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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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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2021年07月06日 18: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行政区域西山区公告时间2021年07月06日 18:1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荣国琼、张 沛、杨卫平
总成交金额¥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亚玲
项目联系电话0871-68303085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西山区昌源南路12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8178482
代理机构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亚玲、康毅0871-68303085
附件: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H53A00621001267(招标文件编号:H53A0062100126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云南津轩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昌源南路129号

中标(成交)金额:8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云南津轩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食堂管理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1年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荣国琼、张 沛、杨卫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按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请成交供应商于公示期满后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5室办理领取成交通知书等有关事宜,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感谢。 2、缴纳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招标代理开户银行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地址:西山区昌源南路12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871-68178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方式:赵亚玲、康毅0871-68303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亚玲

电 话: 0871-68303085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 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53A00621001267 采 购 人: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 2 2. 项目概况 ................................................................ 2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 2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 2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4 一、总 则 ................................................................. 6 二、磋商文件 ............................................................... 6 三、响应文件 ............................................................... 7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 9 五、磋商 ................................................................... 9 六、成交结果 .............................................................. 10 七、其他事项 .............................................................. 11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 13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 0 第五章 项目需求............................................................ 23 第六章 磋商程序和方法 ...................................................... 23 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 ...................................................... 2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1. 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 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 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H53A00621001267; 2.2 项目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 目需求”。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4 本项目采购预算:91.20 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 业,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3.4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在相关网 站进行查询;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06 月 23 日起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 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时 30 分至 17 时 00分(北京时间),登陆云南招标股份 有限公司网站,进行报名,报名网址:www.ynzbw.com 或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号(人民西路与西园路交叉口)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 505 室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获取。 4.2 磋商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 年 07 月 06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 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第五评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地址:西山区昌源南路 129 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1-6817848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 328 号 邮政编码:650032 联 系 人:赵亚玲、康毅 联系电话:0871-68303085 传真:0871-6830308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2 采购人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53A00621001267 3.1 采购内容 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7.1 磋商文件澄清截止时 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7.5 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 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 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第五章 项目需求等 9.1 构成响 应文件 的其他 资料 其他材料 1. 资信证明文件:第三方出具的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 2019年或 2020年)或企业基本开户行近期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2. 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0 年 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 前任意 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依法纳税的承诺函。 3.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0 年 1月至投标截止 日期前任意 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 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依法缴纳社保的承 诺函。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6. 若磋商文件中另有要求的,则还应满足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资 质要求。 7.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资料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 的其他资料。 10.1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91.20万元 11.1 有效期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 12.4 响应文件份数 相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U盘) 13.2 磋商保证金 缴纳方式:通过网银、电汇等形式打款至项目专项账户 保证金金额:¥15000.0000 元(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缴纳时间: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到账时间以项目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 金视为未提交。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开户名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科技支行; 开户账号:富滇银行:021000065702; 注: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登陆“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ynzbw.com)或精彩纵横交易平台 (http://www.jczh100.com/)”,可在保证金子账户菜单中查 询相关保证金缴纳账号。 2、保证金可缴纳至上述银行账户中的任意一个。 3、每项目、每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相同,请缴纳保证金时注 意。 4、保证金缴纳、退还的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保证金线上缴纳 公告》 5、请在汇款时按完整的银行账号进行汇款。 15.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 时间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5.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15.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否 16.1 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16.4 磋商程序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 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第2.1款资格审查标准规定的内容,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 具备的资格条件,凡有一条不满足的供应商不再参与磋商。请各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仔细 阅读资格审查标准。 