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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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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现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踊跃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
1.2项目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1.3采购内容:妇产院区和儿童医院两个院区的所有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1)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主机
(3)气溶胶灭火系统
(4)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5)消防喷啉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
(8)防火卷帘门系统
(9)楼顶和地下消防泵房所有设施维护保养及室内外消防管路维护保养
1.4预算金额:100000.00元;
1.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6服务期限:一年;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2.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6 月 2日至2020年 6 月5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滨河院区四楼 采供科(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神华街19号)报名。联系人:霍女士 13847331819
2.2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2.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文件http://www.whsfybjy.com/uploadfile/2020/0528/20200528051439524.doc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二0二0年五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5016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837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HYPERLINK \l _Toc4699 1.总则 12

HYPERLINK \l _Toc24045 1.1采购依据 12

HYPERLINK \l _Toc13818 1.2项目概况 12

HYPERLINK \l _Toc26870 1.3合格的供应商 12

HYPERLINK \l _Toc7239 1.4费用承担 12

HYPERLINK \l _Toc25717 1.5保密原则 12

HYPERLINK \l _Toc20665 1.6语言文字 12

HYPERLINK \l _Toc15351 1.7计量单位 12

HYPERLINK \l _Toc11984 1.8时间单位 12

HYPERLINK \l _Toc10874 1.9现场考察 12

HYPERLINK \l _Toc9486 1.10.磋商前答疑会 13

HYPERLINK \l _Toc28171 1.11偏离 13

HYPERLINK \l _Toc9363 2.磋商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22897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13

HYPERLINK \l _Toc19114 2.2磋商文件的询问 13

HYPERLINK \l _Toc31700 2.3磋商文件的澄清 14

HYPERLINK \l _Toc6365 2.4磋商文件的修改 14

HYPERLINK \l _Toc9234 2.5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4

HYPERLINK \l _Toc13046 3.响应文件 14

HYPERLINK \l _Toc11891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14

HYPERLINK \l _Toc22131 3.2响应要求及无效响应 14

HYPERLINK \l _Toc5690 3.3响应有效期 15

HYPERLINK \l _Toc23037 3.4磋商保证金 15

HYPERLINK \l _Toc17947 3.5备选响应方案 16

HYPERLINK \l _Toc22908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16

HYPERLINK \l _Toc24150 4.响应 16

HYPERLINK \l _Toc67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6

HYPERLINK \l _Toc189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HYPERLINK \l _Toc9596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7

HYPERLINK \l _Toc31213 5.开启 17

HYPERLINK \l _Toc21761 5.1开启时间和地点 17

HYPERLINK \l _Toc6461 5.2开启程序 17

HYPERLINK \l _Toc28689 5.3开启异议 17

HYPERLINK \l _Toc21807 6.评审 18

HYPERLINK \l _Toc11382 6.1评审小组 18

HYPERLINK \l _Toc2155 6.2评审原则 18

HYPERLINK \l _Toc11805 6.3评审办法 18

HYPERLINK \l _Toc13192 7.合同授予 18

HYPERLINK \l _Toc5679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18

HYPERLINK \l _Toc21044 7.2成交结果公告 18

HYPERLINK \l _Toc31783 7.3签订合同 19

HYPERLINK \l _Toc1653 8.争议处理 19

HYPERLINK \l _Toc10373 8.1质疑 19

HYPERLINK \l _Toc13082 8.2投诉 19

HYPERLINK \l _Toc26111 9.服务费用 20

HYPERLINK \l _Toc9879 10.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20

HYPERLINK \l _Toc9575 第二章 响应文件要求 21

HYPERLINK \l _Toc16865 1.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部分 21

HYPERLINK \l _Toc20897 2.商务部分 21

HYPERLINK \l _Toc8966 3.技术与服务部分 22

HYPERLINK \l _Toc23642 第三章 合同文件格式 23

HYPERLINK \l _Toc4444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3

HYPERLINK \l _Toc6887 1.评审方法 29

HYPERLINK \l _Toc28093 2.评审标准 29

HYPERLINK \l _Toc24455 2.1初步评审标准 29

HYPERLINK \l _Toc24884 2.2详细评审标准 30

HYPERLINK \l _Toc21825 3.评审程序 31

HYPERLINK \l _Toc21330 3.1初步评审 31

HYPERLINK \l _Toc14886 3.2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HYPERLINK \l _Toc21380 3.3详细评审 31

