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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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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21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1-J1-320022-GXDH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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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1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J1-320022-GXDH

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总金额(元):487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1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数量:4872
预算金额(元):487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487200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交货完并送货到位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受邀供应商自行在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接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滨江苑9区1号

项目联系人:周中华

项目联系方式:(0773) 818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阳光花园6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莫艳红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3-2858333







附件信息:

  • 竞争性谈判文件(2021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改.pdf

    325.9K

  • 谈判邀请书.pdf

    2.5M

  • 采购意向不足30天的情况说明.pdf

    121.1K

广 西 达 华 工 程 造 价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1-J1-320022-GXDH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07 月 07 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7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18 第四章 评审办法.............................................................................................. 20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1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5 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玉林市万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受邀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lggzy.org.cn)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J1-320022-GXDH 项目名称: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87200.00 最高限价(元):487200.00 采购需求: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夏凉被 4872 床 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交货完并送货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 07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受邀供应商自行在 http://glggzy.org.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 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 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 2 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 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竞争性谈 判邀请书回函原件接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 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 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 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 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滨江苑 9区 1号 联系方式:0773-818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 11 号樱特莱阳光花园 65 号 联系方式:0773-285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艳红 电 话:0773-2858333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恭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212104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07 月 07 日 3 南宁市庚甲商贸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受邀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lggzy.org.cn)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J1-320022-GXDH 项目名称: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87200.00 最高限价(元):487200.00 采购需求: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夏凉被 4872 床 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交货完并送货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 07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受邀供应商自行在 http://glggzy.org.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 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 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 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 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竞争性谈 4 判邀请书回函原件接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 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 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 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 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滨江苑 9区 1号 联系方式:0773-818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 11 号樱特莱阳光花园 65 号 联系方式:0773-285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艳红 电 话:0773-2858333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恭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212104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07 月 07 日 5 广西昌之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项目的受邀供应商应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lggzy.org.cn)或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 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三、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1-J1-320022-GXDH 项目名称: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87200.00 最高限价(元):487200.00 采购需求: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夏凉被 4872 床 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货物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交货完并送货到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3.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7 月 07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竞标截止时间止; 地点: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http://zfcg.czj.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由依法获得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受邀供应商自行在 http://glggzy.org.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 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 购文件电子版。 售价:免费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受邀供应商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 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谈判邀请书回函原件), 6 依时到达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书原件及竞争性谈 判邀请书回函原件接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临桂新区西城中路 69 号西辅楼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 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 2、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http://glggzy.org.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 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 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 400-881-719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滨江苑 9区 1号 联系方式:0773-8186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 11 号樱特莱阳光花园 65 号 联系方式:0773-2858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艳红 电 话:0773-2858333 4.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恭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212104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07 月 07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 应 商 须 知 前 附 表 序号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 项目编号:GLZC2021-J1-320022-GXDH 2 3 供应商资格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由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 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不接受未被邀请的供应商参与谈 判;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 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 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 费用。 4 13 谈判报价及采购 预算金额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487200.00)。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 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 15.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肆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7 15.2 响应文件装订要 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顺序自 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当单独装订成 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明“正 本”、“副本”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 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8 15.6 响应文件包装、密 封、标记 15.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副 本”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封处密 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 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5.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8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9 15.7 供应商公章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 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 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 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 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0 17.1 响应文件递交起 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 年 07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至 09 时 30 分。 11 17.2 响应文件递交地 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 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 12 18.1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3人,其中采 购人代表 1人,专家 2 人。 13 18.2 谈判时间、地点、 人员 18.2.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 谈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桂林市临桂区 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具体地点由采购代理机 构另行通知。 18.2.3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 应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凭身份证原件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 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18.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 应文件。 14 19.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5 25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5.