23.1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收到成 交通知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2.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 25.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 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提交核验的证照: 1.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磋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磋商时,需提供: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一、总 则 1. 项目概况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次服务采购进行竞争 性磋商采购。 1.2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资金来源 2.1 资金来源已落实,用于采购“项目需求”所列服务。 3. 采购范围 3.1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 4.1 详见:“磋商公告” 5. 磋商费用 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磋商文件 6. 磋商文件的组成 要求提供的货物、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项目需求 第六章 磋商程序及方法 7.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参加供应商应认真审核磋商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 前以澄清函形式(加盖单位章)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概不接受。 7.2 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包含问题的来源)要求澄清 的问题,其他澄清方式无效。 7.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 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 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 文件截止之日。 7.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推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 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 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 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响应文件 8. 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和 商务条件后,编写响应文件。 8.2 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 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9. 响应文件构成 9.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按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有关文件的提交如未特别注明需提 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10. 报价和报价货币 10.1 本项目采购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处理。 10.2 供应商须就“项目需求”中所有采购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3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 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服务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费用、税费、项目实施费(厨师团 队服装费等)、服务费、应急服务费用、利润、保险费等所有费用,以及本项目正常运行、开展所必须的其 他费用。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投标人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 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 10.4须完整报价,少报、漏报、错报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结算时不做调整。 10.5供应商应根据“报价表”要求填写磋商报价组成情况。 10.6 通过实质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10.7 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终报 价文件若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 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 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0.8 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 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 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10.9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1. 有效期 11.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1.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 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 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保证金。 12. 响应文件的编制 12.1 响应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12.2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12.3 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字处逐一签字,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若以 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代替的,须出具供应商单位公章对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函原件。 12.4 响应文件应准备正本一份,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文件的副本。响应文件封 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内容。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 为准。 12.5 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装订应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并要 求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13. 磋商保证金 13.1 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前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 及金额缴纳,并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13.2 磋商保证金形式:磋商保证金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交。 13.3 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 号。 13.4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到账收据凭证,如果以 电汇或网银转账等方式提交的则仅需出示电汇或网银转帐凭证。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4.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正本和副本的数量提交响应文件。 14.2 供应商应将正、副本文件加以密封,并在封贴处盖密封章(或公章)。 14.3 响应文件袋的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15.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5.1 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15.2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15.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磋商 16. 磋商 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16.2 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 当为 3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磋商应当推选组长,但 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磋商会议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 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但不得超过2人。 16.3 磋商原则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 选人 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16.4 磋商程序和方法 磋商小组按照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规定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进行磋商。 16.5 磋商文件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第 2.1 款实质性要求为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实质 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 16.6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 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 磋商过程的保密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 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 其他人员透露。 1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 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注: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 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六、成交结果 19. 成交人的确定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19.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得分由高 到低的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0. 成交通知书 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 2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0.3 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4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 21. 签订合同 21.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 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合同。 21.2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 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其他事项 22. 质疑和投诉 22.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下列部门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 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 切来源。 受理质疑部门: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六部,联系人:赵亚玲、黄锐;电话:0871-68303085。 