HYPERLINK \l _Toc2828 3.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31

HYPERLINK \l _Toc20986 3.5综合评分 31

HYPERLINK \l _Toc2894 3.6推荐候选供应商 32

HYPERLINK \l _Toc28904 4.评审结果 32

HYPERLINK \l _Toc6027 4.1提交评审报告 32

HYPERLINK \l _Toc14528 第五章 纪律要求 33

HYPERLINK \l _Toc882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33

HYPERLINK \l _Toc3929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33

HYPERLINK \l _Toc732 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33

HYPERLINK \l _Toc4377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3

HYPERLINK \l _Toc24769 第六章 技术要求 34

HYPERLINK \l _Toc9370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50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20-CG-001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委托,现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踊跃参加磋商。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

1.2项目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1.3项目编号:

1.4采购内容:妇产院区和儿童医院两个院区的所有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1)室内外消火栓灭火系统?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主机

(3)气溶胶灭火系统?

(4)消防广播、消防对讲系统?

(5)消防喷啉系统

(6)防排烟系统?

(7)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等?

(8)防火卷帘门系统

(9)楼顶和地下消防泵房所有设施维护保养及室内外消防管路维护保养

1.5预算金额:100000.00元;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服务期限:一年;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代码),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2.2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符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配备要求的证明并且在设备人员、资金方面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

2.2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2.3投标人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行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2.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6 月 2日至2020年 6 月5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到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滨河院区四楼 采供科

(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神华街19号)报名。联系人:霍女士 13847331819

3.2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3.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三证合一,则提供三证合一证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各一份;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符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配备要求的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各一份。

注:1.报名时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3.4报名时间:2020年6 月2 日至2020年6 月 5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北京时间)。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标时间及地点:

4.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5日(下午17:00时前北京时间)。

4.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采供科(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神华街19号);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其他要求:

5.1投标企业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公告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网址:http://www.whsfybjy.com)上发布;

6.2本公告如有变更,请到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获取信息。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神华街19号

联系人:霍红霞

电话:13847331819

2020年 5 月 28日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1

采购人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2

采购机构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3

项目名称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

4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妇产院区和儿童医院两个院区的所有消防系统及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服务期限:一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

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代码),并有承担本项目合同的能力;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有工商局变更说明;

1.2供应商须具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符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配备要求的证明;

1.3落实诚信信息使用机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1.4投标人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行动,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1.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6

是否接受

联合体

不接受

7

现场考察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查看。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8

磋商前答疑会

不组织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9

书面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20年6月8 日 11时零分前

10

采购人书面澄清问题的时间

2020年 6月 9日15时零分前

11

分包

不允许

12

偏离

只允许正偏离(即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技术要求优于磋商文件要求)

13

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11时零分前

2.澄清方式:书面

14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发出澄清公告后 24 小时内。

15

供应商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发出更正公告后 24 小时内。

1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2年6 月5 日 17时前

17

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18

响应有效期

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

19

磋商保证金

不收取

20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 允许

21

签字和盖章 要求

1.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和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或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公章”、“单位章”和“公章”处均仅指与供应商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2

装订要求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图纸、图片等非文本形式的内容,可以不标注页码),目录和正文逐页标注连续页码(页码从目录编起,标注于页面底部居中位置)。采用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响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23

响应文件份数等要求

1.响应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2.宣传片电子版: 壹 份, U盘存储;用于开标现场宣传片演示

24

响应文件的 密封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及响应文件电子版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以上文件均须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25

响应文件的 标识

在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响应文件”,封套还应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等;在所有封签处标注“请勿在 2020 年6 月23日15时分之前启封”字样。

26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和要求

1.时间: 2020年 6 月 5日下午17:00 时之前北京时间;

2.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采供科

3.要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27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是

否:所有文件概不退还。

28

开启时间和 地点

1.开启时间:2020年6 月23日15时;

2.开启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四楼会议室

29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成员共3人,包括财务、使用科室、纪检等方面专家3人。

30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31

采购控制价

小写:100000.00元

大写:壹拾万元整

超出采购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2

付款方式

按合同执行

33

税金

竞标人报价中应包含6%税金

34

服务费用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0元

35

磋商文件

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的,在采购公告基础上进一步说明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评审标准和方法以及合同特殊条款等。

36

响应文件

潜在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文件。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37

知识产权

构成本响应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潜在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38

