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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6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执行编号:CTBU-JZ2021117二、预算金额:4,42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分包号:1
分包内容预算金额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大米,籼米(二级) 70%;珍珠米 15%;油米 15%;暂定时间:244吨/2年1,000,000.00244吨/2年籼米 25Kg/袋 二级 GB1354-2018;珍珠米 25Kg/袋 一级 GB1354-2018;油米 25Kg/袋 一级 GB1354-2018;外包装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应的质量等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供货时提供检验报告。另外,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 1.供货时采用能遮阳、防雨、防尘的密闭箱式车辆运输;2.符合GB31621-2014标准要求
分包号:2
分包内容预算金额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高筋特筋面粉300,000.0076吨/2年面粉 25Kg/袋 高筋特筋 GB1355-2005外包装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应的质量等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供货时提供检验报告。另外,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 1.供货时采用能遮阳、防雨、防尘的密闭箱式车辆运输;2.符合GB31621-2014标准要求
分包号:3
分包内容预算金额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食用油,其中:非转基因大豆油,90%;非转基因菜籽油 10%1,120,000.00104吨/2年非转基因大豆油 20L/桶 国标一级 GB/T 1535-2017;非转基因菜籽油 20L/桶 国标四级 GB/T 1536-2004;外包装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应的质量等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供货时提供检验报告。另外,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 1.供货时采用能遮阳、防雨、防尘的密闭箱式车辆运输;2.符合GB31621-2014标准要求
分包号:4
分包内容预算金额数量单位简要技术要求
猪肉类(鲜猪肉系列),其中:瘦肉 30%;二刀肉(带皮) 10%;三线肉(带皮) 20%;肉排(正千排) 3%;排骨(颈排) 5%;猪肝 5%;蹄子 2%;蹄膀 3%;猪手 2%;筒子骨 3% 心、舌 2%;肚、腰 3%;肥肉(带皮) 10%;眉毛肉 1%;里脊肉 1%2,000,000.0050吨/2年猪肉类(鲜猪肉系列) 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 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预算金额总计:4,420,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7月6日 至 2021年7月27日

文件购买费:2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网”或“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7月27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7月27日 10: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8002室(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七、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27日 10:30

开标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8002室(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工商大学

采购经办人:魏翔

采购人电话:023-6239310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发售稿).docx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CTBU-JZ2021117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 采购人:重庆工商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工商大学 二○二一年七月 重庆工商大学 招标文件 2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 3 - 一、招标项目内容 - 3 - 二、资金来源 - 4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 4 - 五、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 - 5 -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 - 七、投标有关规定 - 6 - 八、联系方式 - 6 - 九、其他注意事项 - 7 - 第二篇 项目技术要求 - 8 -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 8 - 二、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 8 -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 10 - 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 10 - 二、报价要求 - 11 -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 11 - 四、履约保证金(缴至重庆工商大学指定账户) - 11 - 五、付款方式 - 12 - 六、价格调整方式 - 12 - 七、配送要求 - 13 -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 13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 14 - 一、资格审查 - 14 - 二、评标方法 - 15 - 三、无效投标条款 - 16 - 四、废标条款 - 16 -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 17 - 一、投标人 - 17 - 二、招标文件 - 17 - 三、投标文件 - 17 - 四、开标 - 19 - 五、评标 - 20 - 六、定标 - 20 - 七、中标通知书 - 20 -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 21 - 九、签订合同 - 22 - 十、其他 - 23 -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 24 -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 34 - 一、经济文件 - 35 - 二、技术文件 - 39 - 三、商务文件 - 41 -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 44 - 五、其他提供的资料 - 51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重庆工商大学对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TBU-JZ202111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项目属于餐饮业。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类别 货物名称 数量比例 预估总数量 (吨/2年) 预估总价(万元) 中标人数量 投标保证金(万元) 配送范围 1 大米 籼米(二级) 70% 244 100 1 2 1.南岸主校区食堂,包括兰园(二、三)楼食堂、松园二楼食堂、筱园四楼食堂 2.