22.2 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 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盖单位章的原件。 2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 涉及商业秘密。 22.4 参与活动的供应商对磋商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 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磋商小组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22.5 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云南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3. 采购代理服务费 23.1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收取,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成交人应在接受“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24. 磋商文件编制依据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25.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5.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1.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2. 实施地点: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指定地点 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合同编号: 合同自编号: 项目编号: ●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 政 府 采 购 (委托采购) 合 同 书 签订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签订内容可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另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 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 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实施地点: (三)项目范围 (四)项目实施内容 (五)技术要求 第二条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 (一)合同金额: (二)付款方式 (三)乙方账户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对乙方及时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 2、甲方应及时批复乙方提交的工作计划、技术文件、服务规范文件、服务活动文件等。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和文件承担保密责任及义务,未经乙方书面批准,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 无关的第三方或与乙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披露由乙方提交的工作方案及乙方涉密商业信息。 4、甲方应根据乙方服务活动开展的需要提供本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收集其它有关资料。 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会议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 5、乙方工作团队按项目工作计划派驻甲方区域或前往甲方区域开展相关服务工作,甲方应协助相关衔接、 沟通、协调等工作。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组织季度审核、年度审核、合同验收。 7、甲方按照约定付款方式及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费用。 8、甲方保证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其签署及递交本合同的行为不会与有关法 律、法规或其章程之规定相冲突。 9、除本条各款明确的职责外,甲方责任还应包括本合同其它条款指明的或可推断出的甲方职责。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执行,确保项目成果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要求。 2、乙方应及时提交工作计划、技术文件、服务规范文件、服务活动文件等资料。 3、乙方工作团队按项目工作计划派驻甲方区域或前往甲方区域开展相关服务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合理要 求、服务制度及规范等开展服务工作,并服从甲方管理。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实际工作进展及执行情况。 5、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需求和意见,及时改善工作方法和服务质量。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资料和文件承担保密责任及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向任何与本项目 无关的第三方披露项目信息和甲方未公开披露的信息。 7、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合法权利,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 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乙方保证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及能力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其签署及递交本合同的行为不会与有关法 律、法规或其章程之规定相冲突,并保证对本合作协议前置条件当中的乙方承诺全权负责。 9、除本条各款明确的职责外,乙方责任还应包括本合同其它条款指明的或可推断出的乙方职责。 第五条 调整及变更 (一)项目成果交付后,经过甲方审查或评估,提出调整或补充意见,属本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乙方负 责调整及补充;如需重大调整,则按下列两种情况处理: 1、属乙方服务内容不全、有误或不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内容要求的,乙方承担整改责任。 2、属甲方委托的内容出现变更的,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调整。对此,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要求增加本合同之外的工作内容或专项服务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合 同或专项服务合同。 第六条 合同验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并向甲方提出索赔,直至要求终止合同。下列 情况属甲方违约: 1、合同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时,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 履行合同条款,并向甲方提出索赔。 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如按时组织项目验收、按时支付款项等),且在收到乙方发出的 书面通知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未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过失时,乙方将有权中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产 生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并给予处罚,并向乙方提出索赔,直至要求终止 合同。下列情况属于乙方违约: 1、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时,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 履行合同条款,并乙方提出索赔。 2、乙方服务工作不符合合同要求时,乙方应尽快无偿返工,如乙方不愿返工,甲方可另行委托,返工费 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未采取有效措 施纠正其过失时,甲方将有权要求终止合同,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 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 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 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 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 影响。 (三)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 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和乙方各执贰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本合 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补充 条款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书面形式写就,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形成本合同的内容,且具有与本合同同等 的效力。但是,这些补充和修改并不能解除双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职责,除非在这些补充和修改中另有说明。 (四)除本合同外,合同生效以前双方的所有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口头或文字说明、文件、信件和其它 形式的通讯内容在本合同签字后自动失效和终止。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附件如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此后无合同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 购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响应文件内容须按照以下格式内容顺序进行装订,并每页连续标注页码。 格式1: 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总报价 (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质量 磋商保证金 备 注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表中“磋商总价”应与格式 2“磋商申请函”中“磋商总报价”和格式 3中“磋商总价” 一致。 2. 此表应放于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格式2: 磋商申请人 致: (采购人名称) 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 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参加 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磋商报价汇总表,磋商总报价(大写) 元,人 民币(¥ ),在 (服务期限) 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 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规定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供应商须知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 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人的行为。 7.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 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 (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章): 投标日期: 6 格式3: 磋商分项报价表 (此部分格式自拟,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详细编写磋商分项报价表,列明各项费用的 具体组成及费用清单)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7 格式4: 商务条款偏离表 供应商须逐条对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 商务条款是指:磋商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要求 的业绩、服务及信誉部分、服务期限、付款方式、售后服务、履约保证金等要求。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情况说明 商务条件支持资 料索引 (页码及条目号 等) 注:对于投标产品商务条款响应要求需有证明材料支持的,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并将该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标注在“商务条件支持资料索引” 中。