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某部快餐食品供应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快餐食品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2021-JHDHFD-F3003
划分包段:1个
中标数量:1家
项目概况:
满足不少于700人在4日中就12餐的需求(实际配送时间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壹佰伍拾伍元整(¥169155.00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属于无效投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五)供应商必须在合肥市有门店或配送中心或相关中央厨房。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14 日(0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 发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邮箱报名(报名联系邮箱:530781087@qq.com,报名材料已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
4.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复印件;
5.供应商在合肥市有门店或配送中心或相关中央厨房证明材料;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监督
招标单位:某部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9856540400
联系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阚集社区11组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18269894444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某部快餐食品供应(二次)
项目编号:2021-JHDHFD-F3003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七月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供应商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
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七、因军队编制体制改革,本项目存在因使用单位调整,造成采购暂停、中止或取消签订合同的可能,招标人和使用单位均不承担补偿或赔偿责任。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35540978" 第一部分 谈判采购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35540979"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
3
32
HYPERLINK \l "_Toc435540982"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一部分 谈判采购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项目名称:快餐食品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2021-JHDHFD-F3003
划分包段:1个
中标数量:1家
项目概况:
满足不少于700人在4日中就12餐的需求(实际配送时间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拾陆万玖仟壹佰伍拾伍元整(¥169155.00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金额属于无效投标。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五)供应商必须在合肥市有门店或配送中心或相关中央厨房。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 7 月 6 日至 7 月 14 日(09:00—11: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 发售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或邮箱报名(报名联系邮箱:530781087@qq.com,报名材料已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
4.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复印件;
5.供应商在合肥市有门店或配送中心或相关中央厨房证明材料;
6.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2021年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 16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监督
招标单位:某部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19856540400
联系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阚集社区11组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 18269894444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7月6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一、项目说明:
项目概况:快餐食品采购。不少于8400份,其中早、午、晚餐各不少于2800份,各分4次配送,每次配送不少于700份。服务期限:4天,具体送货数量、时间、地点以采购单位通知为准。项目最高限价16.9万元。
下表所示快餐食谱仅供参考,请投标单位提供菜单及用餐标准。
名称 |
食谱1 |
名称 |
食谱2 |
名称 |
食谱3 |
名称 |
食谱4 |
早餐1 |
蛋炒饭, 乌江榨菜, 鸡蛋, 牛奶, 白米粥。 |
早餐2 |
酱油炒饭, 萝卜丝, 卤蛋, 牛奶, 小米粥。 |
早餐3 |
炒河粉, 花生米, 鸡蛋, 牛奶, 豆浆。 |
早餐4 |
火腿炒饭, 海带丝, 卤蛋, 牛奶, 黑米粥。 |
午餐1 |
土豆炖牛肉, 鱼香肉丝, 青椒土豆丝, 米饭, 西红柿蛋汤。 |
午餐2 |
红烧肉, 西红柿炒蛋, 炒花菜, 米饭, 紫菜蛋花汤。 |
午餐3 |
红烧排骨, 蒜苔炒肉, 麻婆豆腐, 米饭, 菠菜蛋花汤。 |
午餐4 |
孜然羊肉, 花菜炒肉, 手撕包菜, 米饭, 西红柿豆腐汤 |
晚餐1 |
酱鸭腿, 孜然鸡胸肉, 卤豆干, 米饭馒头, 银耳汤。 |
晚餐2 |
宫保鸡丁, 蒜苔炒肉丝, 炒白菜, 米饭馒头, 绿豆汤。 |
晚餐3 |
西红柿牛腩, 荷包蛋, 西兰花, 米饭馒头, 红豆汤。 |
晚餐4 |
红烧鸡腿, 韭菜炒鸡蛋, 绿豆芽, 米饭馒头, 绿豆汤。 |
本次采购项目为餐饮配送服务项目,包括需要餐饮配送服务人员,实际费用按餐标及实际用餐份数结算,具体要求如下:
送餐人员 |
配送地点 |
送餐时间 |
不少于700人 |
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指定地点 |
早餐07:15前、午餐11:15前、晚餐17:15前送到各指定地点 |
1、送餐菜品品质必须相同,同质同价,主材辅材同一进货来源,油品必须为非转基因油。
2、用餐最低标准:
早餐10元每份(定额),提供一种主食、一种小菜、一枚鸡蛋、一盒牛奶、一份粥。
中餐20元每份(定额),提供一份大荤、一份半荤、一份素菜、一份汤、一份米饭。
晚餐20元每份(定额),提供一份大荤、一份半荤、一份素菜、一份汤、一份主食(米饭、馒头搭配)。
早餐鸡蛋可以调剂为煮鸡蛋、卤鸡蛋、鸭蛋等,牛奶使用250毫升(克)品牌纯牛奶、酸奶等,主食不少于200克,小菜不少于50克,粥不少于200克(有条件的可提供适量点心)。
午、晚餐各菜类不少于150克,主食不少于250克,其中晚餐主食调剂为米饭和馒头搭配,总量不少于250克(有条件的可提供适量水果)。
具体配餐用表格列出4种早、中、晚菜品及规格。
3、成交单位提供的一切食品及相关产品必须确保符合国家及安徽省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新鲜卫生、安全可靠原材料(蔬菜、肉、蛋、鱼、米、面、食用油、调料等)制作,成交单位需向采购单位提供食材采购索证等材料。所有饮食每天每餐都必须留样,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没有留样的,由成交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4、成交单位须在采购单位人员用餐后,回收餐余垃圾,保持配送现场干净、整洁。
5、谈判响应单位须至少自备配送车辆1辆(提供行驶证及购车发票的复印件,原件备查),专职司机1人(提供驾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午餐配送服务人员1人(提供健康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6、供餐数量每天一核对并签字确认。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供应商的报价因包含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外支付包括人员服务费用、运输费用、日杂用品费用等在内的费用。
二、人员要求:
a、送餐人员的健康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b、无犯罪记录。
1、工作人员做好就餐原料的48小时留样并登记。
2、遇有问题及时沟通协调,不可延误服务对象按时就餐;遇有突发事件如不能按时供应,应立刻报告甲方负责人员采取补救措施;如有差错按甲乙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成交单位必须确保按要求配备人员,人员数量不可减少。
4、项目服务人员原则上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请采购单位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
5、采购单位对于菜品质量及配菜多少有权与成交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采购单位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三、双方责任
1、采购单位责任
(1)采购单位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支付合同期限内的费用。
(2)采购单位因特殊原因更改或增加就餐人员,需提前一个工作日书面或电话通知成交单位。
2、成交单位责任
(1)成交单位负责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管理、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
(2)成交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3)成交单位必须按时供应采购单位每日各餐,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好。
(4)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四、其它约定
1、成交单位在上级部门检查中不合格受到处罚,采购单位将按照处罚金额的2倍从成交单位的服务费中扣除;
2、成交单位出现严重失误时(食物中毒,用水、电、气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采购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成交单位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同时扣除承包费用的10%;并追究成交单位责任。
