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YCG(D)-2021102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达阳路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盐城市港海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响水县张集中心社区大东村 中标(成交)金额:28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静、韦宁、李信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成交单位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收费金额:肆仟叁佰贰拾元整(¥4320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6月24日 评审日期:2021年7月5日 综合评审得分及排序: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射阳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电 话:倪婷婷 15861968488 王亚 15195430948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电 话: 严立俊 19106188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17层 电 话:0515-8230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庆荣 电话:0515-82307666
达阳路厨房设备招标文件.doc |
总 目 录
总目录.............................................................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6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17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38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格式.............................................57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射阳县达阳路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7 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D)-2021102
项目名称:射阳县达阳路幼儿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厨房设施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江苏”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6月24 日至2021年7月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为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和支付证明,发送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1129684202@qq.com中。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问题须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及时查看预留电子邮箱或预留电子邮箱错误或信息缺失等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采购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注:备注公司名称和项目名称。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射阳开发区支行,账号:536558208403。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7月 5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 7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市民中心八楼(射阳县幸福大道1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胶装,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3、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供应商资质材料原件【营业执照、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近期税收缴纳凭证、近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声明函】必须带到开启现场签收【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启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响应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4、未购买标书的潜在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出席开标会议的人员,每个投标人仅限一名,如果需要答辩,可将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所有参加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支付宝中“苏康码-盐城市”;(可在开标前提前注册),且显示绿色方可进入大厅,各投标人选派出席开标会议人员请慎重选择,如因显示其他颜色导致无法进入大厅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射阳县教育局
联系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德发大道110号
电 话:倪婷婷 15861968488 王亚 15195430948
射阳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电 话: 严立俊 191061880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五洲国际广场B区5号楼17层
电 话:0515-82307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庆荣
电话:0515-8230766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总则
采购方式及定义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以下简称磋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
采购人指本项目的需求方。
采购代理机构指负责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
合格的供应商
满足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的规定。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适用法律
本次竞争性磋商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1.4.1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及服务按中标金额的1.5%,工程按中标金额的1.0%;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按中标金额的1.1%,服务按中标金额的0.8%,工程按中标金额的0.7%;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按中标金额的0.8%,服务按中标金额的0.45%。
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45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4500元整计收。
1.1.4.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损害赔偿)。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1.1.6 质疑处理
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有疑问的,须在开标前三日内向招标人以书面送达形式提出,并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不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招标人将做出答复;质疑期外的任何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公示内)质疑范围为除招标文件以外的招标活动;参加投标供应商认为评审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从采购结果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非书面形式、七个工作日之外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质疑必须有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送达的方式提交。质疑人(投诉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职社保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1.7 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1.1.8 招标人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1.9 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
1.1.10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
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须知
项目需求
评审标准
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盐城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构成
供应商应该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响应文件资料目录。
证明供应商资格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投标文件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报价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报价表填写报价。每项费用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其它费用处理
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另有说明的除外。
响应文件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磋商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表格要求填写。
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响应方案
派出人员情况表按要求填写。
参加竞争性磋商函
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竞争性磋商函。
若中标,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后签订合同前交纳中标额10%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帐户)。
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一式五份(一正四副),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响应文件中。
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的密封
1、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在提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以优盘作为存储介质,介质中含完整的响应文件 )。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回。
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并封装完好。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2)封袋(盒)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并在封袋(盒)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3)如果封袋(盒)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加写标记或标注不清,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代理机构也有权拒收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如果响应文件被宣布为“迟到”响应文件时,原封退回。
