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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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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补充通知

招标详情

2021-07-05 00:00:00.0
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 全流程公开




标题发布时间
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补充通知2021-07-05

标题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补充通知[LHDT202101]
内容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

采购人:浙江省临海市大田中学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首次发布日期:2021年6月30日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1日09时00分。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未能按时签到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未能按时签到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2、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配备具有上岗证的水电工各1名负责食堂的水电管理维修,确保食堂日常的正常运行。

现修改为:投标人须配备具有上岗证的水电工各1名负责食堂的水电管理维修,在工作时间必须到场,确保食堂日常的正常运行。

其他事项不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6-89361164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75862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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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招标文件20210705.doc
目 录

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浙江省临海市大田中学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方式:13758629290

招标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6-89361164

2021年6月


目 录

TOC \o HYPERLINK \l "_Toc46050649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460506497" 第二章 招标需求 3

HYPERLINK \l "_Toc460506499"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0

HYPERLINK \l "_Toc46050650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24

HYPERLINK \l "_Toc46050650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HYPERLINK \l "_Toc460506502" 一、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临海市大田中学委托,就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

项目编号:LHDT202101

招标人:浙江省临海市大田中学

食堂劳务有效报价范围:食堂营业收入的23%~28%(含劳务费、管理费、损耗费、设备维修费、食堂办公经费、小型设备添置)。

招标规模及内容概述:本次招标为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具体人员配置及就餐人数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1个标段

服务期限:1年+1年+1年。(1年服务期满后,安全卫生管理服务到位,满意度达到招标人规定要求,可按投标承诺要求续签,最长不超过3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管理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本项目需求的供应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招标活动前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不良记录及其他重大违法、行政处罚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

(一)时间:2021年06 月30日08时00 分至2021年07月 20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地点:临海市月河路16号三楼招标代理办公室

(二)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供应商报名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携带有效的报名资料到招标代理处获取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7月21日08时30 分至2021年07月 2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临海市月河路16号三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未能按时签到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临海市月河路16号三楼会议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9、其他事项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0、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6-89361164

招标人:浙江省临海市大田中学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758629290

第二章 招标需求

一、项目概况

浙江省临海市大田中学位于临海市大田街道,教职员工250余人,在校生3000余人。食堂共二层,约3400平方米,师生用餐人数2500人左右。超市约120平方米。

二、食堂劳务外包方面

(一)服务内容、服务范围

1、服务内容:

本项目以劳务输出的后勤服务总承包,食堂日常的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采购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负责劳务输出及服务(包括食堂日常管理、食品制作、各项服务、保洁等)。招标人提供食堂设施和餐饮用具,承担食堂水电、燃料的费用。

投标人负责食堂员工管理及日常运行;负责每日用餐所需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领用、保管、制作加工等工作;负责制订每周菜谱;负责日常菜肴、面点等食品制作;负责粗加工、清洗等厨房工作;负责窗口、大厅等各项服务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包括厕所、食堂门口外直径10米内地面)等工作。

投标人每天定时提供食品采购清单,由学校专人负责食品采购,中标人与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食品数量与质量的验收工作;向师生出售的菜肴价格由招标人决定。

2、供餐时间及要求:按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及学校作息时间确定供餐时间。提供早、中、晚三餐及夜宵服务,依需提供公务接待服务及加班增餐服务。食堂早餐供餐时间全时段内须提供粥、豆浆、包子等早点,花色品种不少于15个;供餐时间全时段内中餐、晚餐菜肴不少于12个品种;二楼食堂要求提供特色小吃。每餐菜肴荤素搭配均衡、营养安排合理。

3、投标人应根据季节不同提供适时菜品,定期推出特色菜或新菜(主打菜每天有变化),需提供食堂当日成本核算数据,并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4、食堂要做好特殊情况下(如加班、公务接待、防台、抗寒、重大活动、值班备勤、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形)的供餐服务。