兰花湖片区馨园食堂一楼 珍珠米 15% 油米 15% 2 面粉 高筋特筋面粉 100% 76 30 1 0.6 3 食用油 非转基因大豆油 90% 104 112 1 2 非转基因菜籽油 10% 4 猪肉类(鲜猪肉系列) 瘦肉 30% 50 200 1 4 二刀肉(带皮) 10% 三线肉(带皮) 20% 肉排(正千排) 3% 排骨(颈排) 5% 猪肝 5% 蹄子 2% 蹄膀 3% 猪手 2% 筒子骨 3% 心、舌 2% 肚、腰 3% 肥肉(带皮) 10% 眉毛肉 1% 里脊肉 1% 注:1.采购人食堂两个学年物资数量仅供投标人计算报价所用,不作为中标后采购依据,合同签订后按中标人所投各类商品中标单价(或实际结算单价)据实结算。 2.各供应商可就上述所有分包进行投标,可中多个分包,选择多个分包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相应分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 3.单价最高限价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货物单价的95%,超过即为废标。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44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1日以来,相应分包类似食材年销售额不低于最高限价25%的机关、企业及其他事业单位的供货业绩两个,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及销售发票复印件,同一个单位不同年份的合同视为一个业绩。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行采家网”或“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1年7月6日)起五个工作日。说明:标书中时间统一采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三)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概不负责,均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授权书以及缴费凭证并加盖鲜章)。 (五)投标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8002室(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7月27日10:00,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21年7月27日北京时间10:3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 (一)缴纳方式 供应商须按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文件购买费(200元/包,不退)、投标保证金(分包一:2万元;分包二:0.6万元;分包三:2万元;分包四:4万元)进行缴纳,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将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分两次汇至以下账户,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一供应商投多个分包的,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按照分包要求缴纳。 (二)重庆工商大学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工商大学 账 号:9558853100753300080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1.汇款的供应商须在付款凭证摘要/用途中填写“CTBU-JZ2021117”,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纸质的转账凭证复印件。 2.供应商在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和投标保证金时,到款账户为上述指定的专用账户,来款账户必须为本公司基本账户。 3.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全额无息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全额无息直接退还。 注:如遇寒暑假或国家重大事件,则顺延至开学或条件允许后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如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或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s://zbcg.ctbu.edu.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工商大学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3-62393102 传 真:023-62769774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8012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工商大学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23-62393102 传 真:023-62769774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重庆工商大学厚德楼8012室 (三)技术咨询 联系人:尤老师 电 话:13320239521 九、其他注意事项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各供应商请务必在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查询“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标采购现场交易活动的最新公告”有关投标要求,地址:https://zbcg.ctbu.edu.cn/info/1002/4411.htm。无论供应商查询与否,均视为已知晓重庆工商大学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招标采购现场交易活动的要求(注:供应商来校人数不超过2人)。 第二篇 项目技术要求 一、招标项目一览表 包号 类别 货物名称 数量比例 总数量 (吨/2年) 供货周期及配送范围 1 大米 籼米(二级) 70% 244 1.供货期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配送至:重庆工商大学南岸主校区食堂,包括兰园(二、三)楼食堂、松园二楼食堂、筱园四楼食堂;兰花湖片区馨园一楼食堂 珍珠米 15% 油米 15% 2 面粉 高筋特筋面粉 100% 76 3 食用油 非转基因大豆油 90% 104 非转基因菜籽油 10% 4 猪肉类(鲜猪肉系列) 瘦肉 30% 50 二刀肉(带皮) 10% 三线肉(带皮) 20% 肉排(正千排) 3% 排骨(颈排) 5% 猪肝 5% 蹄子 2% 蹄膀 3% 猪手 2% 筒子骨 3% 心、舌 2% 肚、腰 3% 肥肉(带皮) 10% 眉毛肉 1% 里脊肉 1% 说明:1.采购人食堂二学年生活物资数量仅供投标人计算报价所用,不作为中标后采购依据,合同签订后按照实际采购数量结算。 2.食堂货物采购特点是分地点、定时间段零星采购。 3.由于食堂营业额下跌或者采购人对食堂经营模式的转变,造成实际采购金额偏离参考金额,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一)大米、面粉、食用油标准 包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等级 质量标准 包装要求 运输要求 1 籼米 25Kg/袋 二级 GB1354-2018 外包装标识应标注清楚净含量,品名、执行标准号;生产者(或销售者)名称、地址、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应的质量等级,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在保质期内,有SC标志,供货时提供检验报告。另外,外包装的图案、文字的印刷应清晰、端正、不褪色。 1.供货时采用能遮阳、防雨、防尘的密闭箱式车辆运输;2.