3.未按要求密封,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权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迟交的响应文件
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磋商与评审
磋商仪式
1.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竞争性磋商领导小组成员、采购人代表、监督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3.磋商时请监督人员或供应商代表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由代理机构开启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
磋商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磋商。
磋商小组将按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磋商工作纪律及保密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工作原则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响应文件审查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供应商澄清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磋商程序、最后报价、综合评分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抽签或随机确定参加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然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报价分二轮,第一轮报价做在投标文件中,第二轮报价在开标现场填写,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必须小于供应商自身的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4.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7.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项目方案优劣顺序推荐。
响应无效和终止磋商活动条款
1.响应无效条款
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属响应无效的情形。
2.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1.5.7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1.6确定成交、询问及质疑
1.6.1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日内,代理机构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期满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1.6.2询问及质疑
询问及质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7授予合同
1.7.1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重新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5.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8 招标补充文件
1.招标单位为了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将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2.招标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时间、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
1.9 现场踏勘
1、供应商自行组织、自费前往现场勘察。如需帮助,可向采购人提出。
2、供应商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3、供应商自行负责踏勘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事故和财产损失。
4、现场踏勘要求:供应商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位置、情况、规模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采购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予认可。
5、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采购项目需满足的政府采购政策目标和具体支持对象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在评标时给予价格扣除,参加磋商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给予价格扣除,参加磋商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给予价格扣除,参加磋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附件:放弃投标函格式
关于放弃参加“XXXXX”项目投标的函
致:射阳县 。
江苏鑫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2021年 月 日报名“XXXXXXX”项目,并收到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021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参数
编号 |
品名 |
规格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A.验货区/更衣间/卫生工具间 |
|||||
BA-001 |
风幕机 |
L=1500(配套门尺寸) |
1、电压:220V |
台 |
1 |
BA-002 |
灭蝇灯 |
500*200*340 |
1、粘捕式,采用优质诱虫灯管 |
台 |
1 |
BA-003 |
磅秤 |
300KG |
1、内置可充电蓄电池,充电时可以开机使用。 |
台 |
1 |
BA-004 |
平板车 |
500*700*7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BA-005 |
挂墙洗手水池 |
500*470*25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感应龙头 |
1、中心距为4〃感应龙头 |
台 |
2 |
||
—下水器 |
1、不锈钢材质 |
套 |
2 |
||
—下水组件 |
配套 |
套 |
2 |
||
BA-006 |
开水器连底座 |
450*400*920+500 |
1、电压:380v |
台 |
1 |
BA-007 |
拖把池 |
1200*600*50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摇摆混水龙头 |
高杆摇摆式水嘴 |
台 |
1 |
||
—下水器 |
1、不锈钢材质 |
套 |
1 |
||
—下水组件 |
配套 |
套 |
1 |
||
BA-008 |
挂墙工具架 |
L=1200mm |
1、架体:38×25×1.2mm |
台 |
1 |
BA-009 |
紫外线消毒灯 |
L=1200mm |
1、电源:220V |
台 |
1 |
B.副食库/主食库 |
|||||
BA-001 |
可调节四层货架 |
1200*500*1550 |
1、立柱采用厚度为1.5mm不锈钢板材折弯成型。立柱顶端配有银灰色尼龙装饰盖。 |
台 |
2 |
BA-002 |
留样冰箱 |
650*580*2015 |
1、温度范围:+0℃~6℃ |
台 |
1 |
BA-003 |
米面架 |
1200*500*200 |
1、采用304#不锈钢板,层板厚度1.5mm,所有管都安装补强撑 |
台 |
5 |
BA-004 |
四门冰箱(双温) |
1220*760*1950 |
1、容积:1000L |
台 |
1 |
C.洗碗间/餐具库 |
|||||
BC-001 |
风幕机 |
L=900(配套门尺寸) |
1、电压:220V |
台 |
1 |
BC-002 |
灭蝇灯 |
500*200*340 |
1、粘捕式,采用优质诱虫灯管 |
台 |
2 |
BC-003 |
双星洗碗池 |
1500*760*80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摇摆混水龙头 |
高杆摇摆式水嘴 |
台 |
4 |
||
—下水器 |
1、不锈钢材质 |
套 |
4 |
||
—下水组件 |
配套 |
套 |
4 |
||
BC-004 |
活动挂墙双层架 |
1500*320*7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BC-005 |
活动挂墙双层架 |
1200*320*7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BC-006 |
双层工作台 |
1200*760*80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BC-007 |
开水器连底座 |
450*400*920+500 |
1、电压:380v |
台 |
1 |
BC-008 |
洗地龙头 |
1、环氧外壳 |
台 |
1 |
|
BC-009 |
活动挂墙双层架 |
1800*320*7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BC-010 |
三星洗碗池 |
2100*760*80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摇摆混水龙头 |
高杆摇摆式水嘴 |
台 |
6 |
||
—下水器 |
1、不锈钢材质 |
套 |
6 |
||
—下水组件 |
配套 |
套 |
6 |
||
BC-011 |
活动挂墙双层架 |
1200*320*7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BC-012 |
双层工作台 |
1200*760*80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BC-013 |
热风循环消毒柜 |
1310*700*1800 |
柜身:须采用SUS304不锈钢板厚度1.0mm; |
台 |
4 |
BC-014 |
风幕机 |
L=1500(配套门尺寸) |
1、电压:220V |
台 |
1 |
D.预进间/备餐间 |
|||||
BD-001 |
挂墙洗手水池 |
500*470*25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感应龙头 |
1、中心距为4〃感应龙头 |
台 |
1 |
||
—下水器 |
1、不锈钢材质 |
套 |
1 |
||
—下水组件 |
配套 |
套 |
1 |
||
BD-002 |
挂墙工具架 |
L=1200mm |
1、架体:38×25×1.2mm |
台 |
1 |
BD-003 |
紫外线杀菌灯连支架 |
1、电源:220V |
台 |
2 |
|
BD-004 |
保温送餐车 |
1000*700*8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8 |
BD-005 |
挂墙独立空调 |
台 |
1 |
||
BD-006 |
传菜柜 |
1200*400*7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E.粗加工+精加工 |
|||||
BE-001 |
灭蝇灯 |
500*200*340 |
1、粘捕式,采用优质诱虫灯管 |
台 |
1 |
BE-002 |
单星深斗水池 |
1200*760*80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6 |
—摇摆混水龙头 |
高杆摇摆式水嘴 |
台 |
6 |
||
—下水器 |
1、不锈钢材质 |
套 |
6 |
||
—下水组件 |
配套 |
套 |
6 |
||
BE-002a |
拼台 |
500*500*4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BE-003 |
活动挂墙双层架 |
1800*320*7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1 |
BE-004 |
双层工作台 |
1800*600*8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BE-005 |
切菜机 |
1200*530*1280 |
1、每小时产量:150kg~1000KG |
台 |
1 |
BE-006 |
简易工作台 |
650*760*80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BE-007 |
活动挂墙双层架 |
1800*320*70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BE-008 |
双星深斗水池 |
1600*760*800/150 |
用材标准:SUS-304-2B不锈钢 |
台 |
2 |
—摇摆混水龙头 |
高杆摇摆式水嘴 |
台 |
4 |
||
—下水器 |
1、不锈钢材质 |
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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