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ZC-CG-2021-JZ00347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荆采计备[2021]XM00347号
三、项目名称
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荆州市众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柳垸一路(谷物公司)3单元6层10号(自主申报)
中标(成交)金额:70(%)
服务类 |
名称: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1年(起止日期合同中约定) 服务标准: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韩莉,赵江桂,高艳红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7-05
2、评审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荆州市景明观路2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
2、收费金额:1.7(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报价方式:按照荆州市物价局公布的实时指导价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
2.公告网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 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岑路竺桥段
联系方式:1354568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景明观路2号
联系方式:13997555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13997555327
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ZC-CG-2021-JZ00347
项目名称: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采 购 人:荆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6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1
第二章 磋商须知············································································3
第三章 采购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11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15
第五章 合同书格式········································································1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20
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函
项目概况
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地址:荆州市景明观路 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7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ZC-CG-2021-JZ00347
2、采购计划备案号:荆采计备[2021]XM00347 号
3、项目名称: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7.08(万元)(此预算为全年参考价,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6、最高限价:127.08(万元)
7、采购需求: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服务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1年(起止日期合同中约定)
9、报价方式:按照荆州市物价局公布的实时指导价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 供 应 商 参 加 政 府 购 活 动 前 三 年 内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时,以网上核实的信息为准)。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及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0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06 月 28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荆州市景明观路 2号)
3、方式:
购买本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文件原件(不接受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
印件留存评标时核对)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荆州市景明观路 2
号)报名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荆州市景明观路 2号);逾期或不
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07 月 05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地址:荆州市景明观路 2号)
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网址: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bei.gov.cn.
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优化政府采购更大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 号。
3.受疫情影响,投标时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的规定做好相应措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荆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地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岑路竺桥段
联系电话:13545682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荆州市景明观路 2号
联系方式:13997555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经理
电 话:13997555327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6 月 21 日
4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2 项目编号 HBZC-CG-2021-JZ00347
3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荆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
联系人:高艳红
联系电话:13545682065
地址: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沙岑路竺桥段
4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
5 代理机构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997555327
地址:荆州市景明观路 2号
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否
价格扣除比例 10%
7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
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
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价格扣除
比例
3%
8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5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
2. 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门。
2.3“代理机构”是指: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
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工程”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建设工程。
2.9“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
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
文件要求的,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加磋商。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
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书面承诺;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
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3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6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
购人和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 代理服务收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 号
收费,评审费另据实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
机构。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 响应文件以及与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 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
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磋商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补
充和磋商。
5.5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提供格式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响应文件提供的格式,表格可按同样格式
扩展,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
有实质性的违背。未提供的由投标人根据内容自行拟定格式。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磋商内容自磋商之日算起 6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不得改变磋商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
定短的,磋商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代理机构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
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要求,但
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
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0.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
7
采购人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
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 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供纸质文件);提供一份电子
文档存入 U 盘,与响应文件一并封存提交。
12.2 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胶装成册。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和地点携带法人
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递交到代理机构。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 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任何响
应文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15.磋商小组成员由外聘专家三名及以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组成,外聘专家
从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1 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谈判、
商务服务评议并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磋商的步骤
16. 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项目相关的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磋商过程。
17. 资格性审查
17.1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代表或委托授权人身份
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
商参加磋商。
17.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的情况等。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
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 3条。
18. 第一轮磋商
18.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
行磋商。
8
18.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
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竞争性磋商有
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磋商小
组。
18.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
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 第一轮磋商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
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
轮竞争性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3家供应商满足。
18.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19.磋商文件修正
19.1 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
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3 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磋商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
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
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
止。
20. 第二轮磋商
9
20.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0.2 第二轮磋商结束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
不足三家的,按照上一轮磋商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
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
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磋商活动终止。
21.4 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
21.5 报价合理性说明:磋商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
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
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6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2. 综合评议
22.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务评
议和价格评议。
22.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3.1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
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
的,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10
2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
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3.3 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
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
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磋商须知前附表》
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3.4 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
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4.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得分=
(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24.1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
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
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
被拒绝。
25.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
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7.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
应商。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28.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