符合GB31621-2014标准要求 珍珠米 25Kg/袋 一级 GB1354-2018 油米 25Kg/袋 一级 GB1354-2018 2 面粉 25Kg/袋 高筋特筋 GB1355-2005 3 非转基因大豆油 20L/桶 国标一级 GB/T 1535-2017 非转基因菜籽油 20L/桶 国标四级 GB/T 1536-2004 (二)肉类标准 包号 类别 产品应符合的标准和要求 4 猪肉类(鲜猪肉系列) GB9959.2-2008《分割鲜、冻猪瘦肉》, GB2707-2005《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三)所有投标产品均需达到以下要求: 1.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 3.GB2763-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4.GB7718-200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5.每种明细产品必须标明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等内容。 6.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最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最新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安全责任,供货人员要求 1.中标人供货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完善相关保险手续等。 2.中标人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 3.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事故事件等,所有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供货期、服务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供货期 供货期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交货时间 1.合同生效后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质、按量、及时供货,需冷藏运输的货物运输过程采用冷藏设备,确保食品安全。 2.保证急用餐饮原材料的供应,急用材料1小时内配送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3.保证根据采购人工作规律,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间内,以及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顾全大局,确保供应,保障采购人稳定。 (二)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自营食堂、兰花湖片区馨园食堂一楼。 (三)验收方式 到货验收标准: 1.到货验收实行三方现场共同验收方式,即库管员、食堂工作人员、供货商送货员三方现场共同验收并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 2.籼米验收标准:具有同批次质检报告,等级为二级,规格50斤/袋(不能短斤少两),外包装完整干净,无霉变无黄颗粒。 3.油米验收标准:具有同批次质检报告,等级为一级,规格50斤/袋(不能短斤少两), 外包装完整干净,无霉变无黄颗粒。 4.珍珠米验收标准:具有同批次质检报告,等级为一级,规格50斤/袋(不能短斤少两), 外包装完整干净,无霉变无黄颗粒。 5.食用油验收标准:具有批次质检报告,商标标明为非转基因,保质期临期在6个月以上,外包装完整干净。 6.猪肉验收标准:现宰鲜猪肉,具有同批次动检部门的检疫票,干净无异味。 年度验收由学校组织,合同期满1年验收1次,验收内容如下: 1.对库存的米、面、油进行检查,核验质量、数量及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 2.查看猪肉新鲜程度和检验检疫手续。 3.核查后勤处到货验收程序和相关付款资料。 二、报价要求 (一)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劳务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验收、送检等所有费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报价均为货物净重价格。 (三)中标人承担在供货期间所供物资的送检(检测部门为国家权威机构)费用,每年至少送检一次。 (四)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最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最新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五)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提供的每种明细产品必须标明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计量单位等内容。 (六)相关物资技术指标要符合相关产品标准。 (七)本次为单价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要求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产品验收不合格或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中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存在假冒、侵权、不达标准等情形之一的,经采购人调查核实后报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处理,视情节轻重。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在招标人放寒暑假时,中标人负责将食堂剩余的米、面、油免费回收进行保管,并在假期结束后更换相同数量、质量的新鲜物资配送给食堂。 2.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援助,解答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四、履约保证金(缴至重庆工商大学指定账户) (一)中标人须在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开户银行汇入履约保证金(分包一:4万元;分包二:1万元;分包三:4万元;分包四:8万元),确保项目按期、按质进行。中标人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采购人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采购人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以转账、电汇等方式交到重庆工商大学指定的银行基本账户,不得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划入任何个人账户,否则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采购计划编号“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采购+ JZ2021117”。 (三)履约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户名:重庆工商大学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9558 8531 0075 3300 03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7428748822 重庆工商大学咨询电话:023-62929085 (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 1.合同服务期满,中标人完成所有资料移交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至中标人基本账户。 2.中标供应商申请退履约保证金时提供使用部门、资产管理处签署的《重庆工商大学付款项目质量评估报告》,下载网址:https://zbcg.ctbu.edu.cn/info/1070/4549.htm。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每月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若中标人未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结账手续,采购人当月不再结算其该月货款,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2.