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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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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624-1115

二、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2071963.00元上海宏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北路5449弄42号潼港大厦503室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采购内容是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工作,项目内容包括保育员及营养员岗位的招聘、管理、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需求人数为37名。采购内容是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工作,项目内容包括保育员及营养员岗位的招聘、管理、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需求人数为37名。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志棣,徐磊,孙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项目成交金额的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719.6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宏盛公司综合实力较强,且在服务方案,运维模式,类似项目实施等方面均具有一定优势,拟同意上海宏盛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

地 址:浦东新区

联系方式:021-58675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地 址:上丰路977号B区736室

联系方式:021-58462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炜

电 话:021-58462163


2021年07月06日


2021年06月24日


附件信息:

  • 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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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 人员服务项目 单 一 来 源 采 购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目 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第五部分 附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上旻工 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受委托,对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 服务项目 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受邀请的供应商为:上海宏盛劳务服务有限 公司前来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 的信用记录为准);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20210624-1115 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MJJ2021-05-37-1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是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工作, 项目内容包括保育员及营养员岗位的招聘、管理、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需 求人数为 37 名。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 相应规定为准。 4、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付日期:详见采购文件。 6、采购预算金额:2072000.00 元 7、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起直至合同期结束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9、最高限价:包 1-2072000.00 元 10、项目联系人:陈炜 11、电话:021-58462163 1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1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四、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请被邀请的供应商于 2021-06-23 至 2021-06-30,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上 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的说明:无 五、响应截止时间和协商时间: 1、响应截止时间:2021-07-01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 不接受。 2、协商时间:2021-07-01 10:00:00。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协商地点: 1、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B 区 7 楼会议室。 2、协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B 区 7 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 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磋商。 3、协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网络自备)及 CA 证书。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 地 址: 浦东新区同港路 25 号 联 系 人: 韩老师 电 话: 021-58675688 传 真: 021-58675688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地 址: 上丰路 977 号 B 区 736 室 联 系 人: 陈炜 电 话: 021-58462163 传 真: 021-5846216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目录名 内 容 1 项目名称 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 2 预算金额 2072000.00 元 3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4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5 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6 书面提问 联系方式 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在下述规定时 间内递交或电子邮件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邮寄地址: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B 区 736 室 传真:021-58462163 电子邮箱:shanghaishangmin@163.com 7 答疑会(如有)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 采购文件澄清或修 改(如有) 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并 以电子邮件通知 9 保证金 不收取 10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 11 响应文件份数 电子响应文件壹份(云采交易平台上传);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注:分包件的项目,若允许供应商参加多个包件协商的,须制作成一份 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截止时间及所 需携带材料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07-01 10:00:00(以云彩交易平台显示 时间为准)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B 区 7楼会议室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网址:www.zfcg.sh.gov.cn 所需携带材料: (1)可以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网络自备)、协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 (2)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并密封。 