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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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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医院职工生日福利提货单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职工生日福利提货单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7月6日
湖南省人民医院的职工生日福利提货单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1年07月02日结束,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职工生日福利提货单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642号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9552-20210521-46
预算金额:2,465,400.00 元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品目分类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1 C0702-餐饮服务 生日蛋糕券 详见招标文件 8218
二、供应商来源
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 )供应商库抽取 (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包名:1:
供应商信息 资格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报价 评标价 评分 推荐排名
长沙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2,465,400.00 2,465,400.00 98 1
湖南罗森尼娜食品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2,465,400.00 2,465,400.00 95.2 2
湖南元祖食品有限公司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2,465,400.00 2,465,400.00 78.34 3
长沙罗莎食品有限公司 审核不通过 审核不通过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及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供货明细
1
中标供应商 长沙市仟吉食品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 2,465,400.00
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美
电话:13135281229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内(高新区)广发隆平创业园1号厂房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生日蛋糕券 生日蛋糕券 详见招标文件 提货券有效期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下浮20%
代理服务费总金额:26723 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职务 姓名 产生方式 参与过程 备注
评委 刘溯 随机抽取 全过程
主任评委 姜平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委 王丽玲 随机抽取 全过程
评委 闫流波 随机抽取 全过程
采购人代表 李晓红 自行选定 全过程
注:产生方式注明是随机抽取或自行选定;参与过程注明是确定供应商、谈判或全过程。
六、质疑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如对此公告有异议的,请于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周芳 电 话:0731-84785151
2、采购人
名 称:湖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61号
联系人:宁琳 电 话:0731-83929073
邮 编:/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C、D、H栋2514号房
联系人:周芳、刘弘毅 电 话:0731-84785151
邮 编:410000 电子邮箱:/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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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政府采购


货物类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标)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生日福利提货单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642号

采购代理编号:HNWY-2021045

采购人: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5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7

第二节 投标须知 10

一、总则 10

二、招标文件 11

三、投标文件 12

四、投标 16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17

六、中标信息公布 19

七、合同签订 20

八、政府采购政策 21

九、其他规定 22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4

1.资格审查主体 24

2.资格审查 24

3.资格审查结果 25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26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9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 31

1.评标方法 31

2.评标程序 31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1

4.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32

6.推荐中标候选人 32

7.编写评标报告 33

8.评标报告复核 33

9.停止评标 33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4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5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36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41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 3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43

第二节 技术要求 44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4 5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46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49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55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56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57

一、开标一览表 58

二、投标保证金 59

附件2-1投标保函(格式) 59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60

三、授权委托书 61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62

附件4-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3

附件4-2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64

附件4-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66

附件4-4 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67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68

五、投标函 69

六、分项报价 71

附件6-1 价说明 71

附件6-2 价明细表 71

七、采购需求响应 72

附件7-1 响应 -览表 72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73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74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75

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75

附页 1 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76

附件1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7

附件10-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78

附件10-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79

附页 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80

十一、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81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82

十三、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8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的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生日福利提货单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生日福利提货单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1]000642号

3、采购代理编号:HNWY-2021045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品目分类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元)

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1

C0702-餐饮服务

生日蛋糕券

8218

人份

2,465,400.00

2,465,400.00

 26,723.00

注:各投标人按包号分别进行投标,本项目按包号确定中标供应商,同一包号内不得拆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以下内容):

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521日起至2021年528,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2:00-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发布公开招标文件的网站: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均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上发布。

3.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中进入"办事大厅"-"场地预约"再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系统"进行"填写信息"“下载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均需使用数字证书登陆进行操作,尚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及时登录网站查询、办理。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31-82210016 4006682666。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事宜,按相关需要办理以下数字证书:(1)办理投标单位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2)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3)被授权委托人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4、电子投标文件免费提供。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

1、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6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6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nsggzy.com/)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60分钟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周女士

2、电话:0731-84785151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61号

(3)联系人:宁女士

(4)电话:0731-839290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一平方英里H栋25楼

(3)联系人:周女士、刘先生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4785151

十、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保证金账号:84318999910100031009367