5、做好食堂垃圾分类及垃圾处理工作。负责将加工过程产生的废弃物运至政府规定的垃圾收集场,将每餐剩余淘汰食物按规定进行处理。

6、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油烟机清洗及食堂空调电风扇保洁(油烟机清洗投标人应申请具有符合资质专业公司完成,但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应将相关证明交由招标人保管。

7、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洗碗机的维修和保养(投标人应申请具有符合资质专业公司完成,但洗碗机租赁费用、维护和保养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应将相关证明交由招标人保管。

8、投标人须配备具有上岗证的水电工各1名负责食堂的水电管理维修,在工作时间必须到场,确保食堂日常的正常运行。

(二)人员配备要求

1、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按照就餐人数与服务人员比例为50:1标准核算且不得少于46人。按要求合理配置项目经理1名,食堂主任至少1名,楼层厨师长2名,专业厨师、面点师、服务员、洗碗工等人员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配备。其中项目经理要求:①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具有酒店餐饮或同等食堂等实际管理经验,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②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及以上证书,具有相关实际管理经验并有较强沟通能力,责任心强。

2、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并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员工中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临时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三)项目管理要求

1、项目需推行“五常法”或“四D”、阳光厨房、色标等管理,积极实施食品配送、定点采购工程。

2、投标人必须按照《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并全面承担工作人员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

3、投标人应了解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招标人其他合理要求,提供最佳服务。

4、根据招标人的服务要求设定工作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实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

5、投标人工作人员应遵守招标人的规章制度。

6、招标人一律不提供投标人工作人员的暂住房间,居住、交通等生活事宜由中标人自理。

7、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主要管理岗位人员如需调动需提前征求招标人意见。

8、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台账。

9、投标人须自行配备员工的劳保用品,根据岗位统一穿工作制服,工作服装的选择由中标人提供选型经招标人确认。

10、投标人负责投保食堂、超市经营期间的安全保险

11、员工保险要求

(1)员工人身意外险:在承包期内,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事故由投标人自行全权负责(投标人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及时为进场人员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并及时向招标人出示保险凭证,以保证招标人在投标人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

(2)其他保险及费用:投标人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全体工作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投标人应对此全权负责。

(四)卫生管理要求

1、配备卫生负责人,负责全面卫生管理工作。食堂管理须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A级标准,保持饮食安全示范单位(食堂)等荣誉称号。

2、食堂的厨房、餐厅、包厢等所有区域的卫生应按“五常法”或“四D”管理模式、色标管理模式,实行分层负责,定置、定量、定位、定进出、定标识、责任到人。

3、做好食堂卫生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地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平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验收、清洗、加工要求制作食品,厨房用品用具严格实行一洗二过三消毒的规程。

4、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必须参加体检,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工作衣、帽整洁统一,工号、口罩佩戴到位。

5、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招标人管理人员对食堂内工作检查、监督。

6、定期做好油烟机清洗、地沟油污清理工作、空调电风扇保洁等。

7、按相关规定做好垃圾处置工作,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分类放置,不得随意弃放。

8、做好食堂区域内日常除“四害”工作,做好病原体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五)安全管理要求

1、把好食材等物品进货验收质量关,严禁使用任何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制作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严格控制使用食品添加剂,注重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农药残留测试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

4、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防止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

5、下班后和设备使用完后落实关气、关电、关水、关门检查制度,预防火灾、偷盗事件发生。

6、加大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配备安全负责人,须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查处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能顺利进行。制定消防应急预案,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以备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启动,为消防安全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提供硬件保障。

(六)节能管理要求

1、餐厅在准备早餐、中餐、晚餐期间要根据季节温度合理开启空调,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及时开关照明设备,就餐完毕后及时关闭所有空调电灯。

2、落实好“跑冒滴漏”管理制度,做到厨房在光线良好情况下不开灯,更衣间随手关灯,原料和餐具清洗完后应立即关闭水源。

(七)成本管理要求

1、加强成本核算。抓好餐饮原料、物料和能耗的综合管理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成本核算,全年实现食堂收支平衡目标。