13 协商时间、地点及 所需携带材料 协商时间:2021-07-01 10:00:00 协商地点: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B 区 7楼会议室 所需携带材料: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 3G 或 4G 上网卡、磋 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 14 其他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 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活动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 电子招投标系统(以下简称:云采交易平台)进行。云采交易平台 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2012]22 号)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云采交易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 以参照云采交易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 2)本项目磋商过程中因以下原因导致的不良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机构不承担责任: (a)云采交易平台发生技术故障或遭受网络攻击对项目所产生的影 响。 (b)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在云采交易平台中的 不当操作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c)云采交易平台的程序设置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 (d)其他无法预计或不可抗拒的因素。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即被视作同意上述免责内容。 15 电子平台 技术咨询电话 400-881-7190 16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7269 其他人力资源服务 1、 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邀请中所叙述的项目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项目委托单位。 2.2 “供应商”系指响应本项目邀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标的物”系指采购文件规定应由供应商承担的合同中所要求的相关标的物。 2.4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 供应商的保密义务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均应作为商业秘 密对待并予以保护,为经采购人和最终用户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 和最终用户有权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供应商一旦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和最终用户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 何部分不收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商业秘密的指控。任何第三方提出相关指控,供应商须与第三 方交涉被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4、 合格的标的物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 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5、 协商费用 无论协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 6、 询问与质疑 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对供应商的询问, 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 内容。询问及答复可以采取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或者采取电话、面谈等口 头方式。 6.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6.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 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超过次数的质疑将不予受理。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6.4.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 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5.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的内容应当按照财政部相关 规章及其制定的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6.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或授权委托书的内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第6.4条和第6.5条规定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一次性告知供应商需要补正的事项,供应商超过法定质疑期未按要 求补正并重新提交的,视为放弃质疑。质疑函的递交可以采取信函、快递或当面递交方 式,联系部门: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联系电话:021-58462163,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丰路 977 号 B 区 736 室,邮编:201201。 6.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 的内容。 7、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8.1 采购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标的物、采购程序、响应文件的编写和递交、评定成交的标准、 合同条款的文件等。采购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项目需求 (5)附件格式 (6)合同条款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 8.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 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 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响应文件有可能 被认定为无效文件,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3 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协商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报 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 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 响应文件 9.1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9.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书面来往函电 均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且使用 A4 纸格式(当有特殊说明时除外)。 9.1.2 本采购文件所叙述的时间、价格,若无特殊说明均以北京时间和人民币作考量。 9.2 响应文件的构成 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9.2.1 商务部分: 1) 响应函(详见附件格式) 2) 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格式) 3) 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格式) 4) 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格式) 5) 保证金(如有) 6)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格式)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详见附件格式) 8)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9)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详见附件格式) 10) 营业执照以及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11) 监狱企业等方面的证明资料(若有) 12) 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格式) 13)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2.2 技术部分: 1) 整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人员配置、工作流程、保障措施、 内控制度 及应急预案等) 2) 合理化建议和设想 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格式) 4) 拟从事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及相关工作经历、资质汇总表(详见附件格式) 5) 拟从事本项目主要成员详细情况表(详见附件格式) 6) 节能产品承诺书(涉及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时须提供,详见附件格式) 7) 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特别注意:响应文件装帧要求 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响应文件的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同时建议不使用硬 封面包装,并采用双面印制。 