(3)开户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4)投标保证金资询部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联系电话:0731-89665255

2、招标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

银行账号:190100320920000451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一、说明

第1.1款

采购项目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职工生日福利提货单采购项目

第1.2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否

第2.1款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2.2款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2.3款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2.5款

采购进口产品

接受

拒绝

第3.1款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3.2款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接受

?不接受

第5.1款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5.2款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拒绝

二、招标文件

第7.4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第9.1款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

三、投标文件

第13.2款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465,400.00元

第13.8款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指定地点交货价,报价单位为元。

包括出厂价、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点的相关运输费、保险、商检费、消费税、增值税、仓储、装卸费、安装、检测、利润、税金、人员培训等伴随服务费和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合同条款的有关内容。

第14.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开标前三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

(4)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16.1款

投标有效期

90日(日历日),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第17.1款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49,000.00元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中标公告发布后,投标人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退还进度,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自行查询,网址(https:// ggzy.hunan.gov.cn/),点击首页左侧“投标保证金退还情况查询”图标进入查询界面。

第18.1款

分包

不允许分包

四、投标

第20.2款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第23.1款

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限及方式

投标人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起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在解密时限内未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如因交易平台出现系统故障,导致解密无法完成的,由采购代理机构酌情延长解密时间)

第23.3款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六、中标信息公布

第27.2款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商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相同的,采购人自行确定排列顺序。

第28.3款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湖南五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1-84785151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一平方英里H栋25楼

七、合同签订

第30.1款

履约担保

□需要。中标后需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履约担保金。

?不需要

九、其他规定

第34.1款

招标代理服务费

□集中采购机构不收代理服务费。

?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35.1款

其他规定

样品:4寸生日蛋糕、日常甜品、烘焙饼干、日常面包各一个

样品的递交:样品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开标室见一楼大屏幕)。
样品不同品种先分开包装,注明样品名称,后将所有样品包装密封在一起,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2. 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2.6电子招标投标:是指电子招标投标参与各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用网络信息技术,使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签名)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则投标无效

8. 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 通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请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三、投标文件

10. 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 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和技术文件

(5)投标函

(6)分项报价

(7)采购需求响应

(8)合同条款偏离表

(9)采购需求偏离表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2.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资格证明文件,不得将其编制到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3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格式及投标工具编制商务和技术及综合评分表相关资料。否则,由于编制失误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 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14.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

15. 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5.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

(3)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它文件。

16. 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6.2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17. 投标保证金

17.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7.2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

(1)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在投标截止日前撤回投标的,对于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投标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7.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上交国库:

(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18.分包

18.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且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8.2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8.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其投标无效

19. 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9.1投标人确认投标后,应从交易平台上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使用此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而导致投标无效。

19.2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盖章后提交至交易平台。

19.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

20. 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和提交

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后提交至交易平台。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无法接受, 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0.2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交易平台的对应项目。逾期不予受理。

20.3如遇系统提示“上传未成功”,投标人应及时重新修改文件或与系统运维机构联系,查明原因,确保上传无误,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上传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0.4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0.5投标人将最终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后,系统将显示“上传成功”,否则请重新上传。

21.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并修改后再重新上传。

21.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了修改、澄清文件的,投标人应按照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上传至交易平台。

22. 串通投标行为

2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

(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签章;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23. 开标

23.1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加密的;

(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交易平台的;

(4)投标人未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

(5)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在交易平台上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投标人参加。

23.3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投标人名称并检查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3)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4)投标人代表通过电子开标软件在开标记录上进行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4开标时,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3.6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当场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24. 资格审查

24.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第三章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

24.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评标。

25. 评标委员会

25.1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5.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投标人的董事、监事,或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5.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6. 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六、中标信息公布

27.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信息公布

27.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7.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8. 投标人询问及质疑

2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8.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8.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制作、签署、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进行质疑答复。

28.5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规定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七、合同签订

29. 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联标的体各采购人签订采购人承连带责

29.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9.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0. 履约担保

30.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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