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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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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QC21C098)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s://eaton.cqzdrl.com/index.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26日 14: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QC21C098

项目名称: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80000.00元

最高限价:¥16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分包号:1

分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1680000.00元

1

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须全年365天提供餐饮保障(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须安排值班员工正常上班),须严格根据招标人要求和标准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提供临时性会议保障。

2.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含厨房内部、厨房所有设施设备、下水道、原材料收货通道、收货通道入口外围责任区域、以及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6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提供1年的服务。合同期满如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选定服务商,则延续执行本合同,在新服务合同生效时,原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2日17:00(工作时间)。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300.00元/份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s://eaton.cqzdrl.com/index.html)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s://eaton.cqzdrl.com/index.html)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2日17:0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097860773@qq.com(邮箱、截止时间按邮箱显示邮件达到时间为准)或投标人手持《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招标文件费在投标现场缴纳。 5.各投标人须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报名,且于开标前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投标资格。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7月26日 北京时间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 北京时间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北区3702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五、评审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 北京时间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北区3702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经办人:谷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895820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刘胜仲 康莉

    代理机构电话:023-63206045 023-6746177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相关附件: 公开招标-QC21C098-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定稿)2021.7.4.doc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QC21C098

    招标项目名称: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

    堂外包服务

    招标人: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目 录

    TOC \o "1-2" \h \z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3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3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3 -

    五、投标保证金 - 4 -

    六、投标有关规定 - 5 -

    七、联系方式 - 5 -

    第二篇 项目技术内容及要求 - 6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6 -

    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 6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1 -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 - 11 -

    二、报价方式 - 11 -

    三、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 11 -

    四、知识产权 - 12 -

    五、其他 - 12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7 -

    一、资格审查 - 17 -

    二、评标方法 - 18 -

    三、评标标准 - 19 -

    四、无效投标条款 - 21 -

    五、废标条款 - 22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23 -

    一、投标人 - 23 -

    二、招标文件 - 23 -

    三、投标文件 - 23 -

    四、开标 - 25 -

    五、评标 - 26 -

    六、定标 - 26 -

    七、中标通知书 - 26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7 -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 28 -

    十、签订合同 - 29 -

    第六篇 采购合同 - 30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2 -

    一、经济文件 - 34 -

    二、技术文件 - 36 -

    三、商务文件 - 38 -

    四、其他 - 41 -

    五、资格文件 - 42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

    (名)

    备注

    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168

    3

    1

    二、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资金,采购预算16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s://eaton.cqzdrl.com/index.html)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7月5日-2021年7月12日17:00(工作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3097860773@qq.com(邮箱、截止时间按邮箱显示邮件达到时间为准)或投标人手持《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报名。

    4.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招标文件费在投标现场缴纳。

    5.各投标人须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报名,且于开标前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才具备投标资格。

    (四)投标地点:重庆市人力资源产业园北区3702会议室(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7月26日 北京时间14:00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 北京时间14:30

    (七)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 北京时间14: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

    账 号:50050103360000000623

    2.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s://eaton.cqzdrl.com/index.html)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谷老师

    电 话:023-88958201

    地 址:重庆市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胜仲 康莉

    电 话:023-63206045(项目内容咨询)

    023-67461776(报名及保证金咨询)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星光大道82号天王星D1-2栋7楼

    第二篇 项目技术内容及要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数量

    备注

    1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1年

    详见下文

    二、招标项目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况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位于重庆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重庆市渝北区空港新城春华大道99号)内,包括:

    1.机关食堂:面积4238.3平方米(包括自助餐区、公务接待区、面食明档、小炒明档、外卖明档、后厨加工区等区域)。

    就餐人数:工作日就餐日均约900人次。节假日就餐日均约15人次。

    2.菜品内容:早餐:两款粥类、豆浆、馒头、花卷、包子、烧麦、油条、肉饼、春卷、西式糕点、两款咸菜、一款凉菜、一款粗粮、两款时蔬、煮鸡蛋等;午餐四荤四素、两款汤品(一款甜汤、一款荤汤)、一款粗粮、一款水果、二款泡菜;晚餐为商务套餐二荤二素;面食明档早、中、晚(面、米线、抄手、饺子)另刷卡支付;小炒明档午餐、晚餐(炒菜、蒸菜、烧菜、冒菜、套饭、炖汤、面食等)刷卡支付;外卖明档下午3:30-6:30(面点、糕点、烧烤、卤菜、凉菜等)刷卡支付。

