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和餐厅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6
项目概况 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和餐厅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11128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和餐厅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1068350 最高限价(元):475200,59315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二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大学 地 址: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7600165 质疑联系人:陆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00082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87179089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明、林叶、叶子恒、蒋敏敏、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1 质疑联系人: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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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
ZJZC-211128 |
项目名称: |
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和餐厅设备项目 |
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招标需求 6
前附表 6
一、商务需求 7
二、技术需求 9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12
前附表 18
一、总则 20
(一)适用范围 20
(二)定义 20
(三)招标方式 20
(四)投标委托 20
(五)投标费用 20
(六)联合体投标 20
(七)转包与分包 20
(八)特别说明 20
(九)关于分公司投标 21
(十)关于知识产权 21
(十一)质疑和投诉 21
二、招标文件 21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21
(二)投标人的风险 22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2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22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25
(三)投标报价 25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25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25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25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26
四、开标 26
(一)开标准备 26
(二)开标程序 26
五、评标 26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26
(二)评标的方式 26
(三)评标程序 26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27
(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27
六、定标 27
(一)确定中标人 27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 28
八、合同授予 28
(一)签订合同 28
(二)履约保证金(如有) 28
九、特别说明 28
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一、总则 31
二、开标程序 31
三、评标委员会 31
四、评标程序 32
五、评标方法 32
六、评标过程 33
七、资格条件审查 34
八、符合性审查 34
九、投标无效的情形 35
十、评分标准表 37
评分标准表 37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4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45
第1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和餐厅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211128
项目名称: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和餐厅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1068350
最高限价(元):475200,59315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宁波大学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项目
数量: 22
预算金额(元): 475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宁波大学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餐厅设备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931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餐厅设备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6日至2021年07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15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库〔2019〕18号和财库〔2019〕19号。(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品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大学
地 址: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87600165
质疑联系人:陆含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600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225号真如中心15楼
传 真:0574-87179089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明、林叶、叶子恒、蒋敏敏、李晶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27820691
质疑联系人:张百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7908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招标需求
前附表
序号 |
子项 |
招标需求 |
一 |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
为了满足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使用的需求,进行本次采购 |
二 |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
由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并不限于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由招标人认可的有关国家权威标准。 注:本技术要求所列的规范、标准不意味着全部的或最新的,承包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构所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且确保所采用的技术规范、标准必须是国家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无论此版本在此有无提及。 |
三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四 |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
详见商务需求 |
五 |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
详见商务需求 |
六 |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
详见技术需求 |
七 |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
详见技术需求 |
八 |
核心产品 |
无 |
九 |
现场踏勘 |
不组织,自行前往踏勘项目现场,风险自担; 组织,踏勘时间:2021年//月//日//://(北京时间);踏勘集中地点: |
十 |
样品要求 |
无 |
十一 |
现场演示要求 |
无 |
一、商务需求
采购标的的数量 |
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和餐厅设备项目 各1批 |
交货时间及地点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设备及其相关所有配套部件的整体性安装完成直至采购人正常投入使用方可验收,并由中标人负责旧设备拆除工作及拆除后的旧设备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地点:宁波大学(业主指定地点)。 |
付款条件 |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货物总价30%的预付款,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培训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凭供应商提供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及抵扣联在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全额支付剩余货款。 |
质保期 |