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 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 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 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 上公告成交信息。 25.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 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 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 16 26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 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 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9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 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 资格。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 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 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7 27.1 履约保证金 无 18 28.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 19 28.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 一份合同原件送恭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 理机构存档。 20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代理费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收取) 21 30 交纳采购代理服 务费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001635207050705822 22 31 解释权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 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谈判文件 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 23 32 监督管理部门 恭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8212104 10 一、总则 1. 适应范围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项目的谈判、评审、合同履约、验 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果 该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2“货物”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 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3“服务”系指按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 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4“项目”系指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 2.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 供应商资格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5.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质疑和投诉 6.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布之日至公 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 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 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 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恭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 6.3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谈判文件、谈 判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7. 转包与分包 7.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2 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 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厂商对同一品 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11 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竞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报 价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二、谈判文件 9. 谈判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2)供应商须知; (3)货物采购需求(“货物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条款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 (4)评审办法; (5)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10. 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 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五个工作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个工作日 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2 供应商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 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竞标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0.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 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10.4 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 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或者修改谈判文件。 10.5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变 更时间在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11.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1.1 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11.1.1 响应函(必须提供) 11.1.2 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 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 12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 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11.1.3 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谈判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4)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免费保修期、交付使用期、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 须提供);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6)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 2019 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 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3)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5)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应真实有效,属于“必须提供”的文件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 效,自然人除外)。 11.2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 12.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 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 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 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主。 12.2 谈判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文件没有 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3. 谈判报价 13.1 谈判报价应按谈判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 效处理。 13.2 供应商必须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 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3 谈判报价应包括本次采购范围内货物价款、货物随配标准附件、包装、运输、装卸、保险、 13 税金、货到位以及安装、调试、检验、售后服务、培训、保修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供应商 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13.4 未书面退出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超出采购预算导致 已通过评审的响应文件无效的,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处理。 14. 响应文件有效期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2 出现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 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15. 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签署和包装、密封 15.1 响应文件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可提 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 15.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公章无效,自然人除外)并由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应写全称,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加 盖公章(自然人除外)的正本的复印件,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5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及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 应商负责。 15.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标记: 15.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7 供应商公章: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16.2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递交 17.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7.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3 除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7.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竞争性谈判(简称谈判)与评审 18. 谈判小组组成及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8.1 谈判小组组成: 14 谈判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谈判、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谈判小组的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 18.2.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8.2.2 谈判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3 谈判参加人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响应文件。 19. 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 19.1 谈判小组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9.2 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19.3 谈判小组应按谈判文件进行评审,不得擅自更改评审办法。 19.4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任何人不得对某个供应商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不得向其他谈判 小组成员明示或者暗示自己的评审意见。 19.5 谈判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 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0. 评审程序及谈判要求 20.1 采购代理机构核实谈判小组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统一保 管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推选谈判小组组长。 20.2 谈判小组应当对发布公告的竞争性谈判文件(简称谈判文件)进行确认,审查供应商的响 应文件并作出评价;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编写评审报告;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0.3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以确 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本项目谈判资格;再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 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4谈判小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应一次性告知供应商,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当场补正或更正。 20.5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 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由授权委托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 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按已确定的谈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实质 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谈判中,谈判小组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重要谈判内容进行记录,谈判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15 20.6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项目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 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 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逾时不交的,视 同放弃谈判。 20.7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0.8 最后报价 20.8.1 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 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20.8.2 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需由谈判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 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含 3 家) 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20.8.