3、因提供不洁食物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由成交单位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成交单位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医疗、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成交单位承担。
5、如遇采购单位有特殊情况和任务,必须服从安排。
6、结算方式:服务费由采购人在对中标人实行价格核算后,当最后一日供货完毕后,采购人按实际核算结果在两个星期内完成货款支付。(中标人需开具累计结算金额的正式发票)。
采购人伙食单位、供应商必须严把食品质量关,供应商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供应商必须每日对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畜禽类和熟食类等副食品进行留样,每种品名留样时间不少于48小时,在冷链条件下存放,做好登记。植物类、牛奶类、干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饮料类、酱菜类等副食品应当对每个批次的货源进行留样,做好产品品牌、规格批号、产地等要素的登记。采购人将对供应商食品留样情况进行抽查,供应商应当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抽查,供应商未按要求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7、其他要求
7.1食品留样:由供应方提供专用包装盒,对于使用方食堂每天的菜品经烹饪后,留样保存。保存满48小时,若此期间没有问题,倾倒掉;若此期间有食品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则由相关部门追溯相关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某部所需的快餐供货及配送,供应商须就所有需求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开投标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应按固定优惠折扣率进行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所有快餐配送价格包括产品本身、包装、运输、配送、人工、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任何因原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食品安全或食物中毒责任,在确认导致问题的原材料品种后,由该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除对采购人进行赔付外,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四、违约责任
1、分量不足:若存在快餐分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情况,扣除分量不足的快餐相应金额;
2、质量问题:若快餐存在异味、异物等质量问题,双倍扣除存在异味、异物等质量问题的快餐相应金额;
3、配送时效:因配送不及时导致快餐供应延时超过15分钟的,扣除当次餐费的10%作为违约金;
4、安全问题:超过5人发生食品安全相关问题,扣除合同餐费10%作为违约金并追责。
五、综合说明:
1、供应商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服务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服务时间:四天,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方要求为准。
3、服务地点:根据采购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第三部分 报价方须知
说 明
(一)概述
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公告》中所述采购项目的谈判采购;
2.参与谈判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谈判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谈判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某部;
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部队委托,组织实施本次谈判活动的代理机构 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4.“报价方”系指从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
5.“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过谈判评审,确定成交的报价方;
6.“货物”系指成交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7.“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按报价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三)合格的报价方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谈判的有关规定;
2.经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审查合格,接受邀请,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能够承担谈判报价及合同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四)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报价方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报价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军用标准或行业标准。
(五)报价委托
如报价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合同款支付时需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并按采购人单位财务制度要求办理后再支付。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部队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2.具体付款方式:详见“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七)报价费用
不论谈判报价结果如何,报价方均应自行承担与谈判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八)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均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报价方在参与本采购项目谈判报价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报价方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报价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报价文件
谈判文件的内容
谈判文件由谈判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报价方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报价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谈判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谈判文件与电子版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谈判文件为准。
谈判文件的澄清
报价方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谈判开始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答复。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查询来源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方。
谈判文件的修改
1.谈判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谈判文件修改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谈判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方,并对报价方具有约束力。报价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3.为使报价方有足够时间修改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方。
报价文件编制
注意事项
报价方应仔细阅读报价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报价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报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报价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报价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报价被拒绝。
报价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以中文译文为准。
报价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报价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报价文件组成(包括两部分: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
报价书包括:
报价函(附件1)
报价一览表(附件2)
服务响应方案,包括服务承诺、项目实施方案、人员配备方案等(附件3)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附件4)
服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附件5)
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附件6)
拟投入项目设备配备表(附件7)
保密承诺书(附件8)
近3年中标成交案例及同类项目案例(附件9)
报价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如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人未到报价现场需提供)
供货方基本情况表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在合肥市有代理门店或配送中心或相关中央厨房的证明材料
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报价方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报价方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报价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报价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报价方应当按照报价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谈判小组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报价方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公章与全称相符。