2、精准数量统计。做好每日各品种菜肴的原料消耗数量、成品数量、销售数量的统计;

3、控制损耗浪费。结合食堂具体情况,在做好保障的基础上,抓好原材料损耗和能源消耗等加工成本的管控,抓好供需配比和成品浪费等成品和半成品的控制,努力降低损耗,提高绩效,力争代购代销食品无损耗,加工制作食品少损耗。

(八)设备管理要求

1、食堂室内外装修,投标人不应私自改变。如确需改动的,必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改动。

2、抓好设施设备的使用管理,严格落实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正常维护措施,高效使用现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食堂现有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中标人免费使用,投标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投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4、快餐盘、碗、勺、筷、分菜盘等餐具由招标人统一配置,定期清点、统计。菜刀、调味设备等日常餐具损耗由投标人负责增添。

(九)质量监督检查和考核

1、投标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招标人管理,如发现不符合招标人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招标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5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投标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5天征求招标人意见,在征得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2、招标人从供餐质量、服务质量、卫生标准、设备使用、成本管控、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先进荣誉等方面定期对投标人进行检查和突击抽查,并根据检查、测评情况对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考核。

3、在承包期内投标人应保持承包区域内的设施完好、环境状况良好,并接受招标人或其授权人员的检查,对由投标人引起或造成设施的损坏及环境卫生不理想状况,招标人将书面通知投标人修复或整改,在书面通知下达一周后,仍未按要求修复或整改,招标人将负责完成这一工作,所需费用及管理费全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设施、工具由投标人使用的,除正常使用折旧外,投标人保证各设备、设施、工具的完好性。

4、招标人应切实做好节水、节能、防盗、防火、饭菜食品的卫生安全工作,若有发生责任事故,如属管理失职或不到位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招标人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5、招标人不得经营餐饮许可证之外的任何业务。食堂必须接受师生刷(脸)校园卡消费,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接受现金消费。

三、超市承包经营方面

(一)基本要求

1、超市必须根据市教育局品牌超市进校园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经营。超市所售商品价格、卫生要求等须符合相关部门文件规定。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超过我市华润万家、世纪联华、耀达等其他大型超市同货号商品平均价格(优惠促销价除外)。检查每发现一种商品超价罚款500元,从当月营业额提取中扣除。

2、投标人负责超市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独立进行经营。

3、投标人必须具备:超市卫生安全检测能力、食品包装废弃物处理能力、食品卫生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

4、超市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由投标人自行办理。

5、投标人不得对超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6、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

7、投标人必须向学校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费用、水电使用费等。

8、投标人按照经营要求独立经营超市,自行承担超市的经营风险;招标人按照约定提供超市经营用房,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

9、超市必须接受师生刷(脸)校园卡消费,与学校食堂共用一个收费系统,每月按系统显示结束营业额。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接受现金。

(二)经营范围及要求

超市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校方管理要求。投标人不得经营许可证之外的任何业务。

四、承包费用

(一)食堂托管经营费用

1、托管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奖金、补贴、社会保险费及易耗品费、食堂办公经费、设备维修费和小型设备添置(单件1000元以内)、油烟机清洗费、垃圾外运费、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根据食堂营业收入总额(不含学校等各种补助),根据投标人投标承诺的费率一次性包定托管费用。

2、招标人将食堂房屋、场地及设备设施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作经营使用,在经营期间不计设备折旧费。

3、招标人对投标人实行劳务托管费用包干,由投标人提供正式发票结算。

4、根据食堂业务需求,食堂新增餐具及设备等根据实际需要由投标人提出申请,待招标人核准后方可购买,单件1000元以上的由招标人负责,自然老损设备单件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由招标人负责。

5、食堂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招标人按照食堂实际用量及时向相应部门缴纳,费用计入食堂经营成本。