监 督

本项目的磋商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39

解释权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总则

1.1采购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

1.2项目概况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合格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费用承担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保密原则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6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活动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7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计量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8时间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时”、“分”均为北京时间。

1.9现场考察

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应当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以便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1.9.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1.9.3采购人可以视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

1.9.4供应商经过采购人允许,可以进入项目现场考察,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人原因外,供应商应对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其它任何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10.磋商前答疑会

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磋商前答疑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将澄清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偏离

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磋商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的组成

(1)供应商须知;

(2)合同文件

(3)响应文件要求;

(4)评审办法;

(5)响应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和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2.2磋商文件的询问

2.2.1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2.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委托授权范围的,应当告知供应商。

2.2.3询问及答复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电话、面谈等口头方式。

2.3磋商文件的澄清

2.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须知规定的时间前和方式,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

2.3.2采购人应当将澄清内容在原公告发布地点上予以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3从澄清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应在须知规定的时间内从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信函直接送达方式通知采购人。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2.4磋商文件的修改

2.4.1如有磋商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后发布更正公告,通知供应商修改磋商文件。

2.4.2从更正公告发布时间开始,供应商有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从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下载或者从网上直接打印公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以及确认日期,采用电话通知和信函直接送达两种方式通知采购人。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公告内容。

2.5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发布澄清或者更正公告的时间,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通知予以明确。

3.响应文件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组成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

3.2响应要求及无效响应

3.2.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内容作出响应。

3.2.2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初步评审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资格条件的;

(2)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

(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磋商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为同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控制、管理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磋商的;

(5)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7)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条件的。

3.3响应有效期

3.3.1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应承担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电话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无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

3.4磋商保证金

3.4.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数额和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2000元。

3.4.2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

3.4.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若有),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3.4.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评审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进行实质性变动的情况下,撤回全部或者部分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资料不真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备选响应方案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3.6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和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响应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其中:正文用白色复印纸双面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的规定处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

3.6.4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5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和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份数见供应商须知。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响应

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响应文件的密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响应文件的标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2.2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采购人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响应文件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

(3)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的,未手持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者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的,未手持并出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的。

4.2.4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4.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4.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

4.3.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书面声明应执行本章第3.7.3项的规定。

4.3.3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5.开启

5.1开启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启,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参加开启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

5.2开启程序

5.2.1宣布开启纪律;

5.2.2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5.2.3公布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及签到顺序;

5.2.4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并签字确认;

5.2.5开启响应文件,按照签到顺序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和响应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5.2.6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

5.2.7开启结束。

5.3开启异议

5.3.1供应商对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供应商、采购人签字确认。

5.3.2供应商认为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开启现场提出,采购人现场记录,按以下原则处理:

(1)相关各方供应商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人当众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2)若相关各方供应商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评审小组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响应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处理决定当场公布后,由采购人当众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响应文件。

(3)按照上述规定开启响应文件后,供应商再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3若有报价、价格折扣和磋商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响应方案等实质内容未被唱出的,供应商应在开启时及时声明或者提出;否则,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评审

6.1评审小组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的构成和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及综合得分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7.2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方的网页上发布信息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3签订合同

7.3.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签订合同

8.争议处理

8.1质疑

8.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8.1.2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

8.1.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1.4 采购人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电子信息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8.2投诉

8.2.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8.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

(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8.2.3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8.2.4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8.2.5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9.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章 响应文件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以下三个部分提交响应文件:1、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部分;2、商务部分;3、技术与服务部分。

1.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部分

(1)公司基本证照。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开户许可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符合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配备要求的证明,均为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核验;

(2)授权文件。

供应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誉承诺函。

供应商需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其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5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政府职能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资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服务。供应商需提供信誉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信用查询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商务部分

(1)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理念、企业治理、控股股东情况、主营业务、整体运营情况、历史发展状况、劳动用工状况等相关信息,应使项目实施机构及磋商小组能对供应商有更多了解。

(2)人才实力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拥有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将拟分派该项目的核心人员列表,并附该等人员简历以及职称证等资格证书,简历中应对个人的历史项目业绩有所说明。

(3)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可以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3.技术与服务部分

1消防维护保养及其他合理化建议

从消防维护服务等各角度,供应商认为能作为自身服务亮点,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2)服务期保证方案等


合同文件格式

合同编号: 号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消防维保合同

项目名称: 消防维保合同

维保单位:

签订地点: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由乙方承担甲方消防系统的维护服务,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期:从2020年 月 日至2021年 月 日,承包期限一年。

二、维护费用及付款方式:¥ 元(人民币大写: )。

付款方式:签订维保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50%(),维保工作满一年支付其余50%()。

维护和保养的工作范围

1.维护和保养的工作范围

1.1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妇产院区和儿童医院院区的消防系统。

1.2依据系统形式划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泵房;防火卷帘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

2.维护和保养的工作内容

2.1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详细内容见《消防维护保养技术协议》

2.1.1用专用测试仪器检查探测器动作是否正常,确认灯显示是否清晰。检查中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测器,应及时拆换。

2.1.2检查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实际操作前需经甲方同意,做好妥善安排后方可进行,以防造成现场人员的恐慌和混乱。

2.1.3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相关联的消防设施,检查其报警功能和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2.1.4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设备的联动功能是否正常:

2.1.4.1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1.4.2以上试验应有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中心(室),并在对应的表单中做好详细记录。

2.1.4.3检查消防通讯设备,所有对讲电话需作通话试验,语音线路畅通清晰。

2.1.4.4检查所有的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防火卷等转换开关,警报转换开关,应急照明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2.1.4.5检查消防电源是否正常,并进行强切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2.1.4.6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的外观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2.1.4.7巡视检查所有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有无脱落缺损,并对所有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警铃进行检查探测器下方和手动报警按钮周围空间是否有堆物等影响其正常报警的现象。

2.2自动喷淋系统:详细内容见《消防维护保养技术协议》

2.2.1检查消防水池水位,确认水位指数是否正常;

2.2.2检查消防供水控制阀门上的铅封是否完好,确认所有控制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

2.2.3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及附件,确认接口是否完好、无渗漏、闷盖齐全;

2.2.4检查喷头,清除障碍物;

2.2.5检查报警阀组启动及信号反馈;

2.2.6检查室外阀门、进水控制阀门,确保处于开启状态;

2.2.7检查管道是否堵塞,用放水试验的方法观察水管道是否受堵;

2.2.8检查管道是否漏水,尤其对接头、变径、三通、阀门连接处需仔细检查;

2.3消火栓系统:详细内容见《消防维护保养技术协议》

2.3.1检查室内消火栓栓头是否漏水,开关是否灵活,组件是否完整;

2.3.2对屋顶试验栓进行放水试验,并用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泵,实验供水系统的水量水压是否符合要求;

2.3.3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对地下消火栓及是室内消火栓进行出水试验;

2.3.4定期检查消火栓前端阀门井;

2.4消防水泵房:

2.4.1查看水泵和阀门的标志;转动阀门手轮,检查阀门状态;

2.4.2在消防主机控制室联动水泵,查看运行及反馈信号;

2.4.3对消防水泵定期进行运转试验,运转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2.4.4检查水泵工作状况和性能,主泵与备泵之间能自动切换;

2.4.5检查水泵动力状况,电控箱是否能够正常控制,设备是否有效工作:

2.5消防水池、水箱:

2.5.1检查水源是否正常供水,水量、水压有无变化。

2.5.2检查消防水池水位,确认水位指数是否正常;

2.6.维护与保养制度的建立

2.6.1.根据实际情况为甲方制定消防系统每半月检查计划、每月、每季度发全年测试计划和方案并交由甲方审核。

2.6.2.协助甲方出具每半月、每月、每季度及全年维修保养表单、测试报告、维修清洗设备资料交由甲方消防负责人认可并存档保管。

四、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指定总务科负责监督维护计划的履行和检查执行情况。

1.2.对乙方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乙方的违规操作行为.实行月报制度,对乙方的报告、报表及时批复。

1.3.有权监督乙方对本规范要求范围内的检修维护计划落实情况,负责对维护质量进行验收。

1.4.审查乙方上报的维修用料计划,及时提供经审批的材料、设备。

1.5.根据乙方检修维护工作的执行情况和服务质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和经济考核。

1.6.乙方维护保养工作开始一周前,甲方应提供维护范围内的所有消防系统资料,正常工作后甲方配合乙方对所维护系统详细介绍。

1.7.甲方应保证需替换设备的供应,因其供应不及时而延误时间,乙方不负责,并对易损件有一定量的储存。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应录用身体健康并经过消防部门专业培训的人员持证上岗。

