要求 中标人须有明确的餐饮服务经营管理团队及从业人员名单,制订出相关的经 营管理和卫生管理制度;中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办证、持证上岗,所聘人 员必须严格审查相关证件(身份证、健康证、照片),方可聘用上岗;餐厅所用管 理人员、厨师由中标人聘用配置,为确保服务质量,从业人员应不少于 10人(含 管理人员),并负责日常管理。 四、经营管理要求 1、中标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消防法》《食品安全法》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各项法规,严把卫生、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 质量关,并做好记录和票据保管,保证安全生产、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以及环 境卫生等,如因中标方管理原因造成生产事故、食品安全等不良事件的,一切后 24 果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2、采购人对中标人履行合同情况及所供饮食服务质量进行监管,并制定《食 堂考核细则》进行月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相关处罚,罚金从保证金中扣除。 3、中标人服务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服务权,凡服务期间不服从监管单 位及采购人监管考核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做出调整决定,终止承包合同,一切 损失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 4、中标人要本着为职工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便捷、周到的饮食 服务原则经营餐厅,做到:饮食种类丰富,定期更换菜品,每日公示菜谱,科学 营养搭配。价格要低于现行市场价格。如发生食物中毒,中标方除承担所有医疗 费用外,还须接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保证按点、按时开饭,聘请的工作人员数量须满足院方的实际需求。 6、严把进货关。坚决杜绝各种来路不明的货源进入餐厅,食材必须保证新 鲜,原则上当天采购当天的食材。 7、严把处理关。必须做到食品生熟分开,存储分开,容器分开,工作区分 开,刀具用具分开,杜绝交叉感染。保证食物煮熟、煮透,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 范加工食品,保证就餐人员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8、不合格或霉坏变质的食品不得上柜,剩余饭菜不得上柜,加工失误、过 生或过糊的饭菜不得上柜。 9、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 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 10、做好餐厅室内外(包括用餐区、后厨、储藏间、楼梯等)环境卫生,不 得有蚊、蝇、虫、鼠等现象。碗筷餐具应使用食品级安全材质,并保证按卫生规 范清洗、消毒、保洁,不得有水渍、油垢现象。 11、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及时清洗、 25 消毒;冰箱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 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 12、全体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 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节约用水用电,确保安全。 五、其他要求: 餐厅装修装饰须征得采购人同意,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消防设施;在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之外,还需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 26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仅供参考)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 年 XX 月 XX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 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 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 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 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27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28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 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 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 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 同。 29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 第 2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委员会仲裁 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 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XX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X 份,乙方 X 份,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30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3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 面)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32 目录 一、响应函………………………………………………(页数) 二、响应一览表…………………………………………(页数)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33 一、响应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 标编号)项目,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 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并承诺自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 目发布成交公告为止,撤销响应文件的、或者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或者成交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 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供应商: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34 二、响应一览表 项目名称 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餐厅外包项目 响应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合同履行期 备 注 响应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 报价。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35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36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 号 服务 名称 磋商文件规定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37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 应的承诺等。) 38 六、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9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 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 称)购项目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0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 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 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 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 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41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 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 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4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 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 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43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 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 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2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 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 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 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 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 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5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 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磋商文件 4.磋商文件构成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3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 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响应截止时间的顺延 6.2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3 响应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 9.响应文件的组成 10.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响应保证金 12.2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 12.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3.响应有效期 14.响应文件的制作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5.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响应截止 17.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磋商评审 18.成立磋商小组 18.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 19.磋商 19.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 19.7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 20.响应无效 21.保密要求 (六)确定成交 22.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24.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5.签订合同 26.履约保证金 27.履约验收 28.招标代理费 29.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八)质疑和投诉 30.质疑 30.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 30.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 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一、响应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 三、响应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监狱企业声明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