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封装。其中,报价书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和“副本”字样。报价书、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电子文档一份。如果纸质正本与副本、电子报价文件不符,以纸质正本为准。
※报价方应自带备份电子报价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报价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方名称”,每包单独密封;
(3)电子报价文件为纸质正本报价文件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第X包-项目名称-报价方名称”。
报价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报价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报价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均视为有效。
报价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报价方自行负责。
报价文件有效期
报价文件自提交截止之日起180日内保持有效。
报价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报价方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报价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报价方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报价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报价方不能修改报价文件。
在采购过程中,报价方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谈判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报价一览表和合同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在承包期内各种税费、人工、维修、保养、所需的费用,维修所需的零配件费用以及在维修、保养服务过程中发生其他一切费用。
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报价方不同意以上修正,其报价将被拒绝。
报价方对同一项内容每次报价只允许有一种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谈判小组对报价方每个项目各品种物资最终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最终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否决其报价。
谈判保证金
报价方应当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3000元谈判保证金。
报价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账 号: 8906 0154 8000 00869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阊支行(银行行号:310305000056)。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成交报价方的报价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未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谈判开始后,报价方撤回其报价文件的;
谈判期间,报价方干扰谈判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虚假报价、串通报价的;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
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报价文件提交
报价文件密封及标记
报价方应当将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报价方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报价文件、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报价方名称”和“报价时启封”字样。
报价方应当在报价文件明确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由报价全权代表将报价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报价方在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按照报价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报价方修改补充报价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并在封面上注明“报价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方名称”和“报价时启封”字样。
撤回报价文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电报或传真等形式撤回报价文件,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报价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报价文件的时间以正式文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为准。
报价开始后,报价方不得撤回报价文件,否则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谈判报价与评审
谈判小组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规定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从省专家库随机抽取,其成员由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单位代表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专家小组的劳务报酬由代理公司支付。
报价方式
本次谈判采取2轮谈判3次报价的方式。确需增加谈判报价轮次的,在谈判过程中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评委)认定可以增加,但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理由。
评审要求
评审原则
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对所有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报价方一视同仁;
综合比较货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评审排序结果;
报价最低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将重新组织谈判。
评审有关要求
①谈判小组应当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谈判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报价方接触。
②评审过程严格保密。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所有知情人均不得向报价方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③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报价活动的正常进行。报价方在报价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成交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报价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和商务评审(依据表2至表3)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高的报价方作为预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审查项目 |
是否合格 |
||
供应商1 |
…… |
说明 |
|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
|||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 |
|||
3.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书面说明; |
|||
4.供应商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
|||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
|||
6.具有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证 |
|||
7.在合肥市有门店或配送中心或相关中央厨房 |
|||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
|||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
|||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
|||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
|||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6.“★”标技术参数无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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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评 定 |
|||
说明: 1.合格打“√”,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2
商务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1 |
价格 |
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值,等于平均值的得满分,每高于平均值的1%扣1分;低于平均值的1%扣0.5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依次类推,扣完为止。 |
40分 |
合计 |
40分 |
评审专家签名:
表3
技术评审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及规则 |
标准分值 |
1 |
公司综合实力 |
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万以上-500万(含500万)得2分,投标人注册资金为500万以上-1000万(含1000万)得4分,投标人注册资金为1000万以上得6分。以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 |
6 |
2 |
菜品的综合品质 |
供应商提供的菜单多样性、营养品种的丰富性、荤素搭配的科学性综合比较。 优秀:8—10分;良好:6—8分;一般:3-6分,没有不得分 |
10 |
3 |
项目团队主要人员 |
供应商项目主要配备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厨师长1人、厨师6人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综合能力横向比较。 优秀:6—8分;良好:4—6分;一般:2-4分,没有不得分 |
8 |
4 |