2.2.乙方人员负责本协议要求范围内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冬季防冻设备保洁工作发生如更换设备、部件、查找故障、调试、除锈刷漆等维护作业的项目根据专业维修需要,增加技术人员或生产厂家技术人员。乙方对设备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做到随叫随到,乙方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到达,如系统发生故障24小时连续抢修。

2.3.乙方根据所从事的消防设备和消防系统检修、维护、保养的工作性质、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劳动纪律、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制度的内容不应与甲方指定的有关制度相抵触。

2.4.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等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备的维修工作,保证消防设备、设施时刻达到合格验收的标准,达到有效及正常工作状态。

2.5.乙方应根据维修、保养的需要,对所有管理的设备、设施建立相应的档案、台帐,每次的维护、更换、测试应在资料中准确反映,乙方必须每日对系统巡查,巡查要有记录;根据所定的全年维修、检测计划按月上报具体工作计划和材料计划,以便甲方及时安排供货。

2.6.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有关部门完成上级部门、消防监督部门等各类检查工作。

2.7.对原设备、设施方面的配合不合理,先天性安全隐患和甲方在管理方面的疏漏,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反映。

2.8.乙方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测后,应向甲方出具企业检测报告。

五、施工安全措施

1.月、季、年检进行之前,需有甲方出具书面通知,并通知各相关单位人员,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误会。

2.维护人员检查设备时,必须通知甲方值班人员。

3.系统维修时,如需断电、断水应向甲方领导报告,取得同意并派人现场监督,加强防范措施后方能动工。

4.在作消防联动设备测试时,应清除设备周围的杂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六、备品备件、消耗性材料的供应

1.乙方用于甲方消防设备、设施及系统维修、更换、升级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由甲方负责采供或委托乙方订购,乙方领用时需经甲方消防专管人员确认与批准。

2维修更换掉的设备部件,经甲方消防专管员确认后上交甲方指定的管理部门。

3.甲方委托乙方订购的材料、设备、备品、备件应将供货商的合法手续,认证资料及报价单提供甲方,甲方认定后再由乙方订购。

4.消耗性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消耗性材料包括:氧气、乙炔、焊条、棉纱、黄油、机油、汽油、稀料、标准件、铅油、麻、生料带、铁丝、胶布、密封胶、焊锡、焊油、橡胶垫、接线鼻子、砂布、锯条、切割片、护口、管卡、扎带、热塑管、接线盒、绑带、各种消耗性刀具、检测工具、刃具等一般性耗材。

5.乙方用于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所需的工艺装备、机具、工具、劳动保护及安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行配备。

6.乙方用于消防设备、设施维修所需的运输机械、车辆及通讯用具均由乙方自备。

七、规范遵循法律

1.本规范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乙方提供的消防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工作将符合适用的法律、许可、批准、法令、规则及条例。

2.乙方将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有关文件,由甲方验证核实并备案。

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在本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该争议。

2.若双方发生争议,任一方不同意协商调解或调解开始20天内未能得到解决,则任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其按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再30天内进行仲裁。仲裁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不服仲裁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安全责任划分及违约赔偿

1.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乙方承揽甲方生产现场等地消防设备、设施检修维护工作。

2.乙方在工作场所作业时,由于甲方违章指挥,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人身伤残或伤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3.工作过程中的意外情况和不可抗力的因素所造成的乙方工作人员伤残或伤亡,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4.因乙方工作人员过失或检修维护不当,造成甲方设备损坏或因消防设备误动作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将根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乙方处以罚款。

5.发生与人员有关的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甲方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并予以正确的调查和处理,乙方要全力配合事故调查并服从处理结果。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无正当理由停止或中断在甲方的服务工作,甲方有权拒付中断前的服务费用;影响到甲方安全生产的,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甲方按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按时将服务费用支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提出停止服务的要求。

8.乙方未经取得甲方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合同中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甲方(签章):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四章 评审办法

1.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经过初审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得分。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审分的平均值。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家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表1(初步评审)

2.2详细评审标准

(1)分值构成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 分。

3.评审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3.1.2供应商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竞争:

(1)对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偏离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

(2)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3)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可以为复印件,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4)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5)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6)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7)没有按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9)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填写或主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2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3详细评审

评审小组可以与供应商进行多轮磋商,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修订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修订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不可磋商核心条件。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3.4重新提交响应文件

若磋商文件有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5综合评分

3.5.1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3.5.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6推荐候选供应商

评审小组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与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评审结果