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9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书面退出谈判。 20.10 评审报告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报价 (最后报价及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优惠扣除)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名)成交候选人, 并编写评审报告。 20.11 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有明显的违规倾向或歧视现象,或不按评审办法进行,或其 他不正常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如制止无效,应及时向恭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 (1)采购单位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 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 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完整提交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4)属于“必须提供”的响应文件未能按时提供或补正、更正的; (5)响应文件有效期、免费保修期、交付使用期、售后服务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6)供应商未就“货物采购需求”中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的,或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总 金额的; 16 (7)未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 (8)未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竞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未做变动,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 23.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 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4. 谈判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谈判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谈判结果的 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谈判被拒绝。 25.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 25.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 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5.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 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 25.3 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还响应文件。 26.信用查询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签订合同 27. 履约保证金 27.1 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能按上述第 27.1 款规定执行,采购代理机构将上报恭城县政府采购监 督管理部门,取消该成交资格,并有权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27.3 项目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单》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退款手续,采购 人将履约保证金(如有)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 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履约保证金(如有)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7.4 在履约保证金(如有)到期退还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 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负。 17 28. 签订合同 28.1 签订合同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 如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采购代理机构可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 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可抗力除外); (2)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 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28.3 合同备案存档: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六、其他事项 29. 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一次性付清 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货物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不足 5000 元的按 5000 元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0. 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银行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 解释权: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监督管理部门: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 说明: 一、本表中的品牌规格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规格型号替代。 二、本项目所要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1.4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 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的规定,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 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1.5《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 通知》(桂政办发【2015】78 号); 1.6.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三、本次所有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项 号 货物名称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数量 单位 参考单 价(元) 1 夏凉被 1、尺寸:200cm*230cm(允许偏差±3%);(提供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核查原件) 2、重量:1.5kg(允许偏差±3%);(提供第三方 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核查原 件) 3、色泽及设计:桔黄色或粉红色,每床被面提花要 求绣有寓意吉祥的花朵; 4、功能:抗菌; 5、材质:面料 100%聚酯纤维;填充物 20%(允许 偏差±5)大豆纤维 80%(允许偏差±5)聚酯纤维;(提 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 章,核查原件) 6、PH 值:4.0~7.5;(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 质检报告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核查原件) 7、甲醛:未检出或合格;(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 具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核查原件) 8、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未检出或合格;(提供 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公章, 核查原件) 9、外包装:每床独立精美的手提礼品袋包装,袋子 上需印有业主要求的 LOGO。 4872 床 100 19 商务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保期最短不得少于 1 年。 二、交付使用期及地点: 1.交付使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 5 日内交货完并送货到位;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 1.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免费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并送货到位; 3.应急响应时间:货物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时,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24 小时内做出响应,并确保响应后 7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货物; 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100%,采购人接到支付申请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验收标准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需求。 其他要求 验收要求:为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所有物资后,采购人 有权随机抽样交由质检部门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才予以验收。如发现成交供应商的 产品复检后与采购需求的要求、响应文件的承诺的技术参数不相符,采购人拒绝收货,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注意事项 1、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捌万柒仟贰佰元整(¥487200.00), 谈判总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 外的产品)参与投标,如有此类产品参与投标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0 第四章 评审办法 一、评审依据 1. 评审依据:谈判小组以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 2. 根据财库〔2012〕69 号文规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要严格遵守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二、评审办法 1.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 评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提出 3 名以上(含 3 名)成交候选人。 2.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 (1)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以响应文件提 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最后报价给予 10%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报价, 即评审报价=最后报价×(1-10%); (2)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注:①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 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②谈判小组应当按扣除后的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该扣除后报价仅作为评审报价排序,不作 为合同签订报价,合同将按实际最后报价签订。 3.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 评审时,应当将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的评审报价,按照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当评审报价相同时,以最后报价低的优先排序;当最后报价相同时,则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 技术指标高优先、售后服务优先原则排序。 三、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 (1)采购人应当确定谈判小组推荐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竞争性谈判文件规 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 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3)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 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1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照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甲 乙双方签订本采购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合同金额 项号 名称 生产厂家及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① 单位 单价(元) ② 单项合计金额 (元) ③=①×② 1 2 … 合 计 根据《成交通知书》的成交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元)人 民币。 第二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按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等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 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提供 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必须是列入现行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交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止(厂家规定质保期超 过一年的,按厂家规定,“货物采购需求”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 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 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有发生的全部费用。 (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 检验、贷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第三条 权力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 权利。 2.乙方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22 第四条 货物包装、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 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中文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 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 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 交付 1.交付使用期:_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且不超过采购要求的时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乙方提供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3.乙方应将所有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用、备件 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 否则视为逾期交货。 第六条 调试和验收 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做出全面的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 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验收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2.