9、 响应文件的编制 10.3.1 响应文件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合并装订。响应文件一式 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响应文件封面上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 10.3.2 响应文件需密封包装,应在封口上骑缝加盖供应商公章,不符合本项规定的响应文 件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并提交采购小组按无效响应处理。 10.3.3 响应文件封套需标记,在密闭袋正面标明供应商名称、地址、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包件号和包件名称(如有)以及“于 年 月 日 之前(指采购文件中载明 的响应截止时间)不准启封”字样。如果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封套标记的,采购 人将不承担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0.3.4 响应文件正本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必须按照采购文件《附件格式》 中标明签字和盖章处进行签字或盖章。盖章和签字包括: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 章(签字)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章(签字)。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制件。 10.3.5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 供应商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确认。 10、 保证金:不收取 11、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协商记录及最后报 价(方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通知每一个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延长响应 文件有效期,供应商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延期通知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作书面回函确认。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需要 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2.3 延长有效期内,本项目采购当事人受有效期限制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 期。 12.4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协商记录及最后报价(方案)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 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2、评审过程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采购文件载明的时间、地点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组建采 购小组,并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协商。 采购小组将先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检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通 过资格审查后,采购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方案等商务 和技术条款进行协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及技术方案。 协商结束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采购小组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并由采 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13、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及公示 16.1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于 2 个工作日内在云采交易平台生成的评审报告发送给 采购人确认。 16.2 采购人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经采购人确 认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云采交易平台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16.3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云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并向未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结果通知书。 16.4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 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14、 合同签订 17.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 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 17.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协商记录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5、 成交服务费 18.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为项目成交金额的 1.5%,专家评审费为人民币贰仟贰佰元整。服务 费由中标人支付,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 付。 18.2 服务费缴纳支持银行贷记凭证、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采购代理机构账号如下: 户名: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采购代理机构账号:50131000656053929 开户行:农商银行唐镇支行 16、 其他说明 19.1 本采购文件的约束条件与采购人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中法律有效期同时截止。 19.2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并递交响应文件、进行协商后,即表示无条件接受本采购文件 所有条款的约束。 第三部分 评审办法 1、资格性检查。由采购小组对照资格性检查内容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性检查的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 资格性检查内容 2、通过资格审查后,采购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成本、 方案等商务和技术条款进行协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及技术方案。协商结束后,供应商在 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3、采购小组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并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4、采购人根据采购小组的协商情况记录确定成交供应商。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 2 供应商名称与报名、验证(资格预审)一致、满足规定的资格(资质)要求 3 法人资格或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 4 财务状况报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未经审计的最近一年度财务年报 (审计报告包括后附完整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财务年报包括但不仅限于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基本账户的银行资 信证明。三者有一即可。) 5 依法缴纳税收(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凭证(完 税证明或电子缴款凭证)) 6 社会保障资金(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征收 收据或缴纳清单凭证,或单位缴费凭证(社会保险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 等证明)) 7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三年内 的信用记录为准); 8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第四部分 项目需求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 2021 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 207.2 万元,由磋 商结果排名第一位的供应商单位负责实施。 