11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9. 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磋商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书面质疑,代理机构将
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书面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法人或负责人授权代表)等;
29.2 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9.3 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29.4 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则必须联合体各方共同签署、盖章;
29.6 提起质疑的日期。
代理人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法人(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十、签订合同
30.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1. 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照签订的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十二、适用法律
3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12
第三章 采购服务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项目编号:HBZC-CG-2021-JZ00347
2、项目名称: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127.08(万元)(此预算为全年参考价,实际发生金额据实结算)
4、最高限价:127.08(万元)
5、采购需求:食堂生活物资供应配送服务
6、合同履行期限:1年(起止日期合同中约定)
二、采购服务要求
1、配送原料物资的实际品种与数量不得少于订单品种数量。
2、供应肉类应为当日宰杀鲜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
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3、供应蔬菜、调味品不得有霉变、腐烂、变质及超过保质期。
4、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交货期:电话、微信通知后24小时到达
三、投标报价方式及要求:
1、报价方式:按照荆州市物价局公布的实时指导价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
2、荆州市物价局公布的实时指导价内未列明的菜品价以“时令市场均价”
为准;
3、供应商应保障供货价格的相对稳定(以月为单位)。
四、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按照供需双方签订的合同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13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1.磋商评审办法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仅对资质与符合评审标准的响应文件进行
磋商。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评分30分,商务评价20分,技术评
价50分。
2. 报价部分(30分)
价格评价以磋商响应供应商最后一次磋商报价为基础,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小组会将对各响应人报价的完整性、数据的正确性逐一审核,若
响应报价有明显遗漏,磋商小组将分析认定响应人是否为有效响应供应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
为满分(30 分);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如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3. 商务部分(20 分)
资质和实力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二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响应供应商的商务
及技术响应、服务承诺、履约能力、经营实力、资质、类似规模案例经验及人员
情况等相关内容
4. 技术评价(50 分)
技术与服务评价以磋商文件第三章作为依据,主要评价下列各项:
(1)磋商响应供应商对项目响应程度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2)磋商响应供应商项目技术实施具体措施;
(3)其他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
评分标准
评审
项目
评审
分项
分值 评分标准
价格
评议分
(30 分)
报价
得分
30 分
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
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落实政府
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
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磋商报价)×30%×100
商务
评议分
人员
配备
5 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有 3 人以上(含 3 人)5
人以下健康证件的得 3 分,有 5 人以上(含 5 人)健康证件的得 5 分,低
于 3 人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4
(20
分)
3分 供应商提供专项安全负责人的得 3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类似
业绩
12 分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18 年 5 月至今)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最
高得 12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提供原件备
查);
技术
评议
分
(50
分)
服务
方案
8分 根据供应商制定具体的配送方案评分,得 1-8 分,未提供不得分。
5分
供应商对食材能按时按量的配送到位。是否具有合理的保障措施等方面进
行评分,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8分
供应商拥有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响应采购人临时需求以及投斥处理等
(内容包含全年无休不间断供货,应急时的供货时效等)评分,得 1-8 分,
未提供不得分。
管理
制度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体系架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评分,得 1-5 分,未
提供不得分。
5分 根据各供应商提供专项人员管理方案评分,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食品
安全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食品卫生安全的承诺方案评分,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供货
车辆
4分
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配送车的,提供一台得 2 分,最高 4分;(自有车辆
提供公司名下的车辆登记证及机动车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机
动车行驶证);
2、供应商无自有车辆或未租赁车辆的,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配备车
辆的,每承诺 1 台得 1 分,最高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上述两项不同时计分。
服务
内容
及质
量承
诺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合理、可行的食材配送承诺,并有相应的质量保障承诺评
分,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售后
服务
及承
诺
5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详细、完善的售后服务计划,并有具体处罚措施评分,得
1-5 分,未提供不得分。
15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
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并
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款项,并承担
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服
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16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服务)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
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服务)的时间、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
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
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17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荆州市市级政府采购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18
目 录
19
附件 1
磋 商 书
致:(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
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
本一份、副本二份。
1)磋商书 (附件 1) ;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
3)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相关书
面承诺(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相关书面
承诺(附件 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
打印件(附件 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如果有的话)(附件 13)。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20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60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21
附件 2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货物(服务)名称 报价(综合折扣率%)
大写
服务期
其它
注:1.报价方式:按照荆州市物价局公布的实时指导价采用综合折扣率报价。
2.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22
附件 3
服务(货物)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服务(货物)名称 规格 数量 服务期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说明:提供详细的服务范围,包括服务类别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23
附件 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备注
1
资
格
性
检
查
营业执照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相关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资格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信用记录
供应商参加政府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
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审时,以网上核实的信息为准)
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格式见附件 11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2
符
合
性
检
查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一致
响应文件签署
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
字或盖章
采购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
及要求”的要求
报价是否有效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价
其它要求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未完全响应视为无效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4
附件 5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
应情况
偏离
说明
备注
自评结论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
必须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
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25
附件 6
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
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
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
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26
附件 7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代理机构名称):
(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
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
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
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 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7
附件 8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28
附件 9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
相关书面承诺
致:(采购人名称)
本公司遵守诚信原则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的
采购活动,并郑重承诺: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情况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全部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期:
29
附件 10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或相关书面承诺
(格式自拟)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或书面承诺)
30
附件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代理机构)
我单位现声明:在参加 磋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声明有不实情况,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1
附件 1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评审时,以网上核实的信息为准)
(供应商自行打印)
32
附件 13-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
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
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3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
号
行业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
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总资产
(万元)
1
农、林、牧、
渔业
≥20000 ≥500 ≥50 <50
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
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
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
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
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
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
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
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
12
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
13
房地产开发经
验
≥200000
或,≥
10000
≥1000 且,≥5000 ≥100 且,≥2000 <100 或,<2000
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
15
租赁和商务服
务业
≥300
或,≥
120000
≥100 且,≥8000 ≥10 且,≥100 <10 或,<100
16
其他未列明行
业
≥300 ≥100 ≥10 <10
34
附件 1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
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5
附件 13-3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6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格式自拟)
四、报价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配送原料物资的实际品种与数量不得少于订单品种数量。
2、供应肉类应为当日宰杀鲜肉,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3、供应蔬菜、调味品不得有霉变、腐烂、变质及超过保质期。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2)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合格投标人
3. 商务部分(20分)
(1)磋商响应供应商对项目响应程度的合理性和完整性;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封面:
目 录
附件1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