6、食堂要做好特殊情况下(如加班、寒暑假期间、公务接待、防台、抗寒、重大活动、值班备勤、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形)的供餐服务。如食堂有特殊供餐任务,投标人必须配备相应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7、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突发无法预测事件或政策特殊要求时,投标人所派人员不能满足实际正常运行需要的,投标人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相关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二)超市承包经营费用

1、根据超市营业收入总额,按超市营业收入总额的5%一次性包定,由投标人每学期结束前支付给招标人。

2、超市经营中的用水、用电等费用,按照安装的度量设备的计量和供应商规定的价格,每学期向招标人缴纳实际使用费用。

五、服务期限

1年+1年+1年。即首次服务期为1年,期满后根据上一年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六、其他要求

1、经营期满后,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交还原有设备。原有设备若有损坏要修复,按原价赔偿。

2、投标人因经营管理失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人身损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投标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投标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3、投标人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食堂营业,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4、食堂卫生由投标人负责管理,如卫生检查不能通过的,行政、卫生监督部门所责令整改、罚款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一学年内被行政、卫生监督部门行政处罚、通报(包括暗访)两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投标人达不到招标人要求及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6、招标人将根据相关考核标准及师生满意度测评情况对投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足之处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临海市大田中学食堂劳务及超市经营外包项目

2

招标内容及数量: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3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4

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6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7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8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9

实质性条款:带▲是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得负偏离,否则将失去中标资格。

10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

11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2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3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服务期满后退回。如有违约,按合同相关违约条款办理后退回剩余履约保证金。

14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一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二)定义

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至开标现场签到。

(五)投标费用及结算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2)除业主要求外不签署任何增加费用的联系单,中标价(含比例)不予调整。

(六)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七)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上述行为的,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报价最低的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产品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上述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相关规定的,有权向临海市教育局投诉。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予以发布。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正五副)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两部份组成。相关格式见附件,其余格式自拟。

1.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格资质证明文件;

(4)商务技术响应表;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6)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7)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

(8)各类实施方案和预案(格式自拟);

(9)投标人按照评分标准要求提供的相应资料;

(10)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的其他材料。

说明:商务技术文件除投标函外,招标文件第六章中附表格式均为参考格式。

2.报价文件

(1)开标一览表;

(二)评分索引表(该表格仅为方便评标之用,不涉及无效标条款,表格放置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格式见第四章)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奖金、补贴、社会保险费及易耗品费、食堂办公经费、设备维修费和小型设备添置(单件1000元以内)、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被退回。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内容。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而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责任自负。

2.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5 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未标注清楚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等由投标人责任自负。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投标人应写全称。

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二部分分别密封封装投标文件,正、副本可共同密封。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未分别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为无效。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2.未按规定密封(投标文件外包装、封口等处已作粘贴、胶封、胶粘等密封处理,不会造成开标前递交的投标文件破损而散失或被提前开启而使内容被篡改、泄露,同时密封处作一定的签署公章即为符合密封要求)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相关原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将不予接收(原件放置在档案袋中,可不用密封)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书面形式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以电讯、邮寄形式提交的;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八)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在指定页面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未在指定页面盖公章、投标文件份数少于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投标函或者投标函格式不符合要求或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不符的;

(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投标有效期、工期(供货期、交货时间)、保修期(质保期)、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缺失的;

(7)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9)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的;

(10)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11)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的;

(3)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报价范围的;

3.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九)在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招标预算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四、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未按时签到的,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二)开标程序 (如有多标段的,按标段先后顺序开标)

1.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3.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验证,同时由投标人检查自己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打开商务技术文件外包装,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数量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数量少于或其他不符合要求的,当场退还投标人,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4.商务技术文件评审;

5.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6.由主持人拆封报价文件且宣读《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7.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8.报价文件评审;

9.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报价文件得分;

10.宣布综合得分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名单;

11.开标会议结束。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商务技术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后,取全部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招标代理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五)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标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1.招标人应当将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给予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临海市教育局投诉。