类似项目业绩经验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包或经营过快餐配送项目每个合同得2分满分6分,或餐饮合同每个得1分满分6分,本项最高得6分,提供有效的合同扫描件。 |
6 |
5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认证体系,每提供一个证书得2分,最高6分。须有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截图,否则不得分。 |
6 |
6 |
服务总体方案 |
(1)供应商服务方案(包括企业或公司情况、服务管理制度、本投标服务方案)。 优秀:8—10分;良好:6—8分;一般:3-6分,没有不得分 |
10 |
(2)质量控制措施(包括货物质量控制措施、货物配送质量控制等)。 优秀:6—8分;良好:4—6分;一般:2-4分,没有不得分 |
8 |
||
(3)应急保障能力(包括应急响应承诺频次、特殊情况下的货物保障等)。 优秀:4—6分;良好:2—4分;一般:0-2分,没有不得分 |
6 |
||
合计 |
60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2021年 月 日
评标委员会评审程序
审阅招标文件。重点审查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中无效投标条款、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细则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审查项目见表1。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具体审查项目见表1。
解释与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能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报价、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等主要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解释澄清出场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的倒序进行。供应商澄清材料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全权代表签字确认。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者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招标人书面解释。招标人应当给予书面解释,但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评审时,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分。其中,技术评委只能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技术评审,商务评委只能按照商务评审标准作商务评审。独立评审前,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集体商议、沟通、协调,技术、商务评审方面存有歧义的除外。
价格评审。待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前款(六)投标报价有关要求认定;不存在低价恶意竞争的,由商务评委依据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价格文件进行评审。
复核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资料和文件逐一进行复核。对排名前3名的预中标人、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评标委员会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预中标人。
中标数量1家。
按照评审排序及分配比例确定中标数量。选择1家供应商.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主要内容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开标日期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名单、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方法;
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评标结果和候选中标人排序、报价汇总表,以及推荐候选中标人的理由,尤其是报价最高且预中标的、报价最低未预中标的情形,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废标的和终止评审等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重点复核、分析原因,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
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宣布评标结果。评标结果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在评标现场向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当场公布,且不得更改。公布的内容至少应包含预中标人名称、排序和投标报价,以及无效供应商名称和无效投标理由。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有疑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现场予以解答。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现场认可的;
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超过2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超过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授权代表有效签字的;
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在商务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供应商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供应商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供应商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求的;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关键商务条款要求的;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技术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关键条款(参数)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支持的;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供应商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供应商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前述第5条情形除外);
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或保证金金额不足的;
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未满足对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要求的情形。
供应商及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参加军队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活动,致使该供应商受到处罚期间,该代理人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代理人同期(180天以内)代理2家以上供应商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
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的;
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的;
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人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供应商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串标供应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供应商的;
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供应商泄露采购预算、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的;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的;
招标人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供应商为特定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的;
招标人与供应商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对供应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的;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供应商样品的;
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开标后对下列情况,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按照《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分析原因。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供应商报价客观合理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可直接比照竞争性谈判方式,按照至少2轮谈判、供应商3次报价程序,采用原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组织评审。
经评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时,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供应商满足单一来源条件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将该项目在军队采购外网上公示1周(涉密项目除外),无其他供应商响应时,报采购管理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评标委员会(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参数、采购预算编制等方面存在问题,或者认定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的,应当予以废标,并在评标报告中注明;招标人应当报采购管理部门处理或者重新组织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质疑与投诉