    就餐时间:

    早餐:07:30- 9:00

    午餐:11:30-13:00

    晚餐:17:30-19:00

    (二)具体服务内容

    ※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须全年365天提供餐饮保障(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须安排值班员工正常上班),须严格根据招标人要求和标准提供餐饮保障和服务、提供临时性会议保障。

    2.服务区域清洁卫生:含厨房内部、厨房所有设施设备、下水道、原材料收货通道、收货通道入口外围责任区域、以及周边环境责任区及配套设施等。

    3.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配备专职人员建立设施设备使用和维修维护档案,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维修材料及人工由需方负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为保障菜式口味儿多样化和菜品质量,中标人须每3个月对厨师进行同等级更换。

    5.应急膳食保障。

    (1)节假日和重要会议期间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标准提供供餐保障。

    (2)应急考察、检查膳食保障。

    (3)特殊培训会议餐饮保障

    (4)水电气异常情况应急保障。

    6.外卖制作及售卖:周一至周五每天制作白案面食(包子、馒头各约200个)、糕点小吃(不超过三个品种,每个品种约10斤)、卤菜(品种不少于10类)。根据节假日需求适时调整品类和备量。

    7.协助服务区域有害生物灭除工作。

    8.协助管理库房(含各类库房及冻库)及库存物资搬运等。

    9.专项工作(临时性工作)后勤餐饮保障任务。

    10.工作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及工作资料按期提交管理部门。

    11.投标人项目员工须遵守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新进人员试用后需经招标人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12.招标人负责提供投标人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场地、库房、设施设备、器皿用具等,招标人拥有所有权。

    13.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投标人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配备要求

    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配置人员不低于23人。

    ※人员素质要求

    岗位

    人数配备基本要求

    职责概述及岗位要求

    厨师长兼成本核算员1名

    1人

    1.全面负责项目内部运作,与招标人沟通;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接待餐菜品的安排、烹饪工作;负责教职工餐食谱制定、食堂厨师技术培训、菜品开发、菜品质量、成本核算等工作。

    2.岗位要求:(1)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协调能力,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厨师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与投标人签订聘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有从事厨师长工作从业经验,有较强菜品创新能力,有较强管理能力,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2)具备2-3个菜系经典菜品的操作水平;

    3.投标时须提供2021年1月份至2021年5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提供成立时间后一个月至2021年5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副厨师长兼食品安全员

    1人

    1.负责餐厅食谱制定、技术培训、菜品开发、菜品质量、食品卫生、消防安全等。

    2.岗位要求: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一级厨师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与投标人签订聘书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具备2-3个菜系经典菜品的操作水平;有较强管理能力,有工作责任心;有敬业精神,熟悉厨房各种设备的性能,能熟练使用及保养。

    3.投标时须提供2021年1月份至2021年5月份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成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后的提供成立时间后一个月至2021年5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厨师

    4人

    厨师含红案、面档、墩子等,受过专业培训,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凉菜厨师

    2人

    负责凉菜食谱的制定、菜品开发、菜品质量、食品卫生等,三级厨师以上,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白案厨师

    2人

    负责面点品类制定、菜品开发、菜品质量、食品卫生等,中式面点师三级及以上,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小工、杂工

    9人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餐洗

    4人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1.上述表格中的具体岗位人数为最低人数要求,投标人驻场人员不得低于上述各岗位的基本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填报上述岗位人员的人数配备情况,厨师长、副厨师长需填报性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及提供上述要求的证明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

    2.投标人的员工无违法犯罪记录。新进员工须经招标人政审合格后方能办理入职。

    3.投标人的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新进员工须先办理健康证再办理入职。

    4.投标人定期对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消防培训、保密培训、食品安全培训等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素质及技能,遵守招标人内部管理措施。

    5.新进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和进出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产业园时,必须有(1)政审合格证明、(2)健康证、(3)个人履历情况表、(4)个人技能考核合格确认书(须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招标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6.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必须有(1)个人保管物资移交清单(含宿舍、更衣室内物资,须投标人负责人签字)。缺少任何一项不得办理相关手续。

