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1年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磐安县分公司2021年食堂原材料配送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ZJZT-2021-11773,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1、项目概况(1)共计1个合同包,2个品类,预估总采购额36万元/年:
合同包号 | 物资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报价要求(折扣率) | 评分权重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量(元) |
1 | 菜类(蔬菜、腌制品、禽蛋、荤菜、水产、调料、豆制品、干货等) | 1、负责食堂菜类(蔬菜、腌制品、禽蛋、荤菜、水产、调料、豆制品、干货等),粮油类(含米、面、油、水果、饮料等)采购配送; 2、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准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3、具体采购内容、服务场所等要求见服务条款。 4、具体金额以实际配送内容结算为准。 | ≤100% | 80% | 元 | 1年 | 360000 |
粮油类(含米、面、油、水果、饮料等) | ≤100% | 20% |
(2)服务期限:1年,若双方合作良好,可续签一年;
(3)配送地址和时间要求:磐安县安文街道北镇街1号邮政分公司大楼食堂,7:30前送达。
(4)供货价格:采购人每月至少一次组织询价磐安如海超市和磐安麦得隆超市公布的平均价格,基准价为平均价格,询价时需双方在场,若供应商不到场则以采购人的询价结果为准:所有食材结算价格有争议时基准价为磐安县教育系统每日公布的食材价格。结算价=基准价*成交折扣率。
采购清单由采购人指定,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私自更换采购清单。
(5)供货数量:最终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6)报价:产品价格含商品价款,包装、运输、搬运、贮存、调换费用,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即乙方按甲方要求将食材送达指定库房内的包干价;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本次采购拟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2.2 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2.3 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合同包的应答
2.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5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 对列入浙江省邮政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其对本项目进行应答;
2.2.7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做否决其应答处理)
2.2.8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7月7日09时00分至2021年7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jzt.chinaccsscm.cn,在线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潜在应答人请直接登录系统(入口为“供应商登录”)找到对应的采购项目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潜在应答人请先注册(入口为“用户注册”-“供应商注册”,机构类型选择“其他组织”,税号填写完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获取登录账号后登录系统进行文件下载)。注册免费,登录系统后可下载操作手册。如遇问题,可电话咨询胡雄风,电话:19905711715。
3.2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通过系统使用支付宝缴纳采购文件费用)。
注:采购代理机构仅对注册时上传的资料进行符合性检查,材料真实、有效性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在评审阶段审核。
3.3 经采购代理机构审核、注册成功的供应商,请务必在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系统选择项目、购买采购文件,购买时间截止后,供应商将不能购买,即不能参加此次磋商活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4 购买采购文件统一开具浙江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生成电子发票,生成后发票下载链接将推送至供应商所留的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请各供应商注意查收。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14日09时30分
4.2 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1307室
4.3 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响应文件中应附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报价保证金(如有);
4.4 逾期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4.5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
5、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6、 样品:无。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迪耳路458号13楼 | 地 址:杭州河东路215号 |
联 系 人:曹老师 | 邮 编:310000 |
电 话:13867998598 | 项目负责人:赵阳君 |
电子邮件:/ | 项目联系人:胡雄风 |
| 电 话:19905711715 |
| 电子邮件:huxiongfeng.gyl@chinaccs.cn |
|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天水支行 |
| 账 号:3110830019319616799 |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