二、技术要求 1、本项目所委托的服务内容包括:上述岗位的招聘、管理、培训、薪酬福利等工作。相关 管理要求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学前教育纲要》、《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幼儿园相关工 作规程等文件执行。 2、采购人使用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岗位 人数 原薪酬情况 1 保育员 27 4666 2 炊事人员 10 4666 注:以上人员皆需按上海市相关规定依法缴纳社保、公积金等。 3、磋商供应商成交后,在采购人对现工作人员满意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须与采购人原工 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继续留用且薪酬待遇原则上不得低于原标准。磋商供应商须在 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书面承诺,否则将被视作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4、合同期内,如发生工作人员自身原因无法继续为本项目服务时,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即上 报采购人,并根据采购人用工要求在 5 个工作日内派遣新的工作人员予以接替。更换期 间,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供临时服务人员,保障采购人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磋商供应商须 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以书面承诺,否则将被视作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5、供应商要求: 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对幼儿园项目多年的管理经验。 磋商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专业资质。 磋商供应商应具有专职类中高级人员对保育员、炊事人员进行常态化的岗类培训。 6、保育员工作内容要求和安全防范要求 6.1 保育员工作内容: 保育员基本职责(参考《幼儿园工作规程》) 1) 热爱本职工作,遵守教工行为规范,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 和园方保教目标。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持有保育员、上岗证、健康证。 2) 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工作,负责本班房舍、设备和包干地区环境的清洁卫生消毒工作,保 持室内环境整洁。妥善保管幼儿物品和相关的设备用具,发现损坏及时报修。 3) 本班教师的指导下,与教师共同管理幼儿生活,并配合教师组织保教活动。 4) 熟悉本班的基本情况,初步掌握幼儿生理和心理保有的基础知识。 5) 积极参与配合班级家庭教育工作。 6) 要善于观察及时发现幼儿情绪、身体等方面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保持联系,并采取 措施。 7) 协助教师准备保教活动的教玩具。 8) 协助教师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 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求知欲望和动手能力。 9) 园所有重大活动或突击任务时能积极主动配合工作。 10)在保健教师和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保育员协助教师开展学习、运动、游戏、生活时,工作要求请参阅教师一日工作常规。 以上为保育员工作基本要求,一级园、示范园保育员工作参照等级验收标准执行。 6.2 保育员常规工作要求和生活管理 1) 做好餐前、餐后的生活管理。掌握班级幼儿的进食量,对于个别特殊幼儿给予关心和照 顾,分发“病号菜”,配合教师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 2) 为幼儿创设空气流通、温度适当的午睡环境,准备与整理所需的床铺和被褥,配合教师 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午睡习惯,做好幼儿起床后的帮助指导工作(穿衣穿鞋后再整理被 褥)。 3) 夏日每日用温水擦拭席子, 一周消毒一次。秋冬季节床垫套每半月洗一次,垫子、小 被子每两周至少晒一次。 根据园所实际情况做好每两周一次的被褥发放与整理工作。 4) 户外活动时,协助教师做好场地、运动器具等准备工作,加强对幼儿的生活护理,做好 户外活动“三位一体”工作。 5) 细心护理幼儿盥洗、喝水、饮食、大小便等活动。 6) 预防消毒 ? 做好预防性的消毒工作,发现传染病时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加强消毒工作。 ? 在幼儿用膳、点心前 20 分钟至半小时消毒桌面,保持幼儿餐厅地面、桌面清洁、无油 垢。 ? 在两点一餐前保育员应用肥皂、流动水清洗双手。带好工作帽、口罩、围裙。 ? 做好幼儿毛巾、杯子、茶壶、茶杯架、餐巾每天清洗、消毒。 ? 每天在幼儿离园后对幼儿的卧室、活动室进行消毒。 7) 辅助清洁 ? 保持活动室的环境清洁,坚持天天打扫,做到无垃圾,无积灰,窗户清洁明亮。 ? 坚持每天 2次(幼儿入睡后、离园前)清洁幼儿专用盥洗室,保持干燥无异味,盥洗室所 需物品不断档(擦手毛巾、手纸、洗手液)。 ? 做好所负责的专用活动室的清洁整理工作,定时打扫,确保环境整洁。 8) 其他工作 ? 严格执行园(所)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 及时处理好幼儿呕吐、大小便在身的清洁洗净后让家长带回家。 ? 保证幼儿足够的饮用水,温度适中。 ? 对易热、易碎、尖锐物品及热源物品要慎重安放。不带进教室。 ? 要善于观察及时发现幼儿情绪、身体等方面异常情况,及时与班主任或保健教师联系, 并采取措施。 ? 协助教师准备保教活动的教玩具。 ? 发现传染病时应及时向园长、保健老师汇报。并进行单独的隔底消毒工作。 9) 环境卫生与安全 整理、清洁教室,幼儿卧室,专用活动室等,做到无尘、无味、无污垢,保证幼儿园环 境的清洁与卫生。 10)严格执行园所卫生安全制度 ? 确保教室内不出现尖锐及破损的物品,发现后及时上报维修。 ? 确保热源不进班。( 茶水桶、幼儿饭菜汤、自己的水杯等)。 ? 观察幼儿饮食、体温、精神、睡眠、情绪等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班级教师、保健 教师联系,发现传染病及时汇报。 11)清洁与消毒 ? 按时对教室、玩具等物品进行清洁与消毒,操作规范。如发现传染病则在保健教师指导 下进行班级环境的终末消毒;传染病期间,加强消毒工作。 ? 按要求做好两点一餐前桌面的消毒工作,操作规范。 ? 每天 2次(幼儿入睡后、离园前)清洁与消毒幼儿专用盥洗室保持干燥无异味。 ? 幼儿所用物品按要求及时进行清洁与消毒,操作规范。 ? 及时处理幼儿的呕吐、大小便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帮助幼儿换尿衣尿裤。 ? 认真做好班级消毒记录和饮用水记录。 12)物品准备与管理 ? 保证幼儿足够的饮水,温度适宜,不烫手为准。 ? 盥洗室所需物品提供及时,不断挡(擦手毛巾、手纸、洗手液)。 ? 管理好班级的清洁卫生用品。 ? 协助教师准备好一日活动中所需的保教用品。 13)其他 ? 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培训。 ? 园所有重大活动或突击任务时能积极主动得配合工作。 7、炊事人员工作内容要求和安全防范要求 7.1 炊事人员工作内容炊事人员基本职责: 1) 热爱幼儿,热爱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幼儿服务,品德良好,忠于职责,自觉遵守幼儿 园规章制度,并受过相关职业培训(中式烹调师),身体健康。 2) 熟悉并掌握幼儿营养学基本知识和必要的烹调技能:根据不同幼儿的生长需要,提供符 合幼儿生长发育需求的,色、香、味、形俱佳的菜肴,提供病号菜。会自制幼儿喜爱的 菜肴和点心。主动了解幼儿进餐情况。 3) 根据幼儿不同年龄特点、饮食心理特点、季节特点,制定膳食计划,合理安排幼儿食谱, 保证膳食的质量。 4) 严格执行选配、验收、保管制度,杜绝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食品每天 留样, 做到每天每种食品留样 200 克,时间为 48 小时。冰箱内保持清洁,不得放个人 物品。每天根据需求领用材料,师幼用品分开,同时用后放回原处。做好台账记录。 5) 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幼儿园食品卫生制度。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做好个人卫生, 做到“四勤四不”、“三白” ,如厕必须更衣。 6) 加强物品管理,做好厨房安全清洁工作,有防“四害”、“防火”措施。厨房设备、设施 专项专用并有专人保管,标记明显并有固定安放点。 7) 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提高文化水平和专业水平,按时参加并完成规定的岗位培训。 7.2 炊事人员常规工作要求 1) 上岗准备 ? 每天早上换好干净的工作服。上进行健康自检并做好记录。做到“三白”:白衣、白帽、 白口罩。 ? 做到“四勤四不”: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澡、勤剪指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不戴戒指及手链。脱下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流动水洗手。 ? 上厕所前必须操作规范,严格按照食堂一条龙的规范操作,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生熟严 格分开。 2) 清洁消毒 ? 严格做好自我晨检,坚决做到不符合要求不上岗。上岗前换好干净的工作服,戴好工作 帽。做到三白:工作服白、工作帽白、口罩白。“四勤”: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洗澡、 勤剪指甲。 ? 每周一次大扫除。擦熟食间、生食间。营养室的纱窗及玻璃窗,做到窗户明净,门上无 油垢。每月次室内外掸灰,擦日光灯、电扇等,定期对环境进行打扫,保持室内外无积 灰。 ?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营养室操作间的环境和设备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地面干燥,同 时做好消毒记录。 ? 食具及餐具用清洗液消毒。 严格按照煮沸与蒸汽消毒的相关要求。 3) 食品验收 ? 做好索证及每日登记,查验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配合保健老师做好台账。 ? 仔细核对食品品种、数量和质量,发现不妥,立即处理,及时调整。 ? 食品采购必须定点,供货单位必须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证,不合格食品立 即退货,并做好记录。通知送货单位,重新送货。 4) 食品加工 ? 按幼儿年龄特点与卫生要求操作,按要求清洗荤蔬菜,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切荤蔬菜及烹 饪、平衡膳食、健康科学烹饪,做到色、香、味俱全。 ? 兼顾米面、干湿、荤素、粗细、甜咸、蔬菜等搭配,每周自制点心三次。 5) 验发备餐 ? 发出去的食品要保持适宜温度,按季节做到冬暖夏凉。 ? 按班级实际出勤人数,按规定时间进行分发餐具、饭菜、点心或水果,做到不多余、不 浪费。 ? 做好食品留样及记录工作。 ? 观察幼儿的用餐情况。 ? 征求老师和保育员对幼儿用餐的意见,便于调整改进。 6) 食品及厨房安全 ? 按规范操作幼儿每天的膳食烹饪,烧熟煮透,生熟分开,防止食物中毒。 ? 安全使用电器、煤气,随时检查各种电器、炉具、煤气保育员工作内容要求和安全防范 要求。 7) 安全防范 ?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安全第一,严格按照安全细则要去操作。 8) 安全细则 ? 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 ? 禁止将任何东西堆放在安全门及安全通道前,以免堵塞。 ? 所有员工必须保证自已及同事的安全,对任何可能引起危险的操作和事件或安全隐患要 提出警告;严重的应报告部门主管。 ? 员工必须熟悉本工作区内灭火装置的位置以及应急设备的使用方法。 ? 员工应遵守工具、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说明。 ? 员工在各自的岗位区域内应积极参与意外事故,并服从统一调度。 ? 员工有义务将任何园所安全隐患及安全事故上报园所安全领导小组。 ? 若有员工在操作中受伤,应积极做好护理工作,严重的即时送医院治,并第一时间通知 幼儿园及公司领导。 ? 幼儿园方不得安排员工去从事不在工作范围内有技术难度或具有安全隐患的其他工作。 三、其它 1、 本项目服务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2、 服务方案须包括公司概况、服务过程方案、相关业绩、单位资质证书、质量目标、管理 承诺、应急预案及奖惩措施等内容。 3、 在报价以及项目实施管理过程中,遇国家政策、法规对行业有特殊管理规定,并与采购 要求不一致时,以国家规定为准。成交供应商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 提供服务。 4、 本项目预算 207.2 万元。磋商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被视作未实质性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5、 本项目预算中包括 103.6 万元的暂定金额,该暂定金额是用于支付采购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维持正常教学工作,临时使用原服务单位进行服务所产生的 费用。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须按此金额进行报价,并计入总价,不得让利,否则将被视 作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采购人第一次支付的费用后,向原 服务单位进行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另行确定(不高于 103.6 万元)。 6、 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实结算,每月支付一次。 第五部分 附件格式 格式一 报价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根据贵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为 项目采购项目 的要求(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 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 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 不再有异议。 2.我方对所附报价一览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标的物首次报价为:(大写)人民 币 (元)整,(小写)人民币 (元)整。以我方最后报价为准。 3.如我方成交,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 有效,我方将按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 和义务。 4.本响应文件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文件或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6.我方已充分考虑到响应文件提交期间网上操作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 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操作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响应文件内容缺漏、 不一致或响应文件提交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名称(公 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证明 供 应 商: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下面签字的 (法 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 合法和全权代表人,就 项目协商和执行、完成的全过程,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 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有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 (公章)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格式三 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浦东新区潼江幼儿园保育员和炊事人员服务项目包 1 项目名称 备注 报价(总价、元)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四 报价明细表(首次报价明细)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人 民币元 序号 明细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可以由供应商自行制表。 (2)报价明细表的合计总价应与报价一览表总价相等。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五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特别说明: 一、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的,应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企业自身 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实填报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 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二、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满足的条件:服务的承接商应当 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可享受评审时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价格扣除的具体比例按 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依据现有规范性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企业性质 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办法》。 四、中标供应商享受《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 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 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 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 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 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 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 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 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 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格式六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 /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格式七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1.