(一)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统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派的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招标代理机构质疑处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9856540400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阚集社区11组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8269894444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鲲鹏产业园5号楼
(四)对质疑处理机构的书面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者质疑处理机构未答复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军队采购投诉处理办公室提出投诉。投诉电话:0574-87558260。
定标
确定中标人
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上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招标项目中标人;公示期内有异议的,按照本须知“质疑与投诉”规定的程序处理。
排名第一的预中标人有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剔除出库),或者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等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排序结果依次确定其他预中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人有权根据采购任务变更等实际情况调整中标数量。
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草案的依据。若合同草案未获批准,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草案。《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不能作为中标人启动生产或备货的依据,应待正式合同签订后再启动生产备货,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服务费
采购方须在与中标方签定正式合同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1980号文货物类收费标准的75%计取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即按中标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内1.1%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5%计算。
中标服务费只能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草案,合同草案经批准后签订正式合同。未经招标人同意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将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投标文件、澄清承诺、说明、补正和《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或委托加工。
本次合同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5%缴纳。
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的供应商,起始时间自有关机关批准之日起计算。处罚起始时间之前,经有关机关批准签订的正式采购合同,可以继续执行。自处罚起始之日起,采购机构发给相关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的合同草案自动失效。
产品质量检验验收
(一)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合同招标人代表可会同采购方组织质量监督检验,中标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
(二)验收不合格,合同招标人有权拒收货物和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验收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可有1次整改机会。若第一次检验未通过,合同甲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第二次检验。若第二次检验仍未通过的,合同甲方有权取消或解除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解释权限
本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四部分合同样本
(仅供参考)
采购合同
甲 方 |
乙 方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
付款单位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银行账号 |
||||||||||||
一、计划任务文号:合同批准文号:采购机构资格证号: 二、合同标的 |
|||||||||||||
序号 |
编码 |
物资名称 |
品牌 商标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合计金额 (元) |
交付时间 |
备注 |
|||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小写)?: |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三、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物资质量应符合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国军标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设计任务书 □投标书或投标文件承诺□其它。 四、包装及资料物资包装应符合 □国际标准 □国家标准 □国军标 □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 □设计任务书 □投标书或投标文件承诺 □其它。 □物资出厂资料 □中文使用操作说明书(套) □售后服务手册 □操作维修光盘(套) □履历书 □装箱清单 □随装工具 □随装备件 □质量检验证明 □产品合格证 □军检合格证 □装备铭牌(块数、式样、材质、安装位置供需双方商定)□其它。 五、检验验收□出厂验收由组织,乙方配合。 □乙方详细生产地址。 □交货验收。 □过程检验 □其它。 六、交货地点□乙方 □甲方发运接收单指定地点 □其它。 七、交货方式□甲方自提 □乙方送货 □甲方负责申请(□公路 □铁路 □水运 □航空)军事运输计划组织发运,乙方配合 □其他。 八、运输费用□甲方承担,乙方代垫,凭票据报销 □乙方承担 □甲方承担费用元,乙方包干使用 □其它。 九、售后服务□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质保期。质保期内,超出质保期后。 □保修期。保修期内,超出保修期后。 □培训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承诺在战时和平时特殊情况下的军事行动中优先向甲方提供有关支援服务。□其他。 十、资金结算 □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的预付款。□首检合格后再办理预付款。物资检验验收合格并完成交货后天内,甲方凭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单证,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自交货之日起□三个月 □六个月 □十二个月 □月正常使用且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结清。□最终结算按审价报告执行。 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其提供的物资时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指控,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责任。 十二、保密责任□甲方对乙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乙方对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及解除等事项保密,□涉及物资的全部技术资料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社会公开 □乙方应对甲方委托送货的发运单、接收单位目录和售后服务单位目录等资料,按密级管理,不得泄密。 □其他。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 □甲方因任务取消等情况,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产品出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和支付货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其他。 十四、违约责任甲乙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允许而违约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按执行,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违约方仍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大于最高违约金时,违约方要给予足额赔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都要在灾害发生36小时内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在灾害发生后14天内向另一方出具权威部门的证明文件。如果不可抗力影响连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可以重新商定合同履行问题。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提交甲方或乙方主管部门调解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 □草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由甲方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后,签订正式合同。 □正式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 正式合同一式份,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正副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有效期限。 十七、合同附件1.交货清单 □2.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3.售后服务承诺 □4.易损易耗件清单。 十八、其他。 十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
说明:1. 本合同依托军队采购网打印。在适用的条款“□”中打“√”,未包含内容在“□其它”栏目中填写 2.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制定。
附件1
交货清单
序号 |
品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原产地 |
注:含备品备件。
附件2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
序号 |
配置 |
技术指标 |
附件3
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4
易损易耗件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