    (四)基本要求

    1.完成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下达的各项餐饮保障任务。

    2.承接项目时,对所有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对物资进行详细清点,验收手续齐全;管理过程中,正确使用设施设备,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规范使用餐厨具、布草等物资,每月损耗金额壹仟伍佰元以内。

    3.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善的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餐标准、服务定位、日常管理、组织架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预案等。

    4.各区域场地卫生进行划片分工,责任到人。保洁区域目视干净无污渍、无垃圾、无灰尘、无烟蒂、无纸屑,地面光亮洁净,玻璃门窗光亮透明,设施设备表面无灰尘及附着物;各种炊具、用具光亮洁净,排水沟见底。每周至少安排一次大扫除。

    5.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且保持工作服整洁干净,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驻场人员需配备营养师(可兼任),合理搭配膳食,有专门菜品研发团队,不断提升菜品质量,每月调查满意度调查中满意比例在80%以上。

    7.安全、节约使用水、电、气,参与餐饮原材料定询价工作,配合完成成本控制管理等。

    8.员工有合理薪酬待遇、考核评价机制合理有效。

    9.有独立于此项目的公司质量监督人员,根据项目运行情况独立行使监管权力,每月写出运行报告直接报公司管理层,针对存在的严重问题随时进行沟通协调;

    10.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质量,杜绝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11.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投标人管理服务的其他事项。

    ※12.投标人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不得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项目商务要求

    “※”标注的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方式

    (一)服务期

    签订合同后提供1年的服务。合同期满如因政策变化等因素导致招标人未能及时选定服务商,则延续执行本合同,在新服务合同生效时,原合同终止。

    (二)服务地点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

    (三)考核方式

    1.满意度调查

    1.1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每月共同组织机关食堂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达到80%以上为合格。若低于80%的,招标人向中标人下达整改通知。

    1.2若一年中满意度调查累计三个月低于80%的,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服务细则考核

    招标人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质量考核细则对中标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满分100分,月考核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月考核得分超过80-89分的为合格;得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级,得分低于80分以下每扣1分,对当月结算款扣除1%,以此类推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未按要求进行整改,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3个月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报价方式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成本(含社保五险一金、周末节假日值班员工工作的加班费等),管理费、利润、税金及相关所有费用等。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招标人不再补偿。

    、履约保证金及付款方式

    (一)履约保证金:

    中标后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金额2%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服务期满所有事项(含设备及物资清点移交、超额破损损耗费用赔偿、损坏设施设备费用赔偿、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等)结清后,招标人应于30日内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为按月支付,投标人在次月10日前向招标人出具正式发票后,招标人于30日内通过银行转帐形式向中标人支付当月实际服务费用(根据考核情况核算);另收费用的支付为招标人在接到投标人出具账单和发票,经审核通过后30日内结清。

    2.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知识产权

    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合同期间社保(五险一金)标准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后可在政策范围内作相应调整。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附件1:

    具体考核细则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质量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指标

    扣分说明

    制度规范

    编制管理制度

    有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每缺一个管理制度扣1分。

    落实员工的登记备案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范化管理等要求。

    员工配备与合同要求不符(经招标人同意的除外),管理岗位每个扣5分,一般岗位每个扣2分,并按合同扣除相应经费。特殊岗位更换人员应有招标人同意,未经同意私自更换的一次扣5分。新进员工或员工离开当日未报告,一次扣2分。违反保密要求和规范化管理等,一次扣2分。因违反规定被市局、警保部通报的,一次扣5分等。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每月未开展消防培训,扣5分,每季度未开展消防演练,扣5分,每月开展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工作5次,未开展检查或检查到有消防隐患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 2-5分,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的,一次扣2-10分,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厨房明火无人值守,一次扣5分等。

    培训教育和计划及落实情况

    没有食品安全、食品卫生、服务礼仪、厨艺培训方案和计划的,每月一项扣5分,未落实培训一项扣2分。没有培训记录一项扣2分。每周全员例会、班组例会缺一次扣2分等。

    有合理的员工考核机制、奖励机制并落实

    没有员工考核奖励机制,扣1分,每月未落实,扣1分。奖励经费未在下月5号前到位,10号前发放的,延误1天扣1分。奖励结果未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的,一次扣1分;奖励情况未按规定公示,一次扣1分。被局领导批评一次扣5-10分,被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评一次扣2-5分等。