月结算价款=∑(货物结算单价×该项货物实际供货净重量),其中第一个月货物结算单价等于该项货物中标单价,次月则以上月的结算单价为结算基价并按价格调整方式计算出实际结算单价,后续各月依此类推。 3.结算货款时,中标人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 六、价格调整方式 1.报价的结算比例仅为初次供货计算单价依据。价格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最新一期的价格为准,周报中没有货物价格的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的公开价格信息为准。以初次供货的单价作为单价结算基价,初次供货当月如中途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月环比涨跌幅度达到5%(不含)以上时,采购人对超过或低于5%的部分进行调价,5%(含)以内的则不予调价。 2.分包1大米、分包2面粉、分包3食用油月环比涨跌数据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中相应类别周报数据(籼米用普通大米环比数据计算,珍珠米用粳米环比数据计算,油米用粳米环比数据计算,非转基因大豆油用色拉油环比数据计算,非转基因菜籽油用菜籽油环比数据计算,高筋面粉用富强粉环比数据计算)为计算依据;分包4猪肉类环比涨跌数据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中白条猪周报数据为计算依据。每月采用的环比涨跌数据不得少于4周。 3.调价从第二个月开始,调价计算示例:以白条猪为例 3.1如重庆市农委网站公布的某月各周环比数据分别为+3.87%、+4.94%、+5.91%、+5.86%,则当月环比涨幅为(1+3.87%)×(1+4.94%)×(1+5.91%)×(1+5.86%)-122.21%>5%,中标人当月白条猪实际结算单价=单价结算基价×[1+(22.21%-5%)]; 3.2如重庆市农委网站公布的某月各周环比数据分别为+3.87%、-4.94%、-3.61%、-2.78%,则当月环比跌幅为(1+3.87%)×(1-4.94%)×(1-3.61%)×(1-2.78%)-1-7.47%<-5%,中标人当月白条猪实际结算单价=单价结算基价×[1-(7.47%-5%)]。 4.合同期内采购人保留执行更科学、合理定价机制的权利。如遇政策变化,按照新的定价机制调整执行。 七、配送要求 1.配送车辆、人员:配送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运输车辆为厢式冷藏货车或厢式货车;车体内外干净、整洁;不得人货混装。提供详细的车辆信息以及人员,包含车牌、行驶证、车辆照片、人员驾驶证、身份证等。 2.所有品种按除去包装物后的净货过磅,最终交易重量以双方确认的过磅数为准。 3.送货人员负责将货物从车上搬到称上过磅,负责将货物码放在食堂人员指定地点。 4.如中标人漏单则须无条件补货,补货物资必须在食堂规定时间内补货至食堂。 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投标人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投标人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28 -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询比。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财务状况报告(表)至少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1.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①)和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 1.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特定资格条件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的要求提交 3 投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交纳投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 注: 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以供应商所提供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标。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服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二篇的部分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本招标文件第三篇的部分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起九十天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并确定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技术和商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按照报价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分包(项目)中标人。若投标人报价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抽签确定排名。 (五)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 1.对小微型企业给予6%(6%-10%由采购人在幅度范围内确定)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四、废标条款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技术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及相关附件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和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zbcg.ctbu.edu.c)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第一篇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 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代理机构五个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6.8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情形。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同一个分包只接受一个投标总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评标”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和重庆工商大学招投标信息网(http://zbcg.ctbu.edu.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五)如有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1.质疑时限、内容 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购买了招标文件并完成了报名手续)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 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1.4.4事实依据; 1.4.5必要的法律依据; 1.4.6提出质疑的日期; 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3.其他 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党政办公室提起投诉。 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 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 九、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五)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于重庆工商大学。 第六篇 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 一、合同主要条款 1.