甲方依据招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及承诺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对货物进 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货到后,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 货物验收单并加盖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 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 具质量检测报告。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 面异议后 7 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第七条 安装和培训 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 2.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第八条 售后服务、保修期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三包”规定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和本合同所附 《售后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 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响应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 23 场处理。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4.货物免费保修期为按乙方响应文件中承诺且不低于采购要求的时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 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货物,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第九条 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 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95%,余款 5%待质保期满后由成交供应商 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接到支付申请后 7个工作日内支付(无息)。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 期交货处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5 %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2. 乙方提供的货物如果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 承担全部责任。 3. 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 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 3‰违约金,但违约 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 5 %,超过 10 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 损失。 5. 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同金额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 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7. 其他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 5 %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 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 不能解决,可向恭城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恭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生 24 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恭城县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 补充协议报恭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 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六条 签订本合同依据: 1.竞争性谈判文件; 2.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一份。政府采 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 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一份合同原 件送恭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由采购代理机构存档。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签字(属自然人 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日 期: 日 期: 25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26 目录 (注:供应商自行编写页码) 一、响应函(必须提供)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 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谈判报价表(必须提供) 2.技术规格偏离表(必须提供) 3.“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4.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6.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 2019 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9.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 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1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13.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对 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15.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27 一. 响应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响 应 函 (格 式) 致: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交响应 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按谈判文件货物采购需求和谈判报价表: 谈判报价(大写) 元人民币(¥ ); 2.我方承诺已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3.我方已详细审核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谈 判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4.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5. 保证金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 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规定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按谈判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项目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 指指印): 响应日期: 注: 响应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 盖食指指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28 二、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 1.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 印件(必须提供); 29 2.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 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致: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 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0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 致: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 (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姓 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 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自即日起至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结束。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1 3. 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 提供,自然人除外); 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 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 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 附件: 声 明 致: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 理人签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 食指指印): 日 期: 32 三、商务、技术性响应及其他证明材料 1.谈判报价表(必须提供) 报价明细表(格式) 致: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 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 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并做出如下报价: 项 号 货物名称 生产厂家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① 单 位 单价 (元) ② 单项合计=数 量×单价 ③=①×② 1 2 … 谈判总报价(大写): 元(¥ )人民币 本项目竞标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 质保期: 交付使用期: 与本竞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报价日期: 注: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33 2.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附件: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序号 名称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说明 1 2 … N 50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 字或盖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日 期: 注: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34 3.“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4.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含免费保修期、交付使用期、售后服 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必须提供) 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35 5.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姓 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工作时间 备注 注: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供应商(公章,自然人除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大拇指指印): 日 期: 36 6.节能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7.环保方面的证书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8.供应商 2019 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 件(如有,请提供) 9.供应商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具有同类项目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无不良记录,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并能清晰 反映货物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 10.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 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 11.供应商相关获奖证书、认证证书等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37 12.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如实提供《广西工业产品 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附件: 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公司在本次投标/竞标中或者工程项目中提供的下述产品为广西工业产品,详情如 下: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制造厂商及原产地 投标价 备注 1 2 …… 广西工业产品 合计价格 占投标总价比例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8 13.如产品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 业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 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 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 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 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 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 责(如有,请提供) 3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 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 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15. 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 有,请提供) 40 附表 1: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1 附表 2: 投诉书(格式)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 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 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42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 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 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3 附: 2021 年“八一”建军节慰问品采购(GLZC2021-J1-320022-GXDH) 竞争性谈判邀请回函 广西达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接 到 贵 公 司 关 于 2021 年 “ 八 一 ” 建 军 节 慰 问 品 采 购 (GLZC2021-J1-320022-GXDH)项目的政府采购竞标邀请函,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我方认真研究了上述邀请书的内容, 我方愿意接受邀请,并愿意按邀请书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按时提交响 应文件等竞争性谈判全过程的一切活动。 竞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电话: 日期: (请将本回函签字盖章并在竞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谈判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货物采购需求”需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如有,请提供); 1.谈判报价表(必须提供) 谈判报价表(必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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