4.1提交评审报告

评审小组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响应文件完成评审后,编写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章 纪律要求

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互相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竞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竞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超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

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技术要求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细则

一、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保养操作规程和标准

(一)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 用专用测试仪器分期分批次全面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 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 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区域是否准确;

4、 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5、 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是否正常,检查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 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 、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9、 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10、 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11、 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二)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 探测器动作灵敏,报警准确;

2、 主控屏工作正常,正常显示报警区域和输出联动信号;

3、 手报按钮动作灵敏,报警准确,联动功能正常;

4 、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外观完好、清洁,各项输入、输出显示功能正常;

5 、界面(模块)各项参数正常,与外围设备的通信、控制信号正常;

6 、电池组的电压及其他参数正常,供电稳定、可靠;

7 、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牢固,无松动、破损或脱落;

8 、主、备电源自动切换功能正常;

9 、探测器外观完好,内外部清洁,功能正常;

10、 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正确,各项功能正常;

11、 系统接地电阻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

(三)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1、 每月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全面测试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的显示,试验烟、温感探测器动作是否灵敏;

2、 每月检查试验主控屏是否正常,有报警信号源时是否正确显示某区探测器动作,警铃蜂鸣是否鸣响;

3 、每月试验手报按钮报警,本层及其上、下各一层警铃是否动作鸣响;

4、 每周检查主控屏和联动控制屏的各个显示功能是否正常,并全面清洁、保养;

5 、每月检查各个界面(模块)和主机系统外围设备的反馈信号是否正常,每季定期测试界面(模块)输出电压是否正常,确保正常运行;

6、 每季检查工作电池组、充电器的工作状态以及检查备用电池的电压及其他指标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7、 每季检查系统设备所有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破损和脱落。

8 、每季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9、 每季定期对感烟、感温探测器进行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确保报警灵敏;

10、 每周定期检测报警主机控制程序有否乱码,确保主机功能正常;

11、 每月定期测试报警主机系统的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并做好记录。

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保养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一)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 检查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

2、 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3、 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爆裂隐患;

4、 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5 、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6 、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

7、 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8、 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9 、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10、 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11 、定期对喷淋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二)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 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压力(动、静压力)流量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 、水流指示器动作灵敏、报警准确、及时,复位正常,消防中心显示报警地址正确;

3、 喷淋头外观完好,无滴漏或爆破隐患;

4、 阀门处于正常开、关状态,有明显标志,信号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消防中心有关闭信号显示,报警地址准确;

5、 喷淋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6、 安全泄压阀和水锤吸纳器外观完好,工作灵敏、可靠、有效;

7 、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无堵塞或漏水,工作正常;

8 、湿式报警阀外观完好,无渗漏,放水试验时动作灵敏,其压力开关联动喷淋泵启动,消防中心报警显示准确;

9、 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10、止回阀启闭灵活、有效,无水回流,外观完好;

11、 喷淋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三)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1、 每月分批次试验楼层喷淋管网末端试验装置是否正常(水压、流量是否达到要求);每周检查一次楼层喷淋末端静压是否达到规范要求;

2、每月检查试验水流指示器动作是否灵敏,报警是否及时准确,复位是否正常,消防中心是否有显示等;

3、 每周检查喷淋头、管道是否完好,有无破裂隐患;

4 、每月检查各个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试验楼层信号阀门开关是否灵活,消防中心是否有关闭信号显示;

5 、每周检查保养喷淋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6 、每季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7 、每月检查喷淋立管的自动排气阀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8、 每月检查试验湿式报警阀、水力警铃动作是否灵敏,喷淋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显示是否准确;

9 、每季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10 、每月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11 、每季定期对喷淋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三、消防栓系统的保养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一)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防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

2、检查测试消防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3、 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4、 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5、定期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柱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6、 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7、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定期清洗过滤器;

8 、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和螺栓加黄油润滑;

9、 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10、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二)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消防栓箱内配置齐全,各项配件完好,消防栓口静压符合设计或规范要求;

2 、试验消防栓破玻按钮,消防栓水泵启动,各项联动设施动作,消防中心有报警信号和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3、各阀门处于正常的开或关状态,且有明显标志,阀体完好、不漏水;

4、消防栓系统水泵接合器外观完好,配置齐全,无变形、无渗漏、无缺损;

5、 消防栓喷射时,其充实水柱达到设计或规范要求;

6、 安全泄压阀和水锤吸纳器外观完好,工作灵敏、可靠、有效;