定义 1.1甲方(需方)即采购人,是指通过招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乙方(供方)即中标人,是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 1.4合同价格指以中标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 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 2.货物内容 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 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 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 4.转包或分包 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5 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应按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的要求处理。 6.付款 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 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 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 商务条款”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 7.检查验收 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 7.2货物验收 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的投标时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 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 8.索赔 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 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9.知识产权 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10.合同争议的解决 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采购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 11.违约责任 11.1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1.1.1供方若发生部分违约现象,需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的违约金;若发现严重违约现象,需方有充分理由没收其全额保证金。 (1)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终止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2)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未达到合同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3)非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超过合同交货期限仍未送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要求的,超期1天,采购人扣除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的3%作为违约惩罚,以此类推; (4)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自身原因,致使交货期限延后的,中标供应商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中标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人使用部门出具的同意延迟交货以及确定延迟交货期的书面情况说明,采购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采购人使用部门鲜章。 11.1.2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等所需要的其它所有费用。 11.1.3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后降低货物价格。 11.2如供方有违约行为,除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之外,需方有权利报送至重庆市财政局,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11.3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 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合同 (采购项目编号:CTBU-JZ2021087) (分包 : ) 甲方:重庆工商大学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就重庆工商大学食堂大宗饮食物资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货期限 供货期限为:2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但合同终止日期不得超过2023年8月31日)。乙方供货期间,日常考核由甲方后勤处负责,甲方“资产管理处”每年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核1次,考评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二、物资供应相关要求 (一)甲方已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乙方为重庆工商大学食堂大宗饮食物资 供应商。乙方具有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向甲方供应该类货物的资格。乙方供应标的物如下表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配送范围 中标单价 备注 (二)甲方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乙方供应货物的具体数量、时间、规格品牌、等级、交货地点等,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采购计划单传递给乙方。乙方依据采购计划单供货,如乙方配送的单样物品数量与甲方需求计划有10%及以上的差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乙方应根据采购人教学规律,在寒暑假等假期内,以及在发生诸如货源紧张、物价突涨时要顾全大局,确保供应,保障采购人稳定。 (四)甲方放寒暑假时,可要求乙方将食堂剩余的物资免费运回进行保管,并在假期结束后更换同数量、质量的新鲜物资配送给食堂。 (五)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确保符合招标质量技术要求,确保安全、品质、卫生、无毒、无害,若有国家强制认证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认证证书、质检报告等。 (六)乙方所供货物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得出现假冒伪劣和质量不合格产品,否则,甲方可拒收不合格产品。验收方式:按照招标约定方式,实行去除包装后的货物净重验收。 (七)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供应物资的有效质量检验、检疫报告。 三、结算、付款及价格调整方式 1.月结算价款=∑(货物实际结算单价×该项货物实际供货净重量),其中第一个月货物结算单价等于该项货物中标单价,次月则以上月的结算单价为结算基价并按价格调整方式计算出实际结算单价,后续各月依此类推。 2.每月验收合格后按月支付。一般每月26日前结算完结;结算前双方做好对帐工作,对帐无误后15天内支付货款,遇节假日顺延。若中标人未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结账手续,甲方当月不再结算其该月货款,并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 3.