    及时缴纳扣除的履约保证金

    扣除的履约保证金应在10个工作日内补交齐全,每延误1天扣1分。

    日常管理及服务

    按时到岗;着装规范,讲究仪容仪表;服务热情周到,服从管理,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管理人员未按时到岗的,视情节一次扣2-5分,旷工的每天扣2分。其他人员未按时到岗的,视情节一次扣1-2分,旷工的每天扣1分。工作期间抽查工作人员或值守人员无故不在岗发现一人次扣1分。着装不规范,仪容仪表不合格的,一人次扣1分。不服从招标人管理人员管理的,视情况一次扣2-5分等。

    行为规范

    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工作区域及用餐区禁止吸烟,违反一次扣2分;不得发生酗酒、吵架、打骂等不文明行为,视情节一次扣2-5分

    按时出餐,菜品荤素搭配合理,色香味俱全,营养均衡,无断餐且温度符合要求。

    到开餐时间菜品未上齐,一次扣2分(特殊情况除外)。用餐期间出现断档,3分钟未补齐,一个菜品一次扣2分。因工作失误未造成后果的,一次扣2分;造成后果的一次扣5分等,菜品投诉、菜品异物等视情节轻重一次扣2-10分。

    设施设备运行。

    未按规定使用或违规操作设施设备的,一次扣2-5分,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的,一次扣5-10分,须修复或照价赔偿等。

    每周菜品的确定及新菜品的研发和应急保障

    相邻两周自助餐(主菜)重复度不超过40%,一周自助餐未推出三个以上新菜品扣5分;每月包房菜品新品研发未达到3道扣5分、不按时提交下周菜谱供招标人商议,一次扣2分;擅自更换菜品的一次扣2分。工作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违反一次扣2分;项目组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应急保障任务,出现人员、食材等未能及时组织到位、菜品质量或数量不符合任务要求等情况一次扣2-5分,造成后果的一次扣5-10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000-5000元,且赔偿相关损失。

    服务方面的其他事项

    月度前未提交招标人下月员工排班记录等,一次扣2分;下月5号前未提交当月应提交资料的,每项扣2分。未按照招投标约定和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事项,每项每次扣2-5分等。

    环境卫生

    餐厅及附属服务区域的环境卫生

    菜品分装不合格一次扣2分。责任区域卫生不合格,一次扣2分。集油池不及时清掏等每次扣2分等。

    餐厨用具清洁消毒及保管

    餐厨用具清洁没有达到要求的,一次扣2分,未定期消毒一次扣2分,摆放不规范的,一次扣2分,故意损毁餐厨用具的扣5分并赔偿相应损失。

    厨房设施设备清洁保管

    各项设备定期清洗清理不合格一次扣5分、冰箱冰柜冻库分装封膜达标、无残渣残渍不合格一次扣2分

    厨房环境卫生和清洁

    厨房卫生清理不及时、不卫生每次扣2分,厨房卫生每周未大扫除,一次扣2分,厨房周边环境卫生未达到要求的,一次扣2分;故意违反卫生要求的,视情况扣2-5分。

    其它环境卫生

    地面的防滑措施不到位,一次扣2分,造成人员摔倒的,一次扣5分并赔偿相应损失。

    食品安全

    严把食材的验货关,确保食材的足量、安全、无毒、无害、无污染

    厨房未及时下单或下单不齐、字迹不清、标注不明的,导致无法正常开餐的,视情况一次扣2-5分。因验收把关不严,有腐烂变质、异味的食材流入食堂,一次扣 2-5分,有过期食品流入的,一次扣5分。食材未分类存放、未贴标签、未做到先存先用等的,一次扣5分等。

    严把食材的领用,食品的加工环节关,确保餐饮出品质量

    不按照规定程序申购或领用物资、冒领冒用食材发现一次扣2分,因加工不当造成食材浪费一次扣2分并赔偿相应损失。生熟不分发现一次扣2分,菜品运送途中不采取保温隔离措施一次扣2分等。