(二)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应当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其他情形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招标人可以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第二中标候选人存在上述同样情形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2.《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

七、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招标人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中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回,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后且经验收合格,招标人向中标人无息退还。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的评标。

一、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商务技术分90分两部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商务技术分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一)价格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超过有效报价范围的报价无效。

(二)商务技术分(9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技术参数或方案充分审核后,进行综合评定独立打分。

总项分值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商务、资信分

60分

资质证书

投标人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每项得1分(开标时提交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4分

企业荣誉

近5年获“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放心消费单位每个得1分,浙江省省级行业荣誉的每个得2分,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行业荣誉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10分。

10分

托管学校食堂安全等级

现托管经营中的学校食堂属于食品安全量化B级单位的及B级以上,且有品牌超市进校园的食品安全许可证,得8分。(提供相关证明)

8分

风险责任承担能力

具有食品安全保险,在合同执行期内。保额在300万-500万(不含)得1分,保额在500万-800万(不含)得2分,保额在800万(含)以上得3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食品安全保险合同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3分

经营业绩

提供2017年以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起始计算)具有从事2500人以上中学校园食堂及通过品牌超市入校园经营校园超市的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业主单位证明,未提供不得分、只提供食堂或超市单个业绩的不得分)。

食堂、超市共同业绩每年度考核等级优得5分,良得3分,合格得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为20分。(提供相关证明)

20分

经营期限

经营2500人(含)以上所托管中学学校食堂及超市项目,连续合作3年以上,每年得2.5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只提供食堂或超市单个业绩的不得分)最高得10分

10分

人员方案

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提供的人员各工种配置情况,横向对比打分。(1)满足招标要求且合理的得1分。(2)厨师长具备中式烹调师(高级)厨师证的得1分。(3)项目实施人员中具有中式烹调师三级及以上及厨师证,不少于3人得2分。(4)项目实施人员中具有营养师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证书需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不予得分)

5分

方案分

30分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完整、科学、合理(4-5分)

5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2-3.9分)

合理、一般(0-1.9分)

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

完整、科学、合理(4-5分)

5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2-3.9分)

合理、一般(0-1.9分)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安全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

完整、科学、合理(4-5分)

5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2-3.9分)

合理、一般(0-1.9分)

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完整、科学、合理(4-5分)

5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2-3.9分)

合理、一般(0-1.9分)

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

完整、科学、合理(4-5分)

5分

较完整、科学、合理(2-3.9分)

合理、一般(0-1.9分)

本地化服务及应急管控能力

本地化服务能力比较,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被服务单位状况和远近及应急响应管控能力,横向对比酌情打分。

4

标书质量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活页装订的将被拒绝)、复印及扫描件字迹清晰。

1分

(三)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方式

(1)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三、投标人义务

评标期间,投标人应随时随地答复评标委员会的询标,解答包括有关的商务、技术问题等。

评分索引表

(本评分索引表放在商务技术文件目录的前页,以方便评委进行评审)

投标人名称:

评标内容

分值

供应商

投标文件响应页码

需要说明内容

1

资质证书

4分

2

企业荣誉

10分

3

托管学校食堂安全等级

8分

4

风险责任承担能力

3分

5

经营业绩

20分

6

经营期限

10分

7

人员方案

5分

8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5分

9

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保障措施

5分

10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安全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

5分

11

食堂服务实施方案

5分

12

安全文明作业的保障措施

5分

13

本地化服务及应急管控能力

4

14

标书质量

1分

合计

90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项目名称:

甲方:(招标人)浙江省临海市大田中学

乙方:(投标人)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和要求

乙方承担甲方食堂及超市外包经营。承包期限 年,自 日起至 日止。

二、承包费用与结算

(一)食堂托管经营费用

1、托管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奖金、补贴、社会保险费及易耗品费、设备维修费、食堂办公经费、小型设备添置(单件1000元以下)、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根据食堂营业收入总额(不含学校等各种补助),按食堂营业收入的 %一次性包定。