结算货款时,乙方需提供国家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发票。 4.价格调整方式 4.1报价的结算比例仅为初次供货计算单价依据。价格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最新一期的价格为准,周报中没有货物价格的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的公开价格信息为准。以初次供货的单价作为单价结算基价,初次供货当月如中途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月环比涨跌幅度达到5%(不含)以上时,采购人对超过或低于5%的部分进行调价,5%(含)以内的则不予调价。 4.2分包1大米、分包2面粉、分包3食用油月环比涨跌数据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中相应类别周报数据(籼米用普通大米环比数据计算,珍珠米用粳米环比数据计算,油米用粳米环比数据计算,非转基因大豆油用色拉油环比数据计算,非转基因菜籽油用菜籽油环比数据计算,高筋面粉用富强粉环比数据计算)为计算依据;分包4猪肉类环比涨跌数据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中白条猪周报数据为计算依据。每月采用的环比涨跌数据不得少于4周。 4.3调价从第二个月开始,调价计算示例:以白条猪为例 4.3.1如重庆市农委网站公布的某月各周环比数据分别为+3.87%、+4.94%、+5.91%、+5.86%,则当月环比涨幅为(1+3.87%)×(1+4.94%)×(1+5.91%)×(1+5.86%)-122.21%>5%,中标人当月白条猪实际结算单价=单价结算基价×[1+(22.21%-5%)]; 4.3.2如重庆市农委网站公布的某月各周环比数据分别为+3.87%、-4.94%、-3.61%、-2.78%,则当月环比跌幅为(1+3.87%)×(1-4.94%)×(1-3.61%)×(1-2.78%)-1-7.47%<-5%,中标人当月白条猪实际结算单价=单价结算基价×[1-(7.47%-5%)]。 4.4合同期内采购人保留执行更科学、合理定价机制的权利。如遇政策变化,按照新的定价机制调整执行。 四、安全文明要求 (一)乙方供货人员和车辆应遵守甲方校园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运送车辆相对固定,以便于校园门卫管理系统申报、识别;运送车在校内行驶时必须保证慢速,并注意避让人员。在甲方校区内,供货人员必须遵章守纪。如果由于乙方供货人员和车辆,在甲方校区内发生经济纠纷,在明确为乙方责任和乙方不愿及时解决纠纷或交通事故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暂缓支付货款或从货款扣除代为支付第三方。乙方人员在食堂办理送事宜必须遵守食堂管理规定,发生安全问题责任自负。 (二)因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服务对象及有关人员食用后出现一切不良反应的,经权威机构查实后,乙方应承担全部法律、经济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双方合同立即解除,没收履约保证金,甲方保留向乙方进一步追诉的权利。 (三)乙方在供货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事件等,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供货期间,应搞好运输车辆、器具及附近地面的清洁卫生,不能污染所经过区域。 (五)甲方部分收货地点车辆不能直达,需要人力转运,乙方自行负责转运费和转运工具。转运过程中,乙方应爱护甲方提供的电梯,如有损坏应赔偿。 五、供货时间、地点、包装、运输、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所规定的时间,准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工、税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QS标志,根据不同产品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 (三)货物按下列规定验收: 到货验收标准: 1.到货验收实行三方现场共同验收方式,即库管员、食堂工作人员、供货商送货员三方现场共同验收并在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发现数量(重量)不足的,以实际货物数量(重量)验收登记入库。验收时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无条件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货物虽在保质期(有效期内),但货物送到时,剩余保质期限已不足50%的,甲方根据使用情况有权拒收。乙方交货时应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货物质量检验报告。 2.籼米验收标准:具有同批次质检报告,等级为二级,规格50斤/袋(不能短斤少两),外包装完整干净,无霉变无黄颗粒。 3.油米验收标准:具有同批次质检报告,等级为一级,规格50斤/袋(不能短斤少两), 外包装完整干净,无霉变无黄颗粒。 4.珍珠米验收标准:具有同批次质检报告,等级为一级,规格50斤/袋(不能短斤少两), 外包装完整干净,无霉变无黄颗粒。 5.食用油验收标准:具有批次质检报告,商标标明为非转基因,保质期临期在6个月以上,外包装完整干净。 6.猪肉验收标准:现宰鲜猪肉,具有同批次动检部门的检疫票,干净无异味。 年度验收由学校组织,合同期满1年验收1次,验收内容如下: 1.对库存的米、面、油进行检查,核验质量、数量及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认证证书。 2.查看猪肉新鲜程度和检验检疫手续。 3.核查后勤处到货验收程序和相关付款资料。 六、履约保证金 为保证乙方确实履行本合同各项要求,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前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若在合同期内正常履行合同,则合同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全额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至乙方基本账户。 七、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承担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供货不及时对甲方正常经营情况造成轻微影响的,乙方应以该批货物价款总额的50%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乙方供货不及时,严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以该批货款总额壹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乙方同一批次货物缺公斤少两达到1%及其以上的,甲方扣罚乙方该批货物短缺部分的壹倍货款。 3.乙方同一批次货物所供质量不合格数量占该批次货物数量的1%及以上的,乙方应以该批次质量不合格货物价款的壹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在合同有效期内,上述情况连续出现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4.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其损失赔偿金甲方先在当期货款中扣除,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发生三次没有响应甲方的定期核价报价,视为乙方自动放弃供货资格,合同自动解除,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报单或将采购物资报错,造成供货不及时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2.