7、减压阀和过滤器外观完好,减压阀工作稳定、可靠,且减压比例准确,过滤器内无杂物,水流畅通;

8 、阀门开关灵活、有效,无锈蚀、渗漏;

9、 止回阀启闭灵活、有效,无水回流,外观完好;

10、 消防栓系统管网外观完好,无变形、无锈蚀、脱漆和渗漏。

(三)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1、 每月检查消防栓箱配置是否完整齐全,包括检查每个消防栓口的静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栓口橡胶是否老化、龟裂或脱落,检查水带是否霉烂、穿孔,检查卷盘胶管是否老化、龟裂,检查破玻按钮是否破碎;

2 、每月检查测试消防栓破玻系统,试验破玻按钮,警铃是否鸣响、消防水泵是否启动、消防中心是否有报警信号及消防水泵状态显示;

3、每周检查各阀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是否完好不渗漏;

4 、每周检查保养消防栓系统的水泵接合器,确保完整、不渗漏;

5、 每季至少一次试验消防栓,检查其喷水充实水栓是否达到规范或设计要求;

6、 每季定期试验安全泄压阀是否灵敏、可靠,检查水锤吸纳器工作是否有效;

7、每月检查消防栓管网的减压阀及其过滤器是否正常,每季定期清洗过滤器;

8、 每季定期检查阀门是否开关灵活、有效,阀门关闭不严或不能灵活使用的应及时修理,对阀门的接触面发现有缺陷的,需进行研磨工作,无法修复的予以更换。定期对阀门转动部位螺栓加黄油;

9 、每月检查止回阀启闭是否灵活、有效;

10、 每季定期对消防栓系统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对腐蚀严重的管道予与更换,对油漆脱落的管道及时除锈刷防锈漆和标志漆。

四、泵房、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一)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 检查试验自动和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观察流量、压力、运行电流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存档;

2、 检查各控制柜到消防中心信号是否正常,控制柜各指示灯各功能是否正常;

3 、定期检查联动柜内部电路,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吸尘、紧固接线的保养工作;

4、 定期检查消防水泵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是否正常。打开水泵出水管上的放水试验阀,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切换正常,试验1~3次;

5、 定期测试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6 、定期测试消防水泵的故障自投功能是否正常;

7、 定期添加或更换水泵的润滑油。

(二)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 水泵运行平稳,流量、压力达到设计要求;

2 、控制柜与消防中心信号通讯正常、准确,显示正确;

3、 控制柜、联动柜内接线无松脱、无撞火烧花,清洁无尘,功能正常;

4 、消防水泵末端双电源控制箱主备电源自动切换投入功能正常;

5、 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6 、消防水泵控制柜的故障自投功能正常,即一台故障时,另一台能自动投入使用;

7 、水泵轴承润滑充分、可靠,水泵运行平稳,轴承不过热。

(三)维修保养工作计划

1、 每月检查试验自动和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观察流量、压力、运行电流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存档;

2、每月检查各控制柜到消防中心信号是否正常,控制柜各指示灯各功能是否正常;

3、每月定期检查联动柜内部电路,测试其功能是否正常,并进行吸尘、紧固接线的保养工作;

4、每月定期检查消防水泵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装置是否正常。打开水泵出水管上的放水试验阀,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消防水泵启动应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电源切换正常,试验1~3次;

5、每季定期测试水泵的相间及对地电阻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6、每月定期测试消防水泵的故障自投功能是否正常;

、消防专用电话的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一)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 检查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是否完好;

2、定期试验每个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的通讯是否畅通,语音是否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通话部位是否正确。

(二)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 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外观完好、清洁;

2 、消防专用电话通讯畅通,语音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通话部位正确。

(三)维修保养工作周期计划

1、 每周检查消防专用电话或插孔是否完好;

2、每季定期试验每个电话或插孔的通讯是否畅通,语音是否清晰、响亮,消防中心电话主机显示部位是否正确。

六、应急广播系统的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一)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 试验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上,音响清晰;

2 、检查保养消防扬声器,测试楼层扬声器的效果,声响是否响亮清晰;

3、 定期对消防广播主机进行一次检测维护保养;

4、 试验消防广播的选层广播功能是否正常。

(二)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 消防广播系统强制切换功能正常,且音响响亮、清晰;

2、 扬声器外观完好,声响效果响亮、清晰;