2、甲方将食堂房屋、场地及设备设施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作经营使用,在经营期间不计设备折旧费。

3、甲方对乙方实行劳务费用包干,由乙方每月提供正式发票结算。

4、根据食堂业务需求,食堂新增餐具及设备等根据实际需要由乙方提出申请,待甲方核准后方可购买,单件1000元以内的由中标人负责,自然老损设备单件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由甲方负责。单价1000元以内的维修或购买均由乙方负责,产权归甲方。

5、食堂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按照食堂实际用量及时向相应部门缴纳,费用计入食堂经营成本。

6、食堂要做好特殊情况下(如加班、寒暑假期间、公务接待、防台、抗寒、重大活动、值班备勤、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等情形)的供餐服务。如食堂有特殊供餐任务或形式,乙方必须配备相应数量及专业的服务人员以满足食堂运行的正常需要,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7、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所派人员数量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数,若最低人数不能满足实际正常运行需要的,乙方必须根据实际需要增派人员,相关费用不再另行计取。

(二)超市承包经营费用

1、根据超市营业收入总额,按超市营业收入的5%一次性包定,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2、超市经营中的用水、用电等费用,按照安装的度量设备的计量和供应商规定的价格,每学期向甲方缴纳实际使用费用。

三、履约保证金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四、经营体制

1、乙方负责食堂劳务派出、负责日常安全卫生等管理,甲方负责指导和监管。

2、食堂账户实行财务单独核算。食堂一切收支进入食堂账户,甲方委派卡机工作人员、货物验收员、仓库保管员。

3、品牌超市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甲方指导与监督。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且由此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在承包中区域从事任何广告活动或类似宣传,甲方有权依照广告法和甲方相关的规定责令乙方限期改正,并接受处罚;但甲方在该区域发布的广告宣传保证不致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五、甲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承包期间,甲方应保证乙方正常的经营环境(包括水、电、天然气的正常供应等)。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的食堂内正常经营所需的硬性设施设备的投入。

3、托管经营期间,甲方有权通过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膳食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对乙方的安全保障、伙食质量、服务与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

4、甲方定期维护维修食堂的房屋及其附属实施、设备(水、电、天然气管道、电话、户外给排系统),并承担维护维修费用。

5、甲方有权通过乙方撤换不称职或不遵守校纪校规的从业人员。

6、甲方有权对食堂饭菜进行定价。

7、甲方负责学校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食品配送和定点采购制度,并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审核,对供应商的原始票据把关签字,配合每月月底进行结算。

8、甲方派遣食堂监管人员,对经营成本进行监控,确保食堂经营保持收支平衡,同时对食堂的设备及卫生、食品安全、原材料购进进行全程监督,对其管理好坏有权进行奖罚。

9、甲方应保证就餐卡机(刷脸)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系统维护。系统后台由甲方指派专人负责,可向乙方提供隔日的完整消费数据。甲方还应配合乙方及时准确处理系统脱机时消费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

10、甲方有义务积极宣传后勤改革,做好与家长及师生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11、甲方须为食堂、超市供货车辆进出校门提供便利。

六、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托管保障的师生供餐,接受甲方的指导与监督。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乙方应积极听取并及时进行整改。

2、乙方应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和乙方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托管食堂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确保食堂在同类食堂各类评比中处于领先地位。

3、乙方自行聘用托管经营期间的劳动用工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与甲方没有人事依附关系。乙方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乙方负责员工的生产安全(包括车辆交通安全),并根据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4、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供餐时间与标准,根据高中生学生的特点合理制定每周营养食谱。采用灵活、方便的经营形式,扩大餐饮花样品种,及时软换、创新,以全成本核定并调配师生早、中、晚餐的质量,提供优质的服务。

5、乙方定期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自觉遵守国家的食品安全卫生法规,严把食品卫生关,并承担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责任,乙方因违规经营或管理不到位导致执法部门罚款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配合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各种记录存档备查、检查,配合参加各种评比。