乙方正常履行合同行为,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如延迟付款,甲方应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八、其它 (一)履行合同期间,乙方为进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二)乙方在配送时进入甲方所在的采购人,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有关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重庆工商大学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联系电话:023-62769774 传真:023-62769774 开户行:工行重庆南岸学府支行 账号:31000276090249075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000007428748822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 备注: 签约时间:2021年 月 日 签约地点:重庆工商大学 附件: 重庆工商大学货物服务类采购廉洁协议 甲方:重庆工商大学 乙方: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总金额: 元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精神,规范采购活动与合同履行,维护学校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甲、乙双方在签订采购合同的同时,自愿签订采购廉洁协议。 一、采购及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接受乙方各种名目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借口收受各种礼品、礼金等各种形式的贿赂。有上述行为的,依据其违纪违法行为,视其性质、情节,由纪检、监察部门或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二、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向乙方索贿或变相索贿的,经乙方检举,查处核实后,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得被索贿金的1-3倍款额作为奖励(此款由索贿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办案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向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等物品,不准代为报销甲方人员各种开支。如乙方贿赂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经查处落实的,甲方有权终止该购销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对于有贿赂甲方人员及其近亲属行为的单位不得再次参与甲方的招投标,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乙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甲方、乙方负责人均应分别加强对各方人员进行廉洁教育,遵纪守法教育,禁止赠送、贿赂、索要、收受行为发生。如一方发生上述行为,另一方当事人立即通报对方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或报告对方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 对不主动报告情况者,一经查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党纪、政纪处分,直至移送检察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七、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需方):重庆工商大学 乙方(供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一、经济部分 (一)报价函 (二)明细报价表 二、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情况:按第二篇“项目技术要求”逐条响应 (二)技术响应偏离表 三、商务部分 (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按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逐条响应 (二)商务响应偏离表 (三)其它优惠承诺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时,自然人身份证明可不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有) 五、其他提供的资料(如果有) (一)中小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微型企业承诺书(格式) (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1.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3.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开户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等信息,加盖供应商鲜章。 一、经济文件 开标一览表(分包一)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 投标人全称 货物名称 供货周期 交货地点 数量比例 总数量 (吨/2年) 单价 (报结算比例) 籼米 2年 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食堂、兰花湖片区食堂 70% 244 % 珍珠米 15% 油米 15% 结算单价为:单价结算基价=农委网周报公布价格*结算比例。 农委网周报公布价格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最新一期的价格为准,周报中没有货物价格的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http://nyncw.cq.gov.cn/)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的公开价格信息为准。 备注:填写所投每种明细产品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计量单位等内容 本报价为单价包干价,包含服务费、劳务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验收、送检、停车费等所有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价格的95%,超过即为废标。 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投标报价只能打印,不允许有任何手写、修改、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一览表(分包二)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 投标人全称 货物名称 供货周期 交货地点 总数量 (吨/2年) 单价 (报结算比例) 面粉(高筋特筋) 2年 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食堂、兰花湖片区食堂 76 % 结算单价为:单价结算基价=农委网周报公布价格*结算比例。 农委网周报公布价格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最新一期的价格为准,周报中没有需求货物价格的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http://nyncw.cq.gov.cn/)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的公开价格信息为准。 备注:填写所投每种明细产品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计量单位等内容 本报价为单价包干价,包含服务费、劳务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验收、送检、停车费等所有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价格的95%,超过即为废标。 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投标报价只能打印,不允许有任何手写、修改、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一览表(分包三)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 投标人全称 货物名称 供货周期 交货地点 数量比例 总数量 (吨/2年) 单价 (报结算比例) 非转基因 大豆油 2年 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食堂、兰花湖片区食堂 90% 104 % 非转基因 菜籽油 10% 结算单价为:单价结算基价=农委网周报公布价格*结算比例。 