1、质量保证期(或质保期限):品目一5年,品目二3年,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部分; 2、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自更换之日起计不少于3年; 3、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发产品完全是崭新的未曾使用过内。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定期检修,卖方应负责修理和替换不合格的部件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部件调换的内陆运输费用,急用部件应免费空运。 |
售后服务要求 |
1、售后服务:卖方应在浙江地区设立服务机构,便于买方购买备件,便于在需要时及时安排相关服务。 2、在保修期内,采购人有质量问题申报,投标人(或原厂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由谁提供该服务)须在半小时内电话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若不能以电话方式解决故障,须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24小时解决。若不能现场解决,须提供同等货物替换,以确保采购人的正常使用;或与采购人协商解决。 3、保修期内,与维修相关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
安装 |
1.安装标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2.安装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投标供应商应在《商务技术文件》中提供其安装调试计划和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3.本项目所有货物的安装涉及的所有工作及配件辅材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的5%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电汇、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退还时间:经采购人确认软件无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收款收据后 30 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
验收标准 |
1. 灶台灶具、油烟净化(脱排等设备)需符合《浙机事发【2021】3号》文件要求)。 2.中标人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采购人指定的验收小组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人。 3.设备验收应当由采购人在指定地点进行,采购人对中标人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设备制造国)有关标准指定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以签收,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条件满足后,双方将签署验收协议。 4.货物满足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技术规格、指标和性能要求,符合厂家提供的正式技术文件的说明。 5.采购人应在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完毕。验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应派专业的技术人员协助采购人进行验收。所有调试及验收测试已进行完毕,并形成书面报告。 6.所有产品安装调试完毕,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承诺以及国家、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
培训 |
在用户所在地对用户进行为期3天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产品的功能、操作、日常维护、一般故障处理等内容。培训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具体培训方案请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
包装及运输 |
1.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规定。货物的交付时,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一套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2.投标人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投标人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建筑使用寿命内应确保正常使用寿命。 3.投标人应负责设备的途中运输,对途中运输的安全负责。 |
合格标准 |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二、技术需求
(一)、招标产品清单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一 |
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落地式蒸汽发生器项目 |
22台 |
|
二 |
宁波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餐厅设备项目 |
1批 |
(二)、总的说明和要求
1、 货物执行的标准
1.1、灶台灶具、油烟净化(脱排等设备)需符合《浙机事发【2021】3号》文件要求)。
1.2、货物标准:按标准制造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或许可规范;非标准货物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制造商的企业标准制造;
1.3、货物的环境、节能和安全:应满足国家有关的环保、节能和安全标准或规范;
1.4、货物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材料应用标准或应用规范;
1.5、货物的零部件:均应按相关的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制造、由具有制造资格的企业提供,并由货物的最终供应商负质量责任;
1.6、货物包装:包装及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行业的包装规范,标识明晰,适合货物的保护和安全,防腐防潮,和运输要求。
1.7、货物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的质量标准或验收规范及合同约定;
1.8、本部分提出的技术指标或标准若与供应商执行的标准不一致,应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9、货物使用地的电源:电源电压:三相交流380V±10%,单相交流220V±10%,电源频率:50Hz±1%。
2、交货前的买方查验
2.1、如果有需要,买方有权在货物组装期间到卖方的工厂查验货物及其部件,有权察看图纸和试验结果,买方也可指派其雇员或代理履行这种工厂查验,但这并不免除卖方应按合同履行其义务的责任。买方查验人员的费用除合同有约定外由买方自负。
3、对买方人员提供培训以及货物安装与验收的要求
3.1、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安装与调试,并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3.2、卖方应在买方现场对买方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之能够独立操作和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买方有权要求更换卖方指派的不合格的技术人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3.3、货物的买方验收:
3.3.1、买方验收的目的:
a.确认货物性能及其它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合同规定。验收程序应根据合同确定的“调试验收标准守则”中规定的顺序、标准和实验方法进行。
b. 确认安装成功;
3.3.2、买方对运达的货物除合同有约定的外,不进行过程验收。合同项下的货物运达后须由卖方的安装人员自行查验,如开箱后确认货物错发,丢失及损坏,卖方应立即无条件掉换、补发;
3.3.3、安装后的检验:
在进行终交验收之前,对于国家实行特种设备管理的货物,卖方应该负责联系技术检验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或许可证。
3.3.4、终交验收:
买卖双方按照合同和双方共同商定的验收条款对调试完毕的货物进行验收。卖方应事先准备好验收文件并获买方的确认,按照合同内容向买方逐一核对货物的数量,演示并核对外观、功能、性能、能力、程序、达到的参数或/和指标等;如验收合格,双方代表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完成终交验收手续,正式交付使用。如第一次调试未成功,卖方应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再次调试,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如第二次调试结果仍不能完全符合验收文件预定的合格条件,买方可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赔偿买方的一切损失。
4、需要投标人提供伴随的相关服务要求:每年的维护保养,巡检,回访。
(%1) 、表B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
标项一:落地式蒸汽发生器(熄火保护装置)
序号 |
技术参数 |
投标人对照响应 |
一 |
落地式蒸汽发生器(熄火保护装置) 数量:22台 |
|
1.1 |
参考品牌及型号: 美迪 MDZQT—60—36L;城市之光 ZQ120KG;恒强HQT100L |
|
1.2 |
说明:采用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采用高效节能强排式火排炉头(超静音),节能40%以上 |
|
1.3 |
面板厚度1.2mm |
|
1.4 |
前封板、侧板、后板厚度1.0mm |
|
1.5 |
卧式锅炉式水箱,水箱内胆全不锈钢制作厚度3mm |
|
1.6 |
全自动电子脉冲系统(熄火保护、过压保护、防干烧保护、风压保护) |
|
1.7 |
电子水位探针装置 |
|
1.8 |
流量:57kw |
|
1.9 |
能效等级:一级 |
|
1.10 |
热效率:96.2% |
|
1.11 |
噪音:57dB(A)干烟气中CO:0.003% |
|
1.12 |
热负荷63kw |
|
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