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期: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8 格式5: 服务及违约承诺 (此部分格式自拟,由供应商按《项目需求》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对服务及违约情况进行详 细阐述、承诺,其中需明确联系方式等具体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9 格式6: 服务方案 此部分内容由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需求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编写需对项目的方案提出详细的阐述: 至少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供应商基本情况(组织机构、服务能力、为保证项目运行所必须的人员等)概述; 2. 项目的前期准备、情况分析、实施方案、应急预案;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0 格式7: 拟派往项目组人员情况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务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等级 专业 证 书 毕业院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1 2.其他人员简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毕业院校 职称 参加工作时 间及年限 备注:附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2 格式 8: 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期限 备注 注:1.供应商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等)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3 格式 9: 资格证明文件 1.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 2. 所附格式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填写。 3. 供应商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真实正确且有效。否则所产生的 一切法律后果均有供应商承当。 4. 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4 格式10-1: 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5 格式10-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6 格式10-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 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 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盖单位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码 : 详 细 地 址: 电 话: 注:1.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如非中国国籍应提供护照)原件交 由公证人员核验。 2.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7 格式10-4: 1、 供应商资信证明文件(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限提供); 2、 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要求时限提供); 3、 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8 格式 10-5: 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自行承诺及说明,内容自拟)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期: 注: 1、供应商应对是否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说明和承诺; 2、若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以证明资料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9 格式 11: 供应商信息表 (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本表信息)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公司性质 公司类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 注册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基本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 话 手机 固话 联系传真 联系邮箱 经营范围 公司管理体系认证 (质量、职业、环境管理体系) 公司资质及各类生产、经营许可 如:工程类资质(工程单位)、设备制造商、经销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认 证)、其它资质。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供应商: (盖单位章)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0 格式 12: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 单 位 名 称 ) 的 ( 项 目 名 称 )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 标 的 名 称 ) ,属于(十)餐饮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 企 业 名 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2. ( 标 的 名 称 ) ,属于(十)餐饮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 企 业 名 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 ( 中 型 企 业 、 小 型 企 业 、 微 型 企 业 )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1、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 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 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 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1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 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 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 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单位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 5、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所列“(十)餐饮业。”的行业。(注:(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 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2 格式 13: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它资料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文件要求,请自拟格式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3 第五章 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标的所属《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中所列“(十)餐饮业。”的行业。(注:(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一、服务方式 1、采购方提供厨房,餐厅,餐具,全套厨房设备,负责提供水电和燃料等相关费用。 2、采购方委托服务方对食堂原材料,食材供应商进行监督管理,采购方自行采购食材, 服务方负责加工并提供相关服务。 二、采购方要求人员配备要求及服务期限: 1、人员配备要求 (1)服务方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从 事过两年以上单位食堂(200 人以上)餐饮服务者优先,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身体健康,容 貌端庄,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健康证(需每半年复检一次),厨师及面点师须持证上岗,食 堂工作人员男性比例不低于 50%,18 至 35 岁年龄段比例不低于 50%,采购方配备给服务方工 作人员共计 19 人,厨师,面点师,洗配切及餐厅工作人员等服务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 (2)后厨在岗人数不少于 16 人,可自行调整人员配置,但需保证食堂正常运转;前台 服务员在岗不少于 3 人,负责食堂前台值守、接待工作餐服务等工作,限女性,身高 1.6 米 以上,年龄 36 岁以下、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和气质、懂得基本的接待礼仪,能使用电脑进行 基本文档、表格处理。 (3)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 2、服务方负责食堂的后厨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事、菜肴制作、就餐环境卫生及餐厅服 务等。 3、采购方只负责提供服务方工作人员工作日内的伙食(国家法定节假日伙食自负)。 4、服务方必须按时、按量、按需供应采购方一日二餐自助就餐。 (1)早餐:就餐人数 291 人左右,豆浆、牛奶、米线、面条、饵丝、卷粉、稀饭、白煮 蛋(茶叶蛋)等,面点 2-3 种(自制)或糕点 1-2 种(自制),两种或两种以上“帽子”等 (或按采购方要求制作),就餐时间为:7:50-8:50 (2)午餐:就餐人数 291 人左右,四荤四素,米饭、炒饭、汤菜 1-2 种、粗粮 1-2 种、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4 面点 1-2 种、自制咸菜 1-2 种、酸奶,水果切配等(或按采购方要求制作),就餐时间为: 11:30-12:30 (3)晚餐:原则上不开晚餐,但特殊情况甲方需要开晚餐,服务方必须按采购方要求和 标准开餐 (4)会议工作餐:按采购方要求和标准制作自助餐。 5、服务方必须对每天所供应的菜品留样 48 小时备查。 6、采购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妥善保存采购方采购的食材 物资,保持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7、服务方负责日常餐具清洁消毒、餐厅和后厨的卫生保洁工作,负责冰柜定期清理、除 霜、消除异味、生熟物品分开存放。每周进行一次以上整体卫生大扫除,保持餐厅及后厨卫 生整洁。 8、采购方负责餐厅,厨房内所有资产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服务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人 为损坏,遗失的情况,由服务方照价赔偿或购买相同型号设备进行更换。 9、服务方在合同服务期内需要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服务方提出经采购方核实后,由 采购方视情况处理。 10、服务方负责做好消除蚊、蝇、鼠害及消毒工作。 11、服务方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负责食堂的饮食卫生安全,并签订《饮食安全卫生 责任状》。采购方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服务期内发生因食物制作原因导致食物 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服务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 济损失,采购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2、采购方每月随机邀请 100 名就餐人员对服务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 90﹪ 以上为合格,不达 90﹪为不合格,由采购方书面提出整改要求,若整改后仍不合格或达不到 采购方要求,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3、服务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制订和实施配套完善的内 部管理制度。 14、服务方所派工作人员属于服务方的员工,与采购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 系,服务方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服务方负责。如因用电、用火、用气等引起的事故或 发生意外伤亡,由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15、服务方不得在成交后转包或分包。 