    落实食品留样管理机制

    没有食品留样、留样品种不齐全、时间不够、没有进行记录的,一次扣2分。

    食品添加剂和非食材物品存放、使用

    食品添加剂没有专人专柜负责的,扣5分,使用时没有相关记录或记录不全的,发现一次扣2分;非食材物品存放必须与食材分离,做到单独房间存放、有专人保管及领用,使用现场有专人监督等,未做到一次扣2分。

    员工持《健康证》上岗,个人卫生符合岗位要求

    抽检员工的《健康证》,没有的一人次扣2分,发现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在工作岗位的,一次扣5-10分,员工的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扣2-5分。

    其它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工作。

    菜品制作中未按规定程序的,每一次扣2分。出现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的,一次扣50分,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及解除合同;出现严重食品安全事故的,扣100分,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及解除合同。未按照操作程序工作的,一次扣1-3分等。每月菜品中发现异物:1.第一次发现沙子类异物的扣5分;第二次发现扣10分;第三次及三次以上发现异物的,一次扣20分并没收履约保障金2000元。2.第一次发现虫子类异物的扣10分;第二次发现异物扣20分;第三次及三次以上发现异物的,一次扣30分并没收履约保障金5000元。

    成本管理

    节约使用水、电、气等能源。

    发现浪费水电气情况、不及时关水电气等现象,一次扣5分等。

    在食品加工各环节,合理使用原材料,做到物尽其用

    按需领用物资,服从库管要求,违反一次扣2分。发现浪费食材现象一次扣10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等。

    合理使用库存物资,防止库存物资因过期,腐败变质造成浪费

    发现库存物资过期或腐烂变质不能使用的,一次扣10分并赔偿等。

    防止出品过多造成浪费。

    没有根据用餐人数合理出餐,造成菜品浪费的,一次扣2-5分并扣除履约保证金500-2000元。

    当月原材料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成本明显超过上月,又无合理原因的,超5%的,扣5分,超8%的,扣10分等

    食堂满意率和投诉应对机制

    满意率调查在80%以下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2分,以此类推;有就餐人员投诉,经调查属实的一次扣5-10分,公司针对投诉意见必须24小时内写出书面情况交管理部门,延误一天扣2分。

    其它成本管理方面的事项。

    员工偷吃,发现一次扣5分,偷拿一次扣10分,发生食材被盗扣20分。员工偷带偷拿东西出园区的,发现一次每人次扣20分,开除当事员工,并没收履约保证金2000元/人次并赔偿相应损失等。

    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每个月相同失误重复出现,第二次双倍扣分,第三次开始四倍扣分。2.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合同(含投标人应标书)约定事项的,视其轻重,一次扣2-10分,并承担相应损失。

    加分

    1.拾金不昧1次加2分、失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每次加5分;2.成功应急处置停水停气等突发情况每次加2分;3.圆满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2分;4.每月食堂问卷调查满意率90%以上,加2分、满意率95%以上,加5分;5.当月新菜品获得用餐人员口头表扬的一次加2分。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提供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无。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

    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投标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按“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技术、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部分的要求。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部分的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三、评标标准

    (一)评审因素

    序号

    评分因素

    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

    (30%)

    30分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 项目技术内容及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技术部分得分为0分。

    2

    技术部分(40%)

    8分

    根据投标人的管理方案进行评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配餐标准;②服务定位;③日常管理;④组织架构等。

    以上四项内容每有一项漏项或方案内容无针对性的扣2分,每有一项有偏差或内容不够完整或针对性不够强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8分。

    提供书面方案进行评审。

    8分

    据投标人提供的卫生管理规范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卫生质量标准;②厨房设施设备管理;③消防设施设备管理;④餐具管理等。

    以上四项内容每有一项漏项或方案内容无针对性的扣2分,每有一项有偏差或内容不够完整或不够合理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8分。

    8分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障控制措施和菜品研发搭配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菜品质量管理;②服务规范标准;③投诉及报事报修;④菜品研发搭配等。

    以上四项内容每有一项漏项或方案内容条理混乱或无可操作性的扣2分,每有一项条理不够清晰或可操作性不够强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8分。

    8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①食品管理制度;②食品质量评价制度;③食品加工管理制度;④食材验收制度等。