农委网周报公布价格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最新一期的价格为准,周报中没有需求货物价格的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http://nyncw.cq.gov.cn/)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的公开价格信息为准。 备注:填写所投每种明细产品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计量单位等内容 本报价为单价包干价,包含服务费、劳务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验收、送检、停车费等所有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价格的95%,超过即为废标。 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投标报价只能打印,不允许有任何手写、修改、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开标一览表(分包四) 采购项目名称: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 投标人全称 货物名称 供货周期 交货地点 数量比例 总数量 (吨/2年) 单价 (报结算比例) 瘦肉 2年 重庆工商大学南岸校区食堂、兰花湖片区食堂 30% 50 % 二刀肉(带皮) 10% 三线肉(带皮) 20% 肉排(正千排) 3% 排骨(颈排) 5% 猪肝 5% 蹄子 2% 蹄膀 3% 猪手 2% 筒子骨 3% 心、舌 2% 肚、腰 3% 肥肉(带皮) 10% 眉毛肉 1% 里脊肉 1% 结算单价为:单价结算基价=农委网周报公布价格*结算比例。 农委网周报公布价格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的重庆农产品及农资价格周报最新一期的价格为准,周报中没有需求货物价格的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http://nyncw.cq.gov.cn/)重庆双福国际农贸城的公开价格信息为准。 备注:填写所投每种明细产品品名、规格、等级、生产厂家、计量单位等内容 本报价为单价包干价,包含服务费、劳务费、税费、运杂费、保险费、验收、送检、停车费等所有费用。单价最高限价为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http://nyncw.cq.gov.cn)发布价格的95%,超过即为废标。 投标人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注: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写;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3.投标报价只能打印,不允许有任何手写、修改、涂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技术文件 (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格式自定)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需求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 57 -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文件函 致:重庆工商大学 我方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自营食堂大宗饮食物资(米、面、油、肉)采购的投标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_______________(包号和类别)投标,__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对本次项目进行投标。 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了《招标文件》,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招标文件的要约内容,以本投标文件向你方招标的 重庆工商大学食堂大宗饮食物资采购项目分包_______________(包号和类别)内容进行投标。 2.我方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 3.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并同意放弃提出对招标文件误解的权利。 5.同意向贵方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贵校的相关管理规定,保证质量,保证在规定的时间报价及送货。 8.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9.同意贵方没收保证金的有关条款。 10.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确认投标文件所述内容皆为事实,无虚假隐瞒行为。 11.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有效期为90天。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并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商务要求 投标商务应答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 2.该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 3.该表可扩展。 (三)其他商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质保期; 2.售后服务能力情况; 3.履约能力证明文件。 4.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定) 四、资格条件及其他 (一)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时,自然人身份证明可不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供应商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财务状况报告(表)至少须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五)书面声明 项目名称: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1.依法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须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说明:供应商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以供应商所提供的带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 (七)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有) 五、其他提供的资料 (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投标人未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所属行业,或所填写企业类型与相应行业划型标准不一致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其他资料 1.招标文件购买费、投标保证金 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3.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开户银行、开户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授权代表联系电话等信息,加盖供应商鲜章。 供应商信息表 序号 供应商 投标单位开户行 投标单位账号(卡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须为手机号) 1 供应商名称(盖章): (招标文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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