16、其他要求:因疫情防控、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就餐人数增加,不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5 相关服务费用(可商议调减菜品数量);按照国家、省、市及主管部门要求,如需工作人员 进行核酸检测等,服务方需无条件配合,费用由服务方自行负责;按照国家、省、市及主管 部门要求,如采购方单位进行封闭管理,服务方需无条件配合进行封闭; 17、如因疫情防控、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采购方工作需要,服务方需按采 购方要求派出 1 至 2 名的外驻厨师,为干部职工制作饭菜。 三、劳务服务费 劳务服务费用每年总计 912000.00 元。 四、费用结算 劳务服务费采购方按月支付给服务方(次月 5日前)。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6 第六章磋商程序和方法 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 查 内 容 审 查 标 准 2.1 实质性 要求审 查标准 资格条件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4项规定 供应商具备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条件承诺书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磋商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 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及内容,并加盖公章; 磋商报价 报价完整且仅有一个报价方案,且不超采购预算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符合磋商文件格式、资料提供、文件签署等的要求 其它实质性条件 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 的。 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 2.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 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本项目评审细则详见下表。 评分因素权重: 磋商报价 F1:10 分; 技术部分评审 F2:60 分; 商务部分评审 F3: 30 分。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F3 其中: ① F1、F2、F3 分别为磋商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②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③ F2、F3 部分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专家评分的 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其他 政府采购政策: 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应考虑的优先条件和价格折扣: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 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 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相关证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7 条款号 审 查 内 容 审 查 标 准 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 策。 4.节能、环保产品价格折扣: 审查标准:若报价产品为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且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按产品投标报价的 0.5%的扣除幅度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项目需求为《节能产品政府 采购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则不再对节能产品进行最终报价的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8 评分细则如下: 序 号 评分因素 分 值 评分标准 F1 磋商报价 10 分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 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F2 技术部分 (60 分) 服务方案 (30 分) 30 分 第一个档次(20-30 分):食品数量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 原材料管理考虑全面(含水电使用),编制科学,服务质量 保证措施严格、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 方案; 第二个档次(10-19 分):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原 材料管理编制合理、但不够全面,针对本项目服务特点能提 出相应解决方案; 第三个档次(1-9 分):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原 材料管理编制水平一般,部分项目内容编制较差,基本可行。 不提供服务方案,不得分。 人员配置 (30 分) 30 分 第一档(16-30 分):人员配置合理,职能配置明确、分工 合理,岗位职责齐全、清晰,完全满足项目实施需求; 第二档(6-15 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职能配置基本明 确、分工基本合理,岗位职责基本齐全、清晰,基本满足项 目实施要求; 第三档(0-5 分):人员配置较差,职能配置不够明确、分 工不够合理,岗位职责不够齐全、清晰,或无法满足项目实 施要求。 F3 商务部分 (30分) 企业类似业绩 (20 分) 20 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2018 年至今)进行评审: 提供 1个有效业绩的得基本分 5分,每增加一个有效业绩加 5分,分数加满为止(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服务承诺(10 分) 10 分 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服务承诺,承诺内容满足磋商文件第五 章项目需求的得 3分;提出了明确的、针对各项承诺需求的 违约惩罚措施的加 3分;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服务承诺保证 措施的加 2分,加到满分为止。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9 一、磋商方法 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办法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 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 的,按方案部分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最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列推荐 3 个成交候选人。 磋商时,除价格得分外,磋商小组各成员将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 价、打分,然后将每个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汇总后计算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评分的 算术平均值(保留 2 位小数),得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 二、磋商标准 2.1 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 实质性审查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服务 要求等实质性要求审查标准进行审查,见“磋商程序和方法前附表”。 2.2 磋商标准 2.2.1 供应商只有通过实质性评审才能进入第二轮报价及详细评审。 2.2.2 第二轮磋商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价,按无效响 应文件处理。 2.2.3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 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3人(2 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三. 磋商程序 3.1 实质性要求审查 3.1.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 2.1 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实质性要求审查。有一项 不符合磋商标准的,不通过实质性要求审查,不再参与磋商。当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的供应商少于 3 家时,将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3.1.2 项目需求的审查以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服务指标规范响应表进行审查;响应文件 中未提供相应资料的,按不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0 3.2 磋商、比较与评价 3.2.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实质性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 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 息。 3.2.2 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 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 3.2.3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 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 3.2.4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 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 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 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 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3.2.5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 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3.2.6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 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2家。 3.2.7 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 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 3.2.8 磋商小组成员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 得分。 3.2.9 技术部分(F2)和服务及信誉部分(F3)得分由磋商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 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供应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第三位“四舍五入”。 3.2.10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 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 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 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西山区税务局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31 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 审报告。 3.3 磋商结果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及打分。磋商小组按照最终得分的高低 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3人(2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3.4 关于中小企业 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 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 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 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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