名称及概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电话/传真号码: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实收资本: (5)近期资产负债表(截止 年 月 日)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净资产: (6)法定代表人姓名: (7)授权代表的姓名和职务: 2.上年度营业收入: 3. 企业从业人员(人): 4.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名称、地址、账号: 5.所属集团公司(如果有): 6.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 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字 签 字 日 期 传 真 电 话 电 子 邮 件 供应商(公章) 格式八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本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格式九 近三年类似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项目规模 (万元)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其他说明 注:如在本表格不能全部填写完,可按此表格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须提供项目的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万元) 行政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从事相关专 业服务的资 质情况 资质名称 颁发部门 资质等级 颁发时间 从事专业的 人数(人) 其 中 职称等级(人) 执业(职业、岗位)资格(人) 高级 中级 初级 合计 其他有竟争 力的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一 拟从事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配备及资质汇总表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制表。 2、须提供项目组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3、此表作为中标(成交)后服务承诺书的组成部分,项目人员应保持稳定。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在项目组 中的角色 学历、专业 职称 执业(职业、 岗位)资格 从事相关 工作年限 格式十二 拟从事本项目主要成员详细情况表(每人一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及 毕业院校和 专业 从事服务 工作年限 职称 聘任时间 联系方式 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限、单位名称、从事的工作内容、职务、证明人、证明人联系电话) 近三年与本项目相匹配的项目情况或业绩 序 号 项目名称 参与时间 委托单位名称 参与项目的 角色 备注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十三 节能产品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上海上旻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我方参加本项目报价所采用产品中涉及政府强制节能的产品全部为节能产品,我方承诺 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必要我方将无条件按你方要求交验原件。 如我方所提供材料经查实属于虚假材料,我方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同意你方作不良 诚信记录,同时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处罚。 附件:《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业务查询”栏目公布的产品目录中 的详细目录打印件,并对所选用相关产品以“▲”作为标识加注(在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 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节能产品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制造商名称 原产地 备注 注:表式不够可另附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 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 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 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3.3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之规定及乙方投标文件所承诺 的服务标准。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 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考核 5.1 甲方将不定期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乙方需服从配合完成考核工作。 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换人、邀请第三方进行服务(费用由乙方 承担)、扣除当月部分合同款项等方式,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服务完全符合相关 要求及标准。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 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 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 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 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 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 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 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 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 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 违约责任。 9. 4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5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 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 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 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 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 有),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不可抗力 12.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2.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2.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争端的解决 13.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 门提请调解。 13.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3.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 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4.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合同转让和分包 16.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如有) 后生效。 17.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18. 合同附件 18.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招标(采购) 过程文件。 18.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8. 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19.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 法定代表人证明 2021-06-24T15:48:14+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6-24T16:01:52+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