    以上四项内容每有一项漏项或方案内容条理混乱或无可操作性的扣2分,每有一项条理不够清晰或可执行性不够强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8分。

    8分

    投标人需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提供应急保障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停水停电停气情况;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③消防疏散应急预案;④非法聚集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等。

    以上四项内容每有一项漏项或方案内容条理混乱或无可执行性的扣2分,每有一项条理不够清晰或可执行性不够强的扣1分,未提供不得分,此项满分8分。

    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3

    商务部分(30%)

    7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HACCP认证证书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9分

    1.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食堂劳务外包服务并获得业主服务评价为优秀的且服务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的得4分;服务人数在800人—999人的得3分;服务人数在500人—799人的得2分;服务人数在200人—499人的得1分;服务人数在199人及以下的不得分。

    2.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食堂劳务外包服务(连续服务期满12个月及以上或合同期为12个月及以上的),且获得业主服务评价为优秀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3分,最多得15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同一个业绩以上两项不重复计分。

    1.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至少须包含甲乙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页、服务起止时间页);

    2.服务评价须由业主单位出具,须提供加盖业主鲜章的服务评价表(服务评价表须包含业主名称、地址、服务人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4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团队成员中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的,每获得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1.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2021年1月份至2021年6月份投标人为获奖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在2021年1月份之后成立的,提供成立之后至开标前月或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八)员工工资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的;

    (九)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内容及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采购合同;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s://eaton.cqzdrl.com/index.html)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如果投标文件通过邮寄递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用内、外两层封套密封。

    3.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招标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招标人。

    2.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重庆伊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https://eaton.cqzdrl.com/index.html)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动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5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5.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5.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5.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5.4事实依据;

    1.5.5必要的法律依据;

    1.5.6提出质疑的日期;

    1.5.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5.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三)投诉

    1.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招标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监督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投标人中标后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服务采购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

    成交金额(万元)

    货物采购

    服务采购

    工程采购

    100以下

    1.5%

    1.5%

    1.0%

    100-200

    1.1%

    0.8%

    0.7%

    200-500

    1.08%

    0.78%

    0.69%

    500-1000

    0.76%

    0.43%

    0.52%

    1000-5000

    0.45%

    0.23%

    0.32%

    5000-10000

    0.23%

    0.09%

    0.18%

    10000-100000

    0.045%

    0.045%

    0.045%

    1000000以上

    0.009%

    0.009%

    0.009%

    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00-100)万元×0.8%=0.8万元

    (500-200)×0.78%=2.34万元

    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户 名: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杨家坪支行

    账 号:50050103360000000623

    十、签订合同

    (一)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

    (五)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招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采购合同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价单位: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

    名称

    数量

    综合单价

    总价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合计人民币(小写):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须根据需方要求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服务,服务承诺如下:

    (一)质量要求

    (二)服务要求

    二、执行标准:

    三、验收标准、方法:

    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

    四、付款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

    需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供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授权代表:

    (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

    备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二)按照第四篇评审因素“技术部分”的内容对应提供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根据第四篇评审因素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应提供

    四、其他

    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五)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六)书面声明(格式)

    (七)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九)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果有)

    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投标文件制作与装订的部分建议(建议仅供参考):

    1.投标文件纸质件建议每份装订成单册(即正本单独一册,每份副本单独一册),若投标文件较厚可分册装订。投标文件以A4幅面的纸张制作,面页建议不采用硬纸板。

    2.建议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装袋(即正本1袋,副本1袋,电子版1袋,共计3袋)同时请在纸袋表面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仅对纸质档作要求,对电子文档内的签字盖章不作要求;对投标文件袋的密封口是否粘贴封条不作要求。

    投标文件的装袋及每份投标文件的册数,仅为保证投标人的信息不提前泄露以及便于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作为否决投标人的条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投标报价

    (小写)

    投标报价

    (大写)

    服务期

    备注: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单位:元

    序号

    名称

    相关信息

    数量

    单价

    合计

    1

    2

    3

    4

    5

    6

    7

    8

    /

    9

    /

    10

    /

    11

    ……

    /

    12

    总计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

    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

    3.若本表中员工工资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投标人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公开招标-QC21C098-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定稿)2021.7.4.doc 《重庆千策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