3 、广播主机运转灵活、可靠,控制功能正常;

4 、消防广播系统选层准确、可靠,功能正常。

(三)维修保养工作周期计划

1、 每季试验火灾应急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在试验中不论扬声器当时处于何种工作状态,都应能紧急切换到火灾事故广播上,音响清晰;

2 、每月分批次检查保养楼层消防扬声器并测试其声响是否响亮、清晰;

3、 每季定期对消防广播主机进行一次检测维护保养;

4、 每月试验消防广播的选层广播功能是否正常。

七、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的维护保养操作规程和保养标准

(一)维修保养工作内容

1、 检查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的外观是否完好,灯炮(管)有无烧毁,充放电试验是否正常;

2、 测试应急灯、出口及疏散指示灯的蓄电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时间。

(二)维修保养工作标准

1 、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外观完好,充放电正常;

2、 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蓄电量达到规范要求。

(三)维修保养工作周期计划

1 、每月检查应急灯、出口指示灯、疏散指示灯的外观是否完好,灯炮(管)有无烧毁,充放电试验是否正常;

2、 每半年测试应急灯、出口及疏散指示灯的蓄电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时间。

维护保养服务承诺

1、本单位在维保期内保证维护保养设备连续正常运行,若设备出现故障或运行不正常时,接到业主通知后及时作出响应,保证在六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消防设施存在问题或故障,应当立即修复;不能立即修复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修复;需要供应商或者厂家解决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修复。维修后由甲方在维修报告中签字认可。

2、本单位在维保期间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提出整改建议,配合用户搞好消防管理工作,保证消防系统正常运行;

3、确保维护保养范围内的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保证有关消防部门对本大楼的消防设施(保养合同约定的范围)例行检测通过。

4、通过维护保养,延长消防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设备更新维护费用。维保中以维修为主,更换设备为次,尽量减少更换设备费用;

5、提供消防系统及设备的改建、扩建、安装等技术咨询服务。做好消防值班人员的操作培训指导;

6、及时响应甲方人员的通知,对该方所不能处理的故障或无法明示的现象迅速做出分析、判断,排除系统的故障,保证其控制信号的准确,在保证系统主机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配合甲方处理非维保范围内的问题(如线路故障);

7、每次测试,维修完毕,填写相应的表格说明,配合甲方进行维保年内的年度消防检测;

8、重大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前一周内,提前预约上门服务。


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目录(格式自拟)


竞争性磋商承诺函

(采购人名称):

经研究,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提交响应文件。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我方在参与竞争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2、我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在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

3、我方同意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技术要求内容。

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磋商文件规定期限内或项目实施机构的实际要求期限内提供履约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文件,包括股东投资协议、章程等文件,极力配合项目实施机构组建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

5、我方同意项目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注册。

6、我方承诺在退出时,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移交项目资产。

7、我方同时知悉:如违反本承诺,将被取消本次及以后同类型项目的参与资格。

8、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与竞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9、你方授权代表可通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得到进一步的资料。

10、下述签章人声明:我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11、 (其他补充说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 期:


竞争性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投标限价(元)

投标总价(元)

服务期

质量要求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消防维保项目

100000

注:报价中包含消防维护保养的服务费、税金、人员工资、设备费、材料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部分

(一)公司基本证照

1.营业执照


2.消防技术服务资质


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

(二)授权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职务:________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单位盖章)

日 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参与磋商的情况下提交)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和身份证) 代表我方签署及递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有关条款的澄清,接受指示和代表公司完成与项目有关的所有其他必要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授权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表人: (签字)

日 期: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员参与磋商的情况下提交)


(三)信誉承诺函

我单位承诺:

在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5年内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政府职能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资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

若经查询以上承诺不实、我单位愿意承担所有后果。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

(一)供应商简介

(格式自拟,具体要求见第二章响应文件要求)


(二)人才实力证明材料

专业技术人员简历表

名 称

姓 名

职 务

职 称

主要资历、经验 及承担过的项目

(附相关人员证件)


(三)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公章) 填表日期: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服务电话

传真

许可级别

证书编号

注册资金

人民币: 万元

持证人数

在保单位数合计(合同须在有效期)

填写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维保合同生效≥180天或已失效<180天(以投标截止日为准计算);

在乌海市行政区域内;

单个合同10台及以上的维保业绩。

(附相关合同扫描件)


第三部分 技术与服务部分

消防维护保养维保计划与方案等;

维保期间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