7、食堂、超市学生消费必须以一卡通(刷脸)进行交易,禁止现金交易。如果发现现金交易,每次扣款1000元,直接从劳务费中扣除。特殊情况要使用代用餐券,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监管下进行。

8、乙方负责做好食堂内部的安全、卫生工作,并且配合甲方做好对外的治安、环卫、环保等工作。乙方应推行“五常法”、阳光厨房、色标等管理,积极实施配送工程,杜绝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保证用电用水安全,要严防火灾和用电方面事故的发生。如发生上述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对于托管食堂的现有的设施、设备、物品,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不得发生人为损坏和丢失。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和物品损坏和丢失,应予赔偿。如确属自然损耗应及时进行维修,乙方应先将相应的处置方案报经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经营期满后,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交还原有设备。原有设备若有损坏要按原价赔偿。

10、乙方应保证甲方的正常供餐,保证员工的到岗到位,规定员工伙食标准,除事先经甲方同意的特殊岗位员工在学生就餐前就餐外,其余员工每餐一律在师生就餐结束后就餐,因充分利用食材,避免浪费。

11、水、电、天然气的费用应控制在正常餐饮的成本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节约使用水、电、天然气等相关运行费用。

11、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产品销售价格、原料采购价格、食品添加剂等信息公开,科学营养膳食、食品安全等知识宣传工作。

12、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承包区域,在承包区域只从事甲方认可的服务工作。在承包期间,乙方的任何股份配置变动应通知甲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任何占有支配地位的股份转让都视为乙方出租、转让的行为。

13、在承包期内,乙方所有人员的事故由乙方自行全权负责(如乙方应对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乙方应按政府各部门有关规定为服务人员交纳所有相关的社会保险及其他相关费用。

14、乙方因经营管理失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人身损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者追究乙方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发生重大事故的,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要求依法补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15、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食堂营业,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最后一个月的劳务服务费。

16、食堂卫生由乙方负责管理,如卫生检查不能通过的,行政、卫生监督部门所责令整改、罚款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一学年内被行政、卫生监督部门行政处罚、通报(包括暗访)两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7、乙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乙方投标时各项服务承诺,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甲方将根据相关考核标准及师生满意度测评情况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不足之处甲方有权要求其整改。若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8、学校超市必须符合相关文件及学校规定,超市品牌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确认。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市其他超市里所售商品的平均价格(指同货号)。

19、乙方负责超市的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并根据相关要求独立进行经营。乙方不得对超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20、乙方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学校的设备设施,保证学校的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具有沟通和协调能力,能正确及时解决经营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21、乙方应保护好学生超市房屋(含门窗)及设施设备,如需要装修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造成损坏的,乙方应按市场价赔偿。其中一个超市由于工程建设进度原因尚未进行封闭隔断,需乙方负责施工,使用经甲方用意的铝合金加玻璃隔断,费用经甲方认可后按以下规定支付与乙方:若乙方超市承包一年内不再承包则支付隔断费用的50%;若乙方超市承包二年内不再承包则支付隔断费用的20%;若乙方超市承包超过二年则不再支付隔断费用,产权归甲方。

22、乙方必须向学校按合同规定缴纳承包费用、水电使用费等。乙方按照经营要求独立经营超市,自行承担超市的经营风险;甲方按照约定提供超市经营用房,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

2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超市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超市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校方管理要求。

六、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八、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 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3份,代理机构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2.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3.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 (招标单位名称):

1、我方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2、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再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等相关内容提出质疑或投诉。

3、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以及其它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限制投标单位。

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 90天内有效。

6、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按“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同意我方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对招标人因此引起的损失予以赔偿。

8、我方全权授权被授权人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对被授权的各项行为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公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4、商务技术响应表格式

商务技术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身份证号

资 格

资格证书号

职 称

学 历

手机号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6.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万元)

合同复印件

(页码)

招标人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二、报价文件格式

7.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

报 价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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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